21757号馆文选__网友杂论及菲菲新文化评论文选 |
常说“有理走遍天下”,可是自古以来许多文章是不讲理的,它们也在风行天下,甚至被奉为经典,成为人们行动的指导。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许多,比较典型的如《孟子》里在“辟杨墨”(即排斥杨朱和墨翟学说)的那一部分所说的“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是两千年来文士们必读的经典,谁也没有怀疑过它的正确性。实际上这就是一段不讲理的文字。为什么“为我”就是“无君”,“兼爱”就是“无父”呢?为什么“无君”“无父”就是“禽兽”呢?如果这个“命题”要给欧洲人来做,可以写作一篇很长的论文,甚至是写一本专著来论述。例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从简单、最常见的商品分析开始,引出对价值、劳动、所有制、生产关系等问题的分析,从而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这部著作中每个命题都有论证,环环相扣,不缺少任何环节,充分表现出马克思理论逻辑的缜密。这是因为作为学者的马克思是要靠理论的严密性与科学性征服读者的。
而在国人看来,其中的许多命题是不必论证的。国人习惯的是用各种修辞方法增加文章的气势或感染力量,压倒或打动对方,问题就算解决了。这成为中国文人写论战文字的传统,也就是说,“不讲理”文章成为“论文”的主流。如“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的文章是被看作学习古文的典范的,可是在他最著名的论文《原道》中对“君”“臣” “民”的三种不同身份的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而且不加论证,要求坚决执行,所谓“民”只是“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财货,以事其上者也”,如果不这样“则诛”。这里暴露出一些中国文人期待的“说理”方式就是赤裸裸的“暴力”,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像这一类的例子很多,如“五四” 时期坚决反对“新文化运动”的林纾,他非常痛恨新文化运动那一套主张,但在讲理时,又说不过那些新文化的代表人物,如陈独秀、钱玄同等。于是,他就盼望有个孔武有力的“荆生”出来,把他所憎恶的新人物通通打翻在地,手刃那些新文化人,暴露出了尚“力”不尚“理”的面孔。 文人毕竟不是靠“耍胳膊根”为生的游民,如果在他们不愿讲理、不能讲理、不会讲理或没有理讲的时候,为了占得上风,用“舌头根儿下压死人”办法,置对方于死地,这就是我所说的语言暴力。谈到暴力有三个层次,最明显的是伤及身体的暴力,其次是伤及情感、自尊的暴力,还有摧辱灵性、心灵的暴力。“ 语言暴力”主要是针对后二者的,但也有企图通过暴力性的语言把对方引到受皮肉之苦、甚至是断腰绝 的状态之中的。前面说的林纾写《荆生》就怀有这种可耻目的。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辩论”“批判”,“十年浩劫”中的“上纲上线”的目的,也都是要把论敌推向死地的。当然,这样做需要一定社会环境的配合。语言暴力更多的是用粗暴的语言、或用一定的修辞手段、或用简单的逻辑,从根本上说还是依靠自己优势,或是幻想的优势,把与之争辩的对方推到为正统舆论所不容的位置上。简单的如阿Q之与人骂架,那是赤裸裸的语言暴力;高雅一些的如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它是被许多文论家视为与人论辩文字的典范的,实际上它也是一篇不靠说理、而靠强势语言压倒对方的文章。司马光在给王安石的信中批评他不考虑别人的意见,这是“拒谏”。而王安石在《答司马谏议书》中说:“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你看,他不是据理为自己辩解,而是先把不同的意见称作“邪说”,把持不同见解的人们称为“壬人”(奸伪邪恶之小人)。我想只要了解宋史的,谁也不会把不赞成新法的人们及其意见说成是“ 壬人”“邪说”。例如司马光、韩琦、苏轼等人,无论从当时的标准看,还是今天的历史评价,他们都是正人君子,他们发表的对新法的意见也多是从国家的安危出发的。实际上,王安石心中也了解反对新法人士的为人,其中许多人是他的朋友。他之所以那样说纯粹是为了行文痛快,驳斥有力,先把对方推到为正统舆论所不容的位置上。他的“说理”实际上是反击,其语言就是具有暴力性质的,目的就是摧毁对方的自尊和人格。当然,王安石毕竟是文人和学者,在这样做之前,还说了一些委婉得体的话。至于“文革”当中的“大辩论”用的都是“你不打,他就不倒”、“叫他永世不得翻身”、“是可忍,孰不可忍”、“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等一类火药味极足的语言,更是等而下之了。它们不是靠说理,完全是“以势压人”、“以势伤人”了。那时的主流舆论本是提倡 “文斗”,反对“武斗”的。殊不知“文斗”也是一种暴力,是语言暴力,其目的在于摧毁人的自尊,伤害人们的灵性和情感。 我想社会如果需要祥和,提倡“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是很必要的。要破除那种不讲理或不善于讲理的传统,反对“语言暴力”,杜绝“暴力语言” ,这应该是精神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摘自《南方周末》,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菲菲录校上传于二000年六月四日) (2005-12-26上传千秋汉英雄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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