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57号馆文选__网友杂论及菲菲新文化评论文选 |
(接上一篇)明嘉靖时的广州餐饮业,发达、清洁,给克路士留下深刻印象,他在书中写道:“虽然有专门开设饭馆的街道,但城内仍是几乎所有街巷都有饭馆。这些饭馆里有大量烹调的肉食。有很多烧煮的鹅鸡鸭及大量做好的肉和鱼。我看见一家馆子门口挂着一整只烧猪,任人选择哪一部分,因为整只都清洁地做好。
广州沿城墙外还有一条饭馆街,那里出卖切成块的狗肉,烧的煮的和生的都有。 这个地方有一件了不起的事,那就是沿街叫卖肉、鱼、蔬菜、水果及各种必需之物,因此各自必需物品都经过他们的家门口,不必上市场去了。” “有专门开设饭馆的街道”,又一次证明美食街并不是什么新近事物。见多识广的克路士将沿街叫卖各色生活必需品称为“了不起的事”,更让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在明嘉靖年间,广州的饮食服务业比之葡萄牙更发达便民。 克路士还在中国人家里喝到了茶——“如果有人或有几个人造访某个体面人家,那习惯的作法是向客人献上一种他们称为茶的热水,装在瓷杯里,放在一个精致的盘上(有多少人便有多少杯),那是带红色的,药味很重,他们常饮用,是用一种略带苦味的草调制而成。他们通常用它来招待所有受尊敬的人,不管是不是熟人,他们也好多次请我喝它。”从描述看,克路士喝的应是红茶。当时一般欧洲人还不知道茶叶为何物,所以他特地进行了介绍。 克路士注意到,“中国人是大食客而且使用很多盘肴,他们同桌吃鱼和肉,贱民有时把鱼、肉煮在一起。”贱民也能吃到鱼和肉,这当然体现了当时广州人民生活水平之高。而克路士对鱼和肉同吃如此敏感,我以为是由于西方传统上认为一餐不宜同时吃几种不同肉类的缘故。这观念在现代依然如此。去年10月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登的一篇题为《中国人吃西餐很有“创意”》的文章中,作者曾经惊讶于两个北京年轻人在吃西餐时几种肉食都要的中国作风——“我在中国生活了两年,完全知道中国人会从许多盘子夹菜,一顿饭综合多种口味。但我从没想到,面对西餐他们也会采取同样办法。北京人怎么知道巧克力是甜点?怎么知道我们一种碳水化合物配一种蛋白质,而不是两种碳水化合物配三种蛋白质?” 在广州,克路士神父还曾被他的同胞邀去一起参加一个中国富商举办的宴会。 “办宴会的房子是有楼的而且很华丽,有很多漂亮的窗子和窗叶,于是(赴宴者)都十分高兴。桌子摆在屋内三处地方,每个应邀的客人都有一张桌子和一把漂亮的涂金或涂银的椅子,每张桌前有一张垂到地上的缎子。桌上没有桌布,也没有餐巾,因为桌子很好,他们吃得也干净,以致无需这些东西。 水果摆在每张桌子的边沿,排列齐当,那是些炒过的去皮栗子、敲碎和剥好的核桃、清洁和切成片的甘蔗,以及我在前面提到的叫做荔枝的水果,大小都有,但它是干脯。所有水果都堆成像塔那样的整齐小堆,插上干净的小棍,因此桌上四周都用这些小塔装饰美观。 继果品后,各种菜肴都盛在精美的瓷盘内,烹调精细,剁切整洁,样样都摆得整整齐齐,而尽管一套盘碟是放在另套上,却都放得适当,以致上席桌的人无需移动其中任何一套就可以吃他愿吃的。同时有两根精巧的、涂金的棍子,夹在手指间作取食之用,他们像使夹子那样使用它,不用手指接触桌上的食物。确实哪怕他们吃碗饭,他们也用这根棍子,不会把饭粒掉下来。” 在没看这本书前,用牙签之类东西插切好的水果吃,我还以为是西人传来的方法呢,这段文字说明情况正相反。而在当时一般西人眼里,用筷子也就是克路士所说的“两根精巧的、涂金的棍子”吃饭,还是奇事一桩,自然要详述用法。 看来,参加这个中国宴会让克路士非常尽兴,所以他不吝笔墨。而这位葡萄牙神父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正如收录《中国志》的英国编者所认为的,是“对中国生活和工作的很多方面表现出无限的崇拜”。 在我看来,克路士赴富商宴会的经历,对于考量明代后期中国人民的普遍生活水平并无太大价值。在这方面,更重要的是他目睹的市场极之繁荣丰富的情况(见我上次发的(1)里内容)。在嘉靖统治期间,西方人目睹的广州物质生活水平如此之高,特别是生熟荤食供应如此充沛,这一事实比之某些人津津乐道的“盛清”如何,比之民国如何,甚至比之共和国以来的一些历史时期如何,我以为史家和读者应当深思。对所谓嘉靖是“家家皆净”的“盘剥”皇帝的说法是否该照单全收,自然更无须多言了。(feifei@千秋汉英雄&天汉星云,2008-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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