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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内廷
溥仪当执政时,在执政府内设内廷局,由陈曾寿任局长。局内置侍医一人、陵庙官二人、内廷官二人、属官四人。伪满改行帝制后,又在宫内府中设近侍处,仍由陈曾寿当处长,内置侍医三人、事务官四人、药剂官一人、属官五人。以后十余年大体保持这个格局。 [侍医:在北京清宫称“御医”,伪满时改称“侍医”,指皇帝、皇后的专职医生。] 溥仪还以私人身份雇佣了一批人员,通称这些人为内廷人员。他们不是政府官吏,仅在茶膳房、司房等机构内为溥仪及其家属的个人生活服务。随侍、殿上、太监、杂役等等,当然也属于内廷人员。 内廷人员与执政府、宫内府的官吏二者之间,既有公、私不同性质的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必须通过溥仪才能实现。就是说内廷人员受命于溥仪,才准予接洽相应的政府部门的官吏,而政府官吏不经内廷人员传、带,也绝不能接近溥仪。可以说,内廷人员是把政府部门与溥仪隔离开来的中间地带,同时溥仪又在内廷人员中间立下规矩:“不准私自与外人联系”。谁违犯这一条,就是捅了溥仪的马蜂窝,必定受到严厉惩处。我即经常受命与外部发生联系:或到近侍处找毓崇商洽购物;或到警卫处向佟济煦报告护军问题;或奉溥仪之命传见带人。在这类活动中我是绝不敢犯规矩、超越雷池一步的。 [伪满前期毓崇作为二等侍卫,在伪宫内府侍卫官处任职。到伪满后期转仕近侍处理事官,为荐任二等(勋六位)承应科长。] 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应该说明:对个别人来说,既有内廷人员的身份,又列在宫内府的编制中,是双重身份。如毛永惠,他是内廷司房的负责人,但又一直列入政府编制,先是执政府内廷局的属官(委任),继为宫内府近侍处的属官(委任一等一级)。我本人当然属于内廷人员,在政府中无编制,但到1937年护军被解散后,我的名字也被列入宫内府皇宫近卫的编制,成了荐任五等一级的卫尉。 关于内廷人员的管理,是比较混乱的。说也奇怪,偌大一个内廷组织,根本就没有处、科、室等机构,似乎只是一些各自独立的办事部门。不明真相的人到内廷办事,不碰得头破血流也要撞出满脑袋疙瘩。当然,内廷的工作也有人负责,也有分工,全凭溥仪随便安排,即为约定俗成,不发文,不备案。因此漏洞较多,随意性较强。 有人说严桐江是随侍的总头目,不能这样说。在溥仪跟前,随侍们都是平行的,尽管有等级区别,可那是纸上的东西,谁都没有管谁的权力。然而,严桐江确是内廷工作中的一名总管,称之为“严总管”,名副其实。因为他管的事情太多,他本人是随侍,兼管奏事、司房账目、茶膳房开库取物并尝膳、金库收支、裁报等等,还要管理勤务班,简直是无所不管。尽管如此,他也没有什么名义,其地位绝不等同于清宫中的“四十八处都总管”。 [清宫中为皇帝服务的单位,如御膳房、御茶房、太医院等四十八处。管理这四十八个单位的高级太监就叫做“四十八处都总管”。] 关于内廷人员的待遇方面,我的印象淡薄。这是因为自溥仪当上伪满执政,我的月例(月收入)顿时由二十多元猛增到二百元,使我心满意足,此后也不求赏、也不太关心待遇方面的事情了。但是内廷中许多人的月例还很低,他们关心待遇问题,看到内帑充足便向溥仪求赏,都有一副家庭生活的担子嘛!再说内廷人员与宫内府官吏近在咫尺,一个大院隔道墙,那边人升官晋级,这边人劳而无功,长此以往,人心难收。溥仪看到了这一点,而且他这人历来的手段就是让手下的人都必须依赖他,实心实意地为他卖命。于是在1940年前后,溥仪公布了内廷人员晋升的等级表。最高为奉侍官,月例六百元;最低为殿侍,月例四十元。其间分为二十个等级,待遇都不同。记得我在这张等级表下达前,溥仪就给我增加了六十元月例。或许溥仪见我向来不求赏便主动在月例上赏了我,反正不是因为那张尚未出台的晋升等级表。下表后我就既没有增过,也没有降过。别人的情况虽不能详知,但我怀疑那张表是否真正实施了。我从来不曾听说某人因某事晋升一级或二级,却常见某人因某事被罚月例一个月或两个月。 【本馆所有资料(包括文章、图片、网友留言)任何网站、论坛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事先与本馆联系,并请注明转载于“溥仪纪念馆 www.puyi.neto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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