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无边无界与圈地——评《阴山,匈奴人曾经的天堂》
feifei
关键词 汉朝 匈奴 游牧 无边无界 圈地 马弩关
《阴山,匈奴人曾经的天堂》(以下简称阴文)发表在今年的中国国家地理第10期,文章作者是王庆宪,其中有段文字让我颇不以为然。
【阴文】在阴山南面这样一个宜农宜牧之地。农耕民族善于圈地,垒墙筑室;游牧民族则以天下为家,无边无界。一个善于固守,一个需要来回奔突。立足点从根本上就不相同。如果双方都能彼此尊重,互为补充,本可以共有一方和平的天地,比如历史上也曾出现过的汉匈关市,以北方的乳肉换南方的粟米,或以南方的铁器换北方的良马。但是完全平等的交易总是不能恒久,一旦政治军事形势有变,关市就成为一种向对方讲条件的筹码,或限制或关闭。公元前127年,汉朝就限制马、弩出关。公元前121年,汉律规定:胡市,吏民不得持兵器出关,即使是在京师市场上买的,也同等对待。
【点评】当农耕民族遭遇南下的游牧民族,碰撞之后的冲突同样在所难免。“圈地”这个词恐怕是“我大清”而不是“我大汉”更熟悉且有“流芳万年”的真实应用吧,如大清在北京的大圈特圈,如大清把除了八旗外的汉族人(东北世居民族)“圈”在东北外的柳条边。至于“游牧民族以天下为家,无边无界”之说,那只是针对别国领土而言的强盗逻辑,匈奴单于以语言和行动证明了自己的态度——冒顿大怒曰:“地者,国之本也,奈何予之!”诸言予之者,皆斩之。冒顿上马,令国中有后者斩,遂东袭击东胡。(匈奴传)
从汉初的白登之围到汉武帝拉开打击匈奴的序幕,汉匈之间应该曾经有过“和平”的关市,但所谓“完全平等的交易”恐怕是奢侈的理想。当然,如果匈奴人眼中的所谓“完全平等”包括汉朝在向匈奴进贡、“输遗匈奴甚厚”之外,还应当认为匈奴侵入汉之北地、代、上郡、云中、雁门、燕、朝那等郡县关塞,杀掠人民,焚回中宫,掠苑马,杀汉边郡(省级)多位最高军事长官等等行为都是“误入”、“误杀”、“误焚”、“误掠”,并应以对匈奴“厚遇关市,饶给之”为常态,而《阴文》作者也赞赏这种“公平”,并且希望其能“恒久”的话,那自然另当别论。
但事实上,汉代自帝王至人民不赞赏这种“公平”,更不期望其“恒久”,所以知耻而后勇,。所以“汉”能成为一个伟大民族光荣的名字,所以汉族能从那时起至今,蔚为世界第一大民族,而我也深以自己是这一民族的一员为自豪。《阴文》说“公元前127年,汉朝就限制马、弩出关。”时间、内容都有问题。景帝中元四年(公元前146年),“御史大夫(卫)绾奏禁马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景帝纪》)这一禁令后来在汉昭帝时废止了:“五年,罢天下亭母马及马弩关。”孟康的注解说:“旧马高五尺齿未平,弩十石以上,皆不得出关,今不禁也。”姑且不论史学界在此问题上的争论,即使认为此禁令完全只是针对匈奴等其他国家,那有什么值得指责的?我反而认为对于其他国家,这一禁令在边患已不严重的情况下也不应废止,而其废止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汉昭帝、霍光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汉景帝、卫绾的深谋远虑,汉武帝的雄才大略,后来匈奴在兵刃方面逐渐“颇得汉巧”,还有后世中国的边患,与未能高度重视这一点恐怕颇有关系。十石以上的强弩绝对是那个时期世界上最尖端的武器,当今世界,即使在和平时期,有哪个国家会允许把自己最尖端的武器随意卖给他国,哪怕是盟友呢?(feifei@千秋汉英雄&天汉星云作于20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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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2007-11-2 发表于千秋汉英雄、CNG论坛、天汉星云 浏览: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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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07/11/7 8:5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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