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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方伟丽,今年31岁,军属,丈夫是海军东海舰队某部副营职军官。去年初我随军到部队,因为住房、工作等原因一直末能前往,仍住在浙江省余姚市我父母家里。2004年2月20日,我和我的家人遭遇了人生最大的灾难:我年仅2岁的儿子在幼儿园不明不白的死去了。七个多月来,我和家人整日沉浸在悲痛之中,无法面对眼前的一切。虽然当地的公安部门就我儿子的死因给了说法,但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我们认为这个结论不能解释我儿子死前在幼儿园所发生的一切,而且从医学角度上讲也存在许多疑点。后来我们两次委托了国内权威的法医学专家,海军政治部也委托了中国最高的鉴定机构——中国法医学会对我儿子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检查鉴定,查出了我儿子死去的真正原因。我恳求有关部门尽快公正的调查处理此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追查相关责任者,抚慰我们伤痛的心灵。
我儿子叫方一栋,2001年12月出生,夭折时才26个月大。他10个月大时就开始走路,2周岁不到就能背诵唐诗,平时身体健康,活泼可爱,连小病小痛都没有。今年2月9日,正在家里休假尽情享受天伦之乐的丈夫接到让他提前归队的通知,无奈之下,由2月10日把小孩送至余姚市工业幼儿园分园(位于余姚市笋行弄)求读。2月15日按入园规定做了各种健康检查,包括各种化验检查,没有一点问题,有医院核发的儿童入园健康证(附复印件).之后四天,每天常规接送,一切正常。2月20日上午9时左右,小一栋吃过早饭由我父母俩送去幼儿园,途中与很多街坊邻居等相识的人打招呼,小孩子的身体、精神状态都很正常(附证人证明复印件)。 中午12时51分,我接到幼儿园老师的电话(电话为057462709370,系幼儿园内电话),说我儿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正在第二人民医院急救室抢救(有我单位多人证明)。我听后,焦急得哭了起来,旁边的同事听后还安慰说不会有大问题的,别急,别急。我马上放下手中的工作,并通知我父母、哥哥等火速赶到医院。到了医院门口,只见有一个年长的幼儿园负责人周老师拉住我母亲的手,哭着说:“栋栋外婆我们对不住你们了,我们对不住你们了,这什么办呢?这什么办呢?……”我母亲闻听此言,立即瘫在地上。我赶到医院后,立刻查找儿子的老师陆老师和徐老师了解情况,作为当天主班老师陆老师却不见踪迹,后来我们查问到我儿子出事的那段时间,作为当天主班的她根本不在场!送医院的是副班的徐老师和隔壁小孩班的章老师。与此同时,抢救的医生告知我们:小孩子到医院时已无生命迹象。病历上写着接诊12:50分,额头有2×3厘米的血性肿块,右颧部有2×2厘米青黑肿块,无呼吸、无心跳、瞳孔放大,大小便失禁……等接诊时症状(附病历复印件)。第二医院的医护人员抢救了约有40来分钟,见症状仍无改变即向我们宣告抢救无效。我和家人不相信眼前的事实,提出到条件好点的第一医院再做抢救。第一医院的医生接诊后,即告回天无力。我们家人顿感天塌下来了,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上午送进去的孩子活蹦乱跳的,怎么会变成眼前的景象?幼儿园原本是孩子们的天堂,怎么会变成我儿子的地狱! 我丈夫得知家里出事后,很快向单位领导说明情况,火速赶回家。看到我儿子的遗体,又联想到一周前与我儿子吻别时的情景,万念俱灰,悲痛欲绝,几次昏死过去。在第一医院的抢救室里,只有我儿子的尸体微笑着躺在手术床上,和我亲朋好友的痛哭,却始终不见责任方幼儿园的一个人影。16时左右,我们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介入,搞清事实原委。 警方接案后,很快派人赶到医院,检查尸体,进行了测量拍照等外表检查,并在当天晚上9时左右在余姚市西南派出所召集我丈夫单位的领导、我的家人、幼儿园主管部门领导及园长张建华等人了解事情的过程,商量解决办法。谁知刚一发言,幼儿园园长张建华就抢先说小孩的伤是从家带来的、在幼儿园不可能出事的等故意推卸责任的话。极度悲痛的的家人闻听此话,马上进行了反驳,会谈无法进行下去。 一直到2月21日上午9点前,我们希望幼儿园恢复人性,主动向警方、向我们解释事情的前因后果,但是这么长的时间内根本没有来理我们。第一、二医院有几个老专家看了尸体后,私下里对我们家人讲:这小孩肯定是脑损伤后死亡的,根本没有解剖检查的必要。该幼儿园怎么回事,这种人命事还想赖?9时左右,忍无可忍的我们就把小孩尸体拉到了幼儿园,向幼儿园讨要说法。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公安部门在中午11时左右安排了幼儿园领导和老师与我们见面,经过这么长时间准备的嫌疑责任者幼儿园老师此时已是有备而来,一唱一随,声情并茂,5分钟不到就流利地把当天的“经过”背了一遍。她们的讲述漏洞百出,不合逻辑,面对我们的责问,幼儿园无法作出任何回答,更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2月21日下午4时许,当地武装部在有人授意下打电话给丈夫部队的上级机关,说我儿子在幼儿园生病死了,家人情绪激动,影响到幼儿园正常的秩序,还把到余姚看望我丈夫的战友、领导说成是对当地造成压力等。天哪,21日尸体都还没解剖检查,凭什么说我儿子是得病死的?有关部门能随便下结论吗?余姚又不是特别区域,我丈夫的战友就不能来慰问、看望我吗?他们来了之后,你有关部门公正执法,压力又从何而来? 从21日开始,当地有关人员就反复做我丈夫的工作,方法五花八门:有的劝说他不要把此事闹大,说他一个农村青年成长为海军军官多么不容易,闹大的话就会影响他以后的前途;有的说他们正在组织200多名警力待命,再不听话的话将采取强制措施;还有的说该幼儿园是该地为数不多的五星级幼儿园,有1000多名小孩在上学,小孩的家长有2000多名,家长的家长就有四五千名了,影响了幼儿园的声誉,对当地教育部门和政府部门会很大的压力,弄不好还会影响到个别领导的前途呢。 在有关人员的保证下,2月22日(星期天)上午开始,我丈夫就做我伤心欲绝的父母、公婆等人的工作,答应领导一定在下午把尸体撤出幼儿园,他当时坚信就是幼儿园不说一个字,运用现代科技也一定会查得出小孩去世的真正原因。下午2时许我和丈夫强忍着泪水向亲人们解释和做工作。我的儿子出事后,他们老老小小从不同地方赶来,吃住都自己解决,我真的又心痛又感动。下午4时,我们本着相信科学,相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承诺同意尸检。 尸检在2月22日晚上7时半进行,离去世约55个小时。我丈夫和他单位的两名同志一起参加了尸检解剖全过程。当时公安方面告诉我尸检结果大约12天左右揭晓,最迟不超过两周,结果我们是在3月19日才拿到尸检报告,整整等了近4周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我们整日在家里以泪洗面,幼儿园方面不但不给我们道义上的安慰,反而在事发次日就动员全体教育人员去1000多名孩子家家访,叫他们什么都不要讲,并散布我儿子有心脏病、先天性疾病、在家里已摔伤等谣言。更气愤的是3月初,当地个别执法知情人员也向外界散布我儿子有心脏病、遗传病等谣言。在我们本已伤透的心上大把撒盐。他们进行这种不耻的做法,依仗的是他们在当地有财有势,想把人命大事随意化了。(小孩死去前的活动情况、幼儿园的性质等情况参见报纸) 我们对宁波市公安局出具的尸检报告深表震惊,这份报告指出我一向健康的儿子的去世的原因是患“急性非化脓性间质性肺炎”,而对我儿子死亡时,在幼儿园留下的4处外伤避而不谈。报告出来前,也从来没有人来询问我们关于孩子生前的任何情况。同时,尸检报告出来后一改再改,补充了再补充,现在我们手中的鉴定书同一个日期就有三份不同的版本,分别在3月19日、4月1日、4月8日从余姚市公安局拿到。其中,对小孩死后的许多迹象描述不详。天哪,在我儿去世的前4天,刚刚在妇幼医院做过各项健康检查,出事的那天又有无数的街坊做证,孩子身体健康。直到10时40分午饭时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世界上还有这样的肺炎:不咳嗽、不发热、不气喘,没有任何症状,死后头上还留两个大疤,不到短短几十分钟时间,就能致人死命?我实在不想不通:究竟有什么势力、什么原因想掩盖我可怜儿子的死因!他去世直到今天,一只眼睛还没有合上呢,真是死不瞑目! 震惊异常的我们走上了查找儿子真实死因的漫长道路,分别在书上、网上查阅了大量的有关呼吸方面、肺科学方面的医疗知识,对照我儿子的症状,丝毫没有得肺炎的迹象;又多次拿着公安局制作的病理切片到上海的几家大医院,咨询了白春月、林凤等呼吸科著名教授,他们都对公安局的鉴定感到不能理解,即使是肺炎也不会突发、无症状地猝死。复旦大学的三个教授看了病理切片后对公安局的鉴定报告也持不同看法。为了找出小孩死去的真正原因,后来我们委托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中国法医损伤鉴定委员会权威人士—张益鹄教授,请他为我儿子的死因进行了重新鉴定。2004年4月11日至12日,张教授会同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亲赴余姚市、宁波市进行了调查取证,向宁波市法医处了解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复检尸体,复查病理切片,并提取相应器官组织块重新切片检查,得出小孩真正死因:因头部受钝力外伤导致脑干(桥脑)多发性挫伤出血,生命中枢急性抑制而发生急骤死亡(附鉴定报告)。不仅如此,张教授还从事实和理论上否定了“急性肺炎”的可能性。 为了进一步证实方一栋的死因,接着我们又通过律师与浙大司法鉴定中心联系。浙大知名教授、法医学专家石秋念了解情况后,在2004年4月29日亲往余姚、宁波两地,对尸体再次解剖检查,再次对内脏器官进行取材,并检查了公安局呈送的切片、检查报告等材料,于2004年5月27日出具了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书[浙大法医病理(2004)第002号],再一次明确了方一栋的死因为:头部受钝力外伤导致急性脑肿胀,颅内压升高,生命中枢急性抑制而发生急骤死亡。同样,石教授也从事实和理论上否定了“急性肺炎”的可能性。 六十多岁的张教授和七十多岁的石教授在事后表示:这件事在技术上并不复杂,只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检查是不会有其它的结果的。小孩死前脑严重受损,而肺部的改变不过是一般急性死者所共有的非特异性变化,把它认为“肺炎”实在没道理。 为实事求是地弄清事实的真相,海军政治部后来委托了中国最高级别的司法鉴定机构——中国法医学会法医损伤鉴定委员会,8月18日,中法医学会主任任嘉诚教授率权威病理专家、痕迹专家、临床专家等来宁波、余姚两地,经过大量的调查、复核,8月30日,出示方一栋的第五份鉴定书“中法医病理鉴字2004(02)”,指出:方一栋的死符合头面部受外力作用桥脑多发性出血损伤,中枢呼吸系统衰竭死亡 ,并再次明确否认“急性肺炎”之说,该鉴定得到了首都医科大学、解放军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相关顶级专家的支持。 纵观整个事情的经过,结合同济法医、浙大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和中国法医学会等专家的鉴定,我们认为方一栋的死亡显然是因外伤导致脑损伤所致,而因何原因导致方一栋脑外伤?在幼儿园发生脑外伤后老师采取什么措施?方一栋当时有什么反应?后来为什么会在床上发现当班的陆老师为何擅自离岗?抑或逃避责任?死亡前老师有无放弃抢救的行为?等等,到目前为止均是个謎。我们认为人死不能复生,我们死者家属现在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尽快搞清事情的真相,追究有关责任者,让孩子在九泉之下能瞑目。可是,直到现在幼儿园和有关方面还有没向我们家属作任何解释。公安方面关于此事的检查结论更加缺乏令人信服的事实和理论依据,5月26日,浙江省公安厅的会疹意见竟在肺炎前面加上了“非曲型”三个字,天哪! 儿子不幸去世后,精神上的伤痛不言而喻,每天还要面对各种压力:有关部门几次欲把尸体强行火化,我们家人多处奔走,陈述保存理由,才没把这重要的物证给毁掉;后来又要求我们付冷藏费(冷藏费每天200元,到现在己欠40000多元),从经济上给我们巨压。说真的我们也想让他早日入土为安,但在小孩的死因都不给说明之前我们怎能忍心把他烧成一把灰呢? 孩子去世后,几乎每个晚上天真、无睱的笑容总在我们梦中出现:我是在丈夫常年不在的情况下,怀胎十月生下了他,再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两周岁多的小孩,本是大人眼中最有趣的年龄,育儿的艰辛稍有减轻,儿子却这样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某些人一时的不负责任,给我们带来了终生的伤痛,我们要的不过是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想知道他是怎样离开人世的。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人为歪曲事实,小栋栋是带着多么多的遗憾离开亲人的啊!他去世时,身边没有一个亲人,他怎么会闭得上那双大大的眼睛呢?孩子生前的玩具、食品、甚至床铺仍在原来的位置没有挪动,我们希冀有朝一日孩子能重新回到家中。我们不甘心心爱的儿子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从人间蒸发了。上苍啊,给我们一个说法吧?告慰九泉之下屈死的儿子,否则他死不瞑目啊! 方伟丽 求助电话:1356637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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