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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里的幼儿园-----痛失爱子方一栋
星星港

栋栋的爸爸的呼吁

方红军

  尊敬的领导:
  我叫方红军,今年35岁,现役军人,现职为东海舰队航空兵某部少校军官。
  2004年2月20日,我和我的家人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灾难:我最亲爱的儿子东东在幼儿园不明不白地死去了。二个多月来,我和家人整日沉静在悲痛之中,无法面对眼前的一切。虽然当地公安部门就我儿子的死因给了说明,但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我们认为这个结论不能解释我儿子死前在幼儿园所发生的一切,而且在医学角度上也存在许多疑点。我们相信在高度信息化的今天,想把什么都捂住,不让别人知道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委托律师聘请了国内权威的法医学专家,对我儿子的死因进行了客观的、公正的检查鉴定,查出了我儿子死去的真正原因。我恳求能为我做主的领导出面,敦促有关部门尽快公正的调查处理此事,并严惩相关责任者,抚慰我们伤痛的心灵。
  我儿子叫方一栋,2001年12月出生,夭折时才26个月大。他10个月大时就开始走路,2周岁不到就能背诵唐诗。平时身体非常健康,活泼可爱,连小痛小病都没有。今年2月10日,因家中人手紧(本人与家人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状态),就送到余姚市工业幼儿园分部(位于余姚市笋行弄)就读。2月15日按入圆规定做了各种健康检查,有医院核发的儿童健康证(附复印件),直到出事那天2月20日一切都很正常。2月20日上午9时左右,小一栋吃过早饭,由我岳父岳母送去幼儿园,途中与很多街坊邻居等相识的人打招呼,小孩的身体、精神状态都很正常(附证人证明复印件)。
  中午12时51分,我妻子接到幼儿园老师的电话(电话为:0574-62709370,系幼儿园内的电话),说我儿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正在第二医院急救室抢救(有我妻子单位多人证明)。我妻子听后,马上放下手中的工作,通知我岳父、岳母等火速赶到医院。到医院后,抢救的医生告诉我们,小孩子到医院已无生命迹象,病历上写着:接诊12:50,额头有2×3厘米的血性肿块,右脸颊有2×2厘米青黑肿块,无呼吸、无心跳、瞳孔放大、大小便失禁……. 等接诊时的症状(附病历复印件)。我的家人顿感天塌下来了,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上午送进去的孩子活蹦乱跳的,怎么会变成眼前的景象?幼儿园原本是孩子们的天堂,怎么会变成我儿子的地狱?!!!
  得知家里出事后,我很快向部队领导说明情况,火速赶回家。看到我儿子的遗体,又联想到一周前与我儿子吻别时的情景,我万念俱灰,悲痛欲绝,脑子一片空白,想想我儿子小小年纪就走上这条路,我都不想活了。我妻子、岳母等人几次昏死过去。在当地公安局部门迟迟不肯采取有力措施,幼儿园方面又不肯说出事实的真相,承认应担责任的情况下,我做通家人的工作,要求公安机关、司法部门介入,进行尸体检查,以便弄清事情的真相。
  尸检在2月22日晚7时半进行,离去世约55个小时。当时公安方面告诉我尸检结果大约12天左右揭晓,最迟不超过两周,结果我是在3月19日才拿到尸检报告,整整延迟了20多天。在这段时间内,我们整日在家里以泪洗面,幼儿园方面不但不给我们道义上的安慰,反而通过各种方法散布我儿子有心脏病、先天性疾病、在家里已摔伤等谣言,在我们本已伤透的心上大把撒盐。他们进行这种不耻的做法,依仗的是他们在当地有财有势,想把人命大事随意化了。(小孩死去前的活动情况、幼儿园的性质等情况参见报纸)
  我们对宁波市公安局出具的尸检报告持异议,这份报告指出我一向健康的儿子去世的原因是患“急性非化脓性间质性肺炎”,而对我儿子死亡时,在幼儿园留下的4处外伤避而不谈。同时,尸检报告前后共改了3次,现我手中有3份不同的鉴定报告书,分别在3月19日、4月1日、4月18日从余姚公安局拿到。其中,对小孩死后的许多迹象描述进行掩盖,如两便失禁,脖子下静脉管向外突出等。天哪,在我儿子去世的前4天,刚刚在妇幼医院做过健康检查。出事的那天又有无数的街坊做证,孩子身体健康。直到10时40分午饭,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世界上还有这样的肺炎,不咳嗽、不发热、不气喘,没有任何症状,死后头上还留两个大疤,不到短短几十分钟时间,就能致人死命?我实在想不通,究竟有什么势力、什么原因想掩盖我可怜儿子的死因。他去世已二个多月了,一只眼睛还没有和上呢!!!真是死不瞑目!
  怀着对亲骨肉的真切情感受,怀着不甘心被愚弄的愤怒心情,我走上了查找儿子死因的漫长道路,分别在书上、网上查阅大量的有关呼吸方面、肺科学方面的医学知识,对照我儿子的症状,丝毫没有得肺炎的迹象:又多次拿着分安局制作的病原理切片到上海的几家大医院,咨询了白春月、林凤等呼吸科著名教授,他们都对分安局的鉴定感到不能理解,即使是肺炎也不会突发、无症状地猝死。复旦大学的三个教授看了病理切片后对公安局的鉴定报告也持不同的看法。为了找出小孩死去的真正原因,后来我们委托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中国法医损伤鉴定委员会权威人士——张益鹄教授,请他为我儿子的死因进行了重新鉴定。2004年4月11日—12日张教授会同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亲赴余市和宁波市进行了调查取证,向宁波市法医处了解了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复检尸体,复查病原理切片,并提取相应器官组织块重新切片检查,得出小孩真正的死因:因头部受钝力外伤导致脑干(桥脑)多发性挫伤出血,生命中枢急性抑制而发生急骤死亡(附鉴定报告)。
  尊敬的领导,我们认为人死不能复生,我们死者家属现在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尽快公正地解决这件事,让孩子在九泉之下能瞑目。可是,直到现在余姚市公安局、幼儿园和有关方面还没有向我们家属及部队出具相关此事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向我们家属和部队作任何解释。我们多次要求公安部门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要求有关部门仔细勘察,严惩责任者,但是一直遥无音讯。
  小孩子去世已2个多月了,他的遗体到现在还放在殡仪馆未火化,我们全家人不但每一天要承受痛失家人的悲痛,而且还要承担巨额的经济压力(冷藏费每天200元)。家中的老人也一个个病倒了。在小孩子的事情没有解决之前,我们怎能忍心把他烧成一把灰呢?
  当前,我部队正处于军事战争准备的关键时期,作为一名经过出国培训的技术骨干,我特别想在这特别时期展示自已的才能,贡献自已的力量,不想让这件伤心的事永远扯下去……
  最后,恳请领导出面,敦促有关部门查清事件真相,给我们一个说法。
  
  
  此致
  
  
  
  敬礼
  
  2004年4月26日
  
  
  联系地址:浙江余姚市南滨江路142弄9-304室
  联系电话:0574-62714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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