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77号馆文选__史鉴 |
南宋人士关于岳飞事迹的记载,可以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官史的系统,如《日历》、《实录》之类,全是出之于秦桧及其私党之手的;另一个是家传的系统,最早问世的为《岳鄂王行实编年》,是出于飞之孙、霖之子岳珂之手的。当时几部重要的史学著述,如熊克的《中兴小历》、徐梦萃的《三朝北盟会编》和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大都是以官史为本的。而对于后代影响最大的却是岳珂所作的家传。
官史既出之于秦桧的子弟党与之手,对于岳飞的功绩遂多有意加以湮没 ,且还虚构了许多罪状以溢其恶。到后来,李心传等人再据以纂修史书,虽然也明知道有许多事件是为湮没秦桧的奸党所捏造或删除了的,例如绍兴十年(1140)六月金人背盟南犯,南宋于出师抵御之前,先升迁诸大将的官秩.在当时的《日历》中对韩世忠、张俊二人的新职均详为记载,却单单不载岳飞的,李心传便在《系年要录》卷一三六绍兴十年六月朔日之记事下附《案语》云:《日历》独不载岳飞除命,盖秦火喜削之也、今以《会要》及玉堂制草》增入。这证明李心传等人对于当时的国史,持别是国史中关于岳飞事功的记载,已经不肯完全信任了。但是,因为秦嬉等人日夜劳其心计于作伪灭真,牵合弥缝等等的工作上面,使后来读史的人容易为所蒙蔽而防不胜防,辨不胜辨,遂又不免入其而不能觉察。所以,《系年要录》、《北盟会编》等书中所记岳飞言行,因受奸党的欺弄而致失实的,较之其所能加以考辨纠正的处所,到底还占了多数。《行实编年》出于岳珂之手.到处可以察见他的孝子慈孙的用心,为了表彰其祖德,有时候竟不免虚构一些冠冕堂皇的言行以溢其美,和一般家传所惯有的毛病相同。 就因为有上述诸项原因,见于官史系各书中的岳飞,和见于家传系诸书中的岳飞,虽同是一人,而却具有几乎全不相同的两种面貌。 到元朝设置史局纂修《宋史》的时候,史官们却漫不加察,竟将这两个系统中迥不相同的材料收录于一书之中。《宋史》中的《高宗本纪》全篇抄自官史系的《高宗实录》、而《宋史》中的《岳飞传》则直接抄自章颖所撰《南渡四将传》中的《岳飞传》,间接出自岳河的《鄂王行实编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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