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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城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渡阴山。” 刚刚放学的小虎子又在背诗了。这个小家伙才十岁,可是出名的淘气,连他爹妈都整天哀叹这孩子上辈子是他们的仇人,今世来找他们讨债的。上学读书他也是个能令老师撞墙发疯的学生,讲了不到十个字一准睡着,可唯独这首诗,他能够从头到尾一字不错的背下来,而且还念念不忘,每天放学之后必定一路背诵着回家,实在让人大惑不解。 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个孩子,虽然只有十岁,他的身上却有着一种让人向往的野性,要知道,在我的家乡,野性是很受人们欢迎的一种品质,我的族人喜欢勇猛、骠悍的男人,喜欢大声吆喝,大口喝酒,大手一挥便能屠熊搏虎,叱咤风云的英雄,所有的姑娘们也都对那些其貌不扬但是却有拔山之力的男人们情有独钟。因为我们是一个生活在大漠草原,险山恶水之中的民族,我们从一生下来就要跟猛兽为伍,因为我们要保护羊群牧场,还要跟塞北无边的风雪黄沙相斗,要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下去,就一定要变成一个铜人铁人,否则,自然的无情是谁也抗拒不了的。如果一个人生下来就瘦弱无力,那么他注定不能在那雪山朔漠之中生存下去,因为每时每刻都有被风雪狂沙掩埋的危险之中,连最强壮的人都无法预料自己的命运,就更不用说一个羸弱之躯了。 我的族人就是这样生存繁衍下来的,他们的后代也大多生得强壮精干,慢慢发展成了一个兵强马壮、威震北方的民族——契丹。 我一直为我的民族而骄傲,契丹人建立的大辽王朝在我的心目中简直如天上的太阳一般光辉灿烂,光是草原上如云的牛羊就能让我如醉如痴的看上半天,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有这样美丽的风景,也再没有一个国家会有如此多的威猛勇士,我以身为一个契丹人而自豪,但我的族人却不这样想。 我一生下来,父母就知道我今后会是个瘦弱无力的人,但是用不着担心,我的父亲还有好几个健壮、聪明的儿子,我只需要作为他的孩子,享受他给我的一切富足生活,在高高的院墙里过完我脆弱的一生。 如果我是普通人的孩子,也许还有机会长得强壮一点,因为如果我是穷人,就要每天出去干活,放羊或是牧马,反正就算是先天不足的人也会因为这些大强度的劳动而使体质增强。但是我的父亲——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楚王,又怎么会让他的儿子跑到冰天雪地里去干活呢? 不是因为舍不得,而是因为没必要。我的父亲,从来没有期望过我能为他带来荣耀,虽然他已经荣宠有加了。不是么?大辽国的皇帝,草原上至尊无上的君主,是我父亲的兄弟,我的叔叔,加上我的母亲是太后以及皇后家里的人,还有谁会比我们一家的身份更显赫?没错,我的父亲姓耶律,母亲姓萧,光是这一点就能使我的名字招摇于众人之上,谁还会管我是不是勇猛,是不是强壮呢? 但是我的父亲却不满意于我的瘦弱。他说我脸色太白,虽然不是病态的白,但看着总是不像契丹人的儿子,倒像是个白净文秀的汉人。我的肩膀不够宽阔,我的手臂不够粗壮,还有,我的性格不够豪放,这是他最不能容忍的一点了。 每当我的几个哥哥大放情怀,切磋拳脚的时候,我却总是多在屋子里面不出来,或是远远的看着他们,就算他们过来邀我一起参加,我也多半不会答应,甚至连他们生拉硬拽都不能逼我就范。用我父亲的话来说:我实在是个窝囊小子,哪里有半点契丹人的样子! 他说这话的时候当然没有察觉我眼里面的不平。 我从来没有说过我不喜欢练武,不喜欢骑马射箭,不喜欢纵情豪放,这只不过是别人眼里的我!从小时候起,在我上马之前父亲就一定会说“不从上面掉下来就是好事”,在我提起兵器之前父亲就一定会说“不把自己弄伤就谢天谢地了”,而每次出发打猎之前,还没有等我开口要求父亲就说“你就不要去了,留下来陪你妈吧!” 总之在父亲和旁人的眼里,我就是皇宫里面的那株宋朝皇帝送来的牡丹花,病病歪歪的在北国的寒风里苟延残喘着,既不能痛快的死去,活着又了然无用。人们都怕我,其实我知道,他们是怕一不小心,我这个没用的小王子就会被那大风沙卷到西域国去。我之所以还能活着,是因为我是楚王的儿子,我之所以不是英雄,也因为我是楚王的儿子。 如果我父亲之有我这么一个儿子,也许他会对我在乎一点,可我上面有好几个深得他喜爱的哥哥,那么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也就仅限于“儿子”了。要知道,作为楚王,他要的还是一个能够安邦定国的贤能,不仅要有过人的勇气胆量,还要有聪明智慧的头脑,而这两样,在他眼里,我是全都没有的。 但我坚信我有。 我有勇气胆量,智慧头脑,只是他们从未给我机会施展而已。 我还有一身傲人的武功,这是谁都不知道的秘密。 我的师傅是一个不知姓名的人,他与我母亲家的人很有交情,于是,我住在萧家的时候,被他收为了徒弟。 这个人本来不打算收徒弟的,但是我的身材却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说我是个练武的好材料,如果不把武功传授给我实在是一大浪费。我头一次听到有人说我适合练武,高兴得不得了,哪知那人却要我保密,不许说我跟他学过武功,只有到我22岁的时候才可露出来。我想这些武林高手的毛病就是多,但我们契丹人一旦答应了人家的事就一定要做到,所以,这些年来我被父亲和哥哥们笑话手无缚鸡之力实在是忍受了很大的委屈。虽然我知道我只要一只手,便能把我的三个哥哥扔得好远,但是作为契丹人,我必须先遵守诺言,然后才能堂堂正正的做别的事情。 不过,我毕竟只有二十岁,终于有一天,我觉得再也忍受不了父亲的轻视,离开了王府。 我实在半夜离开的,望着高大漆黑的王府大门,我暗暗发誓如果不干出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就决不回头。 没错,英雄都是横空出世的,他们的身上仿佛永远笼罩着令人羡慕的光环,所有的人都抬头仰望你,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感觉啊! 总之,我要靠自己的力量来成为英雄,一个连我父亲都要侧目而视的英雄。 要做契丹人的英雄,就一定要到宋国去。 契丹人概念中的英雄,就是杀敌建功。“敌”,指的当然是大宋,虽然我们的敌人也有西夏和女真,但是大宋无疑是最大的隐患,要想建功当然要从这里下手。过惯了平静安逸的日子,我早就渴望着那鼓声震天、浴血厮杀的战场了。 可让我失望的是,当我越过宋辽边境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什么战场,两国商人居然往来如常,和平的景象犹如我住的地方。只不过,这里是一座边境小城,繁华程度远不如我从小长大的南京(今北京),我本来不打算在这里长呆,因为我早已打定了主意去开封闯一闯,一个国家的精英往往都聚集在都城,只有那里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 但是命运往往给我安排一条截然相反的路,我没有去开封,反而在这里留了下来。原因嘛,说出来可能会被人笑话,尤其是我的父亲,我能想象得到他满脸不屑嗤之以鼻的样子说:“为了一个女人?真是丢我们契丹人的脸!” 不错,我是为了一个女人。 为了她,我不由自主的留在了这个毫无趣味的小城,我也不知我这是怎么了,竟然把雄心壮志抛到了一边,每天都想着要见到她,我甚至还自贬身价到她身边做了一名伙计,期望着能够与她亲近一点。 这个女人是小城一家客栈的老板娘,姓萧,奇怪,跟我母亲一个姓,不过她可是彻头彻尾的宋人,比我大五六岁,具体是大五岁还是大六岁我也搞不清楚,因为她不喜欢别人知道她的年龄,尤其她再也不是二八年华青春豆蔻的少女了,只有在她心情好的时候,店里的其他伙计才敢拿她的年龄来开玩笑。而我,则从来都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 我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年龄,也不是因为她的容貌。她的相貌挺漂亮,但绝对算不上倾国倾城,加上已经二十过半,就更不能使人产生软玉温香的感觉,可我却无论如何也挥不去她在我脑海中的印象,她是那么的特别,我不知该怎样形容,反正我见过的女子都没有那样令我倾倒的笑容。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喜欢她,所以才觉得她的笑容那么美好,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别人也都喜欢她的笑。她一笑起来,我自己的烦恼也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所以,我心甘情愿的冒充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凭我瘦弱苍白的形象绝对可以骗过所有的人,她心软就把我留在了店里。从此,我干起了从前绝未碰过的粗活、脏活,本来她让我当跑堂的伙计,可我那一点朦胧的王子的自尊拒绝了这个差事,虽然当跑堂的可以在穿梭于宾客之中的空隙瞟她一眼,我还是制止了自己有这个没出息的想法。 我要靠自己的本事引起她的注意。 于是我把店里最脏最累的活儿都揽过来,在众伙计有点不解的目光里美滋滋的干着,直到她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一开始我还怀疑自己堂堂的契丹王子这样做是否太可笑了,但是日子久了,那如野草一样蔓延的相思占据了我的心,我不再管这样是否丢人,或者值不值得的问题,我猛然发现这样无拘无束的去爱自己爱的人,恨自己恨的人是我在家里永远不可能得到的乐趣。 于是我放纵对她的相思,于是我快乐的当着小伙计,于是我日复一日的聆听着小虎子那首单调而激昂的唐诗。 有时候我几乎忘记了自己的英雄事业,如果不是一个轰动全城的消息,我也许就会在里过上一辈子。 那天早晨,一队衣着华丽的宋军武士从城外赶来,他们都骑着高头大马,在草原长大的我一眼就看出那些马决不是普通军队所能拥有的,在大辽,这样的马只有皇帝或是各个亲王才配拥有,它们有纯正的良马血统,我总是想不通这么好的马为什么要用作侍卫仪仗?如果用作战马那会使我们的勇士如虎添翼,但王权始终是至高无上的,宋朝皇帝大概也不例外,这些马是地位的象征,也是权力的象征。 我琢磨一定会有一个大人物到来,而且这个大人物还不是一般的大人物,他的身份必定尊贵至极,不然他的仪仗也不会有如此大的排场。街上的人全都被命令关门闭户,不准外出,我和几个伙计趴在门缝边上向外张望,他们的嘴巴立刻张大不能合拢,眼珠已经被那些绚烂的车銮伞盖耀花了。而我,对这些毫无意义的繁琐仪式司空见惯了,只是在不停的思忖着这么大的排场,应该是大宋的哪一位高官。 就在这时,呆若木鸡的伙计们忽然兴奋起来,嘴里嘟囔着:“展昭!展昭!快看展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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