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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新浪网友提出目前监察机构权力扩大化的话题,今先录网友跟帖于下:
“作为职掌纪律监察和反腐败职能的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地位也日益加强和提高,所掌握的权力也越来越大,某些地方流行的所谓“纪委夺权组织部、组织部代替宣传部、宣传去管环卫处”的搞笑说法就是较为真实的写照,如今考察干部首先要过的就是纪检政审关,也就是说,用干部纪委不点头一般是难以通过的,可见纪检部门的权力多大。 现在诸如纪检监察等反腐败部门权力是加大了,反腐败的效果却没有和权力的加大成正比,如今腐败问题给人的感觉非但没有遏止,反而愈演愈烈,虽然期间不乏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惩处了一些高级别干部,但人们不认为这是反腐败的成绩,而是认为是作出样子姿态对社会的一种交代而已。如若事情仅仅如此倒还罢了,至多不过是说纪检部门的不作为而已,只是现在让人担心的是随着纪委监察部门的权力增大,加之监督的软弱乃至缺位,纪委监察部门不仅越来越自傲自大、利用权力牟利的倾向也越来越严重,有的甚至走向腐败。近期落马的号称“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之称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有“双面贪官”之称的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都是纪检监察部门腐败的典型。 如果说司法腐败因为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而被称为最大的腐败,那么纪检腐败则可能因为打碎了人民对反腐败成效所寄予的最后希望而被称为最让人失望的最彻底的腐败!由此必然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前景信心的丧失,乃至对党信任的丧失,导致对国家前景的迷茫!因此,对纪检系统的腐败应该警觉重视起来,不可再掉以轻心!因为,这是构筑反腐败的最后、最关键一道堤坝!” 网友提出的监察机构权力扩大化的现象,目前还不是很普遍,但这种现象值得注意,监察机构权力扩大化背后的本质是监察机构的职能行政化。如果一旦监察机构行政化,最终恰是监察机构职能的消失,这个问题在中国历史上教训很多,汉代刺史转化为州牧,其本质便是地方监察制度行政化,州牧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行政机构,刺史的功能也就消失了,一旦朝廷内讧,对地方失控时,那么这些州牧便成为割据一方的霸主了,这个案例说明制度和机构随着实施过程中,自身也在不断递变的,这个变化往往默默地、不声不响地在变,监察官员也有追逐利益的本能,自然地侵袭行政权力,纪监委在职能上取代了人事组织部门,本质上是监察权力的扩大化和行政化,它追逐的是监察官员个人的权力,那么追逐权力和利益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自身的腐败,如郴州的原纪监委书记曾锦春的堕落就是一个典型,所以监察机构和相关官员的权力扩大化,行政化并不是一个好兆头,我不妨以明代地方监察制度演变的案例,分析一下这个现象,或许会对我们有一点启发。 汉唐宋元的监察机构叫御史台,明建国时也叫御史台,是明初三大府之一,中书令掌行政、大都督府掌兵权、御史台掌监察,这三大府的地位是平行的,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它的功能仍是监察百官,它的下属分成两个部门,一是六科给事中,监察弹劾中央六部各级官员,例如吏科给事中可以监察吏部在官员任免上各种问题的权力,但官员任免的权力仍在吏部,也就是仍在吏部尚书手上,即今天的组织人事部门。一是十三道监察御史,是分别监察全国十三布政使下属的各级官员,对地方的监察机构不在地方而在朝廷,明代地方行政机构,最初是仿元代的行中书省、元代行省的行中书令权重、集地方权力于一身,那到是一元化的领导,洪武九年(公元1379年),朱元璋便分割地方行政权力,把它一分为三,行中书省改称为承宣布政使,负责地方日常行政和财政税收,一位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负责地方的军权,另一为提刑按察司,负责地方的监察司法和一般的治安。这样地方行政是三司并立,三司分别听命于中央的有关部门,如都司听命于中央五军都督府和刑部,布政使司按事务分别听命于中央的户部、刑部二部,按察司听命于中央的都察院和刑部,所以在地方上没有一个一把手定音。三司并立的结果有利有弊,利是相互牵制,没有一个机构可以独断,中央的政令可以直达地方;弊是互相推诿,效率低下,因为毕竟有一些事务往往牵涉到好几个机构,结果是无人负责。于是开始有巡抚的设置,如宣德时,于谦便是由御史超拜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巡抚的任用,一般都有佥都御史的头衔,巡抚的人选可由各个机构挑选,但巡抚必带有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的头衔,与都察院有相应的隶属关系,那样的话,中央派往地方的监察机构就开始向行政化转变了。而巡抚不仅有监察的职能,还有安抚地方的职能,而这个安抚就有行政的职能,时间一久,这个巡抚便成为三司之上,成为省一级的最高权力机构。这个结构的设置,本身就走向洪武年间三司并立的反面了,巡抚实际上成了地方上的一把手说了算,那么它监督的职能势必逐渐消弱而趋于消亡了,这样明代贪污贿赂之风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盛行的一个朝代。地方上的总督巡抚莅任之前照例贿赂权要,如周枕,应该说是一个清官了,昆曲十五贯中有两个明代在江南的清官,一个是周枕、另一个是况钟。周枕到江南来,主要的任务是总督税粮,这也可算是一个肥缺,因为有钱财过其手。他在税粮的体制上要作一些调整,总要得到朝廷的支持,《明史?周枕传》称其“赠遗中朝官,资饷过客,无稍吝惜,胥吏渔蠧其中,亦不甚訾省,以故屡召人言。”一是对上贿赂,一是对下属贪赃行为也不计较,只要大局稳定便行,反之,如果要过问一下他“赠遗中朝官,资饷过客”的钱从那儿来呢?恐怕他手脚也不太干净。地方上便有人检举周枕“多征耗米”,即收税时多征一点损耗,收的税粮有鼠雀耗,老鼠麻雀吃掉的要老百姓负担,这中间就有相当的的伸缩了。至于对“胥吏渔蠧”,他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见他监察的功能并没有彻底履行,他还不是如海瑞那样的清官,但是他如果真如海瑞那样苛细的话,也许也会被挤下台的。我讲这个案例是为了说明监察权力行政化了,监察官员转化为地方一把手了,那么监察这个功能也在消亡过程中,但它也不可能全消亡,还会一次复一次的重建,周枕应该说是一个好官,海瑞这样的清官只是个别,到了明代中后期,是政以赂成,那么王朝覆亡的日子也就不远了,这大概也是黄炎培在延安给毛泽东讲的周期律罢了,毛泽东很有信心地说,他能打破这个周期律,办法也就是他所说的大民主,一场文革也以失败告终,如果从监察的角度讲“四大”是群众民主的方式,群众组织是实行民主的一种组织形式,夺权来了,随后群众代表从监督向行政转化,他们也官员化了,监督也就缺位。如何打破这个周期律的题目,迄今还待我们努力去破解,应该有中国自己的办法,我还有信心,不必什么都到西天去取经吧!西天哪儿照样贪腐横行,有的地方比我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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