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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写过一篇《朋友篇》,朋友是五伦之一,君子之间的朋友关系,是建立在道义的基础上,非仅仅为利也。他认为那个时候真正的朋友不多了,其云: 天下无朋久矣,何也?举世皆嗜利,无嗜义者。嗜义则视死犹生,而况幼孤之托,身家之寄,其又何辞也?嗜利则虽生犹死,则凡攘臂而夺之食,下石以灭其口,皆其能事矣。今天下之所称友朋者,皆其生而犹死者也。此无他,嗜利者也,非嗜友朋也。今天下曷尝有嗜友朋之义哉!(《焚书》卷五) 当然,朋友之间也有利益关系,如果嗜利就是另一回事了。“幼孤之托,身家之寄”,以身相殉之人还是有的,春秋时晋国的晋献公托幼孤于荀息,《史记·晋世家》记载: (晋献公)病甚,乃谓荀息曰:“吾以奚齐为后,年少,诸大臣不服,恐乱起,子能立之乎?”荀息曰:“能。”献公曰:“何以为验?”对曰:“使死者复生,生者不惭,为之验。”于是遂属奚齐于荀息。 虽然荀息未能掌控晋献公死后的乱局,但荀息没有食言,以身为殉而死之。现在这样的君子很少了,反而是攘臂夺食,落井下石者多矣,何哉?嗜利者多。这大概也是市场经济的副作用吧,因为市场是靠利益驱动的啊!市场上讲信用,也是为了长远利益而已。 当然,对君子与小人的社会影响也要作具体分析,小人的问题大家还容易看得清楚,如果君子的问题造成祸害,有时反而甚于小人,为什么?因为君子自以为是,过于自信,一旦差失,则危害更大。次年李贽还写过一篇《党籍碑》,提出“君子之尤能误国”,故从危害性讲,“贪官之害小,而清官之害大”。李贽这个观念是从前人对王安石的评论引起的,其云: “安石误国之罪,本不容诛;而安石无误国之心,天地可鉴。主意于误国而误国者,残贼之小人也,不待诛也。主意利国而误国者,执拗之君子也,尚可怜也。”卓吾曰:公但知小人之能误国,而不知君子之尤能误国也。小人误国犹可解救,若君子而误国,则未之何矣。何也?彼盖自以为君子而本心无愧也。故其胆益壮而志益决,孰能止之。如朱夫子亦犹是矣。故予每云贪官之害小,而清官之害大;贪官之害但及于百姓,清官之害并及于儿孙。余每每细查之,百不失一也。 李贽这个话有一定道理,但也要具体分析。君子之失,往往在于自以为是,容不得不同意见的争论。王安石、司马光、苏轼都是君子,在变法的问题上,一左一右一中间,谁也容不得不同意见,结果是君子之间争论不休,而小人便容易从中得逞了,好经也会念歪的。贪官从个别讲是有害的,但只要放手让人揭发,也容易发现。如果贪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那样的害处同样很大,因为那种普遍性的社会风气会使政府机构处于解体状态,那距离这个王朝崩溃的时间就不远了。贪官要反,而且不是靠一两次大扫除便能终结的,只要有利益驱动,便有贪腐的温床,只能长时期的持久战,不断地端正社会风气,反腐倡廉没有终止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对小人对贪官也要多做一点转化的工作,要给出路,不要向死里整,还得相信人是可以改造和转变的,问题是我们的工作如何做,不是只有严的一面,严与宽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作用。要说严还没有超过朱元璋的,明初贪官要剥皮囊草,挂在县衙审判台前以儆效尤,县衙旁有一个皮场庙,是剥贪官皮的场所。朱元璋死了以后,贪腐又死灰复燃了,为什么?官场的名利诱惑还在嘛!对于君子,如何端正思想政治路线,同样也是一个持久长期的任务,为什么?形势在发展,不断有新的问题涌现,那么如何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变化,如何正确判断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的任务。我们的体制还是层级式的等级结构,官本位自然是官僚主义的温床,故反对主观主义,克服官僚主义,端正各级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路线,始终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而且在这个任务面前,任何人都不能躲避。每一次大的失误,都是在我们取得胜利的时候,在赞颂之声铺天盖地的时候,也是盲目自大骄傲情绪滋生的时候,因而这就是我们要警惕自己会不会犯错误的时候。 李贽关于君子与小人之间关系的文章,从侧面论述了其中的相互关系,他讲的虽然是数百年前的往事,到今天读来仍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我不知道朋友和同志们对此有没有同感,尽管这是一些非常普通的道理,但常思常新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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