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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赴道州刺史任,应是在唐德宗贞元十四年(公元七九八年)。他在道州刺史任上有五年时间,卒于道州,享年七十。道州的位置在今湖南的南端,与广西省相邻,其治所在湖南道县之西,其辖区相当于今湖南之新田、宁县、江永等县,为当时江南道之湖南观察使管辖。一个观察使大体上监查十个州。
唐代州的首长是刺史,道州属于边远地区,阳城去道州任刺史,是属于贬职。当时朝廷遣官重内轻外,京职之不称者,乃左为外任。故吏部对刺史、县令颇轻其选。赴外任职的,大多都是贬累之人。然而,尽管阳城是贬遣外任,其德行不同于一般贬累之人。 《新唐书·阳城传》有阳城在道州为官事迹的记载: “至道州,治民如治家,宜罚罚之,宜赏赏之,不以簿书介意。月俸取足则已,官收其余。日炊米二斛,鱼一大鬵,置瓯杓道上,人共食之。” 这里“治民如治家”,是把百姓当作家里亲人那样对待。唐代行均田制,官员的俸禄有职分田,簿书上有职田收入之规定。这里“簿书”是指职田征收的租额。此谓其不按过去簿书公文记录的标准征收,供给官员俸禄以外,剩余的部分,他就作为慈善事业,在路边供应贫弱人等。永州在他北面,那里的刺史便有赃贿。《通鉴·唐记》记载: “南观察使河中吕渭奏发永州刺史阳履赃贿,履表称所敛物皆备进奉,上召诣长安,丁丑,命三司使鞫之,诘其物费用所归,履对曰:‘已市马进之矣。’又诘:‘马主为谁?马齿几何?’对曰:‘马主,东西南北之人,今不知所之。按《礼》,齿路马有诛,故不知其齿。’所对率类此。上悦其进奉之言,释之,但免官而已。” 当时的地方官征收税赋时,皆有羡余。这是收税的潜规则,上交财政的金额以外,便留在地方作为小金库,由地方官员私自挪用。这便是他们赃贿的来源。所以那时候的地方官大都是贪官,但只要你向皇帝进奉其赃贿收入,便不会受到追究。阳履必有所进,德宗喜欢他进奉之言,当年他所以喜欢裴延龄,正是因他能进奉财物而已。与阳履相比,阳城能如此,也就很不容易了。羡馀的部分,他没有进奉,而是通过慈善的形式,返还给老百姓了。《新唐书·阳城传》复云: “州产侏儒,岁贡诸朝,城哀其生离,无所进。帝使求之,城奏曰:‘州民尽短,若以贡,不知何者可供。’自是罢。州人感之,以阳名子。”(《旧唐书》称:“道州土地产民多矮,每年常配乡户,竟以其男号为‘矮奴’。城下车,禁以良为贱,又悯其编甿岁有离异之苦,乃抗疏论而免之,自是乃停其贡。民皆赖之,无不泣荷。”) 以侏儒作为娱乐的对象,古已有之,《史记·滑稽列传》便曾讲到:“优旃者,秦倡侏儒也。善为笑言,然合于大道。”帝王在宫廷生活中,找一点侏儒,充当滑稽演员,而侏儒的来源则是地方进贡的贡物。那时把人当取笑的玩物了。白居易在元和四年(公元八〇九年),作《新乐府》五十首,他是那个时代的人,对其事当有所闻,故其作《道州民》以讽喻朝廷,表彰了阳城拒贡侏儒之事。其诗云: “道州民,多侏儒,长者不过三尺余。 市作矮奴年进送,号为道州任土贡。 任土贡,宁若斯? 不闻使人生别离! 老翁哭孙母哭儿, 一自阳城来守郡, 不进矮奴频诏问。 城云:‘臣按《六典》书, 任土贡有不贡无。 道州水土所生者, 只有矮民无矮奴。’ 吾君感悟玺书下, 岁贡矮奴宜悉罢。 道州民,老者幼者何欣欣。 父兄子弟始相保, 从此得作良人身。 道州民,民到于今受其赐, 欲说使君先下泪。 仍恐儿孙忘使君, 生男多以阳为字。” 阳城在道州的另一件事,是他税收工作没有完成,受到上级的责问。《新唐书·阳城传》言其事云: “赋税不时,观察使数诮责。州上考功第,城自署其第曰:‘抚字心劳,征科政拙,考下下。’观察使遣判官督其赋,至州,怪城不出迎,以问州吏,吏曰:‘刺史以为有罪,自囚于狱。’判官惊,驰入,谒城曰:‘使君何罪?我奉命来候安否耳。’留数日,城不敢归,仆门阖,寝馆外以待命。判官遽辞去。府复遣官来按举。义不欲行,载妻子中道逃去。” 这里讲的是对于官员考核的问题,在唐代官僚制度上是规定每年都要考核一次。唐代对州县官员考核有一系列严密的规定。任命刺史时,按规定十天内必须赴任。路程上的时间按照所在州离京师的距离而定。刺史离任要审计,才能完成新旧刺史的交接。新的刺史接任以后,对前任的善政不许擅自更易。唐代地方官的属吏由中央吏部直接任命。不准对原有官属大换班。刺史的任期为三年,除平时接受观察使考核以外,每年年终要考课一次,由于州府辖区户口的增减直接关系到朝廷的税收,所以,它成了考核刺史政绩的实际标准。刺史离任时,也有一套审核他政绩的程序规定。这个审核也要根据刺史所在地的地里人文环境,以户口增殖,农田劝课作为考核的重点。对户口的规定,与现在不同,现在是计划生育,限制户口的增加,超生要收社会抚养费,那时鼓励人口增长,“诸州县官人,抚育有方,户口增益者,各准见户为十分论每加一分,刺史、县令各进考一等”;“若抚养乖方,户口减损者,各准增户法亦每减一分降一等。”(《通典·选举三》)唐代对官员的考核有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侧重于德行,既有个人品德修养上的要求,也有公务执行上品德的要求,如廉洁、公正、勤恳,反映了职业道德上的三个不同侧面。二十七最是分别针对各个部门官员职能上提出的具体要求,既注重才能,亦顾及到功绩。这样,四善、二十七最就把品德、才能、功绩三个方面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同时,各地又有富庶与贫穷的区别,故唐代对州有分列辅、雄、望、紧、上、中、下七个等次的区别。望是富庶的地区,紧是贫困的地区,辅属畿内,雄属要害的地区。如道州是山区,属于中下的等级。当时对官员考核的等级,从上上到下下一共九等。二十七最属于职能上的评级,一个官员只能有一最,而四善则根据各人的德行,可以分成四个等。一最兼有四善的,在九等中列为上上。一最以上兼有三善,或无最而有四善的,列为上中。依次评级,若职事粗理,善最弗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贪浊存状,为下下。凡是食禄的官员,考功的等第在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在中下以下的,每退一等,减禄一季。这是通过考功以对官员实行赏罚。从《新唐书·阳城传》这一段记载看,阳城是在税负上没有完成任务,因此受到观察使的斥责,考功时二十七最中,他便没有份了。所以在年终考功时,他给自己的评语是“抚字心劳,征科政拙”,前面半句是讲德行,后面半句是讲政务上的职责。下下是他给自己考功的等级。实际上是堵观察使的嘴。阳城为官的原则不是为了自己的仕途,不讲政绩,却对百姓负责。心思用在安抚百姓上,观察使派判官来催科时,他便躺下不干,自系于囚。谁能接手他的事,换一个坏名声呢?所以判官只能反过来向他请安了。判官不走,他就不入衙门办事,这个情况《新唐书·阳城传》说得更具体,其云:“(判官)留一二日未去,城因不复归馆。门外有故门扇横地,城昼夜坐卧其上。判官不自安,辞去。”从这一段话,可见上级派来的判官,拿他没有办法,他又不能越职去催科,只能回去交差了。同时可以看到阳城在道州的衙门简陋至极,今之地市一级官衙之豪华,岂可与其同日而语。对于地方官的德行,只要看看他们的办公场所是否平易简陋,便能判断其为官的德行,亦可知其对百姓与公务的态度。是否以政绩来追逐仕途的上升空间,也是评判此人为官德行的一个重要视角。现在以争GDP政绩,搞房地产泡沫,造死城者,如果认真去审计一下,那儿十有八九必有“居官谄诈,贪浊存状”应评为下下者。阳城的政绩观,实际上是一面很好的照妖镜,是人是鬼,立即能在镜面上反映出来。中国有一句老话,“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 阳城在唐朝历史上应是一个小人物,从仕途上讲,他的官运并不亨通,他从谏议大夫贬到国子监司业,又从京官贬到地方,而且是到穷地方去当刺史。连降三级。但是这个人却受到唐代的大文豪们一再关注。先是韩愈,继是柳宗元,三是白居易。应该说,无论在那一个职务上,他都是最称职的。但是他在官场上,却是属于另类。然而在为人上,在人民的心目中,他都是顶级的。阳城在唐代历史上,不占重要地位,但在人品上,他确确实实是堂堂正正的大丈夫。如今官场上,缺少的便是如他那样的堂堂正正的大丈夫,我看到的大小官员,在他们离位时,都有多少亲属或其子女拥有无数家产,甚而抛弃自己祖国,远赴外国去当寓公。当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去阎王那儿报到时,对他一辈子的德行又该如何评价呢?他留给自己子女和亲属这一大笔财富,究竟是祸还是福呢? 阳城在道州五年,人们还是思念他。德宗这个昏君去世,顺宗即位,还是想到了他。史载,“诏征之,而城已卒,士君子惜之,是岁四月,赐其家钱二百贯文,仍令所在州县给递,以丧归葬焉。”那时想到他的,不是别人,也许就是当时还在位子上的柳宗元了。 阳城的事迹,我这是第三篇文章了。第一篇文章由韩愈的《争臣论》引起,第二篇文章则由柳宗元《与太学诸生喜诣阙留阳城司业书》引起,第三篇文章则由白居易的《新乐府·道州民》引起。三位都是中唐的大文学家。慧眼识英雄。我只是追随他们之后,让一千年后的今人,知道中华民族在唐代有这么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人。有阳城这样的中国地方官,也是中国地方官的光荣。比如今那些一脑子只想着自己的仕途和上升空间,不顾老百姓死活地去追求自己“政绩”的,不知羞耻地为自己谋取个人“财富”的各级市县乡镇的某些地方官儿们有天壤之别。如果他们真想做一个让当地百姓永远怀念的地方官,也许真得好好向古人阳城学习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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