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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一直在关注发生在复旦校园内,室友之间投毒案的报导。投毒伤害室友黄洋的是林某,二人都是研究生,引起二人纠纷的是饮水机上水费的分配问题,仅因自己饮水少儿不愿平分水费的负担,竟起杀机。《南方周末》在4月25日详细报导了林某长期以来在人己关系上偏执的性格,他最终走上毁人也自毁的道路。从黄洋与林某的学业情况看,他们都是行将毕业,而且学业优秀,没有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最终却是如此结局,令人痛心。从报导看,大家注意的焦点都从林某偏执的性格上追究所以产生如此令人哀伤的结局。我的思考认为似乎还可以向前一步,那就是林某为什么会形成如此偏执的性格,在我们学校教育上有什么值得吸取的教训,学校的教育,应该是德智体的全面发展,而不是单纯的知识灌输。我并不完全反对现在的考试制度,问题是现在的考试制度把教育逼到知识灌输这样的一个角落去了,忽视了对人品德的教育,体育的地位不高,青年学生的体质也在下降,这一切不符合毛泽东当年提出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考试是考核人们知识掌握的方法,但也不能变成通过知识的灌输掌握答题标准、背诵标准答案的水平上去,看重的应是学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中国传统的教育,还是偏重人品的教育,如果我们读一下《论语》,那是师生之间的问答,议题的中心还是人品的教育。对老师的评价是什么,是能否为人师表,是在如何为人上作出榜样来。《礼记·大学》讲的为人,是把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这几项排在前面,然后才是齐家、治国、平天下。而正心、诚意、修身本质上便是正我,即摆正自己如何为人的位置。我五〇年进的复旦大学,那时候是我们的老师如周予同、谭其骧、陈守实他们一言一行帮助我学会如何为学、如何为人。那时同学之间并没有什么竞争的利害关系,现在学校教育的环境变化很大了,学生来源不同,有本地城市来的,有从外地城市来的,有农村来的,各自的家庭和社会经济状况不同,相互之间自然有各种攀比,那么学校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应该根据不同的状况来引导他们。那时我们同一寝室的同学,和我一起进大学的四位同学,迄今仍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互相关怀和照应,我们之间从未有竞争和利害上的纷争。如何为人的问题,说到底是如何处理人与己的关系,董仲舒的《仁义法》这一篇讲的就是如何处理人己关系。把仁与义二字联在一起是孟子开始说的,把仁义说成是“以仁安人,以义正我”则始于这篇文章。为人只有先摆正自我,才能爱人,达到人的境界,自己位置不摆正,那就处理不好人己的关系。现在学校的德育,很少知道当年董仲舒所讲的这番道理了,所以把《春秋繁露》中《仁义法》这一篇的第一章,加上研析的相关内容,供读者参考。最近中央号召我们学习中国传统的优秀文化,读一点古人在这方面的论述,或许对我们学校的德育还是有益的。 《仁义法》是《春秋繁露》的第二十九篇。本篇处于《度制》与《爵国》之后。主题是讲伦理问题。本篇共四章,本文仅录其第一章。本书的体例仍是篇首有题解,每一章有章旨,然后是注释、语译、研析。今录题解的第一段,讲仁义这个概念的历史,第一章的章旨,其注释和语译则省略了。研析部分共有三段文字,今录其二、三段。第一段讲这一篇与《度制》与《爵国》的关系,这里也省略了。仅就仁义的相关内容来论述。今录其文如下: 【题解】 篇名《仁义法》,出典见《庄子?天地》,内容孔子往见老聃,繙十二经以说。老聃曰:“愿闻其要。”孔子曰:“要在仁义。”《礼记?表记》引孔子之言云:“仁者,天下之表也;义者,天下之制也。”《易?繫辞》云:“立人之道,在仁与义。”《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载子路自谓云:“所学于夫子者,仁义也。”然而,本篇虽屡次称引《论语》,《论语》中却并未有仁义兼称之语。孟子则言仁时多以义配,始有仁义兼言之风。董仲舒惧施政者偏于治人而不知自治,故阐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之旨,并强调《春秋》因此而为仁义法。 第一章 《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仁之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众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而以义设人。诡其处而逆其理,鲜不乱矣。是故人莫欲乱,而大抵常乱。凡以闇於人我之分,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 【章旨】 本章阐述《春秋》为仁义法,强调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 【研析】 董仲舒在本章所论述的是论述如何处理人与我的关系。从讨论的对象上看,这里的“我”当然是个体,是自己,但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任何一个个体的我,而是统治民众的君主们的我。同时,这个人不是指单个的个体,不是指某一个具体人,你或他,而是一个群体,是指百姓,民众。治人与治我的这个治字也仅仅之针对君主自己而言。治我是如何对待自己,治人是如何对待百姓,所以这里不是讲一般意义上人我之间的相互关系。 伦理学是讲人们处理相互关系上的行为准则。如何处理父子、夫妇、兄弟之间的行为关系,属于家族伦理;如何处理君、民、臣之间的行为关系,那是属于政治伦理的范畴,本章中论述的如何处理人与我的关系,实际上讲的是君主们如何对待自己与百姓的问题,所以只是政治伦理的一部分。仁与义是儒家伦理的中心思想中非常重要的议题。孔子在《论语》中提到仁的地方不下百处之多,提到义的部分也不少,但在文字上还没有把仁义二字贯连在一起的提法,尽管从观念上讲二者是贯通的。儒家中最先把仁义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范畴来讲,首推孟子。孟子见梁惠王时,向梁惠王开宗明义表达的第一句话便是“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是从人的心性这个角度来切入仁义这个概念的,他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董仲舒则与之不同,是从《春秋》义法的角度切入议题,把仁与义作为外在的法度,作为对人对己的行为准的依据。 后记: 以上所录的都是董的原文和十年前我所做的阐释。今日读来,仍由意味。如何处理人与我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伦理关系的最原始的出发点。即使在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君臣(今天是管理与被管理或者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伦理关系是处理好这些相互关系的原则。这些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相互关系对人类来说,自有家庭、私有制、国家起源以后,不管社会制度如何变化,这些关系大概不会有什么变化。在五四运动以后,无政府主义思想影响下,一度要想不要家庭,最后还是要回到家庭中来。巴金可以写《家》,让觉新跳出大家庭。但巴金还得有自己的小家庭才能养儿育女吧。所以如何处理好这五伦始终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仁义法》讲的还是从人与己关系出发,处理好这五种伦理关系,其中心点还是先人后己。设身处地多为别人想想,那什么事情都好办一些。市场经济扩大以后,利益驱动的影响下,这种人与己关系往往很容易被颠倒过来变成先己后人,利己忘义,个人主义泛滥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讲的是:“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任何人做任何事情想的就是何以利我,那样的结果,孟子说过“上下交争利,则国危矣。”其实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利他不是利己。要出卖自己的商品,如果对他人没有使用价值,又有谁会来买你的商品呢?什么相互关系都是相对的。父慈才有子孝;夫妇之间的爱情也是相对的;朋友之间讲信义和互助才有友情。古代作为君王,你首先要想到百姓;古人有言,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现在领导进行管理,首先想到的你是在为人民服务。千万不要丢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变成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的角色。否则的话,你到群众中去也会被指着脊梁骨挨骂的。城管不要把管束放在前面,要把服务放在前面。市容不是第一位的,为居民和小贩服务才是第一位的,要为他们生计着想。城市管理基本观念的问题,没有把小贩谋生放在第一位的,市容整洁放在第二位。你角色是为他们服务,不是管卡要。不转变这个根本观念,城市管理要永远管不好,挨了骂还得不到同情。记得文革开始时,群众组织的头头叫勤务员。做人民的勤务员怎样的角色还是很光荣的,当然不在乎名称,而在乎实际。要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来对待自己工作范围内和周边的群众,你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尊敬。这就是义。义的中心须是正我。摆正自己如何为人的位置,否则什么关系也处理不好。《仁义法》第一章讲的是做人基本道理。董仲舒在二千年以前便讲了。我们提倡国学,为什么不多讲讲仁义这二个字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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