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51号馆文选__2006年7月10日一审宣判后的文选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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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频:你好。
你的文章我在世纪论坛上也看到了。黄静案我目前没有写文章,可是依然会写,整个判决和后来的滥情(所谓中国司法进步啊),都让我恶心。下面是许志永文章中的话,这也就是目前我们律师中最好的人的意见之一。 我想我们都会一直努力下去的。我想到加谬《鼠疫》中的话:在整个鼠疫过程中,里厄医生得到了什么呢?他失去了一切,得到的是对鼠疫的了解,还有友情,也许还有柔情。 我也问自己,我觉得得到了很多。正如我在殡仪馆面对媒体所说的,当然他们并不理会,也不会发表出来。我说这件事让我知道在中国落实女权的障碍,反对针对妇女暴力有多难。我们还会努力的,只是我怕太晚了,还要让更多姐妹、少女被杀害来擦亮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知道西方所谓"intimate killing" 亲密关系中杀戮的存在。 而且这些混蛋言论,一点也没有拯救姜俊武的灵魂,只是让他陷入黑暗万劫不复。他必须坚持谎言,始终在谎言中生活,永远不敢回顾那个黎明,不敢面对自己对无辜少女黄静的杀戮。也许他开始并不想弄死他黄静。可是当他一定要达到强奸目的时,当他被拒绝时,他采取了掰大腿、骑跨胸腹部的所谓"特殊性活动"(这是21世纪的中国法医专家创造的、替代性暴力的说法,将流芳千古,永载史册)。人性啊,还有什么比这更亵渎的发明! 把性暴力称作"特殊性活动",把一个人活活压死了,竟然参照交通肇事赔偿。试问,那天姜俊武在高速公路上吗?不是,在黄静的宿舍里。试问,他开着交通工具吗?更不是,他骑在一个拒绝性侵犯的少女身上。试问,他是像在高速公路开车一样停不下来吗?很多人会说是,他们认为男人的性欲就是盲目冲动,势不可挡。假如天下充满这样兽性的阳具,女人活在何等黑暗的世界。作为母亲,我宁愿像黑人女作家莫里森所写的《宠儿》,杀死她的女儿,也不要她作为奴隶而苟延残喘。 我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不为姜俊武想一想。法庭的确判决他无罪,可是他难道不是会永远生活在恶梦中,生活在恐惧中(像纳粹分子一样,逃到南美躲避追究),他美好的一生岂不是活活糟蹋了吗? 如果他真爱黄静,他不至于不尊重她的意志放弃强奸;如果他真爱黄静,他不至于看着黄静在他的胯下奄奄一息而弃她于不顾;如果他真爱黄静,他更不至于在得到法律的宽恕后不向黄静妈妈鞠一躬。那些无视性暴力存在的人们,你们为什么要把姜往黑暗中推,为了把谎言维持下去,他要用一生来拼命遗忘黄静、回避所有和黄静有关的消息。 只要他面对真实,一切都会改变:他可以重新做人,黄静母亲可以重新开始生活,黄静可以在天堂安息。但是中国这些混乱的伦理、无视妇女权利的昏庸文化,让我们所有人都必须经历炼狱。 我很有准备,并且甚至更有斗志地准备着长期奋斗。我的发言也许不在此时,但是我相信几十年后人们会重新回顾这个案子,那时我的灵魂可以欣慰地看见,我们的开始把妇女的话当回事: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决不会一厢情愿地重复那种"不"就是"是"的谬论。传统总是说男人理性,我不明白的是,正是理性的男人,会说出这种混帐逻辑,并且也是理性的男人,喜欢人造的处女膜、假体、毒胶隆大的乳房,他们不知道自己被自己的想象玩弄吗?可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想象,多少女子把自己放在了砧板上。乌烟瘴气,真是人间何世。 晓明 许志永:"理性想一想,恋人之间发生性关系之前的准性行为或者初次发生性关系通常都会有半强迫或半推半就的性质,这和真正意义上违背妇女意志实施强奸是有区别的。如果黄静和姜是亲密恋人的话,检察机关以 "强奸中止"起诉,这就有点为定罪而"找借口"的感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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