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目录 全部文选 添加文选 添加目录
网同名馆__天堂花园——黄静
网同名馆

留言选编(2004-11-1至2004-11-10)

网友

  姓名:没心了
  主题:谁有注意
  时间:2004-11-1 12:36:18
  我这几天情绪低到了极点的,很伤感,也无奈,所以想请教你一下。首先是我的问题,因为我看不惯局长的所作所为,难免在言行上不怎么恭敬他,再加上我们科长业务上不怎么精通,有时有问题请教我,我懒得问答他,久而久之,科长告到局长那里,我现在的处境很不好,虽然很多人在为我抱不平,但有什么用。其二,是我儿子的问题,我儿子现在高二了,他很争气,分在理科重点班,还竞争当选了班干部,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严重地挫伤的我儿子的自尊:我儿子每天早上在7:00前要到学校,以往是我每天做好早餐叫他起床吃饭,从来没迟到过,但有一天,因为我身体不舒服,吃了点养神的药,睡过头了,结果醒来已经是7:00钟了,我儿子这下可要挨批评了,但班主任却要我儿子在全班同学面前检讨,我儿子在他的作文中写着:我们班级的同学都是冷血动物,一点没同情心,都用冷漠的眼光看着我,竟没一个人来安慰我,每个人都埋头在做作业。回到家,我儿子流着眼泪跟我说:妈妈,教育局长的儿子迟到(在同一个班),老师却一点没惩罚他。我迟到了班主任却要我这样。自从这次以后,我儿子几乎变了个人似的,回到家从来不跟我们讲一句话,心里障碍很严重。成绩也下降了,以往数学成绩很好,这次期中考却只有44分,揪心那,我着急,每天睡不好,不知怎么办才好?
  
  姓名:山东省人
  主题:告诉小伙子
  时间:2004-11-1 13:06:42
   做人要有志气,我就是这样教育儿子的。我儿子高中成绩也不错,但中学和小学老师们从不看重他。
  
  姓名:痛感
  主题:没啥了不起!
  时间:2004-11-1 13:30:43
  看了你发的信息,很是气愤!。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偶然间的必然,我很早就看到体会到了。所以我们只能老老实实的做人,不能有丝毫的怠慢。这个世界到啥时候都是弱肉强食的。你最好自己能先保持精神稳定,把心放开。表面上不要把眼前的事放在心上,豁达的工作,在适当的场合沟通想法,作些解释。当然,可能有些人沟通解释很难,但你还是要去做的。让他们害怕你的心理有所减轻,事情就会缓解,转变。你的工作没有问题,还怕什么。对上级要讲策略,不能做无谓的牺牲。不能露出对他们作为的反感,表面要乖巧还要维护,并使他们对你保持信任(理解)和强烈的依赖。这样你才能稳中求生。中国的腐败已经是病入膏肓了,这个问题我们百姓是难以改变的,只能是呼吁。或者说:我们只能做腐败的加速推动力,让他们尽快烂掉。共产党不杀贪官污吏我们就得维护,不然吃大亏的是我们啊!。我们这的学校也有同样的问题,我女儿才上小学,因为爱动,,,,也是被老师歧视。我们也很着急!,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得到坚强磨练,适应,成熟。使他们的思想不在单纯,浪漫。回头想,你儿子是通过竞争当选的班级干部,有很多人不找主观原因的嫉妒,可能还对老师施加过压力,老师可能隘于权势的质疑,真是没办法!你儿子就得给老师做个牺牲品,让那些官宦纨绔子弟们看了后满足。每个同学们的心里都明白,但他们能做什么呢?靠安慰是抹不掉心理创伤的,沉默的本身就是对问题不公的回答。我们是比不了的,只有面对。要往开想啊!毕竟我们还很幸运的活着,自己想通了在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就会坚强了!,,,
  
  姓名:智慧
  主题:揭开测谎仪断案秘密 90分钟锁定犯罪嫌疑人
  时间:2004-11-1 22:40:30
  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测谎仪的印象只停留在影视作品上———一台电脑,若干条电线连接在被测试对象身上,说实话亮绿灯,说谎话亮红灯。
  10月28日,记者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测试中心心理专家丁同春和被称为“中国测谎第一人”的张祖丰,驱车200公里赶到河北正定县公安分局刑警队,用测谎仪破了一起杀人案。
  案件还原井下现女尸
  
    10月25日,京石高速公路正定路段的一处井盖下发现一具女尸。警方从尸体的衣着和随身物品已经认定,尸体是5月28日失踪的高一女生小娜(化名)。
  
    时隔5个月,案发现场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小娜的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无法确定死因。出于破案的需要,发现小娜尸体的消息被封锁。锁定嫌疑人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初步锁定两名嫌疑人:5月28日下午与小娜一起离校的老乡祁峰(化名)和小娜的同班同学王明(化名)。
  
    已经就读大学一年级的祁峰告诉侦查员,事发当天他听说小娜腿疼就骑自行车送她去医院,晚8时许他把小娜送到学校附近后离去。升入高二、可能与小娜有感情纠葛的王明称,28日下午以后就没见过小娜。
  
    表面证据不足以支持杀人动机,警方觉得很棘手,决定请来测谎专家。
  
    测谎直击 布置测谎间:清空室内所有陈设
  
    10月28日下午3时,两位专家在案发现场勘察1个小时后返回刑警队。由于测试需在21℃至25℃之间的环境进行,否则被测试人的人体反应不明显,而刑警队办公室尚未供暖,专家决定将测试安排在宾馆内。张祖丰说,被测试人的体能也很重要,一定要吃饱饭,如果没吃饱饭,四肢的供血不很充足,对测试很不利。
  
    进入宾馆后,专家开始着手布置测谎间,首先是把空调温度调高,其次是清理室内的陈设:把电视和床搬走,用床单遮住镜子。他们说,这是为了防止被测试人对着镜子“琢磨自己”。
  
    初识测谎仪:铁盒+感应器+电脑
  
    之后的1个小时,两位专家开始准备考题,共60道。“如果我们说‘谈不拢’,被测试人能听懂吗?”为让问话尽可能贴近当地语言习惯,专家与侦查员开始推敲字句。
  
    当两名嫌疑人被带到宾馆等待测试时,专家终于拿出了测谎仪:一只长20厘米、宽10厘米的铁盒子,一边连着几个类似医院做心电图的感应器,一边连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测谎仪通过监控被测试人的脉搏、呼吸和皮电变化来判断是否说谎、还原案发经过。
  
    测谎进行时:90分钟锁定嫌疑人
  
    王明是第一个被测试的对象。一小时后,王明因脉搏等3项指标反应正常被排除嫌疑。
  
    “叔叔,我想上厕所行吗?”祁峰一进门就钻进了厕所,出来后又要水喝。测前谈话开始时,祁峰说:“我是学计算机的,我知道这测试肯定有误差。”
  
    祁峰的测试进行了3遍,90分钟。第一遍测试开始时,他很紧张,休息时他又要了水喝。第二遍测试时,祁峰的皮电线的波峰出现得很规律,即每次波峰出现,祁峰总会深呼吸一次。“作案者是因为钱杀死小娜的吗?”“作案者是掐死小娜的吗?”“作案者是在杨树林里弄死小娜的吗?”……回答这些问题时,波峰出现。
  
    祁峰的反应在第三遍测试时更加明显。当丁同春教授问到“作案人是小娜的同学吗”时,按照顺序下一个问题应该问作案人是不是小娜的老乡,还不容发问,祁峰的皮电指数已经提前出现波峰。
  
    下午7时,测试结束,两位专家肯定了祁峰的重大嫌疑。
  
    两专家释疑:关键问题指数超标
  
    “在测试作案人杀人动机和手段等问题上,祁峰3次测试的反应值都很高,另外在要钱、掐死、老乡、杀人后盖好井盖等问题上,他的反应也很强烈”,两位专家与侦查员沟通测试结果时,称祁峰很可能是因为钱的事情与小娜起争执,并用小娜的手机向其家人进行勒索,未果后杀人。祁峰随后被带回刑警队继续盘问。
  
    至于祁峰还没被问到作案人是否是小娜的老乡,就已经有了反应,专家说这叫做超前反应,是作案人特有的反应。由于连问3遍的测试题目内容和顺序一样,所以祁峰已经意识到下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老乡的,才会超前反应。
  
    两小时后,祁峰在刑警队供认了杀害小娜的经过。原来,他为绑架勒索小娜,曾几次踩点,但几次都没能下手。直到5月28日,他将小娜掐死后扔进维修井。整个过程与测试结果完全相符。
  
    揭秘手册测谎关键:用作案人熟悉的语言出题
  
    “这其实应该叫‘测真仪’,准确的叫法是‘心理测试’”,工作结束后两位专家告诉记者,这套设备的学名叫做“PGA-2000心理测试系统”,完全由国内自主开发。
  
    “其实它的工作原理很简单”,张祖丰说,每起案件现场的情况、作案过程、作案工具等等关键因素只有作案人最清楚,特别是一些很隐秘的情节,目击者、知情人是很难了解的。通过详细勘察现场、分析作案动机,心理测试专家会有针对性地按照动机产生、作案地点、作案手法、作案工具等顺时针地提出问题,把现场信息和一些无用信息混合在一起,唤起作案人的记忆,而无论他如何掩饰,被唤起的记忆都会有所反应,把这些反应表现在仪器上,就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作案人。
  
    在对祁峰和王明的测试中,测试专家反复询问当地人一些名词和称谓用方言的叫法。“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专家说,由于使用这套设备时出题是绝对的关键,所以必须要让被测试人听懂。“就拿祁峰的案子来说,我们设计的作案人如何将尸体弄到井内,选用了拖、扛、抱、抬这几个动词,他在‘拖’这个词上有反应,但不是很明显,一打听才知道,当地管这个动作叫‘拽’”。
  
    测试专家有时会“走火入魔”
  
    “使用这套设备首先要求测试员必须具有侦查基础”,专家告诉记者,他们应用的叫做“情景测试”,要求测试员必须把案情吃透,分析案件的因果关系,并根据最原始的现场出题。“我们分析现场必须是动态的,一定要弄明白作案人从哪里进来,用什么下手,从哪里离开,在头脑里再现犯罪过程”,专家说他们对现场勘察要求极为严格,“决不能有主观猜测”。
  
    专家说,他们比一般侦查员还要细心、负责,“因为一旦我们把谁‘排’了或确定了,是对侦查方向的肯定或否定,说严重点就是人命关天”,巨大的责任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所以不少测试员反而存在心理上的不健康。“尤其我们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往往就养成习惯,从身边每个人的动作、表情分析他们的心理,这完全是下意识的,职业病”,但长期如此,测试人员的心理都会有疲劳,会有“走火入魔”的感觉。“所以我强迫自己工作时工作,不工作时学会脱离工作”。
  
    专家提醒:别把心理测试当筛子
  
    两位专家告诉记者,由于这套系统连续破获了多起疑难案件,所以在一些地方形成盲目相信和盲目依赖心理测试系统的怪现象,“说白了,就是把心理测试当成筛子,发生案件就想用心理测试找出嫌疑人”。专家告诉记者,这样极容易把刑警养懒了,放弃细致的工作作风。还有的地方不相信心理测试,当测试结果排除了他心目中的重点嫌疑对象后,他甚至要求重做若干次测试,似乎一定要把已经排除的对象确定为作案人。
  
    不久前在河北某地发现一具女尸,现场勘察只确定死者死于钝器击打,后被埋在玉米地里。当地警方确定了3名曾与死者有过纠葛的男性嫌疑人,然而在测试中却全部被排除。当地一名警方负责人立即对测试产生怀疑,要求重新测试嫌疑人,结果仍是排除。测试专家提出,从现场看有农村光棍作案的可能性,找来村子里8个光棍,测试7个全部排除,正当准备结束测试时,专家忽然发现门外还有一个光棍,一测之下不但确定他就是嫌疑人,甚至连他使用的铁锹凶器、逃跑路线等全部测试出来。专家告诉记者,能发现这个嫌疑人纯粹是运气,如果他也被排除,那么只能宣布停止测试。(记者卢国强)
  
  
  对于黄静案子:
  强烈要求对所有涉嫌人进行异地侧荒!!!!!!
  
  姓名:北风吹
  主题:无题
  时间:2004-11-1 23:12:40
   真无法形容看到整个时间时的感受,也许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上的人最擅长的是沉默,但这次我无法平静内心的波澜.我无法知道如此显白的案件在我们英明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官那里为什么变的如此的扑朔迷离.也许我无法改变现在的社会现实,案件在"人民"们那里也许永远不会得到真相,但我们依然会用我的不沉默来声援所有热爱真理,寻求正义的人们.
  
  质问苍天!!!我无言以对
  
  姓名:看客
  主题:建议
  时间:2004-11-2 0:14:22
  看来将黄静案进行异地审理还是非常的有必要,看看已经拖了多长的时间.因为要当地公安自证其当初的错误是多么的不易,甚至可以说是艰难啊!如果继续坚持错误,相信黄静家属和广大民众也不会答应.
  
  姓名:百姓
  主题:强烈要求
  时间:2004-11-2 10:24:08
  强烈要求从速从严审判犯罪人姜俊武,还中国法律的尊严,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姓名:公民
  主题:中国--我拿什么爱你?
  时间:2004-11-2 10:28:00
  如果黄静案得不到公正的审判,全国人民以后就不相信法律,爱国也就失去意义。
  
  姓名:蓝灵
  主题:这不仅仅是一个女教师的悲剧......
  时间:2004-11-2 13:23:10
  更多的话语是苍白的,对于某些禽兽儿子跟更禽兽的父母,不伏法不能平民愤。我只能用我的方式表示对你家人的同情,并希望你的家人能够坚强的面对魔鬼的挑战。
  
  姓名:123
  主题:......在自毁湘潭的形象
  时间:2004-11-2 14:21:48
  在我看来,事实再清楚不过了,掌握权力的人是不是把它当商品卖了?此案的症结在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只是配角,大家应该知道,公安部门的头一般是要进当地领导班子的,不知道扬局长是不是湘潭市委常委?建议黄妈妈和律师只向全国人大,中纪委申述,省点力量吧!
  
  姓名:123
  主题:呼吁---新的法医鉴定制度出台,限制执法人胡作非为的行为
  时间:2004-11-2 14:24:33
  黄静的母亲是位伟大的母亲,她的努力,她的勇敢和她的不曲不绕精神激励着我们,感动着我们,她的努力不仅仅是为她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更是向这个黑暗不平的社会,向我国司法制度的种种弊端提出质疑和挑战,她的成功无疑将使千千万万的象静儿一样含冤的国人免受苦难。
  
  姓名:苍天可见
  主题:黄静案中所有涉案的罪犯们,你们别想得到安宁......
  时间:2004-11-2 14:26:50
  中华民族历史花园中一朵滴血的玫瑰、美好追求的化身,但愿能长久
  这个花园中的黄静,已不是普通意义的黄静,她已经成为中华大地、中华百姓追求人间真善美的化身,已经且必将继续留在普天下亿万万正义善良的百姓心中,如同历史上的代代相传的大禹治水,嫦娥奔月,岳飞、秦烩,杨三姐、窦峨等千古流传的故事——斥恶、惜美,教诲后人,与天地同在!
  
  姓名:知情人士
  主题:黄静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是他杀!
  时间:2004-11-2 17:43:29
  谋杀是不要什 么理由的。高法的鉴定已经清楚,黄静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是他杀!鉴定人出据模糊结论,说明案外因素干扰太大,进一部暴露了司法鉴定制度的腐败。高法的鉴定结论出来两个多月,法院仍未开庭,足见案外因素干扰的严重性。
  
  姓名:掘起
  主题:出路
  时间:2004-11-2 22:10:02
  我从小接受传统教育,很希望能为国家为人民多做点事情,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对自己一直要求很严,工作非常认真,生活异常清苦,常常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能够和我一道共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可是,实际上,绝大多数人生活很讲现实,哪讲那些理想,尤其是像黄静这样的案子在生活中不断出现,真的有点让人失望。特别是一想到一个社会,当较多数最底层的人们看不到前景的时候,我们就真的担心共和国的未来了。不希望中国在国际上没地位,甚至于任人宰割,但一个强大的国家是由什么组成的呢?当然社会的精英很重要,可是在今天这种大环境下,有多少精英是真正的精英呢?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姓名:一片冰心
  主题:静儿,来看看你……
  时间:2004-11-3 1:01:59
  我的事情都已经解决了,希望你也能早日沉冤得雪!我们大家都在关心你和你的家人,希望你在天堂里快乐!
  
  姓名:广州人
  主题:愤怒!
  时间:2004-11-3 8:48:17
  黄静已死600多天了,
  如果再不能给一个满意的答案,
  国家有关部门将有何脸面面对百姓????
  
  姓名:凸凹
  主题:看
  时间:2004-11-3 13:37:54
  有人说西方国家的法律出台的多,而且还很细致,细致到了连百姓的吃饭,穿衣,言行,,,都要限制。所以能有效的遏制犯罪。这个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其实,每个国家的法律制定,都是带着鲜血和正气凝结而成的。况且,西方国家的法律已经从初建至今天,已经经历了几个世纪了!。而我们中国呢?从1949年建国有法以来才短短的几十年时间。
  
  姓名:凸凹
  主题:看
  时间:2004-11-3 13:42:57
  社会发展了,变革了,犯罪性质也歧变了。法律手段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有利对策。无法无天的地方只能是尸横遍野,人心惶惶。共产党领导的崭新国家里的人们,不能总是整日的小心奕奕的生活在没有规矩,方圆的凌乱之中吧!。
  
  姓名:凸凹
  主题:看
  时间:2004-11-3 13:45:39
  只有尽快的补充和不断的完善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制定较完善的公平法律执行原则,才能有法可依。当然,不能说有了较完善的法规原则国家和个人就都有保障了,最关键的是执法者要怎样公平的行使法律,严格执法,震慑犯罪,正确的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是必须加强的问题,它标志着一个国家文明程度。所以,西方国家有很多法律执行监督机制是我们应该学习借鉴的。社会发展了,变革了,犯罪性质也歧变了。法律手段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有利对策。无法无天的地方只能是尸横遍野,人心惶惶。共产党领导的崭新国家里的人们,不能总是整日的小心奕奕的生活在没有规矩,方圆的凌乱之中吧!。
  
  姓名:搜索
  主题:搜索
  时间:2004-11-3 16:29:33
  法制、法律都不是问题的根本,都是无用的
  关键是民权
  普通百姓的生存权
  是谁剥夺了我们的生存权
  黄静是官僚阶级剥夺的,
  而将来可能会是官僚资本主义
  
  姓名:为正义呐喊
  主题:让凶手早日伏法,让黄静早日瞑目。
  时间:2004-11-4 22:22:34
  强烈呼吁湖南的公民关注和呼吁黄静的冤案,让凶手早日伏法,让黄静早日瞑目。
  生命如此可贵,岂能如此草菅人命。文明社会下的悲哀。法不容,国不容,民不容,情不容。
  
  姓名:吴声
  主题:我再次见识到什么叫黑暗。
  时间:2004-11-4 22:32:16
  我再次见识到什么叫黑暗。愤怒。犯罪的人是畜生、流氓
  但我更要说那些企图隐瞒事实玩弄法律的执法者才事真正得罪魁祸首,他们是再糟蹋全社会,人民。最另人可恨,这些人都罪该万死,让我们的校友黄静能早日洗冤,罪犯受倒惨刑。希望社会还真正是““社会主义社会””
  
  姓名:支持黄妈妈
  主题:现在进展如何了?为什么没有这方面的报道了?
  时间:2004-11-5 9:13:48
  第五次检验以后,就没有消息了。怎么回事啊。
  大家都给受害者捐款吧!!
  
  姓名:韶关人
  主题:我半年前上来过,现在还没法办强奸犯???
  时间:2004-11-5 10:45:27
  我半年前上来过,现在还没法办强奸范???这么搞的,法院喝西北风去了??难道要找布什来中国反恐不成?????布什民主共和国伟大!!!!!黄静你投胎也要到美国才行啊!找布什去,他讲真民主。他会把
  强奸犯公布与众的。布什要错也错4年啊,大家不信任他,就不会在给他4年的机会了。中国的独裁者们,走狗们,中庸之道们,腐败分子们,你听者,你们不进行政治改革必死路一条。美国就是靠民主才走向强国之路的。他领导全球前进!我们向往民主,我们要实实在在的富裕生活,人生短暂,不要在浪费我们的生命了!!!狯子手们,如果截获了我的信息,请老驾您告诉你的主子,中国要进行政治改革的危难关头了,祖国才能强大,台湾才心服口服回归,否则会被老美+小日本打回旧石器时代的!!!!我们如果有更好的民主,就会在未来的战争中取胜!!!!我们不要战争!!!!我们要过好日子。黄静案说明了我们国家的走向,热血好男儿女们,我们起来捍卫我们的国家走向真正的民主富强吧!!
  
  姓名:公民
  主题:唉
  时间:2004-11-5 11:53:31
  11月4日公安部的“命安必破”和“一长双责”会议精神能对湘潭有号召力吗?我看没有。
  
  姓名:百姓
  主题:对于那些有后台的罪犯,它反倒起了保护作用---那中国的司法机构还叫什么司法机构!!!!
  时间:2004-11-5 13:27:46
  中国的司法机关非常之庞大,因为有众多纳税人的钱.他们破不了这个案?阿丘说的几个迷解不开?责任就那样没人担?我看,专政的铁拳还是没施展吧?当然,不到挥泪斩马谡的时候,他就那么硬,那么振振有辞
  
  姓名:无名
  主题:为什么至今还没有看到检察院指控罪犯的客观公正的起诉书?
  时间:2004-11-5 13:33:
  黄静遇害从公安三个多月不立案,到法医鉴定中接二连三出具伪鉴定,到至今还没有看到检察院指控罪犯的客观公正的起诉书,这中间实在有太多的不可思议!
  
  姓名:WWW
  主题:敢以落魄怀,长鸣向苍穹!
  时间:2004-11-5 13:33:34
  掌权者、执法者、执政者如果拒绝为民申冤,你再想申冤又有什么用?他就当你不存在一样,我们又能怎么办?
  关注这个案子一年多了,现在真说不出来什么感觉~~~~~~~
  人民对政府起不到一点监督、限制其权力作用的社会,就是社会主义吗?
  向黄妈妈致敬!!!!
  一定要让该案流传千古、流传世界,让它成为社会主义的一针清醒剂!!!!
  
  姓名:无名
  主题:将罪犯绳之于法!
  时间:2004-11-5 13:42:05
  看了阿丘的社会纪录
  才知道有这样一个荒谬的湘潭
  器官被烧毁
  体检表弄丢
  证据丢失
  就算包龙图断案
  姜俊武也是凶手
  死了也要在阴曹地府千刀万剐的
  不然的话
  这么大规模
  涉及极大部门的巧合
  怎么可能
  这一切都从反面证明
  姜,就是凶手
  而且被拙劣的包庇着
  这种拙劣的包庇行为是不会得逞的
  
  姓名:人民的儿子
  主题: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为此承担责任,应引咎辞职!
  时间:2004-11-5 13:49:29
  人命关天的大事,争议颇多的事,全国都在关注,即使偶尔疏漏亦不可原谅,何况怪事连连?这样的事情搞不清楚如何对死者交代?如何对关注事态发展的人们交代?
  社会正义、司法正义面临考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为此承担责任,应引咎辞职!
  
  姓名:中国公民
  主题:请湘潭政府解释!!!!
  时间:2004-11-5 13:54:06
  这个案子的案情是不是真的啊?????????如果不是,请说明真相,如果是你们一定要给死者,家属和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共产党的形象!!!
  
  姓名:怀念美丽
  主题:花样年华的美丽
  时间:2004-11-5 16:39:10
  以过去了如此的岁月。一个简单的案子却没有得到解决。这不难看出这个社会的复杂和残酷。冤者的灵魂如何可以安息?生者的良心有如何可以平静?难道一个有点背景的男人就可以让逝者永远无法安宁的离开这个世界吗??有关部门的良心难道没有发现吗?
  
  姓名:无名
  主题:魔鬼企图用权利和谎言蒙蔽真相,正义的人们用爱和善良,顷刻将其瓦解.
  时间:2004-11-5 17:29:21
  魔鬼企图用权利和谎言蒙蔽真相,正义的人们用爱和善良,顷刻将其瓦解.
  
  姓名:345
  主题:美丽的静儿,我们永远想念你.....
  时间:2004-11-5 17:34:42
  美丽的静儿,尽管你离我们已去600多个日日夜夜,但是与邪恶的斗争才刚刚开始,真的勇士,将一往无前......我始终相信,我们终将取得胜利,你就是正义的化身,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同志们,不要悲观,不要失望,同时也不要低估了魔鬼的能力,不要指望他们能自动认罪伏法,垂死挣扎是他们的本性,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正义的事业不光需要满腔的热情和勇气.....
  
  姓名:123
  主题:黄静第五次尸检结果真叫人失望,--严重违背法医鉴定原则,丢法医的脸
  时间:2004-11-5 17:40:32
  专家结论含糊不清!!!!
  给定罪留下太大的想象空间,
  法院据此将很难定罪,
  专家有替嫌犯找台阶下之嫌!!!!!!!
  
  姓名:正义法医
  主题:高法这么权威的机构还在回避掩盖其真相
  时间:2004-11-5 18:46:31
  高法这么权威的机构还在回避掩盖其真相,鉴定书排除“因此可以排除因机械性损伤,口鼻及颈部压迫所致机械性窒息,常见毒物所致中毒以及电击高低温等方式直接导致的死亡。”这个,他是排除这些东西死亡的。但是,你看他就没有排除压迫胸部的机械性窒息及精神类药物中毒,高法的鉴定已让黄静死亡谜团得以解开,完全应该尊重客观事实、不绕圈子,根据现场明显的暴力存在,完全可以得出一个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结论。而现在,这些专家写出了一个这样模棱两可的概念,把关键的问题隐匿了!怎能体现专家组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的权威性?
  
  姓名:触类旁通!
  主题:不作为!
  时间:2004-11-5 19:06:13
  我经常夜间开车行驶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但是每当我看到人们“灰暗的身影”在路灯光线昏暗的街道上横穿时,我就感到愤怒和痛心!
  我愤怒那些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人们,完全不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痛心我们的有关管理部门置社会公共利益和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在我们这个城市很多的路段,甚至是主要路段或主干道也经常出现没有路灯或路灯损坏的情况,视线非常差,夜间行车在很多情况下基本上是连看带猜稳步行车才能保证安全(注:我们也是大城市,不是中小城市)。但是,毕竟我们还有那么多的新手,还有那么多的快车手,如果他们遇上那些夜间横穿马路的“灰暗身影”,恐怕就要出现悲剧了。。。
  唉!有谁管这些呢?
  大家应该听说过,数年前,夏威夷的一颗椰子树上的椰子掉下来砸伤了一名游客的头,这名游客起诉政府不作为造成他的损伤,结果胜诉,获陪100万美元!!!!!!
  再看看我们呢?????
  我们是不是也要考虑向历史前进的方向迈出一步,哪怕是一小步呢????
  
  姓名:国民
  主题:自侦自鉴后果的解决办法!
  时间:2004-11-5 22:58:43
  也难怪高法的专家们,他们毕竟面对的是案发一年多的各种证据.高度腐败后而又泡上福尔马林的尸体(怎么能分辨伤痕和尸斑呢),丢失的心脏大体标本(要观察"风心病"都没了标本)...等等!
  就如同中山大学陈玉川教授他们鉴定时碰到的困难一样,尸体高度腐败.所幸的是当时还观察到心脏及瓣膜的情况----排除了风心病(不然更冤).但案发当时拍摄的照片则不完全提供,不利于确定相应的身体损伤(公安的所作所为完全就是要制造障碍阻挠中大鉴定).因此,要追究就应当追究那些玩忽职守的人.我想这些也是本案目前面临的最大障碍之所在.自侦自鉴到现在要其自证错误.看官,你说难还是不难,可能还是不可能啊???
  看来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异地审理了.而这样有没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则要请有关法律方面的专家来评述和提供意见了.
  
  姓名:大胆人
  主题:面对
  时间:2004-11-5 23:52:47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个体,如果不敢面对犯罪,错误,那他就会失去尊严,失去希望,失去人性,失去灵魂,,,只有敢于承认错误,面对错误,解决错误,他才是受人尊敬,给予希望的。才是正义凛然的。才是真正的心的凝结!,,,,
  
  姓名:aaaaaa
  主题:浓重的一笔
  时间:2004-11-6 11:12:58
  无论如何,黄/静事件在新世纪的中国法/制史上都已写下浓重的一笔。她悲/剧的命运与受/难的形象得到了人们的关注和同情、引起了人们的思考和行动;她的名字被人们不断地提起、讨论并引起特定的联想——然而就在这种似乎过度的言说和记忆之中,掩/饰、回避和遗忘的力量一直在惊人地成长。也许首先被遗忘的就是黄/静在生前和身后遭受/折/磨的肉/身:一个人的痛苦以及她带给社会的痛苦记忆,很容易在热烈的讨论中被淡化、被符号化甚至被游戏化。
    
      人们起初关注和讨论的是该案的公/正处理,这一次又是司/法遭/遇民情,又出现了中国特/色的舆/论监督与司法/正的某种悖论。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和群众的讨论,黄/静事件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事件”,黄静只不过是公安机关自侦自/鉴及司法腐/败下的一个沉/默的冤魂;但是媒体公开和舆/论关注到一定程度之后,人/治的运作就容易压倒司法自身的逻辑。必须有人要受到惩罚,惩罚必须要达到某种程度,而审/判的程序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整个过程都是在明显的偏/袒下进行;从不立案到立案,从嫌疑人被捕9个月公安机关没有侦察出任何线索而将疑犯保释,从物证一件件被毁到找不到相关责任人,人们没有理由不相信这里面有黑/幕。于是公众、记者们被挡在真/相、法庭之外,如果没有延期审判,那判决的结果将成为提前揭晓的谜底,于是理性讨论所期待和要求的审判公开都将被回/避、审/判将成为一场内/部演出。
    
      人们关注和讨论的还有性别岐视及女性生存权。黄静在约会中遇害不是一个偶然事件,黄静事件被报道出来才是一个偶然事件。艾晓明教授的《黄静之死与约会强奸》在人们讨论中已经成为一个可以被讨论的禁区:反岐视、反性暴力、对无权势的歧视、对弱势群体的剥夺、对女性生存权的侵犯、滥用权力和官官相护、权力的异化。网络、报纸和电台等多种媒体揭露出此案的诸多黑幕,报道了一系列所谓的疑点和迷团;人们在讨论中认识到了办案人员对黄静之死的不屑一顾的冷漠和鄙视、自侦自鉴过程中的种种弊端。“毒蛇在手,壮士断腕”。孙志刚之死可以让国务院发布第381号令,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982年的收容遣送办法;那黄静之死是否可以相关政府痛下决心处理一批官员的同时在公安自侦自鉴上有所革新和废止呢? 
    
      今年湖南两会召开期间,龚英甫等十多位政协委员向省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书,要求重视对黄静之案的调查,实际上是“以理性讨论的姿态挺身而出”。不是“上书”,而是行使《宪法》和群众所赋予的公民建议权;不是抗议,而是公民在制度的缝隙之内进行的法律实践;不是煽情,而是旨在引起深入讨论和推进制度变迁;不是献计献策,而是运用了专业知识、考虑了社会环境而进行的深思熟虑的法律行动。这可以看成是一次用言语完成的行动。我们期待对话和讨论:期待公众参与讨论,期待法医学界以至司法界贡献自己的思考和见解,期待官方作出积极的回应并与民间的声音形成良性的互动。孙志刚及黄静事件以及后来的发展,可以作为转型时期公共讨论与制度变迁相互作用的一个读本,但黄静事件能否取得像孙志刚事件一样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这仍然是一个未知数。因为黄静案从一开始就不同于孙案是由几个无权势的地痞小人物造成,之所以在民愤极大却仍可以在近500之日后仍然疑云重重,人为?巧合?天意????
    
    事实上,这份建议也没有流露出普通群众初闻黄静之死时那种震惊和悲愤;也没有指陈公安机关自侦自鉴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种种弊端。过于冷静的事件陈述和文书格式,隐藏着沸腾的热血和悲悯的泪水——而且隐藏着“一箭双雕”的策略:有多大关系网在此案里牵扯?对于种种迷团是否要对它进行审查,怎样进行审查,是否要给予回复?对于自侦自鉴是否需要监督审查的经常性机制。公众的讨论、媒体的报道以及学术研讨会,也基本上是围绕着这两个问题展开。
    
    
      在人们的讨论方兴未艾之时,心脏病突发已经被换上了寒痹的牌子,人们“没想到有这么快。”讨论的中心又转向了法医鉴定问题:法医的医德、其他势力的介入、法医鉴定监督政策以及政府角色,等等。
    
    
      但是被回避的比被讨论的还多。人们关注和期待的个中黑幕始终被回避,永远没有责任人都是正常的,政法机关失职也不需要买单,司法运行程序是否合理没有领导过问,家属们却被各级机关紧紧相逼,从案发时催逼火化到关键时刻要欠费火化,哪一桩哪一件让我们看到受害者有正当的权利,各级领导越权处理和不公正处理为什么就没有上一级领导过问,人人都坦荡荡,受害人只有长泣泣了。省人大政协难道没有收到过上诉材料,难道对于这样一件影响广泛的命案公安机关为什么在近500多个日夜后依然没有给百姓一个交待,难道只因这是一个平民的离去,难道这里面拖延、推诿、造假、隐晦都不需要给百姓一个交待,只因为处于庙堂高处难闻江湖之苦。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来实现。”现在提起这句西方谚语别有一番滋味;也许更准确地应该说,当存在着种种看不见的批示、内定、领导拍板和黑箱操作的时候,怎能说正义已经实现了呢?如果这第五次的司法鉴定是在以我们最不愿意想像的方式进行的话,那我们心中的正义又要魂归何处。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正义永远不会缺席,但愿这句话是真理。可迟到的正义是正义吗?
    如果不愿在沉默中遗忘,就在讨论中推进制度建设吧,就在言语中实现一个人的最基本权利和追求。  
    只有在开放的、理性的讨论基础之上,才会形成基本的社会共识,并由此推进制度的良性变迁。达成“重叠共识”必须有一个交流的平台,一个讨论的渠道,一个宽松的言论环境。虽然我们离“理想的沟通情境”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是一种言论制度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永远静止的,它既是我们言论/行动的前提,又是我们言论/行动的结果。只有我们不断地参与讨论,才可能拓展言论的空间;只有我们不断地理性交流,才有可能改变我们的言论体制。……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需要公民更多的商谈和行动,需要知识分子更多的思考和探索,需要政治实践者更多的智慧与艺术。
    在这个意义上,黄静事件并没有画上了句号,它还不断地给我们带来反思和启示。关于自侦自鉴的讨论还在继续,公安司法的权威在这次事件中是被重塑还是彻底毁灭??
  爱因斯坦曾经讲过一段话,很动人的,他说现在我们的世界最缺乏的是善意和力量的结合,有力量的人没有善意,有善意的人没有力量。如果今天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有力量而没有善意的社会,那我觉得我们应该有这种觉悟,就是绝对不允许这个世界,不允许这样一种不正常的状态持续下去。这种追求也许是痛苦而无期的,可是除了坚持我们还有别的办法吗?
  
  姓名:朱守斌
  主题:给黄静的妈妈
  时间:2004-11-6 15:37:32
  昨天我才在网上查到有关你女儿的报道.今天我仔细的翻看了所有的祭奠留言,可以说在全国每分每秒都有许多善良的人在关心你家的事情,真的让我非常感动!我为天下有良知的人祝福!同时我也想对你说:黄妈妈你老一定要坚强起来,总有一天你的女儿一定能沉冤昭雪。请相信所有有良心的人都会帮助和支持你老的。从今天起我会每天关注此事。我只能在精神上支持你是我最大的遗憾!
  
  姓名:百步坡
  主题:黄静第五次尸检结果真叫人失望,--严重违背法医鉴定原则
  时间:2004-11-6 16:29:40
  黄静女士以身殉道,天地垂怜,万物凄然,然芳华不逝,永载春秋。
  最新司法鉴定虽另人气噎喉堵,愤懑难平,但昭昭日月,可表奇冤,相信终有洗雪之时。
  
  姓名:zhum
  主题:我们要真相 -----社会需要正义与良知
  时间:2004-11-6 21:09:27
  静儿你走的不明不白--希望你的灵魂为关心你的人指出事情的真相
  我们感慨
  从你的遭遇看,姜俊武是否是个变态的?
  这社会,
  这类人太多了
  为什么他们总想剥夺一个不爱他的人的处女身呢?
  男人当自律
  应该立法保护女性的处女权
  应从重从严处置强奸犯
  强奸中止也是犯罪!!!
  男人啊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强奸啊••
  现在美容店很多
  别害那些纯洁的女孩
  
  姓名:搜狐网友
  主题:这样的事太令人发指了!---告诉你,案子复杂,因为良心丢了
  时间:2004-11-6 22:03:25
  从本文中,黄静死的情况来看,她的宿舍是第二现场,她的死应该在第一现场,在第一现场里,姜俊武等人实施酷刑方案,几个人把黄静的衣服脱去并把她按压在床上或其它地方,使用酷刑,致使黄静体表多处表皮烫伤、刺伤、擦伤等,结果黄静被折磨死的,然后姜俊武几个人再把黄静的尸体背回黄静宿舍,制造第二现场;第二天姜俊武来看早知道已经死的黄静,假装找别人,给别人假象,这案不破天理难容!!!!!!!!
  报道的现场情形来看,
  本案是一起故意杀人案。
  首先,死者没有自杀的一切因素。其次,死者也没有疾病病史。
  再次,从死者的外伤图片上看,是非自身形成伤。
  很明显 伤的这么严重了 经还说是自然死亡 真是可笑到了极点。
  可悲!如果是因病死亡,被害人面临死亡从容地退去自己的衣服?
  良心泯灭,丧尽天良!!!包庇罪犯,可恶至极!你们会遭到报应的!!
  此案不查清,湖南公安如何向国人交代!!!!!!!!!!!
  
  姓名:吴奈
  主题:我看当地公、检、法也有难处
  时间:2004-11-6 22:16:34
  我想当地的相关部门一定有难处。
  不认真查吧,网民们到处在骂,一媒体在讲,说什么不作为自已在犯罪,白拿工资不干活。认真查吧可能会得罪相关的人员,因为自己的位置和饭碗是相关的人员给的。
  左思右想还是不认真查的好,因为网民无非是饭后茶余成不了大事,明确位置和饭碗才重要。因为网民们的一万句,管不上给位置人的一句。
  如何处理好这个问题难!难!难!
  朋友们如果是你该如何处理?千古名言: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说是好说,做起来难呵!朋友,理解吧。
  
  姓名:知情人士
  主题:黄静案的近况如下:
  时间:2004-11-6 22:58:49
  黄静案的近况如下:
  (1).两星期前黄母到法院,刑庭的负责人说马上要开庭了,黄母告诉他们北京的律师已出国,得11月18日回国。他们讲等不及了,反正会提前五天通知,至今未见通知。
  (2). 黄母向他们要看检察院新的起诉书,他们讲还没有来(按照法律规定起诉书应在开庭前10天送达当事人),黄母至今未见检察院新的起诉书。
  (3)黄母已于10月12日向法院和政法委递交了“申请中国法医学会重新鉴定”的申请,也未见答复。
  
  姓名:流浪的心
  主题:请考虑一个事实:
  时间:2004-11-6 23:48:25
  请考虑一个事实:(1)、全国县一级能够在26岁当任税务系统科长的有多少人?(2)、这些人是什么家庭背景。统计好这两个方面的情况就可以了。
  
  姓名:静天数
  主题:在正义成为一种奢望之时,这个社会已经病态 (有潜在性疾病)
  时间:2004-11-7 0:28:10
  中国司法的黑暗,导致人间的悲剧,
  中国何时才能给那些以逝去的灵魂一个公道,
  才能避免更多的象黄静这样的冤魂,悲哀的中国司法。在正义成为一种奢望之时,这个社会已经病态 (有潜在性疾病)
  
  姓名:坏人的噩梦
  主题:管你!
  时间:2004-11-7 1:07:21
  26岁的科长,何德何能!别说你是科长,就算你是市长,错了就是错了,想逃避是不可能的,现在的愤怒是少数人的愤怒,等到了天怒人怨,我相信拿来开刀的不会是别人,一定是你!YOU---这个不敢承担责任的胆小鬼,自己的过失,还有牵连其他人,当地的政府官员们,趁着现在好好给儿女贪些吧,否则等到东窗事发,儿女连点钱都没得到,得到的只有耻辱!你们留下的耻辱!一辈子抹杀不了的耻辱!
  
  姓名:教父
  主题:凝固的美
  时间:2004-11-7 8:39:20
  你把生命最美的瞬间凝固成了永恒!愿在天国你会成为上帝最美的天时!在人间所有关心你的人都会为你启福的------阿门!
  
  姓名:常曦
  主题:案件和网站问题
  时间:2004-11-7 11:27:28
  黄静事件发生之后我一直在关注着事情的发展,同时我感到总的来说网站办的还是很好的,更希望能经常及时从网站上看到进展情况,但遗憾的是似乎网站上没有这样的栏目,不利于关注此事的人们了解,希望能设立一个"案情进展“栏目,以便使大家经常掌握案情进展,给予协助。另外黄静有一张吹笛子的照片,希望换成那张更好一些.
  顺致衷心的谢意!
  
  姓名:*乖宝
  主题:公道自在人心
  时间:2004-11-7 12:19:58
  收拾房间时无意间发现了2003年9月28日的《哈尔滨新晚报》,看到关于静的一篇报道,最初只是报着好奇的心理想了解一下,但是越看越觉得心情沉重,马上打开电脑找到“天堂花园”,想更多的了解关于事件的信息。为什么这样一个多才多艺,拥有美好前景的女孩子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为什么检查机关,公安部门不能给一个合理的,让人信服的结论?难道你们真的不对失去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子而感到惋惜?难道你们的心不是肉做的?难道你们的心是铁打的?或者说你们在利益的驱使下,泯灭了你们的良心?或者说真的要在民间成立了像美国一样的“除奸团”时,你们才能有种为老百姓办实事的紧迫感?我想你们应该并不像我所想的那样,你们应该会给我们一个圆满的交代,会让静含笑九泉。邪不胜正,公道自在人心,别拿我们当“泡沫”,成千上万的“泡沫”一起炸开的时候也是会有不小的杀伤力的,我们期待并一直密切关注着!!
  伊乘黄鹤去,音容笑貌留心间。我们并没有因为时间的久远而去忘记静,在此我也感谢“风中的追赶者”,辛苦了,希望我的支言片语能够让静妈妈得到一丝慰寂,静不会真的静静的离去!!
  
  姓名:吴奈
  主题:希望能听到正义的枪声
  时间:2004-11-7 19:56:44
  明知此案难有结果,难做到皆大欢喜,但确不自觉的来看看,希望能有一天能听到正义的枪声。
  
  姓名:无名
  主题:司法腐/败最终会造成国家民族的悲/哀
  时间:2004-11-7 21:26:15
  中国发展的重大威胁就是腐/`败,司法腐/败最终会造成国家民族的悲/哀,法者平也,一定要把任何腐/败分子绳之以法,维护社会正义,我们民族才有希望。腐/败不除,国家不宁,人民难安,中华民族的复兴伟业就将遥遥无期。
  
  姓名:成官
  主题:我们大家都是受害者,让我们一起为可怜的女孩申冤
  时间:2004-11-7 21:40:45
  每一个有正义的朋友们,让我们为正义热情呼吁吧!司法腐、败、官员腐、败,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姓名:心疼
  主题:我是一名老共产党员,......很是心疼。
  时间:2004-11-7 21:46:13
  我们除了在这里发表我们的感慨,是不是还可以敢些别的,外人好象都不知道咱们在敢什么,我们这么着急,公安,法院却一点也不担心的若无其事,我们是不是该冲出这里,走远些,走深些,让我们这里活着的人,为黄妈妈撑起那坍塌了一半的天空吧,谁能出出注意!!!!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的那些人看德到这里吗?知道这里所发生的事情吗?最高人民法院网页上的"公证和效率",不是光给胡主席看的吧!需要法律公证的我们这些老百姓,不是主席和总理!不要让世界上的妈妈都伤心流泪,我们做儿女的心真的很疼!
  
  姓名:转贴
  主题:从本文中,黄静死的情况来看,她的宿舍是第二现场
  时间:2004-11-7 21:54:57
  从本文中,黄静死的情况来看,她的宿舍是第二现场,她的死应该在第一现场,在第一现场里,姜俊武等人实施酷刑方案,几个人把黄静的衣服脱去并把她按压在床上或其它地方,使用酷刑,致使黄静体表多处表皮烫伤、刺伤、擦伤等,结果黄静被折磨死的,然后姜俊武几个人再把黄静的尸体背回黄静宿舍,制造第二现场;第二天姜俊武来看早知道已经死的黄静,假装找别人,给别人假象,
  
  姓名:追究案子主要领导的责任
  主题:所以现在应该先追究案子主要领导的责任了
  时间:2004-11-8 8:06:19
  如果湘潭的官僚还在,关系网还在,我认为就算黄静案子破了,还会有很多的无辜和罪恶!所以现在应该先追究案子主要领导的责任了,湖南省领导,我们这些有良知的老百姓求你们了,省长,省委,省纪检委,省政法委,求你们管管湘潭的公安和官僚们!网管,你一定代我们人民的呼声转到相关网站!!!
  
  姓名:鲁讯
  主题:我要活!
  时间:2004-11-8 8:16:05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千村辟篱人已死,万籁萧疏鬼唱歌!。
  
  姓名:转贴
  主题:我们期待媒体能进一步关注黄静案,推动黄静案的公正处理。
  时间:2004-11-8 19:52:01
  众多媒体的舆论监督、跟踪报道,为推动黄静案的公正解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例如:①在公安未立案时的媒体报道,使社会各界人士知道了这么一个事实,从而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促使公案立案;
  ②深度调查,跟踪报道,增强了舆论的监督威力,为黄静案争取司法公正,显示了(网络)民众的话语权;
  ③重新鉴定启动的艰难历程,媒体和网络的呼吁,促进改革自侦自鉴的司法鉴定制度,指出我国目前司法鉴定体制的弊/端。
  黄静案的司法鉴定书在媒体和网络公布,引起许多专业人士的分析、呼吁,理越辩越明。黄静案也越来越清晰。
  总之,黄静案关系到司法公正的问题,法医鉴定的制度问题,不仅仅是对弱势的同情,也不仅仅是体现为了使此案得到更公正、更公开的鉴定、审理和判决,它体现的更是一种对生命的尊重,对女性的尊重,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这是国计民生的大事,媒体应该关注、应该报道。
  胡锦涛书记,要求新闻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也就是要求关注,注重老百性的问题。
  黄静案已成为了一个司法公案,如果黄静案得不到司法公正的解决,我们的以法治国将是一句空话。
  关于黄静案的进展情况,还希望有更多的媒体跟踪报道,以保护老百性的知情权,抵制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媒体不应该成为少数官员的保护伞。我们深知,媒体也有压力,许多有良知的记者辛辛苦苦采访、撰写的稿件,领导打个招呼就“流产”了,湘潭的媒体根本不敢发言,湖南长沙的媒体从6月9日以后,对黄静案就不许报道了,如此剥夺老百姓的知情权,这与胡锦涛书记的三个“贴近”是相违背的。
  我们期待媒体能进一步关注黄静案,推动黄静案的公正处理。
  
  姓名:怒火
  主题:倒置黑白
  时间:2004-11-8 20:23:42
  很久以来我一直在观注此案,真的让人无法理解,一件如此简单的案子,经历了这么多次的尸检,最终还是无法定案.湖南的警方真让人无法理解,一个省厅的副厅长就能倒置黑白??
  
  姓名:老百姓
  主题:理越辩越明-----黄静案也越来越清晰。
  时间:2004-11-8 20:43:02
  黄静案的司法鉴定书在媒体和网络公布,引起许多专业人士的分析、呼吁,理越辩越明。黄静案也越来越清晰。
  ----------------------------------------------------------------
  从黄静遇害三个多月后公安立案,到中大.南大.高法否定公安法医三次出具的伪鉴定,黄静案也越来越清晰---黄静死于机械性窒息已是不争的事实。法院虽然未开庭,但老百姓已有判决。这是600多天来我们为黄静伸冤的小小胜利。至今还没有看到检察院指控罪犯的客观公正的起诉书,也只能说明这中间实在有太多的不可思议!更说明了老百姓维护合法权利的艰巨性。个别网友网上关注都觉得很累,想想受害人黄静的父母更累。我们关注 黄静案如同关注正义,直到公正解决为止。
  美丽的静儿,尽管你离我们已去600多个日日夜夜,但是与邪恶的斗争才刚刚开始,真的勇士,将一往无前......我始终相信,我们终将取得胜利,你就是正义的化身,正义必将战胜邪恶.......同志们,不要悲观,不要失望,同时也不要低估了魔鬼的能力,不要指望他们能自动认罪伏法,垂死挣扎是他们的本性,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场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正义的事业不光需要满腔的热情和勇气.....
  
  姓名:ddd
  主题:正义网民们,加把劲,为黄静雪冤!
  时间:2004-11-8 20:49:43
  正义网民们,加把劲,为黄静雪冤!
  
  姓名:转贴
  主题:——黄淑华老师9月18日在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
  时间:2004-11-8 21:14:24
  在万分悲痛的情况下,我开始了艰难的上访,为女儿申冤讨回公道,漫漫坎坷路:
  我要求公安立案,终在女儿去逝3个多月后,于2003年6月2日才对犯罪分子姜俊武刑拘。
  我要求对黄静的遗体进行法医鉴定,查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和外伤是如何形成的。这法医鉴定一做就做了一年多。2004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对黄静进行了第五次法医鉴定。这次法医鉴定虽然仍让我心寒,但①比公安所作的鉴定有进步,它毕竟指出姜俊武的性活动是引起黄静死亡的关健促发因素;②高法鉴定支持了南医和中大专家的结论:即黄静没有心脏病、肺梗死的病。③高法认定黄静的死亡时间在2003年2月24日凌晨3点。这算为女儿的死因讨回了一点点公道。然而,高法的鉴定分析部分建立在犯罪分了的口供上,是不客观、不公正、不科学的。首先,在程序上有问题,专家们签字在前,鉴定在后,鉴定结论撰稿在后,文字表述体现是撰稿人的意见;其次,鉴定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做结论,指名道姓姜俊武,也超出了法医鉴定专业范围;第三,“特殊性行为”创设一个新的死亡模式,这是不科学的,也是极不严肃的说法;第四,关于黄静的死因,高法这么权威的机构还在回避掩盖其真象,这的确令我心寒;第五,其实,高法的鉴定已让黄静死亡谜团得以解开,完全可以得出一个科学的结论,我咨询了曾经对黄静案的法医鉴定进行过详细研究的有关法医意见,得到这样的分析结果:
  “南大、中大及高法鉴定均认为冠心、风心及肺梗死致死无病变依据。
  中大及高法鉴定均确认其尸体病变有双手指甲床紫绀,心肺有灶性出血或血点,肺明显淤血、水肿、伴部分代偿性肺气肿,脑淤血及水肿,其他内脏淤血。高法鉴定提示死者存在急性肺水肿和明显的缺氧状态。
  分析死者受姜俊武强行性活动所致的暴力损伤,即死者两腘窝有较大范围符合手指作用的挫压伤,这些伤征形成可以说明死者对姜侵袭性活动作出顽强的抗拒力量所致。又根据姜自述对死者施加骑跨式胸腹部性侵犯,进一步说明姜施加强行性行为必然使死者胸腹部受重压较久,因此不能排除死者因胸腹部受压促发机械性窒息的严重后果。
  此外,高发鉴定提及心肌间质脂肪组织较多,有灶性纤维组织增生,部分心肌纤维排列紊乱,有小灶性肌细胞萎缩。高法鉴定认为死者存在某种程度的潜在性病变,因姜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但按病变程度看,所述心脏病变较轻微,死者生前未出现过有关心脏的些微生命功能障碍。相反,死者的呼吸功能障碍因胸腹部受压而迅速发展,呈严重缺氧状态,最后出现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症状,其病程发展符合胸腹部受压致机械性窒息,终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死亡。有关尸检病变心肺灶性出血及出血层(法医学称为塔雕氏斑)。肺淤血水肿伴气肿,全身心脏淤血均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的病变。
  关于胸腹部受压征象,可因软体压迫而伤怔不明显。”
  高法鉴定为什么不明写?将来审判会是什么样的结果?犯罪分子能否被绳之以法?......
  (节选)——黄淑华老师9月18日在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开放式讨论:黄静遇害574天,我们仍然在努力”会议上发言
  
  姓名:转贴
  主题:高法这么权威的鉴定机构,为什么不能把鉴定结论写得更明白?
  时间:2004-11-8 22:01:59
  黄静的死因是指控姜俊武犯罪的关键证据。为了查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外伤是如何形成、及与死亡的关系,我只能请求法医鉴定,这法医鉴定一做就是一年多。黄静带伤的遗体经历了五次法医鉴定、一次书证审查。2003年2月25日~6月8日,公安方面(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公安)的三份鉴定书,先后鉴定为黄静死于“心脏病死和肺梗死”,而2003年7月至8月14日,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则认为“病死缺乏证据”。2004年3月22日,雨湖区法院委托司法部鉴定时,发现保存在公安局的黄静的心脏标本被毁,被迫终止鉴定。2004年8月2日,我们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五次鉴定书,结论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虽然这是一个明显和希泥的荒唐的结论,但是专家客观分析比公安方面还是有所进步,高法支持南大和中大的结论,认定黄静没有心脏病、肺梗死病变,指出黄静死亡时间在2003年2月24日凌晨3点左右,认定她的死亡为姜俊武造成的直接责任,即黄静死于机械性窒息。所谓“潜在病理”与死亡毫无关系,实质还是在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行。高法这么权威的鉴定机构,这么权威的专家为什么会写出一个明显和希泥的荒唐的鉴定结论?!
  从这个明显和希泥的荒唐的鉴定结论出台,至今又是三个多月了,还没有看到检察院指控罪犯的客观公正的起诉书。这中间实在有太多的不可思议!
  执法为民,司法公正在黄静案中究竟会不会落实?!我们希望能有高层领导为民作主。
  (节选)关于黄静冤案致教育界领导、同仁、及社会各界正义人士的呼 吁 书———写在黄静母校响塘中学校庆40周年(黄淑华)2004.10.28
  
  姓名:过客
  主题:追究隐匿,破坏和毁灭证据者.让他们首先得到惩罚!
  时间:2004-11-9 0:34:59
  高法要给公安留面子,留得日后好相见?
  既然尸体及标本都不全了,何不作个"更客观"的特殊判断呢.既说了是机械性窒息,但又不说全,还帮公安肯定黄静有潜在性病变(不结合大体,单纯依据病理切片就可以下结论吗?)反正是让你们自己去判断吧.而实际上"忠义两难全"啊,总会得罪人的.只是选择得罪谁了!
  现在要追究的----首先应当追究隐匿,破坏和毁灭证据者.让他们首先得到惩罚!
  
  姓名:公民
  主题:公正
  时间:2004-11-9 9:40:57
  全国正义网民及法律界、文化界的人士一直在关注黄静案,我坚信廉洁公正的执法者会公正审判犯罪人。
  
  姓名:念静儿
  主题:信念!坚持!胜利!
  时间:2004-11-9 9:48:29
  正义的枪声,快一点降临吧!
  让正义的枪声尽快结束酱菌污那罪恶、肮脏的生命吧!
  让正义的枪声尽快令天堂里的冤魂安息!
  让正义的枪声还社会公道!
  让正义的枪声使广大国民对我们的国家法制、国家制度充满信心!
  正义的枪声,快一点来临吧!
  
  姓名:--教父
  主题:公理河存!正义何在!难道......??
  时间:2004-11-9 14:26:11
  在当代的法制社会可竟然出现这样的冤案!我想问问公理和正义真的不存在了吗?不。决不,决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愿天地间正气浩然长存......希望黄静女士在天英灵不散可以看到凶手得到报应,(不一定要靠不公正的“XX”去惩罚凶手。俗语说前夫所指无疾而终.......不得好死!)那时黄静女士也会含笑九泉的!
  
  姓名:关注
  主题:湘潭的检察院和法院
  时间:2004-11-9 17:25:32
  你们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枉法,人民的眼睛在盯着呢!千万不要做一些人的替罪羊!
  
  姓名:出注意
  主题:是不是还可以干些别的----谁能出出注意!!!!
  时间:2004-11-9 21:33:08
  我们除了在这里发表我们的感慨,是不是还可以敢些别的,外人好象都不知道咱们在敢什么,我们这么着急,公安,法院却一点也不担心的若无其事,我们是不是该冲出这里,走远些,走深些,让我们这里活着的人,为黄妈妈撑起那坍塌了一半的天空吧,谁能出出注意!!!!焦点访谈,东方时空的那些人看德到这里吗?知道这里所发生的事情吗?最高人民法院网页上的"公证和效率",不是光给胡主席看的吧!需要法律公证的我们这些老百姓,不是主席和总理!不要让世界上的妈妈都伤心流泪,我们做儿女的心真的很疼!
  
  姓名:一民
  主题:不知道有什么新进展?时间可真是够长的了!
  时间:2004-11-10 11:02:59
  
  姓名:冰点风
  主题:冷
  时间:2004-11-10 11:04:17
   世道不公,心冷!国法难行,心冷!官官相互,心冷!冤情不伸,心冷!这个世道还有什么不让人寒心的吗???要冷多久?寒冬只有一季,春天就要来临。可静静何时才能得到正义的宣判?人民何时才能看到正义的审判?不要再让人对世道心冷了。
  
  姓名:^_^
  主题:真是值得当代执法部门学习!!!
  时间:2004-11-10 22:03:19
  杨乃武案能够昭雪,归功于当时的刑部官员明察秋毫,洞悉其奸,并打破“官官相卫”的官场陋习,设计调查出案情真像!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清代,实在是难能可贵啊!!!
  真是值得当代执法部门学习!!!
  
 浏览:2159
设置 修改 撤销 录入时间:2006/1/11 17:20:54

新增文选
最新文选Top 20
黄惠芳妹妹二十六周岁生日祭(收藏于2008/10/6 19:13:18
艾教授吕频:你好。(收藏于2006/7/18 22:16:51
王世伯既然姜的这种不当行为造成黄死亡,而且也没有即时救助,难道不应该负责任?(收藏于2006/7/18 22:09:22
毛建国“黄静裸死案”不能忽视网民疑问(收藏于2006/7/18 22:06:14
黄静父母黄静父母对一审判决的抗诉申请书(收藏于2006/7/14 21:16:48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收藏于2006/7/11 17:24:23
黄静父母黄静父母对无罪判决的意见(收藏于2006/7/10 12:23:20
黄静父母给我一个无罪的理由!(收藏于2006/7/10 12:16:42
网友留言选编(2004-11-11至2004-11-20)(收藏于2006/1/11 17:23:44
网友留言选编(2004-11-1至2004-11-10)(收藏于2006/1/11 17:20:54
1/2页 1 2 向后>>


访问排行Top 20
黄静父母给我一个无罪的理由!(访问80028次)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访问25470次)
网友留言选编(2004-3-1至2004-4-30)(访问22226次)
网友留言选编(2004-1-1至2004-2-29)(访问13808次)
温润如玉关于黄静案的一点推测,如果推测成立,请查真正的凶手(访问10926次)
网友留言选编(2004-9-1至2004-9-10)(访问10388次)
网友留言选编(2003-9-1至2003-9-30)(访问10105次)
网友留言选编(2004-7-21至2004-7-31)(访问9686次)
网友留言选编(2004-6-1至2004-6-10)(访问4781次)
网友留言选编(2004-5-29至2004-5-31)(访问4121次)
1/2页 1 2 向后>>
文选评论
访客文选评论(评论于2022/10/4 1:11:27
访客文选评论(评论于2020/2/24 5:55:36
访客文选评论(评论于2014/12/10 9:05:43
访客草菅人命!(评论于2012/6/7 14:08:02
访客文选评论(评论于2012/6/7 13:22:43

注册|登录|帮助|快捷
网同名馆
Powered by Netor网同纪念,20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