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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其实
主题:其实 时间:2003-9-1 其实我们所了解的只是部分,而且,以此案一开始的时候公安不立案的态度,什么痕迹不可以抹去,别忘了,他们有整整4个月的时间来毁尸灭迹,尸没毁成,最近还在努力,但灭迹他们是肯定无微不至的了。小姜也有四个月的时间在律师的指导下复习“事件过程”。总之一句话,事到如今,我决不相信在湖南那帮手里这个案子会公正处理。不过现在是该让他们解释一下心脏病死的结论是怎么作出的了。可别到时候用“疏忽”、“不负责任”来搪塞大家,没人会信的。 姓名:张梅 主题:我们这么做并不是说天真 时间:2003-9-1 0:48:26 请说我们天真的那为朋友以后在留言上说话的时候小心注意你所说的话会带给我们什么感受。其实我们尽力而为。不管焦点访谈或者其他媒体关注或是不关注也好我们都要试。 姓名:朱先生 主题:现在情况如何? 时间:2003-9-1 9:25:22 怎么这几天都没啥动静,黄妈妈,律师能说两句吗?让我们关心这个案子的人知道一下动向。 姓名:北叶 主题:请注意事实与推断关系 时间:2003-9-1 10:59:15 下面网友关于作案过程的推断是符合逻辑的,我在上周的留言中提到过毒物检验的问题,但没有深入考虑。需要进一步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1在法律程序上,推理要建立在有关的事实基础上,由于嫌疑人未来的供述可能偏向对其有利的方向,但从司法实践看,嫌疑人的首次供述应当具有优先的证据效力,因此,客观地看,在嫌疑人已经作出那些公开的供述的基础上,应当在法律上确信,即使按照某些侥幸的人希望过堂的时候可以钻空子,如果法律是公正的,其希望是渺茫的。 2即使如“公安局版的供述”,嫌疑人实施了暴力,又有体液为证,所谓的“主动放弃”或“中止”辩解是站不住脚的。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可以确定,嫌疑人在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从行为人一贯表现、人品、人数,以及如果确证毒物存在,受害人在法律上应当认识到——不管是否实际认识到——其行为对人体可能产生的后果);即使退一步讲,也可以认定,嫌疑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采用十分残忍的暴力方式导致健康受害人的死亡,按照刑法上重罪吸收轻罪的竞合理论,应当按照故意伤害致死定罪,并且情节十分严重,应从重量刑。 3再次呼吁司法机关应当讲主要嫌疑人一起的重要嫌疑人缉拿归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或团伙犯罪,客观上对受害人可实施恶性更大的侵犯行为,受害人更不能反抗,应当从重打击。 另外,本人还要在客观之外表达如下遗憾:千龙网恐怕是被“打招呼”过 了,其新闻首页上周末就没有了本案的链捷,退到很不容易找的地方去了,我想,媒体有可能会逐渐代表不同的声音、导向乃至利益。 姓名:张梅 主题:谢谢你(无名) 时间:2003-9-1 11:07:49 非常感谢你给的地址,我很感谢你,这个我会尽力。 前几天我给黄妈妈打了个电话,她好像说现在这件事情现在湘潭公安局在办。黄妈妈您就多多休息,我们永远支持你,要是像您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放心啦,不过我们还是依然帮助你。一直到水落石出的哪天。 姓名:张梅 主题:我很烦恼一件事情。 时间:2003-9-1 11:21:30 在湘潭在线,我前几天在那发了一写帖子网号叫“深圳人”,可是我第二天上去看的时候就发现已经被删除掉啦,没有说任何理由和原因,真是很气人,湖南电视台“晚间新闻”根本都不敢干涉这件事情,不敢去干涉,甚至连听我反映的余地都不给,真是很气人。姓姜的一家人到底地位有多高啊 姓名:悲 主题:已经无法了 时间:2003-9-1 16:16:43 发现这两天,来这里的人似乎又少了,而且事情也没有任何进展,“正在办”是什么意思?先是“不办”了几个月,那么“正在办”恐怕不会是几个月就有结果的吧,估计人们开始遗忘的时候才是公布结果的时候,演犯罪分子的电视节目经常出现这样的镜头:某人犯了事之后,对家人说,要出去躲躲,拖到风平浪静了一定会回来 姓名:张梅 主题:不可放弃任何关节! 时间:2003-9-2 0:44:16 在我关注那么久以来,我觉得最主要的是湘潭人没有波动,所以没有太大的作用,现在只能作为外地人的我们能做到的请尽力去做,正所谓的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对不对。只要有一线希望都要去试试。 姓名:惩治败类(上海) 主题:在这个案件里 时间:2003-9-2 0:50:31 在这个案件里,我们看到了无权势者的无助,看到了某些执法者的不公,看到了姜家人的丑陋。 姓名:北叶 主题:永不停息 时间:2003-9-2 19:14:19 永不停息,不是因为乾坤会倒转,而是因为人心向背,今天不存在文字狱了,我们只要是建设性地提供有益于国家社稷的言论、维护一种舆论,没有人会让我们闭嘴,只要还没有武装动乱,没有人会给我们戴上枷锁。永不停息,为了拯救我们的良心。 姓名:黄河 主题:新浪网有报道,快去看 时间:2003-9-4 1:18:00 我想黄静一案很快就会出结果了。 姓名:张之一 主题:向杨局长致敬 时间:2003-9-4 14:02:47 姓名:zw 主题:别和我提爱国 时间:2003-9-4 18:32:50 以后少写这个爱国的什么的, 我卖血也让我的后代到资本主义受剥削去, 姓名:这里确实不行 主题:偏激得很 时间:2003-9-4 23:59:30 还是去天涯吧,那水平确实好些,正不,这里是愤青聚集的地方,任何怀疑的言论都遭到恶骂。老子也闪 姓名:善男子 主题:心中永远的痛 时间:2003-9-5 1:07:39 愿此案早得破译! 愿静儿早日含笑九泉! 愿静儿父亲母亲安康 ! 姓名:约翰 主题:恐怖故事 时间:2003-9-5 10:58:06 小时侯,很多人都喜欢听人将恐怖故事,这可能是我们成长的必然阶段。 等我们大了,现在社会上的“大人老爷们”还是喜欢给老百姓讲恐怖故事,不,简直亲自作科给你们看,看来老百姓还是幼稚得很。 一个社会有几个作奸犯科的人并不可怕,怕的是没有矫正的途径,或者那个法网恢恢,有钱有权就漏。这对于那些犹豫着要不要犯案、怎么犯案、是否犯大一点的案的人,真是个诱惑。 姓名:张梅 主题:愤!!!!!!!!!!!! 时间:2003-9-5 12:05:24 我在湘潭在线发了帖子居然又被删除掉啦。真是气人。 姓名:潜龙勿用 主题:站长该管管了!!免得弄脏了这个地方。 时间:2003-9-5 12:59:44 不要无理取闹,不要相互谩骂,有想法有道理好好说出来。显示网络舆论的力量并不是比谁声音高,比谁刷贴子多,而是要有思想,有头脑,有正义感。 姓名:潜龙勿用 主题:中秋节到了…… 时间:2003-9-5 13:03:37 中秋节到了,是家人团圆的时候了。可怜黄家人如何过这个中秋啊…… 怎么还没有新的消息?持续关注中…… 姓名:ui 主题:我为你们而羞愧 时间:2003-9-5 13:19:01 公安系统的一些败类,我为你们而羞愧!无论如何,一个案子把你们忙到今天,也够辛苦的了。作为司法系统的一员,我感到脸红心跳! 姓名:梦玲 时间:2003-9-5 13:32:15 主题:希望法律是公平,不会因为某些人而改变!黄老师死的好惨! 姓名:罗庆发 主题:愤愤不平! 时间:2003-9-5 19:01:08 我虽不在现场,但从各方面的资料来看,由其是那伤痕的身体就可断定是一起人为的可耻罪行.希望执法者伸张正义,严惩罪犯! 姓名:致敬 主题:向有良心、有勇气的湘潭人致敬!!!!! 时间:2003-9-5 23:19:53 如果想发图片,一定要先将图片传到网上的某处,可以去申请网上相册之类的(和申请邮箱差不多),你的图片能够在网上显示后,用鼠标右键选属性,就可以看到图片的URL(如http://…………),将该URL复制到可以发图片的位置,如图,就ok了 姓名:估计 主题:做刘涌会成为时尚 时间:2003-9-5 23:59:22 湘潭人 Email: 时间:2003年9月5日21:08 主题:还有!! 内容: 姓姜的这是第二次出这种事了! 第一次只不过是那个女的没死,他出钱摆平的 这次是黄静死了,又有媒体才报道的这么大 真的!!税务局的都知道!! 记者和当地一个什么局长都说是谣传,是否该当事人已经被钱或者权摆平了?想一想当地人确实也无奈,很可能明明看到煤球是黑的,但迫于生存的压力,只好说是白的,如果我是看见真相的人,设身处地,也很可能不敢说真话,而且可能还要被逼助纣为孽,反正从时间的尺度看,很早就说这件事不会有真相的那个家伙可能又猜对了! 大家还是自己保重吧,祈祷不要撞见这样的事,否则只能自认倒霉,千万不要期待公正,除非你是刘涌 姓名:社区用户 主题:教师节想起了沉冤待雪的青年女教师黄静!!! 时间:2003-9-6 9:16:07 教师黄静的悲剧决不能再重演! 黄静的案子一定要查清!否则,教师有安全吗?我们老百姓有安全吗? 地方恶势力,地方官吏现在是何其猖獗啊!孙制钢、黄静、刘涌案子等难道不足说明;每一个有几十年生活经验的成年,难道没有遇到过?现在新一届中央政府下决心治理这些贪官污吏,政策来了,没有广大深受其害的老百姓的有力配合是制止不了的。 我们教师是有文化阶层更要积极相应,捍卫法律,拥护中央政府的政策,揭露、制止一切贪赃枉法事件,黄静就是教师队伍中的一员,在教师节来临之际特别为其悲哀。至今没有得到昭雪,没有将凶手绳之以法。 可悲的是许多他们学校的老师都是做缩头乌龟,置若罔闻、装聋作哑、不敢出来说真话,为死者做点微薄的事情,正义都停留在心中,良心真的被狗吃了。 姓名:为什么 主题:为什么会这样? 时间:2003-9-7 5:55:51 我们的生活,为什么会这样?是谁在徇私枉法?在黑了良心啊? 如果我们现在不坚持,那就会有更多的“黄静”那样的女孩因“心脏病”死去!!! 有更多的姜俊武这样“不在现场”的强奸犯,有更多的“稳坐钓鱼台”的姜金有,有更多的宋任宇(平政路派出所所长、这只猪据说还去威胁黄家交出所有的亲戚的名字地址,以便查他们的上网记录))、吴建群(那个臭名昭著的法医)、袁革林(平政路派出所付所长)、曾浩恒(平政路派出所指导员、某个不遗余力的关天网友)、还有更多的畜生你们觉醒吧。(如果需要,我可以一一点名)。 姓名:潜龙勿用 主题:静待下一部的消息。 时间:2003-9-7 15:24:19 花了一天时间看完了天涯论坛上的风风雨雨,无语沉默,愤怒也愤怒过了,要说的都说了,该想的都想过了,接下来就是静静地期待进一步的消息。一日沉冤不得昭雪,一日不停止关注。看上去,从本案的证据来看,黄家所处的位置未必很有利,不知道最后会有什么结果。 但还是那句话,公道自在人心。 姓名:非常 主题:感谢“湘潭人”告诉我们这些 时间:2003-9-7 16:04:56 希望那位“湘潭人”就在本留言簿尽管把实话都搬出来,应该会比那个湘潭在线安全多了。毕竟管理人员是俺们的人。 姓名:黄武居 主题:这的人气越来越差 时间:2003-9-7 19:02:51 以后不来了。估计斑竹也不太上心了 姓名:烦了 主题:有消息吗, 能透露点吗? 时间:2003-9-8 1:41:17 姓名:憋得慌 主题:不知说什么好! 时间:2003-9-9 2:21:59 剥夺别人生存权的“人”(?),“它”自己的生存权也应该被剥夺! 姓名:随缘 主题:天使永远不寂寞 时间:2003-9-10 21:46:44 祝你节日快乐! 祝你的家人平安!好人永远幸福!!! 姓名:潜龙勿用 主题:中秋节了,凭吊一下. 时间:2003-9-10 23:46:13 今天是教师节,应该是向老师表示敬意的日子,黄静老师的学生会不会依然给她写贺卡? 明天是中秋节,应该是全家亲人团圆的时候,可黄静一家又将如何感受? 不知说什么才好,不想在这里骂人,因为会弄脏了这块地方,权将愤怒化为绵长的哀思,追吊一个可爱的女孩,一个优秀的老师. 对黄静妈妈,爸爸,姐姐,以及所有为此案昭雪不懈努力的人,表示最大的敬意!! 姓名:北京义士 主题:致“奈何天” 时间:2003-9-11 11:02:37 你真幼稚, 毛为了个人的权力,可以置全国人民的生存于不顾。别忘了彭德怀就是看到大跃进造成的恶果,为民请命而被毛指鹿为马地硬说彭是右倾和反党而打倒搞臭的。在文革期间,只要是说错话或无意间损坏毛的相,就会受到严惩。张志新因对文革提出质疑,遇罗克因撰文驳斥血统论,都被 冤杀!! 你可看看本网站上有关张志新的网页即可知。 我们痛恨现在的司法腐败和贪官横行,但我们不能搬出一个过去的独裁者 来发泄对现实的不满和误导那些不了解历史真相的年青人。我们希望黄静 的冤案得到昭雪,但我们不应抬出一个制造了建国以来最多冤案的人来表 示对现实的无奈和刺痛那些毛时代的广大受害者!! 姓名:JRNJR 主题:怀念! 时间:2003-9-11 21:35:55 值此教师节、中秋节之际,深表我的怀念。 愿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凶手早日受到法律的制裁! 姓名:泪眼 主题:人善良美好的意念似乎有着不受距离影响的伟大能量呢! 时间:2003-9-12 21:24:43 真希望是这样,可惜,同理,如果存在可观的精神能量 人罪恶肮脏的意念也会有着不受距离影响的伟大能量呢! 生活的常态是什么?大家最多看到的是什么?哪边力量更强大?请看那一个个冤屈的亡灵 有人的地方,会有净土吗? 姓名:何月婷 主题:我不平,但我坚信 时间:2003-9-13 0:19:15 我坚信纸包不住火!我坚信有一天会一切搞定 姓名:慕名 主题:今天在作家文摘上看到一则消息 时间:2003-9-14 1:08:35 大意是说湖南湘潭建墓地得事,其中提到了殡仪馆的栾书记,他同时还兼着馆长,据说他还是有一点正义感的,因为看过他拒绝强行火化黄静遗体的报道,那么最后一次尸检殡仪馆不配合,栾书记为什么没起作用呢?还有黄静遗体的保护,殡仪馆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这事过去很长时间了,别以为大家都淡忘了,虽然我们是外地的网民,对很多真实情况未必了解,但人心自有一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 姓名:吴平 主题:据说这个戴校长已经到深圳教书去了 时间:2003-9-14 1:14:08 姓名:Arena 主题:这是发生在中国的吗? 时间:2003-9-14 11:33:51 揭露刘涌的记者的紧急求救信 2003年9月13日 星期六 www.secretchina.com 【看中国报道】 首长好! 我是专业作家,反映公安机关侦破沈阳刘涌黑社会团伙一案的纪实文学《铲黑》一书的作者。我认为有必要向有关部门及首长发表声明如下: 沈阳黑社会团伙头目刘涌二审改判死缓后,舆论一片哗然,社会反应强烈。 改判以后,刘涌团伙反动气焰更加嚣张,拒不认罪。已经释放的与刘涌关系密切的人在一些场合公然扬言:不能饶了崔亚斌、李宏林(辽报记者,揭露刘涌团伙罪行文章的另一作者),企图对我进行报复加害。近期有我根本不认识的人想方设法打听我的住址等情况,并打来电话,要与我“见见面,谈一谈”,“吃顿饭”云云,很不正常。 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为刘涌进行辩护的首席律师田文昌,在接受《外滩画报》记者采访时竟然说,人民群众对刘涌的义愤“与原来的宣传有关系,舆论杀人”…… 我要问一问这位律师:难道刘涌黑社会团伙大量令人发指的罪行不是他们自己干的,反倒是舆论“宣传”出来的吗?究竟是刘涌黑社会团伙杀人,还是“舆论杀人”?你向社会发表这样的谈话,将千百位报道刘涌黑社会团伙罪行的新闻工作者和作家置于什么性质的位置呢?不顾律师职业道德,发表如此颠倒黑白的谈话是何用意?这岂不是在为刘涌一伙对他人进行报复提供口实、制造舆论吗?你必须对自己的话所引起的严重后果承担责任。 刘涌改判后,在沈阳不仅没有出现被害人扬眉吐气,黑恶势力受到威慑和压制的应有局面,反倒使刘涌团伙反动气焰更加嚣张,图谋彻底翻案并对他人进行报复,这一动向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但我坚信:如果刘涌团伙及其雇佣继续作恶,执意要在他们的罪行上增添新的砝码,那么,他们最后的结局只能是彻底灭亡。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成长的有正义感和责任感、有良知的作家。我对公安机关侦破刘涌一案的报道,是通过完全正当的组织关系与渠道,深入进行认真细致的采访,在掌握大量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进行的。《铲黑》一书,是经过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政法委、省公安厅严格审查并提出意见进行修改后正式公开出版的,公安部贾春旺部长为该书题写了书名。我至今对采写并出版该书无怨无悔。刘涌等案犯最终被法院判以重刑,不容置疑地证明了对该书的肯定。 鉴于目前刘涌一伙图谋对我进行加害报复的严重时刻,我有必要声明:我一向安份守法,与他人素无宿怨。如果今后我本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发生意外,极可能是刘涌一伙及其雇佣者进行报复加害的结果,请有关部门明察! 崔亚斌 2003年9月6日 www.kanzhonggu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