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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同名馆__天堂花园——黄静
网同名馆

留言选编(2004-3-1至2004-4-30)

网友

  姓名:一度
  主题:还有没有公理了
  时间:2004-3-1 1:19:29
  在这个标绑明主的社会里切没有明主.这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怎么才能相信政府呢.
  
  姓名:jrnjr
  主题:持之以恒地关注!
  时间:2004-3-1 20:29:14
  我会持之以恒地关注!!!
  
  姓名:章炎
  主题:珍重
  时间:2004-3-1 21:53:55
  静儿妈妈: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喊您一声“妈”。妈,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珍重!
  基于严酷的社会现实,孩儿无法给您提供最直接到位的帮助,请宽恕孩儿的无能。妈,如果您有贴心的话要跟孩儿说,请挂电话,原来的电话号码已取消。
  最后,祝爸妈与惠芬妹子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姓名:一度
  主题:大家一定要坚持
  时间:2004-3-1 22:03:34
  这几天我发现到这里的人比以前有所减少,也不知道是大这家都很忙,还是大家失去了信心.不过我希望大家一定要坚持下去,坚持就是胜利.让我们手牵着手,心连着心,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努力吧,同胞们,不要让静儿的牺牲成为无谓的牺牲.胜利会属于我们的.
  
  姓名:周浩
  主题:“黄静案”显弊端 中国司法鉴定将实行统一管理
  时间:2004-3-2 17:20:41
  “黄静案”显弊端 中国司法鉴定将实行统一管理
  作者:周浩 2004-1-11 8:34:54 已读:1498次
  专家指出,“多头鉴定”体制不利于司法公正
  去年轰动全国的“黄静案”由于多份司法鉴定报告和异地鉴定,一直未能审结。从发案的2003年2月24日至今,黄静的尸体由于家属质疑尸检结果仍未能火化。
  多位法学专家认为,“黄静案”暴露了我国司法机关“自侦自鉴”体制的弊端。
  而据《法制日报》昨日报道,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日前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透露,今年重点要做好努力推进有关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立法,确立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管理的法律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曾审议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的草案,当中也涉及这方面的内容,但“由于涉及到鉴定人员分流等问题,同时涉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考虑到时机不成熟,草案没有通过。”他还透露,《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去年底已经启动,其中也考虑刑事鉴定制度的问题,此时推出新的司法鉴定制度“水到渠成”。
  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张卫平指出,目前的司法鉴定体制实际上是一种“多头鉴定”体制,这种体制不利于司法公正。据介绍,目前我国的鉴定机构包括司法机关内设的、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设在科研院校的、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等多种鉴定机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张卫平说,改革的方向是要把目前的这种多头管理的体制改为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以期解决鉴定的可信性和真实性的问题。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杜志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司法鉴定机构应该从与具备诉讼职责的司法机关里独立出来,接受政府的统一管理。”
  在英美法系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大多是民间化的自治性机构,法律部门只负责认定鉴定结果,同时也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专家证人”制度,鉴定费用则由败诉方承担。相关专家表示,在中国,鉴定人制度还是目前改革的基本方向,而尽管最高法院出台了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的相关规定,但目前执行的情况却相当不理想。
  本新闻来自:中国法制网
  
  姓名:来源:红网
  主题:网民意见带进“两会”“黄静案”凸现民众话语权
  时间:2004-3-2 17:25:18
  网民意见带进“两会”“黄静案”凸现民众话语权
  http://news.tom.com 2004年01月12日19时28分来源:红网
  相关新闻:湘潭女教师裸尸案追踪:“自侦自鉴”为何受质疑
  创业格调高 投资好选择 开家饰品店 年利几十万
    【编者按】 把网民的意见带进“两会”,让其参政议政,体现的是网民意志,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
    网络改变着历史,也创造着历史。
    回顾曾经,回顾历史,我们对推动中国网络事业发展的人和事,充满了感恩;对网络在“两会”的作用,我们有了更为深刻的印象;对于互联网的明天,我们有着更多的期待。
    从2004年1月10日起,我们陆续推出系列通讯:《红网与“两会”》,在一件件激动人心的事件回放中,感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崇高,感受中国民主制度与政治文明前进的步伐。
    黄静,一位漂亮的、才华横溢的女教师,然而在2003年2月24日,这颗璀璨的生命却突然赤裸裸地离开了人世,离奇!黄静的死亡,在网络媒体中得到了最广泛最迅速的传播,人们心中肯定仍有许多解不开的谜团。很多人都在关注着这个名字及“黄静案”的最终结果。
    在2004年湖南省“两会”召开之前,受众多代表委员的委托,红网红辣椒论坛开展了向各位网友征集对湖南省“两会”建言的活动,并受到众多网友的重视和关注。在此过程中,“黄静案”由此也成为了其中最为关注的建言之一,并成为了湖南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大会的建议之一。
    元月9日,红网记者和湖南电台交通频道、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等众多媒体记者对湖南省政协委员龚英甫进行了专访。龚英甫深有体会的说:
    网络起到“消防水桶”作用
    网络的一大特点是传达信息快捷,表达意见自由。龚英甫分析,“黄静案”,一个小小的刑事案件却引发一场全国性的大讨论,在全国受公众、学者、决策层等的广泛关注,网络起了很大的作用。中国对外开放20多年,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了史无前例的发展。但是,社会的发展,总会出现某些不公正与不合理,网络起到了一个“消防水桶”的作用,它凸现了民众的话语权,表现在公众知情权的更加畅通和不同意见更加顺畅的表达,从而缓解某些矛盾。
    龚英甫认为,“黄静案”的提案体现的不仅仅是广大网民对弱者的同情,也不仅仅是为了使此案得到更公正更公开的鉴定、审理和判决,它体现的,更是一种对生命的尊重。众览世界,网络已不仅仅限制在知识阶层,更将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把网民的意见带进“两会”,让其参政议政,体现的是普通民众的意愿表达,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
    “黄静案”简单回顾
    黄静死亡时才21岁。1999年毕业于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后分配到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担任专职音乐教师。作为音乐教师的她,吹笛拉琴的水平很高,钢琴弹奏已达国家十级水平,是湘潭市钢琴协会理事及湘潭市音乐学会会员。有人评价,黄静不仅文艺天赋好,而且综合素质很高。她创作的文章和儿童歌曲还在《湘潭日报》及其他教育杂志、全国性刊物上多次发表。她死亡之前还在中央音乐学院函授本科班学习。
    2002年5月,临丰小学校长戴灿荣把自己的干儿子姜俊武介绍给了黄静“谈恋爱”。据了解,姜俊武家境还可以,其本人是湘潭市国税局一分局职工,其父姜金有任湘潭市国税局的纪检组长,其母刘浦英时为临丰小学所在地的平政路办事处主任。
    2003年2月24日,黄静突然离奇死亡。6月2日,姜俊武被刑事拘留。案发96天后的7月9日,姜俊武被正式逮捕,罪名是“强奸(中止)”,现羁押于湘潭市看守所。在历经诸多曲折与艰难之后的12月22日,“黄静案”终于由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的罪名向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虽然这样,但许多民众(包括网民)仍对“黄静案”的审理等各种情况不抱乐观态度。
    当天9时左右,21岁的女教师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地死于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的宿舍。黄静死亡已经320多天,并历经多次鉴定,但其到底是自然死亡、暴力死亡或者自然疾病再加暴力原因死亡呢,至今仍无法定论,谜雾重重。
    另一方面,黄静的尸体历经多次不同的法医鉴定,结果却迥异。她已躺在湘潭市殡仪馆300多天,但由于多份司法鉴定报告和异地鉴定,以及黄静父母对鉴定和侦察结论等的异议等原因,使得此案一直未能审结,“黄静案”的谜团也一直未能解开。
    “黄静案”焦点:多份司法鉴定书和异地法医鉴定
    有关黄静离奇死亡的死因,曾出现了多份司法鉴定书和异地法医鉴定书,且结论多有不同,但到底谁的鉴定才是最科学最权威最值得采信的,这也是“黄静案”中争论的最大的焦点之一。
    ①湘潭市中心医院:2月24日,9点20分,湘潭市中心医院120急救医生赶赴临丰小学,对黄静进行了胸外心脏按压急救,急救记录显示 “已死多时,全身皮肤淤斑,散见斑块”。
    ②雨湖区公安局:2月24日上午10时许,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法医吴建群对尸体进行初步检验,作出“死者身上无致命伤,排除他杀”的结论。同时,平政路派出所认为“死者身上没有致命伤,排除他杀,黄静属于正常死亡,不予立案”。
   ③湘潭市公安局:3月6日,湘潭市公安局作出了(2003)第204号《尸体检验鉴定书》认为:黄静下肢左右炳窝处的两处为挫伤伤痕,其它部位则是尸斑。鉴定书认定:由于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瘁死。
    ④湖南省公安厅:在黄静家属要求下,3月19日,湖南省公安厅、湘潭市公安局再次复检尸体,鉴定书结论是:黄静死于肺梗死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两次鉴定显示:黄静系因疾病而死亡。5月7日,湖南省公安厅出具的一份第102号《法医物证检验报告》认定,在4团卫生纸中的精斑中有与姜俊武的基因一致的基因型,而这些卫生纸是在黄静卧室里发现的。6月8日,湖南省公安厅出具的第210号法医学鉴定书得出三点结论: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黄静炳窝处伤为生前伤,系他人形成;病理检查发现黄有一定程度的心脏病。意见书除了署有两名省公安厅法医的名字之外,还印有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闵建雄的名字。结论显示黄静系因疾病自然死亡。
    ⑤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在审查湘潭市、湖南省公安厅的三份鉴定书之后,出具南医鉴[2003]审字第16号鉴定书,认为黄静死于心脏病和肺梗死的理由不充分,因为,“冬季、卧床裸体(专题,图库)女尸、上盖棉被呈非自然体态,床边有男朋友的精斑,身上有自己难以形成的损伤,当属非正常死亡。意见书认为:湘潭市法检医院在首次检验时单凭‘有处血管周见可疑纤维化肉芽结构’的可疑病变就作出风心病的肯定结论欠妥,更不宜将死因归结为风心病急性发作而猝死。其次,轻微的血管病变也不宜认定为黄静患有冠心病以致猝死。审查意见:1、风心病、冠心病或肺梗死猝死的根据不足;2、尸体有进一步检查的必要。”此鉴定第一次提出黄静应属非正常死亡。
    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8月1日,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全国法医病理委员会主任、中山大学法医学教授博导陈玉川、中山大学病理学教研组主任、教授博导林汉良等5人组成的专家组赶赴湘潭。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正式出具的司法鉴定书显示:从现有的鉴定材料观察,未见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的病理改变,黄静因以上疾病致死缺乏证据。鉴定书还写到,由于尸体已经高度腐败,已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和鉴定。其结论再次与省内有关部门截然不同。
    ⑦母亲黄淑华的质疑:黄静的母亲黄淑华也对公安部门的鉴定提出强烈质疑,黄静无心脏病史;黄静的伤痕和现场的精液就是暴力强奸的有力证据。她根据现场目击向记者出示书面材料:黄静全身一丝不挂,两眼圆睁,尸体表面的双臂、手掌、手腕、颈部、背部、臀部、双膝弯等处有多处挫伤、掐伤、压伤、针头扎伤,会阴部也被挫伤,而被子却平整地盖过鼻梁……
    网络推动“黄静案”纵深发展
    “黄静案”至今仍未审理,其原因究竟是为什么?法医鉴定、司法调查、审理所牵涉到的司法程序是否公正、透明?其背后是否另有隐情?……这些,都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在全国各大网站,围绕黄静死亡真相的争论与讨论也一直伴随着案件的每一个发展。对此,有人甚至认为,黄静案是继“孙志刚案”等案件之后,最受网民关注的案件之一。
    4月9日,黄静的网上纪念馆“天堂花园——美丽静儿的灵魂归属!”成立。截止到2004年1月10日凌晨,来这里以留言、献花等方式纪念黄静的人达30575次,点击率则已逾104.87万人次。在网上纪念馆网上排行榜里,排名遥居第6位,点击率甚至超过了孙志刚的纪念馆“天堂里不需要暂住证”28.55万人次。
    在网络世界里,网民对“黄静案”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此案关注的热度大大超乎了人们的想象。不仅有红网、人民网、新浪、搜狐等等全国数百个大小网站对此案进行了转载报道,而且,再通过网络对信息的快捷传递,传统媒体在继《潇湘晨报》之后,全国先后有《南方都市报》、《东方早报》、《现代教育报》等50余家平面媒体对此案进行了关注,其中很多媒体还专程赴当地进行采访报道,或者对相关报道进行了转载。
    有关于“黄静案”文章的点击率一直居高不下。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对黄静案的新闻、评论、帖子等的点击率至少在1200万人次以上,各种帖子数十万个。众多帖子中,不仅表达了对黄静的同情、对不公平不合理的谩骂,也有对生命价值、对司法公正等等所展开的大讨论。
    网络上,不仅有普通网友参与讨论,更有全国数十位著名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黄静案”,其中多是站在理性的高度进行思考,并从不同角度对“黄静案”进行反思和探讨,300多天里,他们相继撰文近100余篇。
    同时,网络对“黄静案”的传播也对决策层产生了深入的影响。在“黄静案”中甚至有办案人员指出,网络中许多理性的言论使他不得不更理性地对待和处理这个案子。这一切,不得不引发人们对网络媒体的再次思索,网络传播力之快捷、影响力之广泛,再次令人刮目相看。
    “黄静案”成省政协委员建议
    2004年12月16日,红网红辣椒论坛开展了征集对湖南省“两会”建言的活动,受到网友的广泛关注,并收到网民回复140多条,其中有多条建言被省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所采纳。这其中“黄静案”也属最受关注的建言之一。在湖南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龚英甫等多名省政协委员以此为题向大会递交了一份《关于湘潭市女教师黄静被害案的建议》的建议,建议省政协、人大干预此案,依法惩处罪犯,以维护湖南司法公正形象、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
    龚英甫在接受众多媒体记者联合采访时认为,有关湘潭市临丰小学音乐女教师黄静被害案,由于其故事离奇和令人同情,已经通过网络等各种媒体广为传播,并引起全省上下乃至全国各界的广泛关注。此案受如此广泛的关注,不在于故事的离奇,而在于司法机关和鉴定机构介入此案后,存在着明显不同的结论,因此很难被受害方和广大民众(网民)所接受。
    龚英甫表示,在网络等众多媒体的推动下,“黄静案”已不再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而是上升为一件受全国民众广泛关注的大案。他认为,如果司法调查、审理等处理程序中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引发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产生,重则可能成为某地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线。
    为此,以龚英甫等多名省政协委员在建议中提出三点:(1)对黄静案的公审,应严守司法公正、透明等原则,对立案的侦察、公诉、审理应选择在异地;(2)对鉴定报告的确认,应邀请国内最权威的法医或送中国最权威机构审查认定;(3)对民众中广泛传播的此案存在“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侦查职责”、“法医鉴定存在严重瑕疵”、“检察院起诉意见严重背离事实,客观上起了放纵犯罪的作用”等言论,省委、省人大应尽快组织专门调查组,认真查实,在适当范围公布调查结果,以安抚民心。
    另据记者最新消息,1月1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在听取“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和意见时,有代表委员就此专门提出疑问。两院工作人员表示,三级政法机关都非常重视案件的审理和侦破工作,有关方面一定会秉公执法,公正审理。
    (稿源:红网)
    (作者:红网两会报道组)
    (编辑:红网两会报道组)
  
  姓名:龚海华
  主题:思念!
  时间:2004-3-3 10:13:19
  
  姓名:飞飞
  主题:借两会之机去北京申冤
  时间:2004-3-3 16:15:52
  借两会之机去北京申冤,找代表们,总会有正义的代表吧?找罗干他分管政法委,据说他为人比较正直。
  
  姓名:飞刀小李
  主题:?
  时间:2004-3-3 19:39:52
  真心希望当权者能听一下人民的声音,难道你们真的是在等待革命吗?公道是否还在人间,正义能否战胜邪恶?
  
  姓名:linqiang
  主题:可怜的人
  时间:2004-3-3 23:03:29
  太可怜了!
  
  姓名:蔡一平
  主题:我们期待那一天
  时间:2004-3-4 0:03:38
   我们期待那一天
  ——2月24日在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黄静周年纪念会上的发
  中国妇女报记者 蔡一平
  今天的广州,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仿佛上天也知道,一年前的今天,黄静并不平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们今天聚集在这里,是为了悼念一个逝去的芬芳的生命,她的灵魂在天堂还没有安息。我们今天聚集在这里,是为了声援一个坚强执著的母亲,她的心痛在这一年中的抗争中,还没有得到慰藉。我们今天在这里,也是经受一场公民权利和司法公正的教育。
  我记得,《阴道独白》的一个演出版本中有这样一个场景:第一个人走上舞台,手里举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第一次,她被施暴者强奸。第二个人走上舞台,手里的牌子上写着:第二次,她被法庭强奸。第三个人走上舞台,牌子上写着,第三次,她被媒体lun奸。第四个牌子上写道:如果是你的话,你还会去报案吗?
  我非常感谢和敬佩黄淑华女士,她不但在为女儿讨还公道,也在为许多女人打破沉默。如果说许多人正在打破沉默,那么媒体呢?作为一个媒体工作者,我在思考着我们的责任。人们常常会说,传媒是社会公器,它应该代表着社会的正义和良知。那么我们该做些什么呢?如果说媒体已经开始打破沉默,开始发出声音,那么我们应该检视它发出了怎样的声音,是正义的呼声?还是噪音、杂音和喧嚣?
  我希望明年的此时,我们还能在这里相聚。我希望那一天天空是晴朗的。我们在这里是为了庆祝,庆祝正义得到伸张,庆祝人的权利和尊严得到保障,女性能够生活在一个两性平等的没有暴力的世界。
  我们坚信那一天终将到来。我们有信心,我们有决心,我们也有耐心。但是我们不会坐等,而要用我们的行动,让这一天早一点到来。
  
  姓名:张祖桦
  主题:纪念网站“永远的黄静”开篇辞
  时间:2004-3-4 0:10:47
  心 殇
  ——黄静家人纪念网站“永远的黄静”开篇辞
  http://www.huangjing.org
  张祖桦
  2003年2月24日,一位年仅21岁的花季女子突然撒手人寰。从照片上看,她是那样青春焕发,那样神采飞扬,那样美丽大方,那样洋溢希望。
  她的名字叫黄静,毕业于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生前任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音乐教师。她富有音乐天赋,吹拉弹唱样样精通,钢琴弹奏达到国家十级水平,是湘潭市钢琴协会理事及湘潭市音乐学会会员。她才华横溢,创作的文章和儿童歌曲多次在《湘潭日报》、教育杂志和全国性刊物上发表。她教学认真,亲切活泼,深受学生喜爱。她品格端庄,行为模范,屡获校方好评。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她还在中央音乐学院函授本科班深造学习。谁能想到,这样一位出类拔萃的妙龄女子竟在一夜之间香消玉殒,含冤死去。谁又能想到,一年过去,案情仍然陷于混沌,真相仍然不能大白于天下,正义仍然未能得到伸张。
  人最可宝贵的就是生命,因为她是灵性的寄托,创造的动力,幸福的附着,梦想的源泉。失去了生命,一切都等于零。从人权的立场讲,一旦没有了个体生命的存在,全部人权都将无从谈起。故佛祖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么,毁灭生命者该遭什么报应呢?
  在黄静殇逝周年之际,让我们高唱一曲“生命的礼赞”为黄静祈祷!
  有一种生命特别璀璨,她可以被毁灭,却决不会屈服。正如北齐刘昼先生在《刘子. 大质》中所形容的:“丹可磨而不可夺其色,兰可燔而不可灭其馨,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金可销而不可易其刚。”
  有一种生命特别高贵,象莲花一样不容玷污。北宋周敦颐先生在《爱莲说》中咏赞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鲁迅先生在题为《莲蓬人》的诗中如是歌咏莲花:“芰裳荇带处仙乡,风定犹闻碧玉香。鹭影不来秋瑟瑟,苇花伴宿露瀼瀼。扫除腻粉呈风骨,褪却红衣学淡妆。好向濂溪称净植,莫随残叶堕寒塘!”
  有一种生命特别壮丽,她燃烧了自己,释放出五彩缤纷的霞光,照亮尘世的迷茫空间,唤醒众多趋于麻木的心灵。“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屈原《国殇》)
  我坚信,真凶决难逃脱法网,正义终会获得伸张!
  让黄静在天之灵早日得到安息吧!
  写于黄静殇逝周年
  
  姓名:章炎
  主题:爱
  时间:2004-3-4 7:56:47
  福州章炎向爸妈及惠芬妹问好,祝你们办事顺利。
  
  姓名:使者008
  主题:时间的“魅力”
  时间:2004-3-5 11:27:10
   时间最大的魅力在于愈长愈能掩盖一切罪恶的真相,使之灰飞烟灭!
  
  姓名:丁峰
  主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时间:2004-3-5 12:59:25
  恶人及其帮凶必遭天谴!
  
  姓名:大伯
  主题:战胜时间的人才是作者!
  时间:2004-3-5 15:59:00
  栗裕大将的堪岢的人生经历至少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人格大于金钱!!!!
  
  姓名:kjp
  主题:去拜祭总理吧
  时间:2004-3-5 17:24:01
  今天是总理诞辰106周年,大家去看望他老人家吧。
  姓名:斗争到底
  主题:到底怎么样了!
  时间:2004-3-6 0:04:43
  有人知道吗,现在到底什么结果,在湖南的两会上有人提这个案子吗!
  
  姓名:一度
  主题:努力吧
  时间:2004-3-6 2:26:15
  同胞们,努力吧.不要被恶势力吓倒,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就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
  
  姓名:章炎
  主题:爱
  时间:2004-3-8 7:52:08
  福州章炎祝妈及惠芬妹子三八节快乐!
  
  姓名:一度
  主题:三八节随想
  时间:2004-3-9 1:25:14
  三八节,妇女的节日.可是我们却眼睁睁的看着妇女的权利受到伤害,这让我们怎么能够容忍呢.为争取自己的权利斗争吧.善良的中国人民,觉醒吧.
  
  姓名:不明白
  主题:这是明摆着是一件冤案
  时间:2004-3-9 16:16:08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中国的社会制度是如此的腐败、如此的没落?通过上述案情的分析,这是明摆着是一件冤案,我不明白这么简单的案子居然到现在还无法立案,可以其对方肯定有相当硬的关系.还好这一次死者的父母亲还是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倒还有一点替女儿伸冤的能力,假设死者的父母要是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民,那这件案子早就结束了;这样中国又多了一脏冤案,一个人人都觉得好恐怖的杀人凶手就这样让他逍遥发外。我希望社会各级部门本着自己的良心和职责来解决好这件事,使这件事的有个水落石出的结果。
  
  姓名:一度
  主题:我很高兴
  时间:2004-3-9 22:56:27
  我很高兴看到这么多的人能到这里发言.这说明我们并不孤立无援.这也让我看到了希望.大家一定要努力,坚持不懈.
  
  姓名:真实
  主题:试目以待
  时间:2004-3-10 7:43:12
  黄静案现已由中国最高权威中立机构上海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相信最终公正的结论不久将出来了。
  
  姓名:悲剧
  主题:请我们拭目以待这帮禽兽的可耻下场!
  时间:2004-3-10 9:22:49
  悲剧的发生固然已经不幸,但更不幸的是凶手居然能够逍遥法外。我诅咒那变态的凶手,我诅咒那些执法犯法、昧着良心的人,你们也有父母,你们也有女儿,你们为什么不将心比心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已将此案告知各级部门和新闻媒体,相信此冤必将昭雪。请所有正义的人们团结起来,请我们拭目以待这帮禽兽的可耻下场!同时请静儿的父母节哀,有许许多多的人在支持你们。
  
  姓名:公道
  主题:我们在等待这位朋友的帮助!
  时间:2004-3-10 9:32:56
  首先,请允许我对黄老师的不幸遇难表示深切的哀悼.花一样的年龄,花一样的容貌,花一样的季节.黄老师的年龄和我的妹妹一般大小,但却惨遭杀害,令我实在觉得义愤填膺.在你所说的或者所提供的材料确实属实的前提下,我或许可以帮到你.在我看来,小小的国税局干部实在不算什么,而派出所就更不值得一提了,我随便找个朋友就足以让他们明天就下岗,更不要说去找我的那些叔叔阿姨了.当然这一切的一切都有一个前提,你所提供的情况是属实的,但我相信,你既然有胆量把这些东西公开到INTERNET上,你所说的就应该是真的,我相信你.我会让在公安部工作的朋友看一下你所提供的材料(网上发布的),看看是否有必要彻查,甚至派专案组去湖南.至于后边怎么处理,我也不便多问了,但请相信我,我的朋友是一个很正直的人,我绝对相信他绝对不会因为畏惧什么而放弃自己的信仰的.希望黄老师的灵魂能在天堂安息,向往黄老师的冤情能早日昭雪.
  
  姓名:何焕青
  主题:关注黄静就是关心自己
  时间:2004-3-11 9:56:05
  关注黄静就是关心自己;坚持就是胜利!!!!
  
  姓名:月儿高
  主题:公道自在人心
  时间:2004-3-11 11:56:28
  
  姓名:飞刀小李
  主题:关注
  时间:2004-3-11 20:09:48
  我不懂,来源于人民的权力为什么会变成一个狰狞可怕的怪物?我不懂,善良的人们为什么总是遭受无尽的苦难?我不懂,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为什么会变成一个鬼蜮的世界?
  
  姓名:龚海华
  主题:思念!
  时间:2004-3-12 17:20:13
  
  姓名:魅影
  主题:湖南湘潭,几乎所有的事都是可以用钱搞定的。
  时间:2004-3-12 20:23:00
  魅影 (评分:很好) 湖南湘潭是我的一个故乡,真不愿意说它有什么不好.但是,在那里,几乎所有的事都是可以用钱搞定的,你是什么人不要紧,只要钱足够多.甚至不排除湖南省的情况也就是这样.看到这些真是心痛,失恋的时候都没那么心痛过.对本文作者很钦佩,如果能够认识真是我的荣幸
  
  姓名:豫言忠
  主题:忠告
  时间:2004-3-13 10:35:15
  腐败份子们!别太嚣张了。你们所做所为终究会得到报应的!
  
  姓名:一度
  主题:有空常来看看
  时间:2004-3-17 2:31:39
  我每天总是挤出一些时间来这里看看,总希望见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可是多少次又总不能如愿,一次次的失望让我真的有些失望了.我不会离去的,我会时刻关注着这里,和大家一道等待希望.
  
  姓名:钟超锋
  主题:感触
  时间:2004-3-17 12:37:04
  也许案情给我最大的感触是:中国司法制度的漏洞实在太大了,案情的曲折极大程度是因为司法制度的漏洞的存有,让个别当事人有机会企图掌控事件。
  期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为民所望!!
  
  姓名:life
  主题:生命权至高无上
  时间:2004-3-18 17:17:08
  妇女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人权
  暨南大学中文系教授 张世君
  从网上看到中山大学化学院的女研究生苏尚妍同学被军医大学的男大学生在2004年3月8日这天在中山大学校园杀害了,我感到非常震惊。国家培养一个研究生付出了多么大的教育成本,家庭培养一个孩子读书读到研究生,付出的心血多么不容易!可是就这么轻轻巧巧被杀人凶手一刀割断了喉咙。我感到不寒而栗。这学期我给暨南大学中文系的80个本科生上基础课,有多半是女生;我给全校100个文理工本科生上晚选课,有一半是女生;我指导的10个研究生全部是女生。我不知道校园谋杀案的下一个受害者是不是我的学生,或者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学生。校园暴力和校园谋杀案不是哪一所大学的“家丑”,它是威胁所有高校男女大学生生命安全的社会公害。因此,我要在这里表明我的态度,坚决打击校园约会谋杀,严惩杀人凶手,支持中山大学中文系性别教育论坛制止校园内针对妇女暴力的正义行动。
  一、我们不需要养狼孩
  这一天是三八妇女节,一个全世界提倡和纪念女性公民权的日子,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节日,却在中大校园发生了这起残忍剥夺女学生生命权的约会谋杀案。女性、女孩子的人权、生命权遭到最猖狂的践踏,杀人凶手是一个男大学生。他带着事先准备的刀,来到中大,把要和他分手的女朋友一刀抹了脖子。这不是一般的约会暴力,它是谋杀,约会谋杀。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十分明白的谋杀案,我却看到网上有一些男大学生为杀人凶手开脱和辩护,对反对约会暴力、约会谋杀的中大中文系老师宋素凤教授、艾晓明教授和其他同学发出一片嘘声。
  如果说,谋杀让我震惊,谋杀后大学生这种抗拒性的反应更让我震惊和心寒。我们的大学培养出一批又一批高科技人才,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却缺乏起码的良知、同情心和是非辨别能力,那么这样的人才对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有什么用?只能说这是教育的失败,也是我们教师的耻辱,我们教育出一批狼孩!作为一个大学教师,我感到万分惭愧。我们要培养有良知、有道德、遵纪守法、正直聪明的大学生,不需要养狼孩。希望面对谋杀案无动于衷,侮辱受害人,庇护杀人凶手,对同情支持受害人的老师同学起哄的大学生能够认真反省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有良知的大学生。
  二、处心积虑的谋杀,杀人凶手既不病态也不冲动
  苏尚妍同学被害,是典型的谋杀案,可是却有大学生认为杀人凶手是病态和一时冲动。我却要说,杀人凶手既不病态也不冲动。他的杀人,杀人前的准备和杀人后的作为都是处心积虑的,精心策划的,他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并想在杀人之后逃脱自己杀人的死罪。
  凶手是学医的大学生,他明白怎样才能一刀结果受害人的生命。他割的是受害人的喉咙,一刀完成,具有医科大学生面对血的冷静和精确,并非是像某些低智能的杀人凶手,疯狂地在受害人身上乱戳。杀人后,他在自己右腹部戳了一刀,以此制造情杀的假象。正是这一点,有人对凶手表同情,你看他为了爱多么犯傻,杀了女方,还要自杀,他太冲动了。如果他真想死,真是自杀,他为什么戳自己右腹一刀,不戳左胸?或者也一刀割了自己喉咙。这是不学医都知道的常识,右腹那个部位一点不要命,左胸有心脏,戳准了,是要命的。凶手往自己身上不要命的地方戳了一刀,看见流血居然还要喊救命,而不是往自己身上的致命处再戳一刀。可见他心里是很明白的,他才不想死呢,他要了受害人的命,自己却想逃避法律的严惩和舆论的谴责,往自己右腹戳了一刀。果然他的假装自杀得到了一些人的同情。他现在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一定长长舒了一口气,琢磨着下一步怎么面对审讯编造自己后悔不已的谎言。这是一个头脑清醒的杀人犯,他的死罪是决不能开脱的。
  三、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人权,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和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
  苏尚妍被害,竟然有大学生认为,杀人是不该,但受害人一定有对不起凶手的地方,才使得男方动了杀机。这是一种庇护杀人凶手,开脱杀人死罪的观点。凶手把人谋杀死了,怎么可以用处理一般问题的该与不该来评价呢?杀人是犯法,是践踏人权,不是小孩子说了一句谎话,我错了,我不该,我下次改正,再也不说谎了。人死是不能复活的,难道我们能够接受杀人犯痛哭流涕地在法庭上说,我错了,我后悔,我不该,我下次改正,再也不杀人了。如果法律就此宽大杀人犯,那才是滑天下之大稽。显然这是荒谬的,也是不可能的。
  男女恋爱自由,分手也自由,受害人有什么值得指责的?即使受害人有对不起凶手的地方,难道可以为此杀害一个人的生命吗?生活中,对不起人的事情和地方太多了。比如,不法分子和不法商家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对不起每一个消费者,难道消费者有权利杀害不法分子和不法商家吗?一个人拿假币去买东西,太对不起商家了,难道商家可以杀持假币的人吗?商家找给顾客的钱是假币,实在太对不起顾客了,难道顾客有权利杀商家吗?甚至,在网上庇护杀人凶手的大学生太对不起死者、死者家属和同情受害人的老师学生了,难道也要把这些庇护杀人犯的大学生杀了吗?这才是天下大乱,家无宁日,校无宁日,国无宁日,世界无宁日!
  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人权,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暴力杀害他人的生命。苏同学已经死了,不去追究犯罪分子的罪行,反而还要谴责苏同学是不是做了对不起人的事,这是对死者生命的极大漠视和不尊重,是人性的冷漠。正是冷漠这一点,让我对一些大学生感到失望。
  2004.03.14
  
  姓名:青青屋
  主题:问题的关键
  时间:2004-3-18 18:28:33
  本案是强*杀人案,关键是杀人,而不是强*[转贴]
  与艾晓明教授商榷
  艾晓明教授所提出的约会强*的概念,我很同意。但是,约会强*也好,强*是否终止也好,都不是黄静案的关键,过于关注约会强*,是对于黄静案的误导。
  黄静一案的关键在于除了强*之外,她那位前男友还做了什么?艾晓明教授注意到了一个事实,却没有抓住这个事实。
  根据前男友自己的交代,他从当天夜里2点多到早晨6:50一直和黄静在一起。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强*”这么长的时间,那么强*之外的时间他又做了什么,这是本案的关键。是心理变态的性虐待,还是性欲未能得到满足干脆残忍地杀死了被害人?
  案件的关键,不是强*,而是谋杀,不仅仅是谋杀,还是对于谋杀的集体掩盖,后面发生的事情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黄静案应该关注的,主要不是女权问题,而是司法公正问题,黄静首先作为人,而不是女性出现在本案中。孙志刚案关注的是对于司法的受害者的公正,而黄静案关注的应该是司法对于施海者的公正。黄静案的寓意在于,中国社会有权有势的人是否可以”杀人不偿命“,这是黄静案与孙志刚案、刘涌案、与宝马车撞人事件的共同之处。
  从女权主义的角度出发,黄静案不可能得到彻底公正的审判,弱智都能看出,本案是强*杀人案,关键是杀人,而不是强*。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矫枉过正,矫枉必须过正,但矫枉不能过偏,男权主义不好,女权主义可能更坏。男人不该放纵自己的阳具,女人也不该蔑视自己的处女膜。
  
  姓名:jrnjr
  主题:每天都会来!
  时间:2004-3-18 20:47:08
  
  姓名:回答法
  主题:理智
  时间:2004-3-18 21:05:30
  我们需要把案件定性后在声讨谁对谁错.不要自以为自己是法官提出要严惩.
  
  姓名:清清爸
  主题:愿你在天堂里永远美丽
  时间:2004-3-19 9:37:03
  感谢你妈妈,常去看思思小朋友,也希望你在天堂里可以照顾她。你比她好的一点是:网络上有这么多人为你呐喊,为你申冤,可以,有多少人可以为思思流一点眼泪呢?有多少人知道思思的事情呢?媒体没有消息,妈妈也没有消息,官方也没有消息,我们不希望这个不幸的孩子就此被人遗忘,我们要呼吁,也希望你在天堂里可以照顾她。
  
  姓名:常峰涛
  主题:侦鉴分离,法治的呼唤
  时间:2004-3-19 23:51:38
  侦鉴分离,法治的呼唤
  前不久发生的湘潭女教师黄静裸尸案再一次暴露了我国司法机关“自侦自鉴”体制的弊端。面对女儿身上的累累伤痕,黄母把伸冤的目光投向了当地的司法机关,而公安检察机关多份因心脏病死亡的鉴定结论却使一个简单的案子变得扑朔迷离、日趋复杂。为了替女儿伸冤,黄母重新鉴定的请求在千般的阻挠、万般的压力面前显得十分单薄与无奈!笔者认为,为了给当事人一个权利救济的渠道,为了更充分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实行侦鉴分离的制度。
  侦鉴分离就是使侦查与鉴定职能由不同的机关行使,避免侦查机关徇私舞弊,从而保证鉴定公正的一项制度。在现行的体制下,公检法都有自己的鉴定机构,当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后做出自己的鉴定结论,然后检察机关以此鉴定作为提起公诉的依据,而后法院则以此鉴定作为判决依据。如果当事人对侦查机关做出的鉴定有怀疑,只能申请司法机关重新鉴定,而不能自行鉴定。司法鉴定权由司法机关独家行使,这似乎是很正常,很合乎法律程序的。按照现行的规则与习惯,当事人必须对司法机关做出的鉴定结论做出“公正推定”,而不论这份鉴定的真正公正与否。司法机关做出的鉴定结论贯穿于整个诉讼阶段,如果其是真实可靠的,则不愧为“证据之王”,而如果不是呢?在传统理念的影响下,国家机关在制定制度之初常把落实制度的机构和人员看作是公正无私的,而当这些机构和人员出现了问题后,制度却茫然无措。
  司法鉴定是鉴定人员运用专门性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定从而做出鉴定结论的一项活动。由于司法鉴定立足于客观事实,运用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因此在人们的心目中他总是披着“公正”的外衣,从而替代口供成为“证据之王”。在自侦自鉴体制下,公安检察机关既是侦查主体,又是鉴定主体,由于是“暗箱操作”,其鉴定结论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侦查人员先入为主思维的影响,而且当侦查人员徇私舞弊时,鉴定结论必将成为“为虎作伥”的工具。当事人即使对鉴定结论不服,在现实中或者是根本没有另行鉴定的可能,或者是将受到垄断鉴定资源的侦查机关的百般阻挠,黄静案就向我们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实现侦鉴分离需要:1设立中立性的鉴定机构。这种鉴定机构不但拥有专门的鉴定资源,而且与侦查机关无任何隶属关系。2 侦查机关不得垄断鉴定权。侦查机关进行勘验鉴定时,当事人也有权委托中立性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侦查机关不得拒绝。3鉴定结论以中立性机构做出的为主,侦查机关认为有误的可以向第三者中立性鉴定机构提出重新鉴定。通过这样的分权制约机制,实现侦鉴分离,会使司法鉴定实现“阳光作业”,从而真正实现司法公正。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6队 常峰涛
  
  姓名:决不罢休
  主题:我们应该怎么做!
  时间:2004-3-20 14:40:05
  关注此事的网友们,结果到底怎么了!
  如果没有其它办法,我呼吁到北京来集会怎么样,到天安门广场去集会,当然我们不会采取过激行动,我们会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但是我们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发生在毛主席故乡的那件惨案,还有那群贪官。
  
  姓名:龚海华
  主题:思念!
  时间:2004-3-22 15:58:19
  晏殊《清平乐》
  红笺小字
  说尽平生意
  鸿雁在云鱼在水
  惆怅此情难寄
  斜阳独倚西楼
  遥山恰对帘钩
  人面不知何处
  绿波依旧东流
  姓名:关心
  主题:需要最新情况
  时间:2004-3-22 18:48:32
  怎么很久没有最新消息了,案件进展怎样啊,为什么不即使通报
  
  姓名:刘超华
  主题:愿清明时节雨,抚慰你亡灵!
  时间:2004-3-23 23:26:38
  如花的生命,镜中花的消逝;如歌的人生,悲之歌的绝响。昨日岁月如笛,在浅唱呜咽,今日阴阳双隔,惟留悼念在。愿清明时节雨,抚慰你亡灵,天国的花园里,愿笑妍如花。相信人间真情,力当扫阴霭……
  
  姓名:公正裁決
  主题:教師姦殺未判 上書政協
  时间:2004-3-23 23:41:36
  教師姦殺未判 上書政協
   作為中國女性主義的研究者、行動者,艾曉明希望教育者能不遺餘力地推廣性別意識教育,她自己更是積極介入各種社會實踐活動,以實現她追求的目標之一--反對性暴力。去年發生的湖南小學音樂教師黃靜案(見另文),當事人母親無法接受當局認為黃靜為「自然死亡」的結論,艾曉明和她的學生一直在支持黃靜母親要求當局重新作屍檢,作出公正裁決。一年後的今日,此案情還未有消息會再次開庭,艾曉明表示會堅持到底,協助黃靜母親寫提案交予政協,她解釋這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為了保護死者、婦女的尊嚴和安全,「我們沒有任何後退的餘地」。
  
  姓名:心之一方
  主题:心之一方
  时间:2004-3-24 13:38:53
  支持你的一份力量!
  
  姓名:海蓝蓝
  主题:纪念
  时间:2004-3-24 21:53:49
   希望正义早日申张,愿你早日安息!
  
  姓名:龚海华
  主题:雨天思念!
  时间:2004-3-25 10:30:13
  
  姓名:卜卫
  主题:加大力度打击针对妇女的暴力犯罪等
  时间:2004-3-25 23:50:31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所研究员卜卫以“女性主义与我们今日生活——以黄静案为例”,介绍了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发起的女性主义行动。她从黄静案的始末,对黄静案的社会性别分析和女性主义干预行动三个方面介绍了这个个案。并提出,两会期间,女性主义行动者们起草了建议,呼吁保障妇女权益推动司法公正,要求公检法接受性别意识培训,加大力度打击针对妇女的暴力犯罪等。会后,共有37参加研讨会的专家学者们在建议书上签名支持。
  
  姓名:星光
  主题:想念姐妹
  时间:2004-3-26 23:37:45
   我想念你
  我想起夜幕降临的时候,
  和你踏着星光走去;
  想起了灯光照着树叶的时候,
  踏着婆娑的灯影走去;
  想起了欲语又塞的时候,
  和你在一起。
  你是我的姐妹,
  因此我想念你。
  
  姓名:惨案
  主题:上帝也在哭泣了
  时间:2004-3-27 20:34:23
  看到人间这样的惨案,这样的黑暗,上帝也在哭泣了!
  
  姓名:一度
  主题:我的兄弟姐妹
  时间:2004-3-28 11:47:17
  在这里我看到了还有正义感的我的兄弟姐妹,我从心里感到欣慰.让我们手拉手,心连心,为正义而坚持.
  
  姓名:木然
  主题:从“黄静案”看中国民众对法律公义的诉求
  时间:2004-3-28 22:54:50
  从“黄静案”看中国民众对法律公义的诉求
  送交者: 木然 于 04/02/26 04:25:37:
    在“黄静案”即将重新开审的前夕,“我们要一个没有暴力的世界 ——为湖南遇害女教师黄静争取法律公正一周年纪念会”于2月24日夜晚在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举行。参加这次悼念活动的有中山大学中文系的老师和学生、北京反对家庭暴力网、中国妇女报、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黄静案”代表律师及黄静的母亲黄淑华等。这次活动系全球性妇女战胜暴力运动(2月14日-3月8日)的一个组成部分。
    悼念仪式在中山大学中文系学生合唱的“烛光里的妈妈”歌声中开始,与会者通过舞蹈、诗朗诵以及发表个人谈话等各种形式,表达他们对黄静的怀念,以及对“黄静案”获得公正审理的关注。悼念仪式结束前,所有参加者在一块长达3米的白布上绘画出一个自己心目中没有暴力世界的心愿。
    黄静的母亲在悼念仪式上表示:感谢所有关注“黄静案”的社会各界,这一年来,作为黄静的母亲,之所以一次一次地接受解剖黄静的身体,一次一次地面对传媒,目的不仅是为了争取“黄静案”能获得公正的审理,而是为天下所有的妇女。
    筹备本次悼念活动的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艾晓明,是一位从事女性主义文学及文化方面研究的学者,过去一年来,她带领着她的学生为“黄静案”能得公平的审判而奔走呼吁。在是次悼念仪式上,她满怀深情地表示:我只是推石头上山的第一人,能否将石头推上山,还需要所有的人共同努力。
  
  姓名:南方都市报供稿
  主题:女教师之死引出“约会强奸”
  时间:2004-3-31 14:15:20
  轰动网络的黄静案
  女教师之死引出“约会强奸”
    新闻索引
    今年2月24日,21岁的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地死在学校的宿舍里。3个多月后,事发前一晚与黄静在一起的湘潭市雨湖区国税局副科长姜俊武被逮捕,罪名是“强奸中止”。半年多过去了,黄静的死因仍是一个谜,围绕她死亡真相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黄静案”一直是近几个月来当地网吧里的热门话题。在“湘潭热线”等几个本地比较大的网站里,还设置了专门讨论“黄静案”的BBS。
    女教师的意外死亡
    2月24日一大早,姜俊武在湘潭市临丰小学操场上找到了正在主持升旗仪式的校长戴灿荣,之后戴灿荣和姜俊武匆匆向黄静的宿舍走去。黄静宿舍的门紧闭着,姜俊武打宿舍里的电话,铃声响起,但没人接。姜俊武说,昨天他送黄静回家,早上6点50分才离开,黄静一定在房间里。
    门被强行打开之后,戴灿荣第一个进到了房间,“我看到黄静躺在床上,被子一直盖过了鼻梁,揭开被子发现她的脸苍白、冰凉的,身上没穿衣服”。
    随后案发地管辖机关平政路派出所警察和雨湖区公安分局法医吴建群赶到现场,10时许,吴对尸体进行了初步检验,作出“死者身上无致命伤,排除他杀”的结论。
    “黄静案”的分歧从黄静的母亲黄淑华赶到现场后开始。黄淑华把她的所见写成了文字:黄静全身一丝不挂,两眼圆睁,尸体表面的双臂、手掌、手腕、颈部、背部、臀部、双膝弯等处有多处挫伤、掐伤、压伤、针头扎伤,会阴部也被挫伤,而被子却平整地盖过鼻梁……黄淑华坚持,这些都是女儿遭受性暴力侵害后留下的证据。对于黄淑华描述的这些“外伤”,湘潭市公安局并没有采信,该局3月6日作出的《尸体检验鉴定书》最后认定,黄静是由于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猝死。这个结论遭到了黄淑华的强烈质疑。
    警方排除他杀可能
    关于黄静的身体健康状况,记者听到了不同声音。黄静的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同事证实,黄静平日活泼好动,还教他打网球,他从来没有发现过黄静“面色苍白、头晕、心脏不舒服”。
    3月19日,黄淑华向湖南省公安厅申请,重新尸检。5月7日,在雨湖区公安分局,黄淑华终于亲眼看到了第二次尸检报告的法医鉴定书。鉴定书的结论是:黄静死于肺梗死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这意味着,黄静还是病死的。
    湖南省公安厅同时对在黄静卧室床边地上发现的7团卫生纸进行了检验,在5月14日出具的一份《法医物证检验报告》认定,在4团卫生纸中检出人的精斑,精子的基因型与姜俊武的基因一致。根据姜俊武的供词,直到24日早晨6点50分离去,前一晚他一直和黄静待在一起。他试图与黄静发生性关系,黄静不从,在这个过程中,黄静死亡了。平政路派出所也坚持认为“死者身上没有致命伤,排除他杀,黄静属于正常死亡,不予立案”。
    网友建立网上墓园
    4月9日,黄静的网上墓园——“天堂花园”成立。“天堂花园”创始人的网名是“风中的追赶者”,今年23岁的“风中的追赶者”是黄静的一名网友,湖南邵阳人。他告诉记者说,2001年7月他与黄静在网络上相识,那时他还是湖南某学校的学生。“黄静是我的知己,我想为她做点什么,后来想起在网上可以建纪念馆,就在长沙的一家网吧里建了‘天堂花园’。”
    始料不及的网络影响
    令“风中的追赶者”始料不及的是,9月23日,“天堂花园”访问量超过21万,成为人气最旺的纪念馆之一。
    39岁的江西德兴教师徐建新“在网上看到‘黄静案’之前,与黄静的家属素不相识”,从5月底以后,“就把精力从‘孙志刚案’转到了‘黄静案’上”。
    5月28日,徐建新邀请《现代教育报》记者朱寅年,发起了一场签名活动,徐写好《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呼吁书》后,请网上网下的人签名参加。这份呼吁书要求立即由公安部立案侦查或派专人督察彻查黄静的死因,并责令法医吴建群、平政路派出所所长等人停职检查。最终,有数百人在呼吁书上签名。
    5月底,湘潭警方对“黄静案”立案,6月2日,姜俊武被刑拘。
    5月26日,平政路派出所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使这个派出所“成为湖南省第一个上网的派出所”。网站有一项功能,浏览者可以在该网站的留言版上留言。很快,留言多得让派出所回复不过来。这些留言,绝大多数是质问派出所在办“黄静案”过程中是否舞弊,还有一些留言只不过是激烈的谩骂。不久,留言版被关闭。
    网络对“黄静案”的影响在6月6日再次得到印证。当晚,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一名副队长到湘潭,找黄淑华开会。这名副总队长在会上说,黄静的案子在网上影响很大,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多名部里的领导对此案作出批示,所以省厅和湘潭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重新调查。
    6月8日,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这名副总队长正式宣布“排除他杀”,湖南省公安厅出具了第210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网民促成第4次鉴定
    案发96天后,姜俊武被刑事拘留。7月31日,湘潭警方以涉嫌强奸中止罪,将此案移送到湘潭市检察院审查。
    对于这个调查结果和罪名,中山大学教授、女权研究专家艾晓明教授在题为《约会强奸与黄静之死》的网文中提出了尖锐的批驳,在网络上轰动一时。艾晓明教授提出了约会强奸的概念,她认为,在我国发生在约会和婚内的强奸不容易被社会认定为强奸,而“黄静案”正是约会强奸的典型。
    39岁的大连人李健从网络上看到徐建新发的呼吁书后,从徐那里得到了黄淑华的电话。随后李健在网络上查找了十几家有资质的法医鉴定中心,与黄淑华一样,他想通过鉴定确认黄静死亡的原因。7月3日,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湘潭市、湖南省公安厅的3份鉴定书做了书证审查,认为黄静死于心脏病和肺梗死的理由不充分。这份鉴定第一次提出黄静应该是非正常死亡,黄淑华和李健决定做一次更准确的鉴定。
    5名专家再做尸检
    8月1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5名专家赶到湘潭,准备对存放在殡仪馆里的黄静的尸体再做一次鉴定。
    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正式出具了司法鉴定书,再次得出与湖南警方截然不同的结论:从现有的鉴定材料观察,未见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的病理改变,黄静因以上疾病致死缺乏证据。
    “个案变成了司法公案”
    8月20日,湘潭市检察院将案卷退回湘潭市公安局,要求其重新予以补充侦查。8月29日,湘潭市公安局又将补充侦查案卷移送到湘潭市检察院。
    “如果没有网络,黄静的案子肯定是另一个样子。”至今还不会上网的黄淑华对网络的作用惊叹不已。
    “网民们不仅给黄静的家属以精神上的支持,还提供了更实际、有效的帮助。网络越来越深地介入日常生活中,这一点意义重大。”李健认为,通过网络,“黄静案”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从这个方面说,‘黄静案’和今年的‘孙志刚案’一样,从一个个案变成了司法公案。”
    南方都市报供稿
  
  姓名:艾晓明先生
  主题:“黄静案”正是约会强奸的典型。
  时间:2004-3-31 14:39:21
  艾晓明先生在网上运用她的学术积累,以高水平(虽然很少)的评论在网上留下了深深的足印。她对孙志刚案的评论,理性、中肯而又尖锐。而对中国网络第二大案黄静案,她的《约会强奸与黄静之死》,严厉批评湘潭警方的调查结果和提出的罪名,论证了“黄静案”正是约会强奸的典型.
  
  姓名:祝福
  主题:帮凶们可耻!
  时间:2004-4-1 16:26:51
  又是一年清明里,泪眼为卿献海棠
  沉冤久久如抗战,昭雪方知日月长
  本疑公安皆饭袋,不信检查少酒囊
  蹉跎万事明日里,红颜佳丽鬓已霜
  
  姓名:王琳
  主题:司法鉴定机构应从司法机关中分离
  时间:2004-4-1 17:18:56
  司法鉴定机构应从司法机关中分离
  作者:王琳 时间:2004年3月16日 来源:天涯法网 阅读 37次
    一桩案件因前后出现了4份说法不一的鉴定结论,而导致长期悬搁;一名法医竟然在鉴定的原始记录上“乱删乱削乱改”,甚至肆无忌惮地销毁证据……这些鲜活又令人忧心的案例来自本届“两会”上的第1342号提案。困局中的司法鉴定体制再度成为“两会”代表和委员们的关注的焦点。
    由于缺乏科学的立法和健全的管理机制,司法鉴定越来越多地在一些个案中成为司法不公的集中引爆点,其弊端也在实际运作中日益显现,如山头林立的管理机构,鉴定人员缺乏统一的职业准入标准,鉴定机构欠缺中立性,低水平重复建设突出等等。这些弊端导致了多次鉴定、重复鉴定、甚至结论完全相反的鉴定时有发生。在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加速流失的同时,当事人、律师甚至法官也常常无所适从。
    司法鉴定立法的呼声由来已久。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草案)》。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决定(草案)》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需配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同步进行。
    诚然,司法鉴定制度与诉讼制度、证据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并受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掣肘。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更大的阻力仍在于现行司法鉴定格局下的部门利益保护。
    长期以来,司法鉴定机构分设在公、检、法、司等部门,另外,还有卫生行政部门、政府指定的医院、大学、科研机构和其它鉴定部门。司法鉴定体制的困局并不在于多头鉴定,而主要源于设置在公安司法机关内部的鉴定机构在带来“垄断经营”的同时,也造成了警官、检察官、法官与诉讼参与人(即鉴定人)身份重合。
    司法鉴定以客观、公正以其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保障鉴定职能的独立和鉴定人的中立。从此意义上说,司法鉴定机构必须从司法机关中分离出去,鉴定机构原则上不能设在或在管理体制上依附于司法机关,亦不能同属一个行业和系统。
    我们知道,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居于中立地位,负责对诉讼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和采信,如果审判主体同时成为鉴定主体或鉴定主体的上级主管机关,然后自己又直接采信自己提供的证据,无疑直接违背了“自己不能为自己的法官”这一法治理念,司法公正也将因此而流失。此外,从权力配置与分设的角度看,司法机关垄断鉴定事务一方面势必将导致行政权、司法权的错位,另一方面也将带来鉴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行政化和官员化。这与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鉴定机构、鉴定人的专业性格格不入。
    而于司法实践中,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公安司法机关所属各司法鉴定机构在向社会有偿提供服务时,互争案源,徇私舞弊、贪利乱鉴行为屡有发生,不仅直接影响鉴定的客观真实性,也导致了诉讼成本的增加,加重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笔者并不赞同仓促和盲目地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但当我们联想起因鉴定结论不一至今仍悬而未决的湖南黄静案,当我们联想到以及发生在全国各地的更多类似个案的背后那些日复一日守望着正义降临的当事人,我们就能切身感受到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紧迫。《决定(草案)》的二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修改,应该有一个更明确的时间表了。
    20040312《新京报》2004年3月14日“时评”版
  
  姓名:张雷妈妈
  主题:送你春日的祝福
  时间:2004-4-1 17:35:18
  谢谢你的亲人去看望张雷。
  我一直在关注着黄静,只是不知能帮上什么忙,所以一直未留言,请见谅。
  
  姓名:笑中谈
  主题:添字采桑子
  时间:2004-4-1 21:24:29
  窗前谁种芭蕉树?
  阴满中庭;
  阴满中庭,
  叶叶心心、舒卷有馀情。
  
  伤心枕上三更雨,
  点滴霖霪;
  点滴霖霪,
  愁损北人、不惯起来听!
  
  姓名:笑中谈
  主题:点绛唇
  时间:2004-4-1 21:27:10
  寂寞深闺,
  柔肠一寸愁千缕。
  惜春春去,
  几点催花雨。
  
  倚遍栏干,
  只是无情绪!
  人何处?
  连天衰草,
  望断归来路。
  
  姓名:贺银河 李慧
  主题:女幼师裸死校舍
  时间:2004-4-2 12:54:35
  女幼师裸死校舍
  http://www.xxcb.com.cn 2004-4-2 7:38:27  
    昨日上午8时到下午3时多,宁乡县玉潭镇新山完小校门前人声喧哗,男男女女挤在一起议论纷纷;校门外的操场内,多辆警车一字儿排开,透过校门可以看到,多名民警不时在校园内走动。
    所有这一切只是因为:新山完小幼儿园一名年轻女老师被人发现死在校园宿舍内,且半个身子赤裸。
    学生家长发现异样
    据围观的知情群众介绍,昨日上午7时40分左右,新山完小幼儿园一名学生的家长带着孩子来到幼儿园后,发现幼儿园老师周娟没有像往常一样出现在教室里,便到周娟的宿舍寻找。到了宿舍后,他一边叫着周娟的名字一边敲门,但宿舍内无人应答。后来,学校的工作人员也来了,打开宿舍门后,赫然发现周娟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上半身穿着一件衬衣,而下半身赤裸。120急救车的医生赶到后,证实周娟已经死亡。
    在校门外的一名蔡姓女士介绍说,她孙子也在新山完小幼儿园就读,上午8时前,孙子到校不久,她听说幼儿园老师出事了,便立即赶到新山完小,将孙子带出了教室。随后,她到周娟的宿舍去看了一下,走到宿舍门前时,120急救车的医护人员刚好从宿舍出来。她从门窗往里一瞧,只见宿舍内摆着3张床,周娟躺在中间的床上,但已经被一床被子盖住了,被子上和宿舍其他地方都没有血迹。
    女幼师可能系掐死
    据该校守门的一个中年男子介绍,周娟今年20岁,宁乡县流沙河镇人,身高在1.55米左右,长相一般,在新山完小幼儿园就职一年半左右。本来,周娟平时睡在校内宿舍时,总会叫她的一个女同学来陪她一起睡,但前晚那个女同学有事回家去了。该中年男子还称,周娟是被人掐死的。
    下午2时许,一名中年妇女搭乘一辆摩托车来到新山完小校外,蹲在新山完小大门边放声大哭,她自称是周娟的姨妈,并说周娟是被人掐住喉咙窒息而死的。
   警方严密封锁现场
    从上午8时到下午3时,新山完小都没有对外开放,众多围观者呆在校门外议论纷纷。
    下午3时,一辆殡葬专用车驶到校门边,围观者立即挤到殡葬车后面。校门一开,殡葬车驶进校园内时,数十名围观者立即一哄而上。民警、新山完小职工和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立即阻拦,无奈拥进校园内的围观者挤成一团合力冲击,民警及工作人员没能挡住。不过,当围观者进入校内分散后,很快便被民警一一劝到校外。
    下午3时09分,殡葬车将周娟的遗体运走,随后校门又紧紧关闭。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本报记者 贺银河 李 慧
  
  姓名:综合本报报道
  主题:女教师黄静裸死校舍案
  时间:2004-4-2 12:55:52
  女教师黄静裸死校舍案
  http://www.xxcb.com.cn 2004-4-2 7:38:14  
    2003年2月24日,湘潭市临丰小学音乐教师黄静全身赤裸死在教职工宿舍内。
    随后,湘潭市公安局作出尸体检验鉴定书,该鉴定书称:死者黄静系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猝死。
    5月底,黄静裸死一事立案。6月2日,黄静的男友姜俊武被刑事拘留。
    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所鉴定书结论为:黄静因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致死缺乏证据。
    12月22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未遂)为由,对姜俊武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综合本报报道
  
  姓名:怎么
  主题:有结果了吗
  时间:2004-4-2 23:45:18
  这个案子到底有结果了,孰是孰非还没有弄清楚?
  
  姓名:“蓝色利剑”
  主题:我们的目标是让一切都变得美好!
  时间:2004-4-3 22:41:25
  命名“蓝色利剑”是指所有正义力量利用网络科技铸造这把舆论利剑与非正义势力做坚决斗争、永不妥协。
  我们的利剑只有一件就是舆论;我们的盾牌只有一个就法律;我们的要求只有一条就是公正。我们的目标是让一切都变得美好!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但对于那些执行国家政策的腐败层,孰可忍是不可忍!他们再神通广大也大不了舆论!在网络这个自由的空间,我们的言论和权利才能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的利剑虽然只有一件,但是我们的武器有很多...
  
  试想当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时,这种局面是没有人能接受的!在当局的基层部门中不乏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有了“蓝色利剑”那么您现在就可以勇敢地站出来,我们会用最有力的武器将他们从社会中剔除并与他们斗争到底,因为那些坏分子面对着的是全社会,他们可以让某个人或某些人不讲真话、不做应该做的事,但他们不能阻止天下的人说话和做该做的事。一定要相信天下自有公道!经媒体报道后仍悬而未决的社会问题、您的权力无法得到保障的时候,您可能没有地方可以投诉...现在,“蓝色利剑”里的所有人的眼光都会关注您、关心着您,为您排忧解难!让我们来一起监督这个社会!
  
    现作为一个还有强烈正义感的倡议人,希望得到网络公民的精神支持、甚至是技术、法律、物质等支持,倡议成立一个举报、检举、申诉、跟踪、发表自由言论、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民间信息平台,也可以进行律师联盟(将多数律师个人法律援助网站联合起来)。
  
    坚信一点:太多的不公正和让人愤怒的事发生过,或许就曾经发生在你身边,都是因为很多原因没有被挖掘出来。现在您拥有了自己的申诉平台,全社会的人都关注着您所说的一切,您还不大胆地说出来,还等什么呢?
  姓名:弱者
  主题:弱者的生存法则
  时间:2004-4-3 22:50:28
  弱者的生存法则
  巴勒斯坦在以色列面前是弱者;伊拉克、朝鲜在美国面前是弱者;黄静家属在本案中也是弱者。当弱者受到不公的时候?当我们作为弱势的个人受到不公的时侯,作为弱势者将如何生存?
  
  姓名:[远文]:
  主题:方女士,中国妇联对湘潭黄静案怎么看待,采取了什么行动?
  时间:2004-4-3 23:38:54
  【方玉珠】:黄静案我不太清楚,对具体的案情不了解,也不太好回答。
    对一般的案件,我们各级妇联都有一个信访部门,在权益部下面有一个投诉受理的单位,如果确实涉及妇女的权益可以到当地妇联。如果确实是属于刑事案件,那就按《刑诉法》的规定,应该找当地的公安部门,我不太好就这个个案说太多。另外,我们在当地的工作机构比较多,她可以上网,也可以打热线,也可以直接去投诉、写信,都行。我们全国妇联县一级以上的部门一年处理来信、来电、包括网上,一般有几十万份。我们的渠道还是比较畅通的,妇女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向我们,也可以直接向全国妇联投诉。另外,我们在各地还有一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检法司都有一些配合,比如在法院有特约的人民陪审员,在司法部门有法律援助中心,一般的省妇联和省司法部门搞一些法律援助中心,县级以上的都有,现在我们一般的法律援助中心有三四千个,在各级人民法院的特约陪审员大概有几千人。如果是属于家庭暴力,我们在各地还搞了一些和110联合的报警机制,比较健全,现在有的发展到家庭暴力一站式服务,比如从投诉开始,我们就可以有一系列的措施为她服务,像辽宁、河北、天津还有一些庇护所,妇女救助的庇护所,现在搞得还是比较好的。
  【方玉珠】:中国妇联副主席
  
  姓名:章炎
  主题:是到该案了结的时候了
  时间:2004-4-4 15:59:07
  
  姓名:康德
  主题:不要太乐观
  时间:2004-4-5 8:29:58
  根据中国的国情,黄案我相信被害者很难得到公正.
  如果黄是非自然死亡,那么公安局,公安厅,公安部的脸该往哪里搁?
  否则他们又该负什么责任?如果是这样,一定会牵涉到很多人!!
  否则一个案子也不用拖这么久啦,个中缘由确实耐人寻味!!
  所以我敢断言,黄案一定还会维持一审判决!!
  
  姓名:叹惜
  主题:关注关注
  时间:2004-4-6 11:48:16
  虽说这多人关注此案,但这可能是没有结果的关注而已,普通的百姓能怎样呢?只能是盼啊盼啊盼啊,没有上面的关注,都是不成的,孙志刚案如果没有高层的重视能有满意的结果吗?
  
  姓名:周军
  主题:在你孤独的路上请你一路走好
  时间:2004-4-7 19:25:25
  静儿,我们在深深的怀念你,请你不要孤单,相信人间自有天理,乌云是蔗不住太阳的。
  
  姓名:tw
  主题:掙脫束縛
  时间:2004-4-8 3:36:51
  
  姓名:陈雯锐
  主题:让爱比恨更强悍——兼记《青苹果红苹果》节目点滴
  时间:2004-4-8 12:18:39
  让爱比恨更强悍——兼记《青苹果红苹果》节目点滴
  中山大学 陈雯锐
  我是一个演员,在《阴道独白》——我出生至今演过的唯一一场戏剧中。在剧的第一幕里面,我是那个面对家庭暴力的家庭妇女,在一个粗暴傲慢的丈夫面前苦苦挽留着早已不存在爱情,在只有侵略而没有抵抗的战争中承担着所有的疼痛,最后终于学会了如何尊重自己。
  
  《阴毛》篇,这个篇目名字曾经让我浑身颤抖、如鲠在喉;如此屈辱求存的角色,更不是一个骄傲的大学女学生所能够体会的。排练时,我常常需要在地上跪着做动作,那比我一辈子跪的时间还要多。旁白的台词像沉重的脚步声,一字一句,都踏在了我的心上。我强忍着呕吐的感觉,匍匐在地,像是被人踩了几脚,几乎要哭出来——生命中的第一场戏,就这么上演了。
  
  我想呕吐,因为我不懂得这个丈夫心里存在着什么样的仇恨,能够把妻子像泥土一样践踏;我更不能理解,是什么样的力量,能够支持这个女人在开始忍受着一切。Domestic Violence,这个概念就这么真切地闯到了我身上,让我从惊心动魄中开始了解。
  
  在北京录制《青苹果红苹果》的节目当中,有一位男观众起来发言,大概意思是:家庭暴力也可以是夫妻情侣间表达、沟通的一种方法,有助于没有太多时间相处的夫妇表达感情、乃至增进感情。我不知道这位男士是如何对他的妻子或者女友“表达”感情的,也不知道他对S/M1了解多少,在我大感惊讶和沟通的不易时,我多么希望,他在运用这种表达方式之前,至少问妻子或女友一句:“你是不是喜欢?”或者自己先趴在地板上让爱人踩几脚,试着感受一下当中的爱意缠绵。
  
  我感到深深的难过,由此想起黄静,想起她母亲抚摸她冰冷伤痕时的痛彻心扉。
  
  二
  
  《出生之舞》,是我在《阴道独白》里的第二幕,也是在《青苹果红苹果》节目中表演的一段。这个舞蹈充满了亲密和舒展的美。每次起舞,我都觉得自己像一条愉快的小鱼,在宽广的大海中悠然自得地游泳。那种自在的游动、舒缓和谐的节奏以及由衷的喜悦之情,仿佛是从内而外抒发的一首赞美诗,纯洁、天然。而生命,就在这和谐温暖的世界里一点一点地抽枝、发芽,像三月里的花骨朵一般新鲜柔嫩,不慌不忙。
  
  这是美,是我们想和更多的人分享的美。而能够体会生命之美的人们,便会懂得爱。
  
  三
  
  《孤独与关爱》,这是我参加的另外一幕。尽管最后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搬上舞台,但我仍然固执地,把它作为《阴道独白》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因为那段孤寂辽远的音乐,能够挑起人关于隔绝的种种想象;四个柔软、背靠背的红衣女子,朝着各自的方向极目远眺:“我多想画一张地图,在地图上标出,对阴道友好的城市……”孤独的女人终于从四面八方涌来,从彼此的目光中找到理解和力量,汇聚成河。
  
  所有这些,构成了我经历中的《阴道独白》。它潜入了女人的身体、女人的心里,触及了其中的曲折痛楚,也触及了其中的优美圣洁;它毫无顾忌地谈论着女人,也谈论了男人;它从女人心底,谈论着自己与世界相处的种种情境;它更谈论着作为一个人,在这世界上的尊严与屈辱。《阴道独白》揭开了禁忌的神秘,面对着其中女人的病痛和不适,并说出口。在我看来,这部剧称得上真正的勇敢,而且不失优雅。
  
  四
  
  就是这样一部我至今仍在回味的一出戏,在2004年春天的中国遭到了全面的拒绝。这是我所不能理解但必须接受的。然而事至如今,《阴道独白》已经成为一个奇特的契机。在这个契机中,大学教授、学生、记者、艺术家、演员、普通义工……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相聚在广州美术馆或者在北京教育台、今日美术馆、上海话剧团,谈论着反家庭暴力、谈论着《阴道独白》,并用心地以不同的形式传达着自己的感受。这些人已经触动了另外一些人,给他们带来新的感受和理解,正如我在演出过程中那样。
  
  在《青苹果红苹果》节目的最后,上海的影子给大家演唱了一首歌,名字叫做《爱,说出来》。她坚定而充满力量的声音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但愿也包括仍然无缘观看《阴道独白》的人们,以及害怕说出“阴道”二字或者自认为了解国情的人。
  
  让爱比恨更强悍。2
  
  注释:
  
  1 S/M: Sadism and Masochism,虐待狂与受虐狂。
  
  2 影子演唱歌曲:《爱,说出来》中的一句歌词。
  
  姓名:萧瀚
  主题:孙志刚案与黄静案也许惊人相似
  时间:2004-4-8 15:22:08
  湖南湘潭临丰小学的音乐教师黄静于2003年2月24日不幸去世,死亡现场具有十分明显的他杀嫌疑,然而警方在最短的时间内撤离现场,当天即判断不属于他杀,不予立案,即使后来在黄静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湖南省公安厅介入也至今未予立案,本案的最大犯罪嫌疑人黄静原男友姜俊武至今依然逍遥法外,没有受到刑事侦查程序的侦查。
  
    这件事情表面上看与孙志刚之死没有什么关系,但从两起案件的一些细节上看,却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一、心脏病与尸体解剖
  
    大家都不会忘记《水浒传》里潘金莲与西门庆合谋,毒死武大郎的故事。武松回家,潘金莲撒谎,书里写到这段很传神,不妨回顾一二:
  
    “武松道:‘嫂嫂,且住。休哭。我哥哥几时死了?得甚幺症候?吃谁的药?’那妇人一头哭,一头说道:‘你哥哥自从你转背一二十日,猛可的害急心疼起来;病了八九日,求神问卜,甚么药不吃过,医治不得,死了!撇得我好苦!’”
  
    武松自然不信。
  
    “武松又道:‘我的哥哥从来不曾有这般病,如何心疼便死了?’”(第二十五回)
  
    不知道是因为人们太熟悉《水浒传》了,还是因为面对命案撒谎古今同道,孙志刚案里,最初就是救治站医检报告的结论是孙志刚得心脏病而死,黄静案里,湘潭市公安局法检所做出(2003)潭公法检字第204号《尸体检验报告书》认定死者黄静系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而猝死。更奇的是,3月19日,省公安厅做尸检,又换了一种说法:肺梗死;随后5月15日,湘潭市公安局又将结论改为肺梗死;可是还没完,5月15日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做出(2003)湘刑技第93号《法医学鉴定书》认定死者:“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而死亡。”无论公安局、公安厅看起来简直是“知错即改,从善如流”啊,记性不好都记不住到底改成什么了,更可笑的是,湘潭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在尸检结论上总是满拧,公安厅弄个“肺梗死”,公安局就把心脏病改成肺梗死,公安局改完了,公安厅不过瘾,也改,最后总算把肺梗死跟心脏病结合起来了,可是公安局这边的结论又对不上了,不知道他们还改不改。不过我们注意到无论怎样,翻云覆雨者再怎么翻云覆雨,有一个结论从来没变过:黄静不是他杀,而是因病自然死亡!
  
    虽然到现在我们也无法看到一个中立尸检机构的尸检结论,黄静之死还是一个谜,不过湖南警方改尸检报告如小学生改考试答案一样,涂得满纸墨水,我们不得不说,这样的尸检报告是半点公信力也没有的,我们有百分之百的理由怀疑湖南警方目前存在严重的侦查不作为,并且同样有百分之百的理由黄静之死属于他人谋杀。从潘金莲到广州收容遣送救治站到湘潭警方,在死者家属追问死因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说:“心脏病”。从武松到孙志刚的家属再到黄静的家属也是不约而同地说:“没有这回事。”这是一个让人笑不出来的黑色幽默,大概是心脏病尤其是心肌梗塞的死亡具有两个特征:突发性以及表面上无致命外伤,而试图将谋杀做得天衣无缝的凶手也往往朝无明显致命外伤方向努力,包庇者也觉得这样比较省心,于是,心脏病就成了掩盖谋杀古今通用的病因。试图糊弄别人的人往往蔑视他人智商,殊不知这种糊弄在小说里既然难以成功,在现实里也未必能成功。建议以后的杀人犯或者包庇者还是下点功夫,不要太托大,至少别老用心脏病这一种说辞,读点医学常识,用个别的什么能够突发致死的疾病,说不定还真能懵人,好比小学生逃学,老用肚子疼一个借口会被立刻戳穿。
  
    
  
    二、求告无门,国家机关不作为
  
    孙志刚死后,他的父亲、弟弟都四处求告,但都被国家机关那些“国脚们”“百分之百”命中率地踢回,连记者采访也是步履维艰,直到4月2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以后,社会舆论起来,情况才发生改变;黄静案也不例外,警方迅速撤离现场,随后要求尸体火化,不予立案,黄静家属向社会求助,江西教师徐建新铁肩担道义,向公安部呼吁,好不容易才惊动公安厅,但结果还是排除他杀,不予立案——“打死我也不立案”还是今天的现状,有如此明显的犯罪嫌疑人在场自述,居然不立案侦查,真是服了湖南警方。
  
    
  
    三、平面媒体受压制、网上呼声与签名信
  
    孙志刚之死在《南方都市报》报道出来以后,广东方面的媒体也遭到一定程度的封杀。于是,平面媒体的舆论就从广东走向北京,《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新闻周刊》等各大媒体一直就没有停止过,直到最后连北京的媒体也被打招呼,不许报道,才最后从平面媒体上消失。但孙志刚之死引发了网上一波又一波的愤怒浪潮,一直没有停止过。黄静案中,平面媒体在湖南本地倍受打压,在最初几家当地报纸报道以后就被命令不许继续报道,因此最后也只好在北京的媒体寻求报道,6月16日,《现代教育报》终于将报道发出来,虽然黄静案因为人们注意力正好集中在孙志刚之死上而受到一定冷落,但是网上声音却从来不绝如缕。两起案件都引发了要求更高层关注的网络签名信,民间力量在这两起案件中都发挥作用。虽然孙志刚之死因为与收容遣送制度相关而引发非常法理化的违宪审查建议和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并且最终导致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而黄静之死案因为属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并无多少制度创新的吸引力(但也反映出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弊病,容稍后撰文详述),但人们关注的热潮并未因此减退,这尤其反映在网上。在这两起案件中,还有一些知名的学界人物参与,如茅于轼、贺卫方、艾晓明等,这对推动民间的关注产生重要影响。
  
    这两起案件都十分明显地表现出网络媒体与平面媒体的良性互动,平面媒体的报道引发网上跟贴,网上文章加入到平面媒体,从而使得人们的注意力一直能够在案件上聚焦。但应该说孙志刚案比黄静案要幸运一些,虽然目前一审判决让人觉得疑窦丛生,侦查和审判程序都违法,但至少还获得一个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这样一个初步的好结果,孙志刚案的后续还没完,需要我们继续关注,此是后话。而黄静案,至今民间关注的力度尚且不够,前途未卜,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
  
    
  
    结语:给每个人以正义
  
    孙志刚案与黄静案也许还有其他重要的相似之处,例如孙志刚是被残酷地殴打致使,黄静也有可能是被残忍地摧残致死,但是由于警方侦查不作为,我们现在还不能判断黄静之死是否确如我们所疑。
  
    但是,有一点确是无论如何相同的,作为希望正常地活着接受春日阳光的我们,都是因为孙志刚就是我们自己,黄静就是我们自己而关注他们的。
  
    孙志刚不能获得正义,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包括凶手以及可能的受冤屈者)不能获得正义,孙志刚案的司法程序还没有结束,期待它能够真正结束——给每个人以正义!
  
    黄静不能获得正义,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包括犯罪嫌疑人)不能获得正义,而黄静案的司法程序还没有开始,期待它尽早开始——给每个人以正义!
  
    ●萧瀚 20030622(中评网首发)
  
  姓名:彭劲龙
  主题:回复
  时间:2004-4-8 16:23:56
  为什么总有这么多邪恶的势力在为虎作伥呢,为什么普通人的性命只如草芥呢?一个并不理性的问题总在这时悄然而入:在中国,是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我想这起案件又将是”权法“的一场恶战。愿天随人愿,恶人绳法,去人地安! [彭劲龙于2003-6-18发表] 回复
  
  姓名:[yzalin
  主题:回复
  时间:2004-4-8 16:25:37
  声讨集体腐败、强烈抗议权覇行为!!!让黄静在九泉之下得以安宁,还黄母一个说法!!!我们期盼着此案能够真相大白!!!
  同时,我们更呼吁更多有社会良知的人参加进来!!一起关注此事!!我们更寄希望于有关部门管一管此事!!!最后向像朱这样的主持公道、维护教师立场的记者表示敬意!! [yzalin于2003-6-20发表] 回复
  
  姓名:小悯
  主题:回复
  时间:2004-4-8 16:28:17
  不承认当天晚上发生了强奸和伤害肉体的暴力,其根据是认为姜俊武与黄静曾经是熟人关系、男朋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发生性行为很自然。但是这个关系,也正是约会强奸被漠视的原因。人们认同陌生人强奸是强奸,熟人、男朋友与女同事、女友发生的强奸不算强奸。 [小悯于2003-7-4发表] 回复
  
  姓名:小悯
  主题:回复
  时间:2004-4-8 16:30:55
  第四句:“黄静还是一个好妹子,只是你(黄母)教育子女太传统、不开放。如果那天晚上黄静开放点,同意与姜俊武发生关系,那么黄静也许就不会死了。”
  公安人员的这个话是公开指责黄静本人,进一步伤害痛失爱女的黄静母亲。在封建传统观念中,女人对男人只有顺从,是不能对男人说“不”字的。表面上看,黄静对姜说了“不”,按照某些人的逻辑,她遭到强奸、死于非命,这都是咎由自取;但我要说,敢于对男人说“不”,这才是真正现代、独立自主的女性观念。公安人员公开指责女方不开放,这无疑是要洗白姜的犯罪嫌疑,开脱他的罪责,这个逻辑才是太传统,太封建,是我们必须反对的对妇女的歧视。
  第五句:“在这个案子上我说了算,公安部也来了人(但并没有与我们家属见过面,也没有找我们了解过情况),在中国,此案已经到顶了”
  从上面四句引文可以看到,说话的该公安人员不仅严重歧视女性,而且明显有庇护犯罪嫌疑人的意向。这究竟是个什么人,怎么可以是他说了算?!如果真是他说了算,遭遇强奸暴力的案子都像这样结案,女性的生存权还有保障吗?每年,遭受强奸暴力的女性无计其数,如果我们的法律机关不能为她们说话,严惩强暴者,广大妇女都将生活在性暴力的阴影之中,这是我在文章开头就说的每个女人、包括我自己感到自危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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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小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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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4-4-8 16:32:15
  这段话里有这么几层涉及到性别歧视的话:
  第一句:“姜俊武家也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你们也要替他想想。”
  黄家妈妈辛辛苦苦养了21年的女儿莫名暴亡,这有多不容易,她有多么痛苦!公安人员没有一句安慰的话,反而要死者家属为男方着想,只因他是个男性,“就这么一个儿子”!法律从来没有规定独生儿子犯了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人员的话有明显的偏袒男性犯罪嫌疑人的地方。
  第二句:“姜俊武即便是看着黄静死去而没有救助,他也不用负责任,何况黄静还提出来与姜俊武分手,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姜有救助的义务。”
  社会上确实有见死不救,缺少道德的人,法律没有规定他们有救助的义务,也不能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是黄静是在与姜俊武约会时死,且尸检死者有多处伤痕,因此姜俊武对黄静之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是重大犯罪嫌疑人,而不是没有救助的道德问题。公安人员把一个犯罪问题当作道德问题来对待,这是偷换概念,庇护姜俊武。为什么要庇护呢?公安人员说得很明白,黄静不该提出和姜分手。传统观念中,女性没有自主权利决定自己的感情和身体。现在黄静居然提出要和男方分手,这是对男权的冒犯,姜干吗要救助你?有男权思想人干吗要去追究姜的刑事责任?公安人员的话就是基于这样的男权逻辑。
  第三句“至于死亡现场的精液,那很好解释,两人亲热到一半时黄静死了,男方没有达到目的他还很扫兴。”
  这句话表现了公安人员对黄静的死与姜俊武射精的两种态度。话里充满对男方的体恤,把男人性高潮得到满足、终于达到射精程度看得比女人的生命还重要。因为黄静死得太早了,男方没有在她活着时完成射精,让人扫兴。从这个话里分析,公安人员对黄静还有同情和怜悯吗?如果连起码的同情都没有?怎么谈得上维护黄静的生存权、人格尊严?如果没有公安人员没有维权意识,如何体现女性与男性在法律上的平等?只有在封建传统观念里,女性才是男人泄欲的工具,做爱是女人为男人服务。现在黄静在男人高潮到来之前死了,没有完成服务,是让男人扫兴的。不仅让姜俊武扫兴,也让所有持封建传统观念的其他男人扫兴。所以才有人对黄静指指点点,“那么多的女人被男人搞都没有死,怎么你黄静还没沾边就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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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小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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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4-4-8 16:34:07
  黄静之死与女性生存权
  
  张世君
  
  从网上看到湖南湘潭临丰小学音乐女教师黄静之死的报道,震惊之余竟有生存自危的恐怖。我们女性的生存权太轻微了,不仅和男性公民一样遭受社会暴力的侵犯,还要比男性多遭受一重性暴力、强奸暴力的侵害,以至毁灭。
  黄静的死与强奸暴力有关。她是在与男友姜俊武约会中暴亡的。尸检有多处伤痕,包括掐伤、挫伤、压伤、细针扎伤,甚至烟头烫伤等,还有多处部位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等。这些伤痕只可能与在场的姜俊武施暴、性虐待有关。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很明白的人命案子却没有得到公安机关的立案侦察,犯罪嫌疑人姜俊武也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至今遥遥法外。
  是什么原因使得公安机关对黄静的死无动于衷,给出“自然死亡”的结论?在种种原因之中,我以为有一个原因与黄静的性别有关。她是一个女性,一个只有21岁的年轻女性。
  黄静的家属记录湖南省公安厅人员告知家属调查结论时说的话充分暴露了检查组对女性的轻蔑、傲慢和不屑一顾:
  
  “‘黄静属于病死,排除他杀。’这是调查组的讨论决定。至于黄静身上的伤痕,有生前伤和死后伤,生前伤没有明显的致命特征可以排除他杀,多处死后伤也就不用解释。姜俊武家也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你们也要替他想想。黄静是病死的这一点是肯定的,这是专家分析的意见(但是没有文字的东西给我们看)。姜俊武即便是看着黄静死去而没有救助,他也不用负责任,何况黄静还提出来与姜俊武分手,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姜有救助的义务。至于死亡现场的精液,那很好解释,两人亲热到一半时黄静死了,男方没有达到目的他还很扫兴。黄静还是一个好妹子,只是你(黄母)教育子女太传统、不开放。如果那天晚上黄静开放点,同意与姜俊武发生关系,那么黄静也许就不会死了。在这个案子上我说了算,公安部也来了人(但并没有与我们家属见过面,也没有找我们了解过情况),在中国,此案已经到顶了,你们不服也要服,如果还不服的话,那就只能改国籍,到联合国去告了。”
  
  http://www.springbud.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804&perpage=15&pagenumb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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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小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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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4-4-8 16:38:38
  四,可能有人继续为姜俊武辩护说,姜俊武没有插入阴道,只是发生了要求手淫服务的性行为。对于这一辩护,我有如下质疑:
    1、黄静已经死去,无法对当晚情况做出说明,办案人员是否能够仅以姜俊武的口供作为判断依据?
    2、承认在遭到明显拒绝之后依然进行插入阴道的性交,因此构成强奸;姜俊武是否可能为逃脱责任而说假话?
    3、根据目《现代教育报》记者朱寅年对此事件的报道,“姜俊武向公安机关说,他走时黄静没有死。姜俊武说:‘我是6∶50听到手机响后起床、穿衣、洗漱,离开时还与她讲了话。’他说,到了九时左右,他返回湘潭市临丰小学告知戴校长黄静可能出事的消息。因为他离开后给黄静打了个电话,黄静却没有接。”但是根据前面公安厅调查:“至于死亡现场的精液,那很好解释,两人亲热到一半时黄静死了,男方没有达到目的他还很扫兴。”也就是说,姜是看着黄静死的。姜俊武在公安机关说的话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如何能以他的话作为未发生强奸的依据?
    4、按照公安厅调查人员说法,“两人亲热到一半时黄静死了”,男方依然在现场遗留精液,面对死者遗体管自手淫射精,这个男人还有基本的人性可言吗?
    5、即使黄静“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与呼吸衰竭死亡” (《93号法医学鉴定书》),如果男方在场,为什么不采取协助呼救?交通事故可能不是“故意杀人”,但见死不救,逃离现场,就能不受法律制裁吗?
  此外,还可以提出更多疑点:无论是心力衰竭还是肺梗死,从发病到死亡都有一个过程;见死不救不是故意,起码是过失。何况,替人手淫绝不可能致死。可是根据《现代教育报》报道,一位吴姓法医于2月25日上午对黄静尸体进一步勘察。“除发现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外,吴法医还重点检查了下身,发现阴道口、处女膜有五分之二处被损伤,并把残留在损伤处的精液用餐巾纸取样化验,后来,吴法医打电话告诉黄母,餐巾纸化验结果有少量精液。”也就是说,阴道插入曾经是被肯定的事实,但是此后出现的尸检结论却是:“会阴部干净、处女膜完整,心脏病急性发作而猝死。”调查人员对家属说明调查结论时又提到“两人亲热到一半时黄静死了”。这些说法先后不一,姜俊武如何能够和强奸摆脱干系?
    
    三、约会强奸的认定
    
    在上面的有关描述中,所谓爆内幕者、说明调查结论者都否定强奸的发生,而黄静的母亲强忍失去爱女的悲痛,不屈不挠地请求立案,就是基于这一认定:黄静之死属于强奸结果,不仅是强奸,可能还有更残忍的暴力行为牵涉其中。
  不承认当天晚上发生了强奸和伤害肉体的暴力,其根据是认为姜俊武与黄静曾经是熟人关系、男朋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发生性行为很自然。但是这个关系,也正是约会强奸被漠视的原因。人们认同陌生人强奸是强奸,熟人、男朋友与女同事、女友发生的强奸不算强奸。
  什么是约会强奸,2002年12月31日《温州都市报》有一个新闻报道:《约会时,她遭遇强暴》(http://www.chinesefamilyso.com/violence/dateviolence_chi.html)
  报道中指出,虽然在对犯罪认定上有过不同意见和看法,但经过侦察取证,龙湾区检察院还是以涉嫌强奸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张二(化名,18岁,安徽阜阳人)。连英律师事务所薄士坤律师说,如果违背了对方的意志,强行与之发生关系,这就是强奸,是犯罪,无论是发生在约会期间,或是其他的任何时间里。上述报道是我看到的目前我国有关约会强奸得到依法处理的一例。
  在西方国家,例如,在美国大部分州,法定的强奸是男人以武力或威胁手段违背女性意志,或在女性精神和肉体上都不能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以阴茎插入女性阴道。在许多州,这个定义还包括不情愿的口交和肛交。反强奸,包括约会强奸、熟人强奸,这些和反对性骚扰、反对家庭暴力一样,都是女性主义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提出的重要理论武器。
  在大学校园反强奸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反对熟人强奸和约会强奸。反约会强奸也普及到对青少年的性教育课程中。我们从网页上可以看到加拿大安大略华人家庭专业辅导中心有关约会强奸的界定与对策建议(见附录)。
  [小悯于2003-7-5发表]回复
  
  姓名:小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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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4-4-8 16:42:05
  关键首先在于,究竟是否发生了强奸?
    一位署名“看不过眼了”的湘潭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熟知内情,该人士认为,黄静就是属于自然死亡:
    
  “关于死者全身赤裸以及现场遗留的姜的精液问题,我听说是当晚姜提出要和黄静发生性关系,黄静拒绝了,说要留到结婚后,姜也答应了,于是二人在床上脱光了衣服,黄静帮姜手淫,姜射精了,用纸擦干净了丢在房间地上。不过,姜当天是开车去黄家从其父母手中接走的黄静。这点在之后的几次调解会上,黄家父母也都反复承认了。说明黄家并不排斥姜,否则也不会将女儿放心交给姜。只可惜出了这样的事情。若家属如其文章里说,早就知道了姜是个禽兽,为什么还放心交人给他带出去?” 《网上很火的黄静案内幕大揭密!》http://mem.netor.com/m/bbs/adindex.asp?BoardID=26078
    
  上述描述可以从下面这段话里得到印证,下面是黄静的家属记录省公安厅人员告知家属调查结论时说的话:
  
  “‘黄静属于病死,排除他杀。’这是调查组的讨论决定。至于黄静身上的伤痕,有生前伤和死后伤,生前伤没有明显的致命特征可以排除他杀,多处死后伤也就不用解释。姜俊武家也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你们也要替他想想。黄静是病死的这一点是肯定的,这是专家分析的意见(但是没有文字的东西给我们看)。姜俊武即便是看着黄静死去而没有救助,他也不用负责任,何况黄静还提出来与姜俊武分手,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姜有救助的义务。至于死亡现场的精液,那很好解释,两人亲热到一半时黄静死了,男方没有达到目的他还很扫兴。黄静还是一个好妹子,只是你(黄母)教育子女太传统、不开放。如果那天晚上黄静开放点,同意与姜俊武发生关系,那么黄静也许就不会死了。在这个案子上我说了算,公安部也来了人(但并没有与我们家属见过面,也没有找我们了解过情况),在中国,此案已经到顶了,你们不服也要服,如果还不服的话,那就只能改国籍,到联合国去告了。”
  
  http://www.springbud.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804&perpage=15&pagenumber=2
    
  我本人非常重视来自熟知内幕者和调查人员的说法,而且非常愿意接受未发生性暴力、性伤害的结论。我相信,黄静家属也是一样,她们宁愿女儿是自然死亡。但是,正是上述这两个排除他杀的描述中,我看到不折不扣的强奸、完全违反妇女意志:
    第一,上述两个描述都表明,黄静当天晚上不愿意和姜发生性交。(我听说是当晚姜提出要和黄静发生性关系,黄静拒绝了,说要留到结婚后,姜也答应了)。
    第二,黄静不愿意与姜性交的原因是她希望和姜分手(何况黄静还提出来与姜俊武分手)。也就是说,黄静拒绝性交的原因并非是当晚身体不好等偶然突发原因,而是基于她希望与姜终止关系的意志。
    第三,黄静明确表示了不愿意,继而发生的性交就是违背黄静意志,这样的性交,不能不定义为强奸。
  [小悯于2003-7-5发表] 回复
  
  姓名:艾小明
  主题:约会强奸与黄静之死
  时间:2004-4-8 16:51:29
  二、约会强奸与黄静之死
  
  目前从网页上由死者亲属公布的相关材料来看,事件的调查似乎都是围绕着遗体进行的,焦点集中在病死还是他杀。排除他杀的根据是,黄静遗体上的生前伤没有致命特征。既然身体伤害不重要,黄静的死就和男友在场、男友当晚的性行为毫无干系。黄静之死变成了自然死亡(突发心脏病)。这里我们看到,黄静之死,只要离开性暴力、性犯罪的范围,在她死前四个小时里发生的一切都可以忽略,当事人也就没有任何责任。而且,目前几次调查结论惊人一致,所有与强奸、与死者身体受到伤害的考虑都被排除。
  
  姓名:枫叶
  主题:法制社会不应该有屈死的灵魂
  时间:2004-4-10 22:57:45
  黄静案件对我们的法制社会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好端端的一位心灵工程师,就这样没明其妙的"没"了!罪魁祸首就明明地摆在那里,可我们的法律就是治不了他的罪,旷日持久的法律游戏不知道要玩到啥时候呀!
  黄静案件对人间的情谊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姓名:加贴
  主题:与艾晓明教授商榷
  时间:2004-4-10 22:59:08
  艾晓明教授所提出的约会强奸的概念,我很同意。但是,约会强奸也好,强奸是否终止也好,都不是黄静案的关键,过于关注约会强奸,是对于黄静案的误导。
  黄静一案的关键在于除了强奸之外,她那位前男友还做了什么?艾晓明教授注意到了一个事实,却没有抓住这个事实。
  根据前男友自己的交代,他从当天夜里2点多到早晨6:50一直和黄静在一起。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强奸”这么长的时间,那么强奸之外的时间他又做了什么,这是本案的关键。是心理变态的性虐待,还是性欲未能得到满足干脆残忍地杀死了被害人?
  案件的关键,不是强奸,而是谋杀,不仅仅是谋杀,还是对于谋杀的集体掩盖,后面发生的事情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黄静案应该关注的,主要不是女权问题,而是司法公正问题,黄静首先作为人,而不是女性出现在本案中。孙志刚案关注的是对于司法的受害者的公正,而黄静案关注的应该是司法对于施海者的公正。黄静案的寓意在于,中国社会有权有势的人是否可以”杀人不偿命“,这是黄静案与孙志刚案、刘涌案、与宝马车撞人事件的共同之处。
  从女权主义的角度出发,黄静案不可能得到彻底公正的审判,弱智都能看出,本案是强奸杀人案,关键是杀人,而不是强奸。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矫枉过正,矫枉必须过正,但矫枉不能过偏,男权主义不好,女权主义可能更坏。男人不该放纵自己的阳具,女人也不该蔑视自己的处女膜。
  
  姓名:无奈
  主题:情况肯定不乐观
  时间:2004-4-11 20:01:14
  姜俊武已于3月5日被取保候审,这意味这什么?
  大家可以想想,此时此刻,我的心情特别沉重!
  
  姓名:老乡
  主题:!!
  时间:2004-4-12 15:48:22
  继续关注,
  相信正义!
  姓名:追求真理
  主题:老天
  时间:2004-4-12 21:10:18
  他们竟然销毁了标本,太猖獗了!!!
  
  姓名:fl
  主题:好啊!!!
  时间:2004-4-12 22:11:06
  好啊好啊,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所有的事都可以不了了之。目的总算是达到了,这下谁都奈何不了了。
  
  姓名:案件情况通报
  主题:终止鉴定合同情况说明
  时间:2004-4-13 20:45: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鉴定中心意见书
  
  终止鉴定合同情况说明
  
  2004年3月9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派员前来本鉴定中心,委托对死者黄静的死亡原因进行再次鉴定,因主要鉴定资料保存在湘潭市,经过合同评审后草签了法医委托受理合同。2004年3月22日本鉴定中心指派鉴定人赴湖南省湘潭市,当日下午查阅了本案侦察卷宗有关内容。次日在工作中发现原尸体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标本已不复存在。死者黄静尸体已经保存一年余,现尸体浸泡在福尔马林液体中;据最近一次尸体检验(2003—08—02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尸检)记载,尸体呈高度腐败状,全身皮肤可见腐败性表皮剥脱及腐败气泡,霉菌斑形成;胸、腹腔存留的部分器官已高度腐败。由于缺乏死因鉴定的主要材料(心脏等器官),且保存的尸体已经腐败。在此种情况下,与委托机关协商决定终止鉴定合同。
  
  说明人:副主任法医 秦志强(签名)
  研 究 员 陈亿九(签名)
  二OO四年四月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章)
  
  姓名:一度
  主题:我不相信,我不敢相信。
  时间:2004-4-14 2:49:30
  好久没有到这里留言了,不过每天总要来这里看一看。我耐心的等待,直到听说司法部要重新检验,我心里好高兴,总觉得事情总算有了出头的时候,可是我真的不敢相信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真的,你们真的对不起全中国所有的纳税人,对不起千千万万善良的中国老百姓。事情总要有一个是非曲折,这么大的一件事要想不了了之,真的让我难以想像。我不想再说下去,也不能再说下去了。只是希望你们对老百姓有一个交代。
  
  姓名:一度
  主题:唉
  时间:2004-4-14 2:56:12
  我真想手持上方宝剑把所有的贪官一个个斩尽杀绝,要不我们的国家真的没有希望了。唉!!!!!!!
  
  姓名:一度
  主题:坚持
  时间:2004-4-14 2:57:52
  要坚持,一定要坚持。相信大家会和我一样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
  
  姓名:negn
  主题:一定要追查造成证物丢失的有关部门的责任!
  时间:2004-4-14 9:16:28
  一定要追查造成证物丢失的有关部门的责任!
  
  姓名:千龙网报道
  主题:湘潭女教师裸尸案续:尸体器官标本“不复存在”
  时间:2004-4-14 16:24:03
  千龙网北京4月14日讯(记者 于振华)今天上午,千龙网记者刚刚从湘潭获悉,4月2日,国家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法医秦志强、研究员陈亿九在一份《终止鉴定合同情况说明》中签字说明,该鉴定中心指派鉴定人赴湖南省湘潭市,当日下午查阅了“湘潭女教师黄静裸尸案”侦察卷宗有关内容。次日在工作中发现原尸体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标本已不复存在。
    受害人亲属黄淑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4月12日下午4点,在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杨院长的亲自安排下,该法院刑事庭庭长范正阳,和纪检委范书记在庭长办公室接待了她,当时将一份司法鉴定说明书对她宣读。
  
  这份司法鉴定说明书上盖有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的公章,和副主任法医秦志强、研究员陈亿九的签名。黄淑华对这份说明书进行了全文抄录,并核对无误。
  
  在这份鉴定说明书中黄淑华看到,今年3月9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派员前来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委托对死者黄静的死亡原因进行再次鉴定,因主要鉴定资料保存在湘潭市,经过合同评审后草签了法医委托受理合同。3月22日,该鉴定中心指派鉴定人赴湖南省湘潭市,当日下午查阅了本案侦察卷宗有关内容。次日在工作中发现原尸体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标本已不复存在。
  
    这份说明书中还说,死者黄静尸体已经保存一年余,现尸体浸泡在福尔马林液体中;据最近一次尸体检验(2003-08-02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尸检)记载,尸体呈高度腐败状,全身皮肤可见腐败性表皮剥脱及腐败气泡,霉菌斑形成;胸、腹腔存留的部分器官已高度腐败。由于缺乏死因鉴定的主要材料(心脏等器官),且保存的尸体已经腐败。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在此种情况下,与委托机关协商决定终止鉴定合同”。
  
  编辑: 周详 来源: 千龙网
  
  姓名:黑手
  主题:希望悲剧不要重演
  时间:2004-4-14 16:29:20
  为什么要掩盖事实的真相
  内容:在事情的背后肯定有幕后黑手,但这个黑手肯定收下了什么好处,要不然他来从中掺和什么呢/难道还嫌人家失去女儿不够痛苦吗。难道他们没有儿女的吗。试想要是他们的儿女这样死了,他们怎么想。普通百姓的儿女也是人呀。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呀,呼吁社会多关注,希望悲剧不要重演
  
  姓名:不公
  主题:汗颜愧对
  时间:2004-4-14 16:43:21
  此案结果不公的话,湖南的那些父母官是否汗颜愧对那些高风亮节的革命先辈吧!!!!
  
  姓名:abc
  主题:......
  时间:2004-4-14 17:11:45
  这个社会作恶者倒可以长寿,比如宋美龄活了106年,所以有人不顾良心道德而作恶多端,但他们也同样要死的,只是苟且偷生了一段年月罢了。
  
  姓名:慌什么
  主题:不知道该如何说
  时间:2004-4-15 9:00:39
  不知道该如何说。案子还没有判决,公安慌什么?竟然把标本丢掉了,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让全中国人怎么相信警察?
  
  姓名:是非曲折
  主题:真的让我难以想像
  时间:2004-4-15 9:04:28
  真的让我难以想像
  内容:我耐心的等待,直到听说司法部要重新检验,我心里好高兴,总觉得事情总算有了出头的时候,可是我真的不敢相信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真的,你们真的对不起全中国所有的纳税人,对不起千千万万善良的中国老百姓。事情总要有一个是非曲折,这么大的一件事要想不了了之,真的让我难以想像。我不想再说下去,也不能再说下去了。只是希望你们对老百姓有一个交代。
  
  姓名:让他到监狱
  主题:严厉查办没骨头的法医的渎职罪
  时间:2004-4-15 9:07:40
  严厉查办没骨头的法医的渎职罪,让他到监狱里反省他的职责!!!!!!!!!
  
  姓名:查
  主题:强烈要求纪检部门介入立案调查徇私枉法的涉案人员
  时间:2004-4-15 9:09:14
  强烈要求纪检部门介入立案调查徇私枉法的涉案人员
  
  姓名:证据
  主题:竟然丧心病狂地公开毁灭、隐匿证据了!
  时间:2004-4-15 12:20:21
  为了掩盖犯罪嫌疑人的杀人罪责,湘潭公安的败类们在这个举世瞩目的大案中,竟然丧心病狂地公开毁灭、隐匿证据了!
  
  姓名:同龄者女孩
  主题:心痛
  时间:2004-4-15 12:58:30
   静儿:
  今天在网上看你的情况,心里好难受,虽然你我素不相识,但年龄上的因素拉近了我们的距离,看到你委屈的走了,好难受,好心痛。一直以为风景秀丽的湖南是非常美好的,但此事过后,我改变了看法,因为中国的贪官无处不在,我现在想不出用什么恶毒的语言来诅咒他们这群王八蛋,让他们都去死,死得越惨越好,他们太分到极点。老天爷会长眼睛的,它会让那群做恶的小人得到惩罚的。
  
  姓名:海阔天空
  主题:问一问各级领导
  时间:2004-4-15 13:57:03
   此案拖了一年多,社会影响又如此之大,难道湘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湖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都在睡觉?一点情况都不了解吗?就没有一个领导过问一下吗?就让这些腐败分子如此胡作非为吗?????
  
  姓名:韩喆
  主题:我想了很多...........
  时间:2004-4-15 14:29:46
  大家都用真名好吗?这样应该跟能尊重逝者。
  谢谢!
  
  姓名:虚度半生
  主题:美丽的静儿。你在那边过的还好吗?
  时间:2004-4-15 14:34:35
  静儿:
  我今天才看到你的花园。才知道你的事,我为湖南经常会出现希其古怪事而愤闷,湖南到底怎么了?老家你能为我们在外乡的人作点好名,好不好!
  静儿,你好好地在那边过,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姓名:路海
  主题:但愿还能有些公正
  时间:2004-4-15 15:23:07
  现在对于司法腐败的普遍性,我们早已深感无奈,也渐渐麻痹了.法院公安都是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争斗的场所,我们普通百姓若有冤屈想得到公正,那简直是个难啊!现在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关键在于鉴定上,更改结果就表示前面的鉴定人员有舞弊,他们会竭尽全力来护卫他们所谓的鉴定结果的,希望为黄静伸冤的人做好思想准备.对于中山大学出具的尸鉴报告是很有公信的结果,但愿它前面的话能被司法采信,推翻前面所谓的鉴定结果,可惜它后面留了句免担责任的话!!!不过幸运的是他的事件能得到网上那么多人的声援,但是最终的结果我还是很悲观的,没办法啊
  
  姓名:张杰
  主题:离去,为我们留下什么
  时间:2004-4-15 15:40:09
  对于这个社会,每个人终将都会离去。
     而静儿的离去,留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伤心,不仅仅是悲哀;她的离去留给我们是那刻苦铭心的痛,还有深深深深的失望!
     谁来告慰失去的灵魂?又有谁来散去眼前的黑雾?
     那么,公正呢?那么,良心呢?如果,终于有那么一天,当我们对这样的事件也开始迷茫,当我们大家对这样的惨剧也开始觉得无助,中华民族啊,你的路在何方!!找不到回家的路,生又如何,不生也罢!
     静儿,你还好吗?
     黄妈妈,无论怎么样,坚持,请一定要坚持!因为你的坚持给了我们一个中国尚存正义的希望;因为你的坚持,我们才有理由相信党,相信政府。
     唉,这天怎么这么黑。
  
  姓名:誓讨公道
  主题:感叹人生悲凉
  时间:2004-4-15 16:12:26
  静儿已走,可凶手依然在悠然自在的生活.黄妈妈也在尽力誓讨公道,可因为有姜金有这个老畜牲在到处活动,所以,凶手姜俊武到现在还是没死.这个世界是你姜家的吗?就因为湖南省公安厅的副厅长张朝维是姜畜牲的战友,所以到现在凶手姜还没死.感叹人生悲凉,感叹黄妈妈的坚强.
  
  姓名:麻木
  主题:湘潭无日月,神洲有晴天!
  时间:2004-4-15 16:16:26
  看过小白菜和杨乃武的故事,今又看静儿的故事,古今有着如此的一致!愤!湘警们真是让人愤恨!我麻木了。但是,我相信,湘潭无日月,神洲有晴天!
  
  姓名:可惜
  主题:基本同意以下论述
  时间:2004-4-15 16:31:26
  湘潭警方侦查的结果与黄静自然死亡的结论相一致:“2月24日凌晨2点多,姜俊武与黄静回到临丰小学黄静宿舍,洗漱后,两人睡在床上互相亲吻,姜脱下黄的内裤,黄当时表示了拒绝。后黄躺在床上夹紧双腿,姜将双手从外侧插入黄双下肢炳窝处,用力向外侧扳黄的双腿,致使黄炳窝处软组织挫伤。姜俊武见黄静不从,便主动放弃与黄静发生性关系,兴奋之后将精液射在黄的肚子上,后用卫生纸擦拭丢弃在现场。黄静在上述过程中死亡”。
  可能是因为过度恐惧而突然死亡。
  基本排除姜杀害导致其死亡。难道非得处决姜才算满意吗?
  让他坐几年牢倒是应该!
  
  姓名:阿明
  主题:匪夷所思
  时间:2004-4-15 18:47:59
  太多的匪夷所思!太多的不可解释!猫腻?阴谋?疏忽?巧合?保管标本的那些是什么人?为什么没了?
  
  姓名:点点
  主题:辨证地看待问题
  时间:2004-4-15 19:11:10
  这里有很多的问号.其实是很简单的案子,怎么就现在这么复杂?证据为什么不妥善保留?鉴定结论为什么有出入?楼下板油的讽刺做得好.但是我觉得公安机关,尤其是法医,从职业道德上来说,不可能是非黑白不分.如果法医在做鉴定的时候其中有猫腻,对死者是不公平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我们家这边的法医还都不错.很有原则性的,事实就是事实,谁说情也没有用.
  真不晓得现在是怎么了.
  坚决得查出真相,以告慰黄的在天之灵~~~~~~~
  
  姓名:刘峰
  主题:社会之悲哀!人类的悲哀!!!
  时间:2004-4-15 19:46:10
  在现时社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简直不可思议。相信世上有正义感的人都会都会替黄静喊冤 也都会义无返顾的帮助和支持你的家人、亲属、朋友早日为你伸冤雪恨!!!
  
  姓名:心冷
  主题:人治的威力!
  时间:2004-4-15 19:48:51
  
  姓名:心死了
  主题:无言劝慰
  时间:2004-4-15 19:57:07
  我曾经被冤狱五十五天,在整个过程中,我深深地意识到,司法公正有如冬天的阳光,一个人的有罪与无罪,往往有太多的因素,政治的、个人的、糊涂的,只是没有你自己的。当我终于走出看守所的大门时,我才知道,这世界没有什么能把白纸描黑。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相信所有善良的人们。在此,谨向静儿——一个美丽的灵魂问候一声:你在天堂还好吗?
  
  姓名:做了假证,
  主题:你们等着遭天谴吧!
  时间:2004-4-15 20:05:46
  你的灵魂在天堂,而我们却还在一个连这样证据确凿的事情都“无法”查清楚的地狱受着各种“煎熬”。最可怜的就是你的父母,他们失去了他们最爱的孩子,而那些有权利有能力给他们公正跟安慰的人却逍遥着“丧尽天良”,那些在这个事情中做了假证,违心的事情的人们,你们等着遭天谴吧!!我们也只有希望老天了,我们还有其他的办法吗??????
  
  姓名:闲云野鹤
  主题:无
  时间:2004-4-15 20:16:23
  如来百福庄严相,无量光明照世间!
  愿静儿灵魂在天堂得到安息。
  
  姓名:玩石
  主题:“原尸体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标本已不复存在。”为什么
  时间:2004-4-15 20:52:26
  “2004年3月22日本鉴定中心指派鉴定人赴湖南省湘潭市,当日下午查阅了本案侦察卷宗有关内容。次日在工作中发现这是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可能查清死因吗?器官标本到哪里去了?是否有有意销毁证据的可能。希望能知道本案后案情况。
  
  姓名:什么政府
  主题:什么法律!这些是什么东西?他有何作用?
  时间:2004-4-15 21:20:08
  我不知道有多少冷漠的脸在大街上游荡,犹如行尸走肉;有多少冤魂在夜空中呐喊;更不知道有多少无奈的心在流泪,流血!他们已经麻木了!!!说什么政府,什么法律!这些是什么东西?他有何作用?他在干些什么?我们老百姓的心早已破碎!我们还能有什么指望吗???谁能告诉我们.......
  
  姓名:张继伟
  主题:法律能真正的公证吗?
  时间:2004-4-15 21:29:25
  要改革我们国家司法制度.要求尽快破案!!!!!!!!!!!!!!!!!!!!!!!
  
  姓名:张学清
  主题:安息吧 静儿
  时间:2004-4-15 21:48:26
  善恶到头终上报 只争来早与来迟!
  
  姓名:望月狼
  主题:悲愤!!
  时间:2004-4-15 21:57:06
  不想说话。。。。。。。。
  
  姓名:玉泉书生
  主题:联挽静儿恨难平
  时间:2004-4-15 23:20:57
  苍天在上
  
  廿一芳华,人生如歌,何竟妙龄花谢?衡山有泪永留恨
  
  百年奇冤,司法成墨,难堪黑幕惊传!湘江无语尽含悲
  
  姓名:湘潭公检法
  主题:谢谢!各位凶手的厚爱!
  时间:2004-4-16 0:31:21
  湘潭公检法系统通过成功把最棘手的黄静案子了了难,已获得省公安厅张副厅长的大力支持和表扬。尽管在了难过程中受到死者黄静家属和一大批网友的阻难,但是经过公检法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成功把所有证据非灭,基本打击了受害者的嚣张气焰。做到了死无对政,就是司法部的来了又能怎么样,还不是被我们打发回去了。
  至此我们已经成功把凶手委托我们了难的事基本办妥。获得了凶手及其父母的赞扬:说我们公检法政真是为了难的高手。下次我姜菌无杀了人还要请你们!打算送一面锦旗:湘潭公检法是我们罪犯的好帮手!!
  通过这次摆平黄静案子,我们湘潭公检法在湖南、在全国、甚至在全世界造成了广泛而巨大的影响!没有谁不服的!很多杀人集团都预定我们为专职了难高手!有些还送来了定金。
  我们也打算总结了难的宝贵经验,继续前进!使我们湘潭公检法早日走向世界强大的黑帮组织。
  谢谢!各位凶手的厚爱!(湘潭公检法)
  
  姓名:“案中案”。
  主题:黄静案山重水复 终止鉴定案中有案
  时间:2004-4-16 6:05:53
  黄静案山重水复 终止鉴定案中有案
  内容:
  曾经引发全国媒体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湘潭女教师黄静祼死一案再次陷入山重水复的境地。2004年4月14日,黄静的家人从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于2004年4月2日对黄静死因鉴定出具了<终止鉴定合同情况说明>。
  2004年3月22日,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受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抵达湘潭对黄静案死因进行再次鉴定,当日下午查阅了案件侦察卷宗有关内容,次日在工作中发现原尸体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标本已不复存在,于是遂与委托机关雨湖区人民法院协商决定终止鉴定合同。
  黄静案作为一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疑难案件,其死者黄静的尸体器官标本本应该由公安、检察机关妥善保管,为什么在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亲临湘潭鉴定的过程中而突然不复存在?是公安、检察机关拒不提供还是人为的隐瞞、销毁证据?是公安、检察机关贪赃枉法、循私舞弊还是害怕黄静案真相大白于天下?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终止鉴定案中有案,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并期盼上级领导出面排除干扰,严肃查处黄静案背后涉及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顶风违法犯罪的“案中案”。
  
  姓名:理胜
  主题:谁没有妻儿老小
  时间:2004-4-16 8:50:48
  我知道那个娃死得有些不明不白,可是谁没有妻儿老小啊,难道要大家都不安生才好吗?既然已经不能由一个人承担了,事情恐怕也就这样子了。
  娃们,尤其是女娃子们,以后不要总以为找个有能耐有后台的凯子有多风光,要知道那样也很危险的
  
  姓名:李鸿明
  主题:希望得一个公正的结果
  时间:2004-4-16 12:32:18
  我们都在期待着
  
  姓名:君丽妈妈
  主题:周末愉快
  时间:2004-4-17 8:17:46
  姓名:笔
  主题:多
  时间:2004-4-17 16:20:41
  湖南难道没有天睛的时间
  
  姓名:青青
  主题:坚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公理,坚信这个世界上还有道义,黄静不会含冤九泉
  时间:2004-4-17 17:39:52
  虽然漫长的等待让人们看不到国家法律的公正何在,但是正义的媒体和善良的人们都在关注着黄静案的结果,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依然还要维持原来强加给死者的死亡原因,让百姓们心寒,那么衡量公正的国家法律是不是还可以称之为法律?千千万万公安工作者做为国家机器维护一方安宁的功绩是不是就会被某些人白白抹杀?我坚信公道自在人心,强烈要求国家公安部成立独立调查小组,重新审查黄静案,我们不相信众人都能看出疑点的案子为什么公安机关就这么难办?有理由可以公布出来以慰民心,尽快还黄静家人一个公道!!
  
  姓名:kjp
  主题:我们的大中国你怎么了.看看这些吧.
  时间:2004-4-17 23:39:13
  http://news3.163.com/bbs/index.jsp?url=http3A2F2Fnews3.163.com2Fbbs2Frep.jsp3Fb3Dtietu_bbs26i3D108166399252026p3D026l3D4026r3D38
  
  http://news3.163.com/bbs/index.jsp?url=http3A2F2Fnews3.163.com2Fbbs2Frep.jsp3Fb3Dtietu_bbs26i3D108168253822826p3D026l3D4026r3D8
  
  姓名:珊澜微梦
  主题:愤怒
  时间:2004-4-18 11:10:47
  今天看了晨报的报道,让人气愤不以。一个做着人类伟大事业的女孩。离奇的死亡,而我们的职能部门却时时不能给天堂的她一个公平的说法,让我们对我们的职能部门感到失望!!那些领导们,不说你作为一个领导得职能是什么,就说你作为一个有着生命的人来说,你们拍拍自己胸脯,你们能对得起自己得良心吗??????难道生命和正义就没有你们得地位权利大吗????你们又怎么对的起天堂里的黄静呢???
  
  姓名:王彦新
  主题:请大家签名以促此案早日公正解决
  时间:2004-4-18 16:43:32
   http://huangjing.org/qmsys/Main.asp?ID=32 请大家签名以促此案早日公正解决,时间紧迫,签名的人太少了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谢谢!!!
  
  姓名:草民
  主题:完了
  时间:2004-4-18 17:59:34
  此案没有希望了,一切证据都消失了。一切都过去了,空留声声悲叹!
  
  姓名:河南关效文
  主题:声援被害者亲人
  时间:2004-4-19 2:25:26
  谁家没有儿女,谁家没有父母,
  我们的父母官啊,(从没有奢望你们是人民的公仆)
  如果你是一个还有良知的人,
  如果你还有起码一点人性,
  如果你还想对自己的儿女留点什么,
  你还不知道怎么办吗~~~
  寄语被害者亲人,
  一定要坚持到底,
  坚决支持你们!!!
  
  姓名:王飞
  主题:不选择沉默
  时间:2004-4-20 11:03:42
  为什么我不选择沉默
  因为那含苞待放却已凋零的花朵
  因为坚信灰暗的天空
  也无法掩盖这般天良丧尽的罪恶
  累累的伤痕
  破碎的残躯
  已经把罪恶铭记
  静儿风中的短笛
  还有悠扬的钢琴曲
  永远回荡在善良人的心里!
  
  姓名:无奈
  主题:心寒
  时间:2004-4-20 18:05:12
  关注黄静一案已经一年多,没想到事情到现在还是这个样子,真为那个死去的灵魂感到悲哀,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结果呢?
  
  现在的女性在这个社会是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了,不是时刻要提防着性侵犯,就是婚姻的不稳定。谁还想着再做女人呢?
  心寒!!
  
  姓名:悲哀
  主题:悲哀
  时间:2004-4-21 8:30:50
  竟然连心脏标本都不放过,就像艾明教授说的,那是一颗愤怒的心;身为湘潭人,为湘潭政界与司法界悲哀,耻为湘潭人;法律在阴谋面前竟然如此软弱!!
  我生竟然觉得最大的庆幸就是不是湘潭人,要不,我怎么会愤怒呢??
  
  姓名:jianyi
  主题:我们的建议
  时间:2004-4-21 8:32:12
  各位公民:
  为黄静争取法律公正,你可以做至少以下十件事:
  1、 每天到黄静纪念馆来了解案情。
  2、 发表你的观点、提出建议。
  3、 把这里的网址告诉你的朋友,请他/她们一起来关心。
  4、 看看你的朋友关系中有没有法医、律师、法律、法医学者或者正直的公检法人员,请咨询他/她们,并把他们/她们的观点、建议发表到这个网页上。
  5、 把黄静案情、案情进展、焦点文章与分析研究转贴到各个网站。
  6、 给黄静家人写信,安慰他/她们,给予理解、鼓励和支持。信文可以直接发表在这里。
  7、 给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网站写稿,那里有“黄静专题讨论”,邮箱是:hsdcll16@zsu.edu.cn
  8、 给黄静案有关办案机构和人员写信,共同落实执法为民。
  9、 给湖南省政府机构、妇联维权组织与执法监督机构写信,表达你的关注。
  10、 提供各种案情线索,以便黄静家属了解真相。
  
  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项目组
  
  姓名:长城电脑
  主题:为冤死者默哀……
  时间:2004-4-21 18:13:50
  多行不义必自毙!邪恶终将被彻底摧毁!
  
  姓名:君丽妈妈
  主题:愿你在天国幸福快乐
  时间:2004-4-22 7:19:43
  
  姓名:carvin
  主题:民心就是这样失去的
  时间:2004-4-22 9:28:37
  如果有动荡发生,想都不用想就知道人民会站在那一边
  
  姓名:花无缺
  主题:查
  时间:2004-4-22 12:11:54
  查姜俊武家和他的经济情况
  
  姓名:塞上牛羊空许约
  主题:可惜!!!!!!!!!!!
  时间:2004-4-22 12:36:02
  天妒英才。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可能就是她这么早离开的原因。
  惩凶除恶,还原人间清白,是公安部门的本职,为什么总要被太多的人指责呢,给出个真像吧,这就是公众的最低要求。你们还有什么难言之隐吗?不妨向公众直言。否则你们将一生难安,你们才是草菅人命的凶手
  
  姓名:张晟
  主题:责任
  时间:2004-4-22 12:47:12
  调查公正的调查,求求你们这些父母官了.你们可以杀人不尝命为什么?我是一个大学生对黄静之死痛在心理.这应该是整个社会的悲哀,老百姓的悲哀,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因为下一个会是哪个受害者呢,也许就在我们当中.
  
  姓名:直言
  主题:实在是值!
  时间:2004-4-22 13:33:31
  “负责保管黄静器官标本的是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其负责人肖圣华证实,黄静的器官标本确实被该科的谭国其医生烧掉了。”
  看了这则消息后我简直无话可说,连傻子都能知道烧掉黄静的心胀要负法律责任的,更何况一个堂堂的谭医生!这里面确实有能人!能量大得能够通天,实在佩服!
  在今天,众目睽睽之下,媒体这么关注,竟然发生了这种事情,为什么这么重要的证据竟能毁于一个二院医生之手,证据应该由谁保管,都是干什么的?
  多么划算,谭医生的几年牢狱之苦,竟能换回姜俊武的一条生命,值,值,实在是值!
  
  姓名:waje
  主题:致艾晓明教授
  时间:2004-4-22 14:59:12
  致艾晓明教授
  读了你的《为黄静争取法律公正》,也看了许多关于黄静案的网文。真的希望黄静案能得到法律公正,告慰死者。但我认为在中国要司法公正几乎不可能的。知道不可为而为,我也要尽自己的一份力。艾晓明教授,我觉得本案中有一个细节,大家都没有注意到,这就是尸检时法医说黄静身上有许多小斑,是药物过敏引起的。黄静母亲也怀疑黄静可能被服了毒药。黄静身体很健康,她没有病,那么,她身上药物过敏的斑点是怎么来的,她为什么服药?服了什么药?服了多大的剂量?谁给她服的药?这种药有什么作用?所以,可以从药检入手,检查头发、牙齿、骨骼等。还有,我怀疑黄静宿舍未必是强奸的第一现场!理由就不必说了,想想就会明白的。但愿我的观点能对黄静案有所帮助。
  
  姓名:怀念
  主题:怀念
  时间:2004-4-22 15:23:14
  太复杂了。。。。。
  
  姓名:马二先生
  主题:让社会关注教师
  时间:2004-4-22 15:27:14
  教师,是个光辉的职业,应该得到人们的尊重,但是,我们的黄静教师,却得到一个这样的结果。天理何在??社会是怎么样对待教师的?
  我是黄静生前的同行,我真希望黄静能沉冤昭雪,真希望社会能更多的关注教师。
  姓名:忆蝶梦寒
  主题:人的回归
  时间:2004-4-22 15:38:41
  无法让人释怀,一个我的同龄人,就这样离去.中国缺少的东西很多,不过我看,缺的最多的,就是人!!这个世界上可以无愧地称为人的,在中国,这种动物太少 了,禽兽不少!!!
  
  姓名:不再为谁
  主题:可怜的静儿!那些心里有鬼的家伙,晚上睡觉会安心吗?
  主题:可怜的静儿!那些心里有鬼的家伙,晚上睡觉会安心吗?
  除了为静儿感到可怜外,**下那些心里有鬼的垃圾们,我不想在这用太粗的话骂你们,那个什么公安局副局长,去死吧你,收了多少钱?
  
  姓名:平生辕
  主题:谁痛?
  时间:2004-4-22 16:07:15
  我已经没有太多的言语和激情,但灵魂并没有安息!呼唤也没有停止!事实与结论;黑暗和黎明;政府与民众;压迫和淡忘&#8226;&#8226;&#8226;&#8226;&#8226;&#8226;没有尽头!
  
  姓名:烟雨迷蒙
  主题:太不公平了
  时间:2004-4-22 16:08:46
   我曾是警察,深知公安的内部是多么的腐败,但是正义是不会也不能压倒的
  
  姓名:北北
  主题:我们还有最后一道防线吗
  时间:2004-4-22 16:17:41
  我是个消息闭塞的人 今天才从网上看到这样一条令人发指的消息 气愤但平淡
  
  我们还有最后一道防线来保护自己吗
  
  感谢版主,如果没有你,黄静真是死不瞑目了
  
  黄爸爸和黄妈妈,你们保重身体,请相信一句古老的犹太谚语-------清白的太阳总会暴露这件事
  
  姓名:平生辕
  主题:民众是否还有力量?
  时间:2004-4-22 16:27:49
  不知是哪个富家子弟亦或是哪个高干子弟,做出这样伤风败俗伤天害理的缺德事?不管怎样我们现在应该寻求解决的办法,避免以后这样的冤案不要再有!
  我们的文明历史最久,可是我们此类案件却越来越多!为什么?为什么?是地方政府不行还是国家政府不行?值得深思!我们民众要怎样做?是否要团结?是否要体现力量?请大家都想一想?
  
  姓名:北北
  主题:大家请冷静 也请相信
  时间:2004-4-22 16:28:16
  黄静是冤死的 但是她不能白白的死 我们要把悲愤变成力量
  黄爸爸黄妈妈 事已至此 请你们一定要坚强 虽然困难重重 但你们一定要坚持住 请相信 国家会还静儿一个公道,要保重自己,要努力的顽强的坚持下去
  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吗 我怎么做呢
  
  姓名:想造反
  主题:海阔天空的电话现在还能打吗?
  时间:2004-4-22 16:29:50
  嘿,老大,电话还能打吗?要能打,我打过去骂几句,发泄一下。
  
  姓名:北北
  主题:大家请冷静
  时间:2004-4-22 16:36:18
  现在我们不是发泄的时候 我们要依靠社会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换静儿一个公道 否则 静儿更死不瞑目了
  
  姓名:老周
  主题:我很怀疑你们的同情心,我们不需要同情而是真真的帮助
  时间:2004-4-22 20:39:14
  你们就知道黄静是被人杀的,光在这里说有什么用,这么多的狠人,怎么那样一个真心去帮忙的,摇旗我也会。能解决问题吗?
  到现在,你们能得出什么结果呀。你们觉得司法有问题就出来让它得以修正。我是很不赞同这种假人假意的一伙无聊的人,还是多去做点务实的是吧。去为法制中国奋斗吧!
  
  姓名:奇然
  主题:来自另外一种力量的帮助。。。。
  时间:2004-4-22 21:09:37
  希望黑社会的同志们能够发发善心把这些歪曲真理的社会人渣给办了。。。
  
  姓名:阿明
  主题:应该查一下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
  时间:2004-4-22 21:18:37
  我国是一个讲人情关系的国家,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现象的存在,才使得有些案件本来是很简单的,但最后却变成了复杂案件,有了人情关系,才会使得相关人员变得如此冷漠!像孙志刚案等等,无一不是如此。我相信:随着不断地对这类案件的侦破,我们国家会真正变成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民族就能兴旺发达,中华民族就一定能够复兴!如此,黄静也就可以长眠了。
  
  姓名:小龙
  主题:我不信
  时间:2004-4-22 21:41:31
  经过四季
  鲜花还能绽放
  悲伤老人还有微笑
  我不信
  
  走过四季
  待哺儿还不行走
  阳光还不露脸
  我不信
  
  有冤魂的花园也能称为天堂
  天堂花园会有冤魂
  我不信
  
  姓名:华工博士
  主题:此案不清,民心不平!!!
  时间:2004-4-22 22:46:14
  “湘潭女教师裸死案推迟开庭 部分遗体器官丢失”,中国的事有多难办!!!
  
  姓名:无言
  主题:无言的结局?
  时间:2004-4-23 0:32:36
  我最近很少上这里来,因为我的心已死,我知道肯定不会有结果,今天看到证据给毁灭的消息,我不知说什么,只有泪流下来。
  
  姓名:wu
  主题:这是一个最没有安全感的世界
  时间:2004-4-23 0:34:43
  你所能作的,要么远远离开,要么继续忍耐。而反抗,或许是更大的悲哀的开始。
  
  姓名:李栋
  主题:哭泣!哭泣!哭泣你的美丽与我的悲戚!
  时间:2004-4-23 0:46:09
  虽然我不认识你!
  认识你在你出事的以后的报道里!
  虽然你是那么的美丽!
  可是你已经离去!
  去吧!如果真的是自己的原因!
  但是在报道里我发现了悬疑!
  你睁开的双目!
  以及你身上的伤痕!
  还有你男友的精液!
  难道不说明什么吗?
  难道就说明发心脏病的是你?
  为什么?
  为什么?
  难道美丽就是一种罪?
  难道工薪家庭的美丽就是罪?
  泪!泪!泪!
  恨你不识我!
  那怕你不是我小妹!
  那怕我是你的LWORUI !
  我定叫他(杀人者)为你赔罪!
  定叫他(杀人者)为你跪!
  定到他今生永远后悔他犯的罪!
  悔!悔!悔!
  把你的爱给你爸爸妈妈一点吧!
  谁知道他们的苦涩的泪?
  
  谁知道众心为你碎?
  谁知道秋水为你泪?
  谁知道网络为你醉?
  谁知道爱人为你悔?
  
  姓名:阿枫
  主题:气死我了!
  时间:2004-4-23 5:46:29
   看之则明的案件,明目张胆的毁灭证据,为什么在中国法制如此的垃圾。过了一年多了,静儿还不能安息,于心何忍!!!!!难道相关部门都是铁石心肠?难道他们都去睡觉去了?
  
  姓名:宽波
  主题:悲哀啊
  时间:2004-4-23 7:51:44
  倩女幽魂
  黑暗啊
  妖孽横行
  
  姓名:阶梯
  主题:一个看法
  时间:2004-4-23 9:07:30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在这里看
  我以前没有在意,现在想想很悲哀。
  对不起
  
  //一个想法:
  
  客观的讲,从静的案子本来已经很说不清楚了,但似乎可以感觉那里有一个巨大的利益团体。如何打开一个缺口。
  认为从案件的外围出发,对相关的,比如“证据丢失”等进行诉讼或立案,让那些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此希望得到突破口。
  不知道别人可有想过,我没仔细看。
  如此。
  
  姓名:北北
  主题:器官丢失?
  时间:2004-4-23 10:09:41
  简直是笑话 全世界没人相信 器官会无缘无故丢失?
  
  姓名:不能留名
  主题:這個世界
  时间:2004-4-23 10:57:15
  對於現在的司法,我們還能相信什麽?
  有什麽我們是可以信任,我們的司法早就是有錢有權人的天下,
  受苦的都是我們窮苦的沒有權勢的人
  
  姓名:垂青
  主题:一点建议
  时间:2004-4-23 11:07:51
  维护人,可否将静儿的那张吹笛子的照片换上,另外可否加上一点音乐,寄托哀思
  
  姓名:心寒
  主题:验证
  时间:2004-4-23 12:15:32
  是验证我们的司法是否公正时候了,是检验中国有没有法律和公理的时候了!
  如果揪出的混蛋少于20个,把我也拉出去砍了!
  压抑啊!这个世界让所有有着一丁点爱心和善良的人窒息!
  马克思,共产党到底怎么啦!
  
  姓名:caca
  主题:标本"遗失"?
  时间:2004-4-23 13:39:22
  记得以前在刘路律师的那篇<悲情尸检>中看到刘路律师明确的说尸检完成后把标本还回了湘潭警方.
  
  姓名:直言
  主题:是谁在犯罪
  时间:2004-4-23 15:06:25
   报告称:“由于提取的生物检材经过多次切取和检验,已变成肉泥,中山医科大学检验后,没有放回原处,加之所放残留检材的塑料桶不密封,固定液挥发,冬天医院送暖气,加速了固定液的蒸发,倾于干涸,科主任肖圣华因其父患肺癌回家探亲,春节前搞卫生,病理科一位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的技术员谭国其同志看见标本干涸,严重变形,已无检验价值,加之最后一次中山医科大学法医检验已近半年,未经请示,将黄静尸体的送检标本送该院锅炉房烧毁。据肖圣华介绍,已提取的蜡块和病理切片完全可以进行多次病理分析诊断。
  经调查组和纪委全体同志的认真讨论认为:在整个事情过程中,没有发现民警有过错和失职行为。”
  为什么“放残留检材的塑料桶不密封,固定液挥发,冬天医院送暖气,加速了固定液的蒸发,倾于干涸”,这难道不是渎职吗?管干什么的桶不密封?
  “病理科一位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的技术员谭国其同志看见标本干涸,严重变形……”加了一串定语想说明什么?是不是想说谭国其是精神病,大脑不好使?让一个大脑不好使的人看管这么重要的东西,是谁的大脑不好使?是谁在犯罪!
  
  姓名:直言
  主题:我无话可说
  时间:2004-4-23 15:15:07
  “病理科一位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的技术员谭国其同志看见标本干涸,严重变形……”加了一串定语想说明什么?是不是想说谭国其是精神病,大脑不好使?还是有什么别的企图?让一个大脑不好使的人看管这么重要的东西,是谁的大脑不好使?是谁在犯罪!谁在作孽!谁在涂炭生灵!谁在强奸民意!
  
  姓名:一个普通百姓
  主题:沉重的留言
  时间:2004-4-23 15:49:33
  但原这样的事情永远不要再发生,坚决要求一查到底,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百姓的事没有小事,希望胡总的这句话能真正起到作用
  
  姓名:飞翔
  主题:应该注意的是案件背后——永远悼念逝者
  时间:2004-4-23 15:51:31
  逝者已去,如此年轻,令人扼腕。从网上的描述可以看出,凶手在当地很有背景,可以说就是一个无处不在的黑社会势力,可以调用一切需要的人力物力达到目的。如果此案不能得到公正处理,中国黑社会的能量可以想象有多可怕,亡党亡国啊!
  
  姓名:无语
  主题:生命的脆弱让我们无言
  时间:2004-4-23 15:52:35
  生命的脆弱让我们无言
  而世间的种种黑暗又让我们无语,
  沉默,可怕的沉默
  但愿冤情早日得雪
  远在天堂的你可以瞑目
  
  姓名:顾建平
  主题:人间
  时间:2004-4-23 16:31:47
  黄家独女初长成,静贤善美满腹才。
  昙花红颜薄命谢,尸骨无觅何物埋。
  天街信步人间瞥,片片白雪眼底来。
  雁渡衡阳难渡天,天上人间不相闻。
  洒酒抛杯与君饮,恨不相逢一年前。
  旭日初升泽东岸,湘江水赤湘妃泪。
  
  姓名:abc
  时间:2004-4-23 16:52:31
  毁灭证据一定有背景存在,使人感到太黑暗太恶毒了!
  
  姓名:吴斌
  主题:中国怎么了
  时间:2004-4-23 17:07:18
  中国怎么了,为什么在我们的身边总有这么多的不公这么的腐败。这让我这个曾经憧憬着中国未来的人很难过、很失望、很能悲痛。黄静的案子所折射出来的问题难道不值得我们的政府去深思吗?长久这样我们的人民还能信任政府。中国还会安定吗?中国你怎么了!你就不能挥动你的法鞭来严惩腐败为人民做主吗?
  
  姓名:张
  主题:一起去为——黄静伸冤
  时间:2004-4-23 17:30:19
  什么时候去?
  
  姓名:随便玩玩
  主题:我想看看这个世道到底能维持多久。
  时间:2004-4-23 19:57:11
   黄静案件表现的远远超出了法律的概念,现在的黑暗已经超过了明朝的时候。仅仅是表现方式不一样而已。
  黄静,你也有不对的,你怎么交这个畜牲做朋友呢?
  
  姓名:马家爵
  主题:我也气愤!如果再给我一次生存的机会....
  时间:2004-4-23 20:20:41
  马家爵:"我也气愤!如果再给我一次生存的机会,我仍然会选择杀人”
  
  姓名:刘战波
  主题:美丽静儿的灵魂,
  时间:2004-4-23 20:49:04
  看完此报道,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为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竟然存在如此腐败的现象而感到震惊!我为一个含冤而死的纯洁的灵魂而愤怒!我为在高唱反腐昌廉的今天还会有这样的事件发生而悲哀!我为那些昧着良心收了黑心钱的所有参与办案的人员而感到可耻!我为还有如此多的关心本例案件的所有有血性的同胞而感到欣慰!安息吧,静儿!愿你的灵魂能够早日找到安静的归宿!愿天堂的曙光能够早日冲淡你纯洁心灵中的阴影!一个善良的人正在为你祈祷!所有千千万万个善良的人都在为你祈祷!祈祷着能够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祈祷着能够早日铲除所有党内及社会上的腐败分子!祈祷着能够早日为你————
  一 反 昭 雪!!
  
  姓名:太空鼠
  主题:残忍的手段
  时间:2004-4-23 20:54:04
   对一个女教师竟然下这么恶毒的手 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绝对的要爆发
  鲁迅先生说过:"不在沉默中灭亡 就在沉默中爆发" 我们是时候了
  该爆发了
  对不对
  各位
  
  姓名:太空鼠
  主题:我还想说一句
  时间:2004-4-23 21:00:02
  大家别嫌我罗嗦,其实我知道这个事情还是我们老师告诉我的 当时我上了
  没想到这个女教师的死给社会造成这么大的压力@
  看来我们民众是都觉悟了
  庆幸
  
  姓名:安吉
  主题:我心好疼
  时间:2004-4-23 21:16:40
  看到黄静的死我好痛呀
  看到她怎么年轻\漂亮就那样去了.并且死得不明不白.我作为他的老更(老更就是和她同年同月同日生).我特别痛恨杀了她的人呀.
  
  姓名:永
  主题:天啊
  时间:2004-4-23 21:45:25
  我是认识静儿的
  我看见过他几次他弹琴真的很好听,可惜啊,这是什么社会哦???????????????
  
  姓名:鲁讯
  主题:丑陋的中国人
  时间:2004-4-23 22:09:37
  我向来对中国人是没什么恶意的,因为我也是中国人!
  对于黄君的死,我是愤怒的,因为我还有点良心。
  今晚的夜很黑,没有一点光亮。只有姜家的狗在狂吠,
  还有一帮凶神恶煞的护院。
  对于黄君的死,我还能说什么?............
  总有一天,大家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
  
  姓名:愤青
  主题:坚定信心
  时间:2004-4-23 22:23:57
  我来祭拜你,因为我同样憎恨邪恶。我辈愤青不能放弃理想和追求。毛主席万岁!!!!
  QQ:121417662
  姓名:希
  主题:垃圾!!!!
  时间:2004-4-23 22:40:31
   呵呵,那些坏蛋,你要记住的是,总有一天你会有痛苦的时候
  咒你全家不得好死
  妈妈的
  仗着什么权势就不得了了,,,不是人!
  
  姓名:忘不了这一天
  主题:给她报仇
  时间:2004-4-23 23:18:25
  无能的公安不符责任的法医 没良心的人们 不会这个又是一个千古奇怨把! 尽快给世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家属不要灰心把官司打到底!~给亡灵一个清白!~我期待一个完整的结局!~
  
  姓名:是疏忽还是犯罪
  主题:是疏忽还是犯罪
  时间:2004-4-23 23:57:47
  是疏忽还是犯罪?
  ——对《关于对黄静尸体残留生物检材“丢失”情况的调查报告》的分析
  
  黄海涛
  
  三月二十七日,湘潭市公安局纪委发布了《关于对黄静尸体残留生物检材“丢失”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人并非法律或者刑侦专业出身,但我受过比较严格的文字训练,看到这个《报告》,我想就报告本身的修辞和叙事提出几点疑问。我认为,修辞和叙事本身的疑点,也是黄静遗体器官丢失案件本身的疑点,或者说与之密切相关。如果这份报告能在行文中把这几个疑问表述清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消除公众对于这一严重事件的疑虑。如果报告用词模糊,或以其它因素为理由,干扰公众舆论对于此一严重违法事件的理性判断,我认为,无论《报告》经过了多么“认真深入细致的调查”,它终究无法面对法律和时间的考验,无法对抗良知的拷问和正义的落实。
  
  一、标题掩盖事件的犯罪性质
  
  首先,《报告》标题把调查对象定义为一种“情况”。我们知道,“情况”是个中性的词语,而正如“苍天在上”网友指出的,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刑事诉讼秩序,我国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严厉禁止毁灭和帮助毁灭刑事诉讼证据的行为。《刑法》第307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们看到,《报告》标题将这一事件的严重性质掩盖了。黄静遗体、遗物是黄静案这一重大刑事案件的重要诉讼证据,如果这些证据由于人为原因遗失,那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看了这个标题,我们不禁要问,《报告》所说的“情况”,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情况?是医疗事故,还是人为疏忽?是渎职,还是犯罪?谁将为《刑法》规定必须受到惩戒的犯罪行为负责?如果调查的是从无关痛痒的“情况”为出发点,从而得出无人应该为此负责的结论,那么,这样的调查是荒谬的。
  
  而且,题目给丢失二字打上引号,在黄静案这样特殊的上下文(context)中,可能会在报告的受众中造成混乱的理解。我们知道,引号也可以用于说反话,我们说某人是“聪明人”,可能只是一种反讽的说法,实际表达的意思是这个人是个笨蛋。在黄静遗体器官莫名遗失这一事实已是人尽皆知的情况下,给丢失二字加上引号,可能会造成如下不同理解:
  
  第一,这是说反话,黄静遗体器官没有丢失。我们都希望这样的结果,但在冰冷的灰烬面前,我们感到这个引号十足刺痛了所有哀悼死者、关心案情进展的人们的心。
  
  第二,遗体器官确实丢失了,纪委要调查的是谁丢的,为什么丢掉,谁应该为此负责。
  
  第三,黄静遗体器官并不是丢失,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消失”了。有一种解释是“正常”的“医疗处理办法”,据《潇湘晨报》4月18日报道,负责保存黄静器官的医院病理科负责人称:“医院有权处理器官标本”,理由是《诊断病理学》一书的说法。这个理由在刑事案件的背景上是站不住脚的,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特邀研究员陈杰人先生对此已做了批驳和澄清。
  
  二、缺乏施动者的遗失行为
  
  从报告的主体和结论部分看,纪委的调查是沿着第二种理解,即,黄静遗体器官“是谁丢的,为什么要丢,谁应该为此负责”展开的。结论大体可以归之为,这起“不幸事件”,是由于湘潭市第二医院技术员谭国其的疏忽造成的。但是,谭国其并非一时性起将标本烧毁,谭的动作不是孤立的,而是有前因后果的,牵涉到尸检“过于频繁”、存放条件不好、领导没有交代等因素。仔细分析原文我们可以发现,黄静遗体器官标本,从法医取样,然后从公安系统移交到市立医疗系统,最终遭到销毁的命运,事件牵涉到一系列责任人的动作,经由对这些动作进行分析,就能追查并衡量不同责任人在事件中应负起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然而,我们看到,报告描述几处关键动作的陈述句都是缺乏主语,或者说都是缺乏动作施动者的。
  
  比如,原文第二段:“将提取的尸体组织用一小红色塑料桶混装,送至市立二医院病理科做病理检验。”
  
  是谁将塑料桶送至医院?是吴建群一个人还是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朱向前、梁希、雨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法医吴建群、湘潭市公安局法检所法医成静等四个人?对这一点搞清楚很重要,因为后文提到“吴建群嘱托病理科妥善保管送检标本”,我认为这句话缺乏人证,如果四个人都在场,证明吴法医说过这样的话,有利于弄清吴在这起事件中的责任,也说明责任在院方,院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又如,原文第五段:“由于提取的生物检材经过多次切取和检验,已变成肉泥,中山医科大学检验后,没有放回原处,加之所放残留检材的塑料桶不密封,固定液挥发,冬天医院送暖气,加速了固定液的蒸发,倾于干涸……”
  
  是谁没有把生物检材放回原处?是中山医科大学(应为中山大学)的教授还是其他什么人?如果是因为中大的教授没有将标本放回原处,应该追查中大教授的责任,同样,如果是其他人没有放回原处,以致标本变质,最终造成谭国其认定标本无用予以焚毁,就应该追查这个“其他人”的责任。而且,从这里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没有放回原处?为什么直到标本变质一只没有将其放回原处?这个原处是指哪里?谁负责?如果医院有专人负责这个“原处”,就应该有人为黄静器官遭毁负责,因为正是由于此人的失职,才引发了谭的错误判断,从而造成了焚毁证物这一刑法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
  
  正是由于一系列施动者的缺失,造成了调查结论的晦暗不明。当一系列责任人在《报告》的论述之下变得无从可考,家属就休想查清事情原委。而且,《报告》通过一系列修辞手法,建构某些责任人的“公正”形象,同时把可以查清的犯罪责任归结为人为疏忽和偶然的、不可预测的因素,让事件中的责任人逃脱法律追究,同时转移公众寻求真相的视线。以下我将对此展开分析。
  
  三、事件相关人物与其形象建构
  
  除受害者黄静外,《报告》中提到的人物,有名字的共10人,按其在文中出现顺序分别是: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医朱向前、梁希,雨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法医吴建群,湘潭市公安局法检所法医成静,死者黄静的生母黄淑华,省厅刑侦局法医曾晓冠、莫业伟,湘潭市第二医院病理科主任肖圣华,公安部法医专家闵建雄,湘潭市第二医院病理科技术员谭国其。没有名字的人物有中山大学法医专家。这些人都是直接与遗体器官标本有接触的。
  
  按照对黄静案尸检结论的不同意见,或者说与尸检本身的不同关系,我将上述人物分为三组:
  
  第一组:朱向前、梁希、吴建群、成静、曾晓冠、莫业伟、闵建雄
  第二组:肖圣华、谭国其
  第三组:黄淑华、中大专家
  
  第一组人物都认定黄静属于自然死亡,并在有关法医鉴定上签字,共七人。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黄静家属提供的材料,公安部专家闵建雄并没有在省厅的尸检结论上亲笔签名,该结论上只有该专家姓名的打印字样。
  第二组人物迄今为止与黄静案已有的尸检结论无关,只与标本保存有关。
  第三组人物,否定自然死亡结论,其中黄静母亲黄淑华一直坚持黄静系被犯罪嫌疑人姜俊武杀害。
  
  毫无疑问,在《报告》体现出来的人物“力量”对比上,“自然死亡”论者明显占优势,而《报告》对否定自然死亡结论一方的描述,要么是“无名”(中大专家中包括全国法医病理协会主任、博导、教授,报告丝毫没有提及),要么是“消声”,(南京中国医科大法医专家对自然死亡的否定结论在报告里根本没有提及)。
  
  我认为,第一组人物和第三组人物在报告里出现,是为了强化“自然死亡”结论的“权威”地位,起码,在《报告》的论述里,“自然死亡论”显得很“权威”。报告提及自然死亡论,与报告本身要调查对象——遗体器官被焚毁事件本身,不是没有关系的。众多支持自然死亡论的专家在这里出现,给人一种印象,就是器官标本即使焚毁,也无损于众多公安系统专家做出的“自然死亡”结论这个“大局”。在《报告》设定的这个大前提下,对焚毁事件本身做一些敲敲打打式的调查,也只是对事件本身做出的某种“政治正确”的姿态而已。
  
  即便是在这样的“姿态”性的表态中,《报告》对于焚毁事件牵涉到的某些人物的描述,用专业一些的说法,对这些人物形象的建构(construct),其背后隐含的推诿责任的用意和手法,很值得进一步分析。
  
  首先是将事件责任人私领域的事务与公领域的责任混为一谈,比如病理科主任因家人患病离开,造成技术员在没有请示的情况下做出错事。我们对任何人或家庭的不幸都表示同情,无论是对于科主任还是对于二十一岁的受害者黄静都是如此。但是,值得深究的是,为什么报告在此要如此点出科主任家人罹患癌症这一与案情本身没有关系的事情?我们可以设想,普通的单位对于工作本身交接,以及工作规章制度,一般都会有明确的规定。为什么在黄静案这么一个惊动全国的大案上,会有这么多“偶然因素”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报告交代某些责任人出于孝道的行为,也就是让公众在传统伦理营造出的“人之常情”的叙事氛围中,做出“情有可原”的情感而非理性判断。我要问,报告为什么不提黄静家人在黄静遇害之后接连遭到的亲人变故和家庭不幸?这种有选择的将某些案情背景公之于众的手法,不禁令人怀疑其背后的动机。
  
  第二,将相关人员的犯罪举动,强调为病患造成的偶然结果。我们在法庭辩论中再熟悉不过,将某些杀人行为解释为犯罪嫌疑人精神失常,将性暴力解释为情绪失控的例子。在这里,报告的解释是“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脑部外伤对于人的行为究竟有多大影响暂且不论,我们要问,在黄静案这样案情相当复杂的案件中,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如此偶然事件?此前在办案和尸检过程中的就有这熟悉的“偶然事件”,在标本焚毁过程中,为什么装标本的桶正好没有放回“原处”?为什么科主任正好回家?为什么标本正好碰上个“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的技术员且正好无一人出来劝阻?如果这所有的“偶然事件”都指向黄静之死是自然死亡、黄静遗体器官标本遭焚毁是人为疏忽这些“必然结论”,那我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没有什么偶然,有的只是谎言。
  
  四、重构故事——谁应为此事负责?
  
  上述分析,旨在挑出报告推卸责任的手法及其背后隐含的意图,以期对焚毁事件本身做不同解读。而解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以不同角度进入事件本身,以期在不同话语的协商(negotiate)中,逐渐切近事件的本相。
  
  追查事件责任人本身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我们知道,刑侦过程中,对于案情的还原是个很重要的步骤,因为这有助于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作案经过,以确定犯罪性质和程度,从而判断量刑标准。这个过程必须中立、客观。同样,如果我们以比较客观的态度,还原黄静遗体器官标本焚毁事件的经过,那事情的原委和相关责任就不难查清,也有助于推动黄静案的最终解决。
  
  事实上,作为公安系统的纪检部门,纪委没有必要把调查的范围延伸到医院系统。既然纪委最后做出的结论是“在整个事情过程中,没有发现民警有过错和失职行为”,就可以跟整件事情撇清干系了,纪委不是公诉人或者律师,没有必要为医院说话,比如说强调医生家庭和个人因素等。但难以令人理解的是,我们在报告里看到,《报告》完全是站在医院一边为其讲话,同时也会根据论述的需要,让医院的意见及时出现,证明自己与事件无关。《报告》显示的这种“同谋”关系,让人怀疑这份报告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独立性。作为这种“同谋关系”的最明显的例子,出现在原文第五段:
  
  ……由于提取的生物检材经过多次切取和检验,已变成肉泥,中山医科大学检验后,没有放回原处,加之所放残留检材的塑料桶不密封,固定液挥发,冬天医院送暖气,加速了固定液的蒸发,倾于干涸,科主任肖圣华因其父患肺癌回家探亲,春节前搞卫生,病理科一位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的技术员谭国其同志看见标本干涸,严重变形,已无检验价值,加之最后一次中山医科大学法医检验已近半年,未经请示,将黄静尸体的送检标本送该院锅炉房烧毁。
  
  这个长达200字的句子是整个《报告》中最长的段落,也是报告提供的关于标本被焚毁原因的最关键信息。首先,如前文已分析过的,造成标本干涸这个行动,在行文中是缺乏施动者的。其次,在加粗体字部分,是叙事者本人的叙事声音,而非谭同志的声音,因为,这个句子的谓语动词是“看见”,“已无检验价值,加之最后一次中山医科大学法医检验已近半年”显然是一种主观判断,非“看见”这个动作的承受者。因此,不是谭本人的判断,而是报告叙事者的意见。退一步说,如果报告是中立的话,会加上“谭认为”这样的话,而不应该把本应具有权威立场的公安局纪委的声音与谭自己的声音混为一谈,做出具有倾向性的推论,误导读者,让读者误认为,标本确实已无价值,应该拿去想垃圾一样烧掉。
  
  需要考虑的是,有什么必要在一份公安内部的调查文件里为医院说话?这个话要说给谁听?说出来有什么目的?纪委有没有考虑过,这些话说出来以后,对法院裁决和公众舆论有什么影响?
  
  《报告》给人的总体印象是,人为疏忽和许多偶然因素造成了黄静遗体器官标本无可挽回的损失。本文要讨论的是,这个印象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它的用意如何?对黄静案和公众舆论有何影响?对此,我认为《报告》有必要重组焚毁事件本身的案情(叙事)线索。动作的链条在哪里丢失,就该在哪里接上,哪个句子少了施动者,就在哪里把施动者补上。唯有这样,才能厘清责任,明确这起事件的违法性质,对黄静家属和社会舆论,也算有个交代。
  
  2004年4月23日晨
  
  姓名:君丽妈妈
  主题:吃些水果吧,祝你周末愉快。
  时间:2004-4-24 8:27:59
  
  姓名:严惩
  主题:舞弊
  时间:2004-4-24 12:06:04
  我绝对相信在案件的最初,公安系统有舞弊的嫌疑。
  
  姓名:湘潭
  主题:湘潭女教师裸死案后续:谁该对心脏被毁事件负责
  时间:2004-4-24 13:14:37
  当地警方出具黄静尸体腿部挫擦伤痕照片。本版图片来自黄静纪念网
  
    本报记者 罗昌平 湖南湘潭报道
  
    引子
  
    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去年2月24日裸体死于学校宿舍,随后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三次尸检认定其系正常死亡,家属对此持异议拒绝火化尸体。去年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认为黄静属正常死亡缺乏证据。
  
    一个月前,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赶到湘潭欲进行第五次尸检,不料发现黄静心脏等因主要证据失踪,因此终止鉴定。负责保管黄静器官标本的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证实,黄静的器官标本确实被该科的技术员谭国其烧掉了,本报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
  
    4月22日下午,由湘潭市公安局纪委提供的一份《关于对黄静尸体残留生物检材“丢失”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认定:“在整个事情过程中,没有发现民警有过错和失职行为。”
  
    此调查报告虽详细描述了湘潭市二医院医生谭国其烧毁黄静心脏等器官标本的经过,但对其相关责任只字未提。
  
    耐人寻味的是,由湘潭市公安局纪委完成的《调查报告》成文于2004年3月27日,也就是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赶赴湘潭后的第7天,但直到4月22日下午,记者才与黄静家属一道拿到此《调查报告》。
  
    1、医院否认与公安局有委托保存合同
  
    “去年3月,跟黄静死亡有关的器官都送到了我院的病理科,不过我们从未与湘潭市公安局签订过任何委托保存的合同,所以在我们看来这只是一般标本。”2月22日上午11时许,湘潭市二医院办公室主任王劲松说。
  
    关于这一点,《调查报告》的叙述是:2003年2月25日,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法医吴建群会同其他法医对黄静尸体进行解剖,提取心脏、一个肾、部分肝、脾、胰、胸腺、肾上腺、大脑、小脑、子宫、游离输卵管、卵巢等尸体组织。
  
    《调查报告》称:“因我局目前尚无病理检验的专业人员、技术及相关设备,将提取的尸体组织送至市二医院病理科做病理检验,病理切片及残留检材用固定液固定存放于二医院病理科。吴建群嘱托病理科妥善保管送检标本。”
  
    在此前的采访中,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某负责人表示,“湘潭市公安局保管器官标本等检物大都委托湘潭市二医院完成,公安局向其支付一定的保存费用。”
  
    但王劲松则告诉记者:“类似这样委托保存的合作二医院与市公安局并不多,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医院烧毁大体器官的“理由”
  
    王劲松向记者阐述的第二个核心问题,就是“医院有权每一个月处理一次大体器官样本”。
  
    《调查报告》称:“由于提取的生物检材经过多次切取和检验,已变成肉泥,中山医科大学检验后,没有放回原处,加之所放残留检材的塑料桶不密封,固定液挥发,冬天医院送暖气,加速了固定液的蒸发,几乎干涸,科主任肖圣华因其父患肺癌回家探亲,春节搞卫生,病理科一位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的技术员谭国其同志看见标本干涸,严重变形,已无检验价值,加之最后一次中山医科大学法医检验已近半年,未经请示,将黄静尸体的送检标本送该院锅炉房烧毁。”
  
    4月22日,记者见到了烧毁标本的谭国其,当记者问及烧毁黄静大件器官的依据时,谭国其手捧一本《诊断病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版),向记者提供该书第一章的内容———“大体标本应尽量照相存档。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大体标本就可处理掉。除已制成示教或陈列的标本外,大体标本不宜长久保留(包括尸检标本)。”
  
    该章节在接下来阐述:“文字资料(包括各种报告的存档部分)、玻片及蜡块均应永远保存。这些材料犹如病人的病例一样,随时可用于复查。”
  
    谭国其承认,他清楚自己所烧毁的是黄静尸体的器官检材,而且烧毁前未向市公安局和医院相关领导请示。
  
    3、医院的行为“是一种过错”?
  
    《调查报告》最后认定:“经调查组和纪委全体同志的认真讨论认为:在整个事情过程中,没有发现民警有过错和失职行为。”
  
    至于湘潭市二医院私自烧毁黄静器官大件标本的行为,《调查报告》并未就其责任做相应说明。
  
    据王劲松介绍,医院对黄静器官所切取的部分蜡块和病理切片仍保存了。
  
    《调查报告》也引述科主任肖圣华的话说:“已提取的蜡块和病理切片完全可以进行多次分析诊断。”
  
    但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在《终止鉴定合同情况说明》提出:“发现原尸体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标本已不复存在”,故终止鉴定合同。
  
    “湘潭市二医院的行为肯定存在过错。医学是医学,法律证物是法律证物,这是两码事。就算黄静的器官标本不具有医学价值,但它的法律价值却仍然存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说。
  
    4、母亲希望为女儿做第五次鉴定
  
    4月23日上午,在黄静生前的临丰学校宿舍———也就是案发现场,黄静母亲黄淑华再次向记者表示,希望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再次为女儿做一次司法鉴定。
  
    记者就此咨询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刑庭范正阳庭长。他表示,法院目前尚未确定由谁来完成第五次司法鉴定。
  
    黄淑华非常担心第五次司法鉴定能否顺利进行。
  
    但按湘潭市公安局纪委的《调查报告》和市二医院王劲松的说法,目前仍有可供多次鉴定的样本。
  
    而今年3月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前来鉴定时,因“缺乏死因鉴定的主要材料(心脏等器官),且保存的尸体已经腐败”,故无法进行鉴定。
  
    对于终止此次鉴定是否存在其他原因,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曾参与此次调查的几位专家均婉拒采访。
  
    链接 遗体曾遭强行火化未果
  
    4月22日下午4时许,记者获悉,去年有关部门欲强行将黄静尸体火化未果,随后黄静尸体遭到了破坏。
  
    记者获得的材料是一份由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刑警大队发给湘潭市殡仪馆的《通知》,这份由湘潭市殡仪馆负责人出示的材料,其落款时间是2003年7月15日,内容是:“2003年2月25日,黄静被运往市殡仪馆冷藏。因家属上访,尸体一直未予处理。我队对黄静的死亡事件的调查、侦查工作已基本终结,尸体没有必要保存,根据7月10日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市公安局会议研究决定,请贵馆将黄静遗体进行火化处理。”
  
    对于黄静尸体曾被要求火化一事,当时黄静的家属并不知情。其他媒体曾报道,此后当地政府部门通知黄静家属要强行火化黄静尸体,不但遭到家属强烈反对,而且遭到教育界人士反对。据黄静的母亲回忆,去年夏天,湘潭市雨湖区政法委某负责人打电话指示湘潭县教育局,要该教育局通知黄淑华在这两天火化黄静尸体,如果家属反对,政法委将采取强行措施对尸体进行火化。
  
    尽管强制火化并未进行下去,但黄静的遗体却发生戏剧性的变化。2003年8月1日,以陈玉川教授为领队的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受委托,对黄静进行尸检。据陈玉川解剖尸体检查,黄静尸体已经“面目全非,高度腐败”,因而无法从尸体上确定其死因。(来源:新京报)
  
  姓名:一民
  主题:无言以对
  时间:2004-4-24 13:32:04
  让天下人无言以对
  这就是毛泽东的故乡?正不压邪?
  国人为此感到悲伤
  
  姓名:王先生
  主题:追忆
  时间:2004-4-24 15:33:22
  女孩,愿你天堂里依然美丽(12年前,我暗恋着的那17岁女孩里我而去了,今天你的陨落让我凝视了许久)。感谢你感人的网友。
  
  姓名:颜冲
  主题:我无言!
  时间:2004-4-24 16:15:10
   难道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公道?我认为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姓名:思思
  主题: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时间:2004-4-24 16:32:13
  黄静一案牵动众人心,在主持正义人们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然而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重大嫌疑犯仍然逍遥法外,新闻媒体不敢过多的介入,国家高层领导也不敢作出任何明确指示,这是为什么????
  
  姓名:提议
  主题:愤怒与提议
  时间:2004-4-24 17:00:28
  神圣的法律已经堕落。也许下一个不幸的就是你我!!!
  我们这些普通人现在能做的就是,有时间多来此网站看看,(幼稚地提议:争取每天都来看看),让好人在天堂中不感到孤单。我就不相信,我们这些正义的人战不胜邪恶!!!
  我们要努力扩大我们这个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看看那些混蛋们还能对此沉默多久?
  
  姓名:圆缺
  主题:严惩罪犯,还人公道!
  时间:2004-4-24 17:11:26
  
  姓名:沉睿
  主题:温总理,来管管吧,
  时间:2004-4-24 17:13:00
  官有好的,许多事情就是这样,大家心底都明白是咋回事,可就是处理不了,我相信,会好的
  等着那一天,总理呀,管管他们吧,太不是人了
  
  姓名:大
  主题:出离愤怒了
  时间:2004-4-24 17:17:55
  真的让人愤怒的无话可说
  
  姓名:宝贝恶魔
  主题:悲哀
  时间:2004-4-24 17:37:07
  黄静妈妈我们支持你!!
  
  姓名:公正
  主题:愿静儿早日安息
  时间:2004-4-24 17:42:28
  这样一个简单的案子,会出现这样复杂的结果,不知是高兴还是悲哀。高兴的是群众的觉悟与善良,悲哀的是司法公正在老百姓身上体现竟如此之难。是谁在弄鬼?是谁在颠倒黑白?应查查幕后使者。愿美丽静儿的灵魂早日得到解脱。愿这类悲剧今后不再重演。
  
  姓名:刘战波
  主题:为什么
  时间:2004-4-24 17:52:11
  为什么一件并不复杂的案子办了一年也还没有结果?
  官僚腐败啊,何时才能杜绝!!
  
  姓名:刘战波
  主题:请家属来看
  时间:2004-4-24 17:5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10-65592000 65252000
  司法部
  电话:010-65205114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010-65205114。
  电子信箱: pfmaster@legalinfo.gov.cn
  
  姓名:苍天有眼
  主题:一点看法
  时间:2004-4-24 18:58:46
  我是一名法学学生还没有进入实际工作,不是很多上网,所以才知道这件事,首先,对黄静的去世表示痛心.可能我看到的材料不是很全面,忽然想到了一点疑问,供给大家参考.案发现场的精液是不是只有一个人的,重点是体内.不知道嫌疑人的背景怎样,如此多的人为他说话不是个很简单的问题.死者出去吃饭,和谁,在什么地方,都没有记载.她身上如此多的伤痕,不可能是在没有反抗的情况下发生.如果是一个人作案,为什么没有捆绑等约制人的痕迹.所以我怀疑有可能还有帮凶,或者共犯.在法医学上,对于这类案件,处女膜很阴道的检查应当是关键的,为什么如此的繁杂.死者身上的伤痕和自然或疾病死亡显然是不相符合的.针扎和烫伤说明犯罪人有心理变态的倾向,这种情况的人,平时一定有相类似的变态行为.当然不排除在集体醉酒的情况下侮辱妇女的情况.也许是我接触的刑事犯罪太多,所以想的也许有点偏.愿黄静安息.
  
  姓名:阿志
  主题:永远怀念
  时间:2004-4-24 19:11:21
  你走了,年经轻轻地走了,你还没有享受到人生这许多的乐趣,你还太年轻.以前只是在网上听说有你这么一件事,但今日才知有这么多的疑点,可惜你不能说话,可惜你不能出来指认凶手,只能在这里留言,希望能早日查出真相,惩罚可恶的人,包括哪些在这个案件中失职,违法的人.
  永远安息!!!!
  
  姓名:杨利民
  主题:温总理,我们要求严惩凶手!!!
  时间:2004-4-24 19:36:21
  实在不是一个复杂的案件,竟然会过了一年多都没有将凶手绳之以法,实在是让我们老百姓心寒啊,天理何在?我们国家法律的尊严何在?
  温总理,出来管管吧,这就是我们的公仆,他们就是这样为我们老百姓办事的,真不知道他们的良心何在?
  
  姓名:逍遥无忌
  主题:无题
  时间:2004-4-24 20:58:54
  天妒红颜命凄惨,空留双亲泪涟涟。过客亦为伊不平,终有清白还人间。自古冤案总有之,是非曲直必有时。人有一言应记取,恭良谦让莫沾险。
  
  姓名:欲哭无泪
  主题:为了我们的国家欲哭无泪
  时间:2004-4-24 21:36:05
  这是我们国家的失败,法制道德的沦落,对民意的一种背叛!
  美丽的静儿,一路好走!
  
  姓名:歪论
  主题:为什么死的是黄静?
  时间:2004-4-25 0:35:33
  漂亮的黄静死了,大家惋惜,如果他不漂亮哪?大家还会这么关注吗?
  姓姜的是个流氓、痞子,说不定还有些社会背景,如果是他杀的,为什么杀的不是别人?别人怎么不是他的女朋友?为什么只有黄静和他接吻、睡在一起?
  黄静聪明伶俐、多才多艺,死前看不出姜是个痞子吗?如果看不出来,死了活该!
  好多人死于愚昧,愚昧的人该死!
  好多人死于虚荣,虚荣的人更该死!!!
  好多人拿死人做文章,这样的人死有余辜!!!!!!!!!!!!
  
  姓名:歪论
  主题:色鬼
  时间:2004-4-25 0:44:32
  还有,如果是因为黄静漂亮才引起这么多人关注,那这些人都是不折不扣的色
  鬼!!!!!!!!!!!!!
  
  姓名:标准不变
  主题:他们不会太平
  时间:2004-4-25 1:56:38
  姜家的儿子一定有事,他们家也不能太平.
  那些玩弄手中的权利的行尸走肉更会有事.所有冤死的鬼魂都会去吸他们的血,咬他们的肉………………
  
  姓名:安安
  主题:黄静你要走好
  时间:2004-4-25 8:55:26
  小黄黄你要好呀!!
  你的事一定要搞清楚的。因为人世间是公平的。
  
  姓名:yiwen
  主题:一个疑问
  时间:2004-4-25 9:56:51
  为什么保留下来的切片可以做为尸检的材料,为什么上海的法医鉴定机构还要中止尸检合同呢?
  
  姓名:梨子
  主题:不要放弃~
  时间:2004-4-25 10:48:31
  真的感到愤怒!!那些参与毁灭证据的人,那些阻挠法医验尸,那些强行要火化尸体的人....你们还有没有良心啊..
  我相信有很多网友都会一直关注这件事的进展.也相信法律会制裁犯人!
  
  姓名:寂静山林
  主题:坚持把官司打到底!!
  时间:2004-4-25 12:11:05
  面对太多的腐败,,我们只有以死抗争,我们回默默的支持!
  等着我的汇款吧!
  
  姓名:石头
  主题:光明
  时间:2004-4-25 12:25:05
  该活的人死了,该死的人却活着,世道黑暗啊!但我们深信乌云是永远遮不住太阳的,光明终将会来临的!
  
  姓名:无奈
  主题:正常中的不正常
  时间:2004-4-25 15:45:26
  可否调查一下静儿男友的背景,肯定有问题。
  
  姓名:悟宽
  主题:铺路人
  时间:2004-4-25 15:57:43
   誓者已以,生者沉痛.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惩恶扬善,实事求是如此难.静儿有错当别论,别人有过当查清.急于毁尸为哪般?
  
  姓名:罗昌平
  主题:谁该对黄静心脏被毁事件负责?
  时间:2004-4-25 16:15:20
   □本报记者 罗昌平 湖南湘潭报道
  
  ■引子
  
  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去年2月24日裸体死于学校宿舍,随后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三次尸检认定其系正常死亡,家属对此持异议拒绝火化尸体。去年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认为黄静属正常死亡缺乏证据。
  
  一个月前,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赶到湘潭欲进行第五次尸检,不料发现黄静心脏等因主要证据失踪,因此终止鉴定。负责保管黄静器官标本的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证实,黄静的器官标本确实被该科的技术员谭国其烧掉了,本报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
  
  4月22日下午,由湘潭市公安局纪委提供的一份《关于对黄静尸体残留生物检材“丢失”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认定:“在整个事情过程中,没有发现民警有过错和失职行为。”
  
  此调查报告虽详细描述了湘潭市二医院医生谭国其烧毁黄静心脏等器官标本的经过,但对其相关责任只字未提。
  
  耐人寻味的是,由湘潭市公安局纪委完成的《调查报告》成文于2004年3月27日,也就是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赶赴湘潭后的第7天,但直到4月22日下午,记者才与黄静家属一道拿到此《调查报告》。
  
  1、医院否认与公安局有委托保存合同
  
  “去年3月,跟黄静死亡有关的器官都送到了我院的病理科,不过我们从未与湘潭市公安局签订过任何委托保存的合同,所以在我们看来这只是一般标本。”2月22日上午11时许,湘潭市二医院办公室主任王劲松说。
  
  关于这一点,《调查报告》的叙述是:2003年2月25日,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法医吴建群会同其他法医对黄静尸体进行解剖,提取心脏、一个肾、部分肝、脾、胰、胸腺、肾上腺、大脑、小脑、子宫、游离输卵管、卵巢等尸体组织。
  
  《调查报告》称:“因我局目前尚无病理检验的专业人员、技术及相关设备,将提取的尸体组织送至市二医院病理科做病理检验,病理切片及残留检材用固定液固定存放于二医院病理科。吴建群嘱托病理科妥善保管送检标本。”
  
  在此前的采访中,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某负责人表示,“湘潭市公安局保管器官标本等检物大都委托湘潭市二医院完成,公安局向其支付一定的保存费用。”
  
  但王劲松则告诉记者:“类似这样委托保存的合作二医院与市公安局并不多,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医院烧毁大体器官的“理由”
  
  王劲松向记者阐述的第二个核心问题,就是“医院有权每一个月处理一次大体器官样本”。
  
  《调查报告》称:“由于提取的生物检材经过多次切取和检验,已变成肉泥,中山医科大学检验后,没有放回原处,加之所放残留检材的塑料桶不密封,固定液挥发,冬天医院送暖气,加速了固定液的蒸发,几乎干涸,科主任肖圣华因其父患肺癌回家探亲,春节搞卫生,病理科一位因脑部外伤做过3次手术的技术员谭国其同志看见标本干涸,严重变形,已无检验价值,加之最后一次中山医科大学法医检验已近半年,未经请示,将黄静尸体的送检标本送该院锅炉房烧毁。”
  
  4月22日,记者见到了烧毁标本的谭国其,当记者问及烧毁黄静大件器官的依据时,谭国其手捧一本《诊断病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版),向记者提供该书第一章的内容———“大体标本应尽量照相存档。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大体标本就可处理掉。除已制成示教或陈列的标本外,大体标本不宜长久保留(包括尸检标本)。”
  
  该章节在接下来阐述:“文字资料(包括各种报告的存档部分)、玻片及蜡块均应永远保存。这些材料犹如病人的病例一样,随时可用于复查。”
  
  谭国其承认,他清楚自己所烧毁的是黄静尸体的器官检材,而且烧毁前未向市公安局和医院相关领导请示。
  
  3、医院的行为“是一种过错”?
  
  《调查报告》最后认定:“经调查组和纪委全体同志的认真讨论认为:在整个事情过程中,没有发现民警有过错和失职行为。”
  
  至于湘潭市二医院私自烧毁黄静器官大件标本的行为,《调查报告》并未就其责任做相应说明。
  
  据王劲松介绍,医院对黄静器官所切取的部分蜡块和病理切片仍保存了。
  
  《调查报告》也引述科主任肖圣华的话说:“已提取的蜡块和病理切片完全可以进行多次分析诊断。”
  
  但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在《终止鉴定合同情况说明》提出:“发现原尸体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标本已不复存在”,故终止鉴定合同。
  
  “湘潭市二医院的行为肯定存在过错。医学是医学,法律证物是法律证物,这是两码事。就算黄静的器官标本不具有医学价值,但它的法律价值却仍然存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说。
  
  4、母亲希望为女儿做第五次鉴定
  
  4月23日上午,在黄静生前的临丰学校宿舍———也就是案发现场,黄静母亲黄淑华再次向记者表示,希望法院委托相关机构再次为女儿做一次司法鉴定。
  
  记者就此咨询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刑庭范正阳庭长。他表示,法院目前尚未确定由谁来完成第五次司法鉴定。
  
  黄淑华非常担心第五次司法鉴定能否顺利进行。
  
  但按湘潭市公安局纪委的《调查报告》和市二医院王劲松的说法,目前仍有可供多次鉴定的样本。
  
  而今年3月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前来鉴定时,因“缺乏死因鉴定的主要材料(心脏等器官),且保存的尸体已经腐败”,故无法进行鉴定。
  
  对于终止此次鉴定是否存在其他原因,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曾参与此次调查的几位专家均婉拒采访。
  
  ■链接 遗体曾遭强行火化未果
  
  4月22日下午4时许,记者获悉,去年有关部门欲强行将黄静尸体火化未果,随后黄静尸体遭到了破坏。
  
  记者获得的材料是一份由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刑警大队发给湘潭市殡仪馆的《通知》,这份由湘潭市殡仪馆负责人出示的材料,其落款时间是2003年7月15日,内容是:“2003年2月25日,黄静被运往市殡仪馆冷藏。因家属上访,尸体一直未予处理。我队对黄静的死亡事件的调查、侦查工作已基本终结,尸体没有必要保存,根据7月10日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市公安局会议研究决定,请贵馆将黄静遗体进行火化处理。”
  
  对于黄静尸体曾被要求火化一事,当时黄静的家属并不知情。其他媒体曾报道,此后当地政府部门通知黄静家属要强行火化黄静尸体,不但遭到家属强烈反对,而且遭到教育界人士反对。据黄静的母亲回忆,去年夏天,湘潭市雨湖区政法委某负责人打电话指示湘潭县教育局,要该教育局通知黄淑华在这两天火化黄静尸体,如果家属反对,政法委将采取强行措施对尸体进行火化。
  
  尽管强制火化并未进行下去,但黄静的遗体却发生戏剧性的变化。2003年8月1日,以陈玉川教授为领队的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受委托,对黄静进行尸检。据陈玉川解剖尸体检查,黄静尸体已经“面目全非,高度腐败”,因而无法从尸体上确定其死因。
  
  姓名:刘战波
  主题: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忙
  时间:2004-4-25 17: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http://www.spp.gov.cn/gzdt/
  
  姓名:十里街
  主题:证据都不能努力保存,就是有问题!
  时间:2004-4-25 19:02:50
  定恶势力在作怪!
  
  姓名:张文全
  主题:黄静不可能沉冤昭雪
  时间:2004-4-25 19:34:53
  美丽的静儿恐怕永远没有遗恨昭雪的那一天了,这从中国目前的国情可以判断。因为事已至此,影响这么大,几次鉴定结论如出一辙,这些昧着良心的人已经结成了坚固的罪恶的同盟。如果一旦翻案,他们就会被天下人所唾骂千年,而不仅仅是受到审判。因此,他们必然会和犯罪嫌疑人一起,相互勾结,极力掩盖罪恶的真相。何况罪证已被销毁。就像著名的批评家柏杨所讲的那样:中国人一旦犯了错,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掩盖这个错,为了证明第一个错不是错,他们会制造第二个错来证明第一个错不是错,然后再制造第三个错来证明第二个错不是错,再有第四个......,如此往复,以至无穷。他们已经上了同一条贼船,必然会共同作贼。再说,这样的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还会有很多很多。最高统治者都已麻木了。你想,黄静有沉冤昭雪的那一天吗?呜呼,悲哉!
  
  姓名:李明
  主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时间:2004-4-25 19:56:22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人不罚,天自惩,
  
  姓名:梁锋
  主题:沉默......
  时间:2004-4-25 20:21:12
  我是个无神论者,但现在,我真的希望有灵魂、有鬼神、有六道轮回、有天国地狱,有因果报应。除了这些,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愿你在天国灵魂能够安息。
  
  姓名:刘路
  主题:对一篇奇文的评析
  时间:2004-4-26 6:37:41
   一、尸检真的有问题吗?
    
    原文:在我的理解,黄静案当天目测尸检,没有致命的外伤,取样进行毒检,第二天进行尸体解剖,法医交出尸检报告。这是,尸检工作已经结束。尸体应该交家属处理。家属不认可,要求复检,在省公安厅再次尸检,提交报告后,从刑事案上的尸检已经结束。家属应该领回尸体,进行后事安排。这时,公安部门和法医已没有保存尸体义务,如果家属不领回,等于放弃的处理权。
  
  评析: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各自相关司法解释中,都赋予了受害人、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要求法医鉴定的权利,因此,省公安厅尸检后,刑事案件上的尸检并没有结束。公安部门和法医也没有结束保存尸体的任务。作者理解没有法律依据。
    
    原文:刑事案子的尸检权,有专门的法医,市级,省级。除非受特别的指派,刑事案子不能由一般的医生来进行尸检。
    省厅的报告,是刑事部分的最终法医认定。他的任务,只是证明是不是他杀,只要排除了他杀,这个案子本来就没有什么好争议的。
    至于黄静是不是死于心脏病,还是死于其它的病,这和本案没有关系,这是医学上的争论,不是刑事上的争论。
  
  评析: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和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都是国家顶尖级别的法医,都有国家认定的法医资格,不是什么“一般的医生。”省厅的报告也不是最终法医认定。
  法医鉴定的任务不是简单的证明是不是他杀,而是证明死者死亡的真正原因。包括正常死亡:因何种疾病死亡,因衰老死亡等;非正常死亡:自杀、他杀、意外事件等。其中他杀又分钝器致死、锐器致死、溺死、火烧死、窒息死等等几十种,其窒息死亡又分扼死、勒死等等。不是作者理解的那么简单。
  黄静是不是死于心脏病,于本案关系极大。因为如果不是心脏病,就排除了正常死亡的一种原因。如果查不到其他的疾病,就不能得出正常死亡的结论。就应该考察非正常死亡的可能。因此,这不仅是医学上的争论,也是是不是刑事案件的争论。
    
    
  原文:公安部门多次告诉了黄静家,要求他们火化尸体。但他们不同意,最后公安部门没有强制火化尸体,黄静妈妈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尸体存放的该出费用,和保护尸体的义务,还在公安部门吗?
    从法律上来说,从省厅的报告出来后,该请谁尸检,该怎样来保护尸体,那是黄静家的事了。放在那里快一年了,尸体烂的不成样子,器官也没有再检的价值,这是谁的错?
    
    家属不同意尸检的结论,这很正常,在医疗事故中最常见,那时,保护尸体的义务在医院。但那也不是无期限的,家属可以永远不同意结论,但尸体不可能永远保存。
    请认真读一下尸检报告。猝死,本身就有许多是找不出死因的,猝死的高发期,是10-19岁,还有中年以后。去查一下相关的医学资料。
    至于尸检报告不同,不是在争论是不是他杀,刑事法医的任务,首先是判断是不是他杀,其次是判断是用那种手段,用了什么工具,如果不是他杀,刑事法医的任务就完成了。目前尸检的争论不在是不是他杀,而是死不是死于心脏病。
    没有一份报告认为是他杀的可能。如果认为不是心脏病,就是他杀,那是逻辑上的混乱,在法律上是不通的。
  
  评析:逻辑混乱的是本文作者,不仅逻辑混乱,而且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医鉴定的常识。“没有一份报告认为是他杀的可能”的说法,是公然撒谎。南京医科大学和中山大学的鉴定结论强烈否定自然死亡,本案案情又否定了自杀、意外事件的可能,实际上,从黄静脖颈的伤痕和现场照片显示的口鼻伤痕,强烈支持黄静被暴力窒息死亡,(中大鉴定时,公安拒绝配合,没有出示照片,导致没有做出窒息死亡的结论。)
    
    二、社会的良心
    
   原文: 所谓社会良心,最基本的一条是实事求是。不讲事实,也就谈不上什么良心。从古至今都是这样,袁崇焕被剐时,无数的正义人士吃了他的肉,因为他是个卖国贼,他们认为他们是有良心的。事实证明他们的良心,一分钱不值,最后落个暴民的名声。
    黄静的男朋友,这次是以强奸罪坐牢了,因为他不坐牢是不行的。
    据他自己交待,他要想和黄静做爱,黄静不同意。于是他很着急,想强行下手,黄静还是不同意,最后他就算了。最后是黄静帮他手淫,于是有了边上手纸上的精液,黄静腿上和手上也有了伤。
    这个就是强奸未遂,强奸中止。从法律条文上说,完全是正确的,但从实际生活中,这是个冤案。
  
  评析:作者完全站在被告人的角度、以被告人的口供作为唯一依据,不可能做到实事求是,也不要拿“社会的良心”说事。
  
    
    原文:生活中木子美这样的还是少数,说好了出门就干。大多数正常人,在恋爱时,如果想和女朋友亲热,一方总是不会同意的,不同意不一定是反对,谁会说,好的,你快点吧。男方总要主动积极一点,总要表现出强烈的意愿。
    我认为,从事态发展的发展情况看,黄静的男朋友并没有多大出格的地方,没有超出恋爱的范围。
    
    如果从纯法律的角度的说,如果老婆不同意做爱,老公硬是做了,这就是强奸,也可以判的,这叫婚内强奸。但事实上,很少有这样的案子。就是一方告了,多半也难以认定。
    但在强大的社会良心压力下,黄静的男朋友坐牢了。罪名是强奸。我无意为他辩护,他有自己的律师。但我认为他的律师也不可能左右民意。
  
  评析:民意有倾向性是客观事实,但民意的倾向完全是政府在本案中的不当行为造成的,试想,如果政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医鉴定程序办案,而不是制造那么多的把柄让民意诟病,这个案子会影响如此之大吗?要知道这本是个普通的案子呀。
    
    原文:这个案子,如果黄静的男朋友杀人了,那没有什么可说的,有罪,枪毙。如果他没有杀人,无罪。现在,民意的关注,注定了他要因为强奸坐牢。
  
  评析:这段话是对司法审判毫无根据的猜度和攻击,法院审判不是根据民意,而是根据法律。实际上,湖南湘潭司法部门对被告人还是网开一面的,被告人如果罪行成立,刑期在十年以上,根本不应该取保候审,但现在姜某人不是已经出狱回家逍遥自在了吗?
  作者的哀兵战术可以休矣。
  
  姓名:相思成灾
  主题:馆主是不是被谋害了
  时间:2004-4-26 11:50:10
   ?馆主好久都没说话了,
  是不是被黑势力干掉了!
  
  姓名:pla
  主题:遣憾
  时间:2004-4-26 13:44:27
  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为什么还那么难,到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或焦点访谈去反映一下,省里的主要领导会及为重视的
  
  姓名:小曾
  主题:给你们看下资料
  时间:2004-4-26 13:51:08
  本文来自 http://www.china918.net/91802/bx/ls22.htm
  
  注射药剂把他毒死需要的时间倒不多,可是再玷污手术室就麻烦了。右思右想终于想出个“注射空气”来,向静脉里注射空气杀人,既不玷污手术室,也不需要什么药物,还用不了多长时间,这真是一举三得的事。过去只是听说过,但没有亲手做过。向静脉里注射多少空气才能让人死去?这可是一个有趣的活人实验!由于想出个意外的主意,我兴致勃勃的说:“喂,森下军曹,拿过来5CC的注射器。我们向这家伙的静脉里注射空气看看。”
  
  森下仔细地将针头扎进中国人左腕的静脉里,我一边冷冷地注视着针头,一边低声地指挥着。他推着注射器,空气被一点点地注入静脉中。
  
  我压着中国人的胳膊,交替地比较着脸色和逐渐推进的注射器,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发生的变化。一种冰一般的冷漠和残忍,不禁使我心里发颤。
  
  不大工夫,5CC的空气象被吸进去一样,全部注入静脉中,可是中国人还没有什么变化。我感到意外,因为结果没有象我们期望的那样。我与森下面面相视,但内心却都十分焦急。平时自负的“冷静的科学观察”,这次已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当然,我不得不考虑是5CC未达到致命量,还是需要再经过一段时间。我又想没有马上死去是由于中国人虽失去意识但还以顽强的生命力在抵抗,于是莫名其妙地生起气来,我想,“这小子真是个没脸没皮的家伙!”于是慌乱地喊着:“喂,森下,拿20CC的注射器!”
  
  被催促的森下把20CC的注射器吸足空气后又向静脉中9扎去。空气被推进一些,……可是一会儿注射器推不动了。
  
  “军医,再也打不进了!”森下有些泄气,但他还在使劲地推着。
  
  “别干那种蠢事了,躲开!”我一着急,把森下推开。手握着注射器,不让它从静脉中下来。
  
  “针头还在上吧!”我嘟囔着。当拉下注射器时,血液已倒流到注射器里,但还没有灌满。我越发着急了,又推一下可注射器还是不动。
  
  “妈的,怪了!”
  
  我不顾一切地将注射器的末端放在手掌上,把肘固定在侧腹,用身体的力量硬顶。瞬间,注射器动了,约有一半的空气打进去了。这时,中国人左胸部的乳房下发出一种咕噜咕噜的难听声音。他的脸也动了起来,呼吸急促,就这样,头垂了下去,心脏停止了跳动。
  
  我赶紧拔出注射器,把手放在中国人左乳房下面,已经觉不出心脏在鼓动了。原来剩下的一点点血色,一下子从脸和嘴唇上消失掉了,面容完全成了死人相。
  
  我把听诊器放在心脏的部位上,已经听不到心跳声音,但还有一点儿人咽气时的杂音。
  
  “好,结束了!”
  
  姓名:急告黄妈妈
  主题:急告黄妈妈
  时间:2004-4-26 14:07:19
  看到网上公安部最后一次法医检验,说保存的标本都已腐烂,终止了最后的尸检。但我在中央电视台看过一期栏目,是吉林还是黑龙江的一个法医,研究出了检验死者牙齿就可判定死者的死因项目。即使是白骨化也可以检验出来。死者非正常死亡,牙龈微血管都有出血,死后沁入牙齿,牙根就呈红色,这就属于非正常死亡,有个死了4年的白骨案例由他检验都侦破了。黄妈妈赶紧找这个人申请公安部的检测吧。大家认识黄妈妈的,帮忙转告,事不易迟,赶快
  
  姓名:mr
  主题:建议
  时间:2004-4-26 19:40:53
  建议最高检成立特别检察官“检察组”,检察此案,必要时自己立案,揭开层层黑幕,还世道以公正,给世人以公道,让人们觉得还有点希望------这个社会!!!!!!!
  
  姓名:爆发
  主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
  时间:2004-4-26 21:34:26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鲁迅先生的话不管在过去,现在,还是在将来都有深刻的含义
  
  姓名:无言
  主题:愤怒
  时间:2004-4-26 22:11:25
  当我再次看到不幸的母亲还在苦苦的挣扎时,我的愤怒已经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了。
  
  姓名:结论
  主题:这是对中国法制的考验!
  时间:2004-4-27 7:38:27
   这是对中国法制的考验
  内容:
  我一直关注这案件,一直没发言,今天下个结论:1.肯定不是自然死亡 2.地方官员现在干的事情是自圆其说而不是在破案 3.这个案件要想有公正的结论必须必须由中央直接领导从那些官员入手整理资料.4.对他的家庭后台给予高度关注(这工作地方的领导已经无法完成也不想完成)
  
  姓名:蜘蛛网内
  主题:我还是要挣扎
  时间:2004-4-27 9:57:51
  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可点灯.不要什么正义,至少要基本的公平,至少我可以一搏.
  现实是,没有理由的时候可以来一句老子就是这样,有理由的时候却只不过是皇帝的新装罢了.低能的理由也可以堂而皇之,无聊的话语也能够登大雅之堂.符合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叫考虑民众的意愿,不合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要民众顾全大局.
  人治与法治,可悲与可怜.
  有的人麻木,有的人冷漠.有的人热切,有的人愤怒.但有的人若对自己的权利利益都不争取也就有点太残忍了.对自己的残忍也是对别人的残忍.个人的进步才构成集体的进步,社会的进步.
  有的人儿子快死了却还坚被守在工作岗位上,这并不是说不对,只是可怜.比如一个教师,难道请几天假会对学生造成什么巨大的后果吗,你可以请别人代劳一下.可是亲人都不顾了,这样的代价是否也太大了!也许是一贯的片面思想引导的结果吧.
  另一方面比如有些人教子,只是自私,一切以自己利益为中心,什么公益心道德心统统是鸟屎,以为教那些是害了孩子.
  .............
  这个社会就是一张蜘蛛网,在网下面是什么,大家都清楚.
  
  姓名:文心一
  主题:为何应秉公执法的人却如此多刁难?
  时间:2004-4-27 10:00:01
  白头人送黑头人已是情之至伤,而黄妈妈在女儿含辱离去已是欲断肠!更可悲的是应秉公执法的人却为何如此蛇蝎心肠,多方刁难?我们人为多于法治的唯一希望的上级申诉部门,你们真要还黄妈妈一个公道了!
  
  姓名:mike
  主题:悲哀!
  时间:2004-4-27 10:14:09
   我们支持您!伟大的母亲,社会有您才会得到公正!
  
  姓名:罗雨琦
  主题:公道是存在的
  时间:2004-4-27 10:41:02
  公道是存在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姓名:无言
  主题:难道真的没有人了解到这件事情么?
  时间:2004-4-27 10:45:31
  难道中央真的没有人了解到这件事情么,这么大的事情他们没有听说,他们算是什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您是官员您看了这个没有行动的话,那您自觉的偷偷的脸红一下吧,如果您还是一个人的话。
  
  难道我们的煤体没有关注到这件事情么?如果我们的煤体联合起来,共同倡议,我相信,中央就是再难以听到民声,也会有所行动的。记者同志们,如果您也看到了这个信息,那您也要脸红一下了。如果您也可以称之为人的话!
  伟大的母亲,我支持你!
  
  姓名:布文
  主题:永不冥目
  时间:2004-4-27 10:47:29
  见到这一幂幂,让心痛不已,第一次黑暗的中国,有了伟大的领袖毛主席,黄静的不明死亡,出现第二次黑暗,那就是中国的司法腐败,不能让脆弱的灵魂冥目于久泉之下
  
  姓名:瞎子
  主题:严查嫌疑人的家庭背景
  时间:2004-4-27 11:27:09
  要求严查嫌疑人的家庭背景 出事后嫌疑人全家的财产流动(现金+物品+等等)
  不能把他放出来 严查所有参与的公安领导 一个 也不放过
  强烈要求 公安部 派专人(多人5人以上) 要求(不同地区)
  
  
  强列要求 给全中国人一个交待
  
  姓名:辛酸
  主题:辛酸
  时间:2004-4-27 11:45:52
  我心很酸,在这个**的社会里,不幸随时都可能降临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头上,只有我们团结起来,作不屈的抗争.相信未来
  
  姓名:军
  主题:我哭,我恨!
  时间:2004-4-27 11:49:29
  哭美丽的静儿,恨一些贪赃王法的人?一个美丽的生命就成为记忆!但她的冤魂怎样能有归属!
  
  姓名:欲哭无泪
  主题:才知道这件事情!请允许我鞠捧泪
  时间:2004-4-27 11:55:36
  请家属节哀!
  请国家总理做主!!!
  一个小小的副科长都治不了他吗?
  湘潭市市长做什么去了???湖南省省长做什么去了????(都可以引咎辞职了)
  如果你们领导的女儿???你会让她就这样含冤的去了吗???
  你们让百姓太寒心了,明显可以看出来结果的案子为什么还要在什么正常非正常上下功夫?
  如果我有那么作孽的败家子,我就先打死他,免得出去丢人显眼!
  看来以后不要做教师了,做官多好呀!
  儿子杀了人可以逍遥法外!!!
  我真是欲哭无泪!
  愿静妹妹在天堂上一路走好!!!
  
  姓名:琪
  主题:痛!!!!!!
  时间:2004-4-27 11:58:21
   好伤心 好伤心 好伤心
  痛 痛 痛
  为什么就这么难,给死者一个公道就这么难吗?是我们太冷血还是我们的力量太苍白?十几亿的力量竟然对一伙匪徒无能为力!
  好痛啊,我的心在我的身体里,可黄静的心在哪????她又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姓名:合步楼
  主题:终有拨云见日时
  时间:2004-4-27 12:31:36
  相信我们能看到公理。
  
  姓名:别梦轻寒
  主题:一个痛心的人!
  时间:2004-4-27 13:23:55
   湖南,我美丽的家乡,我曾不论走到哪儿都盛赞它,因为它孕肓了多少富有才情的人,我也是湘潭人,我跟黄静差不多一样大,不同的是我家移民到了广东,不管广东人怎么看待湖南人,但是我都会以作为一个湖南人为骄傲,这件事太让人难过了,太让人悲伤了,太让人震撼了,为什么会这样的,黄妈妈,要保重,千万千万,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凶手定会受到报应有尽有!
  
  姓名:云
  主题:玉石俱焚
  时间:2004-4-27 14:34:02
  如果是我,黄静是我的女儿,在我根本无法从法律渠道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情形下,我会选择玉石俱焚。他不是有人么?看他们到底谁能包他一辈子平安!!!
  
  姓名:巴黎公社
  主题:你们正在上某些人的当!!
  时间:2004-4-27 14:35:57
  支持 上帝保佑的发言
  政府这样给出结论 而且是公安部亲自审批的! 必定有原因的
  不许损害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姓名:悲
  主题:悲伤!!
  时间:2004-4-27 15:20:08
  看了马加爵事件后,我的心里震惊,看了黄静事件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悲痛万份。
  
  其实大家都猜到,杀人者姜俊武有着很深的背景。黄妈妈你不仅仅要面对着司法程序,你还要跟幕后的黑手斗争到底;你有着公道和人心的支持,全体有良知的热血青年支持你,全社会都会关注意黄静案情的发展。
  
  姜真的很牛B,他能摆平一级又一级的权力,不难想象一个二十五岁的人就做上国税局的副科长,难道是他年轻有为还是国税局是个缺人才的地方吗?崭断黑手!!!严惩所有包屁凶手的人!!!
  
  黄静不是正常死:
  一、中国人没有裸睡的习惯,即使在姜强奸未遂后怎么可能光着身子等着自己自然死亡,或跟她聊天,有谁会在一个强奸自己的人面前光着身子呢?
  
  二、怎么早不死晚不死,偏偏在跟你姜偏分手时却发生了“正常死亡”,这一点姜你就算死亡这段时间不跟黄静在一起,你也是重点嫌疑犯。
  
  三、湘潭的警方对于人命问题太过草衰,我们曾恨那些出于某些原因,而出卖自己良知的人。我们鄙视你。
  
  姓名:alice
  主题:很愤怒
  时间:2004-4-27 15:35:41
  姓姜的还在逍遥法外吗?让这些坏蛋去死
  
  姓名:许坤
  主题:人民
  时间:2004-4-27 16:47:26
  
  姓名:许坤
  主题:声音……
  时间:2004-4-27 16:53:40
  为静姐姐感到悲痛……更为当今社会人性的泯灭悲痛!
  
  姓名:不公平
  主题:给那些说黄静有错的人看.
  时间:2004-4-27 17:06:29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有七情六欲,如果真的要去追究黄静的过错,实有不妥,我想问一句:你是不是也有七情六欲?人之所以为人,谁人无过?有钱的人犯了大错,杀了人,你们不去说,去说人家黄静犯的小错?好像不在情理之中吧?
  
  姓名:wei
  主题:静儿安息
  时间:2004-4-27 17:07:38
   坏人迟早会得到报应的!!
  
  姓名:法治
  主题:愿此案早日给善良的人们一个满意的说法
  时间:2004-4-27 17:22:43
  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案情,一个似乎没有多大能量的罪犯,竟然迟迟不能结案。使我对十六大中建设一个政治文明的法治社会的目标不能不产生怀疑。我不仅想起了一群农民多次到北京上访,然而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最后在清早那神圣的五星红旗升起的时候,围着那面我们前辈用鲜血染红的、让多少善良的有血性的中国人激情澎湃的旗帜,含泪集体跪拜。他们说了一句中国老百姓最心酸的话,也是让所有中国人最无可奈何的一句话:我们也知道,这是给国家丢脸的事,可是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们没有理由去谴责他们,是他们用小米饭养大了我们,是他们用汗水浇灌了中国古老的土地!
  我不知道,我们的官老爷们,为什么非要等到把事情捅得让全世界人都知道,等到胡书记和温总理的板子打到屁股上,等到乌纱帽快被吹掉时才想起来去猛抓一阵子。
  也许,我们的老爷们会说,你们这些人简直是杞人忧天,你以为帽子那么容易摘啊,老子实在熬不过了,大不了写个检查,严重点,给个党内警告,有什么大不了啊。
  可悲啊!政治文明?法治社会?小康社会?生存权?发展权?乌托邦!!!
  我倒由衷的希望,美丽静儿能在另一个世界里遇到钟馗,让他为你做主,不过他可能也没办法去惩罚那些人世间的厉鬼,他管不了咱阳间事。
  窦娥冤死,六月飞雪。而你的死,也同样让许许多多善良的人悲痛,我相信,这种力量,这种人间正气,会产生一个强大的进步力量,会带动全世界的力量,推动中国法治的进程,你的冤情,即使得不到中国司法公正的审判,也一定会得到历史公正的审判。
  你的遭遇在经过风中的追赶者和全世界热爱生命的人的热心相助下,将会成为中国--我们这个古老文明发展史中一个章节,将给未来中国的发展注入一支青霉素。
  你的死是悲惨的,你同时也是伟大的,不论将来你的案情结局如何,你都是永远值得我们纪念的。
  让你的灵魂安息吧。
  让我们全世界的人,握住我们良知未泯的双手,为给我们自己、我们的后代创造一个法治的环境,为我们不再遭受异族的凌辱再建一个灵魂的万里长城,让华夏民族,让我们这些龙的子孙真正成为一条龙,而不是一条虫。
  
  姓名:湘西匪
  主题:无言
  时间:2004-4-27 17:35:29
  你走了,人间多了一次不平,愿天国多一个快乐的精灵!
  
  姓名:#g旋律小调
  主题:无题
  时间:2004-4-27 18:05:58
  在美丽的月亮都是有阴阴的,那一面可你永远都看不到了。既使天堂也是黑暗的,但天使是光明的。
  
  姓名:不谙世道
  主题:世道
  时间:2004-4-27 18:29:40
  偶然上网看到静姐姐的事
  看静妈妈的事
  直到鼻子泛酸眼眶湿润
  我不太知道具体是怎么样的
  但是我知道静姐姐一定是被害的
  也为世上为什么有那么多麻木没有良知的人感到羞愧。
  希望静姐姐的能早日安息
  
  姓名:林林
  主题:实在可恨
  时间:2004-4-27 18:36:57
   仅仅凭直观就能看出非自然死亡,湘潭那种公安太可恶了
  
  姓名:黄新
  主题:我相信人是大于法!让我们每个人都为黄静祈祷
  时间:2004-4-27 18:42:04
  我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没有天理不知道还有没有人性!我只是希望案子能够找点结束!让我这个五百年前是一家的妹妹找点入土希望这个案子快点结束!希望黄静能够找点安息!
  
  姓名:luting
  主题:请各位网友将这个网址告诉你认识的人,请他们关注!!!
  时间:2004-4-27 18:44:33
  访问达到133万了,可是中国有13亿人!!
  
  姓名:江北一隅
  主题:黄静妈妈坚持
  时间:2004-4-27 20:36:06
  我认为黄静死,一定不会自然死亡,肯定是他杀
  
  姓名:以恶治恶
  主题:以黄静的名义
  时间:2004-4-27 20:36:23
  正义迟早会回到人间,我的冤屈迟早会得到昭雪。只是为了这个愿望,善良的人们可能要等待太长时间。这期间,所有与这起冤案有关的混官、狗官们不能让他们消停。请把那些狗的手机、住宅电话、邮件地址公布出来,大家各显神通,通过电话、邮件“呼死”他们---以一个冤死者的名义!
  
  姓名:国防部
  主题:希望黄静的父母能够坚强
  时间:2004-4-27 20:44:19
  看到你家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希望黄静的父母能够坚强
  现出一策供参考,必要时你们可以雇佣杀手杀死凶手,现在的世道有时只能
  以黑制黑
  
  姓名:冷月独狼
  主题:这就是现实
  时间:2004-4-27 20:55:37
  这就是现实~~现实的社会~~~~善良的人们呀~~擦亮你的眼睛~~~~~~~~问问你的心灵~~~~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切???????愿黄静在另一个世界能够过得快乐
  
  姓名:jie
  主题:痛
  时间:2004-4-27 21:26:19
  黑手
  在如今的社会当人变的麻不的时候,我想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伤痛!
  现实生活中总有人想一手遮天,法?在那里!维护正义的人在那?
  当然一般的人只能在远方为你的亡魂吊念!
  但是那些失去良心的人又应该做些什么?痛——这就是我们的国家?
  有权的人真能一手遮天?我想——如果真是这样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如就此麻木!东方的巨人不如再次的沉睡!
  从法医到所有的人都受到权的压力?
  
  姓名:公众力量
  主题:这件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终有一个会大白于天下。
  时间:2004-4-27 21:30:41
  想信我们的党中央不会因为湖南那几个狗官而失民心的,与孙志刚案件对比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公众力量是结案的动力;二是湖南的狗官比广东的多。
  
  姓名:愤愤不平
  主题:世间自有公道
  时间:2004-4-27 21:50:42
  黄妈妈:
  你好,我很同情黄静的遭遇,这是黄静的不幸,是社会的不幸,请节哀!凶手迟早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此事还未惊动到中国高层领导,还未得到他们的批示,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您和所有有正义感的人还需不停的努力!请相信,世间自有公道,杀人凶手、所有帮凶、所有庇护者-你们不会有好下场!时间会印证一切!
  
  姓名:cjx
  主题:我们国家的法律
  时间:2004-4-27 22:15:50
  
  姓名:天怒
  主题:害人者终究要受到惩罚
  时间:2004-4-27 22:16:26
  佛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通过这件事,可见现在社会的黑暗,官官相护,民不聊生,希望能有一个青天大老爷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查明真相,洗去冤情。天怒!~
  
  姓名:詹
  主题:痛心
  时间:2004-4-27 22:19:42
  国有国法,一定要为黄静报仇!
  
  姓名:cjx
  主题:我们国家的法律
  时间:2004-4-27 22:22:53
  中国的法律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么多年来国家整天喊着健全法制建设,出台什么法律,出台多少法律?你们觉的这个很重要的吗?
  请大家看看现实中的情况,现在我们的国家很多情况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大多情况下,并不是无法可依的啊!所以这些吸人民血喝人民肉的贪官们才干大胆到一天甚是一天的地步,所以我希望黄静的父母坚持下去,虽然你们不容易,但是你们是天下父母的代表,我为中国有你们这样的父母而骄傲!
  你们辛苦了!
  
  姓名:气气气
  主题:公理何在
  时间:2004-4-27 22:48:45
  包青天在哪里?
  
  姓名:悲哀
  主题:苍天睁开你的眼睛!!!!
  时间:2004-4-27 23:11:39
  
  姓名:涩涩女
  主题:伟大的母亲
  时间:2004-4-27 23:54:56
  黄妈妈,你一定要坚持下去.众多的网友在企盼您的胜利,我们坚信事实胜于任何雄辨.我们才支持您!
  
  姓名:rr
  主题:有钱就可以摆平一切吗?
  时间:2004-4-27 23:56:09
  头顶三尺有神明,犯法的人必将被严惩。
  
  姓名:黄平
  主题:一定要有个结果
  时间:2004-4-27 23:56:37
  各位同胞。我要生气了。如果不得到个公平的结果。我也要杀人。至于先论到谁。就看着吧。
  
  姓名:qiu
  主题:前面朋友留的电话我打过了,
  时间:2004-4-28 0:31:20
  几个人渣估计都快崩溃了,电话已经停机,哪位朋友能更新号码请随时更新,非把这些孙子都整精神病院去不行
  
  姓名:亦忧亦乐
  主题:这就是命运!!~~ 再争也没用!~
  时间:2004-4-28 1:20:47
  这就是世道~ 我有个远房亲戚的情况,比黄静的遭遇更惨;
  当地有件血案,被害人在当地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我那亲戚与被害人有业务关系,而被传唤;传唤第二天,就从公安局楼上被人给"推"下来摔死了~ 警察说是他是自己跳楼,畏罪自杀的;
  各位想想,在一间审讯室,4,5个男警察,那窗子只有一米见方,还有玻璃,还被拷了手铐,他想跳楼恐怕都跳不了~
  就这事情到现在也快5年了,什么消息都没有,他们直系亲属到高一级的法院去喊冤理都没人理的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找谁做男朋友不行? 非要去跟权贵扯上关系?~!~ 现在社会是有阶层的,自己属于哪个阶层就安分在哪个阶层,进去容易出来难!~ 还是规矩点好!~
  
  姓名:扬眉剑出鞘
  主题:这是一个腐烂透顶的国家!我已经对它不抱任何希望
  时间:2004-4-28 2:35:56
  
  姓名:伤心
  主题:好愤怒啊
  时间:2004-4-28 4:12:13
  为什么我们只能在网上畅所欲言?如果要我们中的人去做那个该死的法医,去做那个黑心的警察,去做那个该死的隐瞒真象的任何一个人,他们去贿赂你!或者威胁你!你怎么做?为什么社会有这么多不平的事情?我们麻木,我们害怕会牵扯,我们要前程,为什么中国从古自今都是官官相维?为什么?为什么?静儿也许还是幸运的,她的事情整个互连网知道,那么还有那么多软弱的人类呵,在受这些个当官的,有钱的人地方欺负,中国是不是太腐败了?教育!教育!正义,如果我的儿女,我会教他正义这个词。但在中国这个土地上,什么时候才能公正?什么时候才能舆论自由?什么时候我们说了真话,做了好事情被认为是正常现象,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如果有上帝,让那些人等待审判的那一天,如果有佛主,让他等待报应的一天,如果什么也没有,让他们被人们唾骂一生。如果他是人,他有良心谴责自己,如果他无动于衷,那他是畜生,那他.......哦!我真不知道怎么去骂了。天啊,原谅我这个无能为力的人吧!我们的祖国啊!我真的好悲哀呀!
  
  姓名:q
  主题:《成都商报》上的内容
  时间:2004-4-28 9:01:17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会议内容围绕黄静心脏等器官标本被毁事件展开,黄静母亲黄淑华应邀参加了这次会议。据悉,今年3月底,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准备对黄静死因做第五次司法鉴定时,发现其大体器官标本被湘潭市二医院医生谭国其烧毁。4月26日下午,记者获悉,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和湘潭市政法委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重新调查,原因是:“此次调查极不负责,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上,都在庇护毁灭黄静器官标本的主要责任人”。
  新闻背景
  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去年2月24日裸体死于学校宿舍,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三次尸检均认定系正常死亡。黄静的家属对此持异议,并拒绝火化尸体。去年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认为黄静属正常死亡缺乏证据。2004年3月,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赶到湘潭欲进行第五次尸检时,黄静心脏等主要证据却被毁掉了,第五次尸检因此终止。此案原定于4月22日开庭,因器官标本失踪,应黄静母亲的要求而延期审理。
  
  姓名:看到希望
  主题:《成都商报》上的内容
  时间:2004-4-28 9:02:49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昨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会议内容围绕黄静心脏等器官标本被毁事件展开,黄静母亲黄淑华应邀参加了这次会议。据悉,今年3月底,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准备对黄静死因做第五次司法鉴定时,发现其大体器官标本被湘潭市二医院医生谭国其烧毁。4月26日下午,记者获悉,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和湘潭市政法委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要求重新调查,原因是:“此次调查极不负责,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上,都在庇护毁灭黄静器官标本的主要责任人”。
  
  新闻背景
  
  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去年2月24日裸体死于学校宿舍,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三次尸检均认定系正常死亡。黄静的家属对此持异议,并拒绝火化尸体。去年8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认为黄静属正常死亡缺乏证据。2004年3月,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赶到湘潭欲进行第五次尸检时,黄静心脏等主要证据却被毁掉了,第五次尸检因此终止。此案原定于4月22日开庭,因器官标本失踪,应黄静母亲的要求而延期审理。
  
  姓名:报导
  主题:新京报文章
  时间:2004-4-28 9:06:24
  黄静心脏失踪案获准重查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2004-4-28/200442842138.htm
  来源:新京报 www.thebeijingnews.com 日期:2004年4月28日4:21 转载请注明出处
  
  黄静心脏失踪后,黄静的父母一直四方奔走,要求就前3次心脏切片做第5次鉴定
  
    当地人大和政法委认为此前调查极不负责,有意庇护毁灭标本的主要责任人
  
    本报讯(特派湘潭记者罗昌平)轰动全国的湖南裸死女教师黄静心脏丢失后,湘潭市公安部门的调查报告结论是“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现民警有过错和失职行为”。针对这一结论,当地人大和政法委认为,此次调查极不负责,调查单位是有意在包庇主要责任人,并作出批示要求重新调查。昨日上午,当地就黄静心脏器官标本被毁事件,召开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
  
  “此次调查极不负责”
  
    今年3月底,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准备对黄静死因做第5次司法鉴定时,发现其大体器官标本被湘潭市二医院医生谭国其烧毁。3月27日,湘潭市公安局纪委通过调查后向市政法委、市人大等部门,提交了《关于对黄静尸体残留生物检材“丢失”情况的调查报告》,其结论是:“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现民警有过错和失职行为”。
  
    4月26日下午,记者从正规渠道获悉,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和湘潭市政法委有关领导已就上述报告作出批示,要求重新调查,原因是:“此次调查极不负责,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上,都在庇护毁灭黄静器官标本的主要责任人”。
  
  湘潭市公安局同意重新调查
  
    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就黄静心脏被毁事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会议由局长杨建杰同志主持,该局各分管局长、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全部到会,黄静的母亲黄淑华也应邀参与了这次会议。
  
    杨建杰说:“我们同意重新调查,公安机关是人民的机关,不能因为器官被毁,黄静案就不能再侦查和判决。”
  
    他在会上明确表示,大家都知道黄静家属一直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服,所以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医院,都知道黄静的器官标本对案情侦查的重要性,而且他本人多次问过市刑侦支队队长卢任武。据卢证实,多年来涉及法医鉴定的器官标本,湘潭市公安局一般都将其存放在湘潭市二医院,这种委托关系绝非黄静案一例,现在还有好几例类似的合作。
  
    杨建杰还向黄淑华表示:“公安机关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发生了很遗憾。”
  
  重新调查方案正在研究
  
    会议对此前作出的《关于对黄静尸体残留生物检材“丢失”情况的调查报告》达成下述意见:
  
  一、没有说明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二、对湘潭市二医院的间接责任也没有调查清楚;
  
  三、公安机关应立即采取措施保存好黄静的器官标本;
  
  四、如果发现此次事件中有民警在幕后策划、指挥,将认真查处。
  
    记者就重新调查的细节问题咨询杨建杰局长,他表示,目前方案再在研究,并且不日将上报湘潭市政法等主管部门,甚至考虑邀请湘潭市政法委、市人大等机构参与此次调查。
  
    湘潭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颜向阳说:“一定要将此事查清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昌续也表示,将督促湘潭市公安机关彻查此案,尽早还黄静家人一个说法。
  
    另据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透露,黄静案的开庭时间目前尚不能确定。
  
    该人士同时以“案件尚未开庭”的名义,拒绝了记者希望采访犯罪嫌疑人姜武俊的要求。相关评论见A02版
  
  姓名:新京报
  主题:黄静案鉴定争议应由法庭裁定
  时间:2004-4-28 9:22:53
  黄静案鉴定争议应由法庭裁定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2004-4-28/200442823955.htm
  来源:新京报 www.thebeijingnews.com 日期:2004年4月28日2:39 转载请注明出处
  
  
  ■社论
  
    悬而未决的黄静案近日又起波澜,由于黄静心脏等主要证据被毁,第五次尸检因而终止,本已排定日期的庭审也应死者家属的要求而延期。黄静的母亲告诉记者,希望“对黄静的死亡原因,进行一次专家会诊,再一次做鉴定”。
  
    黄静案再度暴露出司法鉴定体制中的种种弊端,诸如长期以来一直为人诟病的多头鉴定和重复鉴定等。有人总结出司法鉴定的“三难”:一是当事人“难缠”,二是鉴定人“难干”,三是法官“难判”。当事人之“难缠”,往往在于当事人对侦查机关组织的鉴定不信任,尤其是当这种鉴定结论不符合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当事人往往就会想到以一个新的鉴定结论来推翻旧的鉴定结论。如果新的鉴定结论仍然不能满足预期,鉴定便会如此这般重复下去。
  
    以黄静案为例,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三次鉴定结论均系正常死亡,黄静的家属对此持异议,四方奔走后促成了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第四次鉴定,该鉴定认为黄静属正常死亡缺乏证据。但这次,侦查机关又“不认可”了。因而,第五次鉴定被黄静的家属所格外期待。尽管第五次尸检由于黄静心脏等主要证据被毁而终止,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即便是顺利鉴定,又如何能终结各方在鉴定结论上的争议呢?如果新的鉴定结论为黄静的家属所认可,侦查机关则未必会认同。即便侦查机关认同,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多半还是不会认同。那么,我们是否又应允许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再提请第六次尸检?如此,庭审还能正常进行吗?
  
    解决的办法便是,既应尊重当事人和被害人家属提请司法鉴定的权利,并应给这种权利提供充分的保障,也应为这种权利的行使划定界限,比如明确举证时限和提请司法鉴定的次数。而更关键的,则是应将所有的鉴定结论提交法庭,让鉴定人出庭来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并由法庭来裁判何种鉴定结论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我国,人民法院依照宪法的安排垄断了审判权。审判权的行使就是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来实现的。
  
    鉴定结论作为七类法定证据中的一种,法院有权对其审查判断并最终决定能否将之作为定案的依据。就鉴定结论的产生而言,它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而不是审判行为的一部分。鉴定与司法的联姻,的确给传统的审判理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相应地,一些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鉴定形成了一个错觉,那就是片面地将鉴定人视为“法官之前的法官”,将鉴定结论视为“判决之前的判决”。当然,我们应当肯定鉴定结论于裁判的结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鉴定结论绝非无须查证,也绝非不可查证,而是必须经过质疑和解疑,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面对专业化极强的鉴定结论,法院应当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质证、辩论和调查制度,以便于法官对鉴定结论作出公正、准确的认定。如果法官在审查鉴定结论时,确有专业上的障碍,我们亦完全可以藉由“法庭之友”或“专家咨询”等相关制度的引进来加以弥补。
  
    我们应当允许庭审之前各方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这种争议不应寄希望于重复鉴定来解决。争议应交给法庭上,而不是法庭前。□本报特约评论员王刚桥相关报道见A18版
  
  姓名:ylf
  主题:问天
  时间:2004-4-28 9:31:03
  我的心又一次凝固,我的泪依旧长流。上天,友善的心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安宁?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案子,案子的本身没有任何疑问。疑问在于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制度,我们的人民公仆!还有我们的未来!我们仍在黑暗中前行,但前方是否有光明?......静,你别哭,相信你妈妈,相信爱你的人,我们会在一起,会不懈努力!
  
  姓名:利剑
  主题:静儿,走好!
  时间:2004-4-28 9:42:43
  静儿,假如在这个世界上你没有得到正义的伸张,请不要在那个世界里偷偷的哭泣,因为你要相信,善恶终有报,只是时间未到!
  静儿,让我为你点燃一只红蜡,为你在那个世界里照亮方向,你要自豪,这个世界里的人不会遗忘你!
  
  姓名:尼禄
  主题:假的,假的,假的
  时间:2004-4-28 9:44:20
  这年头什么没有假的?
  吃的奶粉,大米都有假冒骗,当然案子也有造假的,并不奇怪。
  有人的地方就有猫腻,摸彩中奖的宝马都被弄的打官司,
  官僚主义,结党营私无所不在。
  据说,当年朱容基视察下面粮食问题,都被蒙骗过。
  难怪当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整治整治欺压群众,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的。
  
  姓名:流浪
  主题:严厉惩治包庇罪犯的人
  时间:2004-4-28 10:11:44
  湘潭的司法怎么会如此的腐败啊!毛主席的光辉就照不到故乡?
  
  姓名:流浪
  主题:改变策略
  时间:2004-4-28 10:31:47
  是不是应该向中国的最高当局申诉?湘潭这块地方司法制度实在太黑了。
  
  姓名:露西
  主题:坚持就是胜利!窦娥最后都等到了昭雪的一天,我相信一定会有这一天!
  时间:2004-4-28 10:52:04
  
  姓名:无语
  主题:这是什么世道!
  时间:2004-4-28 11:16:55
  那些所谓的公义,正义都去那里了!
  那些所谓的警察都做什么去了(当然是指那些腐败之人)
  我不是湖南的,但我感觉作为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有一点点廉耻之心
  我知道什么叫人,什么叫人性
  我想质问一下你们湖南那些当官的!
  如果那个人是你的亲人,你会怎么想,我知道你们不会相信报应,你们不会相信这世界会有公平,但我相信那些所有在些事中扮演无耻角色的都天天不会睡好,也许将来不久的一天,你也会发生这样的事
  你们这些人都不会有好结果的!
  
  姓名:刘小钦
  主题:强烈要求彻查此案
  时间:2004-4-28 12:40:36
  姓名:waje
  主题:两点启示
  时间:2004-4-28 13:55:05
   1、防人之心不可无。
  2、门当户对。
  说明:别人的缺点,要宽容,更要提防,提防它可能造成的伤害。
  中国社会财富、权力、地位严重分化。好听点,金字塔;不好听点,食物链。不要站错了位置,成了别人的猎物。
  养女不易,有尊严地生存,难!同哀……
  
  姓名:黑镜高悬
  主题:关于湘潭政法委表态的几点质疑
  时间:2004-4-28 13:57:08
  从网上获悉,湘潭政法委已就黄静案表态,要进一步查明黄静器官遗失事件,进一步侦察黄静案,本人心存几点疑问:
  一: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非要闹得“地球人都知道了”,湘潭政法委才迟迟表态,这本身就极不正常:你当你是国家政法委啊?
  二:湘潭政法委表态的动机之一:真正要将罪犯绳之以法,还死者一个公正,给国人一个交待。如果真要这样,事情就闹不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三:湘潭政法委表态的动机之二:尽快息事宁人,平息民愤,然后来个不了了之。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以免牵扯更大更多的当地政坛丑闻,以免丢掉自己的乌纱帽。必要时可以“舍车保帅”,一个国税局的纪检组长相比之下也许就不那么重要了!
  四:湘潭政法委表态的动机之三:由冤案的庇护神,摇身一变,成为正义的昭雪者!看一看死者400多天无法入土尸骨,心里确实有点于心不忍;可是摸一摸头顶上的大盖帽,心里还是踏实了很多。
  
  姓名:血
  主题:比黄静案更恐怖的案子
  时间:2004-4-28 14:40:57
  http://cn.netor.com/m/box200008/m2859.asp?BoardID=2859
  
  姓名:黄小玉
  主题:请问馆主
  时间:2004-4-28 15:13:14
  最近网同要取消免费纪念馆,请问这个“天堂花园”是免费的吗?如果是收费的,请问谁在支付这笔费用?如果你有财力困难,请不要独自承担!在这里举办一次义捐活动!不要让网同封了这个属于静儿,属于我们的灵魂归属!
  
  姓名:黄君
  主题:强烈建议!
  时间:2004-4-28 15:35:41
   强烈建议增加黄静一案的新闻透明度,记者有权采访与本案有关的所有人员,包括那些公、检、法机关和法医,还有那个王八蛋姓姜的父子!
  
  姓名:里里
  主题:怎么能这样
  时间:2004-4-28 16:53:42
  那些人还是人么?竟没有一个有良心的人肯站出来。人心当真如此不古么?他们为什么不想想自己也有孩子,要那些钱良心能安?
  
  姓名:雷伟
  主题:还我们公道!
  时间:2004-4-28 17:47:57
  我是一个大学生,我在无意中看到了这么一条消息,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的惋惜和愤怒,黄静大我整整一个月,我真的无法想象和接受这么一个事实。我不能为死去的人做点什么,但我们要求严惩凶手,给活着的人一个说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黄姐,你一路走好
  
  姓名:大话新闻
  主题:大话新闻将于明日关注黄静……
  时间:2004-4-28 18:39:09
   http://dahua.tom.com
  
  姓名:稼轩
  主题:安息吧,纯洁的灵魂!
  时间:2004-4-28 18:43:00
  基层官员高度腐败,这样暴光的事情竟然还没有个结果!难道是中国丧失了良性!作为一个党员我赶到很悲哀,我想起了高建成的一句话:我们党,有能力解决关于我党生死存亡的腐败问题!我希望这不是一句空话!
  希望所有有正义感的朋友共同组织集会!如果来北京上访我会全力支持!!!
  
  姓名:卢丽丽
  主题:坚持
  时间:2004-4-28 20:03:42
   静儿妈妈你一定要坚持下去,为静儿讨回公道。决不能妥协。
  
  姓名:wuping
  主题:为此案中众多人民公务员死亡的魂灵而哭泣
  时间:2004-4-28 20:09:34
  
  姓名:仅供参考
  主题:中国社会
  时间:2004-4-28 20:30:54
  中国真的没救了?小小的官都能这样,还有那些更多的?
  
  姓名:LX
  主题:人
  时间:2004-4-28 20:33:39
   社会现状
  
  姓名:医生
  主题:让我们一起坚持!
  时间:2004-4-28 20:36:24
  能否把此案相关的责任人一并告上法庭,这样就能要求他们回避案件的侦察过程,不知是否可行?
  重要物证毁坏,即使未发现指使的证据,相关公安局的禽兽和医院人员也应有渎职行为,应可直接进行处分。
  此案只要大家持之以恒,共同呼吁、揭露。最终必然会有人碍不住面子而丢卒保帅。那个丢出的卒子很可能就是强奸杀人犯。所以请大家一定要坚持!
  
  姓名:绝代双雄
  主题:人间正道是沧桑
  时间:2004-4-28 20:43:54
  人间正道是沧桑,政府昏庸无能,官员腐败。高官们只会以权谋私,包养情妇,除此之外他们什么都不会。
  
  姓名:谢宗芳
  主题:致黄妈妈!
  时间:2004-4-28 20:44:02
  很抱歉以前一直太低调看待这件事情!今天认真看了下报道,感到内心十分的惋惜和愤怒!黄妈妈!我向你献上我追真挚的问候!也坚定的支持您的上诉!
  
  姓名:也是教师
  主题:黄妈妈你要坚持
  时间:2004-4-28 20:44:33
  我虽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从黄静事件的过程,也足以推断出姜俊武是凶手.这个没人性的东西!!!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肯定成立. 黄妈妈你要坚持,教师虽无权无势,相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姓名:Abby
  主题:一定要坚持,静儿妈妈.
  时间:2004-4-28 20:46:53
  静儿妈妈,别放弃,一定要坚持.
  对啊,正如有些朋友的发言,其实毁灭证据就可以拿它来当证据啊!
  去告那个医生及相关负责人,也许可以找到一丝线索!
  不知道,那些相关负责人看到网上的贴子有什么想法?
  是否有点良知.
  
  姓名:民营企业家
  主题:向《新京报》的记者罗昌平先生致敬!
  时间:2004-4-28 20:49:06
  今天看到《南方都市报》报导有关<湘潭重查黄静心脏失踪案>表示欣慰!
  同时向敢于向正义作斗争的《新京报》的记者罗昌平先生表示致敬!
  “黄静案”我已经关注了一年,对于案件的进展表示非常不满!
  我们坚决支持黄静母亲与腐败团伙斗争到底,
  同时也希望黄静母亲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坚持到最后,顺利一定属于我们。
  有关“黄静案”的详细过程建议黄静母亲向北京大学的吴志攀教授反映一下,或许他能够帮帮你们,因为他是国家领导人的法律顾问。
  
  姓名:英子
  主题:美丽
  时间:2004-4-28 20:49:07
   美丽的姑娘,愿你一路走好!
  
  姓名:abby
  主题:《今日说法》栏目
  时间:2004-4-28 20:52:13
  静儿妈妈,可否联系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看能否得到法律上的帮助?
  热线电话:63448639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
  邮政编码:100859
  Email:lawtoday@mail.cctv.com
  
  姓名:英子
  主题:严惩凶手
  时间:2004-4-28 20:58:03
  严惩凶手,严惩贪官,静儿妈妈愿你坚持到底,我们支持你!!!!!!
  
  姓名:怒涛
  主题:请你帮忙
  时间:2004-4-28 21:02:27
  请知情者公布姜俊武的照片到网上,让每一个看到这张脸的人都牢牢地记住它!看到它的人越多,黄静冤情昭雪的可能就多一分,如果一个姜俊武不够,还有一手制造出这幕惨剧他的父母,还有那个不惜拿下属向上献媚地戴灿荣!我们已经牢牢记住了黄静的美丽与无辜,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去记住这些制造了无尽悲剧的丑恶嘴脸吧!
  愿黄静早日安息!
  
  姓名:蓝本
  主题: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最后一定会胜利!
  时间:2004-4-28 21:15:23
  这世界是有天理的,只要我们持之以恒,黎明总会到来!
  联系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吧,它更能帮助我们
  
  姓名:草民甲
  主题:关注
  时间:2004-4-28 21:41:52
  我从去年起就关注这件事,几乎每隔2天就要上来看一次,一直是拖,找借口,明摆着的姜金有一伙就是要靠自身的实力拖垮黄母。他们没想到的是黄母异常坚强,没想到全国有那么多的正义之士关注此案的进程。终于有了今天司法部的鉴定,所以姜一伙狗急跳墙,授意焚毁黄静的遗体标本,让你们无从对证。从网络上的报道看,雨湖区政法委一直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平正路派出所等等更是如此,包括派出所的领导追打黄母,戴校长的老公殴打黄静的父亲等,可想而知,黄母一家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承受着怎样的压力。现在这件事情怎么发展还是个迷,但我想不会很快就有结果,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被牵扯进来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不会不作最后一博的,但我想他们心里一定恨透了姜一家,因为当初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被姜一案拖进了泥潭,现在想往回找都难,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呵呵,我等着看这些小丑最后的下场。
  
  姓名:黄婷婷
  主题:要有思想准备
  时间:2004-4-28 21:43:50
  尊敬的黄妈妈:
  您一定要有思想准备,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而且即使此案最终不了了之,您也要坚定的活下去!你是静儿在这个世界最难舍弃的情人,你的健康才是她的最大的安慰!尊敬的黄妈妈,你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为在这个黑白颠倒的丑陋的世界里,只有我们想象不到的事情,没有他们不敢做到的事情!
  
  姓名:教师
  主题:自有公道
  时间:2004-4-28 21:56:51
  我--美丽静儿长一辈的上海同行.坚信人间自有公道.只要坚持真理,事情真相定会大白于天下.
  
  姓名:傻小孩
  主题:现在谁最高兴?
  时间:2004-4-28 22:02:16
  姜的一家钱总算没白花,50万一条人命,当年姜贪污的时候可能就等着这一天呢。姜菌乌你小子要是到南京来,我一定开车撞死你!
  
  姓名:心声
  主题:向黄妈妈致敬!
  时间:2004-4-28 22:06:50
  无论结果怎样,您的努力已经撼动了中国法制结构中最严重的弊端之一,都会全力支持您,希望您能够坚强地继续战斗,再次改写中国法律,您女儿的逝世和您的努力将会使12亿中国人受益,您们将为中国法制进程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逝者已矣,请节哀顺便,
  
  姓名:一名老教师
  主题:我无言!
  时间:2004-4-28 22:35:53
  我实在无话可说了!我家现在已经三代从教了,跟黄静一样,我的女儿也是一名教师。我们一家在教书育人时总是倡导德育先行的原则,可是现在我们的国家呢?道德沦丧了,法制倾斜了。这是教育的失败吗?我实在无话可说。
  姓名:张
  主题:向黄妈妈致敬!!
  时间:2004-4-28 22:39:40
  相信正义最终会到来!!
  
  姓名:ZJW
  主题:伟大母亲,我敬你怜你为你家不幸哭泣。
  时间:2004-4-28 22:48:23
  伟大的母亲,我为您感动,我为您的不幸哭泣,尽管我是一个38岁的男子汉。为了你的女儿,为了你的女儿愿意看到的,为了我们关心你——一个伟大母亲的人,我请求你坚强活着、乐观活着。人死很容易,活着都不容易,就坚强活着吧。结果也许不重要,主要的是我们强烈感受到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爱心,一颗善良而正义的心。北京市民,如果需要,我愿意帮助你。
  
  姓名:罗珂
  主题:黄妈妈加油
  时间:2004-4-28 23:04:08
  我从去年就开始关注这件案子。黄妈妈你一定要加油,我相信世界是有正义的。我在精神上支持你。还有你一定要保重你的身体,你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坏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姓名:明眼判官
  主题:整个一个烂透的犯罪集团。
  时间:2004-4-28 23:48:47
  杀人强奸主犯、从犯、拒绝立案的派出所、提供犯罪场所的学校、到偷走主要物证的罪犯、一系列直接间接卷入案件的包皮犯。你们闯了大祸了,赶紧自首求活命。
  预测结果:执行死刑3人,死缓3人,无期2人,3年以下5人,牵连行贿受贿及其他案件处理24人。等着吧。
  
  姓名:夜之幽灵
  主题:黄妈妈加油!
  时间:2004-4-28 23:55:13
  为了你的女儿,一定要顶住!有千千万万双眼睛在注视着你,有千千万万颗心在关心着你们!
  正义始终要战胜邪恶!加油!
  
  姓名:猫
  主题:好妈妈祝福你
  时间:2004-4-29 0:04:32
  尽管我不太了解整个事情,但作为一个小男孩的母亲,深刻感受到你的悲哀愤怒及无奈。
  保重啊,除了坚持,还要珍重自己!
  
  姓名:一学生
  主题:坚持下去,就是胜利
  时间:2004-4-29 1:13:03
  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下去,我支持你!
  
  姓名:战鼓
  主题:坚持到底
  时间:2004-4-29 1:14:29
  黄妈妈,一定要坚持到底,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
  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一定严惩那些假公安,还有毁掉心脏的哪个混蛋。
  即使这个混蛋没有受人指使,是失误造成的,也要让他受到应有惩罚。
  
  姓名:沉默
  主题:还是沉默
  时间:2004-4-29 6:43:28
  只有沉默,别无选择。真的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的地步了。亡者安息,生者节哀。
  
  姓名:多多
  主题:这是在我的祖国吗
  时间:2004-4-29 7:42:45
  湖南湘潭的恶势力实在太狂妄了,但愿这仅仅只在湘潭,这些公安还是人吗?没有至命伤就不是它杀,这些人作恶多端终有报,总有一天,他姐挨了死,也作出没至命伤是自然死亡的结论。
  
  姓名:不再沉默
  主题:不再沉默
  时间:2004-4-29 7:42:46
  此案发生以来,我一直关注此案,并无数次默默来到这里,了解案件进展。我始终以一个老党员的党性判断,这起冤案不会沉冤太久。所以我一直沉默,一直相信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党是有能力正在做到执政为民的,可是时至今日,案情仍然没有丝毫进展,重要证据相继被毁,人们愈加麻木,政府愈加视若罔闻。我却发誓,再也不能沉默了!
  我向尊敬的黄静母亲,我的同龄人庄严宣誓:此案一日不能昭雪,我就与你一起,一日不停止呐喊!
  
  姓名:葫芦僧
  主题:真是一桩葫芦案
  时间:2004-4-29 9:45:29
   四份鉴定结论都可以证明死者遭受了暴力行为:右上臂上段外侧见3.2cm长的细条状表皮划痕,未破皮肤层,色红;双手腕外侧皮肤色红;左膑骨下方见1.9×0.6cm的陈旧性疤痕,左腘窝在6×5cm范围内见六处皮下出血,大小0.7×0.8cm-2×1.5cm不等,左腘窝内侧见1.5×1.2cm、1.7×1.2cm、1.2×0.8cm三处皮下出血,左内踝处见0.3×0.2cm的表皮剥脱,色白;右膝膑骨处见1.3×0.9cm的陈旧性疤痕,右腘窝上6cm处见一1×0.5cm皮下出血,右腘窝在6.5×5.5cm范围内见八处皮下出血,大小0.6×0.5cm-2.5×1.5cm不等,右腘窝内侧见1.5×1.5cm、1.5×1cm、0.8×0.6cm三处皮下出血。(1)为什么湘潭警方迟迟不立案?(2)为什么还认为是自然死亡?
  至少,黄静的死与姜某的暴力侵害有直接的联系!
  再看:市公安局鉴定死者系患风心病、冠心病死亡;而省公安厅鉴定死者系肺埂死导致死亡。虽然都认为是“自然死亡”,为什么结论不一致?警方为什么不进一步调查?
  继续:“市公安局鉴定死者系患风心病、冠心病死亡,省公安厅鉴定死者系肺埂死导致死亡。我们认为理由均不充分;对胃内容及胃壁组织未检出毒鼠强,而未作出血液和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毒物分析,只能说明死者不是口服毒鼠强中毒死亡,而不能排除其它毒物中毒和其它途径中毒的可能。”——南京医科大学鉴定结论;
  “黄静因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致死缺乏证据”——中山大学鉴定结论。
  再看警方如何起诉姜某:“企图强奸,犯罪中止,与黄静致死毫无关系”。而且姜某律师竟宣称要进行无罪辩护”。为罪犯进行开脱的意图多么明显!记得电影“审死官”里,张家少爷把李家少爷殴打致死。状棍宋世杰问李家:“你儿子何时被揍?”答:“昨日晚上”,又问:“何时死亡?”答:“今天早晨。”状棍立即说道:“关他屁事!”。明显用狡辩来割裂死者死亡与被告殴打的关系。
  
  现如今,连证据都找不着了,纪委声称“不慎丢失”。如此明目张胆的强奸民意!如此名目张胆的包庇凶犯!
  
  无论黄静因何而死,总之,强奸致死是不用怀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官判处姜俊武死刑,立即执行。湘潭公安局与本案有关警员以及姜俊武父母涉嫌包庇案犯,另案处理。建议罢免湘潭市所有公检法、政法领导。
  
  姓名:想不通
  主题:他们有本事吗?
  时间:2004-4-29 10:29:10
  他家里怎么有那么多钱,我的导师(博导)都快退休了,还没他一成多,国家还要搞什么 高薪养梁 他妈的有什么本事,只知道扎老百姓的血汗钱。要向美国学习,有本事抓钱钱才能有资本当官,这样才可以带领人们赚钱,而不是当了官之后 扎人们的血汗钱。
  我去当官都比他们强。可惜,一般的中国理论,强人当不了官,庸俗的人才能升迁
  
  姓名:lll
  主题:继续努力
  时间:2004-4-29 10:38:12
  希望,中央有联系的人多多帮忙,我太渴望正义,哪怕一次。
  如果,只有一次的话,我宁愿把我的那次正义给黄静
  我不想绝望,又怕得到是绝望。
  
  姓名:良知
  主题:永久关注
  时间:2004-4-29 11:15:05
  呼吁全社会对这起冤案给予强烈关注!到各论坛发帖子,给媒体投稿,这是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唯一能做到的!
  
  姓名:吴其远
  主题:湘潭有没有正直的网友?
  时间:2004-4-29 11:44:21
  请正直的湘潭的网友,设法弄到姜氏父子的照片及家庭住址传上来。有人要弄死他。
  
  姓名:荒唐
  主题:葫芦官判断葫芦案
  时间:2004-4-29 11:54:50
  我们往后退一百步,停了五十年,再往前走10步,有人说这是开革开放,有人说这是中国特色。黄静的案子,才最具中国特色
  
  姓名:呀呀
  主题:哎呀
  时间:2004-4-29 12:32:05
   哎呀,这件小事,胡主席没时间管了,温总理也没时间管了,省里也没时间管了,还是湘潭的同志管一管吧。大事多着呢。忙得很呢。做报告呢。电视上讲话呢。考察呢。忙呢。没看见吗?
  
  姓名:孤星雨
  主题:国人的悲哀
  时间:2004-4-29 12:49:15
  静儿!一路走好!此案如果不能真相大白于天下的话!还会有谁去看这个国土!又有谁会去相信这个政党!!!国人的悲哀!耻辱!!!
  
  姓名:暮雪千山
  主题:哦,仙子
  时间:2004-4-29 12:52:48
  哦,仙子,为什么不去天堂
  而只在春天里游荡?
  是问我吗
  我要去天堂
  我不能去
  邪恶脱光了我的衣裳
  
  哎,仙子,为什么看不到你的笑影
  而只在阴影里惆怅
  是问我吗
  我要欢笑
  我不能笑
  恶魔把我扼杀在木床
  
  喂,仙子,为什么不敞开你的心房
  而只在颤动着脸庞
  是问我吗
  我想开心
  我不能笑
  罪恶用火焚烧了我的心脏
  
  咦?仙子,为什么不回到妈妈的身旁
  而只是在寒风里踽想
  是问我吗
  我想妈妈
  我睁不开眼
  凶手已让我的躯体腐伤
  
  那,仙子,为什么不把他让上帝惩罚
  而只是在掌心把泪洒
  是问我吗
  我祈求上帝
  可是无用
  上帝正与撒旦在天堂痛饮、歌唱
  
  凶手、邪恶
  家乡、鲜花
  仙子在天地之间呐喊
  我想在风中亲吻妈妈
  朋友,请用双手托住我吧
  我再也忍不住那一次次的剥皮、谋杀、焚烧、尸检
  亲人,朋友
  同学、网友
  静儿在人性与兽行之间呼唤
  请用双手帮我举起法律利剑
  将黑暗用霹雳斩杀在人间!
  
  姓名:无言
  主题:朋友,伸出你的手
  时间:2004-4-29 13:18:34
  黄静的昨天,又有谁能保证明天不会重现。
  有能力改变这种现状的人,出手吧!
  不只是黄静,所有有良知的人都会感谢你!!!
  
  姓名:小王
  主题:你那边的世界更干净
  时间:2004-4-29 13:25:45
  你离开了,不会回来,因为到那边,方知你离开的原来是丑恶
  请你相信,我们留下了,不是为了咀嚼丑恶,而是要毁灭丑恶!!!!
  
  姓名:顶点
  主题:安息吧!
  时间:2004-4-29 13:34:31
  
  姓名:孤星雨
  主题:天使
  时间:2004-4-29 14:02:00
  你的眼睛看穿未来和过去,你的眼睛让昙花看了也哭泣,你的眼睛绽放着烟花的雨。是你,看一眼不能忘,在那茫茫人海里,你的踪影像个谜,为了再看你一眼,我走过多少里,想要看到我自己,在你深奥双目里,哪怕是短短一刹,我愿意。你的眼睛像千年塞外的诗,你的眼睛散发着古朴。。。安息吧---静儿
  
  姓名:直言
  主题:我建议逮捕销毁证据的湘潭二院医生!!
  时间:2004-4-29 14:50:50
  我建议逮捕销毁证据的湘潭二院医生!!不知网友有没有响应的
  
  姓名:办法
  主题:没办法的办法
  时间:2004-4-29 16:07:57
  要一批 法律界和学术界的人士联名上书国家最高领导,看有何作用
  
  姓名:援助
  主题:援助
  时间:2004-4-29 16:27:37
  每个人 拿出五元钱就是一个很大的数目,要是每个地方都设了专门的场所,我想效果应该很好。大钱没有,小的数目的钱又不方便。想一个好的方法才行啊
  
  姓名:缈儿
  主题:安息吧。
  时间:2004-4-29 16:36:32
  这两天潇湘晨报的报纸只用了一个很小的刊副来记载了事态的进一步的发展。静儿的死真令人心痛。那些无良的人们应该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而惶惶不安的。
  为什么法律在这件案件面前变得如此的苍白无力。我们呼吁真正的法律,我们呼吁真正的正义。一查到底。全心支持!!
  
  姓名:静儿
  主题:妈妈你多保重!!
  时间:2004-4-29 17:09:13
  妈妈您瘦了!女儿不能在能跟前尽孝!女儿对不住您!!
  妈妈女儿好冷!好痛!!
  
  姓名:IQ
  主题:人性尊严
  时间:2004-4-29 17:45:11
  睁着你的眼澄明魔障,搏动你的心唤醒良知。行将就木的是愚钝黑暗,永存于世的是人性尊严。
  
  姓名:国务院高级官员
  主题:最近有点忙
  时间:2004-4-29 17:51:32
   各位中国有正义感的公民:
     你们好!
     不好意思!
  我最近有点忙!没给你们处理这件事情!
     现在应该还来得及吧,不就是一个湖南省湘谭市的事吗!
     那几个狗官能算什么,老子哪一天不高兴主把他们给弄了!
     哈哈哈哈!
     长此下去,国将不国,党将不党!
     我也该退休了,不管这些事吧!
     你们给主席打电话吧:
     010-7474747474747474(都去死吧)
  
  姓名:一千
  主题:一千千个谎言,一千千次揭露!
  时间:2004-4-29 18:42:22
   一千千次问,一千千个NO,
  一千千个人,一千千双眼,
  一千千双手,一千千次捶,
  一千千个信,一千千个痛,
  作势者,总在煎熬
  长眠者,总在期盼
  
  姓名:半本书
  主题:在这里我提一个建议好吧
  时间:2004-4-29 18:42:33
  在这里我提一个建议好吧!
  每一个关心这件事情的人,都希望你能把(艾晓明教授)
  写的那一篇《黄静的心,中国人的正义之心》转贴一下
  就算是做了一点事情,希望我们大家继续关注下去,
  在看一个丑剧,在看一群无耻的人继续表演下去
  
  姓名:不解
  主题:纳闷!
  时间:2004-4-29 18:57:58
  我就纳闷,如果是黄静杀了那个孬种,会有人把心脏给烧掉吗?会说那个孬种猝死吗?
  
  姓名:不解
  主题:为什么那么多与黄静素不相识会为之伸冤
  时间:2004-4-29 19:10:17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会失去重要证据?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气焰这么嚣张?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不查一查姜某及其老头的通话记录?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不查一下为姜某说情者的通话记录?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不对姜某进行测谎?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呐喊的总是虚拟世界的网友?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没有勇敢的大律师站出来?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没有人大代表站出来?
  我纳了大闷!
  难道让一切都随风而去?恐留下无尽的愤懑!
  
  姓名:直言
  主题:可笑
  时间:2004-4-29 19:24:46
  一年来我一直在关注事态的发展,事情的发展真像电视剧一样,波澜迭起,湘潭的执法者们,难道销毁物证就一了百了了,听起来都令人气愤,还有以前的现场遗留物证,还有检验报告……,这些东西怎么都不翼而飞了,怎么出了这么多可笑的事情。
  
  姓名:jgx
  主题:我是风
  时间:2004-4-29 19:36:47
  我是风:我是看了清风论坛才到这儿的,感谢你的转帖,让我可以关注这个案件!!
  
  姓名:花冠
  主题:方法来自冷静
  时间:2004-4-29 19:38:38
  我今天是很意外的得知这个网页的,我很想看看事情的经过,但也许是我消息闭塞,我没有看到太多的相关报道.我谨根据从前面链接所看到的内容,想对黄妈妈说一句话.冷静思考!既然从您女儿的尸体上得不到你所谓的真象(请原谅,在没有相关有力证据证明之前,我只能说是您所谓的真象),那么总有什么原因促使真象无法浮出水面.我想只要是人,总会有点良心的,总有一天您可以查清真象的.希望您能从旁发现证据,来推翻尸检结论的.如果您只是一味上访或发动不明真象的善良人们去道义支持您,也许只会给"有些"人以防备.也许您是对的,也许有一天真理和正义对于你来说来的太迟,但终究会来临的.我们要相信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背叛自己的良心的,不是所有的有权机关均是腐败和黑暗的.现在这社会不是公认的坏人多吗?可是还是不断有见义勇为的人.在此我请您冷静,请您相信人性的力量,请您相信我们的国家总有一天会给你公道的.愿您健康!
  
  姓名:花冠
  主题:对不起,我的冷!
  时间:2004-4-29 20:11:13
  黄妈妈,首先请您原谅我说不出义愤填膺的话,看上去比较冷漠.因为我是个比较客观的人,虽然我现在心中有口难以排解的郁闷,但我还是在冷静地看这个案件.我认为,在没有其他对案件有直接推翻作用的证据的时候,要从其他途径获取完整的逻辑证据链来证明.我们不是常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吗?如果真有人在隐藏什么您老所说的真象,我想每个参与的人(即您所说的凶手和腐败人员)都会有迹可循的.我希望在黄妈妈身边的网友们能够冷静地帮助黄妈妈去找寻这些痕迹,只是在此发表廉价的(如果你们的愤怒能够促进这个社会进步的话,我收回这个形容词)愤怒情感是没有用处的.如果真象如黄妈妈所述,我支持你们为推动这个社会的进步继续努力,如果政府所作出的结论是正确的,我请求你们能够很好慰藉黄妈妈的伤感,请黄妈妈相信,只要有正义感的人,都会您的好儿女.
  
  姓名:青鸟
  主题:保重
  时间:2004-4-29 20:14:13
  黄妈妈我相信一定会还静儿一个天理!!!!!!!!!!!!
  
  姓名:花冠
  主题:注意
  时间:2004-4-29 20:20:29
  法律给人的只是法律事实,是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如果所有的证据都是不真实的,是无法得到真实的,所以网友所述让法律还个真实是不大可能的,这不是法律的问题.这是客观发生的所有事件是无法被第二次还原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可能与真实相近,可能与事实完全相悖.如果所有证据是客观真实的,法律事实就接近客观真实;如果证据本身对于真实而言是有缺陷的,那么法律事实有可能就与客观真实相悖.希望双方能够有客观真实的证据来得出与客观真实相近的法律事实,以此慰藉在天之灵或还办案人员一个清白.我只相信一个证据证明的真象,不会武断伤害或同情受害者或清白的人.请原谅我这么说.
  
  姓名:花冠
  主题:真的很对不起
  时间:2004-4-29 20:52:19
  我刚才看了相关链接报道,其他我现在想起来,我以前有看到过这个案件,只是今天才看到这个网站.我刚才看了,法医上的照片,与黄妈妈的陈述,我相信该案不会是如公安机关所鉴定的.在此,我请求黄妈妈原谅!不过在此,我只能说,这里面应该有司法腐败问题.现在的人已经不会勇于承认错误了.在此我还是呼吁广大朋友从侧面去发现本案真象.还是那句话,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没有可以被永远埋没的真象.希望朋友们发现某些人员的"痕迹",使死者可以安息!
  
  姓名:花冠
  主题:帮忙
  时间:2004-4-29 20:55:32
  如果有在电信工作的朋友,希望可以查清有关人员在事发前后的通话记录.也许对本案有帮助的.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可以表明有关人员行迹和行为的证据的.请尽快!
  
  姓名:花冠
  主题:帮忙
  时间:2004-4-29 21:01:31
  所有有机会接触到有关人员的朋友们,请你们关注有关人员的案发动向,这对案件有帮助的.
  
  姓名:触角
  主题:令人深思的问题......
  时间:2004-4-29 21:14:06
  黄静的死有太多太多的疑点,湘潭警方作出黄静死于心脏病的依据是否太草率了,这关系到一个人的生命,一个年青、充满未来的生命。 而且从现在的证据来看死与他杀或另有隐情的可能性更大。 从侧面来说这是司法的不公正。湘潭市雨湖区国税局副科长姜俊武,一个25岁就当上副科长的年青人,是不是应该把他的详细资料公布出来,他是怎样当上副科长(我想我到了25岁的一定还在拼命的奋斗摆脱不理想的现状,这么年青当上科长不“简单”,他是不是做出了什么大贡献或者是别的原因.....?令人深思)如果他当上科长是靠别的关系,那是不是要调查一下帮他走上这个岗位的那些人呢?现在的社会太黑暗了,无论什么事都要谈到“钱”和“权”,我想这件事中一定也牵缠到了这些。现在很多领导级人物都在开会时谈廉正,但是真正做到的却少之又少。我不知道别的省市是怎么样的,但是我知道湖南的很多地方(至少我知道的地方)都很腐败。贪污、行贿、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你看看你身边那个局长那个国企领导人...不是住大房子,搞豪华的装修,买汽车....他们的钱是那里来的,凭他们的那点工资可以赚到这么多钱吗?如果你自己是一个有一份不错收入的人你就会明白。 我写不下了,不是我没话说了,而是太多的问题在缠绕在我们... 话题扯远了 希望各位原谅
  
  姓名:清清
  主题:愤怒
  时间:2004-4-29 21:49:06
  为什么会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没有了当我看到这个报导后我的心好痛啊现在社会的人有钱就一手摭天而那些当官的却是见钱眼开不管死者的清白, 真不知道那些当官的人的心是什么颜色的黑色的吧, 还有那个凶手我想天理不容法网灰灰总有一天他会有报应的那些隐瞒真相的人也是的不是不报时候没到请有心人一起站出来为这个年轻的生命呼喊吧,
  
  姓名:明天就去捐款
  主题:大家一起凑点钱好让黄妈妈去上访
  时间:2004-4-29 21:54:35
  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我明天领了工资就去打点钱过去,不要到时黄妈妈她们因为没钱上访而无奈终止,那我们这些口水不是白吐了吗?!
  
  姓名:清清
  主题:祈祷
  时间:2004-4-29 21:55:54
  我是信基督教的我祈求上帝能够把这个罪人送入地狱十八层地狱让他永远不得超生
  同时也祈求上帝能够帮助黄妈妈, 保佑黄妈妈这上路平安早点为静姐姐还清白
  
  姓名:也是教师
  主题:想想办法
  时间:2004-4-29 22:03:23
  这么多人在网上呼吁了这么久,此案还是未能解决,中央忙于金融改革和治理通货膨胀,可能根本不知道.能否想办法联系焦点访谈,如果焦点播了,相信会引起中央关注,此案就有希望了.北京的同志们联系一下焦点吧.
  
  姓名:LING
  主题:游行
  时间:2004-4-29 22:04:35
  游行,告到北京去!!!!!!!!!!!!!!!
  
  姓名:云峰
  主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时间:2004-4-29 22:04:49
  读了多年的书,我真正的认识到,我们今天的这个时代,和封建社会实在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要说有变化的话哪就是,我们的人民更软弱了,身上的奴性更大了,这黑沉沉的天呀!何时才是个尽头。我要大声的呼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姓名:国家已沉睡
  主题:人民在流泪
  时间:2004-4-29 23:00:06
  国家已沉睡,党在玩社会,社会在呻吟,人民在流泪!
  
  姓名:艾晓明
  主题:呼吁
  时间:2004-4-29 23:15:44
  自从关注这个事件,黄静暴亡的阴影也笼罩了我的生活;我无法平静地从事我的学术工作,正如我无法想象在一个容忍暴行、对黄静之死无动于衷的社会生活。紧接着孙志刚事件结案,黄静之死已经是我直接关注的第二例死者家属求助事件,所有这些死亡堆积起来,不断摧毁我自己对生存的信心。在这一和强奸暴力短兵相接的论域,我感到无法退让的是,不是为死者、而是为自己求生存。在此,我呼吁所有海内外学者朋友,特别是妇女学者、女律师、女性法学家、女性主义行动主义者予以关注,进一步推动对黄静之死的立案侦查。
  
  黄静的权益,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权益,就是我们下一代的权益;我们和我们的女孩、女生、女工、女教师、女性公民们能不能真正享有一个没有暴力的生存环境,取决于我们从现在开始的每一点滴努力!
  
  姓名:令糊虫
  主题:安息吧!!!
  时间:2004-4-29 23:26:07
  我是今天才看到这篇报道的。为什么不加强点宣传力度?我相信如果加强宣传力度的话,一定比现在的效果好!!!就像他们说的,告到焦点访谈去,那么全中国的人(有良知的人)几都会帮助黄妈妈的。愿美丽的静儿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姓名:有良知者
  主题:所有有良知者团结起来
  时间:2004-4-29 23:40:43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会失去重要证据?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气焰这么嚣张?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不查一查姜某及其老头的通话记录?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不查一下为姜某说情者的通话记录?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不对姜某进行测谎?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呐喊的总是虚拟世界的网友?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没有勇敢的大律师站出来?
  我纳了大闷!
  为什么没有人大代表站出来?
  我纳了大闷!
  难道让一切都随风而去?恐留下无尽的愤懑!
  
  姓名:齐天大圣
  主题:倡议
  时间:2004-4-29 23:46:51
  大家还是捐点钱吧
  
  姓名:有良知者
  主题:所有有良知者团结起来
  时间:2004-4-29 23:47:31
  哦,仙子,为什么不去天堂
  而只在春天里游荡?
  是问我吗
  我要去天堂
  我不能去
  邪恶脱光了我的衣裳
  
  哎,仙子,为什么看不到你的笑影
  而只在阴影里惆怅
  是问我吗
  我要欢笑
  我不能笑
  恶魔把我扼杀在木床
  
  喂,仙子,为什么不敞开你的心房
  而只在颤动着脸庞
  是问我吗
  我想开心
  我不能笑
  罪恶用火焚烧了我的心脏
  
  咦?仙子,为什么不回到妈妈的身旁
  而只是在寒风里踽想
  是问我吗
  我想妈妈
  我睁不开眼
  凶手已让我的躯体腐伤
  
  那,仙子,为什么不把他让上帝惩罚
  而只是在掌心把泪洒
  是问我吗
  我祈求上帝
  可是无用
  上帝正与撒旦在天堂痛饮、歌唱
  
  凶手、邪恶
  家乡、鲜花
  仙子在天地之间呐喊
  我想在风中亲吻妈妈
  朋友,请用双手托住我吧
  我再也忍不住那一次次的剥皮、谋杀、焚烧、尸检
  亲人,朋友
  同学、网友
  静儿在人性与兽行之间呼唤
  请用双手帮我举起法律利剑
  将黑暗用霹雳斩杀在人间!
  
  姓名:心
  主题:换心
  时间:2004-4-30 0:22:37
  把被害人的心和伤害她的人的心换了。
  其实那个人有心吗?
  
  姓名:历城文化局
  主题:见证
  时间:2004-4-30 7:32:11
  这一案件值得深思
  肯定有深厚的犯罪背景
  一场权与法的较量
  也在暴露中国法制的悲哀
  
  姓名:LW
  主题:中国的现实社会,可悲、可恨
  时间:2004-4-30 9:33:11
  中国的现实社会,可悲、可恨
  
  姓名:花落无声
  主题:设身处地
  时间:2004-4-30 10:04:20
  不知道昧着良心的人们自己有没有孩子,黄妈妈我们支持你!
  
  姓名:海拉
  主题:发生在法制国家的社会里的可耻事件
  时间:2004-4-30 10:07:26
  我相信有这么多有正义的人,黄静事件会有一个公平的解决,我今天第一次看到,社会上还有这么多丧失天良的存在让我感到我们的法制还是多么的不健全!大家都行动起来吧,还她一个公道,丧失天良的人早一点醒过来吧
  
  姓名:海拉
  主题:多想一点办法,怎么没有想到去“今日说法”
  时间:2004-4-30 10:14:05
  我很喜欢“今日说法”这个节目,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弱者,还弱者一个公道,试试吧,多一个法子多一份希望
  
  姓名:天剑
  主题:一系列的困惑!!!
  时间:2004-4-30 10:51:13
  静儿的器官到底属于谁?自己?亲属?
  为什么总是在重新鉴定的时候不是告诉亲属死者已被火化就是部分器官证据已经销毁?
  是对以前的鉴定很自信?还是心虚?
  是谁给了他们处理死者遗体及器官的“权力”?国家?凶手?
  为什么不征得静儿家属的同意?不敢?不想?
  
  姓名:正则
  主题:混帐
  时间:2004-4-30 10:55:31
  姓名:冰茶 Email:smxhf@yahoo.com.cn 时间:2004年4月30日10:47
  主题:别告了!告不倒人家的!
  内容:
  官官相护,认命吧!活该你女儿虚荣心太重,招来杀身之祸!
  混帐东西,你是人吗?
  
  姓名:張張
  主题:一路走好
  时间:2004-4-30 11:13:23
  願你來生做一株美麗的花吧,這世界現在太過悲哀!!!
  等來生時,她應該會很美好!
  你的冤屈會得到伸張的!一定會的!
  安息吧,天堂裡面會有音樂,還會有舞蹈,那裡都是純潔的人!
  
  姓名:文页
  主题:无题
  时间:2004-4-30 11:45:08
  几份尸检报告的内容让人震惊。此案疑点很多。
  确实应该请公安部组成专案组侦破此案,请最高检撤查此间是否存在腐败。
  但逝者已去,还望其亲属好好珍惜身体,相信在广大善良、热心人们的推动下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还望保重。
  请相信:这已不只是一间普通的案件,已转变成所有正义的人为追求真理共同努力的一个载体。
  
  姓名:邪恶
  主题:这是“此地无仁”,欲盖章你。
  时间:2004-4-30 11:49:58
  做过了。
  
  姓名:土蚂蚁
  主题:节哀!
  时间:2004-4-30 12:31:14
   也许……
  也许我们正注视着一个错误!
  
  姓名:王刚桥
  主题:黄静案鉴定争议应由法庭裁定
  时间:2004-4-30 12:38:20
  黄静案鉴定争议应由法庭裁定
  
  2004年04月28日 09:27 新京报 王刚桥
  
  
    南方网讯 悬而未决的黄静案近日又起波澜,由于黄静心脏等主要证据被毁,第五次尸检因而终止,本已排定日期的庭审也应死者家属的要求而延期。黄静的母亲告诉记者,希望“对黄静的死亡原因,进行一次专家会诊,再一次做鉴定”。
  
    黄静案再度暴露出司法鉴定体制中的种种弊端,诸如长期以来一直为人诟病的多头鉴定和重复鉴定等。有人总结出司法鉴定的“三难”:一是当事人“难缠”,二是鉴定人“难干”,三是法官“难判”。当事人之“难缠”,往往在于当事人对侦查机关组织的鉴定不信任,尤其是当这种鉴定结论不符合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当事人往往就会想到以一个新的鉴定结论来推翻旧的鉴定结论。如果新的鉴定结论仍然不能满足预期,鉴定便会如此这般重复下去。
  
    以黄静案为例,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三次鉴定结论均系正常死亡,黄静的家属对此持异议,四方奔走后促成了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第四次鉴定,该鉴定认为黄静属正常死亡缺乏证据。但这次,侦查机关又“不认可”了。因而,第五次鉴定被黄静的家属所格外期待。尽管第五次尸检由于黄静心脏等主要证据被毁而终止,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即便是顺利鉴定,又如何能终结各方在鉴定结论上的争议呢?如果新的鉴定结论为黄静的家属所认可,侦查机关则未必会认同。即便侦查机关认同,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多半还是不会认同。那么,我们是否又应允许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再提请第六次尸检?如此,庭审还能正常进行吗?
  
    解决的办法便是,既应尊重当事人和被害人家属提请司法鉴定的权利,并应给这种权利提供充分的保障,也应为这种权利的行使划定界限,比如明确举证时限和提请司法鉴定的次数。而更关键的,则是应将所有的鉴定结论提交法庭,让鉴定人出庭来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并由法庭来裁判何种鉴定结论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我国,人民法院依照宪法的安排垄断了审判权。审判权的行使就是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来实现的。
  
    鉴定结论作为七类法定证据中的一种,法院有权对其审查判断并最终决定能否将之作为定案的依据。就鉴定结论的产生而言,它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而不是审判行为的一部分。鉴定与司法的联姻,的确给传统的审判理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相应地,一些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鉴定形成了一个错觉,那就是片面地将鉴定人视为“法官之前的法官”,将鉴定结论视为“判决之前的判决”。当然,我们应当肯定鉴定结论于裁判的结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鉴定结论绝非无须查证,也绝非不可查证,而是必须经过质疑和解疑,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面对专业化极强的鉴定结论,法院应当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质证、辩论和调查制度,以便于法官对鉴定结论作出公正、准确的认定。如果法官在审查鉴定结论时,确有专业上的障碍,我们亦完全可以藉由“法庭之友”或“专家咨询”等相关制度的引进来加以弥补。
  
    我们应当允许庭审之前各方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这种争议不应寄希望于重复鉴定来解决。争议应交给法庭上,而不是法庭前。(编辑:离地七寸
  
  姓名:千古奇冤
  主题:人心俱死!!!民心俱失!!!
  时间:2004-4-30 12:49:45
  千古奇冤不昭雪,便是人心俱死时。
  一朝正义伸张日,网上灵园君自知!
  
  姓名:薇兒
  主题:殘害黃靜的人一定會遭到應有的懲罰
  时间:2004-4-30 12:58:11
  我不是經常上網的人,但自從前幾天在網上看到關於黃靜的案子,我每天都要上來看看這個案子的進展。
  在瀏覽的很多關於此案的報道和一些關於黃靜生前介紹時,我堅信她是被人害死的!老天有眼,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害死她的人一定不會有好下場!
  
  姓名:土蚂蚁
  主题:沉思……
  时间:2004-4-30 13:12:45
  今天一上午我都在网上浏览黄静案情的相关信息,我以为此案早已结案。没想到还这么曲折,并逐渐演变成今日错综复杂并有些说不清道不明,我惊诧!姜俊武是何方神圣?他父母又是何等人物?不过是在湘潭市,并有如此大的能量,能把此案搅的如此复杂,我困惑!对中国社会的本来就溥弱的法律更不信任了,回头想想如果姜俊武说的都是真的呢?
  
  姓名:瞿伟伟
  主题:现在我们要做也必须做的是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
  时间:2004-4-30 13:34:56
   以我们自己微薄的力量支持黄母勇敢的斗争下去。相信湘潭敢公开支持并提供帮助给黄母的人不会很多,这里黄母是经常来的,那我们就给她精神上的支持吧,黄母不是孤立的一个人,她代表的是弱势的群体。我上这个网是从去年开始的,当初只是感到惊奇,原来很羡慕小地方的人,因为什么都便宜,人情味也比较浓,是我出差喜欢去的地方。现在才知道,小地方无权无势的百姓一旦遇到了麻烦是多么的无助,大城市不能说没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但执法部门起码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犯罪,老虎的屁股也不会这么摸不得,单位的人说起此事均感到简直不可思议,没见过这么死抗(二声)的,这倒是让我想起电影里的一句话:打死我也不说。 向黄母致敬!!!
  
  姓名:朱守斌
  主题:告到北京去!!!!
  时间:2004-4-30 14:22:50
  黄妈妈:
    我一直在关心你们家的冤案,每天我都在看有关你们的报道,也大致的了解了一些相关资料。我相信你女儿是冤屈的,通过有关的资料我更加相信那个畜生是有罪的。为什么普通老百姓的事就不能得到公正??告到北京去!一定要告到北京去!!!我相信一定会有许多的正直的人支持你们的
  
  姓名:球球
  主题:天堂本是归宿,你为何匆匆而来。
  时间:2004-4-30 14:40:05
   黄静娘,我们支持你。看了这文章真让人气愤,希望保重身体。
  你女儿真是一个好姑娘,从她的简历我看出你们二老的心血。
  我真心愿天下好人一路走好。。。。
  
  姓名:羡慕
  主题:西方
  时间:2004-4-30 15:33:08
  其实,西方国家比我们好的多,也难怪一流人才总是不归国,归国的大部分是在国外混不下去的。总统都可以被弹劾!!!!!那才是执政为民。人们不满意就可以叫他下台,
  
  姓名:羡慕西方
  主题:西方与中国的区别
  时间:2004-4-30 15:56:40
  古代,西方某国,一个冤案10年后被翻案,当事人马上把政府告上法庭。同一年,在中国也有类似的冤案,但中国人的做法是 也是马上去了政府但不是把政府告上法庭而是跪着感动的流出眼泪 并递上了锦旗,上面写着 政府万岁&#8226;&#8226;&#8226;&#8226;&#8226;&#8226;
  毫无疑问西方国家比以前更好了,同样也似乎看到中国中国更加腐败了
  如今,都有人给那些人下跪了,都每人为老百姓办事了,更不用说有若干年后翻案的勇气
  
  姓名:悲哀
  主题:还是悲哀
  时间:2004-4-30 16:56:26
  我依然认为社会的主流是好的,党的领导也是好的,法制进程还是发展的,因为至少我们能知道这样的事情,相信那些个别的腐败分子早日完蛋,总会有还一个公道的时候。相信在全国人民的监督下,这个案子会获得圆满的解决,依然相信,希望我不会失望。
  
  姓名:伤心
  主题:原本不该这样的
  时间:2004-4-30 17:11:40
  中国不是这样的,原本中国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的,
  曾几何时
  英雄何其多……
  可是事实就在眼前,
  记得很久以前的伟人语录:“事实就是真理”
  天
  这也是真理?!
  可以看出老百姓多无奈
  又能怎么样
  日本打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那时候没有“光明正确的”………
  现在有了
  可
  还是这样,真的小日本打来了,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同胞还会这样懦弱吗?
  散沙只能被风吹走
  而沙漠才能存在
  无语…
  
  姓名:呼吁
  主题:我呼吁所有海内外学者朋友,特别是妇女学者、女律师、女性法学家、女性主义行动主义者予以关注
  时间:2004-4-30 17:31:11
  在此,我呼吁所有海内外学者朋友,特别是妇女学者、女律师、女性法学家、女性主义行动主义者予以关注,进一步推动对黄静之死的立案侦查。
  
  黄静的权益,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权益,就是我们下一代的权益;我们和我们的女孩、女生、女工、女教师、女性公民们能不能真正享有一个没有暴力的生存环境,取决于我们从现在开始的每一点滴努力!
  
  姓名:kk
  主题:你现在还信他们
  时间:2004-4-30 19:07:08
  从案发至今给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新闻调查的电话和EMAIL已经不下上千了,你现在还信他们?
  这么大的案子他们会不知道?现在你知道什么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了吧?你知道中央电视台的领导是什么玩意了吧?他们不敢行使监督权,这应当叫做不作为吧?应当坐牢、至少解雇,全部!!!
  
  姓名:北斗星
  主题:出离愤怒
  时间:2004-4-30 19:53:45
  难过!!难过!!!
  
  姓名:blz
  主题:现在我们要做也必须做的是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
  时间:2004-4-30 19:54:50
  以我们自己微薄的力量支持黄母勇敢的斗争下去。相信湘潭敢公开支持并提供帮助给黄母的人不会很多,这里黄母是经常来的,那我们就给她精神上的支持吧,黄母不是孤立的一个人,她代表的是弱势的群体。我上这个网是从去年开始的,当初只是感到惊奇,原来很羡慕小地方的人,因为什么都便宜,人情味也比较浓,是我出差喜欢去的地方。现在才知道,小地方无权无势的百姓一旦遇到了麻烦是多么的无助,大城市不能说没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但执法部门起码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犯罪,老虎的屁股也不会这么摸不得,单位的人说起此事均感到简直不可思议,没见过这么死抗(二声)的,这倒是让我想起电影里的一句话:打死我也不说。 向黄母致敬!!!
  
  姓名:如此
  主题:你想不到我做的到
  时间:2004-4-30 19:56:55
  法律要证据,我不给你收集、检验,我给你模糊、混淆、替换、丢失、腐乱、烧毁、失效----。你无权,又无钱,又不是我的哥们,没门。你要看证据你没有资格,你要告我你还是没证据。法律哈哈,是我的道具,证据嘻嘻,是我手心的泥团。你想不到吧我做的到,你哭吧,你喊吧,我没听见。这样的事多着呢,全国都一样,少见才多怪,这就是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姓名:张雷妈妈
  主题:祝你“五一”节日快乐,并祝你的亲人节日快乐。
  时间:2004-4-30 20:25:41
  
  姓名:台湾同胞
  主题:大陆,请你上进!
  时间:2004-4-30 20:27:24
  我代表支持一个中国的台湾同胞,我反对阿扁的台独政策,但是大陆你要上进,谁都不想统一到一个黑暗的没有法制的政权下,你大陆即使武力攻台,如果你自己不上进不法制,台胞各个都会反抗!大陆请你从台湾的变天吸收教训吧!
  
  姓名:wy
  主题:唉
  时间:2004-4-30 20:34:11
  “可敬”的“人民”公安啊,你们就这样让一个无辜的人屈死吗?你们还有人性吗?
  
  姓名:楚玉寒
  主题:怎么回事
  时间:2004-4-30 21:21:19
   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检验结果与家人看法截然相反,真就永远搞不清了吗?
  悲哀!!!
  
  姓名:也是教师
  主题:为什么有人说假话
  时间:2004-4-30 22:22:02
  有人说了相反的情况,说黄家人在撒谎,我有点不知所措,不知该信谁,希望能尽快给大家真相。
  
  姓名:也是教师
  主题:对“悲愤”说
  时间:2004-4-30 22:35:28
  你不要把你的帖子发那么多遍,你这样影响别人看帖子,会减弱这个网站的影响力,我也是支持黄静一家的。
  
 浏览: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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