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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同名馆__天堂花园——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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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黄静争取法律公正

伍国馨 陈雯锐 黄利荣

  为黄静争取法律公正
  
  ——黄静母亲黄淑华老师接受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艾晓明教授采访
  
  
  
  时间:2003年11月2日下午
  地点:广州中山大学南校区
  采访人: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负责人艾晓明教授
  访问者:黄静母亲——黄淑华老师
  录音整理:伍国馨 陈雯锐 黄利荣
  
  艾晓明:黄老师,我是中山大学性别教育项目组的负责人。今天我们想和你谈一下关于黄静这件案子的事情。请问您第一次听到说黄静出事当时的情景是怎么样的?
  
  黄静母亲:2003年2月24日10:00多钟,我接到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张辉副局长的电话,要我马上赶快到学校去,说黄静出事情了。我想:“我黄静不会有什么事情”,因为在我的脑海里面,黄静早上要搞鼓号队训练。难道是她性急训练时与学生有什么麻烦,惊动了教育局的领导。所以我马上就打的,赶到学校。
  
  艾晓明:您刚刚去到学校的时候是什么情景?
  
  黄静母亲:到学校的时候,学校就有两个老师守在门口等我,要我到办公室去。我就以为我的孩子在办公室里,办公室有教育局的领导,他们看着我都没做声,当时我说:“我孩子在什么地方?出什么事情了?”他们也没作声。我就说:“是不是我孩子犯错了?”
  
  艾晓明:那个副局长也在那里。
  
  黄静母亲:那个副局长在办公室,他对我说:“你女儿是个好妹子,她不会犯错。”我说:“那什么情况?”他说:“她病了”。我想昨天女儿出门时还好好的,怎么会病呢?就追问:我女儿在什么地方,“是在医院还是教室?”他们就说在黄静宿舍里。我就赶快往黄静那儿跑啊。到楼上,只见客厅里围着很多人,很乱。
  我走近女儿床前,看到我女儿睁着眼睛,头发很乱,被子盖过鼻梁。我就赶快伸手去摸。额头、脸都是冰冷的。一看,没穿上衣,再一看,下面也没穿裤子。我呼喊着静静,见她左嘴角流出少量血水,我不敢相信她死了,再看她双手双臂有被手抓伤的痕迹。我扶她穿衣服,扶头脚动,手脚都僵硬了,我还是坚持请大家帮忙救我的女儿。这时,那个戴校长就跟我来了,她就说:“黄静是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的。”我就说:“是什么时候抢救的?”她说:“是120的医生抢救的。”法医也检验过了。她还拿了一个票给我看,是“120”出车的票。
  那么我就说:“我女儿没穿衣服是啥回事?”她说可能是抢救的时候医生脱下来的。当时我也很纳闷:为什么会脱她的衣服?我问,手上的抓伤是怎么回事?她说可能是他们抢救的时候抓伤的(后来证实戴说的全是假话)。这个时候,教育局领导叫我到办公室去商量女儿火化的后事。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情况。当时我第一意识就是我女儿是被人强奸害死的(她不可能病死)。但是是谁害死的?我也不知道。我说:“120的医生怎么样抢救的?把抢救报告给我看。那个法医是怎么样检验的?我要看那个检验报告。派出所的人调查有没有可疑点?”戴灿荣就说:“可以。”
  这时就有人给我报信了,说,女儿与之分手的男朋友姜俊武昨天晚上在她这里睡,今天早上6:50才走的。你女儿是被他害死的。后来我就找戴灿荣,证实是有这个事。我就说,赶快把那个姓姜的找来吧。戴灿荣就把那个姓姜的找来了。那个姓姜的是和派出所的一个姓林的所长一起来的。我就把他叫到旁边,就这么问他。我说:“姜俊武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在这过夜?”他说:“是的。”我指着他说:“你强奸黄静,遭黄静反抗,就把她害死了吧?!”他说他没有强奸,只狂吻了她。
  我说黄静的衣服是谁脱的?他说是他脱掉的。我说黄静为什么没穿裤子?他就说他走的时候,黄静穿了裤子,他还和黄静讲了话,黄静要他7点半喊他起床(这些全是谎言)。我说马上搞尸检,你必须老实交代。姜俊武为什么把我女儿害死了呢?因为我女儿早就对姜俊武提出分手了。
  去年12月29日,她写了日记。元月上旬的时候,她要我到戴灿荣家,把女儿不愿意与姜俊武再交往了告诉戴灿荣。因为姜俊武每次约她去玩的时候,就说等不及了。要强行与她发生关系。我女儿就拒绝他了。还有姜俊武,喜欢说谎。他还有几个女朋友,经常打电话到我女儿手机上来,爱情也不专一。
  
  艾晓明:这是黄静说的?
  
  黄静母亲:是黄静说的。姜俊武好玩牌赌博、打电游,经常是通宵达旦,彻夜不归的。他与同伙有十个铁哥们。姜的父母经常在深夜去寻儿子,所以姜母想要给儿子找一个好对象管教他。姜有这些陋习,所以黄静不能够接受。我女儿那个时候才二十,姜俊武已二十六七了,姜俊武每次约黄静都说他等不及了,要强行与黄静发生关系。我委婉地让戴转告,要姜不要再找我女儿了。
  所以姜俊武为什么会留宿于黄静房间?这是一个怪事情!黄静二十三日出门的时候,她告诉我,与姜俊武没什么关系了。姜俊武问我女儿要她的房门钥匙,我女儿从来就没有给他钥匙。当晚黄静如果是清醒的,她绝对不可能让姜俊武在这里留宿。所以我坚决要看他们是怎么抢救的。后来我问了120那个医生,他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抢救,他们来的时候,黄静就已死多时。他们看了全身,还出现了尸斑。那个护士也说,看见许多皮下出血点,像药物过敏,不像是病死的,他们进去的时候看到被子盖得整整齐齐,死得很不正常啊。
  
  艾晓明:你第一次和法医一起看遗体,记录遗体身上的伤是什么时候?
  
  黄静母亲:2月24日第一次看遗体有伤,2月25日下午解剖时记录遗体伤,但湘潭市公安局的法医鉴定书上未写。3月19日省公安厅法医复鉴时详细记录遗体身上的伤痕,并签了字。这里面还有一个细节,我2月24日上午进去女儿房间时,看到女儿没有穿衣服,我就赶快想找衣服给她穿。我女儿那天穿的花裤子,丢在旁边的那个屋子里面。她那天穿的皮鞋,至今我没有找到她的皮鞋。地上还有一个水盆……
  
  艾晓明:地上没有人穿的鞋子?
  
  黄静母亲:没有。地上还有一个盆子,还有一条毛巾,放在桌子边上……
  
  艾晓明:是不是黄静的毛巾?
  
  黄静母亲:是黄静的毛巾。黄静的桌子上面,还有她的这支长笛,没有装盒。这支长笛,是2800多元买的,她平时是非常爱护的。但是笛子为什么没有把它收好?这就是个蹊跷了。如果黄静进房时是正常的话,她在睡觉之前,一定把笛子擦好,装在里面。这就是说,黄静进来以后,她已经受人控制了,或是处于昏迷状态。
  女儿平时有点点感冒都要打电话告诉我,那晚怎么病死了信息都没有发给我呢?我整个一个感觉就是,姜俊武及其同伙将黄静暴力强奸致死后,把事实真相掩盖了。搞了一个我女儿是病死的假象蒙骗我。所以到下午的时候,我的态度是坚决的,女儿不可能病死!我一定要把女儿的死因弄清楚。当下午他们又一次逼着我把女儿的尸体火化的时候,我就坚决看“120”的抢救报告,法医的勘验报告,派出所的调查结论。到了下午五点钟还没有拿来的话,我女儿就不会去火化了,我就陪女儿在学校过夜。
  
  艾晓明:你什么时候发现她身上有很多伤的?
  
  黄静母亲:我进去的时候,就发现她身上有伤。
  
  艾晓明:你后来看到那个腿窝窝的地方伤了?
  
  黄静妈妈:女儿腿窝窝的伤是我后来给她穿裤子的时候看到的。当时,女儿整个身材体已僵硬,无法穿衣服。将女儿身子侧睡,就看到腿部、颈部、肩脊处及臂的伤,所以我很怀疑:怎么会有这么多伤?她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我要把这个事情弄清楚。晚上,学校周围的群众反映我女儿是活活被姓姜及其同伙的害死的。但是学校老师还是不敢说话,就这么一个怪现象。
  
  艾晓明:那天晚上你在哪过夜的?
  
  黄静母亲:那天晚上我就在学校里面陪女儿过夜。
  
  艾晓明:你当天晚上就是在黄静那个宿舍里?
  
  黄静母亲:对,对。
  
  艾晓明:黄静在里屋,你在外屋?
  
  黄静母亲:有时候在里屋,有时候也在外屋,当晚我的电话不断,亲戚、朋友来了很多,找姜俊武一次又一次地问话时,他就重复那几句话,他是早上六点五十离开的,黄静怎么死的他不知道,他走的时候没死。
  
  艾晓明:他就是六点五十走的?
  
  黄静母亲:他就是这么说。其实这都是编造的口供。后来在公安立案后,审讯时他交待:他是暴力强奸黄静时,“黄静强烈反抗……黄静就在这个过程中死亡。”
  
  艾晓明:你后来找法医是第二天,还是第三天,我看你有一个详细的记录,对黄静身上的伤有一个详细的记录。
  
  黄静母亲:湘潭市公安局吴法医2月24日只随便看了一下,没有勘查记录。我找法医是2月25日上午,在黄静宿舍仔细看了外伤,检查了下身,会阴部有挫伤,挫伤处有分泌物,化验出来是男性精液。下午到殡仪馆去进行尸体解剖的时候,吴建群法医拍了一些伤痕照片,并约我弟嫂第二天下午去拿。
  但2月26号下午去拿的时候,吴法医说没有致命伤,一张都不给,只开了一张死亡证明,上面注明黄静因疾病死亡,尸体可以处理,并叫我们赶快去火化。3月19日与湖南省公安厅曾晓冠法医第二次勘查时,对黄静身上外伤作了详细记录,还签了字,拍了二十多张外伤照片,曾承诺给我一套完整的外伤照片。但5月12日曾反口,一张照片都不给,有律师证明。
  
  艾晓明:法医不给照片?
  
  黄静母亲:湘潭市吴法医不给,省公安厅曾法医也不给。2月26日下午,我就叫律师去拿外伤照片和有男性精液的化验单(即25日法医检验有男性精液的那个化验单),但吴法医就说,那些东西不能给你们这个家属。吴说,领导通知他要保密,他已接到关于这个案子的一百多个电话了……
  
  艾晓明:这个案子已这么长时间,我能理解您的心情。
  
  黄静母亲:刚才说到我第一次看到黄静的伤的情况,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说的真的好气愤。我这个女儿就这么死得不明不白,2月24日,我在这个学校等了一个晚上,他们一个劲地催我去火化,把尸体要往殡仪馆送,我要看120的抢救报告看不到,看法医鉴定报告看不到,看派出所的证明材料又不给我看,他们就是一句话给我回了,黄静没有致命伤,排除他杀,属于自然死亡。
  我说怎么个自然死亡法,她一身伤啊?她的被子怎么盖得整整齐齐?她病死也应有病死的迹象,被子盖过鼻梁,没穿衣服,你说她病死,总需要一个痛苦的过程吧,她如果觉得不舒服,会打电话给妈妈、给同事,会开门叫对门的冯老师啊!怎么会无声无息的死了?她不能呼救,也不能自救,正说明是有人加害她,控制了她。
  所以这都不是自然死亡的说法。还有他说姜俊武不在现场,不用负法律责任,我说姜俊武不在现场,有谁能证明这句话,就连派出所的所长与副所长也都这么说,那个刑侦队长也这么说,教育局的领导也认可他们的说法,他们编造黄静是病死的谎言,是经过高手策划的。
  
  艾晓明:这是在……
  
  黄静母亲:在2月24日上午,我赶到现场时,告诉我黄静是病死的。
  
  艾晓明:在第一天这么认定的?
  
  黄静母亲:在第一天就这么认定的。戴校长说,派出所的来了,法医来了,“120”来了,他们学校已经尽力了。2月24日下午,戴灿荣写了个讣告:“黄静因心脏病复发抢救无效死亡。”我就对这个事情很气愤,第二天早上8点,那个火化的车子在外面停着……
  
  艾晓明:2月25号?
  
  黄静母亲:对2月25号早上。
  
  艾晓明:谁叫来的火化车?
  
  黄静母亲:姜俊武的父亲。
  
  艾晓明:他怎么有权力叫来车火化,因为这是你们家自己的事情,黄静是你们家庭的成员……
  
  黄静母亲:姜俊武的父亲是湘潭市国税局一个纪检组的组长,他有权能调动车……
  
  艾晓明:他有权能调动车,他能把殡仪馆的车调来?
  
  黄静母亲:殡仪馆的车是谁调的不知道,姜金有从单位调了两辆车停在外面,用来送葬殡仪馆去的。
  
  艾晓明:但是你们没有决定要送葬吗?
  
  黄静母亲:我们没有决定,都是姜金有和学校安排的,所以我叫了我的一个堂弟、弟媳和我一起到法检医院去找院长。我把女儿遇害的情况说给院长听,院长第一反应就说,你的女儿是被强奸害死的。他问打算怎么做,我说我今天到这里来,想了解几个情况:第一,我说女儿没穿衣服,是不是法医脱掉的。第二,昨天下午,我要看法医检验的情况,他们说法医出差去了。他打电话问了之后说,法医没脱衣服,法医也根本没有出差。这证明前面派出所的人和戴校长全部说的是假话。
  
  艾晓明:法医进去就看到没穿衣服?
  
  黄静母亲:黄院长说法医怎么会脱黄静的衣服呢?我说要看法医的详细记录,黄院长又打了一个电话,告诉我法医没有详细记录,吴建群只是随便看了一下,他的理由就是,家属没来,他就没仔细看,第二个理由就是,他意识到家属一定会找他。所以我跟院长商量,如果不进行尸体解剖,从外检能不能查到性暴力侵犯的证据?他说完全可以,能查得出来。
  于是,决定第一步先查清是不是有性暴力侵犯的证据,第二步,如果查出有性暴力侵犯的证据,就进行尸体解剖。院长告诉我,尸体解剖能查到准确的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并且告诉我,必须在48小时之内做解剖就准确一些,2月25日上午10点钟多,黄院长派吴法医再次去学校对黄静遗体外检,查出性暴力侵犯证据后再进行尸体解剖,至于死亡时间,当时说是5:40左右。
  
  艾晓明:推测的?
  
  黄静母亲:是推测的,但至今没有一个确定的死亡时间,据吴建群当时说的,大约是5点左右,但后来吴建群在法医鉴定时又写成6-7点左右,第二次,大约2月25号上午10:30-11:00点左右,吴建群再次来到我妹子的房间对她进行检查,说大概是5:00至6:00。据遗体解剖后胃液检查是空的,大概是2:00以后就能死亡,学校周围群众反映是2:00多就死了。
  
  艾晓明:对黄静遗体外检时您在场?
  
  黄静母亲:当时我在场。院长让他派两个法医,又是吴建群一人来了,我家亲戚问黄静怎么死的?吴说是窒息死亡。
  
  艾晓明:说窒息死亡是当您面说的?
  
  黄静母亲:当面说的,他说心脏缺氧窒息死亡。要他仔细检查伤他检查了。在检查下身的时候,除了吴建群外,我们还有4个人在场,当时发现外阴部5-7点处挫伤,在挫伤处发现分泌物,吴建群用餐巾纸在挫伤处提取了分泌物,我要他拿回去做试验。
  
  艾晓明:餐巾纸是你随身带的?
  
  黄静母亲:是从我弟媳口袋拿出来的,当时想用棉签,但棉签没找到,吴建群说餐巾纸也可以,我就撕了一半给他,另一半我留着了(没有分泌物的餐巾纸)。用一个塑料袋装好,给他拿去化验,他说上午化验不出来了,我请他加班,他说要加班费,我说可以,他说下午你打电话给我。这时我把床头地上一堆卫生纸叫他带走了。
  
  艾晓明:什么样的一堆,是餐巾纸还是我们平时用的厕纸?
  
  黄静母亲:厕纸,一卷一卷的……
  
  艾晓明:多少团?
  
  黄静母亲:大概有十多团,丢在地上。
  
  艾晓明:十多团,那么多?
  
  黄静母亲:对。
  
  艾晓明:您亲眼看到的?
  
  黄静母亲:对。我说吴法医,姜俊武说这些纸是黄静不舒服时,给她擦嘴用的。我怀疑姜给了什么毒药给黄静吃,所以把纸用塑料袋装好请吴法医拿去做唾液检查。这时我想起昨天下午,也就是24号下午,姜俊武把黄静的内衣裤往他毛衣里揣,被黄静的一位叔叔看见,就问他为什么把黄静的内衣裤往他毛衣里揣,还想偷偷的拿走呀,就喊姜拿出来了。我对吴法医说,姜俊武昨天想把黄静的衣服偷走,你把这衣服带去,这也是证据。
  
  艾晓明:您说的是胸罩和三角裤?
  
  黄静母亲:是,我用塑料袋把这些内衣裤装好让吴法医拿去好好检查一下……
  
  艾晓明:您说胸罩带子拉断了,您亲眼看到的?
  
  黄静母亲:这个内裤的松紧都扯松了(基本没有弹性了),我就怀疑我的妹子受到性侵犯,这个裤子是别人扯坏的。
  
  艾晓明:胸罩带子是前面扯断了,还是后面扯断了?
  
  黄静母亲:胸罩带子这两根断掉了。
  
  艾晓明:是散的?
  
  黄静母亲:是散的。要是我女儿自己,她从来没有脱胸罩与内裤的习惯……
  
  艾晓明:您说黄静在家跟您睡觉没有脱内衣的习惯?
  
  黄静母亲:黄静在家总是穿的整整的,即使是六月天,她也穿着睡衣睡裤,从不只穿胸罩与内裤就睡觉。那天她的内衣裤乱糟糟扔在地上,长衬衣裤里子在外头,翻卷成一团。
  
  艾晓明:这是您进去看到的情形?
  
  黄静母亲:是我看到的。
  
  艾晓明:后来裤子到哪里去了?
  
  黄静母亲:外罩裤和棉袄至今留着,长衬衣裤和床上用品,黄静的姨妈把它包成一团,在25号晚上就处理了。
  
  艾晓明:25号送到殡仪馆?
  
  黄静母亲:黄静的遗体2月25日下午4点送到殡仪馆。
  
  艾晓明:但是你们没有找到她的鞋子?
  
  黄静母亲:至今也没找到她穿的皮鞋。
  
  艾晓明:她的门钥匙呢?
  
  黄静母亲:她的门钥匙在哪我也不知道,24号晚她的同事在她的房间里想给她找张大相片,我记得他们找完相片后给我的,但他们在哪找到钥匙的我不清楚。她的手机是24号我到她的学校去时,一位姓方的老师交给我的。
  
  艾晓明:别人从哪里把她的手机拿来的?
  
  黄静母亲:她的手机从哪儿来的,我至今也不知道。
  
  艾晓明:黄静那天出门时应该随身有些贴身的小东西吧?
  
  黄静母亲:黄静脖子上戴的一块玉也没看见了,衣服口袋里一点东西也没有。平时口袋里总是有钱、银行卡等小件物一样都未看见。不知吴建群在黄静的桌子上还是抽屉或包里翻到了一个本子,然后对我说,黄静与那姓姜得关系很不好。我说,你怎么知道,我让他给我看,原来是黄静写的日记,上面有一行写着“姜俊武不会放过我的,逃吧!逃吧!逃!”
  
  艾晓明:那个日记本您没看到?
  
  黄静母亲:她遇害前没看到。黄静在家有一次问我,妈妈,我的日记本你看到没有,我说没有,我们家的习惯是从来不乱翻家里人的东西,黄静有写日记的习惯,但我没看过她的日记,当时从吴法医那我才看到日记中的这些话。
  
  艾晓明:日记本放在学校宿舍里?
  
  黄静母亲:对。黄静性格坚强,她不会自杀,一般情况下自救能力是很强的,可几个小时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我一定要查清她的死因。因为我一直很相信公安、法医,我把性侵犯的强奸证据交给吴法医,所有我能想到的能作为物证的我都交给他,并问吴法医,你把你认为有用的证据都拿走,吴说没有了、不用拿了。我以为公安就会立案、抓凶手,查清女儿的死因,为我女儿申冤,可是结果却恰恰相反。
  
  艾晓明:您答应给他加班费,他就同意加班给您做检验?告诉您结果了?
  
  黄静母亲:2月25日上午11点多了,吴建群说做阴道口的分沁物化验上午做不出了。我要求他中午加班,他要求给加班费,我说拿化验单时给你送来。2月25日下午上班的时候,吴建群打电话给我,告诉我结果, 分泌物有少量男性精液。听到这个消息,我马上写了一份要求解剖的尸检申请。但到下午4点多,吴法医检查分泌物是男性精液的结果也不给我了,说以后连同尸检报告一起给你……
  
  艾晓明:这是吴法医说的?
  
  黄静母亲:是吴法医说的。第二天上午我亲自找吴法医要化验单,吴法医说,以后连同尸检报告一起给。下午我请律师去,他说是领导说的,结果要保密,不能随便给你们,并说他已接到100多个电话了。
  
  艾晓明:这是他亲口对律师说的?
  
  黄静母亲:这是26号下午吴法医亲自对律师说的,有律师证明。对这个问题我很怀疑,所以我找了公安局一个内部的熟人,想通过他的关系,让吴建群把化验单给我。他给吴建群打了个电话,吴建群要我找的那个人劝我赶快把尸体火化,其余的事情晚上再说。27号,我去找院长,说吴建群不肯把有男性清液的化验单给我,院长说,这个问题很严重,化验单是证明强奸的证据,你必须要,他不给你没有道理。
  
  艾晓明:院长为什么不要法医把化验单给你?
  
  黄静母亲:院长当场马上打电话给吴法医,这时出了一个怪现象,法医说他化验的有精液的纸团是他从地上捡的3个纸团中的一个,不是阴道口的那个。我就跟院长说吴建群没有法医道德。
  
  艾晓明:这有什么区别吗?
  
  黄静母亲:阴道口有精液的纸团与地上有精液的纸团有性质上的区别,所以我必须弄清楚这个问题。吴建群不敢否定有精液,但将阴道口的精液变成地上纸团的精液,他的话完全变了,有性质上的区别。后来公安局的和政法委书记的就这么说,是有精液,但那是地上的精液,姜俊武没强奸黄静,是他自己手淫弄出的精液。
  
  艾晓明:这话从吴建群那变过来?
  
  黄静母亲:是的,就是2月27日从吴建群那里变过来了。
  
  艾晓明:那您有没有跟吴建群对质过?
  
  黄静母亲:对质过。他就红着脸走了,不跟我说话了。
  
  艾晓明:您现在还保留了您自己那一份?
  
  黄静母亲:保留了。当时,黄院长说这件事有几个人看见,你找他们几个人写个证明,这个证据我当时就写好了。
  
  艾晓明:其他的旁观者也写了?
  
  黄静母亲:写了。我气愤就气愤在这。3月6日,吴建群在法医鉴定书上,陈述是:会阴部干净,处女膜完整,无破裂。当时我寄予很大的希望在院长身上,希望他帮我把这件事搞清楚,后来这个院长就出去学习了。他说,你们不服可以要求复检。我从3月8号开始办复检的手术,3月19号省公安厅才来人。省公安来了两个人,一个是曾晓冠法医,一个是莫业付法医。莫法医只是看了一下,没做任何事,整个尸检又是湘潭市公安局三个法医在操办。
  
  艾晓明:您当时在场吗?
  
  黄静母亲:在。
  
  艾晓明:他看了一下是什么意思,从殡仪馆把遗体拿出来?
  
  黄静母亲:当时做复检的时候,湘潭市公安局法医吴建群等人也来了,我和我的律师都要求湘潭市公安局法医回避,因为他们把阴道口的精液说成是地上的精液,那么多外伤,也没有如实记录。他们把看得见的事情都歪曲,所以我不相信他们。我对省公安厅的说,你们看这么多外伤,头部、颈部、胸部、手臂手腕、腿上……到处都是,这次就要请你们如实写上,并请你们重点分析外伤与死因的因果关系。
  
  艾晓明:破皮伤?
  
  黄静母亲:有破皮伤,有出血伤,有红肿伤,有青紫伤,有针扎的伤,有手指抓的伤,头部、背部、颈部,到处都是伤,红的,紫的,左右两边的伤颜色不一样,左边是乌紫色,右边浅一点,左手掌整个青紫,还有五六个挫伤眼。当时我对法医说,这伤是压的还是踩的?面部、嘴巴、右胸膛上的伤,法医说是尸斑,我们为这争论了很久。我说这边的伤与尸斑不同,当时吴法医拍外伤照,他故意拍得模糊,(我5月12日才看到照片,很难看清伤痕。)梁法医的文字记录也漏记了很多。但后来省公安的曾法医在记录上补了几点内容就很不高兴了,并说用不着写这么详细,反正不是致命伤。
  我一直认为公安人员的素质很高,我对省公安厅的又寄予了很大的期望,湘潭市吴建群2月25号上午跟我说的话是真的,他打电话跟我说有精液这个情况是真的,25号上午去我找他的时候,吴说我估计你会来找我的。他24号就没搞完整,他自己都心里有数,他知道黄静不是自然死亡的案子。但是,3月6日的尸检报告还是认定心脏病死。也就是说,姜俊武把黄静害死后,捏造一个心脏病死,公安依据姜的说法不予立案。我请法医鉴定后,又进一步支持姜俊武的说法,而且吴建群把已经查实的强奸证据都隐瞒不写。3月19日我对吴建群讲,在湘潭这个地方如果你受到阻力受到威胁的话,我不会怪你,但省公安厅来你还我一个公道吧。你就别再插手做假了,吴建群就说,他只能倒向一边。我就说不管你怎么倒,反正你要按这个事实说话,要还事实个本来面目。
  湘潭公安法医吴建群2月25日承诺给我一套外伤照片,后来又不肯给了。省公安厅复检的时候我就极力反对他们参与,但该回避的一个也没有回避。当时省公安厅曾法医,承诺把一套完整的外伤照片给我,但后来也不给我了。而且,黄静的外伤到底是怎么形成的,那个用力的方向为什么会形成这个伤,曾法就说不清楚。譬如黄静两只手臂伤是手指向外抓手臂形成的,另外一个手也是手指向外抓手臂,他一个人怎么可能同时两个手往外抓。其次黄静左手掌这个伤是怎么形成的?全是乌紫,都乌到这里来了(比划着到手掌、手背),我问那个曾法医是怎么形成的。曾法医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形成的。这些外伤,省公安厅的法医鉴定书上,居然没有描述。为什么两级法医鉴定对一条生命如此现负责任?
  
  艾晓明:你当时拿了她的手问他?
  
  黄静母亲:拿着黄静的左手,反复问曾法医,拜托他把这个问题弄清楚。还有这个腘窝处的伤,有红的这么一坨坨,有那个青紫的这么一坨坨,也有破了皮的、像烟头烫伤的,我就指着这些地方对曾法医说,在同一个地方的加害肯定不止一次,起码四次以上;我说这个腘窝处一坨坨的伤请你用ABCDE把次数写清楚。还有,这个左手的伤是怎么形成的,是脚踏成的还是什么东西压成的,你也要仔细琢磨吧。你是法医,有经验,我当时他们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其次,我女儿的手臂力、腿力都很大,一个人强奸是不能制服她的。我女儿很刚强,而且她自我保护意识是还是强的。她从来不跟陌生人见面,女儿对不认识的人有这个戒备的心理。对姜俊武呢,因为是他母亲跟她说的,姜俊武的父母对黄静还是好。那个戴校长以前表面对黄静也好,这些大人们说话,我的孩子很相信,所以她对姜俊武没有戒备心,我都没有这个戒备心。
  黄静发现姜俊武要强奸她的话她会很恼火、很气愤,如果黄静没有昏迷、很清醒的状态下,姜俊武是不会得逞的,我女儿也不会死。我女儿会自救,她会打电话出来。那天晚上到死她一直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个信息给我,说明她是被人控制了。她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强的,平时她防范的心态都还是有,她知道怎么样采取措施保护自己。黄静那天遭暗算,是因为姜俊武知道2月23号我的孩子黄静在学校住宿。他就和他那些同伙啊设计了一个圈套,怎么样制服黄静、怎么占有她、怎么逼她就范。黄静年轻单纯,没有朝这个方面去想,等她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自救的能力,已经被控制住了。遭到他们的加害和凌辱……她只能宁死不屈,抗争到底——这就是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杨副局长在6月6日晚上发言所述:黄静如果配合,让姜俊武强奸,也许就不会致死了。
  当他们要加害她的时候,我女儿会反抗,遍体鳞伤就是她反抗、挣扎的结果。我女儿会呼救,但当她要呼救的时候他们就会来捂她的嘴、掐她的喉啊。就这样造成女儿窒息死亡。这个过程是很短暂的,我女儿是被姜俊武活活给谋杀了(姜的同伙在外面也是这么说的)。按这些人的逻辑,这就是不与姜俊武配合的结果。
  
  艾晓明:后来你又找到南京医科大学做了这个鉴定——在湖南省的鉴定完了之后?
  
  黄静母亲:是的。当时对在省公安厅的鉴定结果——肺梗死,我感到非常的遗憾、气愤。
  湘潭市公安法医强加一个心脏病,湖南省公安厅又做出一个肺梗死的结论出来。我的女儿放在殡仪馆放了两三个月,又变成肺梗死,真是奇怪啊。当然,我深知女儿不可能是病死,她的确很健康,没有任何疾病。市局、省厅的两份法医鉴定书病理描述就漏洞百出,所以就请南京医科大学做书证审查,他们出具的结论是:“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死亡的根据不足,尸体有进一步检验的必要。”
  
  艾晓明:那么在中山大学去做法医鉴定以前,已经做过两次遗体解剖了?
  
  黄静母亲:我知道的做了一次。第一次是2月25日湘潭公安法医吴建群做的。第二次,省公安厅3月19日这次没有做遗体解剖,他们只是看外表,重点请他们做外伤分析,是拿了吴建群第一次做的66张切片及提取的内脏样本,省厅又做了25张切片。6月7日,省公安厅复核时,听说解剖了尸体,我们家属不知道,根本未通知家属在场。
  
  艾晓明:那这两个鉴定就不吻合。
  
  黄静母亲:不吻合。所以我提出质疑:要查明黄静真正的死因,就必须跳出公安的这个圈子,找一家面向社会的、有法医资格的权威单位做一个客观公正的鉴定。
  当时就找律师,联系了北京中天法医鉴定中心,他们答应了,要我把湘潭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两份鉴定书寄过去,他们先做一个书证审查意见。但到了6月15号他们退信,说黄静这个案子北京市都知道了,阻力很大,很多人打电话给他,在这里做不下去了。
  
  艾晓明:当时您只是让他们做书证材料对不对?书面证据吧。
  
  黄静母亲:对,先做书证审查,做了书证审查以后确认有问题,再做解剖鉴定。
  
  艾晓明:递到北京多长时间他们就说做不了了?
  
  黄静母亲:从5月20号~6月15号……先后大概是个把月的时间吧。
  
  艾晓明:最后他们到六月份就拒绝了,明确说是不做?
  
  黄静母亲:嗯,是6月15日以后拒绝的。因为6月6号晚上,接到平政路派出所宋所长的电话,说公安部来人了,调查黄静案,6月8日省公安厅搞了个复核鉴定意见:鉴定书上打印有公安部闵建雄的名字。
  当时我对这个领导讲话有些反感,但是第一个意思我跟他们说了,第一,我的女儿黄静已经冤死100多天了,103天了吧,公安正式找我谈话这是第一次。我奔走了三个多月,但是我非常感激公安方面对我黄静这个案子的重视;但是第二,如果你调查这个黄静案子还是限制在正常死亡和因病死亡这个基础上,你们是查不出什么名堂来,我说黄静没有病;第三个呢,至于说黄静这个案子网上什么事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把这个事实查清楚,要还事实一个本来面目,别人怎么说我不知道。我请求人大、检察院督促公安立案,我归根结底就是一个目的,就是要把黄静的死因查清楚。谁加害、杀害了我黄静,就要追讨刑事责任。这个案是要立的,公安不立案,明显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
  
  艾晓明:当时公安部复查还没立案?还是……
  
  黄静母亲:6月6日晚上会上介绍的时候杨副总队长说,6月2号已经把姜俊武刑拘了。
  
  艾晓明:但是没立案,就已经刑事拘留了?
  
  黄静母亲:究竟是什么时候立的案,我现在都不清楚。没有一个人正面告诉我,我直到6月12号才去问究竟立案没立案?他们就说,你说呢?不立案怎么刑拘?我后来知道,7月9号是正式由检察院批准逮捕。
  
  艾晓明:6月2号刑事拘留,7月9号正式逮捕?
  
  黄静母亲:是的。
  
  艾晓明:那湖南政法委的政法频道对这个案的报导——从他那个报导来看就是这个案子有很积极的进展的样子,说公安部也很重视、湖南省委也高度重视,你觉得是不是属于高度重视?
  
  黄静母亲:这个高度重视……就很难说了。如果是高度重视,三个多月不立案,就不是一个正常现象。而现在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到6月2号就很尴尬地立了一个案,侦察四个多月了。公安到7月31号,就用一个“强奸中止罪”的罪名起诉到检察院,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于8月20号退侦,要他们补充侦察。公安8月29号又把这个材料送到检察院,没有补充侦察什么东西,还是一个原罪名起诉。检察院又于9月30号把这个东西第二次退侦,要公安补充侦察。
  公安拿了这个东西又没有新的进展,又还是拿了这个起诉意见书,于10月17号又移送到检察院。那么检察院按照这个法律程序,两次退侦程序都做完了,他应该进入这个起诉程序啦,但是检察院以“强奸中止”这个罪名起诉,证据不足啊,起诉不了啊。如果是非常重视的话,这个案子查了八个多月,连死亡时间都未查清楚怎么说得过去!如果是非常重视的话,当事人提供的有价值线索就应该追查,不要回避啊!如果非常重视的话,一桩人命案,有唯一犯罪嫌疑人,有强奸证据,有遍身伤痕,八个多月连死亡时间都没查实?!如果是非常重视的话,公安法医、公安个别办案人员明显违法办案就应该查处啊!
  
  艾晓明:11月2号就五个月了。
  
  黄静母亲:从6月2日到今天(11月2日)对姜俊武拘捕已五个月了。如果非常重视,湘潭市公安局怎么用姜俊武的假口供作为起拆依据呢?!起诉书上面写“黄静于上述过程中死亡”,“上述过程”是2月24号的两点半、还是两点、还是三点半、还是四点,他没有写清楚,这个事实没搞清楚。
  那个起诉书上面以黄静和姜俊武对话的形式起诉,黄静讲了那些话没有,谁证实啊?姜俊武说的话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啊?我不知道法院怎么看,我不知道法律方面对这个证据会不会认可。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公安办案人员的素质。
  
  艾晓明:我看他起诉书上面根本没有考虑中山大学这次法医鉴定的结果,因为中大的鉴定是完全跟湖南省的这个鉴定完全不一样,是认为“自然死亡缺乏证据”。
  
  黄静母亲:对。中大的这个鉴定湘潭市公安局完全没有采纳,7月15日,湘潭市公安局要强行火化黄静尸体,我把南京医科大学出具的“黄静属于非正常死亡,心脏病、冠心病、肺梗死证据不足,尸体有进一步检查的必要”的证据交给他们的时候,公安刑侦队的有一个副队长对我怎么说,他们南京的法医看都没有看啊,怎么能信他们呢?我就说你给我一个委托函吧。所以7月18号湘潭市检察院、湘潭市公安局就同意我们请中山大学的来再一次鉴定,是在南京大学书证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同意的。当时我觉得市公安局还是真心想把黄静这个案子查清楚,所以就申请中山医科大学复鉴。
  但中山大学的专家们来的时候,8月1日,市公安局又不同意了,中大要求看三个方面的材料。第一个材料就是第一次现场拍下来的照片和这个详细的记录情况,姜俊武的口供纪录以及外伤照片,和第二次所有的外伤照片——这是文证资料;第二个就是提供所有的切片;第三个方面就是进行尸体解剖。
  但是书证材料公安局没有提供。整个鉴定阻力很大,中大得出的结论,再次否定了黄静是病死的结论。
  
  艾晓明:公安局完全没有提供?
  
  黄静母亲:文证资料完全没有提供。
  
  艾晓明:照片一张都没有提供?
  
  黄静母亲:照片一张都没有提供。当法医下午向他们要文证资料的时候,他们就说已经移交给检察院了。当我打电话问检察院的时候,检察院说他们没有移案卷。8月2日去尸体解剖的时候,湘潭市公安局也没有派人来,他们还把中大的法医从尸体解剖室赶了出来,要把门锁上。
  
  艾晓明:但这个解剖室是湘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
  
  黄静母亲:解剖室外面挂了一个牌:“湘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解剖室”。所以,他们锁门的理由就是,刑侦队长不同意,管刑侦的局长不乐意,就把中大的法医赶出来。那个8月2号那天天气很热,四十一度半的温度,中大的法医汗流满面站在外面……
  
  艾晓明:那黄静的遗体当时在哪里?
  
  黄静母亲:黄静的遗体就丢在解剖室外面嘛……
  
  艾晓明:就在这个刑侦队的解剖室的门口?
  
  黄静母亲:(点头)
  
  艾晓明:当时你们从殡仪馆拿车接出来了?这放在什么地方……
  
  黄静母亲:遗体是从冷柜里拿出来的,冷柜就在解剖室隔壁。当时是律师帮忙推出来放在解剖室外面的!而殡仪馆的办公室主任把中大法医赶出来,把解剖室锁了。他说,这个解剖室是刑侦大队的,刑侦大队不同意他们只好锁门。我说刑侦大队归公安局管啊,公安局都同意了你们为什么不同意啊?今天中大来了,不管怎么样请你让他们把这个解剖做完。我说你今天不答应我,我就跪下求你,直到答应开门才肯起来……
  总之是湘潭市公安局不欢迎中大来复检。
  我想,公安在查案的时候,应该积极寻找犯罪证据。现在中大法医做出来的鉴定,黄静不是病死的,你就应该去侦查啊,去审问犯罪嫌疑人啊!有这么明显的犯罪嫌疑人、这么多明显的伤痕,而且中大已经做了鉴定,公安真想破案就应该把侦察的思路调整一下,把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侦察清楚,而不是一味排斥、不采信中大的鉴定结论。任何一个公安、警察应该打击犯罪,而不是在庇护犯罪!
  
  艾晓明:这个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在这里有没有作用?是不是会有这个家庭的作用?
  
  黄静母亲:这个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在案发的时候,是湘潭市国税局的一个纪检组长,母亲是平证路办事处的主任,就是今年才提前休息,姜俊武是国税一分局的一个副科长。现在国税局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怎么样,原来我并没有怎么了解。但是黄静案子到了今天,我认识到国税局公务员的地位是相当有影响力的。
  2月26号的晚上,市国税局的一个副局长和三个分局负责人找我,告诉我他们认识黄静,并知道黄静很不错。那个副局长住姜俊武楼上,关系非常好,他们搞电脑宽带还是两家共用的。他说,我说姜俊武的这些缺点都是真的,一点都没有夸张,他问我为什么了解得这么清楚?我说,我没有到他家调查,我是根据女儿跟我说及我了解到的,他就是这个德性,就是他家管不住的一个人。
  那个副局长狠狠地批评过姜俊武,他说国税局为了办黄静的后事拨了三万元钱给雨湖区教育局,要教育局尽量把黄静家属的待遇搞好点,安排一个宾馆给我们住下。当时我就说,谢谢你们的关心。但是我坚持要查清楚黄静的死因,他们后来就起身走了。国税局派车、派人与教育局、公安局、法医交涉,国税局领导把这个案子当作一件公事在办。他们还到处散布谣言,污蔑我女儿是病死的。
  
  艾晓明:给了三万块钱给雨湖区教育局?
  
  黄静母亲:嗯,湘潭市国税局一个副局长说的。市教育局的办公经费都要国税局拨给财政局再拨给他们,所以教育局怕为我们讨回公道,得罪国税局的人。
  2月28号我去找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律师,跟律师签约,费也交了,合同也签了。所长听说对方是国税局的,就说这个案子我们不能接,因为我们律师事务所有很多税收的问题要跟国税局沟通,也怕得罪国税局的人。
  湘潭市公安局的法检医院在做法医鉴定的时候有倾向,国税局的确有很大的影响。
  
  艾晓明:黄老师,您现在觉得黄静这个案子再往下做,从您自己感觉,困难是在什么地方?
  
  黄静母亲:困难……
  
  艾晓明:你觉得最难的是在哪里?
  
  黄静母亲:第一,目前最难的是人为的干扰的确太大。收集证据本是公安人员的职责,但案发后,我相信公安、把现场证据交给他们,而他们却人为地毁灭证据,帮罪犯开脱罪行。在办案过程中,某些公安执法人员没有严格地按法律程序办事、掩盖事实,导致黄静案三个多月不立安,证据流失,犯罪疑人串供,错过了办案的最佳时期,难找突破口。随着时间的流失,会导致人为的悬案。我从雨湖区公安局到市公安局、到检察院、人民政府、到政法委、到人大反映情况,没人受理没人主持这个公道了。
  第二,是法医鉴定问题。下结论、盖章子,这个权力是很起作用的,他想写什么意见就写什么意见,没有办法,严重失控。黄静案虽走了司法程序,但目前最难的还是证据问题,关键还是法医鉴定。中大否定病死,公安不采信,那么就有必要再进一步鉴定查明死因。官方又不给委托手续,老百姓难以讨回公道。
  第三,是官官相护,形成集体舞弊,下级向上级汇假报,上面来的办案人员,只要下面人员把他们招待好,就要得了,根本不会深入实际,一级一级假汇报。违法人员得不到惩治,黄静案就难以进展。
  
  艾晓明:就是不受监督。
  
  黄静母亲:不受监督。黄静这个案子,他们说是心脏病死就是心脏病死;你就是不信,他也要这样写,这就是权力。2月26号国税局有人说:“我可以保证黄静是心脏病死的。”他什么事情都可以摆平。所以26号,27号、28号我就连续几天找吴建群要精液检验报告,明晓得吴搞名堂,就是无人监督,院长都奈何他不了。他们25号搞了尸检之后,那个姜家和国税局的一个××,把法医请去吃饭,后来,湘潭公安法医说姜家够意思了,很客气了……
  
  艾晓明:国税局的人请法医吃饭?
  
  黄静母亲:是姜家,还是国税局出钱,搞不太清楚,是国税局的车子接法医吃饭的。
  
  艾晓明:是湘潭市的法医还是……
  
  黄静母亲:是湘潭市的公安法医。
  
  艾晓明:黄老师,您刚才把事情已讲得很清楚了,对黄静这个案子我写过一篇文章《黄静之死与约会强奸》,因为当时公安不立案,我对这个复杂的背景不够了解。当时我感觉公安是不承认这是强奸的,记得后来有很多事情都发生在不承认这件事上,所以我当时写了《黄静之死与约会强奸》,我觉得约会中也会发生强奸,那么,您觉得是不是这个问题?
  
  黄静母亲:我觉得你谈这个观点是很正确的。你写的文章我当时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我觉得黄静案就是暴力强奸致死的案子。我要求立案的时候,那些公安人员当时用不屑一顾的眼神嘲笑我,说我女儿是跟恋人在一起亲热死,怎么能说成是强奸呢?我说亲热怎么会有伤?如果不是他故意致死,那姜俊武在我女儿死后,为什么漠不关心?他只是站在客厅里望了一眼,而不是去哭黄静?如果我女儿是病死的,为什么他不打电话告诉我?
  2月24日下午,姜俊武的几个同伙来学校闹事的时候,就讲“黄静死了怎么样?黄静死了怎么样?”说这样的话就表示他们早就知道黄静死了。而且,好像是死得活该,该死一样。正因为他以谈对象为幌子,把我的女儿害死了,是暴力强奸致死,还是流氓犯罪害死,人家都认为是跟男朋友在一起,就认为不是强奸,即算是死了人,也没有追究责任的必要。在他们眼里,好像黄静反抗姜强奸,死了活该,总之他们企图掩盖暴力强奸谋杀这一事实。我说黄静是被暴力强奸致死的,公安非但不认可这一观点,还觉得我的观点挺可笑。
  现实中,我们社会上像这样的女孩受到侵犯,致死也好,受伤也好,这样的事很多,有些不敢报,有些不敢说。现在,我冲破阻力,把我女儿遭受强奸致死的事情说出来,我有这样一个想法:第一,我的女儿死了,遭受性暴力侵犯致死。省公安厅的杨副队长说,你女儿不配合,太保守,如果配合的话,开放的话,就不会闹出这样的情况。那就说明是我女儿不配合,姜俊武强奸致死的。他说姜俊武就算是他看着我女儿死的,他也不用负法律责任,何况我女儿还要跟他分手呢?那么这种说法就是法律提倡强奸了。法律还保护强奸,那就是怂恿强奸罗?
  姜俊武今天把黄静害死了,明天他还可以强奸第二个黄静,后天还可以强奸第三个黄静,他都不用负法律责任。我听他们说这个话的时候,我很气愤,我真不知道哪有这样的法律?我一定要为黄静非正常死亡申冤!黄静在一师读书的班主任陈志武老师说,黄静是这样被害死了,法律还不能为她主持公正的话,这个法律还算什么法律?我说我女儿明明是姜俊武在强奸施暴过程中害死的,而他们却轻描淡写将它说成是恋爱关系。退一万步说,就算我女儿与他恋爱关系非常好,他也没有强奸的理由,他也没有施暴的理由,他更没有把她害死的理由。
  现在公安局的起诉是说,黄静在这个过程中死亡,它并没有说排除姜俊武不在现场,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允许姜有把她致伤的理由、强奸的理由、致死的理由,而且还不负法律责任!公安的说,你说姜致死得找法律证据吧?我说我把强奸的证据,有精液的化验结果都交给公安办案人员,我们老百姓只能依靠公安打击犯罪,个别公安人员竟帮助犯人毁灭证据,那岂不可以无法无天哪?难道公安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能百分之百的相信?!(当然,这里所指“公安”,仅只指当时替姜开脱罪行的人员。)
  第二个,法医鉴定出示假证据,这不是技术的问题,这完全是渎职的行为,极度不负责的行为,是徇私枉法的行为。我相信那些有正义感的,维护我国法律尊严的公安人员,而不相信那些拿了纳税人的钱利用职权腐败的人。我们把公安队伍中个别腐败分子揭露出来,这恰恰是维护我们法律的尊严。同违法的分子做斗争,就是我们的义务。法医利用职权弄虚作假,我们应该揭露这个事实,坚决与之作斗争!司法鉴定中的腐败,目前非常严重!
  黄静的遗体在殡仪馆已躺了250多天了,我的眼泪已哭干了。我已经是心力交瘁了,但我为什么没有倒下去?第一个理由,我唯一能为孩子做的就是把她的冤屈说清楚,就是要为她讨回公道!姜俊武犯了这个罪,就应受到人民的制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能让姜俊武再去害第二个,第三个黄静。
  我想,天底下像我这样的母亲,像我这样有女儿的,不只我一个,她们也要保护自己女儿的安全。有许多像黄静这么大的孩子,她们正在成长,正在走向社会,她们也要建立自己的家庭,她们也会遇到交友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要给她们提个醒,一方面,我们要有防范意识,要认清楚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过去我教育孩子,没有意识到熟人之间,朋友之间会发生这样可悲的惨案。但是悲剧已经发生,我就是不希望还有悲剧会降临到第二个,第三个家庭。我希望我们的法律要制裁犯罪,要给予女性和孩子安定的生活环境,严惩约会强奸的歹徒。所以我要努力把官司打到底。一是为我自己,二是为了法律的公正,三是为整个社会。即使我倒下了,我也心甘。
  现在黄静案子到了湘潭市检察院,我希望湘潭市检察官能客观公正的处理,能够把这个案子查个水落石出,也希望我们高层领导能够重视,能够采取措施。姜俊武现在关在湘潭市看守所,公安中有个别人早就与他们串通好了,无法从他口里得到任何情况。上层领导可以采取异地关押他的措施进行。姜俊武的同伙也与他串通好了,把口供做得滴水不漏。这就是一个破绽,完全有侦破的可能。黄静这个案子还有很多侦破的切入口,就看有没有人真正想把这个案子查清楚。如果敷衍的话,它就是一个悬案,如果认真的话,一定能查清楚,不是非常难的。这就需要:第一,排除外界干扰;第二,办案人员须铁面无私。
  关于法医鉴定这一块,我已说过,中大法医已经作了非病死的结论。中大在公安没有提供完整资料的情况下,只能做出这个结论。如果想把这个案子办好的话,应把完整的资料提供给中大,或者组织有权威的法医专家进行会诊把这个案件搞一个非常客观公正的结果。这是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这个办案提出的要求与看法。这是对我的女儿负责任,也是对法律制度负责任。至于司法鉴定中自侦自鉴存在的弊端,这在案子中已暴露出来。现在我不是指责某一个人腐败、徇私枉法的问题,事实上,腐败的产生也是有社会根源的。那么,要根治这个社会根源,就必须从一个个个案入手,发现了就及时根治。
  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法制的健全,我想,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来说,我应尽到这个职责。作为每一个有良心的爱国的公民来说,也应该这么做,这个要求也不是很高的。你站在检察院也好,站在公安也好,站在其他部门也好,你有这个职责权力,就应该为这个方面做点事。只要大家都这么做了,我想这个案子是会有新的进展的。我的黄静虽然遇害了,这是我们家的悲剧。
  我非常感激社会上那些有正义感的人给我的支持,给我的帮助。我真的很感谢他们,哪怕是说一句安慰的话。还有很多像这样的人,给我提供种种帮助,我真的很感激你们。我只希望,如果社会上都有一颗真诚的心,互相关心的心,有正义感,有良知,共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更加稳定,我们这个社会的犯罪率就会降低,我们这个国家的威望也会更高一些。
  
  艾晓明:黄老师,我今天很感谢您,因为我的儿子是与黄静同年出生的,作为母亲,我非常能体会您的心情。 另外,黄静也是我们的同事,因为她是一个人民教师,所以我们坚决支持您,我们一定要用行动来帮助黄静,争取法律公正。谢谢您!
  
  黄静母亲:也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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