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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同名馆__天堂花园——黄静
网同名馆

留言选编(2004-5-29至2004-5-31)

网友

  姓名:省吾
  主题:关于心脏病
  时间:2004-5-29 0:41:15
  一种让姜家最好逃脱认罪的解释就是黄静心脏病。
  可是为什么黄静以前的体检表就那么凑巧不见了呢?!!!
  事实是,黄静是一个文体方面的高手——这个大家都没有怀疑吧?!
  那么,她患心脏病的可能,不会很高吧?
  
  姓名:受不了
  主题:希望那些不了结全部案情和以后事态发展的人,不要妄加推测。
  时间:2004-5-29 0:47:39
  这样很有辱视听。有些一看就使人知道推测的人很多情况都还不了解,就展开乱想,还公布出来,令人反感。
  
  姓名:李青
  主题:我同意“受不了”的意见
  时间:2004-5-29 0:48:18
   我同意“受不了”的意见
  
  姓名:濠梁鱼
  主题:一定要惩治这些混帐东西
  时间:2004-5-29 0:51:57
  那位所谓“男友”,那些公安局的人,那位所谓医生,还有一些人,都是混帐东西!
  静儿为什么到现在不能安生?都是由于这些混帐东西!
  我不能明白,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会有这么多的混帐东西存在!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会容忍这么多的东西存在!
  一定要惩治这些混帐东西啊!
  
  姓名:明恺心
  主题:悲痛
  时间:2004-5-29 0:54:36
  自从在网上看到关于黄静的事,我心里就深深的悲痛,一个那么善良,那么活泼,那么优秀的女孩就这样离开了世界...我痛恨结束静儿生命的人..我也希望事情可以早点水落石出,好安慰静儿的在天之灵!@
  
  姓名:阿超
  主题:冤
  时间:2004-5-29 1:01:37
  我是个山东人,我也和她一样出生在82年,不管山东还有湖南,我认为都不应发生这样的事情,惨不忍睹,一个年轻的生命,从这个美丽的星球上消失,令人痛心!对伤害黄静的“人”表示我强烈的愤慨!对政府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咎,官官相护,表示我的强烈不满!!从小到大我也越来越认识到,现在的政府部门是这样一只“鸟”!!!对黄父母的坚强信念表示我100的支持,我将密切关注着这个案件,身表我对黄静的深切悼念!
  我认为有两种可能:1.可能是黄静不同意,他就想强行,他觉得以后不好见人,就产生了要强奸到手的想法,黄静在挣扎的时候,或许“病”就在这极度恐怖的时候发生了。2.认为他有强奸和谋杀。黄静没有反防备之心,他却想强奸于她,正在做的时候,醒来发现他正在自己身上,她还是没同意,去反抗,他认识到事情已经败露,想到以后无法混下去,就实施了谋杀的暴行。无论怎么说他难逃干系。
  
  姓名:将则名
  主题:鄙视受不了 !
  时间:2004-5-29 1:17:44
  这个“受不了”是姓姜或者湖南政府的走狗吧,这么为他们说话。咱们鄙视你!!
  
  姓名:jincai
  主题:看来还得打持久战!坚持吧.
  时间:2004-5-29 1:18:51
  
  姓名:an
  主题:中纪委应介入
  时间:2004-5-29 1:20:26
  看来此案涉及到一大批湖南的贪官和没良心的不法之徒,中纪委应立即介入,查处包庇罪犯的贪官。
  
  姓名:lxc
  主题:可笑
  时间:2004-5-29 1:41:18
  可笑,每次有关责任人都以党性和人格保证,还把党性放前面,看得比人格都不如。说话的时候要是问心无愧,那他们眼神那么闪烁干什么?还只只捂捂的!尤其强奸犯他老子,最可恶就他了,活了那么多年了,活得越长,干得缺德事越多!!!
  
  姓名:cycal
  主题:……
  时间:2004-5-29 1:52:23
  两个字:可恶!
  现在我们唯一能为死者做的就是:用舆论的压力,迫使高层彻查此案。
  相信总有一天会被一根烂腾,牵出一大串朽瓜的!期待着那一天。
  
  姓名:nanxue
  主题:美丽的蝴蝶
  时间:2004-5-29 2:18:39
  完美的谎言如鲜花般绽放
  细雨淋湿了你的悲伤
  哪里是你不灭的梦想
  纤弱的羽翅上
  是否还留有昨日的阳光
  和生命的芬芳
  即使沉没在污浊的泥塘
  不屈的灵魂
  又怎么能被黑夜轻易的抹掉
  
  姓名:代表
  主题:向各位致敬
  时间:2004-5-29 2:27:56
  世道是那么阴森,人心如此险恶;亡魂乃如此凄惨;然而,正因为大家的古道热肠,,大智大勇,我们的人心才感到这个人世间的温暖。向发表意见各位热血志士,侠肝义胆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姓名:无法医
  主题:你们肯定在笑话我
  时间:2004-5-29 2:27:58
  因为事先没准备,就随便抓了件西装套上,袖口的商标我没剪,因为我那西装是名牌。上身穿西装,下面是旅游鞋,稀奇吗?我们湘潭就这习俗。最近睡眠有些问题,姜老狗不错,给我拿了好几合脑白金,这玩艺吃了很快就睡着了,也不作恶梦了。
  
  姓名:谜
  主题:我们的心跟你连在一起
  时间:2004-5-29 2:29:42
  这人间还是真情多,有这么多正义之声在为你声援,但是腐败分子的势力太强大,黄妈妈的力量太微弱。我们强烈呼吁中央领导者能插入,能解开这一团团让人难以置信的谜?让湘潭的天空明亮些!让中国的明天美好些!让人们对社会的希望多些!!!
  
  姓名:钟馗
  主题:来他个株连九官!
  时间:2004-5-29 2:48:54
  来他个株连九官!
  黄静案在网络上已经传播多时了,一年前在人民网上几乎每天都有网友在呼吁,一来二去,网友们的呼吁几乎成了“祥林嫂”,想必黄家妈妈也几乎成了“祥林嫂”。联系近来的多桩经济、刑事事件的处理过程,我们感觉到有一种可怕的倾向正在一些地方蔓延,就是一些基层甚至中层官员、政府机构的上瞒中央、下欺百姓,出了事情就互相照应,照应不成就公开“处理”、暗中包庇。比如最近揭露的山西临汾地区严重矿难被瞒报,到头来“处理”成全部罪犯和渎职官员都逍遥法外,再比如与黄静案同在湖南的嘉禾县拆迁事件,中央电视台曝光,省得工作组进驻,还是没有能够阻挡住县委县政府的强硬步伐,县委书记就公开在大会上叫板。比如西安体彩宝马安,比如沈阳野蛮拆迁案等等等等。
  为什么,我看不外乎是官商之间、官官之间已经结成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一旦有事,狐死兔悲,百般照应。什么党纪国法、什么道德良心,统统让位于这种见不得人的阴暗勾当。这种顽固的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已经到了运作于无形,如绵里藏针的太极高手之阶段,尤其以湖南湘潭的小学女教师黄静猝死案为典型。
  本来一桩并不复杂的案件,两个年轻人独处一室,女方猝死,嫌疑明确,只要动用最简单的证据搜集手段,就可以明真相,雪冤屈,还清白。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一经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介入,事情就如此复杂起来,时至今日,搞得谁都没有错,谁都没有罪,谁都在镜头前信誓旦旦地表示清白,反倒是无辜少女黄静给这些人五人六的警察叔叔、伯伯、哥哥们带来了“烦恼”。
  现在的形势是,大家都明白法律讲证据,于是与证据有关的人员,法医、医院、教育局、公安局、甚至太平间,都在证据上有工作“失误”。采取的内脏标本被烧掉,没有标本,第五次尸检无法做,死因成迷。黄静的内衣裤被“丢失”,嫌疑人的精斑证据自然“消失”,没有了关键证据,连“强奸”的嫌疑都可以排除。黄静档案内的体检表“不见”,公安局、教育局都一口咬定“从来未见”,唯独湖南第一师范的老师咬定有,没有了体检表,黄静有“先天疾病”的帽子算是戴稳了,犯罪嫌疑也排除了。黄静的尸体,在太平间里无端高度腐败,冷藏设备无法作用,没有了完好的尸体,叫你连最后的尸检希望都破灭。
  什么样的力量可以使整个案件的数据链上的每一个环节都被打破,想想真令人不寒而栗,连公安部的纪检部门都为湘潭警方的“无懈可击”的“廉洁”所折服,无功而返。黄静的妈妈在如此强大的、无形的障碍面前,能够有什么作为,似乎已经成为定局。
  但是,我不这样看,绝大多数持正义、良知的人们也不这样看,有什么了不起的势力能够阻挡法制的威严和良知的诘问?刘涌案就是明证。消灭了直接证据固然棘手,但是,如此多的关键证据被“无心之失”所毁灭,本身就是最大、最有力的证据。按照湘潭市公安局长在央视记者面前的态度,分明是“就是这么的了,能怎么样?”,紧接着下属的法医,关联的医生等等一干人,也拍着胸脯打保票。既然如此,我们认为就来个一锅端、一勺烩,来他个断其后路,用湖南嘉禾县处理拆迁的“毒招”,以毒攻毒,来他个株连九官。
  第一、凡参与案件者,案件办到如此地步,都必须承担责任,大大小小、上上下下,有官的先彻底罢官,一律开除公职,打掉其饭碗,站出来主动协助调查并提供有效证据者,酌情处理。
  第二、凡有份经手黄静案的证据物件者,包括教育局档案室,一律“举证倒置”,必须证明证据在自己手上是完好的,移交给了谁,如何移交,必须讲清楚。讲不清楚者,起码追究其渎职。
  第三、动员知道内情者不限制方式举报,举报者重奖。
  第四、异地办案、异地审理。
  第五、凡在处理过程中出头说情者,公开通报,有官者一律罢免。
  嘉禾县的领导在动员公职人员带头拆迁时,说过一句“名言”:“谁影响我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把这句话用到诸如黄静案参与人员的身上,可能是在恰当不过了,“谁影响办案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有拿这些公职人员的一辈子做抵押的决心,何愁黄静案不破,再推而广之,何愁政风不改。
  
  姓名:xx
  主题:给过客
  时间:2004-5-29 3:05:21
  当初你没想到。黄妈有如此的韧性。现怕了把。。。。。
  
  姓名:xx
  主题:给过客
  时间:2004-5-29 3:20:39
  当初行贿时想。。。。好全部搞定多有受贿。但没想到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所为喏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
  
  姓名:钟馗
  主题:过客小朋友,请把以下报纸看完在说!你有头脑吗?
  时间:2004-5-29 3:40:12
  1、黄静案案发后的6月21日,湘警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姜俊武,7月8
  1、黄静案案发后的6月21日,湘警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姜俊武,7月8日检察院予以批捕。在7月7日9时30分由雨湖区政法委召开的黄静尸体火化协调会上,湘潭公安局刑侦支队胡副队长发言里有如下文字:“在雨湖区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兄弟部门的帮助下,黄静案已经取得突破,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侦察中排除了阻碍,顶住了压力……”
  这位刑侦副队长所讲的“阻碍”、“压力”主体都是罪犯,犯有干扰刑事侦查、妨碍行政、包庇犯罪的罪行,应被公诉。
  2、2月24日案发,报案后没被立案。7月8日已经逮捕了嫌犯,已证明不是“自然死亡,不是他杀”的刑侦鉴定结论是错的,是伪造,“不被立案”是错的,是故意放纵、包庇;暴露出不予立案的背后别有黑幕;法医吴建群25日已通知受害人家属“有男性精液,阴唇破裂”,27号又否认,并且消灭证据,作出伪证,都是故意犯罪;还有那决定不予立案的主管警官都应被追究并提起公诉。
  3、那些决定只由派出所警官陪一名尸检技术员来尸检的主管警官是故意放纵,包庇共谋犯罪;做出不由两人而一人检尸决定者是犯罪,有包庇共谋;作出不对死者伤痕作出记录,无视死者的“被子平整盖过鼻梁”这一事实的,也是犯罪,作为自然死亡不予立案决定的主管者以及行为者都犯罪,应予公诉。
  4、黄静案案发2月24日,刑事拘留6月21日,造成了近四个月延误,嫌疑人逍遥法外的那一力量的全部分子都犯罪,应予公诉。
  5、案发后该到现场组织堪验、封锁现场的主管局长未到现场主持侦察也是犯罪,应予公诉。
  6、2月25日作出湘2003第4号《尸体检验鉴定书》“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瘁死”的主使者与法医;3月9日省公安厅刑侦局复检,即5月7日的2003湘公字第093号《法医鉴定书》“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死亡”的法医与主使官员犯罪,应予公诉。
  7、7月7日雨湖政法委召开火化协调会超越职权,师出无名,副书记讲话:“尸体必须在星期四以前火化,……律师、家属要作好配合工作,以维护稳定,出现问题要追究法律素任……”这话是恐吓,是破坏侦察,包庇犯罪,对两政法委副书记应予公诉,政法委副书记背后更有力的背景人物应受追查,被公诉。
  8、数次阻挠尸检,拒绝广州法医检尸者都犯法,应予公诉。
  9、艾晓明教授访谈中提到的姜俊武嗜赌,不求上进,强奸一女青年,因不从打成重伤,不治身亡,赔16万元“私了”,应另行立案侦察,一经查实全部案犯应逮捕归案,予以法办。
  1O、黄淑华信任公安提交的证据,被吴姓法医毁灭,吴法医犯消毁罪证、伪证罪,应予公诉。
  11、湘潭市公安局为什么也参入阻碍?应于追究。公安部六位部长已有批示,湖南省公安厅、湘潭公安局都有执行不力的渎职犯罪,应予追究。
  12、姜俊武赌钱,钱的来源应予追究,公布。把赌鬼放在国税局工作的主管者,是什么动力让他把姜俊武放在国税岗位上?应被追究。
  13、北京天成xx所所言“压力太大”的那个压力源泉应受到追究并被公诉。
  14、姜俊武母亲提出“私了”应予追究,既然“无罪”,“姜俊武又不在现场”,私了的什么?对姜俊武父亲应做从哪里来这么多钱的追究,纵子犯罪,包庇罪犯,行贿等多重追究;被贿赂的全部人都应受到追究,且还应追究套在这案子里的其他案件。
  15.明明是故意杀人罪,却下放成为强奸罪;明明中法案件却下放成基层法院案件的裁决者应受追究,应被公诉。
  对以上人员统统应提起公诉,依法惩办。
  
  姓名:JXM
  主题:还我朗朗乾坤
  时间:2004-5-29 3:58:04
  姜若是强奸引发心脏病,那也是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再加之民愤极大——— 司法界都不用考虑了,就如贩卖500克海洛因一样,连争辩都是多余的。
  除掉一个姜俊,未免太便宜了他们。因为是一条垃圾的命换一个美玉般的生命。整顿吏治,清除官场腐败,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结果。还我朗朗乾坤。
  
  姓名:多贴几次
  主题:今天我才第一次看到社会记录黄静之死的下集,建议多贴几次,多贴几处
  时间:2004-5-29 7:29:49
  一次又一次,所有的物证失踪都是没有人有责任,连处分都没有一个。我真是佩服的说不出话了。中国特色!真TMD中国特色!想想这种事情发生在美国有关搞出事的人会有什么结果?。。。。。。我们的中国特色真是让全世界都大开眼界了。
  
  姓名:爷们
  主题:请问一个问题
  时间:2004-5-29 7:36:39
  我今天早上4点起来准备看重播的CCTV社会记录关于黄静的,但是起来了却什么也没看到 好后悔啊,有人知道关于这个片子什么时候重播?或者哪个有心的网友把节目做成REAL放在网上提供下载,谢谢了。同时我也为政府的腐败而愤怒
  
  姓名:静儿放心
  主题:坦荡荡
  时间:2004-5-29 8:47:02
  姓姜的,你要是坦荡荡的话,你就自尽以证清白吧!那你就是纯爷们!我保证也给你建一个这样的网站,要不你说现在事情查不出来,你还说不清,你说清了也没人信,出门还地担心那些“江湖义士”出来伸张正义,还不如你自行了断呢!我是为你好,你看你是不是考虑一下!靠,要不我再忍痛割爱,你的骨灰盒钱我出了!咋样够义气吧!
  
  姓名:拖
  主题:千万别拖
  时间:2004-5-29 8:53:45
  政府办事拖拉官僚。为什么不能依法快点解决呢。
  
  姓名:不平
  主题:苍天自有公道
  时间:2004-5-29 9:27:16
   那些做了坏事的人,会有报应的。
  
  姓名:韦木
  主题:沉思
  时间:2004-5-29 9:41:10
  都已经走了,走的是如此的苍凉,无声无息;逝者的心是如此的平静,但活者的人却时常忐忑不安,充满着无限的愤意!我常在思考,究竟是情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情,但生在现在的中国,却依旧无法阻挡情的干扰!的确,中国还要发展,现代的文明还在持续,但不管怎样,正义将最终战胜邪恶!
  
  姓名:星空
  主题:源
  时间:2004-5-29 9:50:06
  不知道姜家是什么背景
  又不知道姜家有什么能力一手遮天
  为什么一件普通的案件这么难于破
  随说往上是一个虚拟的世界
  但是毕竟是一种舆论呀 希望有关单位过问一下 就像孙志刚那样
  如果姜家有大背景那么黄家就不要在抗挣了 因为这是在中国
  不知这仪款谁搞的 人死了用钱做什么 真他妈的骗人
  
  姓名:峰
  主题:湘潭人民注意了
  时间:2004-5-29 10:00:10
  湘潭已经不再适合善良的人类居住,如果想你们的后代儿子不变成地痞流氓,女儿不被强奸致死,请赶快移民吧。
  
  姓名:沉默者
  主题:你太糊涂了
  时间:2004-5-29 10:14:22
  现在只要当事人一方是国家干部,马上人们就会断定此人必定能一手遮天。完全不理会此人的级别高低,权利大小,岗位是否就是那么关键。就凭姜家的背景就能让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医院、教育局等等一系列人物冒着被杀头的危险造假,这也太想当然了。关系网的大小是和当权者的权利的大小成正比的,不是想有多大就有多大。
  况且现在连死因都没有定论,凭什么就把姜想象成想当然的罪犯,带着有色眼镜去分析问题能客观么?
  建议你看一下晚清末年的杨乃武小白菜案
  在那个案件中,原告方也没有多大势力
  不可能对层层权力机构都施加影响
  但是冤案就产生了
  最初只是主观臆断、玩忽职守
  到后来就是必须掩盖前期调查中的失职错误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官官相护
  最终演变到不可收拾的局面
  结果是从上到下倒了一大堆官员
  
  在黄静案中,进入第一现场的那个法医就必须死扛下去了
  那么多疑问他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啊
  现在那个烧掉器官的医生也只能死扛
  他们已经走上这条路就回不了头了
  什么不说硬扛下去只是个工作失职问题
  招出来说有人指使可能就是杀头大罪了
  你说他能怎么做????
  所以说你太天真太糊涂了
  
  姓名:阿萍
  主题:我录下来了,可不知道怎么放在网上?
  时间:2004-5-29 10:16:23
  
  姓名:悟空
  主题:名人座谈
  时间:2004-5-29 10:24:29
  关于黄静一案,笔者近日走访了海内外阴阳两界知名人士,他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现摘要如下。
  马加爵 自被捕以来,我前思后想,悔之莫及,我觉得自己没有理由剥夺同学生存的权利,至少现在时机还不够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我出身太好,我不知道我的祖上是否有哪代不是贫农,没有人能为我“以党性和人格担保”。
  2.我太年轻,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聘请不到能作肺梗阻和心脏病猝死鉴定的优秀法医。
  3.我的健康体检表不慎遗失,没有人为我补上精神病病史。
  4.一审判决过于仓促,没有在尸体高度腐烂后进行,也没有人帮我让尸体在短期内迅速腐烂。
  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干得更加出色。
  布什 事情完全可以理解,伊拉克监狱中的许多犯人就是肺梗阻和心脏病猝死的,萨达姆和拉登也有犯这种病的可能,只是我们美国法医的鉴定水平还有待提高。
  马克思 商品有两种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为了获得权利的使用价值,可以用权利、金钱、美色和人情进行交易。
  潘金莲 武大郎由于心脏病猝死,法医已作了明确的鉴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偏那武松一介武夫,不相信科学,不根据法律,一意胡来。自古红颜薄命,我好冤哪!若赶上新时代,看武松其奈我何?
  包拯 那斯忒狠毒!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皇上,请赐我尚方宝剑,待我惩恶扬善,为民除害。
  宋仁宗 爱卿好生糊涂,今日人民民主,然道你是民,我是主不成?
  胡长清 砍头不要紧,
  只要权与钱。
  杀了胡长清,
  自有后来人。
  
  姓名:刘红祥
  主题:天堂里是否有公平
  时间:2004-5-29 10:25:30
  如果天堂里也有强权,那么美丽的静儿在那能否得到安宁;如果姜先生之流因为其恶行而都下了炼狱,永世不得超生,那么我祝福静儿在天之灵安息.
  
  姓名:沉默者
  主题:为黄静而战!
  时间:2004-5-29 10:27:13
  黄静,这个年轻美丽的生命已经成为了一个象征。
    当这个生命在黑暗中哭泣的时候,当这个生命在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强大势力凌辱下痛苦挣扎的时候,她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无助的弱小的湘潭女教师,她就是我们的国家的法律、我们的民族的善良、我们的人民的正义!所有善良的人们都在感受着她所感受到的痛苦,所有善良的人们都在发自内心地愤怒!
    这是我们国家的耻辱啊!我们伟大的共和国!据说她已经有五十年的法制建设史,据说她是由一个伟大的党、千千万万伟大的人剖肝沥胆前仆后继地无数牺牲才缔造起来的!而今却有这样一群人,身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家的机构中掌握了权力的一群人,用他们说不清道不明的手段,一次次地践踏、蹂躏我们伟大的国家,我们伟大的共和国!
    一百三十年前的中国,曾经发生过一起“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在民间传说中,一个柔弱的女子不得不以滚钉板的残酷方式来申诉冤情;而在今天的共和国,当那些个公、检、法、教育局、政法委、法医鉴定中心的国家公务人员们面对电视镜头制造出一个个所谓“巧合”的弥天大谎的时候,黄静妈妈应该如何去鸣冤叫屈?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著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元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有人在这个时候讲“疑罪从无”。是的,没有确凿证据的时候冤枉一个无罪者同样是犯罪。但是在这里,我看到的不是疑罪,我只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不可思议的巧合”,要说这些巧合都是真实发生的,我-不-相-信!我相信奥卡姆剃刀原则,在这里,最直接明白的可能性只有一个。
    真相不会永远被黑暗掩盖。那么多的人牵涉其中,那么多的环节存在,案件侦察不可能没有突破点。
    这是一场战争,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的战争。如果我们不能胜利,那么我们的国家将不再有希望,我们的民族将不再是值得期待的民族,我们将不再是可以与历史上那些伟大的人民平等对话的群体。当有些人一遍又一遍信誓旦旦地说“以什么什么担保”的时候,我看到了高悬在头顶上的一柄利剑,不是高悬在他们的头顶,而是高悬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头顶。
    这是一个危险的时刻,这也是一个伟大的时刻。
    今夜我们为黄静而战,就象为孙志刚而战、为张志新而战一样,我们更是在为自己而战!
  
  菲力蒲斯 2004年5月28日凌晨看完央视《社会记录》之后
  
  姓名:清影
  主题:可悲的中国
  时间:2004-5-29 10:28:12
  我想,这些也许就是中国的所谓国情吧。
  做为中国人,这样的事情,真的很可悲!
  
  姓名:剑客
  主题:有理!
  时间:2004-5-29 10:29:00
  姓名:无奈湘人 Email: 时间:2004年5月29日10:21
  主题:有一个疑点
  内容:
  本人对此案不太了解,但从CCTV《社会纪录》中看出一个疑惑点,与大家探讨:姜说黄出现病症以后他询问了几次以后即离去,接下来应该是黄独处一室,难道黄在临死之前自个儿把自己的衣服脱光了不成?
  
  有理!
  
  姓名:icenet
  主题:鬼即是人,人即是鬼。
  时间:2004-5-29 10:35:50
  首先支持黄妈妈坚持到底,其次痛斥公安的腐败无能,酒囊饭袋。连死人的完尸都保护不好,何谈保护活人。
  
  姓名:沉默者
  主题:他肯定不是医生,太片面了
  时间:2004-5-29 10:39:26
  标题:黄静的尸检结论不矛盾(大家去新华网看看,发表自己的意见)
  内容: 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7812443。
  新华网上发表了这篇文章,大家也去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在这个留言版上有个医生发的帖子中说到
  (准确内容我记不清了,可能有误,你自己找一下)
  第一份和第二份报告就是相互矛盾的
  第一份说的是左心房有病症,属于心脏循环系统的疾病
  第二份说的是右心房(室?)人病,属于肺循环系统的疾病
  这太荒唐了,两份不可能同时是正确的!!!!!
  否则黄静简直就是病入膏肓的人了
  
  姓名:菜青虫
  主题:留点有人 性的话吧
  时间:2004-5-29 10:39:42
  看了留言不说人话的那些人我怀疑可能是其母生产的时候吃了大便!!!!!!!我建议应当将公安上本案的主检法医清调,这种法医竟然连什么是重要物证都不知道也能当法医?连该提取什么也不明白让人怀疑这种人不应当留在法医岗位上。
  
  姓名:良知
  主题:责任
  时间:2004-5-29 10:45:36
  时至今日,黄静案已不是一个简单的司法个案,它已经涉及到我们整个国家的司法公正和司法工作人员的良知性责任.每以位具有民族感的中国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关注此案的进展.否则一个号称人民民主的政权无法取信于民,中国也没有什么正义和前途!
  
  姓名:大傻
  主题:我很笨
  时间:2004-5-29 11:02:43
  昨天在电视看到记者对有关部门的调查,不敢相信我们的警察叔叔那太度,一边说一边笑.一边摇头.我靠!和我小人书中的流氓一样,我爸说就我这素质,以后我可以当局长了.呵呵~原好人平安,坏人完蛋!
  
  姓名:北京
  主题:难道你们不受到良心的惩罚吗?对了你们是禽兽没有良心
  时间:2004-5-29 11:07:30
  姜全家以及姜的律师还有当地的公检法人员你们能够苟且这样活着吗?你们的良心不受到谴责吗?你们不怕报应吗?姜家肯定是断子绝孙了,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你,你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如果你还有点良知,如果你觉得你死之前是人的话那么你就到天堂给静儿说一声,你是畜牲!但怕你玷污了天堂,还是让你直接到地狱,永远的生活在地狱!那些还存有良知的人们,律师、公检法以及对此案给与过“特别指示”社会败类勇敢地站出来,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家人亲属,这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上帝可以轻饶你们来世做猪!要不整天做恶梦,恶人一定有恶报,我相信,你们总会有一天出门被车撞死,打擂轰死,你们的家人亲属也会“自然死亡”!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坚信:这些丧失良知的禽兽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终究会死无葬身之地!黄妈妈,我们支持你!我们给你信心与力量,尽管静儿走了,但我们都是你的孩子,我们会让你安享天年!!!!
  
  姓名:大山
  主题:我的办法
  时间:2004-5-29 11:09:17
  用测慌仪测测这个家伙,另外在调查案综、档案的矛盾之处,查一查其家庭在各个部门的活动证据,但我担心地方势力能否公正,所以号召广大网民加大声讨力度,以期给地方政府和中央施加压力,中国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才有可能解决
  
  姓名:真言
  主题:他到底有多大能量?
  时间:2004-5-29 11:13:44
  安息吧!事实终究有一天会清楚的。
  查查姜俊武,他到底有多大能量,竟然能够让该存在的证据消失。查查他的背景。这些问题不简单,也许背后有着一长串的黑手!
  
  姓名:六月飞雪
  主题:坚持到底 讨回公道!
  时间:2004-5-29 11:18:54
  姜俊武不死,天理难容!那些鱼肉百姓的贪官不死,不知道还会产生多少静儿这样的悲剧!
  
  姓名:六月飞雪
  主题:叹气
  时间:2004-5-29 11:46:27
  仔细想了想,这件案子要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恐怕是难于上青天了,潜规则还是要用潜规则解决,还是找几个人,把这一干狼心狗肺的东西剁了,又省时又省力,何乐而不为呢
  
  姓名:小平
  主题:几点疑问
  时间:2004-5-29 11:47:42
  一、黄静死亡时间要确定,是否可重新鉴定
  二、姜俊武离开时间要查清,这一点较易查清,愿提供方法
  三、法医鉴定结果要分析,说明情况,尤其强奸是否得遂
  四、心脏不在,还有遗体,仍可检查有无其他致死原因,一定想法设法保
  存好遗体
  五、黄的父亲是否如传,在黄静死亡当天上午雇车前来要火化
  六、派出所的民警凭啥得出自然死亡的结论
  七、不明白一个校长不知道保护现场,究竟出于什么目的
  八、姜巴巴的跑到学校关心黄,为何先去找校长,去到宿舍为何
  不进黄的卧室
  
  姓名:高先
  主题:比较合理的分析!
  时间:2004-5-29 12:09:39
  我赞成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的分析:,“冬季、卧床裸体女尸、上盖棉被呈非自然体态,床边有男朋友的精斑,身上有自己难以形成的损伤,当属非正常死亡。“
  
  姓名:流沙
  主题:我为静儿泣!
  时间:2004-5-29 12:12:54
   社会已腐朽,天地无良心!
  
  姓名:天后宫
  主题:唉
  时间:2004-5-29 12:32:35
  疑云重重,好似台湾选举枪击案,刑事勘察专家李昌钰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最后也不得不以排除暗杀不了了之,陈玉川教授也以心脏病缺乏证据了结。唉!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姓名:迪
  主题:你永远活我们心里
  时间:2004-5-29 12:33:31
  黄妹妹,我们会想你,因为你永远是我们的好妹妹,你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姓名:鸭鸭
  主题:从此以后.....
  时间:2004-5-29 12:33:34
  以后在网上没有人再骂河南人了,改骂湖南人,特别是湘潭人,该骂。一个个都是沙瓜!
  
  姓名:无题
  主题:无题
  时间:2004-5-29 12:36:37
  有些事是永远也不会知道真像的,并不是每个案件都有结果的
  
  姓名:思考
  主题:可怕的网
  时间:2004-5-29 12:46:31
  一张可怕的网罩着整个案件,令人感到可悲的又可耻的是在案相关人竟有两人用人格担保自己的行为,
  其一,"我没请过一分钱的客,没送过一分钱的红包。除非我跟律师在一起,那么他有他的时间,那是另外一回事,我的儿子我可以以人格担保"(姜俊武的父亲语,央视社会记录上),不用你的人格担保,你的儿子与你这个正处级调研员相比参与相关非法行为的肯定是你,而且一切都是那样的巧合正是你几十年工作及领导经验的实证.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在一个地级市,在一个实权部门,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在哪个圈子内有多大的能量.也许你的人格可以担保的是你对你那糟糕的儿子教育上是失败的.
  其二,记者:外面说你受贿了。谭国其医生:记者同志,我以人格来担保(央视社会记录下),这位谭国其医生就是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专门负责管理黄静器官标本的技术员,是呀你守口如瓶谁也没办法,给你钱的不会说,你这个收钱的会说自己收钱那正是天大的笑话,但你的底线并不可靠,你在这张网中是最不受保护的,小心自己会成为牺牲品是你现在日夜担心的,你的日子不好过.你唯一的前途是向相关机关自首,你在担心中做的坏事没想到会发展到现在这样吧,你要知道对于腐败分子你是他们永远的包袱,而对于有良心的人你是他们永远的仇视对象,你是本案突破的关键.
  
  姓名:jzit
  主题:触目惊心
  时间:2004-5-29 13:00:44
  成为达者,方能兼济天下,说一句话就行了,触目惊心呐,触目惊心!!!
  
  姓名:博鳌村长
  主题:大白天下
  时间:2004-5-29 13:04:50
  要象查东北慕,马案一样,抓出一串腐败分子,我们的党有决心把反腐败的斗争进行到底,因为我们的党又回到了群众当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腐败分子永无藏身之处!!!!
  
  姓名:小张
  主题:为什么到了今天我们依然在呼唤“包青天”的出现?!!社会的悲哀!!!
  时间:2004-5-29 13:14:13
  
  姓名:观察员
  主题:央视希望你们继续给予此案关注。
  时间:2004-5-29 13:21:34
  时至今日,黄静案已不是一个简单的司法个案,它已经涉及到我们整个国家的司法公正和司法工作人员的良知性责任.每以位具有民族感的中国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关注此案的进展.否则一个号称人民民主的政权无法取信于民,中国也没有什么正义和前途!
  
  姓名:太不平
  主题:如此的
  时间:2004-5-29 13:43:09
  本不复杂的案子,如今成了这样,真希望包拯在世。比电视情节还曲折,可怜的静儿,成了某些黑心人的牺牲品。他们是如何办案的?黑!黑!黑!
  
  姓名:悟
  主题:静,你可以安静的去了!
  时间:2004-5-29 13:50:21
  静,你是不幸的,但又是幸福的,因为有那么多好心人为你打抱不平!祝愿你在天堂过得开心!
  
  姓名:洛克
  主题:朗朗乾坤将昭然天下
  时间:2004-5-29 13:54:54
  时间:2004-5-29 13:54:54
  
  姓名:晕……
  主题:晕……
  时间:2004-5-29 14:02:13
  晕……
  我打了两个多小时的文字,至少有一万多字吧,刚才发出来竟然变成了一条长约半厘米的横线……
  呜乎哀哉……
  你应该先保存一下:要不可以发到百度贴吧上,那里不删贴:也没有顾忌!然后在拷贝过来!大家也会帮你发到各个论坛的!谢谢!
  希望拜读您的文章!
  百度:黄静贴吧http://post.baidu.com/f?kw=BBC6BEB2&t=1
  
  姓名:气不过
  主题:万众一心
  时间:2004-5-29 14:03:50
  跟我们友情连接吧,我想让更多的大学生来关注这位可怜的灵魂工程师,呐喊不如行动。
  
  姓名:full
  主题:伤心
  时间:2004-5-29 14:15:49
  多漂亮的姑娘啊,竟然这样的被他人残忍杀害了,真为好感到惋惜啊!!!要是做我的对象的话我定不是这样的粗鲁的对她的,反正日后会有可能成为自己的相爱伴侣,何不以君子的方式的来待她呢!!!唉,这重要是因为某些人的素质过于低下了。好可怜的漂亮姑娘!
  
  姓名:家
  主题:沉痛
  时间:2004-5-29 14:19:55
  太多的迷团了~~~~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这件事情有鬼~,说明有人想掩盖真相。。。我生在一个县城里,属于阜阳地区〈阜阳地区的官员的种种劣迹我想大家应该有所耳闻吧,太黑暗了〉所以我对这件事有更深的感触,可以绝对的说那个什么黄静的男朋友是凶手,黄静是被她强奸后致死的!!黑暗啊!!!
  
  姓名:留良知
  主题:试剑于道德法庭
  时间:2004-5-29 14:43:41
  美丽的黄静是去了,太多的离奇,太多的破绽,太多的自相矛盾,激起了太多百姓的怒愤。生命岂能儿戏?!!!于是悲愤的人们就需要一个真相,一个社会的公正!我们都是普通的百姓,虎天狼地的怒愕只能迁于社风的黑暗,执法者的腐败。而国家呢,你在哪儿呢?你的百姓无冤还是无援?
  于是乎我在想,那一干信誓旦旦的“清白人”为什么不主动要求逐一做一下撒谎测试,不要用种种理由来搪塞,你清白你怕哪门子邪?!!!司法虽然不取,但道德法庭会将罪恶审判!会将罪恶谴责!中央电视播放的那个隐在黑暗中的人,我们没有看出一丁点的自责与羞愧,只看到那冷漠的笑交织于忽明忽暗中,都来看看吧,这是怎样的一个人?
  由此我们看到了司法的软弱以及司法被一些毫无良知的人肆意践踏。此时,道德法庭尤显重要。让我们齐唾去似海如潮的利剑,剜出那罪恶的黑心,祭奠美丽黄静在天的为纯洁而亡的一个悲屈的不安的灵魂!
  安息吧,美丽纯洁的黄静
  
  姓名:刘
  主题:是谁让我们的社会变成了这样
  时间:2004-5-29 14:54:24
  
  姓名:好诗
  主题:大家看
  时间:2004-5-29 15:42:00
  姓名:夏露 Email: 时间:2004年5月29日14:13
  主题:告全国网民
  昔日倾情催桃李,如今哀魂恸湘江
  楚天有泪知卿愿,湘水无情逝君旁
  笛声袅袅音犹在,膝前学子可彷徨?
  何疑瞒天能过海,怒问公仆少魍魉
  
  姓名:lin li
  主题:!!
  时间:2004-5-29 15:43:44
  老百姓痛恨腐败,可腐败这一现象无论在中国或其他国家都有,我们不能完全消灭腐败,可我们能控制腐败在人群中的扩大,就能不能很好的控制腐败,那就要看共产党的领导人有没有决心,肯不肯下工夫了。
  
  姓名:怒
  主题:大家看看!!!
  时间:2004-5-29 15:43:49
  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4-05/27/content_1494322.htm
  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4-05/28/content_1495814.htm
  
  姓名:求真
  主题:那些一般用人格作保证的都是做贼心虚!
  时间:2004-5-29 15:45:36
  那些一般用人格作保证的都是做贼心虚,就用上次西安彩票的案子,当事人面对镜头也是面都不红的说"自己用人格作证,我绝没造假",结果又不是进了监狱?
  这样这些小人更离谱,动了党格了作保证,我不知道我们的共产党是否就这么容易的给这些小人做担保呢?
  中国之大,无奇不有.
  
  姓名:一笑而过
  主题:期盼!
  时间:2004-5-29 15:56:58
  一朵美丽的鲜花就这样凋谢了,让人们惋惜;一幕让人啼笑皆非的闹剧就这样开演了,让人们愤怒;
  一个是高官之子,手眼通天;一个是平民百姓,孤立无援;
  面对重要物证接二连三的丢失,面对四次法医鉴定的结论大相不同,
  面对这一个又一个的疑问我们该做什么,我们又能做什么?或许我们只有期盼,
  期盼正义的到来;期盼凶手的落网;
  期盼法律不再是某些人手中的玩偶;期盼老百姓生命的不再受到危害;
  期盼那些善恶不分的贪官受到惩治;期盼人民所赋予他们的权力不再遭到亵渎;
  期盼我们的国家不再沉默;期盼法律能真正成为让作恶人胆寒的利剑;
  期盼早日除去浮云见晴天,还真相于世人;期盼我们的静儿一路走好!
  
  姓名:一介草民
  主题:穿着一袭布衣
  时间:2004-5-29 16:07:17
  平民,老百姓,小民,贱民,小人物......还有什么称呼???/
  莫谈国事!!!!!!
  
  姓名:好消息
  主题:好消息
  时间:2004-5-29 16:28:57
  好消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和湖南省公安厅厅长辞职啦!说辞职冠冕一些,实际上是被免了!真是大快人心啊!湘潭市公安局长、中法院长、雨湖区法院院长识相一点,辞职吧!现在的关键是谁先自首!你们的末日到了!同志们,为这帮贪官捐资吧,这不只是一两口棺材的问题啊,平时,他们吃咱们的、拿咱们的,现在咱们就慷慨一点吧!
  
  姓名:xuxz
  主题:流泪
  时间:2004-5-29 16:32:54
   静静地默哀
  
  姓名:痛心
  主题:还世人一个公道
  时间:2004-5-29 16:34:10
  真是让人痛心,从我得知这个世上还有这样不公道的事情发生,而且是发生在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做人实在是太失败了,黄静之死使我想死了旧社会的黑暗,是不是我们这个当今文明的社会又将再次踏向黑暗之族呢,我不敢预言什么,只是想提醒我们现在还活着的每一个人,我们活着要民主要自由,更要公道。
  
  姓名:眼睛
  主题:擦亮双眼!!!
  时间:2004-5-29 16:34:47
  擦亮双眼!!
  刚才在这个留言版上看到湘潭市公安局于二OO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对“黄静案”作出起诉意见书。看完这个“意见书”后,我更加有理由怀疑其执法不公。
  稍懂点法律知识的人都能看出,这是个自相矛盾,漏洞明显的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姜俊武和黄静回到临丰学校黄静宿舍,洗漱后,俩人睡在床上相互亲吻、抚摸,犯罪嫌疑人姜俊武为达到与黄静发生性关系的目的,提出要脱黄的短裤要求,黄不同意,抓紧裤头说:“不要,不要,等结婚时总总是你的。”后姜执意要脱,并欺骗说:“不会插入。”姜便要脱下黄的短裤,随即,姜脱下自己的短裤。此时,黄躺在床上,为防止姜把阴^^茎插入自己阴^^道内,夹紧双腿,姜将两腿先后插入黄两腿之间后,双手从外侧插入黄双下肢腘窝处,用力向外侧扳黄的双腿,致黄双下肢腘窝处软组织挫伤。黄一边夹住双腿反抗一边哀求说:“不要!不要!”姜见黄仍不从,便动放弃与黄静发生性关系……”
  按照这个意见书的“事实”,姜的行为根本就不构成强奸罪。
  法律不外乎人情。此“人情”非指人的权势情面,而是指人之常情,即人和人之间的正常关系规律。大家可以设想,如果你和你的女朋友发生这样情况,但你的女朋友没有因什么心脏病突发死亡,只是擦伤一点皮,是不是会构成强奸罪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过来人都知道,恋爱中的男女多多少少会发生类似这样的情况:第一次发生性行为往往是男方主动提出性要求,提出性要求的方式无非两种:语言或身体语言(即非语言的行为,通常会有一定程度的强迫)。女方在接收到这个信息后,通常上会作出反对的表示。这种表示根据人之常情来判断,也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真实的反对,另一种是因为女方害羞而表示反对,但其内心是渴望并同意的。男方通常基于这两个可能性用身体语言向女方提出性要求,如果女方明确坚决地表示反对后,男方中止其行为,则不构成强奸(中止)罪,最多属于在恋爱过程中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如果男方仍违背女方意志继而发生性行为,则构成强奸罪。另一种构成“强奸(中止)罪”的情况是发生在不存在恋爱或婚姻关系的男女之间,即在没有恋爱或婚姻关系的前提下,男方是没有资格用身体语言提出性要求的。
  按照这个起诉意见书的所描述的“事实”,姜的行为符合第一种情况,即作为黄男友的姜用身体语言向黄提出性要求,在黄坚决表示反对的情况下,姜中止了性要求。果真如此,“姜的行为是不构成强奸(中止)罪”,其行为性质顶多属在恋爱过程中一种不理智的行为。
  请问,你们这个公安局为什么作出这样的一个“意见书”来。你们是不是想说因为黄静死了,所以作出的意见书。但是即使是黄静死了,按你们的意见书里描述的“事实”,姜既不构成“强奸(中止)罪”,也不构成“过失杀人罪”,因为姜无法也不可能预知黄会因心脏病变致死。
  为什么作出这样一份自相矛盾、漏洞明显的起诉意见书?是心里尚存一点点宝贵的人性?还是为了平息众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作为执法机关你们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吗?为什么不断作出违反常理和法律程序的行为。请你们合理解释黄静遗体为什么被破坏?为什么开始时拒绝协助受害方的尸检,难道你们不想真相大白于天下?为什么中大专家的意见不采纳甚至不参考?为什么一个曾经涉嫌强奸现在又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还可以取保候审,这合法吗?如果说超过羁押期限,对于这类影响全国的刑事案件,法律规定还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延长羁押期限,你们为什么不申请?难道是为了下一个我们的姐妹被恶魔蹂躏制造可能吗?
  tang_tang44@yahoo.com.cn
  补充:
  按湘潭市公安局那份“起诉意见书”的所认定的“事实”,姜贼根本就不构成“强奸(中止)罪”,最多只能算是男方在恋爱过程中的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如果让有一定专业水准的律师基于这个“事实”来辩护,要辩护成无罪并不难。其实大凡懂点法律专业知识的人都能看出这个漏洞。
  作出这样一份“起诉意见书”的“妙处”:
  一、平息众怒。
  毕竟是弄死了一个人,如果公安局连案都不立,说不过去。法院断案先以事实为根据,后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法律。只需在“事实”作手脚。
  比较可行的计划是:首先买通检察院以该“事实”起诉,然后再买通一审法院认定该“事实”,错误的判决姜有罪(强奸(中止)罪)。放心,按刑法规定“犯罪中止”属从轻、减轻情节,判不了多少年。
  二、大事化小
  一审判决作出后,鉴于社^^^^会不满的声浪太大,姜家不再上诉。或者上诉,让二审法院有个表演的机会,即二审法院“铁面无私”地维持一审原判。这样,社^^^^^会不满的声浪必定减弱的很多,剩下一些零星的絮语也无关紧要了。
  三、小事化了
  二审判决执行后,姜贼服刑。服刑一两年后,姜贼再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申请再审。二审法院接过申诉状,一看果然是适用法律不当。按照这个“事实”,姜贼的确是无罪的啊。好,改判无^^^罪,本案终于有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姜贼恢复了自^^^^^由,姜贼父母可以和自己的孩子重享天伦之乐,吃钱的贪^^^官们饱餐了一顿,该市公^^^检^^^法部门民^^^^心已经挽回了,忙碌的网民们如对待以前的宝^^^^马案一样早已淡忘此事。哀伤的只剩下黄氏两老,但那又有什么呢,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嘛。用一句我们从小就在教科书里学的话来讲就是——少数人的利益应该让位于多数人的利益,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就应当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正所谓“舍小我,为大我”、“为了大家,牺牲小家”嘛。
  最后,如果姜贼愿意的话,他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然他没那么傻,几十万几百万都花出去了,他还在乎国^^^^^家赔偿的那几万块的小钱。如果事情要做得更天衣无缝,那么干脆就坐够那几年牢,坐几年牢换一条人命,值!老子家里有的是钱,劳改队里有美差,出来同样是老大。怕个球啊,在里面还可以结识结识黑^^^^道的朋友呢!
  现在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案子似乎正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擦亮双眼!!!
  tang_tang44@yahoo.com.cn
  附:
  湘潭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2003)潭公诉字第18号
  犯罪嫌疑人姜俊武,男,1978年1月18日生,汉族,大专文化,浏阳市人,住湘潭市国税局宿舍新楼四栋一单元二楼,捕前任湘潭市国税局雨湖分局管理三科副科长。
  违法犯罪简历:该姜2003年6月2日因涉嫌强奸(未遂)罪被本局雨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8日经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
  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姜俊武有下列犯罪事实:
  2002年5月,经湘潭市临丰学校校长戴灿荣介绍,犯罪嫌疑人姜俊武与该校女音乐教师黄静认识,俩人在随后的交往中确立恋爱关系。2003年2月24日凌晨两点多钟,姜俊武和黄静回到临丰学校黄静宿舍,洗漱后,俩人睡在床上相互亲吻、抚摸,犯罪嫌疑人姜俊武为达到与黄静发生性关系的目的,提出要脱黄的短裤要求,黄不同意,抓紧裤头说:“不要,不要,等结婚时总总是你的。”后姜执意要脱,并欺骗说:“不会插入。”姜便要脱下黄的短裤,随即,姜脱下自己的短裤。此时,黄躺在床上,为防止姜把阴^^茎插入自己阴^^道内,夹紧双腿,姜将两腿先后插入黄两腿之间后,双手从外侧插入黄双下肢腘窝处,用力向外侧扳黄的双腿,致黄双下肢腘窝处软组织挫伤。黄一边夹住双腿反抗一边哀求说:“不要!不要!”姜见黄仍不从,便自动放弃与黄静发生性关系,兴奋之后将精液射在黄的肚子一,后用卫生纸擦拭精液丢弃在现场。黄在上述过程中死亡。
  经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法医鉴定:1、黄静系因肺梗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2、死者双下肢腘窝处小片状椭圆形或类椭圆形皮下出血为生前伤,系他人形成,根据损伤特点分析推断,符合表面光滑的条状物体挫压(如手指作用)所致。3、黄静有一定程度的心脏病变,这些病变在一定条件下(如情绪激动)可以引起心血管系统的变化(如血栓形成)从而导致上述死亡结果;其体表外伤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在为一个间接诱发因素。
  被害人黄静的家属已向本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姜俊武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强奸(中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章)杨建杰
  二OO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1、犯罪嫌疑人姜俊武现羁押市看守所;
  2、移送本案预审卷宗四册。
  
  姓名:哥舒夜带刀
  主题:无言
  时间:2004-5-29 16:35:55
  如同死水微澜,希望黄静的生命能换来些许改变
  
  姓名:阿薰
  主题:你们都做了什么?
  时间:2004-5-29 16:36:41
  有所谓的人,既然成人,那么他们的良心在哪里?
  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人小小的地方,竟然杀死一个人像踩死一只蚂蚁,还可以站出来说“我以党的人格担保……”天大的笑话。那么,试问:“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会有那么多“谜团”?为什么至关重要的证据会丢失?难道连器官会不翼而飞吗?”你们这些执法人员,挺着粗粗的腰杆,你们到底做了什么?你们凭什么座在这个位置上?不仅仅是这些人,在当今社会,这些所谓的政府官员有几个在为老佰姓做事,你们摸摸自己的良心,你们都为人民做了些什么?
  泪水,痛骂已不能解民愤,只求真理可以让静儿早日安息!
  
  姓名:雨太委屈
  主题:我的心里此刻充满了愤怒,和叹息
  时间:2004-5-29 16:49:13
   我是一个学法律的大一学生,看到这样的事,我为中国社会的黑暗感到痛惜,怎么会有这种事,我的心好痛,这其中的事实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这些黑势力,恶棍,我们要一起打倒他们啊,我为静儿感到痛惜,人才就这样被残害了,我愿她在天堂花园里过着天使一样的生活,祝福者个生灵,祈祷吧,
  
  姓名:八佰伴
  主题:痛心!
  时间:2004-5-29 16:54:24
  真是让人痛心,得知这个世上还有这样不公道的事情发生,而且是发生在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做人实在是太失败了,黄静之死使我想死了旧社会的黑暗,是不是我们这个当今文明的社会又将再次踏向黑暗之族呢,我不敢预言什么,只是想提醒我们现在还活着的每一个人,我们活着要民主要自由,更要公道。
  
  姓名:遥远
  主题:错过电视播放的网友,请看网上视频
  时间:2004-5-29 17:27:
   本人远离祖国,看了网上视频后,感觉此案非查清楚不可。砸烂保护网,让他们灰头土脸。吃不了兜着走。以下是链接
  
  rtsp://real1.xinhuanet.com:554/news/xw_040527175039_xinwen1.rm
  rtsp://real.cctv.com.cn:554/news/56K/779990527.rm
  
  姓名:党外分子
  主题:强烈要求立法
  时间:2004-5-29 17:46:13
  呼吁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大:
  不要再允许党员以党格担保犯罪了,何其卑劣、何其相似、何其可笑。
  严重败坏党仅存的微薄的形象。
  
  姓名:易金木
  主题:黄静之死(上)(下)视频地址
  时间:2004-5-29 17:47:35
  (上)http://www.cctv.com/news/society/20040525/100959.shtml
  (下)http://www.cctv.com/news/society/20040528/100821.shtml
  
  姓名:张爱玲
  主题:回问闪电
  时间:2004-5-29 17:47:38
  你说的是真的吗?要是这样那太好了,看来姓姜的跟他的同伙的日子不长了,该杀的杀,该蹲监狱的蹲监狱去吧。
  
  姓名:咪咪
  主题:安息吧
  时间:2004-5-29 17:49:03
  你的死如果可以揪湘潭所有的贪官,那你也可以冥目了!
  湘潭的街上有太多横行霸道的八旗子弟,让他们给你陪葬!!!!
  
  姓名:按
  主题:放长线钓大鱼
  时间:2004-5-29 17:53:08
   我个人认为;这件事只所以这么《轰动但是效果不明显》
  可能是更高一层的领导在放长线钓大鱼;看看孙悟空到底能拉多少妖精下水
  快了 线已经放完了
  
  姓名:新闻
  主题:新闻
  时间:2004-5-29 17:56:19
  湖南重大人事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9日12:50 红网
  
    红网长沙5月29日讯 (记者匡莉芳)5月29日上午,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吴振汉同志关于辞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报告,听取、审议了杨正午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提名江必新同志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拟任人员江必新所作的任职前发言及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毛善刚作的有关人事项事的说明。会议进行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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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吴振汉辞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通过了任命江必新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杨正午为江必新等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听取了杨正午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所作的关于决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周伯华就提请决定任命的省公安厅厅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人选等人事任免事项所作的说明;省公安厅厅长拟任人员李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拟任人员李万郴作了任职前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向东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作了关于选举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时昌、唐之享分别主持了两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佑卿、颜永盛、王四连和秘书长刘永寿出席会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和部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作者:匡莉芳)
  
    相关专题:中国重要人事变动
  姓名:内部消息
  主题:省人大会议中所有代表都在谈黄静案。
  时间:2004-5-29 18:00:05
   不是议题。
  但是议题之外的所有议题。
  
  姓名:阿峰
  主题:祝你平安
  时间:2004-5-29 18:12:02
  静儿,这是我第一次浏览你的网上纪念馆,在这里我看到了许多你被冤死的证据,特别是陈玉川教授所作的结论,更加坚定了我的看法,你是有冤屈的。在天堂,你要慢慢地向上帝细说清楚,尚活在世的所谓“警察”们帮不了你,相信他会帮助你的,也会让你在天堂里快乐地生活,再不受世俗的干扰
  
  姓名:梨子
  主题:大家继续坚持~
  时间:2004-5-29 18:34:48
  看了第2集的社会记录,我觉得又有希望了。。
  所以啊,大家顶住。。
  现在是黎明前的黑暗啊。。。。坚持
  黄妈妈要保重身体啊,我们支持你~!!!!
  
  姓名:飘
  主题:冤枉
  时间:2004-5-29 18:55:55
  冤枉啊青天大老爷,但青天在哪里?
  
  姓名:为什么
  主题: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弱者
  时间:2004-5-29 18:56:30
   权钱大于法
  
  姓名:自己
  主题:为了自己
  时间:2004-5-29 18:58:51
  看看我们生存的环境吧,心寒啊,还有我们普通老百姓生存的空间吗
  
  姓名:海边生
  主题:不知道是大哭三声还是大笑三声
  时间:2004-5-29 19:27:01
   智商在30以上的人都能看出,静儿不是病死的,可是湘潭市的各位公安,法医却还想骗人,我想问一问他们是不是狗脑子,对不起骂他们是狗好象好点高了,应该是比猪还要笨的人,怎么会是公务员呢?是不是他们的领导也是猪.
  我是一名党员,可我看不懂猪也可以是党员吗?
  姓名:一片冰心
  主题:建议
  时间:2004-5-29 19:42:21
   如果谁想知道黄静的QQ群号码,可以在纪念馆里留下信箱地址,一定会有很多人会告诉你的!因为发到这里的号码都被某些人删除了!大家集思广议,一定会对促成事件的早日解决有所帮助!
  
  姓名:黑夜彩虹
  主题:破案的唯一办法!
  时间:2004-5-29 19:44:58
  证据毁坏了,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 进行医学心理测谎和进行医学心理催眠(人在催眠的状态下可以不受意志思维控制)
  
  姓名:相邀共饮
  主题:大家怀念你
  时间:2004-5-29 20:01:58
  安息吧!我相信事实会水落石出!!
  
  姓名:艾薇之星
  主题:我们要相信政府~~~!
  时间:2004-5-29 20:04:28
  尽管GCD的领导有诸多不妥的地方,但这个案子他们再不管的话估计就要激起民愤了!所以我们要相信政府,虽然有很多不利因素的干扰,但我相信离黄静雪冤的日子不远了!
  
  姓名:lgb
  主题:安息
  时间:2004-5-29 20:16:01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扬正气!!!
  
  姓名:辛酸
  主题:中国的特色
  时间:2004-5-29 20:17:33
  中国的好多情况都是说不明白的,潜规则常常无耻的充当主流。想想沈阳刘涌案的一波三折,正直的人很难看到希望。
  
  姓名:傻瓜
  主题:普通人怎么活
  时间:2004-5-29 20:21:24
  在金钱和权力肆意妄为的时候,可怜的人还比不上蚂蚁!我为黄静、为千万的普通老百姓放声大哭。
  
  姓名:泥土
  主题:与我无关
  时间:2004-5-29 20:24:38
  法西斯找到了犹太人,我看到与我无关,我走了
  法西斯暴虐了犹太人,我看到与我无关,我走了
  法西斯找到了我,他看到与他无关,他走了
  
  姓名:愚民
  主题:好一个太平盛世
  时间:2004-5-29 20:28:16
   好一个太平盛世,我们的国家真的已经积重难返了,悲惨呀,泪飞顿作倾盆雨。
  
  姓名:看一看
  主题:垃圾
  时间:2004-5-29 20:32:15
   有一堆垃圾,烂透了,大大小小,你能看到吗?
  
  姓名:争
  主题:想想办法
  时间:2004-5-29 20:34:39
   除了发表失望愤怒的言辞外能不能切实的想一些办法,集合多一些的力量切实的做一些事情,帮助问题解决。也让那帮犯罪分子及所谓的公仆不要那么嚣张。
  
  姓名:天外来客
  主题:绝对不是自然死亡,绝对与病无关!
  时间:2004-5-29 20:43:50
  根据事实判断+直觉=他杀(谋杀)!
  案件的操纵者,一直是姜他爹!
  大权在手,宰杀自由!!
  现在的有些党员,披着人皮,做着兽事,一副君子气概!
  虽然我是预备党员,但我要说!
  
  姓名:tcvcv
  主题:网友的气话
  时间:2004-5-29 20:47:58
  文章提交者:xianan666 加贴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说气话:如我有个象黄静那样如花似玉的女儿被害了,拖了一年多不处理,我—定就是倾家荡产也要雇几个杀手去干掉姜、吴等人!
  反正有liam之类说:“在法院判罪前,任何人都是无辜的”,我还是正义的报复!三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姓名:陆戈
  主题:遇到了这样的不公正,用自己的手去找公正
  时间:2004-5-29 21:12:02
   我是一个女儿的父亲,如果我遇到了这样的不公正,我回去买一把枪,杀了姜的全家
  
  姓名:祈盼公道
  主题:迷
  时间:2004-5-29 21:22:03
  1、 受害人的内衣内裤作为证据,那只是记者的看法,而你一个法医的看法就一手遮天,说不用就不用?
  2、 面对全国观众你一个公安局长摇头晃脑,没有一点执法者稳重、沉稳的感觉,给人一看,十足一个哈巴狗,证据是你们公安局提取的,医院丢失就没有你们的责任?
  3、 谭医生所说的用人格担保,就像一个卖淫十年的妓女对她的男朋友说:我是清白的,我是处女——屁话一通;
  4、 为什么不把派出所长、法医、姜俊武、谭医生单独隔离审讯,各录口供?
  5、 科技如此发达,为何不对姜俊武用测谎仪来发现其矛盾和心理变化?是不是一用测谎仪就能暴露你们这些黑公安?
  
  姓名:证据查清
  主题:四大离奇怎么解释最主要
  时间:2004-5-29 21:25:34
  四大离奇怎么解释最主要:
  1、医院为什么烧掉病理切块,为什么到烧开水的锅炉房去烧。
  2、膑仪馆为什么不保存好,那几天停电了?
  3、内衣内库难道不是证据吗?
  4、一个大学生毕业怎么可能没有体检表?教育局你是怎么接受这档案的?给公安局的时候有没有收条?
  还有,为什么前三次的司法签定的结果不一样?静儿真有这么多毛病,学校和其他朋友应该知道。被子覆盖很整齐?请姜说说清楚,还有为什么这么久才立案?还有这么多的证据为什么没有交接手续?
  静儿你冤啊,一个现代版的窦娥。
  从中医大签定中心陈教授言语中可以知道,这案件的迷底在技术上来说没什么难度,有固定的地点、时间、证据、人物等等,但关键是出在态度问题,以上几个方面的离奇都是出在态度问题上,可以明确的说,是当地公安局一种不作为的表现,草菅人命的一种表现。
  
  姓名:wu
  主题:冷笑
  时间:2004-5-29 21:28:43
  你们哪里是关心我的静儿,分明是显示一下自己的那所谓福尔摩斯的本领,借着这机会玩一把高深,中国有你们,好不了。
  
  姓名:流浪猫
  主题:权势强奸了美丽
  时间:2004-5-29 21:47:21
  
  姓名:眼里进不得沙子
  主题:坚持就是胜利
  时间:2004-5-29 21:57:50
  朋友们团结起来,坚持用舆论的武器与黑势力斗争下去,矛头指向作弊人及其家属,让他们的家人感到因它们而抬不起头,特别是作弊人的邻居、同事、朋友,冷落、鄙视作弊人及其家人,告诉你们的孩子,别跟作弊人的孩子玩耍,让作弊人的孩子去问作弊人为什么别人不理他们。
  姓名:kjp
  主题:新浪上的评论
  时间:2004-5-29 22:02:23
  http://comment.sina.com.cn/cgi-bin/comment/comment.cgi?channel=sh&newsid=928031
  
  姓名:杨乃六
  主题:千古寄冤
  时间:2004-5-29 22:03:39
  此案的发展,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何其相似!湘潭官场、湖南官场的涉案官员已经上了一条贼船,他们铁心决定一条道走到黑了!这群笨蛋!就没有一个迷途知返的么?被央视关注的案件还能捂得下去吗?
  姜贼面对镜头说:“我想......我问心无愧......我坦荡荡......”一听就是言不由衷的谎话!姜父说:“我没有请一次客,没有送一个红包....”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姓名:木二
  主题:风中之烛!
  时间:2004-5-29 22:19:57
  你是如此的柔弱,却被放到风中
  你是如此的美丽,却被无情地摧残
  洒一把清泪,是深深的哀痛
  生命不能承受之冤,终将得到昭雪
  鬼魅魍魉之辈,终将不得善果
  
  姓名:祝福
  主题:祝福
  时间:2004-5-29 22:23:58
  除了默默祝福,我已无语,愿光明早日来临!
  
  姓名:里
  主题:要查清楚到底什么时候死的
  时间:2004-5-29 22:29:07
  那天晚上不是还有几个人一起吗?说在一起打牌了,抓起来审啊!!到底宿舍是不是第一现场啊?还有,法医不去对身体的伤痕研究和分析,就凭空说是心脏病,是自然死亡!这难道正常吗?法医是帮凶!!你们说呢!合谋杀人!! --------或许他们就在一起呢?打牌!杀人!背到宿舍是早就死了呢?要查清楚到底什么时候死的!如果法医是帮凶,编个死亡时间不就可以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吗?
  
  姓名:老牛
  主题:千古寄冤
  时间:2004-5-29 22:31:50
  千古奇冤,湘潭一页.卧室操弋,强奸何急?!
  此后人名少浚武,子牙神人愧姓姜!
  
  姓名:彭三伢子
  主题:公开审判
  时间:2004-5-29 22:34:00
  我是一位湘潭籍的军人,这个案子我已关注了一年多。我认为可由中央组织外地法官进行公开审理,先审与本案直接相关的失职责任人,如不从实交代,可从重判决(如20年),我就不信这些奴才不招。
  
  姓名:木二
  主题:愿你往生西方极乐佛国
  时间:2004-5-29 22:54:54
  愿你往生西方极乐佛国!
  
  姓名:天后宫
  题:说难也不难
  时间:2004-5-29 22:59:11
  鉴于此案已非一般意义上的刑事案,能否破获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法制形象和威望,强烈建议中央应采取非常规措施调查,则此案告白天下易如反掌。姜家算啥,其所谓能量在中央眼里不过是只小蚂蚁。
  
  姓名:李晓林
  主题:好好好
  时间:2004-5-29 23:00:19
  红衣写得好:香殒黑暴手,我哭豺狼笑。何时伸正义?正气扭乾坤。
  
  姓名:阿甘
  主题:暂时还关不掉
  时间:2004-5-29 23:05:57
  红盟你好,暂时还关不掉.我今天发了几张贴,提议可否请美国的刑事鉴证专家李昌钰过来.没人回应
  
  姓名:毛毛
  主题:不知道这算好消息吗
  时间:2004-5-29 23:08:52
  下面是我则则在"黄静案"贴吧上看到的,不知是真是假,大家看看:
  湖南重大人事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辞职 !中央下手了!胡哥温哥
  湖南重大人事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辞职
  内容:
  5月29日上午,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吴振汉同志关于辞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报告
  
  姓名:一名教师
  主题:分析案情
  时间:2004-5-29 23:13:25
  案子至今没破,留下了很多疑点:1.标本的丢失 2.物证的丢失 3.尸体的腐烂 4.体检表的丢失…,这一切能都是巧合吗?但即使是这样,也应该能够有办法找到线索,一方面需要高一级司法部门介入;另外应该重视尸体的保护,那可是唯一证据(可不能再丢了)。如果死者生前没有心、肺疾病,那么突发猝死的诱因就可能是药物(毒品)。
  
  姓名:阿甘
  主题:关
  时间:2004-5-29 23:21:23
  我相信这届政府是以人为本的,开明的政府.就象处理孙志刚事件一样
  
  姓名:奉劝一句
  主题:最后的疯狂
  时间:2004-5-29 23:30:08
  从网上我能感到,姜家和他们的那帮走狗们正在做垂死的挣扎,因为他们以经看到末日的到来,建义你们赶快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现在还来的急。
  
  姓名:老牛
  主题:狡猾的法医
  时间:2004-5-29 23:31:04
  狡猾的法医早已为自已留了一手:胃里没有鼠毒强!难道能至人死命的只有鼠毒强吗?胃里可能有其它至命药物成分,没有检出来只是水平问题.反正"胃里没有鼠毒强"这个结论不错!
  
  姓名:绯闻男友
  主题:悲哀
  时间:2004-5-30 0:21:09
  (2004-05-21 14:39:56) 相识恨晚
  QQ群不等于QQ :在QQ面板里,右键点“群/校友录”,在弹出的菜单里点“添加查找群”,点“通过群的号码”选项,然后输入黄静纪念群的号码“3 6 3 6 6 4 5”,再按“下一步”,选中“黄静纪念群”,按“下一步”,自动联接黄静纪念群,完成后,按“完成”即可。以后在“群/校友录”里,即可找到
  
  姓名:别再徘徊
  主题:让死者安息吧
  时间:2004-5-30 0:34:25
  一切都结束,死者已进天堂,生者还在地狱。生生死死本一体,活着死了一样,让静儿安息吧,让她的名字消失在这个人间地狱吧,别再争执什么了,这是天命,美丽注定是要短暂的,她就是烟花绽放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天空中,一瞬间的永恒和灿烂,走吧,回归你的快乐老家去吧!别了,静儿,一路走好天堂之路,来生再给我们音乐和迷语吧!永远886
  
  姓名:国情
  主题:良心话
  时间:2004-5-30 0:34:41
  小姜,你真"幸运"也许换了我们平民,早就被正义的子弹___"砰"
  或者在铁窗里忏悔了!!!!!!!!
  
  姓名:涩
  主题:迷茫的国度
  时间:2004-5-30 0:35:33
  诺大的世界,生何难矣!
  
  姓名:哥哥
  主题:讨回公道
  时间:2004-5-30 0:38:29
  如果我的(尚方宝剑)没有生锈我一定为我们的静妹妹!讨回公道
  
  姓名:丘比特
  主题:不如归去
  时间:2004-5-30 0:41:25
   电视剧里的那些大义凛然的检察长、院长、局长、队长........这长那长的真的全都是赏演员吗?
  
  姓名:思考中国
  主题:由黄静案而来的思考
  时间:2004-5-30 0:43:57
  就黄静案本身来说,我一直不认为是一个特殊的案例,我想将来一定会有很多这样的案件。但它的确成了一件特殊的案件,这个特殊的形成在于两方面,缺一不可:1。当地公检法的失职或枉法(但愿只是失职,但给人跟多的感觉是枉法)2。媒体的披露和广大群众特别是网民的积极参与。我在这里不想也不能武断地对这个案子作个判定,我想说的是怎样才能提高我们的公检法的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宪法最高权利的体现者,国家的主人)打击犯罪的工具,而不是少数人徇私舞弊的工具。我觉得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加深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使之能跟上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必须适应经济基础)。我们必须能够分清我们的目标和实现此目标的手段,我们相信我们实现目标的一些手段,比如坚持共产党专政,但我们更应该专注于我们的目标---那就是达到最大范围的人民的民主和幸福。
  
  姓名:讨
  主题:病死乎?
  时间:2004-5-30 0:51:15
  话退回来说,假如黄静是因心脏病也好、肺**病也好,既然你姜俊武离开黄宿舍时她没有死,那你走以后,难道黄静病复发时怎么一点挣扎、痛苦的迹象都没有?同时自己把被盖到鼻子的部位上,还登着双眼,死不瞑目??我就不明白了???你撒的弥天大谎谁相信哪?也就吴法医相信。
  吴法医是唯一知道黄死因的,你能不能说点良心的话呀。。。
  
  姓名:为公正
  主题:电话记录
  时间:2004-5-30 1:02:20
  为什么所有的证据都丢了?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对有关当时人在案发后的电话通话记录进行调查?是否有徇私枉法?难道连电信部门的通话记录也烧了?
  
  姓名:强烈谴责
  主题:法律和公正在光天化日之下惨遭轮奸了!!!
  时间:2004-5-30 1:04:02
  现在的整个法律审判\监督制度都应该被认真反省.
  否则个案的涌现永远都不会有结束的一天
  
  姓名:不必
  主题:请检查
  时间:2004-5-30 1:07:05
  刚才的问题,答错一个,证明他至少不是湘潭人;答错两个,证明他脑袋有问题,可到湘潭市第2医院找潭医生做病理检查,如果不怕器官无故遗失的话;答错3题;不是贪官就是恶棍;答错4题,就地枪决。
  
  姓名:看不懂
  主题:一点不懂
  时间:2004-5-30 1:28:29
  整个案情好像并不复杂,有一点正常判断能力的人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关键证据都不复存在了,黄静的案子最有可能是不了了之。从法律角度来说,相关的人员因此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但只要想处理,应该还是有办法的。那就是解除所有相关人员的公职。宁肯错解除一千个人,也不能让这些疑人继续在岗。让这些滚下来还不容易。怎么把他们弄上来的,就怎么把他们弄下去。就看上面想不想解不解决这批人。或者,现在不全是合同工吗?大不了到时候全部不续约,或者干脆提前解约,大不了从国库里拿点钱出来作违约金,一了百了。
  还有,实在是不吐不快。就是那个局长,堂堂一个市公安局局长,在电视镜头前那个摇头晃脑的德性,真让人恶心之极。活脱脱一个无赖、泼皮、流氓。湖南这个地方怎么啦?怎么尽出这种人?还有前几天曝光的嘉禾县政法委副书记,急败坏地、湘驴技穷地连拍桌子吼叫,发誓要动用国家专政机器对不配合强拆的干部。老百姓气“严惩不怠”。这那里是一个堂堂的政法委书记,简直就是一个小丑。我突然怀疑,毛是出身在那里吗?
  
  姓名:公道
  主题:还能捂多久?
  时间:2004-5-30 1:56:36
   水落石出!
  
  姓名:不必
  主题:小测验
  时间:2004-5-30 2:05:42
  来不必的;但是有人反映还蛮复杂的,特此提出来,以检验大脑是否正常,如果发现好难讲的,实在不知道的,可找第2医院的潭医生检查一下是否有什么身体器官出现遗失现象,这种病症在本市最近非常流行:
  1)我国著名喜剧演员YANG佩斯先生 演出的 警察和小偷 为什么 就是演警
  察演不象?
  A。 因为他摇头晃脑 B。因为他心虚 C。因为他本来是小偷的角色
  D。因为他说话不连贯,词不答意
  2)最明亮的地方是因为红太阳的升起,试问伟人求学于哪里?
  最黑暗的地方是因为暗无天日,试问蒙冤者毕业于何方?
  3)湖南闻名的生猪产地在宁乡,据说是因为它的饲料好,可是我奉劝宁乡
  的百姓千万不要以这个饲料给人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为这样的人
  虽长的结实,却是猪脑筋;检验这个的法子很简单;第一听他口音是否
  确实宁乡人,第二是否长的很宁乡猪一样结实,第三就是请他对下面一
  个题作个判断:
  题目: 做法医鉴定时,如发现外伤不足以致命,怎样做出判断?
  A。外伤不足以致命,排除他杀;快火化吧;
  B。外伤不足以致命,不能排除他杀,如用被子毛巾闷死一个人。
  4) 强奸到射出精液时,是否还算强奸(中止)?
  A。 算强奸以遂
  B。射到肚子上算强奸(中止);
  5) 判断有无毒杀的痕迹时,规范的用语是:
  A。此地无银300两,没有发现鼠毒强;
  B。没有发现任何毒药残留物;
  C。我发现有,可是我怎么敢说呀;
  
  姓名:等待
  主题:无法无天无休止
  时间:2004-5-30 2:07:25
   黄静小妹的个案在这个社会中多吗?
  为何要等待这么多人的强烈呼吁呢??
  为何事发生了这么久仍旧是个谜呢???
  这让象我这样有正义感的人感到迷茫????
  今后这社会能否有象我这样弱势群体生存的空间吗?????
  敢问路在何方??????????????????????
  
  姓名:豺狼当道
  主题:盗贼横行
  时间:2004-5-30 7:54:35
   最大的问题是黄静没有一个兄长;不然的话,不但现在就是生前,也没人敢欺负他。
  
  姓名:坚持不懈
  主题:挺住
  时间:2004-5-30 8:21:48
  黄静家属及有正义感的网友一定要坚持到底,千万要挺住,现在中央电视台已经关注了,此案可能会有转机了。
  
  姓名:cctv
  主题:高检应主动介入
  时间:2004-5-30 8:36:34
   破黄静命案的关键:请最高检察院先调查四大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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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帖 晨海:破黄静命案的关键:请最高检察院先调查四大怪事!
  晨海
  
  5月26、27两天,央视新闻频道社会记录栏目的“黄静之死”,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 至今天,网页上的“黄静纪念馆”的点击数已超过一百六十五万!大大超过了“孙志刚纪念馆”的点击数!
  
  我研究了有关此案的全部报道,发现此案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不是此案的谜,而是此案的怪!
  央视主持人阿丘先生披露:此案在当地公安局调查过程中出现了四件咄咄怪事:
  
  1、 当把破案的希望寄托在第五次法医鉴定的时候,器官标本被焚烧了,使司法部的第五次法医鉴定无法实施;
  
  2、 当把希望寄托在可能与命案的谜底有重大干系的物证的时候,那件明明存在过的内衣内裤,没有了,被丢失了;
  
  3、 当黄静生前究竟有没有可能会引起突发死亡的病史显得极为关键的时候,不可能或缺的体检表也丢失了。
  
  4、 还有,去年8月,据说在殡仪馆的冰柜里被妥善冷冻保存的黄静遗体,高度腐败了。而据专家说,这高度腐败也是不应该的。
  
  阿丘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以上四大怪事才是真正的谜 团!
  
  我老实说—句:此四大怪事说明了此案的调查过程中,存在着惊人的黑幕与罪恶勾当!
  
  因为这与命案的调查有关,肯定涉及湖南省公安等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渎职枉法、执法犯法等罪行; 按中国的法律规定,这属于最高检察院的受案范围和侦破范围。
  
  为此,我要说出阿丘先生没有说出口的话:请最高检察院和湖南省检察院马上介入调查 此四大怪事!追究四大怪事的当事者的法律责任!
  
  我赞成阿丘先生的看法:只要破解四大怪事之谜,就能破了黄静命案!
  
  既然黄静命案的调查过程如此曲折阴暗,说明湖南省公安部门有许多猫腻,其中妖怪甚多!不祭出最高检察院这面照妖镜,是行不通的了!
  
  很明显,四大怪事的当事人,例如湘潭市二医院病理科专门负责管理黄静器官标本的谭国其,例如湘潭市公安局从黄静母亲手中接收黄静内衣裤等证物的法医吴建群等人,起码犯有毁灭证据罪、渎职罪,应可以由检察院先抓起来审查。所以,破黄静命案的关键,就是最高检察院不能失职!要马上介入调查四件大怪事!
  
  只有将那些在黄静命案调查过程中制造了四件大怪事的罪人先抓起来,才能保证黄静命案的正常、顺利侦破!
  
  除了四大怪事以外,此案的调查过程中尚出现如下令人不可思议的怪事:
  
  2003年2月24日,年仅21岁的湖南湘潭市青年女教师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地死在学校的宿舍里。她全身是伤,在现场又发现前“男友”姜俊武的精斑。当地公安局与姜俊武本人均证实“姜有强奸行为”。
  
  如此案情简单:黄静之死与姜的强奸行为有关。 所以,黄静的死因并不“扑朔迷离”?本来就不是一个“难解之谜”!
  
  怪就怪在,当地公安局却一口咬定“黄静是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瘁死”?其根据,是湘潭市公安局法医吴建群一个人在案发日现场“半个多小时的目测检验”结论:“死者身上无致命伤,排除他杀”。
  
  我要问:这个吴建群真是神医?那医院检查心脏病的那一大套高级机械不是白买了?吴仅以目测就能看出黄静身体内部的心脏“有致死的病”?
  
  湖南当地公安局不顾黄静母亲的强烈抗议,顽固地坚持吴神医的结论,认为“黄静属于正常死亡,不予立案”。
  
  —位年轻漂亮能歌善舞又会弹钢琴吹长笛多才多艺的女教师,突然遭遇强奸、身上有伤、死了,却不被立案侦察?
  
  我要问,当地公安局瞎了狗眼?黄静身上有伤,会“属于正常死亡”? 我要问,—个女孩子裸死,是正常的吗?
  
  我还要问,既有姜的强奸行为,黄静又当时死了,这样的死仍“属于正常”? 看来,当地公安局的“正常死亡”观念是太不正常了!
  
  所以,黄静的简单死因,由于当地公安局的极不正常的“正常死亡观念”和神医的“法医鉴定意见”而开始变得复杂起来!拖至今天,有人甚至悲观地说,这将是一个永远的谜!
  
  我以为,将黄静的死因故意复杂化,使其成为一个难解的谜?正是那个加害于黄静的凶手和罪犯包庇者,企图逃脱罪责的狡猾手段! 所以我们决不能上当!不必花过多精力纠缠于黄静的“病因”!
  
  我要指出,就算黄静原来犯有心脏病或肺病?但是没有恶性发作是决不会这样年轻死去的;既然湘潭警方侦查的结果是姜有强奸行为,“黄静在上述过程中死亡”。那么,姜起码犯有致人死亡的大罪!虽然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故意强奸?但是黄在被强奸过程中死了,也是姜直接“引发疾病发作”而死的?姜也是逃脱不了强奸又致人死亡的罪责!
  
  对此,央视那位精明的主持人阿丘先生一时糊涂:“黄静的死因还仍然没有定论”,这是我断然不能同意的!
  
  我要严正指出,不论黄静有没病?姜铁定是一个罪犯!黄静的死因与姜的强奸有直接关系,姜应承担强奸又直接致人死亡的责任,这是常识。而决不是黄静的死因没有定论!
  
  当地公安局竟对如此明显的致人死亡的罪犯不予立案审查,后来虽拘捕了又让他取保回家,完全是违法的、渎职的、执法犯法的!
  
  以上事实说明,黄静的死因本来不是谜?而是有妖在作怪,才使其成为谜! 所以要破谜,先要除怪!要除怪,先抓四大怪事和以上怪事!
  
  为此,我建议,黄静母亲再争取公正的司法鉴定以外,尚应向最高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报案:申请敦促检察院对四大怪事和其他怪事的当事人果断采取法律措施!
  
  姓名:土豆
  主题:我一直关注着
  时间:2004-5-30 8:48:11
  我每天都在网站寻找有关的报道和案情的进展.但每次都让我失望.我真的希望那个杀害黄静的凶手,哪一天能良心发现,让黄静的父母知道自己的爱女是怎么遇害的..................
  
  姓名:公道
  主题:如果你是黄静的父母兄妹。。。
  时间:2004-5-30 8:59:07
  处理黄静案的人们,假如此事发生在你的家里。。。。。
  
  姓名:公道
  主题:我们等待!
  时间:2004-5-30 9:01:46
   我们怒视!
  我们要真相!
  
  姓名:祈盼公道
  主题:羞耻
  时间:2004-5-30 9:09:17
  谭国其脑子没有一点问题,有问题的话一是他还认识钱并且姜家给的钱他为什么不烧掉?二是脑子有问题的话为何不把他的父母和子女放入锅炉中烧掉?三是脑子有问题的话讲话还知道用人格担保,你还有点人格吗?黄静的案子全国都沸沸扬扬,你身为一个湘潭人你就一点也不知道吗?你还助纣为虐,不客气的讲,你还是个人吗?楼下的同志说的好:就像一个妓女边数着嫖资边谈贞操,不知羞耻,你还让你的子女在湘潭有立足之地吗?你不知羞臊,给子女留点好名声,积点阴德吧
  
  姓名:祈盼公道
  主题:疑问
  时间:2004-5-30 9:09:51
   各位有良心的同人中谁是医生?我想请教一下,心肺功能衰竭猝死前有什么症状?身体就不扭动?心肺一点难受滋味也没有?也不用手按压心肺?这不仅是我的疑问,也是众多网民的疑问。希望医生同志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且详尽的解释这个问题,谢谢!衷心感谢!!!!!!
  
  姓名:祈盼公道
  主题:引咎辞职
  时间:2004-5-30 9:11:44
   谁能告诉我?谁能告诉我?是湘潭玷污了法律还是法律玷污湘潭?红色的湘潭怪事连篇,近500天的杀人案破不了,5月27日湘潭建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起火并爆炸,4名消防官兵严重烧伤,9人中毒(包括5名消防官兵)。接二连三的怪事为何公安局长和当地的党政首长不引咎辞职?是不是买官的钱还没有捞回来??????
  
  姓名:清影
  主题:给大家的话
  时间:2004-5-30 9:33:31
  是啊我们的心情都很沉重。
  我是湖南人,
  我为湖南发生这种事情感到悲哀
  同时也为国家有那样的一批败类而感到荒凉!
  我认为大家总是在这上面的愤怒是不够的,
  这里是属于美丽的静儿的,
  我们应该多多安慰她、缅怀她。
  我们要在更多的有影响力的网站上、BBS上来伸张我们的正义!
  让更多的人来关注
  我们的静儿!
  
  姓名:公道
  主题:敢给公道吗?
  时间:2004-5-30 9:35:16
  是否有人在想:如果给公道,我等岂不官不保,职不保,甚至命也不保了!
  
  姓名:李直
  主题:人格价值何以总是抢在法律之上?
  时间:2004-5-30 9:57:17
  今晨起来,打开电视,画面上政法频道正在讲述黄静案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们的司法、执法人员是怎么了?特别是湘潭市公安局长和法医,还有那个医生和姜父,为什么总信誓旦旦地表白什么:用人格担保。为什么不敢说:我用向法律负责。大家一定还没有忘记西安彩票事件,当时西安方面掌权人面对记者也是说:我用人格担保。但事实如何?他们的人格值几何?当前有权人或其亲友犯了事往往都是拿人格来做挡箭牌,将法律置之九宵云外,善良的人们:搓亮你的眼,把世界看清了。黄静小姐:相信恶有恶报,只是时候未到。
  
  姓名:沧洲客
  主题:痛并希冀着!
  时间:2004-5-30 10:17:07
  法理昭彰,
  青天不黄。
  静女其姝,
  呜呼尚飨!
  姓名:回糨糊
  主题:说的好
  时间:2004-5-30 10:37:43
   糨糊的话很有道理,也是造成静儿冤案的原因,这是大家都明白的事,
  
  姓名:回“干部子弟”
  主题:看他的本来面目
  时间:2004-5-30 11:19:35
  呵呵,终于有所谓的“干部子弟”耐不住网友的声讨了!叫“干部子弟”的先人在媒体上公开说“中国的江山是我们打下的,与天下的老百姓无关!”看老百姓的唾液会不会淹死那些自以为是的混蛋?从“干部子弟”的发言就可以看出他们是“封建帝王子弟”,说什么天下是你们的,纯粹封建纨绔子弟语言!“干部子弟”们还是多学点知识再来发言吧,以免被你的先人扫地出门,到时你连自以为骄傲的光环都没有了!
  
  姓名:眼泪不流
  主题:天堂的你在哭吗?
  时间:2004-5-30 11:21:09
  昨天又下了大雨那是你的眼泪
  
  姓名:愤
  主题:愤
  时间:2004-5-30 11:28:57
  愤怒
  
  姓名:报不平
  主题:也说几句
  时间:2004-5-30 11:31:37
  这个案子如果是黄妈妈的儿子杀了姜老狗的女儿,那么案子的进展还会是这样的吗。还有没有公理。
  
  姓名:断片
  主题:建议,呼吁、恳求
  时间:2004-5-30 11:33:08
   建议:艺谋、小刚、星弛、子怡、……名人
  把这事拍成断片吧
  
  姓名:游客
  主题:太子惹不起
  时间:2004-5-30 11:43:34
  这姓姜的是个什么人物?公子哥,太子党?
  查查就知道案子办不好的原因!
  
  姓名:权力毋滥用
  主题:对民毋失信
  时间:2004-5-30 11:56:44
  权力毋滥用 对民毋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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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吴方敏
  主题:你真是个败类
  时间:2004-5-30 12:13:24
  网上的内容越看越生气,好象我们干部子弟天生就是坏蛋,都是高衙内。我只能说你们是吃不到葡萄的狐狸只有说葡萄是酸的。难道我们祖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就交给你们这些可疑分子吗?那不等于又回到旧社会,让美国鬼子重新来殖民吗?公安局是代表党、代表国家、代表人民执法的,你们不仅怀疑而且漫骂公安和共产党,要翻天吗?不给你们个反革命罪,也可以给你们个颠覆国家的罪名。黄静案公安不是已经有结论了吗?不信也得信。黄静案是小,破坏国家安全是大,你们等着瞧吧--封了这个网站!
  ---------
  动不动就把爱国的大帽盖过来,什么是人民,什么是国家,你弄清了吗?封吧,如果国家只是将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停留在口号上,我想不需要任何外力,腐败和黑暗就会能葬送了明天!当人民寄与希望的司法公正没能兑现,梁山好汉登台的时候,时代的变革就成了不可逆转的潮流!懂吗!败类!
  
  姓名:芸芸众生
  主题:谁有更好的法子?
  时间:2004-5-30 12:18:04
  我们现在用的这个站点影响太小了,谁能想法在一些门户网站上开个专门论坛,影响会大一些,能够促进此事的早日解决!!!
  
  姓名:胡国峰
  主题:人格的贱踏.国家的尊严
  时间:2004-5-30 12:20:30
   杀一只姜狗不足平民愤!而是要把错综复杂的官网理清了,顺藤摸瓜都抓起来,绞了!!!!否则民心不所向.国姜不国!!陈水扁分裂中国的野心也将得逞!!!!!!强烈要求中央干预.撤查黄静案!!!还人民一个正大光明!还静儿在天之灵!!!!!!
  
  姓名:不平
  主题:不公
  时间:2004-5-30 12:59:06
   看那当地的官员为什么对生命如此冷漠,连起码的同情心都没有
  
  姓名:刀
  主题:黄静走好
  时间:2004-5-30 13:01:12
  冤有头,债有主。相信仓天有眼的。
  
  姓名:恐龙
  主题:让我吃了它
  时间:2004-5-30 13:24:03
  如果万事可以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那世界就不会有这么多战争和悲剧了
  
  姓名:梨子
  主题:还是那句话。坚持。。。
  时间:2004-5-30 13:37:16
  看着纪念馆的帖子一天一天的增加,我觉得很高兴,大家都尽力做了一个有良心的人该做的事。当然其中不乏有其他“少数的声音”。我觉得大家不用那么气愤,现在都是言论自由了,管他们说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跟他们那种人生气,很不值得。!!少数服从多数。呵呵。。。
  大家坚持啊,黄妈妈坚持啊
  
  姓名:明
  主题:雪莲
  时间:2004-5-30 13:43:20
  以死相拼,为了贞节。这样的女孩可见内心的善良与纯洁。真是难能可贵啊。就象天山上的雪莲,美丽而洁白。
  一定要搞个水落石出,还世间公道!!!
  
  姓名:乌鸦
  主题:悲哀
  时间:2004-5-30 13:58:48
  我对黄静这件只有一个感觉,悲哀!不仅为黄静更是为了中国的司法制度而悲哀。我先不说姜家父子是否做了手脚,湘潭的公安是否腐败。我只想知道为什么网上为什么大家都在骂他们?这恐怕反映出中国的老百姓对中国司法体系的极端不信任。我国的司法体制有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不透明事事暗箱操作,这样老百姓怎能放心!我希望中国的司法改革能加快步伐,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放心!!!
  
  姓名:娟
  主题:空白
  时间:2004-5-30 14:02:54
  生有所恋,死亦悲苦;无奈今生,遇人不淑;花样年华,猝然离去;空余悲愤,你我共知;今生无缘,不得相逢;寄盼轮回,终成圆满。
  
  姓名:一名教师
  主题:案子一定能破
  时间:2004-5-30 14:04:30
   昨天提到尸体是最后的证据,一定不能再丢了。其实,即使什么证据都没了,也可以破,用测慌仪一定会破!而且还能查出其他物证是怎么丢的。到目前为止,黄静案件已经轰动了全国乃至全世界,它的“迷”已经不仅仅是杀人的问题,还有司法部门的腐败问题,它的影响力不亚于“孙志刚”的案件,它将又一次推进中国法制的进程!这是民心所向,中国的高层领导不会为一个“杀人犯”而失去民心的。
  
  姓名:ycgnm
  主题:悼黄静
  时间:2004-5-30 14:34:17
  人性的悲哀缘于法制的悲哀,法制的悲哀又制造了更多的人性悲哀。我不知道究竟是该为黄静而哭泣,还是更应该为我们的法制化进程而哭泣,或许,我们更应该为我们的国家而哭泣!如果法律不能讨来正义,那就让我们的唾沫星子来继续维护我们这个国家的基本秩序吧!!!!!!!!!
  
  姓名:叹息
  主题:叹息
  时间:2004-5-30 14:35:57
  “黄静案”在网上披露以来,我一直默默关注着案件的进展过程。
     黄静的所有资料,包括照片,都在网上披露过;她虽然死了,但已成为公众人物。
     黄静蹊跷死亡,留下了无数证据,这些证据都在指证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黄静的恋人。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黄静留下的证据正在消失;有的不正常的消失了,即被人为的破坏了。时至今日,“黄静案”也未能有最后的判决。黄静的妈妈在到处奔走呼号,陈冤诉情,悲愤欲绝。
     “黄静案”让我想到了清末四大案之一的“杨乃武小白菜案”。这是一起轰动朝廷,最后由慈禧太后亲自下旨查办的大案。它与“黄静案”颇有相似之处。
     “杨乃武小白菜案”案情并不复杂,但由于经办此案的县官贪赃枉法,置案情不顾,颠倒了黑白。从这里开始,案件就人为地复杂了。杨乃武感到冤枉,开始申诉,县官感到威胁,于是制造假象,贿赂上司。从知府到总督,杨乃武层层上告,每次都石沉大海。因为,从县官开始,每一个作为上司的人都接受了下属的贿赂;而且,对他们而言,维护做官的声誉,远比两条普通人的生命重要。于是,这些官吏结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为了保住头上乌纱,他们自觉的站到一起,成为案件受害方的敌人。
     最后,若不是朝廷的官员有派系争斗,,有人借机替杨乃武伸冤,慈禧震惊,下旨严查的话,杨乃武和小白菜肯定成了刀下冤鬼。
     因此,“黄静案”演变到今天,凶手是谁倒不重要,可怕的是那些贪赃枉法的人。看看他们的所作所为,比当年承办“杨乃武小白菜案”的满清官吏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黄静案”的现状让人深思。
     善良的人呀,你们要警惕!
  
  姓名:看不惯
  主题:瞎子说得好,有水平
  时间:2004-5-30 14:42:43
  
  姓名:深沉
  主题:责任
  时间:2004-5-30 14:43:10
  此案中公安机关一些人的行为让我们都感到诧异,也就是因为他们所以这个案件才会扑朔迷离。他们的不作为和失职导致了案件今天仍悬而未决,酿成了逝者的灵魂不能安息。我们应当而且有责任追究他们的过失,追究他们的渎职!!以真相告慰黄静的在天之灵!
  
  姓名:起哄
  主题:此案不破——……
  时间:2004-5-30 14:44:17
  一个黄静倒下去
  千万个姜……站出来了—时髦、威风、牛避
  
  姓名:法
  主题:度
  时间:2004-5-30 14:45:32
  湘潭不好好结此案,旺为毛主席家乡
  
  姓名:倡议
  主题:请看
  时间:2004-5-30 14:48:31
  我觉得我们国内的人应该起来,互相殴斗、乱行、破坏、或者遭受战争的痛苦,只有这样才“过瘾”才有救
  
  姓名:大道
  主题:回瞎子
  时间:2004-5-30 15:04:02
  有深度、有力度,可惜你管不了啊!
  
  姓名:一介小民
  主题:愿天开眼
  时间:2004-5-30 15:04:24
  吾,一介小民,同行热血青年,无能为力。愿天开眼,无论是谁能把真相大白天下,我辈都将感激不尽,铭记于心。
  
  姓名:地
  主题:主
  时间:2004-5-30 15:25:37
  全体人民团结起来,到湘潭去,不给交代不罢休!!!!1
  
  姓名:Lpig
  主题:?
  时间:2004-5-30 15:29:47
  看了一整个下午的本论坛,当中太多的相同感觉,对,各个地方的司法机制都存在着相当一部分的腐败分子,不光是湖南有,在广东,在期它省市,都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了,我是女孩子,我也为我们自身的安全在担忧,是的,什么时候当自已一个人走在晚归的路上不再感到害怕?我相信这真的是很难,这世界上太多的不法分子,太多意图想不劳而获的人了!
  
  姓名:哭无泪
  主题:天若有眼
  时间:2004-5-30 15:30:20
  有些事情,只要不是傻子,都会知道真相。比如,西安的彩票案,比如湘潭的黄静案。可为什么自诩为神探的公安却视而不见呢,一句话,是心黑了,无药可救了。怎么办啊?我们的国家!
  
  姓名:了然
  主题:不能忘却
  时间:2004-5-30 15:48:05
  天堂里的静儿,依然美丽。人世间的苦难已离你而去,是否那里才是梦的归属。活着的人为何只能流泪!
  
  姓名:鱼
  主题:蝶舞
  时间:2004-5-30 15:56:55
  静儿,哪里是你的家?来自天国花园的小小舞女,似娟的翅膀在时光中轻盈翔掠,裙裾斑斓。这短暂的生命宛如云霓,柔弱曼妙的隐现着清清地池水一样的颤动。
  这小小的舞女,为谁翩跹着她的丽影?仿佛地上唯一移动的花朵,踌躇在碧空与阳光的枝头上。卸下喧嚣,也卸下古典的衣裳,肩着艳彩的憧憬,羞红东风中摇曳的朵朵花儿。
  又一个春天降临。某个角落里,我们的目光随蝶起舞。
  
  姓名:pp
  主题:唉...
  时间:2004-5-30 16:11:18
  以为我以上所说,实在不会讨网管喜欢..我又写了半小时,不想浪费..企求网管..无论如何,个人的想法有异,说说也就罢了,何必屏蔽不同的声音?!企求勿删我的发言!
  
  姓名:枯木君
  主题:坏人闪出去
  时间:2004-5-30 16:17:08
  有没搞错,什么玩意,害人不说,还来这里说风凉话,小心你被雷劈死!
  
  姓名:云南河口
  主题:一个本不该是迷的迷案
  时间:2004-5-30 16:33:04
  我觉得这个案破不破,结果是什么都同时说明了一件事情,中国的执法部分管理混乱,特别是公务员管理更是混乱,公务员只听从于上级领导(其实他也不敢不听),而领导却没有人管,其实即使有个把公务员发现了一些肮脏的事情,他也不敢说.
  所以,中国最好先从公务员管理和执法部门入手,让领导只具备一般的行事权,而不具备总决权,就象总裁和经理一样的区别.
  这里也想黄静表示哀悼.
  
  姓名:昕昕
  主题:疑团
  时间:2004-5-30 16:42:57
  央视记者采访姜俊武时他处在阴影中,但他在陈述自己无辜时却屡次咧嘴笑。真不是个东西!
  
  姓名:江南小城
  主题:静儿真可怜!!!
  时间:2004-5-30 16:57:18
  我看了中央台的新闻报导,在记者采访姜俊武的时候我清楚的看到他好象还在偷偷的笑啊,难到他就没有悲伤吗?还笑得出来吗?一点都不痛苦吗?
  
  姓名:冷静一点
  主题:人要有自己的头脑
  时间:2004-5-30 17:24:15
  在这里,我们看得更多的是一种情绪,还有一些无水平的漫骂。有情绪可以理解,有人漫骂也不奇怪。但既然出来说话,就还是要有点水准,不要信口开河、人云亦云。我劝有些人多看一看有关的事实和文章,对黄静事件作一些最基本的了解。只听一面之词,或只听一种声音,只顺着习惯从一个方面去想问题,都是不应该的
  
  姓名:中华儿女之湖北
  主题:有感而发
  时间:2004-5-30 17:25:51
  看了很多留言,也看中央台的纪录片,关注此案年多。我们内地及中小城市)执法人员及官员素质之低,恐怕大家可以从电视看出,从有关人员的谈吐及姿态。他们文化水平、道德水平、业务水平之低下,可以想象。关注此案并在这里慷慨发言的应该是54青年居多,可以统计一下。我自己就是内地出来工作的大学生,我自己的家乡和湘潭差不多情况。
  现在的问题是:素质高的南下了,包括医院医生,政府公务员。留下的当权者都是些无希望无追求无学历之三无人员。他们不求上进、不思进取,抱捞一把就死的态度。倡议广大54青年,有必要回去拯救自己的家乡,树一片新风气。(说得不严肃一点:让黄静这样的好女孩子能被好青年追吧)
  
  姓名:毛毛
  主题:你是无辜的,应该还你公道
  时间:2004-5-30 17:30:50
  
  姓名:中华儿女之湖北
  主题:建议!
  时间:2004-5-30 17:33:42
  大家发言之余不妨表明一下身份、出处、年岁。
  湖南人、湘潭人请多留言,你们更有发言权。
  
  姓名:后果自负
  主题:回复;评论
  时间:2004-5-30 17:47:32
  重庆也出过不出警的情况,市长亲自解决此事,对整个派出所的领导及当事人全部下课,公安局领导也被处罚,算给受害人还了一个公道。
  这个派出所的人都该下课,不出警的民警该死受罚,今后这个小女孩的事均公安部门全权负责
  
  姓名:高度
  主题:怎么不能开诚布公地冷静地让外地的法医做一个鉴定?
  时间:2004-5-30 17:56:43
  这就是我们的法医,这就是当地"法医”和外地法医的区别。
  我不觉得这样的案子是冤案,我也不认为静儿的前男友是有罪或者无罪,但我们的公安机关就怎么不能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案,我们就怎么不能开诚布公地冷静地让外地的法医做一个鉴定?
  当然,现在这样的机会也没有了,因为她已经高度腐烂。
  其实本来是个很正常的死亡(也许)但经过这样的曲折,经过某些不正常的司法手段,这也许就成了一个悬案,一个给我们的法律,给我们的公检法摸黑的悬案。
  我们应该冷静地考虑我们的司法制度的程序问题,不希望这样的悬案再出现,相信这是我们来这里看看的目的,最起码我本人是这样。
  再次为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哀悼!为我们的很多不合情理的东西哀悼!
  
  姓名:河南张军
  主题:让受害者瞑目,给受害者家属和社会一个公正的交代!
  时间:2004-5-30 18:01:04
  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了还没一个结果啊?
  不知道要托到什么时候?
  我们呼吁有一点人性和良知的人们戮力同心,同邪恶斗争到底。
  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早日成立专案组,围绕此案所存在的执法犯法、徇私舞弊、行贿受贿、制造假证、毁灭罪证、包庇及纵容罪犯等,以依法追究所有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铲除罪恶,决不姑息养奸,避免给社会造成新的危害。
  让受害者瞑目,给受害者家属和社会一个公正的交代!!!!!!!
  
  姓名:张声
  主题:良知不死
  时间:2004-5-30 18:08:06
  法律也许宣判他们无罪,道德的法庭也许仍会有强权,但是良知是不死的。
  
  姓名:社会活动家
  主题:《将对公权力的怀疑进行到底___黄静案所想到的》
  时间:2004-5-30 18:08:06
  《将对公权力的怀疑进行到底___黄静案所想到的》
  
  湖南湘潭小学教师黄静自今年2月蹊跷死亡后,一直成为网上及全社会的关注点。从当初不予立案到今天姜某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被收审。其中曲折值得玩味,有人说这种结果彰显了网络的力量,亦有人说这是舆论对执法、司法的粗暴干涉。
  读了石扉客的通讯,我感觉他基本上在公正地叙述一个调查过程。从这篇报道,我的感觉是,现在对黄静是自然死亡还是被人谋害,真正的凶手是谁已经不再是社会舆论最关心的,社会舆论最关心的可能是,公共权力机关——主要是当地公安为什么轻率地下了“自然死亡”的结论,而今在许多压力下又开始侦查?
  一个花季少女前一天晚上还和男友及其他朋友在一起吃饭,第二天早晨突然死亡,而且在死亡之前的5小时,她和男友在一起,恰恰是其男友离开她后不久死亡,且身体有种种伤痕。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其男友。作为嫌疑人的一方,姜某及其家庭拼命地表明清白,——即使他是真正的凶手,采取某些措施洗刷嫌疑也是可以理解的,没有人愿意自证其罪;同样作为死者的母亲,面对伤痕累累的爱女尸体,怀疑几小时前还和她在一起的姜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这时候公权力应该发挥它的作用,于是当地公安局出来了,鉴定是心脏病导致死亡。作为一起如此离奇的死亡,由当地公安局自己的一份尸体检验报告,自己决定不予立案,再加上姜某家庭在当地的特殊背景。不让人怀疑是不可能的。
  我们现在再审视黄静案引起的风波,我们不能责怪公众舆论的情绪化或者想当然倾向——虽然这点不可避免,我们需要审视的,为什么公共权力机关的种种作为竟然如此自然地引起公众的怀疑?
  
  公众对公共权力机关的怀疑是正常的,即使美国肯尼迪被刺杀后,美国政府的“盖棺论定”,至今依然让人怀疑其结论的公正性。今天中国的公共权力机关,一相情愿地要求公众不问青红皂白地“相信某,相信某某”是不可能的,那么你要最大限度地让公众相信你,首先要在程序上做到公正。实现了程序的公正,面对种种质疑也可坦然。因为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永远不是一回事,法律需要讲证据的,所有的侦查、审判都不能百分之百还原事实的本来过程。
  可现在的司法鉴定体制在保障公正方面才在较大的缺陷,最大的弊病是“自侦自鉴,自诉自鉴,自审自鉴”,现在公检法都可以鉴定,尤其是公安机关,自己侦查,自己鉴定,其公正性不能不让人怀疑。因为侦查机关是利害人之一,自己在源头就进行裁判:断定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实质是蚕食了审判机关的部分权力。
  在这样的体制下,吴某某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给尸体进行检验,死者家属和新闻媒体偷偷进行录像,他竟然大喊冤枉:“为什么不信任我?”我要问一句:“凭什么信任你?”
  在美国那个社会,司法、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较好的情况下,尚且不能杜绝公众的怀疑,何况今天中国的执法、司法机关,其公信力几乎破产,人家不怀疑才是咄咄怪事。
  
  从黄静这个案子来说,这样离奇地死亡,如果公安机关不草草在自己鉴定的基础下不予立案的结论,而是有一个相对超脱的第三者机构进行鉴定,再由公安机关根据结论确定是否立案,也许非议要小得多。现在几个鉴定像川剧变脸一样,连起码的强奸罪重要标志处女膜一会完整,一会破裂;当地政法部门急匆匆要给家属“省钱”,强力要求火花,这种反常能让人“相信人民公安”吗?
  有位警官说不立案是因为遵循“无罪推定”。自然无罪推定是法律的基本原则,这是一种程序上的原则,即使明明看到某人杀人,法院裁判前,都是无罪的。可在具体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的主观上实际上是“有罪推定”,每一个可能导致犯罪的细节都不会放过。这个公安纯是偷换概念!立不立案是一回事,对不对姜某采取强制措施又是另一回事。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所有的司法鉴定社会化,其监管由司法行政部门行使,公检法一律不再自己进行司法鉴定。但囿于种种利益考虑,至今还是“自侦自鉴”。这个瓶颈不突破,黄静这种变脸式的鉴定闹剧还是上演。
  那种认为有些人非得“搞臭公安,搞臭小姜”的结论更是自我多情,你以为你是谁?值得大家搞臭你。你以为你一个派出所真的代表“人民公安”?如果你真的按程序办事,还怕什么呢?
  
  对公共权力机关的怀疑,必须进行到底,否则一味的盲信,会使这个社会和公正渐行渐远。
  
  姓名:faya
  主题:严惩尸位素餐的伪君子们!
  时间:2004-5-30 18:10:04
  中央早就应该派专门调查组调查此事了!
  那些“官仓鼠”们至少应有渎职罪、妨碍司法公正罪、(伪证罪)等。坐在老百姓给他们的职位上不替老百姓办事,用老百姓给他们的权力送人情(或者赚钱),这些鼠们良心何在?
  
  姓名:艾晓明教授
  主题:黄静的权益,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权益!
  时间:2004-5-30 18:10:28
  黄静的权益,
  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权益,
  就是我们下一代的权益;
  我们和我们的女孩、女生、女工、女教师、女性公民们能不能真正享有一个没有暴力的生存环境,取决于我们从现在开始的每一点滴努力!
  
  姓名:老牛
  主题:千古奇冤
  时间:2004-5-30 18:11:05
  千古奇冤,湘潭一页。闺室操弋,强奸何急!
  名从此后少俊武,我到人前愧姓姜!
  
  姓名:民哀心死
  主题:希望至少在这件事情上能还世间以公道,让逝者安息!!!!!!!
  时间:2004-5-30 18:12:42
  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含冤而去,我们怎么能不为这个世界感到失望,在巨大的黑幕下,我们的老百姓要怎么样才能得到公道!!!!!
  从事情的状况来看,就是我们客观一点来分析,也不难看出里面必然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当地公安部门的疑点重重的结论怎么能让人信服?中国的这种大环境下,太多的不公平的事情让人寒心!
  只有中央的领导直接过问才能给于我们一点点希望。
  希望至少在这件事情上能还世间以公道,让逝者安息!!!!!!!
  
  姓名:心寒
  主题:有没有人管
  时间:2004-5-30 18:23:50
  我们应该感谢风中的追赶者,如论他是出于爱情还是公议,黄静案是社会的缩影,作为公民和纳税者我要求有关部门早做结论,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不信历史的车轮会倒退。在这里我也奉劝犯罪者及袒护者,适可止步,人饶天不饶。
  
  姓名:其实
  主题:其实
  时间:2004-5-30 18:26:07
  其实案情很明朗,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把同销毁证据有关的所有人员马上隔离严审!严密监视姜家和这些人员包括他们的家庭成员的日常活动!建立在谎言上的攻守同盟最容易土崩瓦解。
  
  姓名:归德府
  主题:建立在谎言上的攻守同盟最容易土崩瓦解!!!
  时间:2004-5-30 18:34:02
   说的好:
  “其实案情很明朗,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把同销毁证据有关的所有人员马上隔离严审!
  严密监视姜家和这些人员包括他们的家庭成员的日常活动!
  建立在谎言上的攻守同盟最容易土崩瓦解。”
  
  姓名:小孩
  主题:我只有十二岁,但我也关心。
  时间:2004-5-30 18:51:35
  黄静离开人世的消息,让我十分悲痛,我也很想知道真相,虽然我是个小孩。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我哭了。
  
  姓名:妇联主席
  主题:该我出面了
  时间:2004-5-30 18:56:59
  姜家雇了几个跳梁小丑出来捣乱,我们欢迎!!!!!这说明他们真的害怕了,我已经看到他们在瑟瑟发抖!!!!!
  
  姓名:少女
  主题:纯洁的永远纯洁
  时间:2004-5-30 19:21:04
  我们喜欢并爱戴你-----即使牺牲生命也要保护处女之身不被畜生糟蹋,可敬!!!!!!烈女啊!!!!!
  
  姓名:逍遥扇
  主题:驳“本案没有凶手”的谎言
  时间:2004-5-30 20:19:39
   希望网管别删,这是少数人不同的声音。
  ---事先声明,我不是湖南人,与大多数网友一样,姜、黄都不认识。对案件的了解是通过网络和电视。
  希望网管别删,这是大多数有正义感人的声音。
  
  ---事先声明,我是江西人,与大多数网友一样,姜、黄都不认识。
  对案件的了解是通过网络和电视。
  
  ---所有的尸检报告我都看过,最大的相同点是:不能确定他人杀死亡(伤痕是皮外伤,不致命)。
  报告1类结论:心脏病致死 ; 报告2 类结论:未找到心脏病致死依据。大家可以自己找来看。
  ----几个鉴定书的病理分析比较详细,其实并不矛盾,市的鉴定着重于心脏部分,省的着重于肺的病变。
  死者生前心脏或肺都有点毛病,这已经在所有鉴定书上得到确认了,鉴定书中“有肺水肿”与姜说“看到黄口吐白沫”可以相互印证。
  需要较高的医学知识,不要只看结论,要全篇看完,征求医学人士的意见,再下结论。从医学上说,差别是学术上的,由于病变不显
  著,尸检时间和操作者的不同,会有差别,但结论并无显著差别,“未找到”心脏病不等于“肯定没有”,只能说没发现。
  
  ---所有的尸检报告我看过,最大的相同点是:结论相互矛盾。市的鉴定着重于心脏部分,省的着重于肺的病变。为什么省市侧重点不同?市里的报告在先,结论是心有问题,那去省里检测的时候重点应该在心,结果省里却认为是肺有问题。那么,抛开别的不说,至少可以证明两点:
  1。市里的法医在鉴定上是错误的
  2.死者的心脏正常
  接下来,谁能保证省里的检测是准确的呢?唯一能够做的是再做检测,可是死者的重要器官却被毁了。
  至于姜的说法和病理一样,他当然有充足的时间和医生交流心脏病的症状。
  还有一点提醒大家注意,姜说黄当时口吐白沫,而且黄当时是 清醒的。那么,当时的情况应该是用纸或者毛巾插拭,那么现场有没有这样的证据?
  
  医学上一些猝死,的确找不到任何疾病证据。有的人说“内伤”外面看不出来,对,但是,如果切开皮肤,皮下或脏器出血、破裂一目了然。黄母认可的鉴定人----陈玉川教授2003年11月4日说:“她是自然死亡还是暴力死亡、还是暴力加自然死亡,我自己觉得还不是很明朗”(艾晓明采访,来自黄静的网上纪念馆),就是说,未找到他杀证据。“截然相反的结论”这几个字误导许多非医学人士对尸检不信任,毕竟大多数人医学知识有限,只看结论。所以,尸检结论“截然相反”的说法,是不对的。
  
  陈教授之所以做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陈去做鉴定时,受到当地警方的干扰所致。使得陈教授根本无法做出全面详细的结论,但至少,陈教授不排除暴力死亡,这和警方确认是自然死亡的结论是有本质区别的。
  当地警方心理没鬼,为什么不让专家做鉴定?
  
  -----抛开人为因素,假设每个鉴定都公正,详细和可靠程度也会越来越差,切取标本就一定程度上会破坏尸体,时间越晚,组织改变,效果越差。看这几个报告的“详细程度”(就是描述器官部位的数目和细致程度),一个不如一个详细,这符合科学规律。---法医学上,采用窒息手法,也会留下痕迹,如牙齿对嘴唇、舌的挫伤,鼻骨骨折,受害人挣扎造成的手足挫伤(不是腘窝这类
  隐蔽部位),姜被抓伤及导致出血等。毕竟,一个活人不会老老实实等着捂死,应有本能的反抗。可以肯定,腘窝的抓伤是姜干的,但所有报告都肯定这个伤不致命,都未发现窒息的证据,都未发现毒物。一个网友提出一个不太道德但不能排除的原因:黄在姜走后自己脱光自慰,诱发原有疾病导致死亡。的确可能,但无从查证了。
  
  有一点,提醒大家注意,姜在现场并没有被拘留并审查,他身上是否有伤,当时的法医居然没有检查,这也是那个法医今后受审判的罪证之一。另外,姜在记者面前说他用烟烫伤了自己,说不定那个地方就是在现场留下的疤痕。他故意在烫伤加以掩盖。
  
  -----这个案件,是否发生强奸(包括内衣是否损坏、精液出现在哪里、处女膜、谁脱的裤子、擦皮伤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死亡的原因”。
  怎么不重要?强奸也有导致死者死亡。湘潭警方对这么重要的证据视而不见,故意隐瞒,本身就要重大的包庇罪责,居然在3个月内没有立案。
  
  但“所有的尸检都未到他杀的证据”,这是所有尸检报告的共同点。假设姜实施了强奸,没有造成女方重要脏器损伤,会死人吗?两个人搏斗,没有致命伤,能死吗?有人会说,女方情绪激动死亡,气死的,或累死的,可这不等于姜杀人呀,只能证明黄身体不好。所以,重要的是“死亡的原因”,而不是强奸是否发生,否则,就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主次不分了。确定“死亡的原因”,靠的就是“尸检”。
  
  一派胡言,简直就是法盲。
  
  姓名:逍遥扇
  主题:驳“本案没有凶手”的谎言
  时间:2004-5-30 20:53:17
  (原文)希望网管别删,这是少数人不同的声音。
  ---事先声明,我不是湖南人,与大多数网友一样,姜、黄都不认识。对案件的了解是通过网络和电视。
  
  (批驳)希望网管别删,这是大多数有正义感人的声音。
  ---事先声明,我是江西人,与大多数网友一样,姜、黄都不认识。
  
  (原文)对案件的了解是通过网络和电视。
  ---所有的尸检报告我都看过,最大的相同点是:不能确定他人杀死亡(伤痕是皮外伤,不致命)。
  报告1类结论:心脏病致死 ; 报告2 类结论:未找到心脏病致死依据。大家可以自己找来看。
  ----几个鉴定书的病理分析比较详细,其实并不矛盾,市的鉴定着重于心脏部分,省的着重于肺的病变。
  死者生前心脏或肺都有点毛病,这已经在所有鉴定书上得到确认了,鉴定书中“有肺水肿”与姜说“看到黄口吐白沫”可以相互印证。
  需要较高的医学知识,不要只看结论,要全篇看完,征求医学人士的意见,再下结论。从医学上说,差别是学术上的,由于病变不显
  著,尸检时间和操作者的不同,会有差别,但结论并无显著差别,“未找到”心脏病不等于“肯定没有”,只能说没发现。
  
  (批驳)---所有的尸检报告我看过,最大的相同点是:结论相互矛盾。市的鉴定着重于心脏部分,省的着重于肺的病变。为什么省市侧重点不同?市里的报告在先,结论是心有问题,那去省里检测的时候重点应该在心,结果省里却认为是肺有问题。那么,抛开别的不说,至少可以证明两点:
  1。市里的法医在鉴定上是错误的
  2.死者的心脏正常
  接下来,谁能保证省里的检测是准确的呢?唯一能够做的是再做检测,可是死者的重要器官却被毁了。
  至于姜的说法和病理一样,他当然有充足的时间和医生交流心脏病的症状。
  还有一点提醒大家注意,姜说黄当时口吐白沫,而且黄当时是 清醒的。那么,当时的情况应该是用纸或者毛巾插拭,那么现场有没有这样的证据?
  
  (原文)医学上一些猝死,的确找不到任何疾病证据。有的人说“内伤”外面看不出来,对,但是,如果切开皮肤,皮下或脏器出血、破裂一
  目了然。黄母认可的鉴定人----陈玉川教授2003年11月4日说:“她是自然死亡还是暴力死亡、还是暴力加自然死亡,我自己觉得还
  不是很明朗”(艾晓明采访,来自黄静的网上纪念馆),就是说,未找到他杀证据。“截然相反的结论”这几个字误导许多非医学人
  士对尸检不信任,毕竟大多数人医学知识有限,只看结论。所以,尸检结论“截然相反”的说法,是不对的。
  
  (批驳)陈教授之所以做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陈去做鉴定时,受到当地警方的干扰所致。
  使得陈教授根本无法做出全面详细的结论,但至少,陈教授不排除暴力死亡,这和警方确认是自然死亡的结论是有本质区别的。
  当地警方心理没鬼,为什么不让专家做鉴定?
  
  (原文)-----抛开人为因素,假设每个鉴定都公正,详细和可靠程度也会越来越差,切取标本就一定程度上会破坏尸体,时间越晚,组织
  改变,效果越差。看这几个报告的“详细程度”(就是描述器官部位的数目和细致程度),一个不如一个详细,这符合科学规律。
  ---法医学上,采用窒息手法,也会留下痕迹,如牙齿对嘴唇、舌的挫伤,鼻骨骨折,受害人挣扎造成的手足挫伤(不是腘窝这类
  隐蔽部位),姜被抓伤及导致出血等。毕竟,一个活人不会老老实实等着捂死,应有本能的反抗。可以肯定,腘窝的抓伤是姜干的,
  但所有报告都肯定这个伤不致命,都未发现窒息的证据,都未发现毒物。一个网友提出一个不太道德但不能排除的原因:黄在姜走
  后自己脱光自慰,诱发原有疾病导致死亡。的确可能,但无从查证了。
  
  (批驳)有一点,提醒大家注意,姜在现场并没有被拘留并审查,他身上是否有伤,当时的法医居然没有检查,这也是那个法医今后受审判的罪证之一。另外,姜在记者面前说他用烟烫伤了自己,说不定那个地方就是在现场留下的疤痕。他故意在烫伤加以掩盖。
  
  (原文)-----这个案件,是否发生强奸(包括内衣是否损坏、精液出现在哪里、处女膜、谁脱的裤子、擦皮伤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死亡的原因”。
  
  (批驳)怎么不重要?强奸也有导致死者死亡。湘潭警方对这么重要的证据视而不见,故意隐瞒,本身就要重大的包庇罪责,居然在3个月内没有立案。
  
  (原文)但“所有的尸检都未到他杀的证据”,这是所有尸检报告的共同点。假设姜实施了强奸,没有造成女方重要脏器损伤,会死人吗?两个人搏斗,没有致命伤,能死吗?有人会说,女方情绪激动死亡,气死的,或累死的,可这不等于姜杀人呀,只能证明黄身体不好。所以,重要的是“死亡的原因”,而不是强奸是否发生,否则,就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主次不分了。确定“死亡的原因”,靠的就是“尸检”。
  
  (批驳)一派胡言,简直就是法盲。
  
  (原文)----退一步讲,假设姜杀了人,一个事后能把内衣、档案、标本等统统销毁的智商,却忘了销毁自己在现场的证据,精液,忘了给黄穿上内衣,制造成入室抢劫,纵火等常用手法,而仅仅依靠说黄原来有病来开脱,岂不太愚蠢,于情理不符。
  
  (批驳)狡辩。当时姜已经慌了,只想逃离现场。至于内衣,档案,标本的销毁的智商,当然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集体的智慧。
  
  (原文)把精液留在现场,却把内衣藏起来,这个做法岂不太可笑了,强奸终止已经被公安部门认定了,就算内衣被扯的一塌糊涂,粘上精液,还是强奸终止,所以,姜没有藏的必要。倒是黄母可能当初羞于女儿内衣暴露于众人,收了起来,现在不愿意拿出了,因为,内衣可能完好。
  
  (批驳)一派胡言,内衣上有姜的精液,是黄母的重要证据。黄母都让自己女儿的尸体解泊,还会羞于女儿的内衣于众人。现在内衣最后是交在那个法医那里,他会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原文)2月的湖南,天气很冷,睡觉把被子盖到鼻下并不少见,有的人还蒙头睡,这样可以暖和些。
  
  (批驳)死人可以整整齐齐的把被子盖在自己的脸上?
  
  (原文)两人恋爱到这个程度,应该是热恋了,那天晚上黄拒绝姜的原因:1.黄很正派。2.怕姜得手后,发现自己有病被抛弃,这在生活中并不少见,70年代我国一个著名电影女主角(名字就不说了,当时名气不亚于今天的刘德华)就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未治愈的病情。姜如果想得到黄,完全可以提出结婚,哪怕将来离婚,也不必冒险一次性消费,况且,冒险了却不消费。所以,杀人动机很勉强。当然,分析不足为证。
  
  (批驳)别忘了,黄已提出和他分手
  
  (原文)--------姜20多岁,不是学医的,如果是在场死亡,黄的死亡他应该不能立即确定(如果他懂医学知识,立即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成功抢救是可能的),不能确定情况有多严重,无论多晚,他都需要找其他人来,一起到现场看看咋回事,这才符合常理。所以说,如果姜没有杀人动机,应该他走后黄死亡。如果姜杀了人,急需做的是他不在现场的掩盖,无论做的多不完善,他都会去做,首先要清除精液,慌乱之中可能漏掉一团纸.......但事实是,所有的纸都遗漏了,可见,他并没有清除。
  
  (批驳)正因为姜是第一次杀人,所以他才会留下如此多的证据
  
  (原文)----公安工作失误。一个本应该很清楚地案件,办案和有关人员不负责任,成了有争议的悬案。公安人员现场证据采集不充分。第一次尸检报告,算是全面,但查出的证据没有永久保存,是否所有证据(比如血栓和存在的部位等)都照相了?证据采集、保管不当,产生疑点,不仅黄母为此奔波,姜如果没杀人,9个月监禁,背负的黑锅,也冤枉。无论结果如何,公安最终成为众矢之的。
  
  (批驳)难道仅仅是工作失误?
  
  (原文)----如果事发前丢失体检表,记载黄有病,其实对黄有利,有利于就业和以后婚嫁;如果事发后丢失,如果记载有病,对黄一样有利。其次,既使体检表还在,常规体检(与看病不同)那种粗枝大叶的检查也不会有权威的价值,许多人都进行过常规体检,想必感觉很粗糙。所以,说丢失体检表对姜一定有利,不一定,要看上面如何记载。如果体检表丢失很长时间了,那极有可能是黄母,甚至黄本人所为,年轻待嫁,隐瞒一些疾病,是符合常理的。如果有病,估计连找工作都没人要。
  
  (批驳)一方面自称自己公正,一方面却做这样的推测,自己打自己嘴巴。
  
  (原文)-----说道尸体保管,列宁的尸体应该是很受重视了吧,据说也有腐烂,最后,只好把躯干烧掉,仅留下个头,做个木头的身子代替,看来,遗体保存有学问,这条网上可以查到。电视上看,黄的尸体是福尔马林保存,这个方法,暴露在液体之外的部分仍然会腐烂,如果福尔马林过量挥发,液体浓度过低,没有及时发现补充,腐烂就会发生。从现在技术看,责任心太重要了。传统的尸体保存是通过大腿股动脉加压灌注福尔马林,估计黄的尸体没有这道工序,仅仅是简单浸泡,防腐效果会差些。再说说保存器官的小红桶,根本不是专业的保存容器,丝毫不密封,福尔马林很快会挥发殆尽,这就是责任心问题。即使尸体和标本还在,这种不负责任的保管,恐怕也无法得出比前几次更可靠的结论了。
  
  (批驳)专家说,至少保存半年。怎么能拿列宁相比。
  
  (原文)----不否认一些官员有一定能量,说说姜家的能量,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完成以下工作:在早上刚刚上班这短短时间里,与侦查人员沟通(至少2人),与公安局长沟通(至少1人)与法医沟通(至少2人),藏起内衣,拿走黄的体检档案(至少1人)。以后,与第二次尸检法医沟通(至少2人)。与第三次尸检法医沟通(至少2人)。与公安部的人员沟通(至少2人)。与医院保管人员沟通(至少1人)。由于公众注意,打通关节,必须托人(至少1人)代为完成,而所有的被托付人都必须胆大妄为,不怕犯罪,这个能量大得不可思议,仅仅有权是不够的,短期内需要大量金钱,估计不会少于30万,这么大资金流动,应该留下痕迹。其次,托关系是需要大量的电话沟通的,也会留下痕迹。所有这些都办到,这个能量已经大到不能令人相信的地步了,注意,这是姜家最低能量。此外,还要对付检察机关,上级公安机关,人大等等监督调查。这么大能量,几乎一手遮天,他家都应该有一条与布什总统的专线电话了。姜家巨大的努力没有获得巨大的成功,姜被关押9个月后取保候审,舆论的谴责,继续的调查.........现在,这个能量大得离谱了,还能令人相信吗?案件闹到这个地步,公安部都惊动了,姜家能干倒公安部,我看没有这么大能量,姜没有逮捕,说明杀人证据不足。
  
  别忘了,死者的死亡时间尚未确定,也许这群畜生当晚就开始相互串通。
  
  (原文)--------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对这个案件的认识来源于网上和电视。综合这些资料相互印证,我注意到,黄母对公众有说谎的嫌疑:她说黄伤痕累累,但就是黄母认可的鉴定也仅仅确定腘窝的皮擦伤,其他都没认定,这根本称不上伤痕累累;黄母不承认两个年轻人是谈恋爱,但资料和照片否定了黄母。虽然黄身上的轻微伤是姜的作品,却没有直接证据说明他在说谎。 黄母不幸,获得大多数舆论的支持,遗憾的是,所有尸体鉴定,都没找到他杀证据。眼泪可以获得同情,但无法获得证据,要遵循科学鉴定,不能判处极刑却没有科学依据,而只有感情依据。黄母奔走呼号,是否意识到,姜可能为不存在的杀人行为付出生命的代价?而不是仅仅赔点钱。姜同黄一样,也是一个年轻的生命!
  
  (批驳)照你这么说,法律的尊严何在?连杀人偿命都不懂,还在这里大放嚼词。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原文)--------照片上,黄指甲发紫,非常均匀,每个手指都一样,这就不象外伤了,解释成:心脏病发作---缺氧---指甲变紫,医学上顺理成章。至于身体膝关节以外其他部位的 紫色,是尸斑,死后血液不流动,随重力积到低的部位,这在尸检报告上都认可了。膝关节后面的皮肤挫伤,才可能是姜的“作品”,可是,非常轻微,不会致命,是姜可疑强奸的证据,但其他证据却证明强奸并为完成,这就是“强奸中止”的法律依据。
  
  (批驳)你去做过鉴定了?身体膝关节以外其他部位的紫色你也是照片上看到的?你这样写,就更加证明了你是姜家的枪手。
  
  (原文)---------CCTV采访中黄母说:“........你这个姜俊武对我的静是非常喜欢的话,是非常爱惜的话,你那天晚上就不应该把她搞到两点,就是他说的两点半也好,一点50也好,就算我黄静是和你谈恋爱的话,你不应该把她搞到1点50,两点半回来,她因为要上班的,你要爱惜他,我黄静平时都是11点以前回来,她是这个生活习惯,那你就是有意害她了......”联想以下,生活习惯改变了一个晚上,晚回来就受不了,达到“有意害她”的程度,黄的身体状况如何?分析看来,两个年轻男女,当晚都不会休息好。当然,这是分析,不是证据,力度不够。
  
  (批驳)强词夺理
  
  (原文)--------依照我国法律,杀人证据不足,疑罪从无,姜被释放,应该妥当。姜和黄事发前所作所为,当代青年再普通不过了。谈个对象,随潮流,婚前越轨,无照驾驶,没想到这个意外。这种意外,恐怕百万里都出不了一个,这是买“假”彩票中500万的运气,让姜撞上了。姜真是个倒霉蛋,尽管司法上没有杀人证据,但舆论上太难洗清了,看看多少人在骂,这辈子都会受影响,抬不起头。-----姜,振作起来吧,最终一定会水落石出,不要怕调查,越高的司法部门,对洗清你越有利。
  
  (批驳)胡说八道,你知道什么叫强奸吗?什么叫婚前越轨吗?不懂法还在这里乱说
  
  (原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摘自CCTV:共同关注 ):“疑罪从无,把有罪放掉了,将来还可以搜集证据,发现了证据可以再抓来,再判刑;而如果疑罪从有,把这些无辜的人判了刑,这个后患是无穷的。剥夺一个公民的自由或者说生命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那么就不能认定。”
  
  (批驳)这就是姜家销毁证据的目的
  
  (原文)---------目前看来,黄母赢得了绝大多数舆论的支持,姜赢得了所有尸检报告(包括黄母认可的那份)的支持。在科学和舆论之间,办案人员要结案的确很棘手。放了姜,舆论反对铺天盖地;杀了姜,经不起科学和历史的考验。就现有证据来看,组织国内权威法医和医学专家,(不记名)认真研究和论证这几份法医鉴定,应该双方可以接受的。科学和事实从来不会根据人数多少来决定。人命关天,要重证据,轻感情。就现有证据而言,我认为姜没有杀人。也许,正如一部小说,名字叫《本案没有凶手》,(可以查到)。
  
  (批驳)想逃脱法律的制裁,没门
  
  (原文)---------下面这段,我从网上找到的,没有核实,不知真假,转贴过来:“我是一个湘潭人,现在政府机关某部门工作........我比大家强的地方是,我对待这个事情的心态很平和,不象各位,比较激动!因为,我有个好朋友是教育局的,直接参与了这个事件的前后过程。我还有好几个公安局的朋友,他们都知道很多关于这事的真实情况并且告诉了我,我听我朋友告诉我,公安局经过调查,有几个人能证实,案发的当天,黄静妈妈在临丰学校办公室听到黄静的死讯时,当即说:“那不可能,她(黄静)只是‘寒闭’,她闭死过,你们不晓得,我救得活,看在哪里,带我去。”当日上午10时多,在黄静的宿舍卧室里,黄静母亲一边说:“她以前有‘寒闭’,以前也发过两次,一次在学校,一次在家里。”一边要在场的人给黄静按人中和脚,黄妈妈还说:“上次就是这样按好的。”当天中午,在饭店吃午饭时,黄静姐姐说,黄静曾经在读书时,在其姐姐家也出现过一次‘寒闭’现象,当时还叫了“120”,在“120”还没有到时,黄静姐姐帮黄静掐人中,进行一些急救措施后,就好转过来了。我专门上网查了一下“寒闭”的解释,这是个中医名词,我不懂医,反正大概的意思就是不及时救的话,就会“闭”起来,就会呼吸不了,最后甚至死亡,这和法医鉴定的结果一致吗,真不知道网友们有什么不理解的!反倒是家属现在全盘否认掉了这个情节,其动机值得怀疑!”
  ---------说完这些,反对意见和谩骂也会随之而来,唉,少数人的声音弱呀。欢迎参与分析、讨论,谩骂只能发泄,是理屈词穷的表现。我承认,谩骂最厉害的,正义感最强,但头脑也最发热;好比打仗,仅仅不怕死,那叫鲁莽,不叫智勇双全。一个合格的警察,重视那些能够“相互印证”的证据,而不是孤立的证据,更不是推测。写这篇文掌,是希望大家不要让同情压住了理性和思考。希望网管别删,这是不多的不同声音。
  
  (批驳)法盲加无知的抢手,人民的眼睛是血亮的。我们相信正义的力量
  
  姓名:哭静儿
  主题:太阳会出来的
  时间:2004-5-30 21:17:49
  太阳会出来的 !湖南高级法院院长已辞职!公安厅长也易人!静儿!你知道吗?你的冤屈就快要得到伸张了!姜、 吴就要遭报应了!你别急!太阳会出来的!
  
  姓名:不懂
  主题:中国官场现形记
  时间:2004-5-30 21:35:16
   25岁的姜··就能当上税务科长!哪毕业了?我北大毕业,也是25岁,也才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啥官都不是!
  
  姓名:美丽蝴蝶
  主题:法律不会制裁无罪的人,但更不会放过一个罪犯。
  时间:2004-5-30 22:12:14
   未受罚的有罪者必将为期等惩罚之锤而惶惶不可终日。
  
  姓名:J
  主题:不用怕
  时间:2004-5-30 22:18:18
  现在谁站出来支持姜家人都是徙劳的,因为我们不是白痴。他们的声音不用一分钟就会淹没在我们的怒吼声中。
  
  姓名:逍遥扇
  主题:案件的突破口就在法医身上
  时间:2004-5-30 22:23:50
  由于当时湖南省的鉴定书完全推翻了湘潭市关于死亡原因是心脏病的鉴定结论,就证明,那个法医是在编造谎言,制造假的死亡原因,只要查查他为什么这样做,是谁指示的。他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另转贴刘路:悲情尸检─黄静案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黄静案一开始就具备了重大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裸体死亡、不能自己形成的伤痕、男人精斑,任何一个没有受过刑事侦查训练的人都能得出出现奸情致死可能的结论,也就是说现场发现犯罪迹象。根据刑事侦查的一般要求,应该有分局的主管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封锁现场,勘察、检验尸体,排查犯罪嫌疑人。但我们平政路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和法医草草看了一下现场,就得出自然死亡不予立案的结论,这岂不太草率了?由于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三个月之久,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很多原始证据已消失殆尽,要想突破本案,已经相当困难,我们在这个时候火化尸体,依靠漏洞百出法医鉴定,如何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其次,尸体鉴定存在严重的常识性错误,南京大学的法医鉴定意见已经完全否定了公安的两份鉴定书,后者对死因、体内是否存在毒物、是否存在性侵害均没有得出符合事实和法医学逻辑的解释,尸体必须重新鉴定。再次,尸体的处置权归家属,任何机关都无权处理,这是 法律常识。况且,犯罪嫌疑人拒绝认罪,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判三个阶段都有权利要求对尸体重新鉴定,我们现在把尸体火化了,将来犯罪嫌疑人申请重新鉴定,我们捧著骨灰去鉴定吗?
  
  姓名:wb
  主题:耻辱
  时间:2004-5-30 22:35:41
  岂只是悲哀,是耻辱是中国司法的耻辱。
  
  姓名:天后宫
  主题:再说说
  时间:2004-5-30 22:43:38
   我今天在网上又看了遍报道,有点觉的可疑。黄静的尸体上是真的有烟头烫伤的痕迹吗?如有,那就和姜狼的供述不谋而合:....... 如果一个人经历得多,就会敏感些,处理问题也会好一些。不成熟,这是我应承担的责任。出事以后,我用烟蒂在手上烫了几个疤,恨自己。这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证明姜狼有拿烟头烫人的嗜好!
  
  姓名:非心
  主题:下一步的变数
  时间:2004-5-30 22:53:50
  现在,就黄静案子是,越来越难了,因为证据被人为消灭。但只要上层重视,为平民愤,下决心真去查,还其本来面目。在法医、警察、及一大批贪官身上调查,会有突破口的,假的永远是假的,生死关头,这批败类会先自保。
  
  姓名:神经病
  主题:发发牢骚~~~~
  时间:2004-5-30 23:15:55
   要定一个犯罪份子的罪名,庭审必须讲证据,可此案相关重要证据,接连
  被毁真是莫名其妙,就证据无端被毁务必追究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罪啊!
  本人,前几天看社会记录,看到几张丑恶的嘴脸居然还笑的出来,哎,悲哀!真想狠狠的抽他们几嘴巴[相信很多人有同感],再有,到今天这个地步,也不知湖南省里是否以格外关注[也许是睁一眼,闭一眼,毕竟是省里的丑事啊,要全力挺住啊,],,中央有关部门曾经去过,也许是觉得没什么证据,破案无望,撤了![因为案子没证据,不好破的,就拖时间,也许群众过段日子就会淡化,忘记的],,全国人大[这种事情见多了,我们可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外国的议员一样的,才不会管这样的小事情,再说,有几千个代表,干嘛我出来接条啊!我的代表可是用了很多钱捐出来的呀!]
  国务院[还不知道,我们国务繁忙,又是台湾,又是西藏,又是掉鱼盗等等,这不是我们管的事情,真闹大了,就批个条子,没什么的]
  其实对于大多老百姓来说,都是相信国家的,可是有少数腐败份子,害群之马,玷污群众对执法部门,对政府的信任。。看看那么多丑恶的嘴脸,
  那些人民拥护的,尊敬的,批着人皮,有保护色的‘’人民教师‘’人民警察‘’白翳天使‘’,不知是否知道羞耻!汗颜!真不知道国家为什么对他们的待遇那么好,我看这些人不是因为理想崇高而选择其职业,而是待遇好,威风,有利可图,而择其业!!懒得说了,,,
  自古群众眼睛是雪亮的,此类败类毕竟是少数,相信正义之人占多数!
  那些玷污党,国家名声的人可要注意,小心敬爱的
  温总理。再起狂澜,挥起腐败之剑,下一个斩的就是你!!!
  
  姓名:梨子
  主题:疑惑~~~~~~~
  时间:2004-5-30 23:26:34
  姜在电视上说,他连黄静的裤子都没有脱。
  但为什么黄静死时是赤裸的。。。????
  
  姓名:天后宫
  主题:还说说
  时间:2004-5-30 23:38:53
  如果有人不相信姜家小小的调研员会如此神通广大,我想是他太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了。我是领导身边的一个小秘书,对此深有体会。什么是关系网?一个在官场混了几十年的人,什么朋友没有?朋友的朋友,亲戚的亲戚,从而形成一张密密麻麻的人情关系网。在关键时刻它会发挥超出你想象的威力
  
  姓名:不平
  主题:但愿湘潭上空的阴云早日被驱散
  时间:2004-5-31 1:46:09
  围绕黄静一案不是姜家与黄家的斗争,我认为这是国家法律与湘潭公安内部的腐败分子乃至湖南省公安腐败的斗争!
  希望早日看到国家法律的胜利!
  诺言只能欺骗幼童,欺骗不了正义和法律!
  掩盖只能激起民愤, 但愿湘潭上空的阴云早日被驱散!
  
  姓名:垂泪
  主题:测谎
  时间:2004-5-31 8:07:48
  对黄静一案,我们已经没有力气继续愤怒了,但我们永不放弃!!
  如果有可能,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测谎.
  
  姓名:楚天闲云.
  主题:悼黄静
  时间:2004-5-31 8:18:31
  生在阳间有散场,死归地府也无妨?阳间地府俱相似,只当漂流在异乡。
  (摘于古人诗,因悲黄静之死,有感古今的异常“相似”,故录上,以悼黄静。)
  
  姓名:新来的
  主题:非常关注
  时间:2004-5-31 8:55:17
   请问个位网友,网上哪儿还有有关于‘黄静案’的最新报道,如果有,请通知一声,谢谢。
  
  姓名:黑
  主题:真应该好好整顿了
  时间:2004-5-31 10:19:15
  湖南省的公安机关还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吗?比孙志刚事件前广州市的公安还黑,真应该好好整顿了!
  
  姓名:不知道
  主题:问题
  时间:2004-5-31 10:25:38
  很大的感触是:中国的官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水平不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父亲是公安局长儿子怎么低能都会有个一官半职,这样的情况下出现很多不应该出现的问题就在情里之中了。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的报道,为什么那些贪官,昏官在被发现问题之前总是年年先进,升迁最快的,比那些正直有才能的升迁快, 这是中国问题的主要结症,当然根本问题在与法制的问题。
  希望我们的下一代笑的灿烂些。
  黄静案结论无论如何,这案件的主要部门在办案中是有过错的或者触及法律 是要负担责任的,应该要处理主要负责人的。借此更加完善我国的法律,推进我国的民主。 中国人民万岁!中国民主万岁!中国法律万岁!
  
  姓名:思想
  主题: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
  时间:2004-5-31 10:31:06
  没有什么可以感到奇怪的。奇怪的是你们怎么会对一个本来就很平常的事情赶兴趣!这是中国啊,你们怎么不会考虑啊!这样的事情也感到好奇啊!再中国这样的事啊每天也许会发生好多。没有必要奇怪,漫漫习惯了也就没有什么了!其实你们也早就习惯了。只是出来作作绣罢了。如果给你一点好处也许你会做的更高明。
  
  姓名:华崽
  主题:纯美的女性
  时间:2004-5-31 11:01:20
  黄静走了
  在青春年少的妙龄
  黄静走了
  在翩翩起舞的时候
  黄静走了
  带走了一棵纯美之心
  黄静走了
  带走了人间少有的真爱
  黄静走了
  牡丹凋谢花溅泪
  黄静走了
  青山改色血成河
  
  姓名:meijin
  主题:大家想一想
  时间:2004-5-31 11:02:57
  中国普通老百姓是人吗?
  
  姓名:李德新
  主题:呼吁!!!
  时间:2004-5-31 11:05:42
  我希望有那帮禽兽像片的人,把相片在网上广泛张贴。就算那伙禽兽能逃过法律的制裁,但决不会逃过正义的人民群众的天罗地网!!!如果我碰到,各位想象我会怎么办?哈哈哈...警告这些畜生:决不要和人民为敌,否则不会有好下场!!!!!!!!!!!!!
  
  姓名:雷锋的战友
  主题:东北人都是活雷锋
  时间:2004-5-31 11:20:58
  我以为只有我们这儿疙瘩才暗无天日呢???原来湖南也一样啊!!!!看来我的计划要改变了!从追随红太阳升起的地方改成......希望网友们给我建议!
  
  姓名:明月
  主题:愤怒
  时间:2004-5-31 11:21:53
  姜狗日的,你死有余辜!
  
  姓名:wenwen
  主题:湘潭另一角
  时间:2004-5-31 11:27:21
   昨晚9时许,记者接到了北京一位朋友的电话,得知此时台湾歌手郑智化正在湖南湘潭演出,但演出方不但不给钱,还强行架着郑智化上舞台,并对他进行恐吓、威胁。记者闻讯立刻拨通了带着郑智化演出的内地经纪人陈松凌的电话,他告诉记者:“他们说的话简直吓死人……”
  
  姓名:华崽
  主题:风起的时候
  时间:2004-5-31 11:31:29
  在那个风起的夜晚
  一个纯美的女人
  一个禽兽般的男人
  共同演绎一幕人间悲剧
  
  禽兽虐杀了女人的身体
  女人把幽怨留在人间
  一出黑白分明的惨剧
  让多少人揪心
  
  天堂中的女人
  请你静静享受洁净的圣殿
  还在人间的禽兽
  终有一天你会走如地狱
  
  告慰女人的父母
  你们的爱女 用生命证明
  现在的山河 飞鸟尽绝污浊横流
  而今的中华 恶人当道权势为谋
  
  问 什么时候风起云涌
  问 什么时候电光闪烁
  难道要等到 青山不再碧水涸干
  难道要等到 血溅轩辕炎黄再生
  
  姓名:姐妹
  主题:苍天有泪
  时间:2004-5-31 11:33:22
  怎样才能给胡锦涛写信????
  
  姓名:不平
  主题:写给版主
  时间:2004-5-31 11:46:31
  我们都是好人,都有颗好心,都在为静儿的不幸祖国的未来着急,别再删除任何贴子了,哪怕是反党反社会的,揭露隐私的在这里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们都是中国人吗,都是自家人吗,人家国外早就有这些自由了,国家元首的隐私不也被人提吗?怕人提就别做呀!!!亲爱的版主,你还是个好人吗?我们都相信你!!!你是个好人!!!
  
  姓名:傍观者
  主题:重要建议
  时间:2004-5-31 11:48:37
  建议公安部立即提审吴建群,此案定会真相大白,拖下去一是可能被灭口,二有可能畏罪自杀。
  
  姓名:华崽
  主题:建议
  时间:2004-5-31 11:59:54
  管理者,可否把留言分类,比如案情分析为一类,悼念文章为一类,杂文论坛为一类。这样可方便大家阅览。
  
  姓名:孔明
  主题:严惩凶手
  时间:2004-5-31 12:14:18
   严惩凶手,逮一个,枪毙一个:肇事者,杀;包庇者,杀;工作敷衍了事着,杀。
  惟有此,中国才能真的做到依法制国。
  
  姓名:祖宗
  主题:一方面查黄静死因,另一方面查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包庇,渎职,毁灭证据等犯罪行为.
  时间:2004-5-31 12:26:34
  来它们以为万无一失了,它们忘记了祖宗的一句老话: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过此案按常规是没法办了,必须由排除了湖南省公检法的专案组来办,而且要两手抓:一方面查黄静死因,另一方面查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包庇,渎职,毁灭证据等犯罪行为.
  
  姓名:一个佛教徒
  主题:超度静儿在天之灵!
  时间:2004-5-31 12:26:48
  自古红颜多薄命!但如此纯洁的女孩却死在那么个丑陋`下流`卑鄙`无耻甚至无法用汉语里的词汇来形容的那么个小人手里!而且~所谓的正义的法律却帮恶魔逃脱制裁!~我感到悲哀!但是我坚信:邪不压正!~早晚有那么一天,凶手会得到应有的制裁!到那时候,我想,所有的人都会感到欣慰,静的在天之灵也会得到安息!到时候,请黄妈妈为静做佛事,超度静往生极乐佛土,而凶手将堕入十八层地狱永远不得超生!!!!
  
  姓名:理性
  主题:理性的看待
  时间:2004-5-31 12:39:07
   说句实在话,对黄静事件的关注因为最近媒体的报道,说说自己的一点点小小看法。首先,在法律上没有被判决有罪的人都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而在此次事件中,在本网,已经很主观的将本事件定性为“黄静冤案案情简介”,恰当否?想想为什么一个简单的案件会这么复杂?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为什么大家的矛头一致指向官员?政府真的是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通过如此多的社会事件的爆发,政府何时才能正视?何时才能换我们一个干净的政府,何时才能消除国家的基础对政府的不信任?我想,如果人民能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政府所谓的官员们能有现在的嚣张?官员们 你们记清楚了 你们是公务员 是为公众服务的人员。请不要践踏你们所谓权力的来源。
  
  姓名:放盐
  主题:对黄静案几点看法
  时间:2004-5-31 13:03:14
  1,其男友接受采访时说脱衣服时说的比脱自己衣服还轻松,很难相信他的为人.
  2,其父有没有用权力干预该案,有关部门应当调查.
  3,案件没了,就将其保释出来,从法律上讲没什么问题.如果是普通人犯这样的案件这么快保释的出?
  
  姓名:柏拉图
  主题:哀
  时间:2004-5-31 13:36:56
  我很同情静母,可不赞同用这种方式实现自己所要的正义
  
  姓名:wenwen
  主题:好人在那里
  时间:2004-5-31 13:45:35
  我是国税局的,我证明:税务系统几乎无好人
  
  姓名:宋所长相片
  主题:宋所长相片
  时间:2004-5-31 13:46:20
  http://www.pingzheng.com/jwopen/mainkuang.htm
  
  姓名:老榕树
  主题:如果联名上国务院温总理?
  时间:2004-5-31 13:50:00
   请在网上公布!!!
  
  姓名:有力出力
  主题:有需要帮助的请做声
  时间:2004-5-31 13:52:59
  不知能否将罪犯及它们一家的相片在网上登出 我们好发现它并尽可能的报复它们,因为我对法律的迟钝已经很失望
  
  姓名:柏拉图
  主题:不平
  时间:2004-5-31 13:55:31
  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公平。象一条半死的鱼儿,浮出水面时总试图挣扎几下,到底免不了漂浮的命运。经历太多,碰头太多,听命吧
  
  姓名:百拉图
  主题:禽兽与人
  时间:2004-5-31 14:09:43
  在普通百姓看来,他也许是禽兽,或连禽兽都不如;在我们司法者看来,他还是人,一个应当享有辩护权利,一个没有自证其罪义务的人,从来法律就只是规范人的。我很鄙视他,可我不能跟你们起哄
  
  姓名:柏拉图
  主题:罪犯
  时间:2004-5-31 14:13:25
  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者,今天的你有可能是明天的他,所以应当保证人最起码的尊严。你不想有一天你跌到的时候别人都踩在你身上吧!该死不该死,应当由法律说了算
  
  姓名:想念
  主题:快来这里看看吧
  时间:2004-5-31 14:17:31
  敬爱的温叔、胡叔,听说你们经常上网了解民情,快来这里看看吧!百万网民日夜想念您!!!!
  
  姓名:疑惑
  主题:强奸(中止)是什么罪?
  时间:2004-5-31 14:38:14
  《刑法》只有强奸既遂与未遂之分,湘潭当局这么又出了个强奸(中止)!
  
  姓名:祭奠
  主题:祭奠
  时间:2004-5-31 14:47:54
  建议姜在伏法之前尽快出一本书,书名为《唾液中的颤抖---姜俊武生平》,供民众在清明节焚烧祭奠之用。
  
  姓名:郭勇盛
  主题:请大家帮忙出谋划策的时候注意些技巧!
  时间:2004-5-31 15:50:27
   1、向黄静家属好的意见的时候请直接发送到网站上公布的huangjing224@163.com信箱,这样既能够保证确定能让风中的追随者看到你的意见,又能避免姜狗或其同党看到,预先做好防范。(姜狗经常上网来看的)前面有个好心人提醒注意保管黄静遗体,可能被姜狗看到,已经实施了破坏尸体的动作。适得其反。
  
  姓名:飞宇
  主题:我等待着阳光
  时间:2004-5-31 16:02:17
  我不相信黑暗总是笼罩着大地
  我坚信正义的阳光总有一天会照耀我们的世界!!
  
  姓名:李德
  主题:呼吁!!!
  时间:2004-5-31 16:16:09
   请把中央台播出的节目放到bt上,让我们都看到那帮禽兽的面目!!!
  
  姓名:倦鸟
  主题:希望你在天国过得一样快乐
  时间:2004-5-31 17:11:31
   你在湘,我在闽,可是这并不是距离。为什么一个这么简单的案件却变得如此的复杂,不知道你的魂儿现在还在何处飘泊,也不知道你将飞向何方,希望总有一天,你能在天国过得一样开心
  
  姓名:南梦子
  主题:悲哀
  时间:2004-5-31 17:24:28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感到悲哀!作为一个同行,我感到悲哀!我们湖北的孙志刚兄弟得到昭雪,首先是依赖新闻媒体;现在邻省的黄静妹子要想不死得不明不白,依然首先是依靠网络媒体。世上自有公道在!在人间,对于你的死,我们哭泣;对于你的死后遭际,我们悲哀。我相信,总有一天在那自由的天堂,你会笑的。走好,静儿! 
  
  姓名:lj
  主题:让每个中国人都知道!
  时间:2004-5-31 18:12:44
  我想,如果把这里的网址,事件的真相,以及相关的帖子在各个网站和论坛张贴,肯定会形成比较大的影响,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真相!
  如果有正义感和良知的人民看到了,一定会支持的!
  大家认为如何呢?
  
  姓名:追忆
  主题:珍重
  时间:2004-5-31 18:17:43
  去的人已经去了,尽管心存不安,难以瞑目。但活着的人也要珍重啊!
  我想,假如静儿在天有灵,她一定不愿意这么多关心她的人流泪,她宁愿自己去的不明不白——我们不能让她不明不白的走,但我们要珍重自己!黄妈妈,不要太难过!我也是一个妈妈的女儿,我永远希望我的妈妈快乐!她走了。我们哎哟给她一个公道,着是一定的。但还是那句话——珍重!!
  
  姓名:tarzan
  主题:思考,祭奠。
  时间:2004-5-31 18:37:09
  事情既然可以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可见我们庶民良知的存在,可惜,身为士族的大家大户,他们是不会在意,什么是政权的掌握者,什么是阶级,别说现在没有这些,什么时候都有,阶级社会的本质,共产党也是一个政党一个阶级的代表,他们怎么会动摇自己的阶级基础,怎么会去掘自己的坟墓?!如同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不会同情农民阶级一样,当权者当然要息事宁人,我们只有全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多一点,而当权者的“权力”自然大过我们!这是这个社会的矛盾弊端,会解决,但时间跨度很长很长!
  黄静,请安息,生者为你祈祷!
  愿你的家人,可以得到安慰!
  愿庶民小子也能傲视王侯将相
  
  姓名:棋子
  主题:冤
  时间:2004-5-31 18:47:12
  一年又一年,
  迷团仍是迷。
  冤屈何日申,
  六月下大雪。
  
  姓名:bb
  主题:同情
  时间:2004-5-31 19:55:30
  物证都失!还说查什么!不要自气气人了!中国的社会现在是这样黑暗的!那个姜什么的还说那什么人格担保!连(宝现在马案)那个什么都说拿人头担保!现在人格人头什么值多少钱??我很同情黄静!!!但又有什么法呢!只能在这叹叹气!
  
  姓名:地玉
  主题:该下地罚的迟早会下
  时间:2004-5-31 20:11:03
  谩骂是不对的,但对罪恶的流氓和土匪仍有谩骂是不够的。
  平政路派出所应该是可以表扬的,因为他们一眼就看出静子的死是正常的自然死亡,所以不应立案,姜爷爷不在现场在短时间内即已查清,静子的死跟他们无关。姜爷爷不就是他们自己的爷爷的爷爷,他们完全可以不立案,这跟流氓和土匪是有完全区别的。
  对于死者家属要求立案最最基本的要求,可以置之不理。
  他们比十恶不赦的流氓和土匪还可恶。
  
  姓名:开花
  主题:开花
  时间:2004-5-31 20:14:11
  如果湘潭党政领导还清廉的话、湘潭人民还有明锐的眼光的话,需要看一下某些领导是如何抽得起某种香烟的
  
  姓名:静静的走
  主题:心在流泪
  时间:2004-5-31 21:13:35
  美丽静儿死亡的背后那些龌龊人的事是叫人最心痛的,它叫我对国家......
  
  姓名:汩光
  主题:窦窦冤
  时间:2004-5-31 21:22:50
   号召有良知的湘我潭人,,对黄妈妈的援助,出谋划策。
  姓名:大牛哥哥
  主题:-关注-
  时间:2004-5-31 21:23:27什么人敢把主要物证毁灭?毁灭物证的目的就好似想逃避法律。
  没有物证?为什么会没有?在受害者的家人一直希望在物证上找到破案线索的。物证却被毁。因该视为这个姜XX有罪。虽然他家人没什么大的权利。没送礼。在此时他敢送吗?他们的意思就好似事后重谢。此等心思。我看大家都明白。
  
  姓名:包青天
  主题:谁人毁灭物证!!!
  时间:2004-5-31 21:30:32
  物证毁灭!就算包青天再生都没法奈他姓姜的小子何了!这只能是冤屈案了
  
  姓名:zjl
  主题:全国善良的网民签名声援
  时间:2004-5-31 22:31:01
  
  姓名:闷
  主题:悲
  时间:2004-5-31 22:40:28
   实在难言啊,天正下雪!
  
  姓名:一片冰心
  主题:期待!
  时间:2004-5-31 22:40:44
  央视已经播出好几天了,怎么还没有见到具体的行动呢?既然恨自己都会用烟头烫,那么恨别人呢?那是不言而喻的事了!
  
  姓名:百姓
  主题:关注黄静案
  时间:2004-5-31 22:46:20
  
  姓名:非心
  主题:阴霾何日散
  时间:2004-5-31 23:23:27
  希望关心支持黄妈妈一家的网友战友每次留言都呼吁中央领导人为民做主,扫除湖南黑幕!铲除滋生这些败类的环境。
  黄静一案,千古奇冤,万里同悲.
  望予做主,为民锄奸啊!!!!!!!!!!!!!!!!!!
  胡主席,你的百姓盼望你啊,盼望你!
  温总理,你的人民想念你啊,想念你!
  
  姓名:大雄
  主题:看看他们的嘴脸
  时间:2004-5-31 23:41:20
  为黄静老师哀悼的同时,也要奉劝一些走极端的朋友们,不要轻易地把什么事情都归咎于我们的政府,把中国的现状说的一团漆黑。我的感觉,有一些人,自己在生活上不如意,不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就知道骂娘,骂无商不奸、骂官员腐败,好像这样就找到了自己不如意的原因——“看,不是我没本事,是中国实在太黑暗”。呵呵,这样的人估计永远也不会有什么出息的。其实,现在的中国虽然黑暗的事情不少,但二十年来的进步也是不容抹煞的,只要你肯努力,过上好日子要比二十年前容易的多。二十年前一个老师一年的工资不够买一台最普通彩电,今天一个老师两个月的工资就能买一台很好的彩电。二十年前我的父辈为了盖一个名正言顺的章要往政府机关跑上十好几趟,各个部门的条子收齐了之后还得去求管章的小办事员。前两天我为了我们门前的污水井没有盖直接打电话找了市政管理局,半个月不给我回话我就敢提起行政诉讼!开口“官官相护”闭口“即得利益”,为什么就不想想为什么自己就得不到利益?是怪社会,还是怪自己?
  扯远了,希望大家能读得进去
  看黄家人收到捐款后的回复,似乎只对钱感兴趣!
  一副见钱眼开的模样!!!
  收到钱后该干啥?却不做表态,莫非这一切只是为了钱?
  支持姜家,不能让这种小人得逞!!
  公安,告她污蔑!共和国的监狱盖了是作样的????
  还有没天理了!!!!!!
  没有信箱 个人主页 没有OICQ
  http://www.pingzheng.com/guestbook/index.asp?page=61&userid=1
  
  姓名:大雄
  主题:不要误会
  时间:2004-5-31 23:51:38
   这是湘潭市公安局平政路派出所网页留言板上的姜狗的留言,让大家看看
  
 浏览:4191
设置 修改 撤销 录入时间:2006/1/10 16: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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