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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同名馆__天堂花园——黄静
网同名馆

留言选编(2004-9-11至2004-9-20)

网友

  姓名:hhr
  主题:拭目以待!!
  时间:2004-9-11 1:05:59
  到今时今日,黄静案其实很多问题都明晰了!!可能有那么多的违法者(或者说是渎职,帮凶),其中涉嫌犯罪的有国家工作人员,这就是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了.而这样的问题触及的是我们的制度以及监督与制衡机制缺陷的根本点,可能这也正是本案的难点所在!! 怎么突破??拭目以待!!
  
  姓名:重查
  主题:那个姓姜的到底是什么社会角色?
  时间:2004-9-11 1:08:44
  那个姓姜的到底是什么社会角色?有什么样的背景?为什么市公安局处处阻挠?有天下这些有良心的,有正义感的人,我相信罪犯终将得到惩罚!
  姓名:无言
  主题:这不仅仅是一个女教师的悲剧......
  时间:2004-9-11 1:11:18
  在本案中,为什么那么多违法或者说可能是涉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受到处分呢!!!!!!!
  真他吗的!!!!!!
  
  姓名:WATERINESS
  主题:愤怒
  时间:2004-9-11 11:10:06
  除了无休止的愤怒,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怎样才能让正义得到伸张?我很迷茫!
  
  姓名:厉鬼
  主题:黄静!回来吧!
  时间:2004-9-11 12:28:35
  在古老的传说中,有许多关于冤死的亡灵向凶手复仇的故事。
  如果还有灵,相信你一定会回来的。
  
  姓名:泥水匠
  主题:疑惑
  时间:2004-9-11 12:42:16
  为什么面对众多网友和教授的指责,那些专家什么声音都没有?哦,它们从来不听民众的声音的,它们只听党的话。
  
  姓名:browser
  时间:2004-9-11 16:56:04
  为什么迟迟不做全面的刑事侦察?仅凭原有的疑点不清的少的可怜的资料、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及一年多后的重新尸检就可以定论?是姜狗的本事大?我看不是,而是因为此案涉及面太广了,越陷越深了!姜狗的小命不保是小,一大批人倒下是个严重问题!结论“特殊性行为”、“潜在病理改变”让人哭笑不得,开创了当今司法鉴定有关“强奸致死”荒唐定义的先例!这可是最高司法鉴定科研所何颂跃博士带队的啊!让人更反思司法公正真正执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烈要求中央高层督促最高公安司法检察重新进行更全面的刑事侦察,给公众一个公正严肃的解释,不冤枉一个好人,但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严惩犯罪分子,尤其是涉案公安司法检察方面渎职或犯罪人员!还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和支持!
  
  姓名:redphoenix
  主题:法律人的道歉
  时间:2004-9-11 22:21:37
  作为一个从事法律的人,我及我的同行没有做好普法、执法工作。在国家大力提倡和实施法治的今天,在中国大地上仍然出现了如此让人震惊的践踏法律的事件,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逝者如斯,已不能挽回,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伤口。我们将时刻牢记这个伤口的痛,为所有被不法侵害的人留存一点希望。
  
  姓名:江城子
  主题:谁能不出声
  时间:2004-9-12 0:55:56
  中国的法治何日能真正文明,普通老百姓在几千年的强权政治中不是没有出过声;当权者你敢如此纵容,必将玩火自焚;谁还能不出声,下一个会不会就是我们自己。
  我们都发出呐喊吧,其实不仅仅是为了公理,也是在为我们自己争取生存的空间。
  关于“特殊性活动”之说,我觉得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分析得很精辟,大家可以看看,各网站媒体应该转载(我就很少在大的网站上看到)。
  还记得孙志钢案件就发生在我生活的城市,我们那时也非常关注,应该说它也促进了中国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的进步,我相信只要大家坚强点,我们就能取得胜利——民主、法治、文明的胜利。
  
  姓名:911
  主题:姜俊武为什么理不直,气不壮?
  时间:2004-9-12 1:09:06
  发现黄静死亡之后,
  黄妈妈疑为他杀致死!
  
  如果姜俊武确实无罪,
  他为什么不敢直接站出来反告黄妈妈诽谤!?
  如果姜俊武确实无罪
  主动要求验尸的就应该是姜家!
  那样才可以最简单、直接的证明姜的“清白”
  
  可笑的是
  姜家好像和火葬厂关系很铁!
  案发当天
  多次要求马上活化尸体!
  心里没鬼你们怕什么啊!
  
  姓名:110
  主题:到底是谁害怕尸检?
  时间:2004-9-12 1:10:35
  24日发现黄静死亡后
  经过草草的检验之后
  为什么
  公安方面一口咬定是病死,排除他杀可能!
  
  为什么不积极的进行遗体解剖检验呢?
  
  如果姜俊武确实什么也没有做
  姜家为什么急着活化黄静的遗体?
  
  如果姜俊武确实什么也没有做
  验尸反而可以洗刷他的罪名,还他清白!
  
  如果他的确没做亏心事!
  积极主张进行尸检的应该是姜家!
  那样才可以彻底证明姜是无罪的!
  为什么他们建家放弃这种最直接的办法不用呢?
  是做贼心虚吧!
  
  可一切恰恰相反!
  是黄妈妈一次又一次求法医吴建群进行验尸!
  到后来,公检法一起站出来要求尽快活化黄静的遗体!
  到底是谁害怕尸检!!!!!!!
  
  姓名:AK
  主题:谁可以证明黄静在回到宿舍时候还活着!
  时间:2004-9-12 1:11:35
  根据尸检报告,黄静于24日凌晨3时已经死亡了!
  
  姜小狗多次供认“背人”回宿舍?????????
  
  谁可以证明黄静那个时候还是活着的?!
  他们背的是一个死的黄静,还是一个活的黄静?!
  
  谁可以站出来作证?
  有嘛?
  不是有很多狗党来辩护嘛!
  站出来说话!
  拿出铁证来!
  
  姓名:为什么
  主题:这就是我为什么这样说。
  时间:2004-9-12 7:52:19
  上个月湘潭市响水乡发生了一起事件。死者是自杀身亡,什么原因勒勒,一名19岁的孕妇,已经怀孕9个月了,被计划生育部门从浴室里拖出来,而且是三楼,身上无任何遮拦,被邻居发现,说你们这样要不的,引产也要让人家穿衣,那些人没有听,理都不理。丢在车上开起车就走,来到二医院,二医院院长见没有穿衣服不允许引产。那些人见不肯,开起车到株洲,株洲的医院见湘潭的不引,怎么来株洲呀。也不肯引。最后到易俗河才引下了9个月的胎儿。一路上都是没有穿衣服,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姓名:苏三
  主题:黄静案还是不破的好!!
  时间:2004-9-12 10:28:40
  当今冤案虽多,象黄静案这样牵掣众多影响广泛的案子却堪称第一!!黄静案还是不破的好!!这样黄案的当事人比如姜大公子,乌法医,及一些牛头马面的所谓专家,就可以"流放千古",贻笑万年!!让后人痛骂它们的祖先及子孙后代吧,也让后人对我们当今的社会状况有一个深刻的了解.
  
  姓名:wren
  主题:哪都一样
  时间:2004-9-12 10:33:37
   其实在中国哪都一样黑,只是有的地方掩饰的好点而已。
  只要不泛大事,这里不做官,就到哪里做,行政不做了,就去人大,呵呵,都一样的,上面没人在,永远别想在仕途上有进展。
  
  姓名:关于工会主席
  主题:多大
  时间:2004-9-12 10:49:28
  现在的工会主席沦落为了政府的一职官员。悲哀。所以这么多拖欠工资。。剥削农民工。。多得无法数的过来的
  
  姓名:张涛
  主题:疑问
  时间:2004-9-12 11:42:32
  为什么不追究毁掉器官的人的责任?
   检查部门干什么吃的?他们监督谁去了??????
  
  姓名:姓名:sinian80s
  主题:祝你在天国走好!
  时间:2004-9-12 16:48:02
  黄静小姐:看到了吗?虽然你已经离开一年多了,但是仍然有许许多多的正义之人在为你呼吁,我替你感谢他们,我和他们一样,难以掩饰心中的愤怒,但我更为像我这样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帮你的人一样,对自己的无能为力而伤心。多希望我们都有一双能洞悉恶人丑恶心灵的眼睛啊!作为同龄人,我愿你在天国一路走好,若有来生,真的真的希望你才艺双绝的同时,具有一双明辨忠奸善恶的慧眼!
  
  姓名:白冤
  主题:这个案子必无结果的。
  时间:2004-9-12 23:49:21
   这个案子早已超出司法范围,因为它涉及大批干部腐败。“三讲”之一就是讲政治,从政治角度讲,如果司法上判姜罪成立,那处理此案的各级人员都有罪,深究下去,必对XX党不利。朱XX说:腐败问题,抓呢,要亡党;不抓,要亡国。治理国家的妙法,就在这抓与不抓之间找寻平衡点。所以,讲司法,姜必有罪;讲政治,姜无罪最好;在中国,政治高于一切。管理层定在这罪与不罪之间寻求平衡点,而且也一定会找到的。所以我说——这个案子是没有结果的。
  
  姓名:dd
  主题:旁观
  时间:2004-9-13 13:26:27
  我如果真的是黄静男友,黄静离我而去我会随她而去死,但姜XX毫无悲痛而且说话前后矛盾,我己辩护做假证。那天黄静死后,姜XX找到校长说,他怀疑黄静出事了,而自己不是直接去找黄静,得知黄静死后,他只是看了一眼,毫无表示地出去了,种种迹象表明,姜不是男友,他对黄静的死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和责任。
  
  姓名:概叹
  主题:难题
  时间:2004-9-13 18:31:29
   看来黄静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强奸杀人的犯罪嫌疑人一个.
  黄静家属以及舆论已经开列了包括:公安派出所,法医,病理技术员,档案人员,校长,...等等一系列人员(打击面不可谓不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为力求自保,谁愿意把自己送上断头台呢.因此,设置种种障碍是能够想象的.
  所以,要办成此案,难啊!难!难!难!
  
  姓名:难
  主题:难难难!!!!!!!!!
  时间:2004-9-13 19:02:37
  本案难破!!!!
  难难难!!!!!!!!!
  真是到了:“公检法院理难清”的地步了
  原因很简单:“反腐倡廉未见行”的原因
  难难难!!!!!!!!
  官官相护--已成中国特色,权大于法!
  另外,如果中央审查的话,很可能湘潭大部分包括湖南省的一部分官员会成为阶下囚,可是湖南、湘潭的党政怎么办?.......难难难!!!!!!!!!
  
  姓名:lkj
  主题:也许黄静案就这样了的好,
  时间:2004-9-13 21:17:50
  总有几许牵挂,经常到这里来看一看。渴望着能还静妹一个公理。
  但是,这么久了。 想想还是不必审了的“好”,就这样、就这样。让全世界都看看。这中国烂下去,烂了整个神州,烂到中南海。
  
  姓名:123
  主题:我恐惧黄静的遭遇将来有一天会降临在她的头上---下一个黄静是谁
  时间:2004-9-13 22:00:24
  到今时今日,黄静案其实很多问题都明晰了!!可能有那么多的违法者(或者说是渎职,帮凶),其中涉嫌犯罪的有国家工作人员,这就是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了.而这样的问题触及的是我们的制度以及监督与制衡机制缺陷的根本点,可能这也正是本案的难点所在!! 怎么突破??拭目以待!!
  
  姓名:cc
  主题:千古奇冤对下联
  时间:2004-9-13 23:07:48
  千古奇冤,湖南一案;
  
  延安时期,一个白毛女曾激发过多少热血青年,甚至连演王世仁的陈强都差点丢了性命。可是,今天比白毛女还惨的黄静竟然激发不出一个英雄好汉去杀姜狗。
  
  姓名:cc
  主题:向前进向前进
  时间:2004-9-13 23:13:29
  我怀念那个时代啊,多么令人振奋
  
  向前进,向前进
  战士责任重
  妇女冤仇深
  砸碎铁锁链,翻身闹革命
  红色娘子军,扛枪为人民
  向前进,向前进
  战士责任重
  妇女冤仇深
  
  姓名:dd
  主题:气愤
  时间:2004-9-13 23:50:00
  查!
  一定要想办法保留证据``而不是凭嘴````````
  一定要想办法找到上级人物!越大干部越好!`````````
  
  姓名:冤冤冤
  主题:一定要申冤到底
  时间:2004-9-14 10:01:22
  从众多的资料提中得知已非自杀,如果不坚持将沉冤大海,看过《杨乃武与小白菜》吗,封建王朝还可申明奇冤,现代社会主义社会你还有啥可怕的,你为啥不勇敢地大胆地找胡锦涛总书记?一天一封挂号信,长年邮,一定要开个水落石出,把一群鸟乌冠全他妈的除掉。
  
  姓名:怒怒怒
  主题:怒向刀丛倪小诗
  时间:2004-9-14 10:53:40
  都说妇女半边天,
  无端强爆来侵权。
  死不明目实可见,
  才使家人泣涟涟。
  历来断案信活人。
  
  所以恶人叫得欢,
  虽然没有六月雪,
  人间却添新奇冤。
  
  姓名:天一
  主题:还一个公道吧
  时间:2004-9-14 12:11:44
  我相信每天也有大官会在这里徘徊,但为什么都不给静儿一个公道呢
  姓名:GG
  主题:黄案的吉尼斯记录!
  时间:2004-9-14 12:19:09
  黄静案为中国创造了多项世界记录,小录以下:
  1 尸检次数多,多大5次的尸检,至今连死亡原因摸棱两可;
  2 死亡时间多,至今对其确切遇害时间仍是个谜;
  3 所患疾病多,一位能歌善舞青春年少的女子遇害后被冠以多种致死疾病: 心脏病,肺梗死,"寒痹"症;(幸亏尸检只5次,否则....)
  4 毁灭的证据多,死亡现场蓄意破坏,内衣裤丢失,尸体保存的高度腐败,
  心脏标本人为毁灭,体检表不翼而飞....
  5 死者遇害近600天了,她的冤魂在天国仍在游荡,她的尸体仍保存在冰冷的溶液里,在如土为安的国度里,也算是一项记录了吧!
  
  姓名:爱静儿
  主题:郁闷
  时间:2004-9-14 13:50:58
  每天都要来这里看看,可是每次都很失望。
  湘潭的人民你们应该为正义做一些事情了!
  
  姓名:忿恨
  主题:黄静案--国人心中永远的痛
  时间:2004-9-14 13:51:49
  黄静案历时近两年了,一件如此简单的案让一帮恶警给办成什么了,真的要让国人永远心痛吗?
  
  姓名:我们能做的只有一点
  主题:法律的公证需要有热情公民的支持和监督
  时间:2004-9-14 16:20:33
  法律的公证需要有热情公民的支持和监督 我觉得我们大多数网民要做的就是发誓只要上网就来这里看看 我个人希望馆长同志一定要把案子的进展情况转帖到这里来 便于各网友相互转告讨论 不知道馆主什么意见?
  
  姓名:aaa
  主题:有道理
  时间:2004-9-14 17:24:00
  姓名:转贴 Email: 时间:2004年9月14日14:00
  主题:再论团伙做案的可能!
  内容:
  依据黄静死亡时间来判定:
  死亡时间为24日凌晨2:00~3:00。
  通过第五次尸检确定凌晨3:00以前黄静已经死亡。
  
  疑点1
  姜俊武多次的在不同场合供述
  他们把黄静背出谭健家;
  背上车,
  背回宿舍,
  几个大男人轮流背黄静上楼?
  黄静居然没有醒?!
  冬日的凌晨;肢体的触动;多次的交通工具转换!
  黄静的力气哪去了?
  还是她跟本就没有力气了?
  是昏迷不醒了?
  还是奄奄一息了?
  还是已经死亡了?
  
  疑点2
  宿舍没有任何的搏斗痕迹,黄静身体无明显搏斗伤痕。
  邻居没有听到任何的打斗声音,呼救声音?
  为什么没声音?
  是黄静无法出声呼喊?
  还是进入宿舍之前她已经死亡?
  
  疑点3
  根据目前网络可以看到的尸表照片来看
  黄静仅双腿膝盖后有明显的外力致伤痕迹
  那么她的手呢?
  她的手在干什么?
  为什么不用手去抵挡嫌疑人的侵犯?
  难道姜俊武有4只手嘛?!
  
  综合以上的疑点推测~~~~~~在回到宿舍之前
  1.黄静极有可能已经被别人控制住!根本没法动弹!
  2.黄静可能已经死亡!
  
  要控制黄静,显然不是姜一个人可以完成的。
  根据无明显的外伤来看,
  应该是用了某种致幻、麻醉药物---
  我个人严重怀疑是黑市上面的K粉!
  (即氯氨酮,俗称K粉,强奸药,药力迅速,30秒即可致人昏迷,
  氯氨酮过量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的,这很符合尸检的病理特征)
  
  
  根据背人来判断,黄静在谭健家已经背他们控制。
  再来看看一起打牌的几个人
  戴云峰、谭健、甘伯谦、
  他们都是姜的高中同班同学
  
  他们合力给黄静服食了含有氯氨酮的东西。
  药力迅速,致使黄静昏迷不醒!
  他们和姜一同对黄静进行了性侵犯!
  
  可能是因为过量,黄静产生心力衰竭,
  并出现明显的心衰症状。濒临死亡。
  于是乎他们害怕了,急忙试探黄静的反应。
  用针刺和烟头烫等等方法来检验黄是否还活着。
  检验没有反应,几个狗衙内彻底的吓坏了。
  
  想赶紧把尸体弄走!
  他们绝定移尸别处!
  于是就是出现了姜多次供述的“合伙背黄静”
  
  到达宿舍之前,黄静可能已经死亡。
  于是他们共同制造了在宿舍姜和黄曾经发生了性关系的假相。
  脱掉黄的衣服,盖好被子,故意在现场遗留了有姜精液的卫生纸!
  
  他们急急忙忙的搬运尸体,来不及带走黄静的所有随身物品!
  于是就会出现宿舍里面:
  没有黄静的鞋子,
  没有钥匙,
  没有手机,
  没有黄静的个人随身物品(钱包、饰品)
  却偏偏留下了残留有姜精液的卫生纸!!!!!!
  (要是没有残留有姜精液的卫生纸,
  现场就存在重大故意杀人嫌疑了!
  强奸罪总比杀人罪要轻的多啊!)
  
  
  关于团伙做案!
  为什么法医吴建群拒绝提交在黄静遗体上面提取的精液残留!
  为什么在姜已经被起诉的情况下,仍然要毁掉黄静的内衣!
  在目标嫌疑人直指姜俊武一个人的时候
  毁掉那些东西难道只是为了给他一个人开脱?!
  莫非那些重要物证上面有其他人的残留痕迹?
  
  很简单,黄静死亡了,
  知情人“好像”只有姜!
  姜只要死扛!
  拒绝承认有罪!
  没有人能治罪于他!
  
  他扛住了,其他人就安全了。
  何况另外的衙内同伙也不可能让他一个人死扛!
  必须保住姜无罪!
  否则他们都得完蛋!
  所以他们结为事实上的统一联盟,一起串供,毁灭证据,制造舆论。
  关于制造网络舆论
  戴云峰、谭健、甘伯谦、
  这个几个人其中有一个就是老网虫
  来看看他的个人主页里面的文章吧:http://dlyok8yun.nease.net/nanyue.htm
  
  姓名:公安
  主题:姜俊武在说谎!
  时间:2004-9-14 18:11:34
  姜俊武在说谎!人即使疲劳也不会让他背到车上!还有,下午已有性行为晚上女友不同意,他也要做不符合情理,一日夫妻百日恩,他是什么心理??开始他都不进房间说明他已知结果!黄静死前会把被子理好吗!双目园睁符合此类病死吗!我认为此案,如下午有性行为案情应更严重!法医结果已出来,病不致死!现在关健是要查他们那一天的所有情况,要有疑必究!要避开当地公安!公安的赎职行为等真想大白后必会得到处理!
  
  姓名:wuyan
  主题:难道真就这样不了之?
  时间:2004-9-14 18:33:02
  黄静案一日不真相大白,正义斗争一日不会停止!
  
  姓名:123
  主题:不问过程只讲结果
  时间:2004-9-14 20:47:19
  不问过程只讲结果: 一、在科学技术发展到如此先进的时代,对于一个人的死亡鉴定能有这么困难吗?是不是有人为的因素?如此无能的国家机器,它运转的正常吗!究竞什么是先进为生产力!我看主要还是操作这台机器的人的素质问题。二、一个最普通的案件能引起全国人民如此长时间的关注,而且至今没有...
  
  姓名:hao
  主题:顶
  时间:2004-9-14 23:36:37
  姓名:【邓泽标】 Email: 时间:2004年9月11日23:12
  主题:一.要姜必须解释二.湖南警方必须解释
  内容:
  一.要姜必须解释: 1.黄静的伤是从何而来? 2.为何会是裸尸? 3.为何被子会盖过头? 二.湖南警方必须解释: 1.为何当初没保护好现场? 2.为何黄静生前的所有档案及相关资料不见踪影? 3.为何要逼迫黄静家属在火化尸体,用意何在? 4.为何中山大学法医们在鉴定时被无端干扰? 5.此案悬而未决,社会影响如此之大,为何关键证据被焚烧?作案人的动机及幕后何在? ...
  
  姓名:痛
  主题:心痛
  时间:2004-9-14 23:38:07
  每天,我都不能忘记那个美丽的女孩
  每天,我都来到天堂的门口
  每天,我得心口都隐隐作痛
  每天,我看见上空飘荡的不能瞑目的灵魂
  每天,我都看见老人郁闷奔走的身影
  每天,我都诅咒藏在黑暗中的魔鬼
  每天,我都对这苍天呼喊
  每天,我要大喊:胡锦涛,你在哪里
  每天,我要大喊:吴官正,你在哪里
  每天,就这样度过....
  
  姓名:无言
  主题:为何期待包青天
  时间:2004-9-15 12:08:39
  中国当代需要包青天.中国需要公正的执法.但是为何期待包一个人?
  
  姓名:无 名
  主题:一定让全世界都知道
  时间:2004-9-15 12:22:05
  如果,黄静的家属最后不能坚持了,那么留下一个人,其它的去把湘潭炸了吧,然后、到省政府,到中央,炸死他一些贪官。如果是我真的会发动这种恐怖袭击。因为除此之外,别无它法。死了也值。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不如爆发的好。至少,也算报了血海深仇。
  
  姓名:PPPPP
  主题:追问黄静案证据被毁事件
  时间:2004-9-15 13:31:42
  广受社会关注的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惨死案,在可能因国家最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而峰回路转之际,却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现象。据《潇湘晨报》4月18日报道,当司法部鉴定机构的专业人员前往湘潭欲提取黄静内脏标本进行检验鉴定时,却被告知这些标本已经被负责保存的医院工作人员烧掉,鉴定因此被迫终止。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件:黄静案件之所以反复无常,就是因为对黄静死因的四次鉴定结论各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在有关黄静到底是死于心脏病还是死于其他原因这个问题上,死者的心脏器官标本显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物证价值。为此,该器官标本一直由湘潭市公安局委托湘潭市某医院保存,但该院的医生却在未经公安局同意的前提下,竟然烧掉了这份重要的标本,理由是“没有继续保存的价值”。该院病理科负责人则称“医院有权处理器官标本”。理由是《诊断病理学》一书的说法。
  
    我相信该院从医学角度所作的解释,但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背景下,这样的解释显然缺乏说服力,无论如何,书本的说法都不能成为毁灭刑事案件证据的理由。
  
    如前所言,就黄静案件而言,黄的心脏标本由于和其死因密切相关,已经成为该案中一个最具关键意义的物证,该证据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决定案件的性质。
  
    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刑事诉讼秩序,我国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严厉禁止毁灭和帮助毁灭刑事诉讼证据的行为。《刑法》第307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认为,具体到黄静案这一特定事实而言,黄的心脏标本既然被公安局作为证据留存(医院保存只不过是侦查机关留存的一种场所和方式),这个标本就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刑事证据。如此重要的证据被毁,已经直接影响到对黄案的正确分析和定性。因此,无论黄的死因如何,毁灭这一证据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律,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向来不惮于用最坏的可能来揣摩别人的心。众所周知,黄静案之所以影响重大广受关注,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在反复中,人们最强烈的质疑点就是该案的侦破过程中是否介入了非法律的因素。
  
    作为湘潭市的一家医院,不可能不知道黄静案件的影响度,作为一个医生,也不可能不知道黄静心脏标本对该案的证据价值。在明知标本具有重要证据意义的前提下,未经委托保存的警方许可而擅自毁灭证据的行为,人们难免会问:这仅仅是医生的“误操作”,还是存在其它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个时候,有关方面需要积极回应人们的质疑,对该物证被毁灭行为立案侦查。这不仅是为了追究毁灭物证这一违法行为本身,更重要的是基于司法公正的考虑。
  
    人们追问黄静案的真相,不仅是出于对生命逝去的同情,更是为了追求法律的尊严。
  
  姓名:死无对证?
  主题:死无对证?
  时间:2004-9-15 13:32:51
  把人家的器官和病例毁掉,"姜俊武你真高,死无对证?哈哈,你错了,本官判你有罪,罪该当诛。其一,破坏证据这个活可是专业部门协作的杰作,本官相信你"姜俊武父子有这个能力,你们都是吃皇粮不干活的国税局干部,没些硬关系怎么能混得进去,怎么能升个一官半职?这种事情对于像你们父子这样的地头蛇并非难事,整个关系网就是蛇鼠一窝呗!其二,现场留下了物证(精液),估计你‘姜俊武’在物证面前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场,而且你的口供已经证明,在死者死亡之前只有你和死者在一起,现在人证物证都全了,因此如果死者属于他杀,你‘姜俊武’必是凶手!其三,如果死者属于正常病理死亡,就不会存在凶手,就不会有人去破坏死者关键器官和病例,退一百步说,就是有好事者,怎么不动别的死者东西,就偏动死者的呢。更巧的是,被破坏的不是死者别的什么东西,正是本案的证据,不是凶手干的还会有谁?因此可以断定黄静姑娘是他杀,而不是某些人胡说的病理死亡。既是他杀,根据本官在第二条的推论,凶手就是‘姜俊武’,抓住‘姜俊武’,别让他跑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本官铁笔判定,‘姜俊武’该死!本官看到这么多正义网友,因此想为本案尽微薄之力,但是势单力薄,希望大家能将我的帖子广为传播,使冤案早日得雪。
  
  姓名:怒怒怒
  主题:从黄静看当今社会
  时间:2004-9-15 15:52:34
   黄静之死已现奇冤,使家属也历尽辛酸,从中我们看到了什么,看到了空前的腐败,看到了这种肮脏互舔带下的群带关系,再这么打官司也不一定有什么如意的结果,也不用想不开,目前的社会就这样了,如果真的想申冤,就不用找鸟官府了,下定决心只找胡锦涛总书,直到有结论,否则,难、难、难、冤、冤、冤到永远。
  
  姓名:冤
  主题:多冤
  时间:2004-9-15 16:17:50
  黄静之冤在眼前,回顾历史冤连连。从开天辟地到元明清,哪一朝不是冤案累累?那么当今又怎可比往者而不如呢?更不能少了历史上的一个小小的黑点!告诉你,朋友,胡锦涛总书还不知道天下有这等冤事,你一定要把这件事让总书知道,他一定能还给你一个天下最大的青白,千万不要放弃,千万不要气馁,更不可轻易妥,协坚持到底就是胜利,全国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在支持你!
  
  姓名:中顾委
  时间:2004-9-15 19:04:00
  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普通的一桩尸检进行五次,还互不一样,连最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还是模糊其词,躲躲闪闪,真是丢中国的脸??
  每一个案子都这样,中国的司法算完了,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想以前那么多的尸骨鉴定都是公安法医一锤定乾坤,不知会有多少冤死的灵魂在哭喊,想想就恐怖???
  
  姓名:关注
  主题:无言以对
  时间:2004-9-15 20:59:01
  关注此案好久了,只能说无言以对......
  还能说什么呢...
  
  姓名:信念
  主题:坚持
  时间:2004-9-16 9:38:07
  我们坚持不懈的关注、我们毫不动摇的支持、我们一次次的浏览“天堂花园”、我们一便便写下自己想说的话。
  关注就是支持!
  坚持就是胜利!
  为了沉冤未雪的静儿,为了社会的公正与正义!
  向关注黄静案的人们致意,向有良知的人们致敬!
  
  黄妈妈,保重身体。每个黎明前总是漫漫长夜,但光明终究会到来的!
  
  姓名:fjx
  主题:不要放弃
  时间:2004-9-16 10:39:58
   怎么发言的人越来越少?为了美丽、善良的黄静,大家不要放弃。
  
  姓名:jls120
  主题:发言!!!
  时间:2004-9-16 19:40:25
  坚持到底!
  全球的华人,都睁开善良的眼!
  看看当今中国一奇观!
  黄妈妈,为你难过!
  祝你和你的家人保重身体!
  邪恶的势力
  总会溃败!
  
  姓名:xy
  主题:请湘潭司法机关给出合乎逻辑的答案
  时间:2004-9-16 21:56:07
  黄静案疑点太多,请司法机关把真相搞清楚.姜菌污总是撒谎,根本不合常理,这怎么行!
  
  姓名:大山
  主题:一些看法
  时间:2004-9-16 22:35:08
  黄静案一波三折,真是匪夷所思!***同志已被取保候审,黄妈妈心在流血……
  此案引起如此之大的关注,可仍有人在“丢失”、毁灭证据,真是“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黄的家人想必已是心力交瘁,不过,建议还要做好心理准备,现在什么事情都能发生,要么***被无罪释放,要么弄个判三缓四,即使判个有期,用不了多少时间,该同志也会大摇大摆地出来。另外,也要准备人家无罪释放后找你们要精神损失费!
  本人从所看到的材料中,悟出如下道理:
  一、斗升小民的命真是不值钱,小民们一定要牢记此点,如果有什么人想强奸或怎么你们,可不要反抗,不然,死了白死。即或是如黄静这样,又有什么用呢,自己死了不说,老父老母跟着遭罪,尽管弄出这么大的声势,也不过如此,那些证据该丢的还得丢。其它人能弄出如此声势吗(忽然想起莫玉萍案,不知怎么样了)?
  二、本人身为公务人员,对该案中的“有关人员”非常羡慕,什么“法”呀、“规定”呀、“程序”呀、“制度”呀,遵不遵守也行。
  三、本人身为一个人,非常羡慕有些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哪能有什么后果,就算是有了后果,又能怎么样?这次只不过点儿背,碰了这么一家人,真没想到那个老太太下这么大功夫,不过……”
  四、本人作为一个家庭成员,非常佩服黄妈妈。建议所有家庭一定要成为“学习型”家庭,不然,有个事情什么的,那可就抓瞎了——什么?同归于尽?找黑社会?这行吗?
  最后,提醒网友,结果出来之前,有些话不要说的过分!象本人这些感想,也是假定了一个前提的……
  
  姓名:天眼
  主题:法制社会的权大于法
  时间:2004-9-17 8:13:34
  此案至今还没有结果,网友很大程度上认为没有高层领导重视,而且级别越高越好,我纳闷了,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权威呢,难道法律的权威在不同级别的官员面前发挥的效力不一样,这是不是典型的权大于法?那么在权大于法的国度里那还算不算是法制社会呢?这是中国的悲哀还是中国人民的悲哀或是中国法制的悲哀。
  姓名:不说
  主题:千万别
  时间:2004-9-17 18:52:14
  千万别和掌握了国家法制机器的人斗,还有我觉的奇怪,都说公检法系统清贫,为啥大家都想进这种单位.
  
  姓名:晨钟
  主题:请黄妈妈和各位正直的朋友注意
  时间:2004-9-17 19:07:32
  事情发展到这个情况,我相信有众多朋友和我一样感到失望,甚至是绝望,我们就像生活在黑夜里,没有出路,没有曙光,甚至没有虚幻的救世主、没有所谓的地狱天堂,换句话说,我们本身就生活在地狱里,任恶鬼蹂躏,而善良的黄静妹妹所去的倒是天堂!
  
  最近一次尸检,已经为开脱某些人埋下了伏笔:死者生前曾经跟犯罪嫌疑人曾发生过性行为,暗示双方当夜进行了自愿的性活动;特殊性行为说,暗示了死亡是在性爱过程中发生的;潜在生理病变,暗示了死者不是受外力侵害而死,而是因病致死……
  够了!春秋笔法,何其毒辣!凶手以力杀人,刀笔吏还要用笔墨亵渎死者和起码的正义!
  这一切揭示了某些权力部门为“丟車保帅”给犯罪嫌疑人安排的最坏的结果、也是他们“宽宏大量”、“慈悲为怀”为死者家属可能安排的最好的侦察结果:犯罪嫌疑人与死者采用特殊方式进行性活动,造成当事人意外病发致死!!
  接下来就是“判三缓四”,“保外就医”,重归社会,提干升级,结婚生子,发财致富,安享天年。“操!我姜某某还是一条好汉!”
  他们不仅庇护了罪人,还要玷污死者、欺瞒公众、戕害正义!
  大家拭目以待,这就是我们能看到的最最公正的结果!
  如果出现更公正的结果,那只能视作奇迹--可以拯救我们这个罪孽深重的妖魅之国的天下奇迹!
  
  如果说上层机关不知道此事,我不相信,从媒体对该案件的封杀可以看出有权势阶层介入,用非正常手段干扰公众舆论。呼救、上书、求告,在这种条件下只是一种美好而幼稚的幻想。
  
  姜某某!操你祖奶奶,你手眼通天啊!
  
  在能够意识到这种结果的情况下,希望黄妈妈尽量冷静,预做一些打算和心理上的应对。
  第一,在保留好有关尸体物证、病理切片(已经被这帮王八羔子毁坏得差不多了!!)的前提下,把黄静妹妹好好安葬,找一块好的墓地,修一座美丽的墓,让黄静妹妹好好安息。如果有可能,我们愿意把黄静妹妹的墓变成一座纪念碑,只要大家有机会,记得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找机会去添一抔土,那是我们努力抗争的象征!
  
  第二,黄妈妈尽量节哀,保持身体健康,记住你虽然失去了黄静妹妹,但是也得到了千千万万的朋友、亲人,我们爱你!天大的悲哀和不公我们一起承受,一千年的等待我们一起经历。
  
  第三,即使终审有了结果,只要不能让正义彰显,不能揭示真相,我们绝对不忘记、绝对不原谅、绝对不服从,即使等上一辈子、等到下辈子,我们也要盯着这个姜某某,即使他强奸了这个国家,他强奸不了整个世界,更强奸不了所有的时间!会有机会的,不管他走到那里,他这三个字已经成了一种象征,一种耻辱和罪恶的象征。
  
  第四,大家请不要淡忘这件事,可以埋在心里,但是无论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有机会用自己的方式--除了暴力和犯罪--为实现正义做一点事,请大家一定竭尽全力!哪怕等待十年二十年,总会有这样的机会,只要我们把那些名字钉上良心的耻辱柱!这比任何书面的判决都更有力。
  
  第五,请黄妈妈做准备迎接一切可能到来的结果,同时转变斗争方式,今后的目的可以是继续不断宣传真相、甚至组织更有力的民间活动,为妇女权力和公民权力而努力,你和黄静已经是这个国家的一个象征,埃塞俄比亚皇帝塞拉西一世曾被称作“世界的良心”,我愿意称您为“中国的良心”,您的存在,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光明,证明了,我们没有屈服!
  
  
  最后,请大家自律,发言斟酌。
  恳请不要发表什么诸如鼓动黄静家属“自焚”之类的荒诞言词,这种话既不负责任,更有可能对黄静家人造成新的精神打击,同时不排除某些人在发表这种言论的时候另有居心,为虎作伥。
  
  姓名:西江月
  主题:西江月 黄静案感赋六首
  时间:2004-9-17 20:11:20
   (一)
  花季教师猝死,真凶原不难猜。买通上下巧安排,便可逍遥法外。
  证据悍然销毁,官官相护成豺。湘潭黑幕罩阴霾,公道如今何在?
  
  (二)
  花季教师猝死,强奸中止奇谈。帮凶凌弱是公安,三月不予立案。
  五十年来建国,伟人故里湘潭。若容此辈手遮天,丢尽国人脸面!
  
  (三)
  花季教师猝死,网民百万同悲。人间正义尚孤微,沉默心中有愧。
  共献眼前关注,终成天上惊雷。我以我血荐钟馗,速去湘潭打鬼!
  
  [注]截止2004年5月6日黄静纪念网站点击数达一百五十万余人次。
  
  (四)
  花季教师猝死,含冤双目难瞑。青天寄望最高层,况是人逢新政。
  记得晚清杨案,惩官慈禧犹能。湘潭污浊及时清,告慰天堂黄静!
  
  [注]“杨案”指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五)
  花季教师猝死,法医鉴定荒唐。省厅市局几回忙,结论一家一样。
  法律已蒙耻辱,神州但唤天良。是非黑白本昭彰,莫使民心尽丧。
  
  (六)
  花季教师猝死,一生恨太匆匆。断肠慈母是英雄,不管抗争何用。
  有泪不须相识,无言只要心同。静儿此去夜方浓,万点烛光相送。
  
  姓名:不说
  主题:支持黄妈妈
  时间:2004-9-17 20:46:58
  黄妈妈真的很不容易,很艰难,但是你要知道中国人的什么样的,才能自已控制住,保持清醒和理智,要不然就可能成为泉下之鬼,其实,黄静的案子根子在上面,在最高层,虽说发生在一个小小的税务局的党小组长上,但税上的很多钱可能通过他的手到了上层手中,而官场的潜规则姓姜的玩于股掌之中,手里抓住了辫子又拖出一大堆官,怎么样?凌驾于法律之上小菜一碟,所以,劝黄妈妈适可收兵,学学毛泽东老人家,打不赢就走,坚持抗战,不可求速胜,力量在于人民!化悲痛为力量啊,不要敌人没打倒,自已到先倒下了!
  
  姓名:理性
  主题:理智地思考本案件
  时间:2004-9-17 23:45:39
  我从一些网站上看到一些与本纪念馆大多数留言不同的观点,比如认为姜无罪。我不是一个偏激的人,相反是非常理性的,我不愿意也不会从主观上就认定姜有罪。但是,这些认为姜无辜的人所发表的文章,完全忽略或是回避了案情中的各种离奇的事件,比如器官被毁,而这些才是本案件被普遍怀疑的关键!不回答这些问题,任何无罪的说法都是无力的,因为只有消除疑点,才能说明不能证明姜有罪,从逻辑上判断,这是唯一的办法!反之,回避了这些问题而谈其它,实在没有一点价值。认为姜无辜的文章都没有解释本案的各种疑点,因此逻辑上完全不通。
  怀疑姜是自然的,十个人中会有9个以上的人有这种想法。姜只有澄清各种事实才能洗刷自己。即使姜没有被法律惩罚,如果姜不解释这些(比如在这里给大家公开留言或接受报纸的采访),他也无法摆脱有罪的公众判定。而他居然宁愿背负“黑锅”而默默无闻,他人就更有理由进行这种判断。——如果是我,我恨不得召开一个记者发布会说明一切,不会有人反对姜这样做,而由于案件如此知名,记者们会趋之若骛,绝不会没有人来听。
  由于这个案子疑点是如此之多,确定的事实是如此至少,各种怪事屡屡发生,而案件本身又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应该马虎的,所以我们有理由对案件的官方结论表示怀疑。但是我们也不应该100认定姜一定有罪,有些人的留言似乎是完全基于这种假设的,所以也有点偏激了。另外,我对姜母有一点点不好的感觉。
  不过,本案的这么多疑点,这么多人关注,一直没有官方人出面正面解释,除了可怜的一点缺乏(或是不公布)细节和依据的结论,也真让人愤慨,也就似乎更有理由对官方结论进行质疑了。
  有不同意见,欢迎大家和我EMAIL联系。
  
  姓名:asd
  主题:大家起来
  时间:2004-9-18 11:36:12
  大家起来支持黄妈妈,要求司法公正。国家是强大了,经计也发展了,错误也要更正,要求黄静案尽快惩罚凶手,同时对干部不自律,如包二奶,贪污受贿,买官卖官,三陪泛滥,干部顷吞国家材产,要求国家主席及中央特别重视,严力打击。让人民心顺。
  
  姓名:不平
  主题:不平
  时间:2004-9-18 11:38:15
  要不请外国的医学博士来做第八次鉴定,我们全国各族人民愿意出钱出力
  
  姓名:赞同
  主题:请大家讨论。
  时间:2004-9-18 22:06:22
  我非常赞同这个发言。
  进一步的推论应该是:姜有罪!从静儿死后姜的表现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我是深爱静儿的姜,静儿的死我会痛不欲生,如果居然有人怀疑我,我会拼命!姜从哪一点点能看出有这种表示,就是普通朋友的死亡也不应该如此冷漠。难道他就这么“爱护”静儿,任凭静儿的尸体不得不受到几次摧残而默默无闻,他要真是悔恨,他应该向黄母反复解释,跪请原谅,...他可以做很多很多无罪的人本该做的事情,他可以做很多很多无罪的人本该有的反应,但他一点也没有做。为什么呢?他哪里有勇气做这些事情!他哪里敢召开什么“发言”中所提到的发布会,从他的表现看,完全是在自保,生怕干错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做呢,他是在躲避可以导致法律制裁的不慎言行,最理想的行为当然是不作为,也就顾不上别人怎么说了,只要不进监狱就行!恰恰正因为如此,反到暴露了自己,于是可以推断姜显然有罪!姜的智商还没有到达一个好演员的地步,他也许应该后悔没有报考能够学习演技的学校——哭笑自如。
  说姜有罪,不是说一定是他杀了静儿,也可能是帮助别人隐瞒什么,他不过是个帮凶,有这种可能,从本案的审理情况看,这种可能性还很大。
  姜到底有什么罪当然是公安的责任,公安局也当然不是吃闲饭的,我们能够看出的问题他们自然也明白,总不能说所有的公安都被姜收买,比如那个杨局长似乎至少不是烂透了的人,也许还是能够办点事的,所以才有几次尸检查。蹊跷的是怪事重重,扑朔迷离的案情引起大家的格外关注,一定还有鬼。
  下面是这个发言的内容,我觉得非常好,只是还没有点透。我非常建议大家讨论这个问题。这个逻辑的一个形象的比喻是:如果儿子看到母亲死了,居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在公安提审的时候拼命澄清不是我杀了他,这个儿子一定有问题。
  ———————————————————————————————
  姓名:理性 Email:YXJDSJ@YAHOO.COM.CN 时间:2004年9月17日23:48
  主题:理智地思考本案件
  内容:
  主题:理智地思考本案件
  内容:我从一些网站上看到一些与本纪念馆大多数留言不同的观点,比如认为姜无罪。我不是一个偏激的人,相反是非常理性的,我不愿意也不会从主观上就认定姜有罪。但是,这些认为姜无辜的人所发表的文章,完全忽略或是回避了案情中的各种离奇的事件,比如器官被毁,而这些才是本案件被普遍怀疑的关键!不回答这些问题,任何无罪的说法都是无力的,因为只有消除疑点,才能说明不能证明姜有罪,从逻辑上判断,这是唯一的办法!反之,回避了这些问题而谈其它,实在没有一点价值。认为姜无辜的文章都没有解释本案的各种疑点,因此逻辑上完全不通。
  怀疑姜是自然的,十个人中会有9个以上的人有这种想法。姜只有澄清各种事实才能洗刷自己。即使姜没有被法律惩罚,如果姜不解释这些(比如在这里给大家公开留言或接受报纸的采访),他也无法摆脱有罪的公众判定。而他居然宁愿背负“黑锅”而默默无闻,他人就更有理由进行这种判断。——如果是我,我恨不得召开一个记者发布会说明一切,不会有人反对姜这样做,而由于案件如此知名,记者们会趋之若骛,绝不会没有人来听。
  由于这个案子疑点是如此之多,确定的事实是如此至少,各种怪事屡屡发生,而案件本身又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应该马虎的,所以我们有理由对案件的官方结论表示怀疑。但是我们也不应该100认定姜一定有罪,有些人的留言似乎是完全基于这种假设的,所以也有点偏激了。另外,我对姜母有一点点不好的感觉。
  不过,本案的这么多疑点,这么多人关注,一直没有官方人出面正面解释,除了可怜的一点缺乏(或是不公布)细节和依据的结论,也真让人愤慨,也就似乎更有理由对官方结论进行质疑了。
  有不同意见,欢迎大家和我EMAIL联系。 YXJDSJ@YAHOO.COM.CN
  
  姓名:呼吁
  主题:签名呼吁
  时间:2004-9-18 23:49:30
  我同意下面的姜有罪的分析,很精彩。我认为在讨论姜的罪行的同时,呼吁大家签署要真相的签名。我们除了在这里讨论,还应该呐喊,让更多的人听到我们的声音。
  
  姓名:大海流星
  主题:四中全会,讨论执政能力建设
  时间:2004-9-19 6:10:40
  此案是衡量湘潭甚至湖南党组织及政府执政为民能力的晴雨表温度计
  
  姓名:细节是关键
  主题:在真实性上最高水平的绘画的也比不上最低水平的照片
  时间:2004-9-19 10:50:42
   对呀,这些明显的疑点却没有人查明,央视的人采访的时候也不去问问。谎言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是细节,除非是真实的情况否则细节是无法伪造得十全十美,就如同在真实性上最高水平的绘画的也比不上最低水平的照片。季米特洛夫就是通过询问晚上月亮的问题揭露了证人的伪证。应该审问那天晚上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就是让他们先商量一周,如果不说实话也照样会审出问题。怎么没人办,政府的不作为意味着什么?
  
  姓名:多事
  主题:探究
  时间:2004-9-19 11:45:55
  有多少的利益关系或者说要花多少钱才能得到有助脱罪的公安笔录呢?
  这些问题探究过吗?
  
  姓名:上帝的化身
  主题:人民陪审团
  时间:2004-9-19 11:52:21
  我们在这里成立个网上的人民陪审团吧,如何?
  看看姜俊武能脱罪否???
  赞成的请参与!!!
  
  姓名:中国福尔莫斯
  主题:破绽
  时间:2004-9-20 0:08:33
  情人病了还是怎么样,应该是自己去看个究竟!这是常理啊.但案发的2月24日上午,姜去学校,不是直接去敲黄静的门,也没有在门前大声地呼喊黄静,而是直接去找戴校长,这说明了什么呢?首先,说明姜是知道黄静一定在宿舍内(并且已经死了),这一细节稍想一下就明白.姜当时考虑的重点可能是刻意制造自己不在黄静的死亡现场并且寻找人证,但毕竟还没有什么深思熟虑的上乘之策,客观上露馅了. 第二,作为情人,按常理,第一个迫不及待地要冲进去的应该是姜啊,而姜那时一直呆在门外不肯进去.是等别人去发现黄静已经死亡,这是姜的又一破绽. 第三,过了很久,姜进去看了一眼就出来了,这说明姜早就知道这个结果了.正常情况下,谁都会在亲人突然遭遇到不幸之后表现得情绪激动和痛不欲生,况且那个还是自己正在追求的女人呢.即使知道抢救是无济于事的,也会尽力抢救的,但姜的这些表现,完全能说明其知情.仔细想起这些细节的串联,就会觉得,把姜其个人的表现联系起来也就好理解了.玩弄完黄静并且致死后而表现出的知情和冷漠!而我们的公安,是真的忽略了这些疑点吗???????
  
  姓名:天真
  主题:还有呢
  时间:2004-9-20 0:39:46
  想破案只有一条路--还原事实,这种难度够大吧?
  不想破案路多得很--任意将你想还原的事实的链条中断一个节,你就没办法还原了,也就是说你就没办法破案了,这比较容易做到吧?特别是在有支持,没有压力,有心理准备,就更容易做到吧?
  姜再次翻供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姓名:xiaocao
  主题:我们仍在努力
  时间:2004-9-20 7:44:41
  黄静遇害574天——我们仍然在努力
  ——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本周末活动预告
  湖南女教师黄静遇害至今(2004年9月14日)已经是570天,黄静案通过网络和媒体传播后,得到广泛关注。从最初的不立案、多次尸检到黄静心脏标本被销毁,黄静案经历了多次曲折;8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五次法医鉴定认为:“被鉴定人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这一鉴定再次引起激烈辩论(详细讨论请看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网页“妇女维权行动-黄静专题”),焦点集中在黄静死因:黄静究竟是死于所谓的“特殊性活动”,还是遭受性暴力,被强奸致死;施暴者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将于9月18日(星期六晚上)7点在文科楼4楼中文系多功能会议厅举行“黄静与我们”的开放式讨论会。这次讨论特别邀请了前来参与“性别平等与媒体倡导”培训项目的黄淑华老师(黄静母亲)和与会者对话,还邀请了推荐黄老师作为2005年全球千名妇女争评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的张世君教授到会发言,性别教育论坛影像工作室合作艺术家胡杰将放映短片:《黄静妈妈的日子》(20分钟);讨论将由对央视报导黄静案做过专门研究的硕士生伍帼馨主持,艾晓明教授将放映自己制作的短片《反强奸国际视角:米拉的故事》(15分钟,加拿大蒙特利尔);博士生黄海涛将展示个人摄影作品:告慰黄静:我们仍在努力——黄静诞辰22周年纪念。一直参与推动黄静案的项目组师生宋素凤博士、戴凡博士等将与黄静母亲黄淑华老师一起探讨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及其策略。
  
  开放式讨论是国际会议和非政府组织中广泛采用的一种会议形式,这种会议的议题由发起人自由提出,任何关注这一议题的人都可以参与,目的在于激发争鸣和讨论,发展批判性思维、鼓励公民参与。与会者来去自由,欢迎关注黄静案的师生、媒体工作者与会。
  
  姓名:随心所欲
  主题:黄静!你会的!
  时间:2004-9-20 11:46:24
  我也是湘潭的一名市名,我比黄静大了整整一岁零一个月,也许在湘潭一直流传着一句话,那就是:“都是熟人!”也就意味着湘潭很小的意思,可以经常碰到面。当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我很震惊!为什么呢?因为我也认识姜,也就是事发当事人,我在这里不好对姜进行什么评论!因为认识他也是很早以前的事了,只是那时他想追我的好友,那时我们都很小,他强吻了我的好友,我的好友当时就给了他一个巴掌,后来见到他,我都会帮我的好友骂他。也算是冤家路窄,我的朋友圈子里总有认识他的,慢慢地大了,我们也就没提过这件事了!但当我第一时间,朋友告诉我赶快看报纸时!我都有点傻了,这种事发生在自己周围,真的有点不可思意!姜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可能只有他自己明白,如果他真的做了这种不可饶恕的罪行,我想就算他逃脱了法网,他自己的良心也不会过意的去的!痛苦也会永远围绕着他,既算他回到人们当中,我想他的非议也太大了,要知道一夜间他成为了全国的“名人”。
  事实毕竟已经成为了事实,黄静终究离开了我们,只能祝愿她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快乐幸福!也许黄静在那里正跟着她的朋友唱歌、跳舞、弹琴……
  不管怎样我也会不停地关注下来,我想黄静要是知道这么多人为她祝福,这么多人为她喊冤,她会让事实呈现出来的!
  黄静!你会的不是吗??
  
  姓名:另解
  主题:惩罚另解
  时间:2004-9-20 21:19:44
  姜即使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我相信他还是毁了。自己认为的女朋友出了不幸,没有一点伤感,还能笑着谈男人的性趣,不会再有正常的人看得起他,不会再有正常的女人会真正爱他。也许他有关系,但请大家注意,即使把所有的党员算上,也只占5%,他会生活在一个大多数人鄙视他,将它当作异类,甚至反面教材的社会。
  如果我处在这样的环境,我宁愿去坐牢。生活对自己来说,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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