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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一片冰心
主题:污染环境! 时间:2004-5-21 0:12:13 真讨厌!怎么这几天来制造垃圾的东西越来越多?为什么没有清洁工及时把他们处理掉?是不是已经有些做贼心虚者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了,开始拼死抵抗了? 姓名:一片冰心 主题:敬佩! 时间:2004-5-21 0:16:11 关注此案越久,越钦佩黄妈妈的毅力和努力!真的不容易!我们都理解您,并且义无返顾的支持您! 姓名:同胞 主题:你说得对。 时间:2004-5-21 0:20:38 关注此案越久,越钦佩黄妈妈的毅力和努力!真的不容易!我们都理解您,并且义无返顾的支持您! 姓名:同胞 主题:没有良心的杂碎!没事做你们回家呆着。来这里做什么?就为了故意捣乱吗? 时间:2004-5-21 1:12:45 够了,你们这些猪。没一点基本的人性。 姓名:一度 主题:你们不觉得谩骂于事无补吗? 时间:2004-5-21 1:21:48 这只能是流氓本性的表现。哈哈,狗急要跳墙吧。 姓名:可 主题:看 时间:2004-5-21 10:27:21 最近集中时间,在网上查看了很多关于黄静的案子的报道,感到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悲愤.有话想说,可是除了网络,我们的电视、报纸却没有相关的报导,也没有说话的地方。只好还是选择这里,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关于案件本身,感到现在家属过多纠缠在尸检的问题上了.这件事情最佳的尸检阶段已过,当初南京鉴定的时候就已经只能在资料基础上了,再进行解剖化验也不能得出更有效的结论.应该考虑的是刑侦方面的失误以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失误.这一点在香港就有廉政公署来做,在大陆,虽然没有这样的部门,但一样可以通过检察机关来进行查处.这件事情已经不是简单的强奸案了. 看了一些资料,感觉疑点是在时间和作案现场的关系上.很有可能宿舍并非第一现场.既然黄静是被背回来的,那是否有可能那时已经死了呢?而姜曾经提到过有两名同归的男友,他们到哪里去了?为什么不对他们进行刑事侦察取证? 怀疑黄静受到胁迫和虐待,并且有可能是被强迫或诱使服用春药之后受到性侵犯.所以伤痕并不明显和严重,但可能直接导致死亡.然后被背回宿舍,伪装现场,这一点至今为止没有人想到过? 另外,对公安机关和政府机关某些失职人员的调查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谴责不宜越位,否则会被认为是另有目的地借故攻击政府,这就会对本案的沉冤昭雪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 我还是坚信:案情一定会有昭雪的一天! 姓名:黄河浪 主题:第一次来这里 时间:2004-5-21 19:15:25 偶然从网上得知黄静案,第一次来这里。看到很多正义的网友,心里感到很欣慰,让我们一起,支持黄妈妈,讨回属于静儿的公平与公正! 姓名:飞刀小李 主题:质问 时间:2004-5-21 20:18:35 时间在一天天的流逝,案子还是没有结果。我不知道这人间还有没有正义???????????????? 姓名:从此 主题:很好 时间:2004-5-21 21:27:02 看来大家很执着 或者 说好人还是比较多的 姓名:只是假设 主题:只是假设 时间:2004-5-21 23:07:22 假设现在的总理还是朱镕基,这些官会如何? 假设我是总理,这群狗东西早就没机会了 姓名:这里不需要它 主题:这里不需要它 时间:2004-5-21 23:10:43 建议管主把 邹伟彬那些狗屁 删掉 姓名:态度 主题:态度 时间:2004-5-21 23:16:35 这个案件关键是态度 只要态度端正了,技术上这只是小事。请领导记住:挑战和机会共存,如果这个时候还不去反思,以后反思的机会就更不可能了。整个国家就没希望了。 姓名:教父 主题:中国的教父在哪里? 时间:2004-5-21 23:52:32 姓名:一片冰心 主题:唉! 时间:2004-5-21 23:54:18 这里怎么成了菜市场了!拜托网管处理一下,净化一下这里的空气好不好? 姓名:想静儿 主题:一定会。 时间:2004-5-22 0:12:42 如果法律不能还公道,不只姜一家有被杀的可能,相关贪官也可能。首先我会支持,到时候在说吧 姓名:LING 主题:有人乱用名 时间:2004-5-22 8:46:52 有人盗用馆主的名义发布恶心的东西,馆主见后请删掉,实在是在侮辱网友们的眼睛以及静儿的灵魂! 姓名:黄河客 主题:看 时间:2004-5-22 10:46:47 黄静冤案情况通报: 1、湖南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已委托国家司法部(上海)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进行复核鉴定,专家3月20日抵潭(没有通知家属),3月23日返沪,据法院方信息10天后有结果。 2、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为黄静提供法律援助的吴革律师、周磊律师已于4月6日抵湘潭,对黄静案进行阅卷和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3、从检察院得知,犯罪嫌疑人姜俊武已于3月5日被取保候审。 希望一切坚持正义的人士密切关注和声援,争取为黄静冤案得到司法公正处理! 2004.4.8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2 21:23:28编辑过] 2004-4-10 11:58:47 手机短信 弘林 等级:注册用户 文章:14 积分:422 注册:2004-2-23 第2楼 黄静案情况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鉴定中心意见书 终止鉴定合同情况说明 2004年3月9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派员前来本鉴定中心,委托对死者黄静的死亡原因进行再次鉴定,因主要鉴定资料保存在湘潭市,经过合同评审后草签了法医委托受理合同。2004年3月22日本鉴定中心指派鉴定人赴湖南省湘潭市,当日下午查阅了本案侦察卷宗有关内容。次日在工作中发现原尸体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标本已不复存在。死者黄静尸体已经保存一年余,现尸体浸泡在福尔马林液体中;据最近一次尸体检验(2003—08—02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尸检)记载,尸体呈高度腐败状,全身皮肤可见腐败性表皮剥脱及腐败气泡,霉菌斑形成;胸、腹腔存留的部分器官已高度腐败。由于缺乏死因鉴定的主要材料(心脏等器官),且保存的尸体已经腐败。在此种情况下,与委托机关协商决定终止鉴定合同。 说明人:副主任法医 秦志强(签名) 研 究 员 陈亿九(签名) 二OO四年四月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3 21:17:33编辑过] 2004-4-12 21:24:20 手机短信 旁观者 等级:新手上路 文章:5 积分:226 注册:2004-4-13 第3楼 我是湖南人,一直在关注黄静案子。对于湖南的贪官污吏,我是有很深可的了解的。我在正负部门工作,深知其黑暗无比。虽然我一开始就认为此案没有什么好的结果,但是我保有晓幸心理,或许由于黄他*的坚毅会给这帮人面兽心的官僚门一顿打击。虽然能够获得正义的几率在湖南来说几乎为0,可是没有想到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证明了这样同一的结论。其实我劝黄妈妈算了。我在正负部门工作,我知道一旦他们达成一致目的,这样的小帮派是推不翻的。 再说比黄静冤枉得多的事在湖南也是很常见的,不同的是:黄静案子宣传得更多更好而已。很多杀人案子,可以被公检法轻易了难的。在这个圈子内谁不知道呢?湘潭的公检法这次了黄静案子的难花费了不少精力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如果不获得“胜利”(保护凶手的胜利)今后他们怎么挣钱,怎么在社会上混呢?就没有人出钱叫他们了难了,这可是一笔很大的收入。在公检法心中只有钱没有法,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大家一直遵循着这样一种规则,一直过得好好的。只是黄静案子,由于你这样的正义良知人士和广大这样的网友以及黄他*的坚强不屈。才开始试着与这些恶魔的公检法作斗争。 结果和我开始预测的一样:以失败告终,可以说是:以卵击石。 其实这样的事情,这样的结果,这样的公检法,不止是在湘潭、在湖南、甚至在全国都错不多。在中国我们被给予了生存权,叶也只有生存权。仅此而已,还想获得公平、获得法律保护,对不起没有! 我们只有活着的权力。不要指望太多。 2004-4-14 14:00:53 手机短信 弘林 等级:注册用户 文章:14 积分:422 注册:2004-2-23 第4楼 关于强烈要求延期开庭的 申 请 书 湖南省湘潭市政法委: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4月12日下午,我们无比震惊和悲愤地获悉,黄静的内脏标本遭到毁灭,使得我们盼望中的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因此无法做出鉴定结论;这一严重阻碍司法审理过程的行为尚未得到查处,法院又通知我们将于4月22日开庭审理姜俊武强*谋杀黄静案。在目前案中有案,公安机关内部多次出现毁灭重要证据,阻碍查清案件真相的情况下,匆忙开庭对被害人极不公平,正符合了某些人精心策划的需要。鉴于当前案件中出现的情况,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为了查清黄静死因真相,为了让活者的人相信司法机关,我们认为必须延迟开庭,暂时中止审理,首先查清黄静案中案,并强烈要求重新准备条件,对黄静的死因做出本该由司法部这次来完成的鉴定。对此,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请法院委托包括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前来会诊,以便做出鉴定。 2、请法院确保提供所有相关材料给前来会诊的专家组。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保存有黄静内脏切片和解剖照片,公安法医处仍有大量原始照片,结合公安法医保存的黄静内脏剥片、照片及相关文证资料,本案仍具备大量的材料可供会诊鉴定。 3、已有的四份法医鉴定,结论有重大分歧,在这种情况下,以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结论为依据,不能体现执法公正。 4、黄静案,案中有案,黄静的内脏检材在面临司法鉴定的关键时刻被毁灭,正如中大法医前来尸检前黄静遗体被破坏一样,这种人为毁灭物证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妨害司法的犯罪行为,我们强烈要求严肃追查真相,追究有关人员破坏物证、转移、藏匿或毁灭物证的责任。 为此,特提出前述申请,请求政法委、法院支持我们的申请,督促在开庭前至少完成法医专家会诊鉴定,以便查明事实,保证受害人利益得到维护。 申请人:黄国华、黄淑华(13973245823) 二00四年四月十六日 2004-4-17 22:19:53 手机短信 弘林 等级:注册用户 文章:14 积分:422 注册:2004-2-23 第5楼 “案中案” 黄静案山重水复 终止鉴定案中有案 内容: 曾经引发全国媒体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湘潭女教师黄静祼死一案再次陷入山重水复的境地。2004年4月14日,黄静的家人从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于2004年4月2日对黄静死因鉴定出具了<终止鉴定合同情况说明>。 2004年3月22日,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受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抵达湘潭对黄静案死因进行再次鉴定,当日下午查阅了案件侦察卷宗有关内容,次日在工作中发现原尸体解剖后提取、保存的器官标本已不复存在,于是遂与委托机关雨湖区人民法院协商决定终止鉴定合同。 黄静案作为一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疑难案件,其死者黄静的尸体器官标本本应该由公安、检察机关妥善保管,为什么在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专家亲临湘潭鉴定的过程中而突然不复存在?是公安、检察机关拒不提供还是人为的隐瞞、销毁证据?是公安、检察机关贪赃枉法、循私舞弊还是害怕黄静案真相大白于天下?司法部法医鉴定中心终止鉴定案中有案,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并期盼上级领导出面排除干扰,严肃查处黄静案背后涉及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顶风违法犯罪的“案中案”。 2004-4-17 22:20:18 手机短信 弘林 等级:注册用户 文章:14 积分:422 注册:2004-2-23 第6楼 悲愤(转贴) 最真的梦 重要器官不知所踪,到底怎么回事,应当尽全力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进入本站的领导们呢, 广大网友们都瞪大眼睛看着你们呢啊, 在权与法的是非黑白中, 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认清了本案的实质问题所在, 在中国, 我发现, 广大正义人士的力量或舆论要对付高层始终是有限, 因为本身, 中国已确立了权制与法制的彼消我长的统一, 关键看的是谁犯了案, 以此来确定是权制还是法制!!! 所以, 就此案的影响程度来看, 当仁不让的应成为现在网络的最重要案件之一, 此案在一定程度上已对国家司法提出了严重课题和对国家司法提出了深刻质疑!!! 正确而恰当的处理此案, 希望能够得到法学家以及各好心律师的全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