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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益争平等求尊严讨公道
监利县政府欺视乡镇卫生系统退休老人的情况报告 尊敬的上级政府、领导: 我们是湖北省监利县乡镇卫生系统已退休多年的老职工。长期以来我们把毕生的精力奉献了我县的卫生事业,为保护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策,现在应该是我们安度晚年的时候了。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的合法权益竟被县政府(包括县卫生局)剥夺了,使我们的晚年生活陷入了极度贫困的境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利县乡镇卫生系统退休老职工的处境 我县的乡镇卫生事业单位21个,据16个乡镇卫生院(有5个乡镇卫生院早已投保除外)的调查:有退休职工372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145人,占39%。在这些 退休职工中,有解放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有南下干部、有参加抗美援朝的老战士。年龄超过70岁的有近200人,多数均已失去劳动能力。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以经营性质为主的医疗机构蓬勃发展,导致多数乡镇卫生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急剧下滑,纷纷垮台、倒闭。靠拿退休工资生活的老医务工作者,多数已拿不到退休工资,少数比较好一点的单位,退休人员也只能拿到200元--500元,相当自己档案工资的30-50%,生活水平一落千丈,甚至陷入绝境。尺八镇卫生院的老中药调剂师雷家铭已80多岁,由于没有退休工资,一直靠卖姜糖为生。毛市镇卫生院的老医师王阳礼由于生活困难,老伴去世、儿子出走、儿媳离婚,自己和小孙女相依为命生活十分凄凉。原周沟乡卫生院的老院长谢新杰,1952年参加抗美援朝,1957年转业到县卫生局工作,1982年服从组织安排调到周沟乡卫生院任院长,1996年退休,工龄44年。后因周沟乡卫生院解体,谢没有了工资来源,有米无钱买,有病无钱医,一个人无依无靠,生活已进入绝境!面对这些退休老职工生活如此窟迫的局面,县卫生局领导却无动于衷,麻木不仁,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使这些老人对领导、对社会近呼失去了希望。然而,我们必竟生活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红太阳的光芒,尽管有时会被乌云遮盖,但终究会照耀在我们身上。200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来监利县视察工作,发现了我们这些退休老人生活贫困的现象,随及指示各级政府着手解决这一问题,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8月16日,印发了鄂政办发(2004)121号文件《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以下简称省发121号文件)并分期分批向我县拔款用于养老保险的专用资金近5000万元,(这是县里一位主要领导讲的)。2004年12月上旬,县政府、县卫生局,有关领导召集退休职工代表开会,传达了这个文件精神,并宣布了两条消息:一是争取在2004年年底前办好养老保险手续,并且指明俞书记特别提出要把卫生单位的退休职工解决好的指示,二是政府将拔款参保经费的60%作为补贴。大家听到后,欣喜若狂,十分高兴,纷纷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县政府、县卫生局,在落实省发121号文件时,有意篡改文件精神,并以此作为虐待,欺负乡、镇卫生系统退休老人的依据。 县、局在传达省发121号文件精神后不久,县政府于2004年12月31日出台了监政发(2004)25号文件《监利县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县发25号文件)明显地篡改省发121号文件精神。省发121号文件第15条指示:“实施意见施行前,已经退休(职)的人员,参保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基本养老金”;而县发25号文件第15条则是这样篡改的“全县乡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03年实发退休费月平均值平均550元,参保前以退休的人员原实发待遇低于平均值的,由社保机构按平均值发放,原实发待高于部分由其所在单位每年初一次性缴足当年的差额部分后,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养老金”。正是因为这一原则性的篡改,乡、镇卫生系统退休人员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和侮辱,我们被虐待,被欺负,被作为低一等的人群来对待、处理。其表现为: (一)长期拒绝,拖延给乡镇卫生系统及其退休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省发121号文件精神传达后不久,2005年其他乡镇事业单位就开始落实文件精神,办理参保手续,他们在县主管局的积极支持、配合、主动安排下,很快就妥善解决了问题,落实了政策。唯独我们乡镇卫生系统则一拖再拖,直到2005年年底。,也没有听的到要起动的消息。他们借故说:“省里的拨款不包括卫生系统”又说“省里的文件没有特别指明卫生系统”这就是对我们最明显的欺视。难道我们乡镇卫生系统不是事业单位吗?俞书记的指示,又作何解释呢?在我们一这样再请求下,2006年开始,才陆续给我们办理参保手续,然而,在办理参保的过程中,省里下拨的专款迟迟不能落实到单位,开始说补贴60%,后来只补10%,最后也没有见到落实。这批拨款,县政府到底怎么使用了,我们不得而知。由于资金困难,目前,还有两个乡、镇卫生院没有参保,退休老人仍然过着清贫困难的生活。 (二)县发25号文件,特别是其中第15条的出台,完全剥夺了我们退休老人在工资问题上应该享有的各项权利,致使我们受到了不合理、不公平、不平等的对待。 1、不一视同仁对待退休老人 在办理参保手续时,把我们退休老人从单位职工队伍中剥离出来进行虐待,对在职人员按全额档案工资投保,退休后,每月可以拿到全额的档案工作。而退休人员则不能享受这一待遇,参保后每月只能拿到550元,只相当于档案工资的50%左右。而且这550元,是终身工资,永远没有增加工资的可能性。这种 工资,不知是什么标准的工资,既不是档案工资,也不是低保工资,到底叫什么, 连社保经办机构也说不清楚。容城镇卫生院副营级军转干部,行政人员,陈普清,2006年5月办参保手续前退休,现在每月只拿550元;而同样是行政人员的邹甘乾是2006年5月办参保手续后退休的,现在拿全额档案工资1000多元,两人退休时间前后不到半年,可退休工资却相差一倍以上。汪桥镇卫生院的周明新和朱吉珍两人,同时于1968年毕业于江汉医学院,同时分配同一个单位工作,同一天报到,同一上班,只是朱吉珍是女同志,退休时间早,现在拿550元,而周明新是男同志,退休时间迟,现在可以拿到全额档案工资,这难道是平等、公正、合理的现象吗? 2、在退休人员中搞绝对平均主义 在发放退休人员工资时,不分工龄长短,职称,级别高低,贡献大小,一律定为550元,这样就出现了离休干部,南下人员,抗美援朝战士,高、中级医师与工龄只有一年半的勤杂人员同一个档次,同一个水平。这是对我们莫大的侮辱,这种在社会主义下制度下出现的绝对平均主义工资制,恐怕在全省,全国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只有监利县政府才会想出这样的办法来虐待退休老人,并且用文件的形把它“合法” 化。真是想不通,接受不了。 3、克扣退休老人 少数乡镇卫生院的领导,对退休老人每月550元的退休工资还要克扣,毛市镇卫生院有一部分职称较高的老医生,退休后,月工资本来已有700多元,这次参保后,只发550元的,不仅没有增加工资,反而每月减少了200元左右。尺八镇卫生院参保后,对退休人员仍然按参保前每月200-300元发给,对已参保,原在卫生所工作的退休老人,更是一分钱也不给,这种情况多次反映到县卫生局,可是,县卫生局领导却对于这种损害退休老人利益的行为,不过问,不处理。这是一种极不负责的无作为的行为。 三、我们退休老人的要求 诚恳要求县政府拆销县发25号文件第15条的规定,全面落实省发121号文件精神,平等、公平对待乡镇事业单位退休老人。要求按照我国职级结合的工资制度及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养老保险政策一视同仁办好养老保险手续和医疗保险手续,使我们能够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社会主义制度的优热,让我们心情舒畅,安度晚年。同时要求对省拨专用资金的去向进行清查处理。 对于以上所放映的这些欺视退休老人的作法,我们曾多次要求县政府,县卫生局领导,给予处理,恢复我们的合法权益,然而,他们不是闭门不见,就是相互推委,甚至大发脾气,耍态度,恶劣训斥。县卫生局局长黄**有一次见我们找他时,他说:“你们怎么又来了”,“你们还要不要我工作”,“见到你们我一天的心情都不好”并且在一次院长会议上公开说:“他们再吵,一分钱都不给他们”“不准给他们办医疗保险”。他们就是这样对待我们退休老人。三年时间了,问题还是不能解决,卫生局推社保局,社保局推县政府,县政府又推卫生局,一拖再拖。看来,监利县政府是不打算给我们解决问题了,我们只有上级政府领导求助,才能还我们一个公正的待遇。 以上报告请于调查处理。 湖北省监利县乡镇卫生系统退休老人 维权筹备小组 二00七年六月 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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