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龚文英同志: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定于2006年6月实行全员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以下缴费标准,以男70岁,女65岁测算余命年方式,按每年缴纳2个月工资计算,即1100元(卫生院内按550元计)。缴费金额1100元。 请于2006年6月10日前上交到卫生院财务室,逾期后果自负。 毛市中心卫生院(公章) 2006年5月20日 按:龚文英身份证号422425440104102于1994年元月4日已退休12年多,1974年参加卫生工作,1978年转为集体所有制职工,退休后每月只发150元生活费。现在参加养老保险还要交1100元。 |
浏览:1140 |
| ||
| ||
新增文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