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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边飘过静静的云·岳云纪念馆
22677号馆文选__史鉴

南宋与金之和战

钱穆

  金既骤灭北宋,其唯一政策,厥为在黄河南岸建立一个非赵姓的政权,而黄河北岸则归自己统治。于是有张邦昌之拥立。
  
  金人灭辽之速,已出自己意外。吞并了偌大一个国家,须得慢慢消化。若使宋人应付得宜,(不示弱,不召辱)金人本不想急速南侵。及金人渡河,亦并无意灭宋,故得割让三镇之约即北去。第二次回师南犯,自觉与宋结下深衅,防宋报复,故尽虏宋二帝、后妃、太子、宗戚,而立张邦昌为楚帝。只因黄河南岸,金人实在无暇顾及,惟求不与他为难,他便可慢慢的整顿黄河之北。这是金人当时的政策。
  
  逮南宋高宗既立,金人彻底消灭赵姓政权之计划失败,他们一面仍想在黄河南岸留一非赵姓的政权作缓冲,故张邦昌之后,继之以刘豫。
  
  自四月金人北去后,五月康王构即皇帝位于南京,(归德)是为南宋。(改称建炎元年)九月,张邦昌伏诛。十月,高宗如扬州。十二月,金又分道入寇。一面是高宗怕金兵,故愈避愈南。另一面是金兵也不放心高宗,故愈逼愈紧。
  建炎二年,金兵犯东京,宗泽败之。七月,宗泽卒。河南遂失屏障。建炎三年二月,高宗奔镇江,如杭州。六月,金兀术(宗弼)大举入寇。十一月,渡江入建康,高宗奔明州。金兵陷临安,高宗航入海。四年正月,金兵陷明州,袭高宗于海,高宗走温州。二月,金人引兵北还。九月,立刘豫为齐帝。
  金兵此次大举渡江南下,本想捉住高宗,永绝南顾之忧。及高宗入海,目的难达。其时黄河南岸,金人依然无法统治,更何论长江之南。金人只有引兵北还,而在黄河南岸另立一个刘豫。如是则好让他作一个缓冲,阻住宋人北来报复,而金人乘机躲回黄河北岸,好好休息整顿。这依然是四年前建立张邦昌时的政策。
  
  金人一面拥立刘豫,让他作缓冲,一面却还试探与南宋进行和议。(如是则可让金人缓缓消化他十余年急剧获取的疆土和人民)因此九月刘豫立为齐帝,而十月秦桧自金放归。
  桧以建康二年反对金人议立异姓(张邦昌)被执,(其实主持反对之议者乃马伸,非秦桧,后桧乃攘为己功。马伸门人何兑发其事,桧窜之真阳。亦作何珫)在金太宗弟挞懒所,主立刘豫者即挞懒。与桧同拘者尚有孙传、张叔夜、何粟、司马朴,独桧回南。自言杀监己者夺舟而来,然与妻王氏及仆婢一家同逃,以此为当时所疑。金人固不必其时即一意欲和,要之不失为一着远远的闲棋,而终于在这一着棋上得了胜算。建炎二年六月,桧在金曾为徽宗草书与粘罕(宗维)议和,金人必素知其能任此事,故特放归。(金宣宗议还汴,其臣孙大鼎上疏,亦谓:既不可以威取,复结怨之已深,势难先屈,阴有以从,遂纵秦桧以归,亦如忠献(粘罕谥)所料。则金臣故不讳而明言之也。
  
  同时高宗亦畏金,久想乞和。
  初立时不信李纲、宗泽,而用黄潜善、汪伯彦,从归德退避到扬州。渡江后,金兵北去。又不肯到建康,而居临安。皆是畏金的表示。建炎元年,即遣祈请使赴金,名为请还二帝,实则意在乞和休兵。
  
  而刘豫则与宋势不两立。(宋政权存在,刘豫即难安全,其处境不啻张邦昌)又不能独立对宋。豫为宋败,自然只有乞援于金。如是则刘豫并不能为宋、金交兵之缓冲,而实作了宋、金议和之障碍。(绍兴三年,宋使王伦自金还,金粘没喝-宗翰,已对伦吐露许和意。惟以宋廷方谋讨刘豫,其议遂格。绍兴四年,赵鼎相,金、齐分道入寇,鼎决议亲征,捷于大仪,金、齐俱退。五年,杨么平,东南无盗患。六年,伪齐入寇,又有藕塘之捷。)这一层不久便为金人所了解,于是毅然废弃刘豫,(在绍兴七年)而直接与宋言和。(主立豫者为挞懒,而主废豫者亦为挞懒。王伦再自金还,挞懒送之,曰:好报江南,自今道途无塞,和议可成。则金之态度,居可见矣。)
  和约大体如次:
  一、 许宋称臣。
  建炎二年,高宗已使祈请使宇文虚中称臣奉表于金。故称臣为高宗自己请求之条件。
  二、 以河南、陕西地予宋。
  黄河南岸,金既无法顾及,则己废刘豫后,自然直接归还宋室,只要宋室不向黄河北岸启衅。
  三、 并归梓宫及高宗生母韦太后。
  金人所虏,徽宗及郑后为高宗父母。韦贤妃是高宗生母。钦宗及朱后为高宗兄嫂。邢夫人为高宗妻。朱后于北虏时道卒,徽宗、郑后于绍兴五年崩。金废刘豫,即扬言欲送回渊圣,即钦宗,拥立之于南京,归德,盖隐以此为对高宗之一种要挟。故秦桧云:不和则太后(韦贤妃)不归,而金且拥立钦宗。(金使北还,王伦偕行,赵鼎告以:上登基既久,四见上帝,君臣之分已定,岂可更议?足见当时金使必以归渊圣复辟相要挟也。时秦桧力劝屈己议和,鼎持不可,鼎卒罢相。)及后和议定,金人许归徽宗、郑后、邢后之丧,(邢后于绍兴九年卒)与帝母韦后,而朱后之丧及钦宗独留不遣。(绍兴九年正月,王伦充奉护梓宫迎请皇太后交割地界使北行赴金,并不及渊圣。以后屡次通使,均无奉迎渊圣之语。可见非金不许,乃宋自不请。建炎三年苗、刘之变,已谓:将来渊圣皇帝来归,不知何以处?太后诏:敌人以皇帝不当即位。兵祸连年,今宜称皇太弟。高宗正以乞和易得自己皇位之承许,与钦宗之长拘也。)韦后南旋,将发,钦宗赴车前泣曰:归语九哥与丞相,我得为太乙宫使,足矣,他不敢望。后许之,且誓而别。及归,始知朝议不欲钦宗南归,遂不敢言。张邵与秦桧书,言金人有归钦宗意,斥为外祠。金使来取赵彬辈三十人家属,洪皓请俟渊圣及皇族归乃遣,遂谪外。是皆桧之所以独得高宗之眷顾也。
  当时宋臣对和议一致反对。(最要者第一款。宋为金之大仇,向之屈膝称臣,道义上万万讲不过。高宗只得专以韦太后为口实。时反对和议最烈者为胡铨,上书极论,都人喧腾,数日不定。高宗谓秦桧曰:朕本无黄屋心,今横议若此,据朕本心,惟有养母耳。铨遂远谪)只有秦桧,一方知道金国之内情,(若金国不渴欲议和,或秦桧不深知金人欲和之真情,则桧在南方,亦不敢独排众议,力主和局。因和乃双方之事,万一一方肯和,一方不肯,和局即破。桧无把握,不肯冒昧肩此重任。魏矼为桧力陈敌情难保,桧曰:公以智料敌,桧以诚待敌。矼曰:相公固以诚待敌,第恐敌不以诚待公。夫桧岂以诚待人者?桧自以智料敌,而魏矼辈特为桧所蒙耳。)一面窥破高宗之隐私,(绍兴八年之和议,高宗态度极坚决。以前高宗欲和,由畏惧金兵,故不听李纲、宗泽,而用黄潜善、汪伯彦、现在是深恐金人欲拥立钦宗,于己不利,故又重用秦桧。)遂出来力主和议,因此再登相位。
  
  秦桧第一次相在绍兴元年八月,其时桧主“南自南,北自北”,以河北人还金,中原人还刘豫,与金人“还俘画江”之议相合。故知桧之与金,当先有默契。惟其时南宋国势渐稳定,高宗畏金心理渐淡,故每每游移于和战两途间。帝谓:桧议南自南,北自北,朕北人,将安归?然终谓桧朴忠过人。盖桧之敢于出负和议重任之一点,已为高宗赏识矣。桧于绍兴二年六月罢相,及金人废刘豫,扬言“请汝主人少帝来坐此位”,高宗乃又一意求和。七年十一月刘豫废,而八年三月,秦桧复为右仆射。高宗与桧君臣互为狼狈,朱子谓:桧藉外权以专宠利,窃主柄以遂奸谋。盖实语也。(靖康时,金人攻汴,求三镇,桧上兵机四事,力排和议,遂以知名。后相高宗,力持和议,谓曾开曰:公自取大名以去,如桧但知济国事耳。自前言之何其激,自后言之何其平。桧之为人,先后不符,诚大奸哉!)
  
  南方一致反对和议的空气,好容易为秦桧所压下,而北方对和局的政策忽然变了。
  蒲庐虎(宗磐)、讹鲁观(宗隽)被诛,挞懒亦以与宋交通罪见杀。缓进派失败,急进派(兀术等)得势。他们反对和议的主要点在第二条,放弃河南刘豫故地。
  
  绍兴九年,金兀术毁成约,执宋使,分道南侵,再取河南、陕西州郡,宋亦出兵。(因对方主战,而这一面的主战派重见抬头)
  
  刘锜顺昌之捷。此捷最著,在十年六月。宋汝为上丞相书谓:承平日久,人不知兵,今诸将人人知奋,故顺昌孤军,力挫敌锋,使之狼狈逃遁。系年要录引顺昌破敌录:兀术未败,秦桧已奏令锜择利班师。
  吴璘扶风之捷。事在绍兴十年六月。璘履败金人,亦以有诏班师而止。
  岳飞郾城之捷。郾城之捷在十年七月。六月,命司农少卿李若虚往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军前计事,若虚见飞于德安府,谕以面得上旨,兵不可轻动,宜且班师。飞不听,若虚曰:事既而,势不可还。矫诏之罪,若虚当任之。飞遂进兵。是役金史阿鲁颍传,亦言飞袭取许、颍、陈三州,旁郡皆响应。惟相传飞军至朱仙镇,始见于岳飞之孙岳珂之金佗萃编,而李心传系年要录、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皆不载。又系年要录谓:飞既得京西诸郡,会诏书不许深入,始传令回师。军士应时皆南向,旗靡辙乱。飞望之口呿不能和,良久曰:岂非天乎?惟飞军之得利,要为事实。系年要录又载飞将梁兴渡河趋绛州事,金史宗弼传亦谓:出兵涉河东,驻岚、石、保德之境,以相牵制,则飞兵势远及河北,亦是事实。
  刘锜等 柘皋之捷。事在绍兴十一年二月。
  
  金人主战派锐气已挫,于是重伸和议。(在绍兴十一年。若金兵得利,则和局不能再成。)条约大要如次:
  一、 宋称臣奉表于金。金主册宋主为皇帝。金曰下诏,宋曰奉表。大宋去大字,皇帝去皇字。金使来宋廷,皇帝起立,问金主起居,降坐受诏。馆伴之属,皆拜金使。宋使至金,同于陪臣。金主生辰及正旦,遣使致贺。
  二、 宋岁输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金使至,又有馈赠。大使金二百两、银二千两,副使半之,币帛称是。
  三、 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宋割唐、邓二州,及陕西余地。
  
  就当时国力而言,宋兵并非不能抗金。两国情势,不能以靖康为例。
  一、 因将帅人才不同。靖康时,中国太平已久,人生不见兵戈,庙堂之相,方阵之将,皆出童贯、蔡京、梁师成之门,无一可以依仗者。至南渡将帅,皆自营伍战阵建功自显。陈亮所谓:人才以用而见其能否,又曰:东西驰骋而人才出。韩岳诸将皆一时良选也。而金则老帅宿将,日就死亡,所用之人,未能尽如开国时之盛也。
  二、 因南北地理不同。金以骑兵胜,在大河南北,平原旷野,东西驰突,为其所利。及至江淮之间,骑兵失所便。王庶谓:淮上虚荒,地无所掠,大江浩淼,未可易渡,兵势不同曩时,是也。(吕颐浩疏:臣顷在鄜延、环庆路,见我师与夏人接战,每迭胜迭负,未有败如今日之甚者。盖皆山险之地,骑兵非所利也。金人起燕、冀,历赵、魏,至汴宋,皆平原旷野,骑兵驰突,步人不能抗。今按:金势之挫,亦使关陕。如吴玠和尚原、仙人关诸捷是也。)
  三、 因兵甲便习不同。北族以骑胜,宋非不知,故北宋防辽,常开塘植柳以限马足,(唐书地理志:渔阳有平虏渠,傍海穿漕以避海难。又其北涨海为沟以拒契丹,皆神龙中沧州刺史姜师度开。)又有据马车、陷马枪等兵器。惟承平久则渐弛。熙宁六年置军器监,兵械精利,称于一时。然至徽、钦时又滥恶。吕颐浩疏:臣尝观夷人之军,兵器便利,衣甲坚密,所以多胜;中国之兵,兵器不便利,衣甲不坚密,所以多败。夷人皆是民兵,平时赋敛至薄,而缓急以丁点军,器甲鞍马,无非自办。平时家居,日逐掼甲胄而习弓矢,所以器甲各适用。中国之军莫非黥卒,器甲从官给,身躯短小者或得长甲,修长者或得短甲,不能挽七斗弓者或授以一石弓,力能胜两石弩者付之以三石弩。致弓弩不适用,反与短兵同。寒饥之卒,无力自办器甲。今按,此为宋金初交兵时强弱胜负一大原因。不仅器甲弓弩不适用,亦以承平日久,官军器甲率皆朽钝,虽有若无,宜不能与塞外以战斗为生命之新起民族相较。然积之十数年,各军自谋生存,此等弊病渐渐革除。(韩、岳皆有背嵬军,皆别置亲随,精选军中勇健者充之,履建战功。)顺昌之战,兀术责诸将丧师,皆曰:南朝用兵非昔比,元帅临阵自见。兀术用铁浮屠军,皆重铠甲,戴铁兜鍪,锜军以枪标去其兜鍪,大斧断其臂,碎其首。又兀术拐子马,而岳飞以麻扎刀入阵破之。(以长刀、长斧破骑兵,郭子仪败安禄山已然。)军事必渐习而强,不能因其初弱,疑其强盛。而金人多用签军,亦不如其初起部族军之强悍。
  四、 因心理气势不同。要录卷三十七谓:金人初犯中国,所过名都大邑,率以虚声喝降,如探囊得之。积胜之威,直至兀术渡江,南兵皆望风披靡。汪藻论诸将,(建炎四年)谓:张俊守明州,仅能少抗,敌未退数里间,遽狼狈引去,使明州无噍类。韩世忠八九月间(兀术渡江在十一月)已扫镇江所储,尽装海舶,焚城郭为逃遁计。此皆金兵先声夺人,使诸军无斗志。其后,兀术在江南,形势穷蹙,自引北去,韩世忠遂横截之于江中。纵谓因金人饱掠,韩之兵卒利其财物,然其时韩军胆量,毕竟与前不同。世忠以八千人与金兵十万相持凡四十八日,自是金兵不复有渡江之志。世忠一人,前后勇怯迥异,正为当时诸将积败之后,渐渐甚至苏醒、勇气复生之一好例。后世读史者专据如汪藻等疏,以建炎以前事态,一概抹杀绍兴之抗战、实为不明当时心理气势转变之情形。(宋人自言十三处战功无黄天荡,盖是役虽相持近五十日,而韩军终败。然其先已有张俊明州城下之捷,为十三处战功之第一处。又有陈思恭太湖之捷,继之遂有黄天荡之据战。要之宋军不复如前之望风奔溃,确然为事实也。
  五、 因地方财力不同。宋消方镇太过,然太祖时,如琼州董遵晦、西山郭进、关南李汉超,皆尚优其禄赐,宽其文法。诸将财力丰而威令行,间谍精审,吏士用命,故能以十五万人而获百万之用。而其时如江淮诸郡,皆毁城隍,收兵甲,撤武备,书生领州,大郡给二十人,小郡减五人,以当常徒。号曰长吏,实同旅人。名为郡城,荡若平地。北方自太宗以下,亦渐隳祖法。故时臣谓举西北二垂观之,外示雄壮,其中空洞了无一物。欲兵之强,莫如多谷与财。而熙宁以来,财务益集中,州郡厢兵亦籍归中央,为置将领。地方无财力,何以应急?南渡以来,诸将擅兵于外,稍自揽权,财力渐充,兵势自壮。高宗、秦桧,乃急急以收武臣兵柄,集权中央为务,至不惜屈膝金夷。何不对诸帅稍假借,尤足勉自树立也!胡寅论当时诸军队,(论对扎子,见斐然集,文中有云:陛下克己临政,九年于此,则在绍兴五年也)谓:不屯田积粟,开口待哺。功状皆言不令斫级,行赏至于全队转授,以官命队。煮海榷酤之人,奄而有之。寰宇什一之利,半为所取。衣粮仰给大农,器械取于武库。总兵者以兵为家,自建炎以来,易置宰执凡四十余人,独将帅不可进退。近者四、五年,远者八、九年,军籍何自而无缺?此皆所谓文吏之见,乃秦桧所借口。叶正则论四屯,亦极斥当时军队纪律之坏,而曰秦桧虑不及远,则出事后持平之论也。
  
  纵说宋军一时不能恢复中原,直捣黄龙,然使宋室上下决心抗战,金兵亦未必能再渡长江。强敌在前,正是策厉南方兴奋振作的一个好材料。惜乎,高宗自藏私心,一意求和。(常同言:先振国威,则和战皆在我;一意议和,则和战常在彼。且绍兴十一年之和议,实为战胜而议和,战胜而割地,更与绍兴八年情节不同。)
  
  对内则务必求伸,对外则不惜屈服。
  高宗非庸懦之人,其先不听李纲、宗泽,只是不愿冒险。其后不用韩岳诸将,一意求和,则因别有怀抱。绍兴十一年淮西宣抚使张俊入见,时战事方殷,帝问:曾读郭子仪传与否?俊对以未晓。帝论云:子仪时方多虞,虽总重兵外处,而心尊朝廷。或有诏至,即日就道,无纤毫怏望。故身享厚福,子孙无穷。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知尊朝廷如子仪,则非特一身享福,子孙昌盛亦如之。若恃兵权之重,而轻视朝廷,有命亦不禀,非特子孙不享福,亦有不测之祸,卿宜戒之。此处可见高宗非庸弱之君。惟朝廷自向君父世仇称臣屈膝,而转求臣下之心尊朝廷,稍有才气者自所不甘,故岳飞不得不杀,韩世忠不得不废。(绍兴八年,赵鼎言:士大夫多谓中原有可复之势,请召诸大将问计,恐他时议论,谓朝廷失此机会。帝曰:不须恤此,不和则梓宫、太后、渊圣无可还之理。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请增兵,帝曰:上流地分诚阔远,宁与减地分,不可添兵。尾大不掉,古人所戒。是高宗决心对内加强统治,而无意于对外恢复,其意态岂不十分鲜明乎?)
  
  岳飞见杀,正士尽逐,国家元气伤尽,再难恢复。这却是绍兴和议最大的损失。
  朱子语类:门人问中兴将帅还要在岳侯上者否?朱子凝伸良久,曰,次第无人。武穆卒时,朱子已二十余岁,岂有见闻不确?武穆对高宗曰: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天下自平。能道此十字,武穆已足不朽矣。(今人古人自有不相及,近人以当世军阀误疑武穆,非也。)
  
  金人得此和议,可以从容整理他北方未定之局。一面在中原配置屯田,(绍兴十年十二月)一面迁都燕京。(绍兴二十三年。本都上京,在吉林哈尔滨东之阿城)中间休息了二十年,结果还是由金人破坏和约,而有海陵之南侵。南方自和议后,秦桧专相权十五年,(卒在绍兴二十五年)忠臣良将,诛锄略尽。
  查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而阿附以苟富贵者,争以挤陷善类为功。自桧用事,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秦桧主和,自谓欲济国事,试问和议完成后,桧之政绩何在?则其为人断可见矣。夫对外和战,本可择利为之。而自桧以后,遂令人竟认为对外主和为正义公论所不容。明怀宗以不敢与满洲言和误国,则桧尤不仅为南宋之罪人矣。
  
  人才既息,士气亦衰。高宗不惜用严酷手段,压制国内军心士气,对外屈服,结果免不了及身再见战祸,亦无颜面再临臣下,遂传位于孝宗。孝宗颇有意于恢复,然国内形势已今非昔比。
  前有将帅,无君相,今有君相,无将帅。朱子言:言规复于绍兴之间者为正,言规复于乾道以外者为邪。故孝宗初政,朱子上封事陛对,尚陈恢复之义,后乃置而不论。淳熙十五年上封事谓:区区东南,事犹有不胜虑者,何恢复之计可言乎?遂极论当时弊政。而孝宗则谓:士大夫讳言恢复,不知其家有田百亩,内五十亩为人强占,亦投牒理索否?士大夫于家事则人人理会深,于国事则讳言之,此其志可知矣。不知力言恢复者,早已于高宗时诛逐殆尽。人才士气须好好培养。不能要他即有,不要他即无。一反一覆,只有让邪人乘机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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