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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家国梦__翼王坪 - 石达开纪念堂
千秋家国梦
9837号馆文选__清代,近代史及边缘文化文章目录

试论满清之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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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一六四四年之满清入关,乃是中国自元顺帝被逐回大漠元朝完结后之又一次受异族统治的漫长时期之开始。然而这次异族统治,远较前次时间为长、为彻底,对中原和对中国历史乃至对本民族之心理影响等,都至为巨大而深切。夫满族以百万之众、区区十数万之兵,竟能乘中原内乱,以汉人为其鹰犬,驱使我民族之败类前赴后继,以摧枯拉朽之势,夺朱明三百年江山如探囊取物,更统治我中华亿兆粟民近三百年之久。虽然,经过三百年之斗争与融合,满族亦已成为本民族不可分割之一员,满洲之地更也已是本国之一方要塞。然而,明清嬗越那段掌故,仍作为本民族之痛史中之无可忘怀之一页,而载入史册,为后人所叹忆。
  
    满清入关,与明之自亡自然紧密相关。明之亡根本乃因自坏长城,概史家共识。明之亡也,一亡于君昏臣暗,再亡于宦阉作乱,三亡于党争剧烈, 四亡于天灾人祸四方不靖民不聊生内乱不止,五亡于制度窒息缺乏活力、经济政治体制已无法适应最迟自十六世纪即已开始的国际社会之以技术革命为标志之新时代之发展要求。国有此一征已足可亡,而晚明竟五毒具全,故要想不亡实在也是很困难的了。
  
    明政权既无根本大变革,亡国自然是早晚的事情。然而亡国是早是晚, 却还要取决于其他一些因素。由于当初明太祖总结唐宋之所以亡之历史教训,而采取了广封宗室之策略,使得全国四处各方要镇都布满朱明遗肘,掌控要职。即便在经过连年内乱、李自成夺取北京崇祯自杀之后,朱明势力仍然拥有诸多地盘。尤其在江南半壁,更具有不可忽视之政治与军事力量;在多尔衮挟胜者之势胁迫南明时,史可法仍能掌管此风烛残年之王朝,调遣布防沿江四镇数十万众之师,若加以各方抗清力量及后来加入抗清势力之原农民军残部(如原张献忠部李定国等),数目更逾百万。
  
    同时有明养士三百年,使得其统治力量深入影响到社会各阶层,盘根错节。凡此等等,此所以后来南明小王朝可赖以残喘十余年,若算上李自成及其后代之在台湾,更达四十年之久也。然而历史事实是,朱明此一身形巨大之垂死骆驼,终于还是被满清十余万兵给生生吞噬了。
  
    满清之垂涎于朱明这一大锅盛餐,起始于明万历朝努尔呵赤之雄起于白山黑水;而它的吞咽下第一口夹生饭,则在一六四四年四月明将吴三桂突然决意降清并开关延清靖难之时。亦因于此,满清入关才作为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突兀而出,其之原因和后果,更自其时起即被广泛的研究。此亦本文之一个目的也。
  
  (二)
  
  “在被征服者是先进民族,而征服者却处于半开化状态的情况下,就像北方民族侵入罗马帝国,或蒙古族入主中华帝国时那样,野蛮人通过军事征服所赢得的权力,能使之与被征服的文明民族达到同等水平,并共同向前发展,直到被对方同化为止。一方拥有实力,另一方拥有智力;前者需要被征 服者的知识和技艺,后者则羡慕征服者的权力。于是,野蛮人将文明人请入他们的宫廷,文明人则向野蛮人开放了自己的学校” 阿·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
  
  
    著名历史学家托克维尔的这段文字,曾被美国著名汉学家魏斐德(F.E. Wakeman, Jr.)引为其两卷本煌煌巨帙《洪业:清朝开国史》(The GreatEnterprise)的开篇辞。确实,托克维尔的这段话,再好不过地阐述了从古以来几乎所有的先进之民族都曾不断地面临的尴尬局面:遭受文化上相对落后之民族的武力挑战,甚至为其所鲸吞。几乎所有文明都曾在不同时期遭受北方蛮族的强有力的挑战;然而没有一个民族能如华夏民族那样,曾如此长时期地经受着北方的威胁,而且数度为其武力所吞噬;而最终,却又无一例
  外地重获新生,并反将吞噬者裹入腹中。尤其到了相对晚近的时期,这种吞噬与反吞噬的过程已变得如此的自然而毫无痕迹,使得当康熙皇帝不无讥讽地嘲笑罗马教皇之试图操纵中国的基督教徒使其向教庭效忠、乃是十足的“西方未开化野蛮人”之荒谬和无知之举时(J.W.Cohen, The Sextants ofBeijing),他显然忘记了这一年,即公元1715年前后,距离三藩之乱之平息不过三十五年,离满清入关及随后之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才刚半个多世纪,而距其始祖努耳呵赤统一建州、海西、东海女真各部建元天命、随后以“七大
  恨”誓师与明朝正式兵戎相向,及至吴三桂开关延清靖难,顺治帝移都北京,亦尚不足百年:而在那时,以“野人女真”称闻于明史的满族,即便是其中最先进的建州、海西女真分支,也不过刚刚完成了从“好田猎”之游牧社会到“田业以资其生”之农业社会、从“箭镞昔皆用骨”、“屈木为镫,削鹿角为镞”之原始状态到“造箭镞,皆淬之”的晚近发达状态、从“父子不亲,夫妇无别”之原始氏族社会到“野人剽掠上国边氓,做奴使唤,乃其俗也”之奴隶社会、并进而到已具有阶梯式等级封建性质、但仍残存有氏族残余特征和蓄奴成分的八旗制统治时期的进化历程(郑天挺编《清史·上》)。
  
    然而,享有“千古一帝”之美誉的康熙皇帝,显然有其自得之资本。与只懂得以武力征伐之成吉思汗及其子孙不同,满清自始祖努尔呵赤开始,即具有远大的胸襟和非凡的战略眼光,更懂得武力所能办到的事情,实在是很小的;而况以霸而争胜者,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古来无有例外者也。 故虽然努尔呵赤至少在1583年他二十四岁时以杀父刺祖不共戴天之仇为名、 以遗甲十三副起家讨伐建州女真另一首领尼堪外兰时,即显示非常异志,但他却更知道积蓄实力、韬光养晦等待时机之重要性。其时,朱明王朝虽已经
  历了嘉靖万历之漫长腐败统治而气息奄奄,却仍具有相当实力;万历时张居正的变革,更曾也给朱明带来了几丝复兴的希望和生气。因此,他不惜率领朝贡使团四次亲自赴京奉献贡品;坚决执行明庭之指令,“竭力维持与明朝的隶属关系,履行作为地方官应尽的职责,争取明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不仅陆续把其部属掠夺的汉人和牲畜送还朝廷,而且还为捍卫明朝疆域的南宁尽力”,以至于万历十七年(1589年),万历帝更晋升他为都督佥事;六年之后,又被封为龙虎将军(郑天挺编《清史·上》55页)。万历二十年(
  1592年),日本丰臣秀吉侵略朝鲜,努尔呵赤更主动请缨,以示忠诚,惜则明庭未允。
  
    在这期间,努尔呵赤之霸业,正在暗地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他采用“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之胡萝卜加大棒之策略,先以五年时间兼并统一了浑河、苏克苏浒、哲陈、董鄂及完颜之建州五部,从而“环满洲而居者皆为削平,国势日盛”(《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在丰臣秀吉侵略朝鲜时,努尔呵赤已拥有约三至四万骑兵、四至五万步兵,其精锐部队之素质和实力,已被认为甚至胜过丰臣秀吉所率之日军(《剑桥中国明代史》 622页)。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努尔呵赤又在古勒山以逸待劳,集中优势兵力击败海西叶赫部所纠合之哈达、乌拉、辉发等九部三万兵,从而严重削弱海西女真之势力;随后,努尔呵赤一鼓作气,征服了朱舍里部和讷殷部,从而统一了建州女真各部;1601年,吞并哈达部;1613年灭亡乌拉部,使得海西女真仅剩下叶赫部依仗明朝支持残存;1617年(万历四十五年),努尔呵赤攻占库页岛,从而大部统一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之东海女真诸部。1619 年,努尔呵赤最后灭亡叶赫部,海西女真彻底被吞并,至此,努尔呵赤统一女真之计划完成。
  
    努尔呵赤在统一女真过程中,即灵活应用了后来满清在征服并统治中国过程中十分有效并获得巨大成功的政策策略。他实施征讨招抚并举之策,对那些率部归顺之首领,总要委以重任、予以奖赏,甚至还以联姻收拢人心,如万历十六年之招抚苏完部、董鄂部;对降服之众,愿留则留,不愿留则赠予物品赐归,一如三百年后毛泽东所提倡的一般,以至于远近咸服,以为“汗以抚聚人民为念,收为羽翼,不意施恩至此”(《清太祖武皇帝实录》)
  。
  
    同时,与成吉思汗不同,努尔呵赤更十分注重本民族文化之发展,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命巴克什颚尔德尼和葛盖“以蒙古字,合我国(即满清)之语音,联缀成句”(《太祖高皇帝实录》),创制了满文;后再经皇太极时达海之改进,满族乃有自己之文字。努尔呵赤更即组织以满文书写满族史,记载政治、经济、军事诸事件;又建立档案制度,记述其本人及各旗之事务,乃有《满文老档》、《满洲实录》传世。满文之创制更促进了教育之发展。天启元年(1621年),努尔呵赤更令在八旗中设巴克什(清入关前读书识文者之称号),要求教者对入学之满族青少年“认真地教书,使之通文理”,其子皇太极更令贝勒大臣子弟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全要入学(郑天庭编《清史·上》)。这些,都为日后满族能成功地长期统治中国,奠定了坚实的素养及文化基础。
  
    凡此种种,都说明了满族之创业者从一开始就具有远非蒙元诸流可比之深远眼光。而这些高明的政策策略,更在满清入关并最终征服中国、及以后在近三百年之漫长统治时期中,被一再地应用,并获得了相当的成功。这期间不但曾驱使无数汉人如范文程、洪承畴、吴三桂、尚可喜、耿仲明等灭亡故国不遗余力,更能一边把屠刀朝江南无数抗清军民凶狠地砍去,一面还要朝自己脸上涂抹满周代天命仁政爱民之脂粉。康熙更采取招抚与镇压并用之 手段平三藩之乱、以怀柔政策消除汉人之反清意识;以一面厚葬崇祯帝维护
  明室陵冢、一面却对明遗肘赶尽杀绝;一面对抗清者杀无赦绝不仁慈、一面对降清者又一律重用、开科取士招揽士人等等等等之两面手段,最终达到制服汉人之目的。其结果,使既便刚毅果敢如顾炎武王夫之者流也终于无可奈何仰天长叹自放山野,而嘉定路无遗迹、扬州血流成河之时,曾以一首《圆圆曲》名动天下的吴伟业,却仍要在“剖肝义士沉沧海,尝胆王孙葬劫灰”的哀鸣中,一步一颠地登上虎丘的讲坛。在那里,他将要阅读到一位年轻士子所敬挽的“千人石上坐千人,一半清朝一半明”的著名诗句。再过若干年, 也就是在康熙嘲讽罗马教皇之无知可笑之时候,遍布神州的血迹尚未干竭, 无数抗清壮士的尸骨尚未及掩埋,而诸如朱彝尊、施闰章等这些所谓的世之大儒,早已急不可耐地在博学鸿词科中坐定,享受着“两朝天子一朝臣”的优厚待遇,开始了新一轮的讲经说法、替胜朝陈迹作墓志铭、为新主子谱写颂歌了。
  
    诚如近代史家陈安仁在其《中国近代文化史》中所说:“蒙古侵略中国是中国的第一次亡国,满清侵略中国是中国的第二次亡国。蒙古灭亡中国,为期不过百年,满清灭亡中国,为期几及三百年。这就是蒙古人掌握中国政权后政治的手腕,不及满洲人的能干;政治的眼光,不及满洲人的远大;政治的方法,不及满洲人的乖巧。满清入关后的政治方针,是以收集民心为第一事,如被蹂躏的城邑,有鳏寡孤独者给粮养之,大兵经过之地,得减钱粮之半,额外征收尽行独免”。这些既都昭示了满清之与蒙元匹夫根本不同,而此些最终引致成功的基调,更早在努尔呵赤创建后金国、满清尚未入关之时,就已经奠定了。而当时间翻过三百年,这段历史几乎就要在神州成功地原番上演时,我们或才更深刻地体会到,满清入关史于中国历史之意义、于本民族内心深处之痛之恨,究竟到了何等剧烈之地步;更也要让人深深地疑惧,疑惧于这样的痛史,是否还会在将来重演。
  
  (三)
  
  “余之研究清史也,志在了解中国之情事耳。。。余所以舍唐宋元明, 而独取清代哉,区区微意,固自有在。中国伊古以来,以外族主中华,惟元与清先后相望。而其统治得宜,享国历年之久,则清室迥非元之所得同日语。蒙古部族之源流,由来甚远。迄于世祖,上袭成吉思汗父子之威望,远摺(换心旁,音同)世界。故回首而东,取宋人之半壁江山也,有如拾芥。清朝则大异是。其祖若宗之发扬,不能逾明代。仙女朱果,皆后世史家献谀之谭。。。不能不疑,彼等之先祖何以竟攻取中国本部,如反手也。余于是而始有研究清史之志矣。”
               日·稻叶君山《清朝全史·序》
  
  
  
  
    夫夺天下以力以武,定天下以礼以文;满清亦是如此。固欲察满清之所以兴,必亦要察较其之兵制与朱明兵制之得失。而欲察满清及朱明之兵制, 则需溯本逐源。此篇即对兵制之演变史,作一概略考述。
  
    蒙古以铁骑力取中原之后,不知郦食其之马上夺天下不可马上治之之道理,以高压待汉人,又政治日渐堕落,蒙古族原有之彪悍亦被醉生梦死的统治生活消糜殆尽。传至顺帝时,顺帝更又昏庸无能,有贤才而不能用,受制阉小;加以天灾人祸,民不聊生,时势乃乱。天下纷纷的结果,是1367年元顺帝率妃子出居庸关仓惶北遁,朱元璋兼并群雄,建元应天府。
  
    朱元璋既定天下,鉴唐宋之所以亡,以为唐亡于藩镇割据,而宋则中央过度集权。乃“实施封建政策,分封诸子于要地,各设傅相官属”(陈安仁《中国近世文化史》)。尤其在兵制上,更有较大变革。此一兵制变革虽乃针对唐宋之弊而作,亦曾为明初之创治丰业伟功起过积极之作用,但其末季衰微,反亦予满清之崛起以方便,一似前朝,良可叹惜。
  
    唐初沿北魏施行府兵制。五胡乱华,北魏拓跋氏在塞外“尽收率北方之
  种族而用之”。既恃兵力而立国,则必不能持久,终分裂为“东西魏、周、
  齐之互竞,而随六镇之乱,以侵入中原之北族亦衰,乃不得不用汉人,乃不
  得不令兵屯种以自养,而府兵之制起焉”(吕思勉《中国制度史·兵制》)
  。府兵制概自后周太祖始。太祖用苏绰言,“仿周典制六军,籍六等之民,
  择魁健材力之士以为之首,尽蠲租调,而刺史以农隙教之,合为百府。每府
  一郎将主之,分属二十四军,开府各领以军”(《中国制度史·兵制》)。
  唐武德初,始置军府,要骠骑、车骑两将军府领之。至唐高宗、武后时,天
  下承平既久,府兵之法渐坏,方镇之兵遂起。节度使既掌控要职,拥兵自重
  ,安史之乱乃作焉。安史乱后,藩镇除河北一处外,相继为所削平,而禁军
  反又突兀而出,为患最深,内廷更受宦官所把持。节度使与宦官相互勾结或
  倾轧愈演愈烈,而有朱温之反。唐既终亡于此,更继以五十余年的十分惨烈
  而黑暗的五代割据之祸。
  
    宋太祖以军功立国,深知军兵割据之害,乃一反唐之兵制,重文抑武。
  宋之兵有三:曰守京师之禁军、诸州镇兵之厢军、即分散各地在所防守之乡
  兵。宋初汲取五代藩镇之弊,实施强干弱枝之策,诸州兵之强者皆选为禁军
  ,被置于禁都之内,天子脚下。又行更戎之法,致使兵不习将,将不知兵。
  再加赵宋刻意重文抑武,既多以不知兵之文人领军,兵虽冗而不能战,反将
  国家财政拖跨。后虽经王安石行保甲法而不能尽除其弊。冗兵更成为宋亡之
  一大病由。
  
    元以兵锋争天下,而不知兵之害,因循战时之法而不知变。故其兵制夺
  天下可,守天下则不可,元祚匆匆,加之以蒙元粗旷,典章制度皆难成体例
  ,实不足征。然元之兵制,仍有为朱明所承继者(《中国制度史·兵制》)
  。《明史稿·兵制》:“明太祖既以武功定天下,虑兵之不可常聚,分军卫
  以安之;又不可无食,辟军屯以养之;不可狃安而玩竭(换心旁,音沏),
  京畿之外,简选精锐,岁就试京师,劝教阅以练之。其外统之各都司,内总
  之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有事则调发从征,事平
  则各还原伍,将无专兵,兵无私将,永杜跋扈尾大之患,而成安攘无竞之烈
  ,计至周也。”则明之兵制,既有府兵遗迹,使得兵能自养,不会拖垮国家
  财政,又免除了如宋那样兵聚中央、地方无力自保、中央一跨则全国完蛋的
  弱点;同时又颇具宋兵制之特点,即兵将既不相习,也就避免了唐藩镇割据
  尾大不掉之可能。明代兵制的这一特点,更也为其在初期取得“亦足方驾汉
  、唐”之武功(钱穆《国史大纲·七编》),打下基础,其中更包括收复了
  五代时失于后晋石敬瑭之手的幽燕十六州之大部,实现了北宋数朝有为君主
  欲行不能之宿愿。
  
    明兵制之主要形式,在卫所制。
  
    卫所制之雏形,始于1364年。朱元璋自称吴王后,推出标准之军队编制
  表。原先之主要野战军团之各翼元帅府,悉数改名曰“卫”(《剑桥中国明
  代史》100页)。这是因为在朱明建国过程中,降兵日众而军渐冗,建立卫
  所制,是为了以正常制度处理此些兵众,使不生滋乱。再者,由于在建国过
  程中,明军所夺取的领土日广,也有必要建此新军事单位来戎守防卫。同时
  ,建国后明帝国亦可能曾出现冗兵,而要全数复员如许众多之已丧失生计的
  兵士,于社会稳定之保障和国家之安定,亦多有不利(《剑桥中国明代史》
  )(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实亦有此问题,尤其在朝鲜战争之后。毛
  之策略,则有多取于朱元璋者,譬如在北大荒、在新疆等地广设建设兵团,
  使其既能屯田自食,又能戍卫边疆,实亦有卫所兵之特点。惜后来毛未能因
  势变法,妥善解决军队问题,反继续倚靠军队而发动文革等,使得天下虽定
  而迟迟未平,乃给后人留下无数之疑难与障碍,需要一个个去克服,此可谓
  毛公千虑之一失也。此是后话)。
  
    初期,卫所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其取兵,有从征,于归附,有谪发。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戎。归附,则胜国及僭伪诸降卒。谪发,谓以罪迁徙为兵者也”(《中国制度史·兵制》)。卫所乃“分屯设兵,控遏要害;错置经省,统于都司,而总隶于五军都督府。五府无兵,卫所兵即其兵”。概“太祖既定天下,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系连郡者设卫”也(《中国近代文化史》)。都指挥使与布、按并称三司,为封疆大吏。而文武无定职,世犹以武为重,概宋之重文轻武之反动也。
  
    任何之制度,其初创之时概皆为修正前朝之弊端而起,而经久之后必有弊生,若不加变革,难免还要深受其害。唐之府兵与宋之禁军概莫不若此。明之卫所制,在其初创时乃是为了克服唐宋兵制之弊。但自正德以后,“军职冒泛,为世所轻。内之部科、外之监军、督抚,叠相弹压,五军府如赘疣,弁帅如走卒。至于末季,卫所军士,虽一诸生可役使之。积轻积弱,重以隐占、虚冒诸弊,遂至举天下之兵,而不足以任战守矣”。卫所制至此可谓与其创制者之意愿适正相反,本欲克服唐宋兵制之弊,此时却反成了作茧自缚、自陷泥淖之形具了。
  
    满族缘起所在之奴尔干都司,即朱明所设之诸司之一。朱明兵制之长处之弊习,亦对其之发展有相当影响;对满清之崛起,亦起了相当之作用也。
  
  (四)
  
    The state with which the Manchus conquered China, was formed ona bureaucratic Chinese basis with certain feudal characteristics and clan cohesion integrated into it, and a tribal Mongol vassal annex. It was based on a military banner organization copied from China but
  with feudal fragments and was ruled by the Manchu imperial clan andthe emperor.
  
    --Franz Michael (1943), "The Orgin of Manchu Rule in China"
  
  
    
  
  (上)
    
      
    满洲之先出肃慎氏,古通古斯族之后,据于今吉林之东北及牡丹江流域
  。宋时立国曰“金”,后为宋人与蒙古联军所灭,“其遗族散居混同江南北
  ,共存三部:曰建州,曰海西,曰野人。明初仿唐羁縻州之制,分建卫所。
  而建州卫境内,有满洲部五。长白山部三,清室之先,即为满洲部内之一。
  ”(《清史纪事本末·卷一》)。明与女真既已长期沟通,汉族边民与夷狄
  部落之间亦无明确分界,双方之间以马市互相往来,相互同化互相融合自不
  可避免。满族的前身女真中有许多汉人,而明北部最早之卫、所,也多有蒙
  满诸族人组成(郑天挺《探微集》)。
    明史中所提及之外患有二:北虏及南倭。北虏即北部之鞑靼,南倭则日
  本与汉人相杂之海寇。“北虏非尽鞑靼之真种也,汉人逃入其部落,成一种
  假鞑靼,而反寇本国;南倭亦汉人入海,混于倭人,成为一种假倭,而侵害
  本国者,殊为不少”(稻叶君山:《清代全史·上》)。明对北狄施行羁縻
  州政策,试图以女真、蒙古族互相牵制;及待满洲壮大,又期之以女真各部
  之间互相制约。在明王朝的大部分时间里,其之北方防卫重心都放在针对蒙
  古鞑靼之上,以避免元蒙旧朝卷土重来。永乐时,明朝在从满洲至甘肃的长
  城沿线设立边防镇,后来更加修城墙,亦即明长城,以抵挡蒙古骑兵之袭掠
  。明廷向未曾把女真满族放在眼里,结果反使得满清得以坐大。“鞑靼自俺
  答汗死后,渐就明廷之羁縻。朱氏社稷,宜可以长治久安矣。孰意无端灾祸
  ,发于长白山以南。曾未几时,而辽东之疆园,毁撤殆尽,炎炎赤舌,大有
  席卷北京宫庭之势。”(稻叶君山:《清代全史·上》)。可以说,满族之
  兴起,颇得益于汉蒙之相争也。
  
    前已叙述,卫所制乃明太祖称帝前所创,乃明之兵制中最重要之一种形
  式,盖仿北魏隋唐防治之府兵制及参考元兵制一部而成,军队以军屯为其形
  式。供给基本可自给自足而无须由国库拨给。卫所制卫所军士由身份永远不
  变之世袭军户充任,卫所军官也世袭其职。这种具有封建性质之世袭制,经
  久之后弊端日现,如地方将领把军士变为劳工,肆意压榨剥削;卫所军官成
  一有利可图之职位,为富贾豪门所追逐。大量军士既得不到军饷,又遭受官
  长之盘剥,乃纷纷逃亡,致使世袭军户日渐减少。至十六世纪初,一些卫所
  逃亡之军士更达80%,许多边地驻军只达兵力之一半。致使当明朝边境有
  事出兵时,只好临时雇佣矿工、盐工,或招募辽东、陕西等地之雇佣兵充任
  。这些雇佣兵自然缺乏战斗力,不堪重用。卫所制因此而日衰。同时,对北
  方诸部落所实行的羁縻政策,亦加剧了边军之膨胀;再加卫所制既衰,而至
  明末外侵内乱却纷呈不断,以致于明朝之军费负担日趋沉重。为应付这些不
  断增长的开支,明廷乃加派赋税,额外征银,由此又更增民怨。然而即便如
  此,所增赋税仍不足度用。如1619年因北边吃紧而加派辽饷,全国除京畿皇
  庄外俱增交税率约9%,因此而额外增银520万两,却仅够支付辽东九边中
  之一边之十八万兵九万匹马的费用(F。Wakeman:《洪业:清朝开国史》)
  。是以,满清之崛起,则又得益于明卫所制之衰也。
  
    先时,满族只是明帝国边境上的一个藩属部落,以每年十月之岁贡与中
  央帝国保持着宗藩关系。作为边境上之部落而非独立之国家实体,其之臣藩
  地位亦只是与朝鲜、安南相类,而由于部落之间相互钳制,规模、实力较之
  更小而已。明朝对付女真各部落之策略,是尽力维护各部落之间的均势,对
  所有部落都公正地给予贸易优惠,同时将一个明朝官衔授予其中的一个部落
  首领,由他充当部落联盟之临时首领,协调各部落之间的均势,明廷则以卫
  所对各部落进行监督,防止其中任一部落独大;此即“以夷治夷”之策,后
  来亦为满清统治者所采用来对付北部和东南海域之边患,直至十九世纪末仍
  乐此不疲。
  
    初时,努尔哈赤并无占中国夺天下之雄心。万历时,明总兵李成梁攻古
  勒城主阿太,尼堪外兰诱阿太开城,明兵入歼之,误杀了正在城中之努耳哈
  赤之祖与父。后努尔哈赤请明杀尼堪外兰,明不允,盖欲以他来钳制努尔哈
  赤也。努氏遂与朱明结仇。努氏既不甘咽下此口恶气,从此渐有发愤之志。
  然而其目的,尚还只是报杀父弑祖之仇、进而统一女真各部,充当部落联盟
  之首领。只是随着努尔哈赤之渐次统一女真,满洲规模日隆,其野心才日益
  增长。
  
    1607年,努尔哈赤以称汉之方式,获得了梦寐以求的部落联盟之最高权
  力。1618年,努尔哈赤称帝满洲,建元天命,国号曰“后金”,随后以“七
  大恨”誓师,亦只是说“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乎
  ?”责怨朱明之“助天遣之叶赫,反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等而已
  。换言之,是责怪明之偏心于其他臣属部落,有失公允而起来抗争。对于朱
  明帝国来说,这也只是时常可见的藩属国之间的边境纠纷,依照成例则只要
  边境将官妥善处理,该讨伐的讨伐、该绥靖的绥靖、该以夷制夷的以夷制夷
  就可以了。满洲之初时不被朱明放在眼里,亦因于此。而努尔哈赤所谓之“
  建大业”的宏伟目标,至多仍只是局限在明朝之东北边境上建立一个相对强
  大之统一的女真各部之藩属国,占据辽东,一如朝鲜、安南而已。这样的藩
  属国,仍将与明帝国保持着宗藩关系。此样结局,虽然是明所不愿意看到的
  ,然而只要并未威胁明之“天下共主”之地位,只要还和明廷维持正常的宗
  藩朝贡关系,则明仍以为其之威胁不若欲夺回帝位的元蒙之后、或者诸如李
  自成这样的欲革其命的叛民之威胁大,因此不会太加在意。而况其时明朝内
  部正深受派争剧烈之扰,四处民变亦此起彼伏,因此实在也无暇他顾。
  
    努尔哈赤也正是利用了明廷的这个心理,一边继续维持与朱明之正常的
  宗藩关系,初时则小心翼翼,每年坚持朝贡,甚至还亲自率员进京朝奉贡品
  ;一边却纵横捭阖,加紧统一建州诸地之女真各部,一如前文所述。即待明
  廷省悟过来,则满洲已坐大,尾大不掉;萨尔浒一战败后,从此更只有睁眼
  坐看满兵纵横辽东了。此实是明末之卫所制与羁縻政策之失也!
  
    皇太极继位统治后金后,既已赖有努尔哈赤所创下之基业,则其志自不
  在小。“太宗既嗣位,雄武英毅,不让太祖。其开国方略凡四:首征服东海
  诸部,次平定蒙古,次征服朝鲜,再次则为六次伐明之役”(《清鉴·太宗
  文帝》)。察此四方略,征服东海诸部则为固根本,平定蒙古、征服朝鲜乃
  安其两翼后院;根本若固、侧后既安,则中原可图也。此四方略必当是后人
  所总结,而皇太极正是依照此四方略,一步步地最终达到虎踞东北,雄视中
  原之目的。
  
    1635年,后金征服蒙古察哈尔部,并获得元朝之传国玉玺,使得皇太极
  可自称为成吉思汗及元帝之继承者。此一名号不仅提高了他在中亚蒙古之地
  位,更使得他进一步确认了其部落共主之身份,包括蒙古族所信奉之西藏喇
  嘛教教主之身份。然而他依然没有确切的虎视中原之心。其主要谋士、汉人
  宁完我、范文程及马国柱等经常劝他出兵征服明朝,逐鹿中原。“辛未,宁
  完我、范文程、马国柱合疏言:‘伐明之策,宜先以书议和,俟彼不从,执
  以为辞,乘衅深入,可以得志。’”而皇太极则以为,“我之兴兵,非必欲
  取明天下也。辽东守臣贪黩昏罔,劝叶赫陵我,遂婴七恨。。。今所在征讨
  ,争战不息,民死锋镝,虽下情不达之故,抑岂天意乎?我今闻诚相告,国
  虽褊小,惟欲两国和好,互为贸易,各安狩猎,以享太平。若言不由衷,天
  其鉴我”(《清史稿·太宗本纪》)。止待次年,皇太极才受属下所推,行
  受尊号礼称帝,定国号曰大清,改元崇德。而这次之改国号,其逐鹿中原之
  志才袒露无疑。
  
    逐鹿中原的第一个行动,是征服朝鲜,以彻底解决左后翼之威胁。朝鲜
  向为朱明藩属国,“虽称属国,而无异域内。故朝贡络绎,锡赉便蕃,殆不
  胜书”(《明史·列传二八》)。皇太极初时,“用兵中原,而朝鲜服属有
  明,近在肘腋,屡抗王师”,为稳固后方,亦有征伐之,使其亦向后金岁贡
  。同时朝鲜仍奉明朝为宗主国,并与皮岛毛文龙相为犄角,胁迫后金之侧后
  。及待太宗建元大清,自然不能再容忍侧后有此威胁。皇太极乃派阿敏率师
  伐朝鲜,破其城,朝鲜王“【人宗】惧,始遣使乞降,弃兵械,服朝服,献
  明室所给封册,而躬自来朝。。。自是朝鲜世与国者二百四十余年”(《清
  鉴·太宗文帝》)。
  
    此次征服朝鲜,不但使得满清侧后翼得以高枕无忧,从此可以专心致志
  于中原,而更重要的还在于:朝鲜放弃了宗藩于朱明,而改为臣属于大清,
  奉满洲之正朔了。这等于承认满清为天下之共主。因此,清之征服朝鲜,实
  际上才是满清要夺取中国、称霸“天下”、试图争当天下之“共主”之实践
  的第一步。
  
    清张庭玉修明史,所撰列传之外国卷中依序有朝鲜、安南、日本诸国,
  盖此些国家都被认为乃故明帝国之藩属国也;而独独不列清之先祖,盖满清
  自以为原本是中国之一员,而欲抹煞去其先不过是朱明之一臣属国的事实;
  概因依照儒家理念,藩属之国终属蛮夷戎狄之列,低中原一等,以此身份而
  要蟠龙中原,当天下“共主”,又如何能让人心服呢?因此,其之欲要否认
  先祖不过是明之藩属,目的不过是说清之代明乃符合儒家正义,自己有根本
  之合法性基础,不亦明乎?故乾隆批前朝旧史,讥讽汉高先初止一市井无赖
  ,明太祖原本亦不过一和尚,论及中国历朝历代之开国之君,以为唯元与清
  乃出自世藩贵族之门,自要高且贵于诸如汉、明远甚,则不过此地无银、欲
  盖弥彰之举罢了。其所以为蒙元辩,亦只是因二者所出既同一源而要惺惺相
  惜而已。皇太极称制、建元大清时,更曾谕曰:“朕以凉德,恐负众望。尔
  诸臣宜同心匡辅,各共厥职,正己率属,克占忠诚,立纲陈纪,抚民恤众,
  使君明臣良,政治咸熙,庶克荷天之休命”(《清史稿·太宗本纪》),俨
  然以儒家之标准“圣王”自谨;多尔衮称李自成为“贼”,自诩满清入关“
  声义讨贼”乃“兴灭继绝”之举,以为降清乃“识时知命,笃念故主,厚爱
  贤王”,抗清则“贪一身瞬息之荣,而重故国无穷之祸,致遗笑于乱世贼子
  ”(《明季南略》);再考量满清入关前制度演变之由游牧部落而封建旗制
  而官僚六部之设立,一照明例,其典制之成熟固实已远非以流寇起家、而只
  有五年时间仓促经营之李自成可堪比者。则满清之“较李自成更符合中国之
  传统标准”(Franz Michael, "The Orgin of Manchu Rule in China"),
  亦属实矣。
  
    满清更以此渐变而障世人耳目,以为其代明既乃天命归予,更刻意模糊
  淡化了自己原本不过是中国边境上之一藩属国这一事实,最终偷梁换柱,窃
  人上国,其来实在有自矣。然窃人之国,心终不安,故清中叶前,汉人既不
  准轻让出关,满族缘起之地更被视为后院而严加看护,存此一方之地以作将
  来一旦中原无法驻足可退可守。太宗更体察金、元之所以终反为汉人所吞噬
  ,而谕曰:“昔金熙宗循汉俗,服汉衣冠,尽忘本国言语,太祖、太宗之业
  遂衰。夫弓矢我之长技,今不亲骑射,惟耽宴乐,则武备浸弛。朕每出猎,
  冀不忘骑射,勤练士卒。诸王贝勒务转相告诫,使后世无变祖宗之制。”亦
  可觉知其心之忒忒也(骑射之习,康、雍、乾三世尚能恪守,乾隆之后,八
  旗日衰,乃渐废)。而汉人亦有执拗于严守“夷夏之防”者,竟恨恨不忘满
  清原止一北荒藩属而窃取正朔之事实,三百年后仍挂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旗
  号。清之代明既以“兴灭继绝”为由,即待清亡之后,垂涎中国已久之日本
  人,乘中国内乱,亦扶持废帝浦仪为傀儡帝,在东北之一隅建“满洲国”;
  查其自辨,则与清统治者之初窃上国时所作辩语,若出一辙;其欲当亚洲共
  主之目的,不亦明乎?惜时代既异,近世“国家”与“主权”观念更已代替
  了儒家之天下观,所谓“有家者能养贤,则取国而国可得。有国者能养贤,
  则取天下而天下可得”亦已失去了其合理性,司马昭之心路人既知,则日人
  纵便满身是嘴,又如何能推诿其侵人国毁人家之事实哉?
  
    今之美人不知历史前车之鉴,更携其武力,假道于人权民主,以自己之
  所欲凌越于他国之主权之国家独立之上,顺之者则联之盟之,逆之者则轰之
  炸之。虽充斥民主人权仁义道德于满口,其实质在在不过是试图以一秋寒后
  凋之秃笔,欲描画儒家之共主天下之虎皮罢了。只是天下既已纷纷,分崩瓦
  解之潮流亦经营有年。最鼓吹新潮前卫之美人却正是要复我中华数千年之古,
  却偏黯于历史之短忽,学知之肤浅,如此又岂能知晓儒家王天下之精义?其
  国其人既只识得孔武二字,如此则实在难免要有画虎不成反类犬之虞了。
  
    然而亦因于此,亦可知诸如儒家天下观等诸中国元典精神之复杂,实非
  三言两语可尽道者也。
  
  (中)
  
    察满族入关之因由,更还在于其所建立之制度能因势制宜,适时而变。
  制度之更变,尤在两端:一曰八旗兵制之制定,一曰封建制之确立。因八旗
  兵制亦有封建之性质,故此二种制度,实二而一者也。
  
    满族初创时制度之重大演进,首在八旗兵制之确立。
  
    随着努尔哈赤统一女真部落之军事胜利及对其他部落集团之吞并,旧的
  部落联盟形式已不合时用。原初,努氏之作战,乃通过女真族传统之十至十
  二名丁壮组成之小型狩猎单位进行,丁壮官长之间多有血缘或姻亲之关系。
  随着部落吞并的加剧,军队丁壮之组成日趋复杂,以新的形式组织军队,已
  属必要。此则引致八旗兵制之制定。
  
    《清史稿·兵制一》:“清初,太祖以遗甲十三副起,归附日众,设四
  旗,曰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复增四旗,曰镶黄、镶白、镶红、镶蓝,
  统满洲、蒙古、汉军之众,八旗之制自此始。每旗三百人为一牛录,以牛录
  额真领之。五牛录,领以札兰额真。五札兰,领以固山额真。每固山设左右
  梅勒额真。”
  
    八旗制至太宗时又有所增改。
  
    《清史稿·兵制一》:“天命五年,改牛录额真俱为备御官。天聪八年
  ,定八旗官名,总兵为昂邦章京,副将为梅勒章京,参将为甲喇章京,各分
  三等。备御为牛录章京。什长为专达。又定固山额真行营马兵为阿礼哈超哈
  ,其后曰骁骑营。巴雅喇营前哨兵为噶布什贤超哈,其后曰护军及前锋营。
  驻防盛京兵为守兵,预备兵为援兵。各城寨兵为守边兵。旧蒙古左右营为左
  右翼兵。旧汉兵为乌真超哈。孔有德之天祐兵,尚可喜之天助兵,并入汉军
  。九年,以所获察哈尔部众及喀喇沁壮丁分为蒙古八旗,制与满洲八旗同。
  崇德二年,分汉军为二旗,置左右翼。四年,分为四旗,曰纯皁、曰皁镶黄
  、曰皁镶白、曰皁镶红。七年,设汉军八旗,制与满洲同。世祖定鼎燕京,
  分置满、蒙、汉八旗于京城。以次釐定兵制。”
  
    八旗制乃是一种兵政合一、同时又杂合了封建性质和氏族血缘等特点的
  组织管理形式。努尔哈赤既是女真族联盟之首领,又是八旗之最高统帅。而
  八旗之领属则由其之子孙等具有血亲关系的亲眷分别担任,称“八和硕贝勒
  ”;努尔哈赤则通过他们牢牢控制住正镶八旗。固满族施行的是以努尔哈赤
  为核心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之体制。此种体制是八旗制度基础上之军
  事民主联合体,乃旗主分权共治。八和硕贝勒既共同治国,更有拥立、监督
  和更换大汗之权力。汗与旗主乃并列者(《中国政制制度史·清代卷》)。
  遇军国大事时之上令下达,则由和硕贝勒经由总理旗务之固山额真(后称都
  统),经甲喇额真(后称参领)传至所属之牛录额真(后称佐领)。满人尽
  在此八旗之编制中,登记在册,“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
  废”(皇太极语),从而达到“旗统人,即以旗统兵”之效果。
  
    八旗兵制具有蒙元兵制的一些特点。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兵制》:“元初典兵之法,视兵数多寡,为爵秩
  崇卑。。。世祖时,内立五卫,以总宿卫诸军,卫设亲军都指挥使;外则万
  户之下至总管,千户之下至总把,百户之下至弹压,立枢密院以总之。方面
  有警,则置行枢密院,事已则废,而移都镇抚司属行省。。。军士初有蒙古
  军及探马赤军。探马赤者,诸部族也。其法,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
  下,无众寡尽命为兵。十人为一牌,设牌头,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
  养。孩幼稍长,又籍之,曰渐丁军。”
  
    其制又颇与明卫所兵制之军屯相类。
  
    《明史·兵制》:“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
  。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
  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其取兵,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
  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归附,则胜国及僭伪诸降卒。
  谪发,以罪迁隶为兵者。其军皆世籍。”
  
    又努尔哈赤初时曾被明总兵李成梁收为义子而从其左右,乃得涉猎兵经
  史地之书;中间更曾多次入关考察山川军事。努尔哈赤身边亦长期有汉人之
  从官,因此可能深受他们之影响。天命五年(1620年),努尔哈赤更袭用明
  朝军职名称,设总兵官、副将、参将、游击、备御等。八旗称谓之改以汉名
  ,更显示八旗建制深受明兵制之影响,当属无疑。
  
    八旗兵制之确立,使满族崛起并最终夺取中原,有了牢靠的制度保证。
  八旗制之既有元蒙兵制之优点,又汲取了明兵制之所长,使得它能组织并指
  引着满清军队,打败了由日渐败腐不堪战力之以卫所制为主所组织之明帝国
  军队,并最终问鼎中原。然其制经久,弊端亦生,一如明之卫所制,而八旗
  兵之战斗力亦日弱。至乾隆季末,八旗兵之作用乃为绿营兵所替代。
      
    
    满清初创时制度之演进,又在其氏族血缘制之消亡与封建制之确立。
  
    前已叙及,满族之先乃部落游牧形式为主之原初奴隶社会。随着女真与
  汉族之交融日笃,农业、畜牧业俱有了显著之发展。灭哈达之后,努尔哈赤
  更在其地大力开垦耕地,此后又教耕小麦、高粱等农作物。此外,努尔哈赤
  更还建立以牛录组织(参考八旗制)为单位之屯田制,施行劳役地租。明天
  启元年七月,他又颁发“计丁授田”令,将海州、辽阳一带之明官僚所弃之
  土地收归后金政权所有,并分给满人耕种。土地则分为官田与份地,满人需
  在官田上为后金提供无偿劳役,在份地上则自己经营。天命十年(1625年)
  ,努尔哈赤再下“按丁编庄”令,其令仍以劳役地租剥削土地所依附之农民
  。这样,满族百姓就被固定于土地之上,而成为依附农,八旗之各级额真,
  则成为大小封建主(郑天挺编:《清史·上》)。故此一时期,社会形式正
  由游牧部落而向农业村庄演进,后者则是中国传统以农业为主之封建社会的
  主要特点。此乃其经济制度上之变化。
  
    在政制上,则采取八旗制管理。前已说明,八旗制既是兵制,又属政制
  。从政制而言,则其等级森严,亦呈封建性质。
  
    八旗制既以由血亲组成之八和硕贝勒统领各旗,在努尔哈赤之时,由于
  他具有绝对之权威,故弊端未现。至他死后,所继位之皇太极乃努尔哈赤之
  幼子(满制偏向幼子继嗣),威望不如太祖,而八和硕中更多其兄长,难以
  调遣,故八旗之管理就有了问题。“行政上,四大贝勒平起平坐,共同裁决
  军国大计,无君臣体统。经济上,有人必八家分养,土地必八家分据。即使
  一人得土,贝勒不容于上,上不容于贝勒,‘事事制肘’。军事上,各和硕
  贝勒所将之兵,势力均衡,汗无指挥权。皇太极有‘一汗虚名’,实无异一
  旗贝勒”(《中国政治制度史·清代卷》)。譬如和硕贝勒阿敏征朝鲜时,
  就违逆太宗之命,不但不听李永芳之劝,阻挠和议,更还违背太宗之军令,
  纵使其兵士劫掠其城三日,而太宗无奈之何。
  
    然太宗亦暗中积攒实力,加强汗制,削弱诸贝勒之权。先是违太祖之遗
  命,将本该封于其兄之一旗收归自己。后更以罪名削去一和硕贝勒之旗,而
  收八旗中之三旗于己手,从而掌控了号令八旗之大权。后又以阿敏再度攻朝
  之战败为借口罪之,最终铲除了其皇权之最大的一个对手。
  
    自阿敏被铲除之后,削藩之势欲烈,然而此一过程彻底的完成,则尚还
  要等待另外的数十年,直到康熙时乃止。清之削藩,与明自太祖始之广分封
  宗室于各方要隘,则大不同。《清史稿·诸王一》:“有明诸籓,分封而不
  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史称其制善。清兴,诸子弟但称台吉
  、贝勒;既乃与明建亲、郡王,而次以贝勒、贝子,又次以公爵,复别为不
  入八亦益广,下此则有将军,无中尉,又与明小异;诸王不分。盖所以存国
  俗,而等杀既多,屏不锡土,而其封号但予嘉名,不加郡国,视明为尤善。
  然内襄政本,外领师干,与明所谓不临民、不治事者乃绝相反。”
  
    满清由原初一散居之游牧部落,到统一之具有封建性质之八旗制的建立
  ,到氏族统治之取消而代之以官僚体制,此过程之演变与清之大业的奠定,
  乃至最终之问鼎中原,同步伴随。制度之演变或速(八旗兵制之建立由努尔
  哈赤完成)或缓(削藩暨宗族血缘制及其势力之消除迟到康熙时才完成),
  对满清之确立都产生了根本重要之作用。八旗兵制与封建制之确立,则是此
  一演变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
  
    察满清从建州初创到入关此一漫长时期之制度的演变过程,其之演进中
  间亦多有得赖于汉人之力(八旗制度或即为汉人所创议而建立,见Franz Michael,
  "The Orgin of Manchu Rule in China")。这些汉人,先后包括早在努尔哈
  赤时之获得女真贵族身份之明帝国境外居民,其后所组织之汉八旗治下的辽
  东军户,教会满族人使用洋枪洋炮之山东海盗,协助多尔衮攻占北京之北方
  乡绅,及清兵入关之后无数变节归降之大江南北之士子。这些汉人“在帮助
  满族统治者向儒家之君主专制模式演进之过程中,起了关键之作用”(F。Wakeman:
  《洪业:清朝开国史》)。
  
    满、汉之杂融,及至汉为满用,亦其来有自。
  
    公元1410年(明永乐七年),明政权于黑龙江下游东岸设置著名的“奴
  儿干都指挥使司”,以招谕、抚恤属地之女真各族,及监督其之朝贡。奴儿
  干都司不同于其时之西南地方土司,而是设置流官管理。都司各卫之首领,
  均由明王朝授以诰印、冠带和敕书,直接受中央管辖而不受都司辖制。奴儿
  干都司之建立,促使东北女真各族同明帝国之政治经济之隶属关系进一步加
  强(郑天挺《清史·上》)。明成祖篡位后,因惧于拥兵关外之宁王的势力
  ,于1403年令其率部撤出热河,将此战略要地交付予曾支持他发动政变之蒙
  古兀良哈部。同时,更还撤出驻守河套北部之军队,并加修长城以固辽东、
  广宁、大同之防线。长城以北乃拱手让予异族。公元1449年土木之变,明英
  宗为蒙古瓦剌首领也先所擒。十三年后,河套落入蒙古族察哈尔部之手。帝
  国政治之日渐萎靡,蒙古族之经常袭扰边境,再加之前述之卫所的衰弱,致
  使明政权无力再对都司进行有效之控制。
  
    对于宗藩体制而言,宗主国的衰弱,就意味着藩属国之自由活动空间之
  壮大,从而必然诱发其之游离之欲望和倾向;明帝国之式微,边境出现势力
  之虚空,满洲乃得以张扬。因此至明末,黑龙江及东海一带之女真族与明政
  权之联系渐少,朝贡不常。同时,由于明帝国对边境之控制与影响日渐削弱
  ,边境汉民既无法获得帝国之强有力的保护而产生离心力、并渐渐为异族所
  同化之现象加剧,此概即拉铁摩尔所谓的“地域情感部分地取代了种族的或
  民族的情感”也(Owen Lattimore(1940): InnerAsian Frontiers of China
  )。在辽东之满汉边境,被其同化之汉人更“使用满族姓名,遵从部落习俗
  ,实际上已成为境外居民。他们超越了本民族文化的界限,终于失去了汉族
  的特征,在生活方式、语言、习俗和体格等方面,都更接近于满族人”(F
  。Wakeman:《洪业:清朝开国史》)。而这些被异族化的汉人,同时却给
  他们带去了汉族的先进的观念、技术和制度等,从而为相对落后民族之加速
  进化,包括其生产方式、各种制度等之飞速改进,作出了特出的贡献。而满
  族之所以未如元蒙那样与中国文化传统难于相容、并因此而只经过不足百年
  就被逐回大漠,则还在于满族之历史不如蒙古族之久远,因此具有更强大的
  文化适应性;这种适应能力,使得它能在长期夹处于汉、蒙缝隙间之生存中
  ,既汲取了蒙古族的勇猛彪悍之孔武,又能很快学会汉族十分成熟的耕种和
  组织方式、从而完成由早期的部落式游牧经济到村庄式农业经济的演进。一
  旦满族拥有若努尔哈赤、皇太极和多尔衮这样的具有出色的组织能力和非凡
  的气魄胆略之人才,它们就能通过把其所汲取的汉族和蒙古族之双重营养发
  挥至极大,将孔武与智慧两相结合,从而达到远远特出于汉、蒙两民族之效
  果,并最终转而宰制之。察有清一代之政制,恰恰正体现了这一点。正如拉
  铁摩尔所指出,“满族对汉族经济文化的迅速吸收,以及缺乏使之与汉族进
  一步融合的内陆河流和沿海贸易,可能是引发边境冲突并最终导致满族征服
  汉族的主要原因”(拉铁摩尔:《满洲里》)。
  
    然而,汉民的此种“夷化”离心演变,亦给明帝国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
  。部分被“夷化”的汉人,每每又将中国视为“可征服的希望之乡”,因此
  会“掉转身来,作为特权发源地之特权居民的一员,面向中国;而当某些被
  ‘夷化’之汉人再重新面对故土时,常常会有一种特出的变态冲动。于是,
  中国取代荒野之地成了‘希望之乡’,成为财富的源泉和行使权力的合适场
  所”(拉铁摩尔:《满洲里》)。
  
    拉氏所指出的此一事实,广泛存在于自两汉南北朝以降的两千余年历史
  中,尤其当帝国衰微时,越发明显。近数百年,中国式微,此种状况更愈演
  愈烈,先有汉人倭虏,继之以假洋鬼子,再继之以洋买办与贪官贼内外勾通
  ,狐假虎威,狗仗人势,欺民心、拐民妇、盗民财、窃国秘、丢国脸,卖国
  权、卑鄙无耻,无恶不作,终竟引至一代之丧!此些人等,若以后世之眼观
  之,或还阴差阳错地为民族国家之交通和文化融合作贡献,是故乃有陋儒试
  图要翻秦桧洪承酬此等百千年之案;然而若置于当时当世而论之,则其人在
  在乃为异族侵略者张目之贼逆而已!千年以降,至今如斯,我华夏民族缘何
  乃尔!一如日人稻叶君山所叹:“此诚汉民族之长痛也!”(稻叶君山:《
  清朝全史·上》)。
  
  
             试论满清入关(四之下)
  
    
  
    中国历史上共有两次之长时期为异族所统治:一是蒙元,一是满清。元
  自世祖忽必烈称帝中原建立元朝,到徐达大军兵临城下元顺帝弃大都落荒而
  逃遁回大漠,之间不过短短之八十余年时间。其中大多数时期更动荡不已,
  民生惨烈;元政权如一终始之高压统治,使得社会根本无法正常运作。终元
  一世,汉人之地位更在蒙人、色目人之后,位居最低等之行列。故此一朝代
  ,诚为汉人之恶梦也。
  
    清代则不然。满清在入关之前,其政制上即已作过数次调整。顺治入关
  后,多尔衮更施行颇为恰允之民族政策。其中虽因初掌中原遭遇反抗而有所
  阻碍和反复,却总颇还能如其所愿。满清一朝,国祚长达近三百年之久。中
  间更有康、雍、乾三朝近一个半世纪基本能保持盛世安宁,历查中国数千年
  之历史,此实为所仅见也!只是到了乾隆之后,西人日盛,赖新技术文明和
  近代帝国扩张掠夺思想之力,侵袭东土,使满清统治者骤然遭遇此“三千年
  未有之大变局”(张之洞语),不知所之,最终内忧外患,才引发整个帝国
  统治之解体。即便如此,在其末叶,仍有同治之中兴、戊戌之变法,和二十
  世纪初所施行之一系列大胆的变革。故而,清代此一异族统治时期,亦足可
  称为中国漫长帝国史中之光辉时期之一,与汉、唐同列。此亦说明,满清与
  蒙古虽同为异族入主中原,实必有根本不同之处。
  
    满清与蒙元之根本不同,首先在于蒙元制度之僵化而不知变,而满清之
  制则因时制宜,一如前述。同时,由于继嗣问题不能被很好的解决,蒙元君
  主长期处于其血亲势力之挑战中,而无法牢固地树立起皇帝的威权,使中央
  集权不能彻底得到贯彻实施。此外,蒙元亦不能如满清那样,能从初创时之
  兵政合一体制中彻底地摆脱开来,实现兵政之相对分离,从而向符合中国所
  需求之由具有高度集权之皇帝所率领之官僚集团来对帝国进行管理的健康模
  式转变。因此,皇帝为维持其之统治,只好转而寻求军事威慑下的高压管理
  来强制实现。这种军事高压,既针对所辖制之人民,同时也是对随时可能向
  其统治地位发起挑战之蒙元旧亲所作之必要防护。这种双重压力下之颇有些
  神经质的军事高压统治,反过来又促进了其统治之耗竭与覆亡。此即蒙元之
  前鉴也。
  
    
    以下就此作一粗略之比较考察。
    
    蒙元初创时,元蒙诸部族首领之推选,概采用民主选举制。“蒙古自宪
  宗以前,汗位继承,必由宗王、驸马、万户、千户等会集推戴,谓之忽烈而
  台。盖其本部族之汗,及诸部族之大汗,皆本无世袭之法也。此等立君,虽
  曰公推,初无定法。孰可与会,既无法律定之。孰可见推,自亦并无限制。
  惟就事势言之,则所推者,总不越成吉思汗之子孙耳。”又“蒙古之俗,财
  产传诸幼子。”(吕思勉《中国制度史·政体》)。然而幼子所承,只是产
  业,与汗位继承无干,此家事国事之别也。因此爵位之承继,仍以长子为多
  ,赖其之威望也。
  
    成吉思汗死,立子窝阔台,是为太宗。太宗死,立其子定宗,三年死。
  太宗后人皆不孚人望,时成吉思汗四子拖雷(已卒)之妻唆鲁禾帖尼有才略
  ,部众归心。拖雷诸子尚幼,而诸宗王中最具威望者,则拔都也。拔都乃术
  赤之子,术赤之母、成吉思汗之妻孛儿帖尝为蔑儿乞所抢,后成吉思汗夺之
  归,归来不久即产下术赤。故术赤为诸兄弟所轻,疑非成吉思汗之骨血也。
  唆鲁禾帖尼与拔都善,故拔都欲立其子蒙哥为帝,乃聚忽烈而台于阿勒台忽
  剌兀。诸王轻之,以所议非地而多不至。明年,再聚客鲁沐涟,而太宗及察
  哈台之后人复不至。拔都乃立蒙哥,即元宪宗。太宗后人叛,宪宗尽杀其党
  ,又分封太宗之地于其后人,以使其相互肘制,分散其力;又尽易太宗旧部
  之将,以削其兵柄。至此,成吉思汗之“固本睦族”之遗训尽弃。宪宗伐宋
  ,死于台州。其弟忽必烈未待忽烈而台之推举而自立,即元世祖。于是成吉
  思汗定下之忽烈而台推举制不复存。太宗孙海都叛,宗王多附之。至此,蒙
  古大汗之号令不复行诸于分封诸国。故曾横跨欧亚大陆嚣行一时之蒙古国,
  实已名存实亡。
  
    综观蒙古之继嗣制度,开始时因部族小而汗位不尊,且因创业则必有其
  能力或威望足以统摄全族者,因此容易作到“上尊先君之遗命,下待舆情之
  允洽。选者无偏党,无私曲,亦不闻植党违道以求立者”(吕思勉《中国制
  度史·政体》),容易作到民主选举之恰当地进行,可以依赖血亲关系而组
  成具有强大战斗力之利益共同体。然而随着蒙古部落势力之扩大,利益牵扯
  繁复巨大的多,部族势力与利益既已多,宗派迭生,互相排挤,更若要推选
  部落联盟之大汗,则忽烈而台式的民主选举,此种制度自然就难孚时用了。因此利益之争而引致唐太宗之兄弟相残、或明成祖之叔侄互斗,从而亲亲反成仇雠,史所常见。此时,为草创时期带来原动力和凝聚力之血亲组织,反而成为帝国组织之建立、稳固存在和进一步发展之巨大阻碍。这种情况下,制度变革就属必要,以将血亲与部落组织和军事管理等分离开,从而从创业之原初阶段适时地脱离出来。否则组织既无法合理运作,协调之大规模军事行动亦难于展开,从而易导致在草创时期之分裂与夭折;而即便帝国能侥幸得于创立,也断难长久维持。察当今诸多公司之夭折,常出于内部之人事纠纷,若查其缘由,辄每每亦因于此也。
  
    元蒙恰恰就是因为长期无法根本解决此一问题,忽烈而台既有法定之权威,而当它与事实上的实力派出现矛盾时,就会产生分裂甚至对峙(事实上,明代尤其在中叶以后也深受类似问题之困扰),并因此而诱发其他多方矛盾,而导致其统治之早早垮台。继嗣之争在世祖之后,长期存在,并伴随元祚终始。忽必烈统治三十五年而终。忽必烈之后,“代表他的孙子和这些孙子的后人们的利益互相冲突的朝臣小集团经常互相残杀,争夺皇位”(《剑桥中国明代史》)。这些冲突更也可以溯源到忽必烈与海都之争,并与其他之矛盾一起,最终促成了元蒙帝国之灭亡。
  
    元蒙继嗣之争,亦是任何以血亲关系组织、以武力起家并夺天下者所共同要面对之问题,即吕思勉所称之“从来北族之败亡,无不以继嗣之争者。”也(吕思勉《中国制度史·政体》)。其实质则是由于皇位继承之无法顺利进行,君主之权威就不能真正地建立,从而中央无法实现高度之集权。
  
    在君主专制之帝国时代,这样的后果则是灾难性的。再加蒙元统治者迟迟没能建立起适合中国之治理的官僚体制,因此皇帝为维持其之统治,只好转而寻求军事威慑下的高压管理来强制实现。“他们(元蒙统治者)对于中国一般人民,诚恐发生叛变,防范甚严,各地派兵驻防,完全用一种兵力高压政策;民政长官,往往使驻防军队的军官兼任”(陈安仁《中国近代文化史》)。这种军事高压统治,最终促成了蒙元帝国的灭亡。  
  
    值满清草创之时,同样将也要面对此一问题之挑战。
  
    满清初创时,努尔哈赤所采用之兵制、之部落组织制度等,与成吉思汗十分相类。八旗制使得军政既为一体,而“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则又与蒙元之忽烈而台如出一辙。
  
    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三月,努尔哈赤确定了汗位继承之法,曰“八固山王尔等中有才德能受谏者,可继我之位。若不纳谏,不遵道,可另择有德者立之”。这种“有德者居之”既在传说中之三代之后,已被证明不切实际,有限的几次尝试则无一例外地最终都成为闹剧而草草收场,则努尔哈赤所定下的此一继嗣之法,在草创时期大家同心协力同甘共济时、由于大敌当前或者生死与共使得合作之共同利益要远远大于分裂之利益,再加上诸如部落之联盟乃是由奴尔哈赤这样的享有崇高威望之人来统治时,或有可能相对稳固地执行。一旦艰难时期已过,或因继嗣者之资历威望或能力不足应付时,由于利益之冲突而导致矛盾激化而产生分裂之危机,就必会出现。满清自然也不能独免。蒙元既有忽必烈与海都之争并遗害后世,则满清统治者是否应对得当,无疑对其政权之存亡,至关重要。
  
    努尔哈赤死,其八子皇太极初继位时,此种危机就已经出现。前文已说及八大和硕贝勒中,皇太极之资历较浅,与努尔哈赤在部族之间的威望相比有天壤之别。
  
    《清史·太宗本纪》:“天命元年,太祖以上为和硕贝勒,与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为四大贝勒。上居四,称四贝勒。太祖崩,储嗣未定。代善与其子岳讬、萨哈廉以上才德冠世,与诸贝勒议请嗣位。上辞再三,久之乃许。”
  
    这种“皇考无立我为君之命”局面,自然更使得皇太极处于十分不利之地位。其他和硕贝勒既不甘听命于己,汗权与旗权之间矛盾加剧,这对在帝国草创时期所必须之权力高度集中以统一组织协调部署,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对皇太极而言,称汗后之第一个紧要的事情,是如何提高自己作为大汗之地位,以加强权力被充分集中到中枢之中。换言之,八和硕贝勒之旗权,必须被削弱。
  
    皇太极之做法,则是通过扩编八旗和提高固山额真之地位及权力,来实现对贝勒的削权、从而加强自己之大汗的地位。
  
    先是削弱八旗属下之权力。
  
    《清史·太宗本纪》:天命十一年(公元1626年)“丙子,谕曰:‘工筑之兴,有妨农务,前以城郭边墙,事关守御,有劳民力,良非得已。兹后止葺颓坏,不复兴筑,俾民专勤南亩。满洲、汉人,毋或异视,讼狱差徭,务使均一。贝勒属下人,毋许边外行猎。市税为国费所出,听其通商贸易,私往外国及漏税者罪之。’”
  
    而后,扩编八旗和提高固山额真之地位及权力。
  
    《清史·太宗本纪》:“(天命十一年)丁丑,令汉人与满洲分屯别居。先是汉人十三壮丁为一庄,给满官为奴。至是,每备御止留八人,馀悉编为民户,处以别屯,择汉官廉正者理之。设八固山额真,分领八旗。”
  
    同年,再设总管旗务八大臣,“总理一切事务,与诸贝勒偕坐共议,出猎行师,议定启奏,各领本旗兵行。凡国中大小事,皆听稽察”(《中国政治制度史·清代卷》引蒋良骐《东华录》)。
  
    又两设十六大臣,佐理国政。
  
    《清史·太宗本纪》:“又设十六大臣,赞理庶政,听八旗讼狱。又设十六大臣,参理讼狱,行军驻防则遣之。”
  
    如此,则和硕贝勒之权自受八大臣、十六大臣之肘制而为所削弱,从而使“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制受到挑战,而皇太极自身之汗的权力则有所增强。同时,统一部落之军事行动上的胜利和其他部族贝勒之归降,亦使皇太极的威望和地位有所巩固。
  
    《清史·太宗本纪》:“(天聪元年)八月辛亥,察哈尔阿喇克绰忒部贝勒巴尔巴图鲁、诺门达赉、吹尔扎木苏率众来归。。。冬十一月庚午,察哈尔大贝勒昂坤杜棱来降。辛巳,萨哈尔察部来朝贡。。。十二月甲午朔, 察哈尔阿喇克绰忒贝勒图尔济伊尔登来降。”
  
    这种情况下,其他和硕贝勒对皇太极也不得不要给于一定之尊重。
  
    《清史·太宗本纪》:“(二年)三月戊辰,上还沈阳,贝勒阿敏等率群臣郊迎,行抱见礼。”贝勒阿敏乃是诸贝勒中最为嚣张之一位。他对皇太极态度的微妙转变,亦体现了皇太极之汗权地位,有所加强。
  
    皇太极则步步紧逼。天聪三年正月,废除四大贝勒“按月分值”之制,而“谕诸贝勒代理三大贝勒直月机务”,以诸贝勒来分裂三大贝勒之权力。 月,“谕三大贝勒、诸贝勒、大臣毋得科敛民间财物,犯者治罪”。这些规定,自然就使得八旗首领备受约束,却又无可奈何,乃有“五月丁未,奈曼、札鲁特诸贝勒越界驻牧,自请议罚。上宥之”之事。
  
    至此,条件渐渐成熟。皇太极乃果断进行又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即设立六部制,一如明制。
  
    《清史·太宗本纪》:“(天聪五年)庚辰,始设六部,以墨勒根戴青贝勒多尔衮,贝勒德格类、萨哈廉、岳讬、济尔哈朗、阿巴泰等管六部事。 每部满、汉、蒙古分设承政官,其下设参政各八员,启心郎各一员,改巴克什为笔帖式,其尚称巴克什者仍其旧。”同时进一步削弱贝勒之权力。“更定讦告诸贝勒者准其离主例,其以细事讦诉者禁之。谕贝勒审事冤抑不公者坐罪。除职官有罪概行削职律,嗣后有罪者,分别轻重降罚有差。并禁官民同族嫁娶,犯者男妇以奸论。又谕贝勒诸大臣省过改行,求极谏。”
  
    此后更设立内三院、都察院和理藩院,与六部合称“三院八衙门”。至此,原初努尔哈赤时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之制度,渐渐地就为新的三院八衙门所替代。贝勒权力的渐渐被剥夺和汗权的加大,使得权力越来越被掌握在皇太极为首之官僚集团之手中。这样,才会出现“(天聪十年)夏四月己卯,大贝勒代善,和硕贝勒济尔哈朗、多尔衮、多铎、岳讬、豪格、阿巴泰、阿济格、杜度率满、汉、蒙古大臣及蒙古十六国四十九贝勒以三体表文诣阙请上尊号”之举动。这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大小贝勒,终于为皇太极所制服。
  
    这样,中央集权之官僚体制管理之帝国的雏形就渐渐出现了。官僚体制之出现,更意味着原先八旗之兵政合一之制度,已有根本改变。概兵政合一之制,只适合在初创、规模狭小之时。一旦规模扩大,组织形式就需要进行调整,根本的即官僚体制之建立,使得兵政分开,各施所用。唯有如此,帝国之建立和运作才可能有一个健康而稳健之基础。兵政不分,则必会出现权力与利益上的难于调和的冲突,并最终引发组织的分裂乃至崩溃。此诚汉、唐帝国前车之鉴也。
  
    皇太极的此一变革,亦为满清之入关、及其后能尽快建立适应治理中原所必须之帝国下的官僚体制,打下了坚固之基础。也只有具备此一组织之基础,满清才有可能长期地管理中国,而不必象蒙元那样座尚未温即被匆匆赶走。
    
  
    要而言之,满清之所以能入关,问鼎中原,并赢得长时间之帝国统治,除了其他诸方面原因之外,其之制度能因时而变,至关重要。先是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再则皇太极通过削弱贝勒之权力来加强大汗之权力和中央集权,成功实现了由兵政合一制到二者之相互脱离、而转由以皇帝威权下之官僚体制来施行对帝国的管理的转变,从而摆脱了曾困扰元蒙之制度弊病(此一过程至康熙时才完成),为帝国之创建和长期运作,奠定了组织和制度上之坚实基础。这种官僚体制的建立,实际上也是异族被逐步汉化、渐次融汇到汉文化机理之下运作的过程。而蒙元则最终也无法实现此一过程之转变。
  
    若以一言而辨元蒙之所以败而满清之所以兴,则根本在于,终蒙元之世,元蒙不知或无能从马背上跳下来;而满清则早在太祖太宗之时,就已经深谋远虑到此点,并在太宗之世,基本就已将龙之丰臀,挪到了柔软而舒适的床垫子上了。
  
    蒙元与满清之出身相类、而下场决然相异之历史,亦固足可警示后世之统治者乎?
  
  (五)
  
    Feudalism had given the Manchus their first integrating power. The acceptance of bureaucracy in the banner and central administration made them a state. It was the Chinese system, Chinese officials andChinese ideas that enabled the Manchus to conquer China.
    -
  --Franz Michael (1943),The Origin of Manchu Rule in China
    
    清之代明,除了政治经济社会结构演变等多方面大环境渐渐促成之外, 人事上亦多有原因。满族之灭明,多赖明将汉臣之力,更昭著于史册。至乾隆时更另制别册,将其中的特别卖力者诸如洪承畴之流,特出标榜入“贰臣传”,其目的据说是为了辨明忠奸,还历史于本真。其实乾隆之所虑岂在还历史本来面目哉?他说白了不过是过河拆桥,担心自己的宝座也要会为不忠者所卖掉。因此以此来警戒下人,不要去学那些甘为外人作走卒的不忠不孝的贰臣罢了。
  
    首开明将降清之记录者,则驻守抚顺之明游击、铁岭人李永芳。
  
    公元 1618 年(明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欲灭叶赫部,以安其之右翼。考虑到“叶赫既恃明之援,今若欲先图叶赫,则明兵捣我之虚,不若大举伐明,先挫明兵,然后再图叶赫”(《清鉴·太祖高帝》),乃以“七大恨”告天,与明决裂。四月十四日,努尔哈赤兵分两路,以左翼四旗攻东州、玛哈丹二堡,自己亲率右翼四旗,由“市夷”(抚顺商队)五十人领路,包围抚顺。抚顺城游击李永芳镇守有年,与努尔哈赤多有勾通。此前之1613年,李曾与努尔哈赤曾就满族之扩张引发之两境问题而互通信函,努尔哈赤更曾亲往探晤、讨价还价(Franz Michael:“The Origin of Manchu Rule in China”)。李永芳大抵早已心有所动。五月九日努尔哈赤兵临城下,致信于李永芳曰:“汝若战,为吾兵所发之矢,岂有目能识汝乎?倘中则必死矣。力既不支,虽战死无益。若出降,吾兵亦不入城,汝所属军民皆得保全。假使吾兵攻入城中,老幼必惊散,尔之禄位亦卑薄矣。”(《大清满洲实录》)。并允诺若降,则金兵将不准掳掠城中军民,甚至可以允许汉人保持汉族旧习:“若不战而降,必不扰尔所属军民,仍以原礼优之。况尔乃多识见人也。不特汝然,纵至微之人,犹特拔之,结为婚姻,岂有不超升尔职,与吾一等大臣相齐之理乎?”(F.E.Wakeman《洪业:清朝开国史》)。
  
    结果是后金兵只装腔作势地冲城里射了几个无头箭,李永芳就降了。所降之千余户人中,更还包括后来对满清建国立下赫赫功绩的汉人、据说之宋民族英雄范仲淹之后、范秀才文程。范文程为满清王朝之建立,可谓呕心沥血累死累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满清官僚体系典章制度之建立等,多赖范氏之功,颇类前秦符坚时之汉人王猛。
  
    李永芳没有白降。他不但如所承诺而娶了努尔哈赤的孙女作另房太太, 而且还升了官。原城中之千户人口则被强制迁徙向满洲辖地(Franz Michael :“The Origin of Manchu Rule in China”),一如它例。李永芳有幸成为首位降清明将,更还将被作为努尔哈赤优待俘虏和叛将的典型,此后为无数如毛虫一般蜂拥而出的明将汉臣们所纷纷效仿。他也确实不负努氏之厚望,此后对满清忠心耿耿,对原来所效忠之明朝则犬牙毕露。1627年,他更与贝勒阿敏东征朝鲜,并为朝鲜之妥善解决立下功劳。“朝鲜既定,皮岛势孤。 太宗遣兵与朝鲜夹攻取之,由是明失东方之大臂膀”(《清鉴·太宗文帝》),从此满清可专心致力于中原,而不必有后顾之忧。则李永芳之功劳亦大矣!
  
    努尔哈赤所施展的利诱下的威逼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乃是孔武杂霸之侵略者所好用且颇为有效的招降政策,它更为满清统治者所喜好,并在后来入关并征服中原间,屡试不爽。譬如在满清坐稳北京、欲窥江南之时,多尔衮就曾给南明史可法写了封信曰:
  
    “予向在沈京,即知燕山物望,咸推司马。及入关破贼,得与都人士相接见,识介弟于清班,曾托其手勒平安。。。夫国家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而非取之于明朝也。贼毁明朝之宗庙,辱及先王,国家不惮征缮之劳,悉索敝赋,代为雪耻,仁人君子,当如何感恩图报?。。。遂欲雄据江南,坐享渔人之利,揆诸情理,讵得谓平,将以为天堑,不能飞渡,投鞭不足断流乎?。。。而欲以江左之一隅,兼支大国,胜负之数,岂待蓍龟。予闻君子爱人以德,细人爱人以姑息。诸君子果识时知命,笃念故主,厚爱贤王,宜劝其削号归藩,永绥福禄。朝廷当时以虞宾,统承礼物,带砺山河,位在诸侯上,庶不负朝廷声义讨贼兴灭继绝之初心。。。再者,汝等知否,汝乃为‘弱主’卖命耶?。。。昔宋人议论未定,而兵已渡河,可为殷鉴。先生领袖名流,主持至计,必有深惟终始,宁忍随俗浮沉?。。。南国安危,在此一举。愿诸君子同以讨贼为心,勿贪一身瞬息之荣,而重故国无穷之祸,致遗笑于乱世贼子。予有厚望焉。”(《明季南略》)。
  
    这封文字优美笔调典雅的信,据说乃出自原复社成员、上海诗人李雯之手。若再忆及当初满清诸多公文照檄,多出在范文程名下,则亦可欣慰于古来人称中原多“才士”之论,实乃不虚耳。三百年后,他们更也有了一位忘年知己,此公不但模样可人,文笔还堪称一绝。后既威慑于日军刺刀,又贪婪于倭寇之糖饼,便隐蔽于西南某小国之僻域,发艳电“苦口婆心”地劝告我国人不可与强寇为敌,提倡“曲线救国”。其人之文笔向颇知名,乃知文人之笔,原也是可两头都秃也。只是究竟最终是谁要遗笑于后人,那就实在不由得这些“识时知命”之徒了。
  
    事实上,这种软硬兼施之策略,在中国历史乃至漫长之世界历史上,总为贪婪的侵略者屡屡试验。到了今世,美人称霸,偶尔打个喷嚏,也要让万里之遥的诸多王公贵族文人骚客们感冒涕零。无数平日里狂傲不知地厚天高之徒,无不甘愿拜倒舔服于此“美人”之钗裙之下,实在让人要感叹不已!
  
    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比如遇到诸如远些的唐之张巡、同时期的守宁远的袁崇焕,乃至到了现代的抗日名将张自忠将军。读此中国之史,每至朝代更迭异族侵略时,郁闷之时多多。唯有翻至叙及他们处,此胸中一口久抑之鸟气,才算得抒!后人当然可以后世之满族已成为中华之一员、清代也成为中国正史之一部分,而为彼辈寻脱辞:而这种抹煞了历史之时间阶段性区别之论调,更在如今甚嚣尘上,数年前江东某地更有一堆陋儒齐聚林下,据说是要给连乾隆也不认其好之洪承酬讨个说法,言外不过是此贰臣乃是识时务于民族传承维护民生有大功之“英雄”。再念及近年来翻案之风嚣行,“知时知命”更成了时尚之言。看来依照此辈诸公之高论,则再过若干年若东亚真的“共荣”了,则汪精卫之流倒要成为第一等有远见的英雄,要被子孙们供奉上神社魔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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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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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维文选评论(评论于2019/6/1 11:34:08
访客文选评论(评论于2017/5/4 21:16:12
罗大纲文选评论(评论于2017/4/22 2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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