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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证人名单
编号 证人姓名 现(原)工作单位或住址 备 注 证 明 对 象 1 林毓杏 原上海徐汇律师事务所 现住上海市虹桥路1115弄24号504室 退休 证明1、 (92)温公刑尸检第131号尸检报告 2、(93)公刑鉴字第460号刑事科学鉴定书 3、现场勘查笔录 律师阅卷抄录内容是实 2 蒋文浩 上海徐汇律师事务所 3 史五大 原上海徐汇律师事务所 现上海达辰律师事务所 4 王东生 原上海医大药学院药剂教研室 现地址不明 证明:1、一审开庭审理、审判人员对现场凶手遗留痕迹,死者背部的咬痕和现场地上的一滩血迹,没有向被告人提出质证、认证。 2、审判长提问被告人:你怎么进入女房间的。答:沿管子上一直进去。问:管子上有障碍物吗?答:反正好走。陈青波的庭审回答,与现场设置事实矛盾。 5 陈世林 温岭市体育局 6 俞圣岳 温岭市人民法院 7 陈剑峰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8 单惠尧 温岭市医药公司 9 王淑斌 温岭市人民法院 10 郑卫斌 温岭市旅游局 11 叶雨人 温岭市工业供销公司 证明:现场墙外从北到东方向的转角处有一根高压电线柱。 12 胡小斌 温岭市乔丹专卖店 13 蒋文浩 上海徐汇律师事务所 证明:管子上方有高压电线,制药厂工人向他们举证(姓名保密)。 14 史五大 原上海徐汇律师事务所 现上海达辰律师事务所 15 欧阳润 原上海徐汇律师事务所 现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证明:审判人员向被告人家属有索贿的事实。 16 张升中 原上海徐汇律师事务所 现上海市律师协会 制表人:陈宛秋 2008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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