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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峰同志(1897—1983),字秀林,河北迁安县人。 一九一一年,杨秀峰同志年仅十四岁,于县高小毕业,即离开家乡,考人省立滦县师范学校。一九一六年,又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史地部,攻读史地学科。这时,正值辛亥革命后军阀统治的动乱年代,帝国主义列强的不断侵略,国难的深重,民族的危亡,促使他认真地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和途径,毅然参加抵制日贷和声讨卖国贼袁世凯的进步话动。一九一九年,他积极参加了伟大的"五四"运动。 一九二一年暑期,杨秀峰同志于北京高师毕业。开始了长期的教书生涯。先后在江西省鄱阳中学、河北省立河间中学,省立通县第六女子师范学校、京北中学,北京师大附中、北京平民中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等校任校,直至一九二八年秋。 一九二九年秋,他以"官费"赴法国留学考察,翌年在巴黎加人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领导留法学生和华侨的反帝同盟组织,积极进行反帝爱国宣传活动。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他因领导留法学生和华侨举行反日游行示威,被法国当局拘捕和驱赶出境。之后,辗转于比利时、苏联、德国和英国,一九三二年二月至一九三三年五月先在莫斯科列宁学院学习,因不同意王明错误对待陈郁等同志,拒呼"王明万岁",遭到王明的打击,被送往乌拉尔山加里矿山做工。于一九三四年回到祖国。 杨秀峰同志回国后。在中共中央北方局的领导下,主要在平津文化教育界上层人士中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他以大学教授的公开身份,在广大青年学生中,传播马列主义,宣传我党抗日救国主张,对青年学生奋起救国起了启蒙作用;对反动文人陶希圣之流和国民党反动当局的投降卖国行径进行无情的揭露。杨秀峰同志积极参加和指导了著名的 "一二·九"运动,亲自领导了天津的"一二·一八"游行示威。被广大青年学生誉为"红色教授"。他在刘少奇、彭真、林枫等同志直接领导下,参加了发起、组织和领导华北各界救国会,积极进行抗日救亡、声援上海"七君子"等革命活动。为此,他被北平师范大学当局解聘,并多次遭过到国民党反动军警的通缉追捕。在地下党和进步爱国人士的掩护之下,他才幸免于难。 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后,杨秀峰同志根据党中央和北方局的指示,接笔从戎,带领和组织平津等地进步学生深人农村,组建冀西抗日游击队,开展抗日游击战争。他任司令员,并任晋豫区党委委员。一九三八年,为吸收知识分子参加抗战,在冀南、冀中区党委的共同领导下,他创办了河北抗战学院,担任院长,造就了大批抗日中坚骨干。与此同时,在我一二九师指挥下,他率冀两游击队由太行山区向河北南部平原挺进,参加冀南抗且根据地的创建,担任冀南行署主任、冀南区党委常委。与此期间,他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同国民党顽固势力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敢得了重大胜利。 一九四0年,杨秀峰同志担任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主任。一九四一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建立,当选为边区政府主席,并先后任中共中央太行分局委员,晋冀鲁豫央局常委,是创建晋冀鲁豫边区根据地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在太行分局、晋冀鲁豫中央局的领导下,在发动群众,民主建政、减租减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和发展边区文教事业、动员人民参军参战、扩大人民武装、支援前线等方面,为巩固人民政权、扩大革命根据地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组织领导的生产救灾运动。曾受到党中央、毛主席的表彰;他组织领导的"精兵简政",被毛主席誉为"模范的例子"。 在解放战争胜利前夕,杨秀峰同志担任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书记、华北局委员,协助董必武同志主持华北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务,为支援全国的解放、迎接中央人民政府的建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建国初期,杨秀峰同志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党组书记、华北局委员、河北省委常委。他为"土改"、“镇反”、“三反”、“五反”、医治战争创伤、战胜自然灾害、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作了大量工作,对河北的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一九五二年到一九六五年,杨秀峰同志先后担任高教部、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并任国务院文教办公室副主任·在长达十四年的时间里,他为发展我国的人民教育事业呕心沥血,他坚定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地执行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为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逐步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大批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科学知识的建设人才,倾注了他的全部智慧和精力。我国教青事业的巨大成就与杨秀峰同志孜孜不倦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一九六五年,杨秀峰同志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他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和坚定地贯彻和执行人民司法工作路线,深人基层、依靠辞众,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人民司法工作的开展,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十年动乱中,杨秀释同志受到林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严重迫害。他坚持原则,对杯彪、江青一伙的罪恶行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表现了党员的坚定立场和高费品质。 粉碎“四人帮”以后,杨秀峰同志担五届政协副任主席、五届人大常委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他坚决拥护和全面贯彻三中全会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在晚年主要从事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恢复和建设工作,主持和参加了许多重要法制、法令的起草和制定,对我国革命法制和法学研究工作发表和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直至病重期间,他还关心着我国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杨秀峰同志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法学体系凝聚了全部心血。 杨秀峰同志是党的七大、八大和十二大代表,八届中央委员。他忠诚党的事业,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凡是党的号召,他总是带头响应,身体力行,表现了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和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他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废止干部职务终身制的决定,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他恳切地提出不要选他担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职务。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再三向党中央请示不要把他列入中央顾问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主动提出离休。党中央接受了他的请求。党的十二大主席团给他写了致敬信,对他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工作中对党和国家所作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敬意。 杨秀峰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 |
原文1985年版 发表于原载《一二九运动与北平师大》 浏览:1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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