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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有一颗诗质的敏感的心灵,控之在手的理性终究难敌荡之于怀的感情。她勇于承认:“我们这一群剧中的角色自身性格与性格矛盾,理智与情感两不相容,理想与现实当面冲突,侧面或反面激成悲哀。”(《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徐志摩死后,在她内心这种感性的反弹遂变得格外强烈。她说:“理想的我老希望着生活有点浪漫发生。或是有个人叩下门走进来坐在我对面同我谈话,或是同我同坐在楼上炉边给我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要来爱我。我做着所有女孩做的梦。”(1937年11月10日《致沈从文》)可惜志摩死矣,那种一呼一吸间都能沁人心脾的爱的芳馨已不复存在,为此她才感到格外难过。她说:“我所谓极端的、浪漫的或实际的都无关系,反正我的主义是要生活,没有情感的生活简直是死!……如果在‘横溢情感’和‘僵死麻木的无情感’中叫我来拣一个,我毫无问题要拣上面的一个,不管是为我自己或是为别人。人活着的意义基本的是在能体验情感。能体验情感还得有智慧有思想来分别了解那情感——自己的或别人的!”(1936年2月27日《致沈从文》)可惜她觉悟得稍晚了些,徐志摩未能成为这番憬悟的受益者。有个现成的问题是,林徽因为何要向沈从文倾吐心声?除了他们之间多年的友谊,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沈从文是徐志摩的得意弟子,是一个真正的知情者,他听到这番话,该为他的老师感到悯惜,感到悲哀了吧。
在学识上,林徽因非常欣赏徐志摩,后来她写诗,就更能欣赏作为诗人的徐志摩了。除了欣赏他显而易见的才华之外,她还欣赏他的为人:“你的心情永远是那么洁净;头老是抬得那么高;胸中老是那么完整的诚挚;臂上老有那么许多不折不挠的勇气。”(《纪念志摩逝世四周年》)她还说:“志摩认真的诗情,绝不含有丝毫矫伪,他那种痴,那种孩子似的天真实能令人惊讶。”(《悼志摩》)像这样披肝沥胆吐真性情的朋友,别说放眼文化圈中,就是放眼人间,又能找到多少?愈是认清了这一点,林徽因便愈是珍重徐志摩的那份无价的情谊,也就会为了一场“日记风波” 大动肝火,大伤心气。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林徽因与梁思成留美期间,曾将北京北总布胡同三号的房子借给陈源和凌叔华夫妇暂住一段时间,徐志摩即在此期间将一个文件箱交托凌叔华保管。可万万没想到所托非人。凌叔华的好奇心超过了她的教养程度,她弄开了锁,偷看了志摩的《康桥日记》,还将它们拣选出来,另藏别处。徐志摩遭遇空难后,林徽因才从叶公超(新月社作家)处得知志摩的《康桥日记》落入了凌叔华之手。出于对自己少女时代那段奇特交往的好奇,也想看看徐志摩当年笔下的自己有多么幼稚可笑,她便去找凌叔华要看这本“原始档案”。这个要求可谓合情合理。当时,凌叔华正打算作《徐志摩传》,极欲据有第一手资料,于是以“遍找不着”和“在字画箱中多年未检”为由一再推脱搪塞。林徽因自然气恼不过,请出了胡大哥胡适来居中调停,总算收回了那只文件箱。但经过清点,那本《康桥日记》仍然不在其中,这显然是妙手空空的闺秀派作家凌叔华仍在玩缓兵之计。此后,又费去几番周折,林徽因总算拿到了那本“旧帐”,却发现其中涉及到自己的部分全被凌叔华一字不剩地裁去了。徐志摩曾对林徽因说:“叔华这人小气极了。”他的话总算得到了应验。《康桥日记》的关键部分石沉海底,徐志摩1920年秋、冬的心路历程从此漫漶于历史的风雨之中,成了解不开的谜团。这不仅仅是林徽因个人的遗憾,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损失。 人与人的缘分真是一言难尽。徐志摩在雾都伦敦邂逅了林徽因,他只知道那是猝不及防的美,那是突如其来的爱,还不知道那就是诗,但他不可能绕过缪斯的圣殿,命定要做希腊神话中俄耳甫斯那样的歌手。天意难违啊!十一年后,他“御风而行,泠然而善”,谁知那一趟空中旅行的终点竟是天国?他急着去北京见林徽因,听她主讲古建筑学报告,谁知那竟是他最后的约会?他爽约了,这是一生中惟一的一次。他们的缘分如此结束,也像是一首诗,一阙音乐,戛然而止。但缪斯并未离去,徐志摩的诗笔仍留在人间: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托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的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云影留守在我的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得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 这是林徽因的《那一晚》,语感和意象都拓下了徐志摩诗艺的鲜明印记。其中“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更是对徐志摩《偶然》一诗中“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的遥相呼应。可惜林徽因发表诗歌的那一年(1931年)年底,徐志摩便永远喑哑了他歌唱的喉咙,要不然,在他的牵引下,林徽因必定能将她的诗笔变成魔棒,点醒更多美丽的意象,在缪斯的圣殿里,他们将相得益彰。 自古情场如战场。徐志摩输给比自己小五岁的梁思成,而且输得心服口服,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这对情敌,论教育程度,基本一致,都是年纪轻轻就负笈留洋,入读国外的名校,徐先后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和剑桥大学,梁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论谈吐,两人均出语不凡,富于幽默,徐志摩口若悬河,梁思成言如美玉;论风度,徐志摩潇洒飘逸,梁思成沉稳持重;论书卷气,徐志摩含辉,梁思成蕴秀,两人各有千秋;论性格,徐志摩如冬火,梁思成如春阳,热度不同,但各有各的一种好处。这样比较一番,还是难分伯仲,那就得继续往下比较。至少有两方面形成差异,一是他们的家庭背景截然不同,前者的父亲徐申如是浙江硖石的富户,后为上海的银行家,给独生子最好的物质享用固然毫无问题,但对其人生诸方面的走势却很难施加决定性影响;后者是近代思想家梁启超的二公子,从小接受着得天独厚的家教,澡雪精神,锤炼人格,都远胜于同辈。民国时期,梁启超的政治理想日渐衰竭,而文化理想正在兴头上,这位终生笔不停挥、著述等身的大学者热爱中国的传统文化自不待言,要使之薪尽火传,家学不泯,更是他晚年的愿望所在。梁启超曾因为小儿子思忠选择政治军事学而感到忧虑,他对中国的时局颇觉悲观,认为从事政治很容易堕落。其他两个儿子,思永选择考古学,思成选择建筑学,则甚合乃翁之意。这正是梁启超文化梦的充量延伸。梁思成在美国留学期间,不断收到父亲从国内寄来的各种与建筑学相关的典籍,其中一本北宋《营造法式》使他对中国古代建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而确定了自己终身事业的方向。天下事无巧不成书,林徽因的家庭背景和事业追求与梁思成惊人地一致,她的父亲林长民做过北洋政府的司法总长,也是一位书法家、学问家,而且是梁启超的多年挚友,她的兴趣爱好也是古建筑学。“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她与梁思成共听一首乐曲,是真正的同调者。1925年,林徽因与梁思成携手赴美,三年间,用心磨合,这样的感情自然经得起反复推敲和多方考验。梁思成占尽天时地利人和,胜机是百分之二百。后来,徐志摩故态复萌,向林徽因的西山疗养地雪池不断送书籍,送秋波,频频示爱,梁思成仍能稳坐钓鱼台,不急不躁不怄气,更说明他内心具有非常人所有的大自信。 比徐志摩年龄更大些的金岳霖也十分恋慕林徽因,为了她甚至终身不娶,一位理性思维异常严谨的逻辑学教授能如此一往情深,无疑是个不小的奇迹,同时也可见林徽因身上确实具有非同寻常的魅力。据梁思成的续弦林洙女士说,林徽因与梁思成向来坦诚相待,一次她十分苦恼地告诉丈夫,自己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该如何取舍。梁思成闻言,内心自然是遭受好一番颠覆,终夜苦思,第二天一早眼圈晕黑,决定把抉择权完全交给妻子。他对林徽因说:“你是自由的,如果你挑选金岳霖,我将祝你们永远幸福!”林徽因将这话向金岳霖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没想到这位逻辑学教授面对千载难逢的良机,竟选择了弃权:“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世间无数情爱纠葛若能遇着这样设身处地为他人作想的当事人,将省去多少麻烦和悲剧啊!三人感情受此小幅震荡,并没有崩盘的危险,事后,他们心中全无芥蒂,金岳霖仍是梁家客厅中的常客,而且成为梁、林之间偶发争端的惟一仲裁者。林徽因多病,脾气不好,发起火来,梁思成只可能变成“烟囱”(这是朋友们给他取的绰号),金岳霖同情弱者,倒是偏袒他为多。至于他们夫妇合作论文时互相改来改去,常常各执一端,互不相让,一方只好趁另一方睡着后偷偷改定,这档子事金岳霖就懒得管,也管不着了。 梁思成有大胸襟大怀抱,能化情敌为挚友,肯给妻子绝对的信任,这门独家功夫(并无家学渊源)也是林徽因特别欣赏他的地方。 当年(1928年),梁任公对刚过门的儿媳林徽因赞赏备至:“新娘子非常大方,又非常亲热,不解作从前旧家庭虚伪的神容,又没有新时髦的讨厌习气,和我们家的孩子像同一个模型铸出来。”信中竟一连用了两个“非常”,这在一向吝于夸奖别人的梁任公笔下也是非常难得的。英国友人里查斯对梁、林的婚姻既赞美又羡慕:“他们两人合在一起形成完美的组合……一种气质和技巧的平衡,即使在其早期阶段的成果也要比其他的组成部分的总和大得多,这真是一种罕有的产生奇迹的佳配!”更具权威性的评价则来自梁、林二人的多年挚友、美国学者费正清夫妇。费正清曾由衷地夸奖道:“在我们历来结识的人士中,他们最具有深厚的双重学养,因为他们不但受过正统的中国古典文化教育,而且在欧洲和美国进行过深入的学习和广泛的旅行,这使他们得以在学贯中西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审美兴趣和标准。”费正清的夫人费慰梅则以感性的笔调描写林徽因和梁思成:“徽——她为外国的亲密朋友给自己取的短名——是特别的美丽活泼。思成则比较沉稳些,他既有礼貌而又反应敏捷,偶尔还表现出一种古怪的才智。两人都会两国语言,通晓东西方文化。徽以她滔滔不绝的言语和笑声平衡着她丈夫的拘谨。”有人将钱钟书与杨绛、吴文藻与冰心、沈从文与张兆和、梁思成与林徽因称为老辈学人中的“四佳配”。就感情、事业上的和谐而言,当然不止四佳配这个数,但他们的确不愧为“混合双打”配对中的种子选手,对此,想必不会有多少人持不同意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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