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84号馆文选__家世旧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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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旧闻卷上(三)
司马温公初秉政,一日,谓从官曰:“比年法令滋彰太甚,如三省法,乃至数百策,又多繁词,不切于用。如其间一条云‘诸称省者,谓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岂不可笑邪?”时诸人多与修书者,皆唯唯。楚公独起,对曰:“三省法所以多,缘并格式在其间。又所谓三百册,乃进本大者,而进表及元降旨挥、目录之类,自古却不少,若作中字,则不过五六十册,比旧日中书条例,所减乃过半,非滋彰也。至如‘诸称省谓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者,盖为内侍省亦称省,若不明立此条,虑后世阖寺盛,或敢妄自张大故也。”温公改容,曰:“甚善。”至崇宁后,群阉用事,遂改都知为知内侍省事、同知内侍省事,押班为签书内侍省事,以僭视枢府,则楚公所论,可谓先见远虑矣。 楚公少时,病羸瘠,骨立。忽梦一老翁,曰:“吾为老聃,与子有缘,当愈子疾。”遂探取肠胃,于流泉中洗涤之,复纳腹中。既觉,犹痛甚。自此所苦顿平。晚自政府出守亳社,谒太清宫,始悟梦中之言。 楚公在亳,属疾,尝昼卧,忽见右□数十人列侍,皆古衣冠。初谓平生笃意《礼》学,且病中恍惚,不以为意异也。已而数见之,始以语门生子弟。未几,公殁。 元丰七年,秋燕。神祖方举酒,手缓,盏倾覆,酒沾御袍。时都下盛传《侧金盏曲》,有司以为不祥,遂禁之。明年,宫中晏驾,楚公进挽辞,曰:“花是高秋燕后萎。”意盖谓此。佛经云“天人五衰,如宫殿震、身光减”之类,花萎亦其一也。 先公言:楚公尝戒门人子弟,曰:“《蔡文忠谥议》,谓文忠一言之出,终身无复。后生立身,当以此为根本。若于此未能无愧,何以为士耶!” 楚公元符庚辰冬,自权吏部尚书受命为回谢北朝国使,与西上ト门使、泰州团练使李嗣徽偕行。北虏遣金紫崇禄大夫、检校太傅、左金吾卫将军耶律成,朝议大夫、守太常少卿、充史馆修撰李俦来迓。俦自言燕人,年四十三,刘霄榜及第,今二十八年矣。行过古北口数日,置酒会仙石俦忽自言:“兄俨新入相。”时已十二月中旬。后数日,至其国都,见虏主洪基,则已苦肺喘,不能亲宴劳,移宴就馆。明年正月旦,南归,未至幽州,闻洪基卒,孙燕王延禧嗣立。延禧长徽宗七岁,以故事称兄,号天祚。俨相延禧,专作威福,穷极富贵而死。初,元丰中,蔡京使虏,俨馆之,情好颇厚。及崇宁后,二人得皆ü?,每因使聘往来,辄问安否,而二人者卒为国祸基,可怪也。宣和末,有武人刘远者,殿帅昌祚之子,为京东提点刑狱,谓先君曰:“尝使虏,识俨之子处温。处温言俨事洪基时,尝献《黄菊赋》。洪基赐诗,答曰:昨日得卿《黄菊赋》,碎剪金英排作句。袖中犹自有余香,冷落西风吹不去。处温亦贵于其国。方耶律淳妃萧氏僭立时,处温用事,欲执萧氏以幽州内附,事泄,与妻、子皆诛死。后朝廷既得幽州,追赠处温燕王,且以其居第为庙。妻刑,亦追封燕国夫人。” 北虏崇释氏,故僧寺猥多,一寺千僧者,比比皆是。楚公出使时,道中京,耶律成等邀至大镇国天庆寺烧香,因设素馔。公问成:“亦有禅僧乎?”曰:“有之。顷有寂照大师,深通理性,今亡矣。”公又问:“道观几何?”曰:“中京有集仙观而已。”以知北虏道家者流,为尤寡也。先君言:高丽之俗,亦不喜道教。宣和中,林灵素得幸,乃白遣道士数人,随奉使往,谓之行教,留数月而归。所遣皆庸夫,灵素特假此为丐恩泽尔,不知所谓行教者,竟何为也。 楚公使虏归,携所得貔至京师。先君言:犹记其状,如大鼠而极肥盾,甚畏日,偶为隙光所射,辄死。性能糜肉,一鼎之内,以貔一脔投之,旋即糜烂,然虏人亦不以此贵之,但谓珍味耳。 黄安时自言:“少时见楚公,以所著《春秋论》为贽,其间有论董仲舒不合圣人处。楚公从容笑曰:仲舒读此书,三年不窥园,乘马不知牝牡,吾子曾如此下工夫乎?安时言:“自闻此语,终身不敢轻立议论。” 三十八伯父,楚公长子。公得子晚,年三十八,始生伯父,遂以三十八为行。第伯父不幸,少抱微疾。故事:执政子弟,许陈乞在京厘务差遣。韩师朴数语楚公:“郊社令了无职事,贤郎虽有小疾,拜起书札皆无害,能屈为之否?”楚公卒辞不可。 楚公在政府时,有大卿岑岩起手简云: 前日登门展庆,蒙公敦笃事契,俾纳贵礼于公,有扌为谦之光,使老者增僭易之过。然大将军有揖客,古人以为美谈,今文昌纲辖有受拜客,顾不美于前人哉! 若起所谓“事契”者,游生晚,不及知。又得此书时,先君已捐馆,无所质问,然不敢不记者,著前辈之风俗也。 楚公使虏时,馆中有小胡,执事甚谨,亦能华言,因食夹子,以食不尽者与之,拜谢而不食,问其故,曰:“将以遗父母。”公喜,更多与之,且问:“识此,何物也?”曰:“人言是石榴。”意其言食馏也。又虏人负载随行物,不用兵夫,但遇道上行者,即驱役之耳。一日将就马,一担夫诉曰:“某是燕京进士,不能负担。”公笑,为言而遣之。 楚公早贵,而诸父生晚,故少时文章多亡逸。朝循之治为先,诵楚公回师朴《谢入馆启》云:“富贵奕世,而有寒唆之风;文学绝人,而无暧昧之行。”今家集亦亡之矣。 楚人尤爱《毛诗》,注字皆能暗诵,见门生或轻注疏,叹曰:“吾治平中至金陵,见王介甫有《诗正义》一部,在案上,揭处悉已漫坏穿穴,盖纟番阅频所致。介甫观书,一过目尽能,然犹如此。 楚公极爱王辅嗣解《易》。云:“刚而又方,柔而又圆,求安难矣。”以为天下至论。 元中,李作为楚公言:“苏子瞻作《富公神道碑》,言争岁币用‘献’字甚力。某以当时国书考之,毕竟许他纳字,则富公乃是不曾争得,碑既不言许之,复以能拒虏请为富公之功,岂非误乎?”公曰:“此非误也。大抵大典策与寻常文字不同,须有为朝廷讳处。如欧阳公作《范文正碑》,言天子得率百官为太后上寿,以文正争而止。后来苏明允、姚子张修《太常因革礼》,见当时实□上寿,便以欧阳公作不知此。是亦为朝廷讳尔。此等文字,必传之四夷,若人主改过、罪己之类,自是好事,直书无害。若如此二事,则系国体,不得不讳也。” 绍圣初,王君仪来省楚公。公问君仪:“近读何书?”君仪对。曰:“读诸史一遍否?渠便是一遍也。”盖君仪诸书一字有疑,亦不放过。 楚公未第时,游四方,留高邮最久。盖从孙莘老游,客于处士傅琼家。傅氏孙兴祖,字仲修,实受业。为仲修不第,自号且翁。 楚公辅政时,尝谓宾客曰:“今日天下大势,政如久病羸瘠、气息仅属之人,但当以糜粥养之于茵席间耳,若遽使驰骋骑射,岂复有全人哉!” 祖母楚国郑夫人,抚视庶子,与己子等。先君与四十二叔父提举公同岁。方怀孕时,祖母作襁褓二副,付侍者,曰:“先产者先用之。”已而八月祖母生先君,九月杜知婆生叔父,相距财二十余日也。 楚公生于鲁墟故居,太傅曰:“是儿必荣吾家。”遂以荣为小字。先君生于京师,是时,楚公为小宗伯,居丽景公。故以景为小字。游因读《柳氏训序》,载先世小字,故谨记之,亦惧子孙浸远有不知者也。 楚公言:辽人虽外窥中国礼文,然实安于夷狄之俗,南使过中京,旧例有乐来迎,即以束帛与之。公以十一月二十日至中京,辽人作乐受帛自若也。明旦,迓使辄至此不行,曰:“国忌行香。”公照案牍,则虏忌正月二十日也。因移文问之,虏辄送还移文,曰:“去年昨日作忌,今年今日作忌,何为不可。”盖利束帛,故徙忌日耳。又回途闻其主丧,而不能作操色幞头,但以墨灭其光。行数日,既徐服,则佩服如常矣。独副使忘洗幞头,见者皆笑。公平生待物以诚,虽于夷狄不变也,因从容与话,使洗之,副使亟谢。 楚公在庙堂时,有内臣郝随者,本陈太妃阁中旧人,与将作监许几同管勾京城所。几欲以杂压居随上,而随不肯,曰:“昔阎守勤序位在李士京上,即例也。”各申省。公建议曰:“诸葛亮所谓宫中、府中,俱为一体,用杂压是也,例岂可用耶!”遂画旨。几位随上。随大恚,不肯入局,泣诉于上。上尉勉之,曰:“当为汝改差遣。杂压是先帝时所定,安敢废耶!”此崇宁初也,公论之□盖如此。 楚公元中,为礼部侍郎,时议者欲更太学法制,公独以为不可。曰:“若学校专恃法令,则旧法已善,若学校当先风化,则改法愈非。”及秉政,有建议学制者,公又非之,曰:“吾尝熟思之,以利诱学者,法虽百出,安能无弊,不若慎远师儒以至诚教育,如昔安定先生,能使学者敦德乐义而忘干禄之志,则庶几矣。” 楚公为金陵守,有句容县民三人同杀一人,皆论死录囚,已引服矣。而囚父诣府称冤。公受其诉,通判狄咸争以为既经录问,不当听。公曰:“姑缓十日,当得之。”即设方略购捕,果以八日得真贼。盖死人之弟与嫂通,畏事露,因害其兄,一问即服。而三人者,皆平人也,即日破械纵之。 曾丞相一日堂中语曰:“范镗虽章相所厚,然非他人比。”楚公曰:“何谓?”曾曰:“镗昨日自言从子厚者,从议不从利。”公叹曰:“士大夫议论如此,正今日可忧者也。方人盛时,屈意事附之,事变则曰‘我前日从义不从利’,可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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