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号馆文选__同学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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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杨嗣昌对待政务分歧的一些处理方法
崇祯十年,杨嗣昌的“张网”计划进行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张献忠请降。 杨嗣昌建议:拒绝招抚仍然剿杀,或命张献忠以立即率部剿灭残余流寇作为条件。崇祯不听,说“岂有他来投降,便说一味剿杀之理?”杨嗣昌详细分析了一番,仍然主张皇帝应命诸将“阴以剿杀”,崇祯还是不许,坚持“不可尽杀”。圣旨遂下。 杨嗣昌不再与皇帝争辩,指示熊文灿“一日未靖,为抚为剿未有定算,当局须有深心,未可轻泄,翻至成变。”,依然要求诸将阳抚阴剿。 后,戴东旻报张献忠要在谷城种田贸易,杨嗣昌对皇帝说“献忠若真心反正,杀贼自效,当敛众出降以待号令,岂可据城要抚?”崇祯不听,说“造房种田,正是招抚好处,又要遣散往哪里去?”杨嗣昌见皇帝主意已定,又不再与皇帝争论,只是叮嘱戴东旻:“勿于初下手时作无了手之事”。 之后,杨嗣昌更当朝表示“今既抚之,不容不信”,朝廷的争议也日渐平息。 杨嗣昌不愿意给皇帝难堪,在觉察到皇帝主意已定、争议已经无用只能徒惹不快的情况下,即使自己再有道理,他不会去做“死谏”扬名的忠臣。他可能会暗中依照自己的见解做一些布置,尽可能预防皇帝的主意可能引发的恶果,但公开场合,他是向皇帝作了妥协,并支持皇帝的。 二、杨嗣昌对待战时将领不合问题的态度 “十面张网”进行时,陕西总督洪承畴与陕西巡抚孙传庭发生矛盾。孙曾在向朝廷的上书中,流露出对洪剿匪不利的不满情绪。 崇祯召见杨嗣昌,询问剿匪情况,杨嗣昌回答:“总督洪承畴精诚劳苦,奈剿贼经年无功,臣请旨严责,渐有成效。巡抚孙传庭臣素知其才,因蓝田兵叛,有‘不出省城一步’之语。臣具奏谓:此可困庸人,不可以困豪杰,今果能展布几番大杀,马首迎降,剿是真剿,抚是真抚,余寇有荡平之望。而传庭用兵动支屯课,不待剿饷,尤为难得。”皇帝面前,给一人说一番好话。 实际上,杨嗣昌暗中向陕西巡按谢秉谦了解过情况,谢回复“二公似有水火之形,未见水火之事”。杨嗣昌嘱咐谢说:“洪公圣贤一路,洞山古佛也;孙公豪杰一路,泰山岩石也……惟公调剂责成,以黾勉同心”。所以,杨嗣昌也愿意在皇帝面前为两人都进一些美言,促成他们的默契配合。 由此可见,杨嗣昌对将领间由于性格、政见等原因造成的不和是非常理解的,他不愿意勉强任何一方必须接受对方,但希望他们在战场上可以捐弃成见,和衷共济。所以,他自己与卢象升的事情,杨嗣昌未必会采取不理智的举动去解决。 三、崇祯十二年“五大法案”与杨嗣昌 北京戒严刚解除,言官兵科都给事中张缙彦就上书朝廷,主张对从杨嗣昌以下各级官员,分五类论罪。 崇祯批准,命杨嗣昌主持此项工作。几日后,杨嗣昌上书皇帝,为总督孙传庭、陈新甲,督察大学士刘宇亮,赞画杨廷麟,作了辩解。对于战死却仍然名列其中的卢象升,杨嗣昌辩解说,卢“以闻忧候代之人,忽作卷甲勤王之事,捐躯矢报,较吴阿衡不同,一则失火之人,一则救火之人。” 杨嗣昌认为应该重处的,就有总兵王朴“提兵满万,巧避出关,坐视不救”,还有总兵李重镇“弃总督卢象升而逃,应当重处”。后经过崇祯审阅,重新划分了五等罪状,称为“五大法案”。 言官们认为作为兵部尚书的杨嗣昌不能置身法外,纷纷弹劾。给事中李希沆向皇帝声称:自皇上即位以来,北兵三至,已巳之罪未正,致有丙子;丙子之罪未正,致有今日。御史王志举则向皇帝建议:请皇帝按照以往失事兵部尚书丁汝夔、督师袁崇焕处死的先例,处死杨嗣昌。 崇祯感到愤怒,将李希沆、王志举革职,激起朝臣强烈抗议。杨嗣昌也屡次上书请罪,崇祯一概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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