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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的困惑《半月谈》2000年第11期


  
  “罗牛山”的困惑《半月谈》2000年第11期
  “罗牛山”是什么?在海口,人们联想到的是“菜篮子”;在股市,人们知道的是一家上市公司;但在一位告状专业户的眼中,“罗牛山”则成了买凶杀人的代名词。从1998年以来,一封封状告海口市“罗牛山”股份公司董事长吴伟雄买凶杀人的告状信,从中央到地方,从证券业到纪检监察部门,从罗牛山的政工团组织到大小新闻媒体,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弄得“罗牛山”人解释找不到听众,忍耐说不出理由。说得多了,连明白人也糊涂,“罗牛山”到底干了什么?
  “你说我杀了人,为就杀了人?”
  告状人胥某,重庆市人,1994年4月曾任海口市罗牛山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1995年因某些个人要求得不到满足而离开。1997年5月,胥对罗牛山公司违规上市向中国证监会举报。中国证监会经调查核实后,对包括罗牛山公司在内对一批股份公司进行了处罚,公司董事长吴伟雄及其他领导由此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本来,事情就此告一段落。但时至1998年8月,胥16岁的儿子在重庆家中突然缢死。重庆市江北公安分局在勘察现场和尸检后出具的鉴定书为“生前上吊窒息死亡”,作出了“不属于刑事案件”的结论。但胥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坚持认为儿子的死与自己状告罗牛山公司有关,分别向重庆和海口市的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举报,认定罗牛山公司董事长吴伟雄买凶杀人。由于胥只有自己的推论,现场也找不到任何谋杀的证据,1998年12月,重庆市江北公安分局对胥子的死作出了刑事复议决定:“认为该案没有犯罪事实,不属于刑事案件。”
  胥某却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实,开始了他新的一轮告状。在胥寄给罗牛山公司“政工团领导”的信中,在没有提出任何证据的前提下,还是坚持认为其子“于1998年8月11日,在重庆市被罗牛山公司董事长吴伟雄雇佣李豫(罗牛山职工)及海口武警(李豫的同伙)残酷杀害。”胥在后来的举报材料中,将被控告人扩大到海南省和原中国证监会的主要领导。材料“请求中央政法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对谋杀案的犯罪嫌疑人吴伟雄、李豫等人予以监控,并严禁其出国、出境。”
  据了解,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确实收到了要求控制“罗牛山”领导出国出境的举报,但对此应该如何处置还没有确定。有关人士承认,像这样的举报信多了,也会影响到决策者的心态,对公司的对外形象也不利。
  “罗牛山”公司董事长吴伟雄对此十分气愤,他告诉记者,我和胥没有任何私怨,他举报公司违规的事,早已尘埃落定,我没有必要去走这个极端。现在他说我杀了人,我就杀了人?像这样到处造谣生事的人,怎么也没有哪个部门出面干涉?难道因为是上市公司董事长,就没有维护自己声誉的权利了么?
  “报纸追求煽动性,就可以不顾事实么?”
  如果说吴伟雄还可以无可奈何,被指定为杀人凶手的罗牛山职工李豫则有点忍无可忍了。李豫认为胥某的诬告使自己名誉受损,于2000年2月23日,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诽谤罪将胥告上法庭。
  李豫在自诉状中说,虽然胥某之子死亡是事实,胥壮年丧子,值得同情,也令人同情,但这不能成为他对别人犯罪的借口,也不能成为他不负刑事责任的理由。胥将自己编排的材料,广为散发,上至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至罗牛山广大职工群众,广至各大证券公司,传播面广,影响很坏,对本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不仅在散发材料中谩骂本人是“大骗子!贪污犯!杀人犯!”还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上签字画押。为此,与胥某素不相识的我无端受如此侮辱和诽谤,家庭和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因此要求法院制止胥的继续违法,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为李豫所从事的武装保卫工作情形特殊,为防止事态朝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罗牛山股份公司决定,在事情未了结之前,暂时停止李豫的团委副书记和武装干事及纪检干事等职务。
  但是,就在李豫自诉的诽谤案还没有宣判之际,胥散发的一些诽谤材料却在重庆市的一些小报上刊登。重庆的一家小报2000年2月26日在头版头条,刊出仅凭胥一面之词所写的文章和照片。文章除渲染胥子之死的惨死细节,认定该案与吴伟雄有关外,还以胥提供的材料为蓝本,造谣说警方再赴海口,“案情出现重大转机”。照片上胥抚尸痛哭,场面惨烈,以通栏刊出“儿子你是父亲心中永远的痛”的标题,版面效果强烈。
  记者到该报调查时,其新闻部负责人承认,因为同情胥的遭遇,文章可能有片面性,也没有采访另外一方。但文章很有煽动性,社会反响强烈,报纸销路大增。至于可能引起的其他后果,目前一时还顾不上。
  自诉人李豫状告诽谤者,试图从司法渠道讨回一个公道,但一些小报偏听偏信,反而推波助澜,使得事情越来越复杂。如今,李豫新婚不久的家庭出现危机,自己成了待业青年。他弄不明白,杀人是天大的事,为什么有人相信造谣,就没人对真相感兴趣呢?那些报纸为追求煽动性,难道就可以不顾事实么?
  “到哪里可以讨回一个公道?”
  海口市政协副主席兼罗牛山公司董事长吴伟雄,是连续两届全国劳模,享受国务院津贴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他告诉记者,本来,罗牛山抱着人正不怕影子斜的信条,相信是非自有公论,埋头做好自己的事,对胥某的纠缠一直采取容忍的态度。但是,近年来对方以告状为业,各种材料到处寄。大到公司的业绩,小到个人的品格,无一不在其造谣攻击的范围之内。作为上市公司,一举一动都涉及到千百万股民的切身利益。公司不能再不管了,可如今哪里又是管这类事的部门呢?
  吴伟雄说,关于公司上市受处分的事,这已经过去。再说罗牛山不是私营企业,这也不是我个人和胥某的恩怨,我没有必要去买凶杀人,更没有买凶杀人的事实。胥之子的死亡属于意外,法治社会,他有疑问应该去找公检法部门,依法办事。可他现在是到处散发材料,再加上一些格调低下的小报推波助澜,不仅损害了我个人的名誉,还波及到公司的声誉,使得股价异常波动,直接影响到股民的利益。有谁愿意和一位有杀人嫌疑的人交往?有哪位投资者能把资金放到董事长可能有刑事责任的公司?一些证券公司的负责人已经和“罗牛山”保持一段距离了,一些领导也无形中疏远了“罗牛山”。看来,长期下去,告状人凭一己私愤,用8角钱的邮票,就可以搞乱一家公司。
  据悉,这家刊登一面之词的重庆某报,以报社和记者的名义,已经于今年5月20日分别刊登了致歉声明,承认自己的报道“只偏信了当事一方提供的材料,未到有关部门核实”,“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对“罗牛山”公司和有关人员的声誉造成损害,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另外,“罗牛山”公司也开始采取司法手段,讨回一个公道,维护自己的尊严。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惩治缠讼,管好小报,给想干事业的一个正常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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