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115935号馆文选__孙子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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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注(十)
〈火攻篇〉 孫子曰: 凡攻火有五:一曰火人, 〔李筌曰:焚其營,殺其士卒也。〕 二曰火積, 〔李筌曰:焚積聚也。〕 三曰火輜,四曰火庫, 〔李筌曰:燒其輜重,焚其庫室。〕 五曰火地。 〔李筌曰:焚其隊仗兵器。〕 行火有因, 〔李筌曰:因姦人而內應也。〕 因必素具。 〔李筌曰:乾[艸芻]、蒿艾、糧糞之屬。〕 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 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四者,風之起日也。 〔李筌曰:天文志月宿此者多風。《玉經》云:『常以月加日,從營室順數十五至翼,月在宿於此也。』〕 火發於內,則軍應之於外。 〔李筌曰:乘火勢而應之也。〕 火發,其兵靜而勿攻,極其火央,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之。 〔李筌曰:夫火發兵不亂,不可攻。〕 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 〔李筌曰:魏武破遠紹於官渡,用許攸計,燒輜重萬餘,則其義也。〕 火發上風,無攻下風。 〔李筌曰:隋江東賊劉元進攻王世充於延陵,令把草東方,因風縱火。俄而迴風,悉燒元進營,軍人多死者。〕 晝風久,夜風止。 〔李筌曰:不終始也。〕 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術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火可以奪。 〔李筌曰:軍者,必守術數,而佐之水火,所以明強也。光武之敗王莽,魏武之擒呂布,皆其義也。以水絕敵人之軍,分為二則可,難以奪敵人之蓄積。〕 夫戰勝攻取,不修其政者,凶!命之曰費留。 〔李筌曰:賞不踰日,罰不踰時。若功立而不賞,有罪而不罰,則士卒疑惑,日有費也。〕 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 〔李筌曰:明主賢將,非見利不起兵。〕 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李筌曰:非至危不戰。〕 主不可以怒興軍,將不可以慍用戰;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 怒可復喜也,慍可復悅也;亡國不可復存也,死者不可復生也。故明主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之道也。 〈用間篇〉 〔李筌曰:戰者必用間諜,以知敵之情實也。〕 孫子曰: 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費日千金。外內騷動,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 〔李筌曰:古者發一家之兵,則鄰里三族共資之。是以不得耕作者七十萬家,而資十萬之眾矣。〕 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 〔李筌曰:惜爵賞不與間諜,令窺敵之動靜,是為不仁之至也。〕 非民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故明主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 〔李筌曰:為間也。〕 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 〔李筌曰:不可取於鬼神象類,唯間者能知敵之情。〕 不可驗於度, 〔李筌曰:度,數也。夫長短闊狹,遠近小大,即可驗之於度數;人之情偽,度不能知也。〕 必取於人知者。 〔李筌曰:因間人也。〕 故用間有五:有鄉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 〔李筌曰:五間者,因五人用之。〕 鄉間者,因其鄉人而用者也。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者也。 〔李筌曰:因敵人失職之官,魏用許攸也。〕 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者也。 〔李筌曰:敵有間來窺我得失,我厚賂之,而令反為我間也。〕 死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間知之,而得於敵者也。 〔李筌曰:情詐為不足信,吾知之,令吾動此(也)間而待之。此筌以待字為非傳也。〕 生間者,返報者也。 〔李筌曰:往來之使。〕 故三軍之親莫親於間,賞莫厚於間,事莫密於間。非聖不能用間,非仁不能使間。 非微不能得間之實,非密不能得間之寶。密哉密哉,無所不用間也。間事未發,聞間事者與所告者皆死。 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 〔李筌曰:知其姓名,則易取也。〕 令吾間必索敵間之來間我者,因而利之,導而舍之,故反間可得而用也。 因是而知之,故鄉間、內間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誑事,可使告敵。因是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五間之事,必知之, 〔李筌曰:孫子殷勤於五間,主切知之。〕 知之必在於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殷之興也,伊摯在夏; 周之興也,呂牙在殷。 唯明主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軍所恃而動也。 〔李筌曰:孫子論兵,始於計而終於間者,蓋不以攻為主,為將者可不慎之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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