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萧挞凛的契丹语“字”与“名”(驼宁·挞里么)从相关契丹小字墓志的记述中正确解读出来、复将其家族世系自始祖胡母里以降11代全部廓清、同时考证出<胡母里─萧挞凛>一族既非隶属拔里国舅大小翁帐亦非隶属乙室己国舅大少父房而是隶属拔里国舅夷离毕帐这一重要史实的嚆矢之作,是2011年3月笔者用日文发表的《国舅夷离毕帐与耶律玦家族》(《立命館文学』621号,2011年3月,pp.29-58)。同年6月1日接到辽宁省博物馆国际会议邀请函,便将已交付出版社的《从韩半岛展望契丹·女真》一书相关内容的中文节译版以《萧挞凛与国舅夷离毕帐》为题于7月25日提交会务组。这里以PDF公开的,就是此文(http://www.apu.ac.jp/~yoshim/C2.pdf)。对这一研究成果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在以下两部日文专著:《从韩半岛展望契丹·女真》(与吉本道雅教授合著,日本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11年9月)、《新出契丹史料的研究》(与吉本道雅教授合著,日本松香堂,2012年12月)中看到关于<胡母里─萧挞凛>家族史更为精彩而丰富的完整考证内容。
插曲一则:辽宁省博物馆国际会议于2011年9月15-17日召开。闭会晚餐时刘凤翥先生屈尊来到笔者座席,说:“康鹏也写了一篇萧挞凛的文章,他托我向你解释,不要说他是抄袭。”我问:“康鹏的文章发表了吗?能给我看看吗?”刘先生回答:“现在还没有,预定12月发表。”我说:“我对萧挞凛家族的研究半年前就已经在日本发表了,康鹏师生历来关注我的研究成果,只要写明参考出处,当然不能说是抄袭。”由此可知,在2011年9月17日,康鹏博士(也列席9月会议)关于萧挞凛的文章尚未发表。否则就不必特意拜托刘先生作以上的说明。
[补记]
萧挞凛的论文我一直没有在网页上公开,因为日文原文2011年早已出版,且辽博也已经正式出版了论文集,所以觉得没有必要。现在之所以公开,则是出于维护知识产权之举。
其实参考了他人文章并非丢人现眼的事,但不幸的是有些心理阴暗的人总是要屏蔽先行研究成果移花接木为自己的发明和发现。学术界剽窃之风甚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剽窃行为较之入室偷盗更为恶劣。学术成果是知识产权,无论在哪国都受到保护,一经发现、必严惩不怠。德国教育和科研部长因其1980年的博士论文涉嫌剽窃而被剥夺博士学位后于今年2月辞职就是一例。如果对此行为熟视无睹或惩戒而不见实效,等于放任剽窃者由小偷小摸变为堂堂的明火执仗。想必读者同仁对此也感同身受。比如刘浦江学士的契丹文知识全仰仗刘凤翥先生亲授所得,按常理他是最不应该剽窃刘先生的成果的,但他在谈及女真国这一解读时竟只字不提刘先生之名,这种刻意抹杀先行研究成果的做法与剽窃行为何异?契丹文字圈子不大,能够理解圈内研究内容的更为数寥寥,这就愈发凸显学术打假的必要,否则圈内明火执仗地抢劫,而圈外却隔岸观火不明是非曲直。令人纳闷的就是,为什么剽窃者能如此横行于这个圈里?可见是这个圈子本身有适合其生存的沃土。与人为善是双向行为,对入室抢劫者反待以酒肉这恐怕正常人干不出来。那些对我揭发剽窃行为颇有微词的人,肯定是与剽窃者同病,否则何以如此相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