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孟的“仁者爱人”,在设定“人之初”人性论的同时,也把这作为伦理的依据,所以对“道德”是有着强烈要求的!!!但是现实的社会等级秩序和等级伦理道德本身就是对人性的压迫!!所以,“博爱”和“个性解放”是真正“大同理想”的两条主线,缺一不可!!!
康、谭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康的“大同”把“大同理想”抽空到只剩下空洞的“博爱”,因此,康的学说和行为,都包含有严重的“圣人救世”邪说!!就是说:想好吗?听我的,你什么也别管,乖一边凉快去,等着吃我白食。我做的事业,你做不了,因为我是“圣人”!!你们有钱的帮个钱场,没钱的给点人气,往我这儿一交,万事都靠我的了!!!!所以,在实践中,必须全部按康的意思来!!!! 而谭则受墨子“汲汲以利天下”的学说影响,主张“大同”应该建立在“个性解放”的前提之下!!只有每个人都觉醒,都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去自觉维护人的尊严,舍弃奴性成分,达到自我意识和人格独立高度上的个性解放,才可能实现真正的“大同理想”。白话说:无论我还是谁都救不了你,我只能让你醒过来,认识到你自己的可贵,给你足够的信心,给你一点方法,创造一些条件,但最重要只有你自己才能在奋斗中救出自己,去想出更好的办法,创造更好的条件,去实现自己的尊严!!!所以谭在实践中也并不排斥一些异己的试探!!!! 所谓“人的尊严”,就是承认生命存在和人格独立的根本意义。把外在的东西视为高于人的生命和价值之上,随意以信仰或道德的名义扼制生命,抹杀人的存在价值,以“公”的名义压迫个人,把个人视为为了全体可以随便牺牲的无足轻重的份子,都是对人类尊严的践踏!这就是谭的“冲决网罗”,而康正是“大张网罗”,叫众人去钻!!! 当然,人要有道德的自律。但是这是与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自由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认识到这一点,就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赋予了他人的自由权利与义务。这里所体现的,可决不是牺牲和赠予的关系!!! |
浏览:749 |
| ||
| ||
新增文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