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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萧易水

“理想主义”的“英雄”

XG (老光)

  最初是我的一篇读书随感,贴在龙门的读书版上:
  
  发信人: XG (老光), 信区: Books
  标 题: “理想主义”的“英雄”
  发信站: 龙门客栈 (Fri Jul 3 16:34:01 1998), 转信
  
  
  再一次翻开《清洁的精神》时,我把目光只留在了用来冠书名
  的这篇文章上。
  
  几年前,张承志先生竖起了一面理想主义的旗帜,至今仍在艰
  难地举着。在这面旗子上,我们读到了信仰、民族、自尊,也
  读到倔强、激愤、狂热。张先生以极大的勇气,将矛头指向了
  整个知识界,他一张张撕着名片,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就独自
  走上了一条荒芜的英雄之路,把背影留给了所有人。即使失败
  了,我们也应该向他的勇气致敬。在这个缺乏英雄的时代,或
  许真的没有人能够代替张先生。
  
  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向先生的旗帜膜拜,或者向他的观点----用
  他的话来说吧----投降。比如,他心目中的“英雄”。
  
  “由于今天泛滥的不义、庸俗和无耻,我终于迟迟地靠近了
  一个结论:所谓古代,就是洁和耻没有沦灭的时代。”
  
  这个结论其实并不新鲜。早在两千多年前,被张先生所厌恶的
  “孔老二”就有过同样的感慨。不太相似的是:后者更多的只
  是叹息,而不是这样愤怒。难道真是经过二十多个世纪的“一
  代不如一代”,中国社会终于不可救药了?
  
  张先生怀念着那个“清洁”的年代,他的“英雄”也在那里:
  
  “《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一节,是古代中国勇敢行为和
  清洁精神的集大成;那一处处永不磨灭的描写,一代代地感
  动了,哺育了各个时代的中国人。”
  
  我不知道怎样真正理解这种“清洁”和“勇敢”的含义。如果
  说,许由代表了清洁的源头,那么显然,这个虚伪的传统已经
  被继承下来了。在后世无数更无聊的小人那里,类似的表演有
  过之而无不及。同样,把荆轲称为英雄,是对汉语的侮辱----
  用这条燕国太子豢养的走狗。
  
  其实,并非刺客这种“职业”如何可耻。这些卖命买名的士人
  当然比那些虚伪无耻的王公贵族们更加真实。可是问题在于,
  张先生心目中的这位大英雄,跟他的主子一样毫无人性。
  
  在《史记》里,司马迁为燕太子丹和荆轲掩盖了一桩残忍的罪
  行。这笔罪恶被一位无名的作者在《燕丹子》中记了下来:在
  太子丹为笼络荆轲而举行的宴会上,“太子出美人能琴者,轲
  曰:‘好手琴者’,太子即进之。轲曰:‘但爱其手耳。’太
  子即断其手,盛之以玉盘奉之。”(明代才子冯梦龙把这个情
  节用在了他的《东周列国志》里,而且将其作为太子珍爱贤士
  的证据,以致有:“轲叹曰:‘太子遇轲厚,乃至此乎?当以
  死报之!’”)
  
  不知道张先生在读到这段血淋淋的文字时,心里是什么感觉。
  在我,绝没有像先生所写:“独自静静读着荆轲的记事,人会
  忍不住地想:我难道还能忍受如此的日子么?如此庸庸碌碌的
  我还能算一个人么?在关口到来的时候,我敢让自己流哪怕一
  滴血么?”
  
  是的,对于我们这些庸庸碌碌的人来说,流血是可怕的,然而
  比这更可怕的是:有人以清洁、以英雄、以神圣的名义强迫你
  为他流血!
  
  “太子丹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
  使工以药焠之,以试人,血濡褛,人无不立死者。”
  
  此段录自《史记》,看来司马迁并没有为“尊者”隐讳掉所有
  的罪证。这些为试毒而死的人(怎么不是狗呢?!)当然没有
  资格像田光、樊于期一样,接受太子丹虚伪的“膝行流涕”,
  “抚尸而哭”。他们以为自己是人,而实际上,他们都不过是
  王侯成就霸业,豪杰成全名誉的工具----而且价值远远不如一
  把焠了毒药的匕首。
  
  当荆轲在易水河边慨歌壮行时,“闻者无不瞋目裂眦,发植穿
  冠”,这些被荆轲的“英雄气概”大为感动的人们大概不会记
  起那位断手的歌姬:她还活着吗?她在哪儿呢?她也许还在暗
  自庆幸,因为“壮士”喜欢的只是她纤素的手,而不是她明亮
  的眼睛,或者她善良的心!是的,她恐怕只能这么想:不就因
  为荆轲无意中说了一句:“闻千里马肝美”,太子丹立刻杀马
  进肝吗?
  
  中国的历史,从来都不少这种嗜血的“英雄”,我很奇怪张先
  生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荆轲来作例子。如果真的是如此轻松就能
  得出“没有什么恐怖主义”的结论,那么多无辜者的鲜血不是
  白流了吗?几千年来的传统中,最反动的部分,不是孔孟的迂
  腐,不是老庄的消极,甚至不是统治阶级的荒淫无耻。而是大
  众心理上对兽性的纵容和对善良的欺凌。事实上,仅仅三十多
  年前,这种残忍的态度还被教授给一代幼稚而狂热的少年。
  
  恐怖主义是有的,如果不怕面对的话。
  
  --
  
  
  野草不同意我的看法,他说:
  
  在我面前的这篇文章是我不能同意的。就XG的一些一面之词我想
  做如下回复:
  
  第一个问题:司马迁是罗贯中式的人吗?
  我们知道罗的“三国演义”是有偏见的,作者尊刘贬曹,刘备是
  唱红脸的,曹操是唱白脸的。可是,司马迁也是这样的人吗?司马迁
  在写《史记》的时候持的是何种原则,我现在还没搞清楚,但自古以
  来的儒家正统都不太满意他的这部史书的,因为他没有遵循孔子编撰
  《春秋》的史教的笔法。司马迁身为儒生,而写史的原则却不为儒家
  之正统所容,所以说《史记》没有太大的偏见应该是不错的。写史不
  是记流水帐,自然是有它自己的增删原则了!在史书上没有记载的的
  确是不一定不存在,但写在野史上甚至是历史题材的小说上的事情倒
  是真的了吗?XG大约不会不知道《东周列国志》是一部小说吧?什么
  叫“司马迁为燕太子丹和荆轲掩盖了一桩残忍的罪行”?也许我们还
  应该提醒XG,是不是还漏掉了一个形容词“可耻地”?即司马迁是“
  可耻地”为…… ……?那么我们再看看XG眼中的司马迁到底是什么样
  的人吧,XG在后面写道:“看来司马迁并没有为‘尊者’隐讳掉所有
  的罪证。”,请问XG,这是什么意思?司马迁倒是还没有一个写小说的
  冯梦龙可信了?不知XG为什么把司马迁看的如此地底?
  
  第二个问题:荆轲是什么样的人?
  荆轲是卫国人,由于不被卫君所用,也因为战乱流亡到了燕,在
  燕的时候,荆轲结识很多很有本事的朋友,其中有一个是高离渐,另
  一个就是田光。两人均先后为荆轲而死。中国古代士人的理想就是要
  做一番事业的,田光认识荆轲以后就已经知道他的不凡了。当时国难
  当头,当燕太子丹向田光问计的时候,田光深知惟有荆轲才是那个行
  刺计划的最佳人选,遂以死推荐了荆轲!(不过在我们XG的眼中,荆
  轲不过是一个既贪“名”又愚蠢的小人了,一名歌姬的胳膊比一个朋
  友的死更能感动他并使他产生必死的决心了!!!)后来秦王翦大举
  破赵,太子丹有点急,催荆轲及早动身实施行刺的计划(本来是早就
  可以去的,但荆轲认为没有樊于期的人头就不可能接近秦王,而太子
  丹一直不肯杀樊于期,遂拖延了很久),荆轲取了樊于期的人头后还
  是没有动身的时候,太子又再一次催荆轲走了,这一次,他是在走前
  等着和高离渐告别的。荆轲感到了太子丹对人的不信任,遂怒斥之!
  (在XG看来这也许不过是荆轲赴死之前“撒撒娇”了吧??)荆轲行
  刺未获成功以后,秦王也四处追捕高离渐。高离渐击柝之亡国之音甚
  哀,人闻无不掩泣!秦王捉到高离渐后,因惜其才,而赦免了他的死
  罪,且命高离渐击柝(是否是编钟乐器?)一曲,秦王听后果然情动
  于衷,命高离渐近身再谈一曲。高却趁比较接近秦王的时候举柝击秦
  王,不中,而最终受擒而身死!!!(这个时候XG是不是又要愤然于
  高的愚蠢了???),回顾荆轲的故事,我怎么也感觉不出他是那么
  地“小人”了,也许是太过愚蠢了吧?!
  
  第三个问题:是谁侮辱了谁?
  XG声称:“ 把荆轲称为英雄,是对汉语的侮辱”,他接着说:
  “ 这条燕国太子豢养的走狗。”,他又说:“这些为试毒而死的
  ^^^^^^^^^^^^^^^^^^^^^^
  人(怎么不是狗呢?!)当然…… ……”,我倒是不明白到底是
  ^^^^^^^^^^^^^^^^
  谁侮辱了谁了?
  
  第四个问题:为什么一提重树精神的价值就要提到“三十年前”?
  三十年前是什么时候?文革呗!!!文革的确是使我们国家遭受了
  巨大的损失,但那个年代动乱主要是出于一种信仰的迷狂,据老一辈的
  人讲,那时红卫兵们虽然也是“打、砸、抢”,但的确是极少(我说极
  少是因为我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确实“没有”)有人把抢来的东西拿回
  自己家的。但如今呢?在那个年代偷东西都有可能要掉脑袋,而今却是
  杀人都不一定要偿命了!!!更哪堪其他的腐败犯罪、社会风气之低迷
  呢?
  为什么一提重树精神的价值就有人如此恐慌呢?竟是慌不择路地拿
  什么“人性”来遮挡遮挡了,要不然就是索性揭一揭你三十年前的伤疤,
  念一年“文革”的紧箍咒了!!!!我觉得这才是最令人恐怖的事了!!
  
  总之,自从读了XG的这篇文章之后,我才真的感觉到世纪末为什么
  会流行悲观主义了!!!哀哉!!!
  
  --
  
  
  对野草的问题,morning首先给了她的回答:
  
  我和WILDGRASS的观点不同,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 关于司马迁
  司马迁编纂〈史记〉的功劳是大家公认的,但这并表明对司马迁
  就不能有任何质疑,XG的文章中,我并没有觉得有对司马迁大不敬
  的地方。任何作家,都有可能根据自己的喜好,删除一些未经证明的
  资料,当然只是有可能。
  二、关于荆轲。
  我对历史只是了解一点皮毛,手上又没有《史记》可查。我觉得
    XG所举的未必是事实,不可荆轲也并非全无可挑剔之处。
   1、"士为知己者死。"――荆轲要去刺杀秦王,恐怕并不是因为
  秦王的暴政,而是感激太子丹的知遇之恩(我手上没书,不能举出证
  据)。如果秦王是荆轲的知己,说不定荆轲会去刺杀太子丹。这种思想
  在后世被推广以后,就是"士为知己者死"。
   士为知己者死,在表面看来也没什么毛病,不过仔细看一下,所
  谓"知己",大部分是对他们有"知遇之恩",即能给他们富贵,至少是
  能使他们建立功名的人。真正为了朋友的也有,不过所占比例很小。为
  了所谓"知己"而不论是非,也是经常有的事。
  一方面是"士为知己者死",另一方面却是"飞鸟尽,良弓藏;
  狡兔死,走狗烹",这种情况从春秋的越王勾践时代就开始了,一直绵
  绵数千年。
  2、樊于期的人头――我记得樊于期是为了躲避秦王而投奔
  太子丹,荆轲为了要樊于期的人头,去对樊说:"我要去刺杀秦王,要
  有你的人头才能成功。"于是樊慷慨地献出了自己的人头。我不是英
  雄,不知道英雄的心理,不过从常人的心理来推测,荆轲是个武功高
  强的刺客,他向樊借人头,樊知道是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不如给
  得漂亮一点。樊有难投奔太子丹,荆轲逼他自杀,乃是不义,而刺杀
  又没有成功,乃是无信。
  三、关于文革
  中国人从来喜欢怀旧,凡旧的东西因为年代久远,不好的地方
  多已忘记,记起来总是温馨的。
  因为社会的贫富不均,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也许是这种不社不
  资的社会的种种弊端,使许多人开始以为以前的社会更好。不过如果中
  国当初真的沿着以前的路发展下去会是什么结果呢?今天的北朝鲜就
  是明证。
  人的思想是不可能高度统一的,要做到大概得有两条:一是将
  所有的异己都消灭,将所有有所怀疑的人都打成反革命。二是闭关锁国,
  不让任何不利于自己的东西传进来。
  就拿"大跃进"来说,我很怀疑那种狂热真的是那么单纯。不
  说谎话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基本品德,为什么会有那种全国上下争说谎话
  的情况出现呢?因为怕被打成"右派"?因为要争取政治表现?那许多
  的功利因素因为当时没有人敢于正视,后来没有人勇于反省而湮没了。
  
  
  我的回答则是:
  
  感谢WILDGRASS有耐心看完了我的帖子。虽然我们
  的观点不大相同,但是我愿意讨论,下面这些算是
  我给WILDGRASS的答复。不知道我表达清楚了没有。
  
  
  第一个问题:司马迁是罗贯中式的人吗?
  
  不是。
  
  司马迁是位史学家(而且他的文学造诣也是一流的,这话不用多
  讲了),《史记》是一部伟大的作品。鲁迅“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
  骚”的评价一点也不过分。不过,正如WILDGRASS所说:“在史书上
  没有记载的的确是不一定不存在”,《燕丹子》和《东周列国志》也
  一样未必可信。这些我都承认,(如果我说了贬低司马迁的话,我向
  他老人家道歉)但问题并不在这里。如果仔细读了我的文章,就会看
  出我的态度。
  
  实际上,我不是在作历史考证,而是希望和张承志站在同一个位
  置来讨论问题。我假设张先生知道我所引的史实。所有的感想的观点
  都是由此产生的。举个不一定恰当的例子吧:看了周润发的那些“杀
  手片”,我们都很容易得出“很多黑社会杀手都是英雄”的印象来。
  我不去真的研究杀手真的是怎样的,我只从影片的印象来谈。既然这
  些杀手在影片中都是有道德、有良心、讲义气的英雄,我们当然可以
  佩服他们。但是在某些镜头里,我看到周润发在滥杀无辜(就象武松
  在鸳鸯楼干的那样),我就会唾弃他。如果张先生赞颂这种“英雄”,
  我也不能同意。
  
  第二个问题:荆轲是什么样的人?
  
  就象我前面说的,荆轲实际上是怎样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
  们可以讨论他的一些行为。这些行为我只能以我们所知道的事情作为
  依据来讨论,就是说,我得先假设我所看到的史料都是真的。(即使
  有人拿出证据说那些都是假的,也说明不了什么,因为我和张先生都
  是据此立论的。)
  
  好了,这些事实包括什么呢?
  
  1、燕太子丹收买荆轲作为杀手刺秦。
  
  2、收买的手段之一就是:将某位歌姬手剁下来送给他。
  
  3、刺杀的手段是用匕首;匕首是有毒的;毒性试验是用人来做
   的。(在此顺便回答第三个问题:我说“怎么不是狗?!”
   意思是完全可以用狗或其他动物来做的试验,燕太子为什么
   非要用人来做?!)
  
  4、荆轲最终替燕太子去刺了秦王。
  
  其他的报国、忠君、为民、“做一番事业”等等的理由可以先不
  讨论。单单从2和3,我就可以得出“燕太子的残忍已经超出了人性范
  围”的结论;而4,荆轲替这种人卖命,我说他是走狗难道过分吗?
  
  荆轲是个有本事的人,我不否认。他有他的抱负,也无可厚非。
  所以我才说:“其实,并非刺客这种‘职业’如何可耻。这些卖命买
  名的士人当然比那些虚伪无耻的王公贵族们更加真实。”但是如果他
  的“事业”要建立在许多无辜者的尸体上,我能感到的只能是恶心,
  而不是敬佩。
  
  WILDGRASS说我的眼中:“荆轲不过是一个既贪‘名’又愚蠢的
  小人了”。错了!我不觉得荆轲愚蠢,正因为我相信他的智力,我才
  更不能容忍他对燕太子的献媚。我们可以想象,荆轲知道自己对燕太
  子流露喜欢千里马肝和歌姬手的后果,可他就是说了!退一万步讲,
  荆轲只是无心言及,但是当这些惨无人道的事情发生了以后,他不是
  震惊和厌恶,而是感慨:“太子遇轲厚,乃至此乎?当以死报之!”
  我说他没有人性难道过分吗?
  
  第四个问题:为什么一提重树精神的价值就要提到“三十年前”?
  
  我之所以要举“三十年前”的例子,是因为这两者的性质太相似
  了。都以为自己在干着神圣伟大的事业,都认为有人该为自己的事业
  流血。凭什么呀?你认为去刺秦王是救民于水火,我就该替你试毒药?
  你认为要破旧立新,我的家就得被抄?我就得挨斗?我要是觉得自己
  光荣伟大正确我该拿谁开刀啊?老舍傅雷他们是怎么死的?这不叫恐
  怖主义叫什么?
  
  正视历史比回避它困难得多,但是必须如此。否则会犯下同样的
  错误。我说中国传统中最反动的部分,是大众心理上对兽性的纵容和
  对善良的欺凌,道理就是如此。试想,如果我们的国民不是津津乐道
  于那些血腥的“英雄”传奇,多一点人性。文革里何至于发生那么多
  悲剧呢?
  
  文革当然不是中国所有问题的症结。把一切责任都推给文革是不
  对的。但是从中得出些教训不好吗?至少,更理性地----而不是“出
  于一种信仰的迷狂”----来讨论现在的腐败犯罪、社会风气低迷等等
  问题,不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事情吗?
  
  --
  
  
  野草:
  
  很佩服XG能不愠不火地回复我对他的帖子的回复!这
  大约是我所不能做到的,所以,过激之处还望XG兄海涵!
  
  我原先以为XG是认为动机好手段“肮脏”的行为不能
  称为“英雄行为”,经他的这篇回复,我似乎才有点如梦
  初醒,原来他是在为被斩断胳膊的歌姬、被用来试匕首的
  “替罪羊”们在喊冤呐!我所不明白的是他为什么不直接
  说出来,而说中国自古以来最反动的部分是“大众心理上
  对兽性的宽容和对善良的欺凌”这么抽象而含混不清的说
  法呢?难道走出了中国的大门之后难道可以找到什么地方
  不“欺凌善良”不“宽容兽性”?XG是不是有点太-----
  -----太天真了?这当然是题外话了。
  
  还记得小的时候听到的一个问题,是这样的:
  有一个司机开车载了一车的人,行驶在盘山公路上,
  这时他在公路的前方突然看见了一个行人,正走在路的中
  央,绕过去已不可能了,要么是急刹车,要么就是把那个
  行人给压死了。由于是在盘山路的拐弯处,急刹车是很可
  能翻车的,这样会造成一车的人都丧命;如果就直接轧过
  去,岂不是太残忍了?不管怎么说,我相信大多数人在面
  对这一问题时都会理智地选择不急刹车的方案了!在这里
  似乎需要特别地问一问XG,你将怎样选择呢?不刹车,自
  以为是抱着保留全车人的性命的“光荣而伟大的理想”而
  活生生地轧死一个人,不是太残忍了吗?如果急刹车,结
  果全车的人(包括自己在内)全坠崖身亡,难道就是不残
  忍的事么?
  
  XG不愿做这样的价值的比较判断就如同他不愿比较一
  个歌姬的胳膊和整个燕国百姓士卒性命两则者之间何者为
  重一样,做这样的比较和选择是血腥的,但谁能回避地了
  呢?
  
  说到“欺凌善良”和“宽容兽性”正说明说明了我们
  这个世界的现状:不平等、弱肉强食。我相信一个对经常
  地压迫和欺凌他的资本家发生的车祸身亡是很难引起同情
  心的,我们能责备他没有人性吗?战争要靠战争来消灭,
  被压迫要靠反压迫来解放,要想人性这种普遍的道德准则
  在人类社会中推行,必得先消灭这一切的不平等现象!
  
  --
  
  
  morning:
  
  为了挽救一车人的性命而压死一个人,也许在法律上不
  会追究责任,在道义上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如果这一车人
  突发奇想,一致通过要去撞死一个人,我们是不是可以怛然
  地去做呢。
  歌女被砍下胳膊,和荆轲刺杀秦王,本来一点关系都没
  有,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不是歌女被砍下了
  胳膊,荆轲刺秦王就会成功。也不是歌女不被砍下胳膊,荆
  轲就一定失败。除非荆轲有些心理变态,需要点血腥的刺激。
  这完全是太子丹的即兴发挥。
  其实XG所举的例子不一定是真实的,野史毕竟是不可信
  的。但可怕的是,有一些人,譬如冯梦龙,对此竟然大加赞
  赏。在古代某些人眼里,荆轲喜欢歌女的胳膊,太子丹就砍
  下来,和荆轲喜欢吃肉,太子丹就为他杀猪,没有什么本质
  的区别,因为歌女在他们眼中本来并不是人,只是太子丹的
  附属品。现代人似乎不应该再为此辩论了吧。
  
  
  我(回复野草):
  
  要回复野草君的帖子,需要一些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准备。但一
  方面,我在这些领域都是外行,理论知识大不足;另一方面,
  即使是成型的学术理论(特别是伦理学)也首先是从一些具体
  的事实中推导、引申出来的。所以,我试着拿出一些例子来分
  析,看看能否推出道理来。当然,即使是很基本的结论,有时
  也远不是几张帖子(甚至几篇论文、几本书)能够解决问题的。
  
  例1:我们先来看看野草君举出的那个开车的例子。在那种
  情况下,司机所面临的选择其实是:放弃一个人的生命还是放
  弃许多人的生命。野草君认为理智的选择应该是放弃一个人的
  生命而拯救多数人的生命。那么,这一选择的根据呢?我想应
  该是:多数人的生命比一个人的生命重要。
  
  例2:在轻易地得出“多数人的生命比一个人的生命重要”
  后,我们试着推广一下。“两个人的生命比一个人的生命重要”
  肯定是对的,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生命可不可以比较呢?我们
  先不这么比,回头看看这两个人再说吧。如果其中一个人身负
  着许多人的生命(比如荆轲)和一个对他人生命无足轻重的人
  (比如老光)呢?例子可以是这样的:荆轲和老光一起去刺秦
  王,半路干粮不够了。照野草君的意思,作为陪同的老光应该
  把生的机会让给荆轲,让他留着命去救燕国百姓士卒的命。对
  不对?
  
  例3:好了,这个例子还能推广:其实当初是荆轲、老光和
  野草君三个人去的。野草比老光的武功好一些,但远不及荆轲。
  同样的情形下,似乎野草也应该和上面的老光一样选择才对,
  毕竟我两个人的生命没法和广大燕国百姓士卒相比。但是这样
  一来,就当时而言,又有了两个人(野草君和老光)和一个人
  (荆轲)之间的比较。要解决这个矛盾,从例1中得出的结论
  就得拓展,不能囿于一时一事。
  
  (接下来我们的思路将向两个方向延伸,一个从荆轲这里
  出发,另一个从歌姬(或者说老光)这里出发。)
  
  例4:我们刚才的例子,是同时面临死亡的情况,就是说,
  荆轲、野草和老光三个人只有一个人可以生存的、比较残酷的
  情况。那么如果不是那么残酷,三个人都好好地活着。但是荆
  轲表示,只有看到老光和野草死掉,他才肯出手刺秦,救民于
  水火。看来即使不牵扯生存竞争,老光和野草也应该为荆轲的
  爱好丧生了,但是这种献身是“伟大的”,因为是为了燕国百
  姓士卒的生命。进一步说,如果荆轲还有其他的爱好,(比如
  他喜欢把老光的手脚剁掉,眼睛刺瞎,往老光的耳朵里灌些醋
  什么的,在老光身上烙点花纹,把舌头穿上个铁环,用个链子
  拉出来牵着玩儿,没事还愿意从老光身上割下几片肉来,生就
  着下酒。)该不该满足他呢?
  
  例5:这样拿荆轲作例子,是不是有些过分?对古人不敬?
  好,我们用老光来举例吧。老光武功盖世,超过荆轲,(谁知
  道?说不定我还是王重阳的师弟呢?)我可以刺秦救燕,但匕
  首的毒药不是几个人就可以试出来的(这种毒药非常特别)。
  必须----比如说吧----要全体燕国百姓的一半人才试得出。照
  道理讲,这也是划算的,因为这一半百姓的生命可以换回另外
  一半的生存机会。但如果一半人也试不出,要四分之三、五分
  之四……呢?要说,死五分之四也比大家都死好啊!
  
  (这显然是个荒谬的结论。但是从“多数人的生命比一个
  人的生命重要”,就一定能够到达这里。如果不从“每一个人
  的生命都同样重要”出发,到头来就只能是“每一个人的生命
  都不重要”。)
  
  例6:反过来说,如果荆轲的爱好是针对老光(愿意我断手
  断脚之类),那么我要是问“凭什么该我断手”行不行呢?按
  照上面为多数人生命着想的话,似乎不行----我的手脚怎么可
  以同广大燕国百姓的生命相提并论呢?但是,如果我说,我对
  全中国人民都很重要,断了我的手,全国人民都会悲痛欲绝的。
  (有人还说要解放全人类呢!)燕国百姓的生命又怎么能和全
  中国人民相比呢?
  
  说到这里,野草君会说,老光所谓对全国人民的重要性纯
  粹是胡说。的确,我是为了自己活命在胡说八道。但是,你凭
  什么说我是在胡说?如果只有全国人民才有资格判断我是否在
  胡说的话,是不是全国人民得为了每一个疯子的信口开河都表
  一次态?如果不应该这样的话,那么有谁有资格评判我?
  
  这个例子终究要涉及技术性的问题。国家权力、法律、制
  度……等等约束判定系统的来源,从洛克开始的一代代思想家
  们就一直在探索这个问题。有一点是肯定的,权力(判断我是
  否该被剁手脚)的根据不是“多数利益”。如果一个制度系统
  不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的利益”而只是为了保护“多数人的
  利益”,那最终,它不可能保护“任何人的利益”。
  
  最后,我想指出的是,对于荆轲这类“英雄”以及张承志
  先生这类“理想主义”的批评,并不是基于廉价的“同情心”。
  把“不平等”的“现状”作为理由来反驳我是不具说服力的,
  因为我们既然希望追求那些值得的意义,就必须从最基本的观
  念开始讨论。如果只凭意气的话,很可能我们在伤害了许多无
  辜之后,也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下面这段话在很多地方出现过(丰源走的时候,也留了下
  来),这是我们必须说话的原因:
  
  “五十多年前,有个德国的新教牧师说:起初,他们抓共
  产党员,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犹太
  人,我不说话,因为我是亚利安人。后来他们抓天主教徒,我
  不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来抓我,已经没人能为
  我说话了。”
  
  --
  
  
  我的这篇东西写得不好,不够明晰。DDB就提出了批评:
  
  老光最后那篇要么是缜密的逻辑推理(这个我不懂),要么就是胡
  搅蛮缠,只觉得原本还算清楚的事又被他说糊涂了,我也来个插科
  打浑吧。
  
  4,5年前费孝通在光明日报上有一篇文章,叫“《史记》书生私见”。
  现在想想这题目和文章里略显老来张狂又欲言而止的味道,不竟让我
  想起前不久龙门的“在野阅读”来,何其相似啊,读书人的心境在中
  国千百年来未曾变过。费老的文章说他从小就读《史记》,他这样说
  不是标榜自己如何博学,他在提示我们:他已是耄ZHI之年了,这读
  了一辈子的书,今天还有东西告诉大家。
  关于司马迁的生卒似乎一直是个谜。尤其他的死因历代史书也都隐讳
  言之。费老考证到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笔下无忌,得罪了皇上,因
  而下蚕室,死于狱中。司马迁并非贪生怕死之人,他能忍辱偷生写下
  《史记》,也早已预见了自己的下场。费老接着告诉我们:《史记》
  有正副二本,正本下落无从得知,后人所读均为受到削减篡改过的副
  本。
  费老将他的这篇文章释作半夜惊醒时的胡思乱想,因而不去深究。当
  然我们还可以将他的文章视为点到即止的交谈。
  
  
  篡写历史于统治者来说何其简单,即使想象力变成一条又饿又瘦无力走
  动的老狗,也胜任有余,何需劳驾罗贯中,冯梦龙。
  撇开历史的真实性,我们就可不必过多地追问英雄何以如此,只需了解
  了如此英雄于统治者的作用,便可一目了然。
  
  野草的问题在伦理本位的中国传统文化下,可以轻松愉快地找到答案,
  而无须承受灵魂上的不安。实际上只有当这个问题使每一个人都陷入
  两难的境地时,这样的社会所具有的文化才变得更加文明。
  
  张承志追求极至的个性使他自认为自己眼里那个唯一的目标就是真理,
  他为此抨击一切不能苟同的声音,他把自己也当作荆柯似的人物,以
  荆柯刺秦王的义举来意指自己可能为理想殉道的悲壮结局罢了。
  记得10多年前,我还是张的小说的热情读者的时候,读到过他的一篇
  叫作《美文不可译》的文章。我那时对他的说法信以为真,他好像懂
  点日语,然后大肆赞美某某日本作家的文章用日语游览是何等的心旷
  神怡,而译成中文就如何的不堪入目。从读了他那篇文章后,我愚蠢
  到很长时间不读译作。TMD要不然我早就认识卡夫卡了。
  过了几年,他又有一篇什么文章竟然说到海明威的作品不怎么样,说
  他看了《乞力马扎罗的雪》后感到恶心。我草,我真不知道他那时用
  的游览器是日文还是英文,该不会是中文吧。
  那以后他越谈理想倒越让人恶心。
  
  --
  
  
  zdj的意见和我相近,不过TA说得很短:
  
  残忍的行为在我民族的历史上从来没被大规模讨伐过,XG的
  论点很象鲁迅所说吃人的观点。有关残忍行为的记载在史书
  中比比皆是。最近的例证就是文革中的如此大规模的迫害行为。
  人道、仁道在我文化中的地位太轻太轻。不知何时才能将人
  当人。
  
  --
  
  
  野草的帖子是接着我上面的,他的确想说服我:
  
  那么我怎么才能说服你呢?
  
  按照你的推论似乎荆轲刺秦王就根本是错误的,燕国只能
  等着秦来侵犯了,就等着去做亡国奴的份了?那么如果你是那
  个司机的话,你会宁可刹车而死也不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去轧
  死一个人了?
  
  我在给你的回复中已经说了,在必须做选择一个人死还是
  一群人死时是“血腥的”,事实上正是如此,不管你写得多么
  感人,我不相信你在这个问题上不做这样的选择!如果老光和
  野草的死有助于荆轲去刺杀秦王,即使我们心中一千个一万个
  不愿意,也会有代表国家意志的“太子丹”强迫我们去死的。
  我们的身后大约也只有象老光这样的“傻”人才会去为我们喊
  冤的。如果野草和老光死了,能仅仅认为杀死野草和老光的只
  是太子丹一个人么?如果燕国的百姓知道我们的死有助于他们
  的生,谁又能不欢呼我们的死呢?换句话说,谁又会跳出来指
  责太子丹砍了歌姬的胳膊是不对的呢?
  
  我无意为张承志先生辩护,这主要是因为我对他不了解,
  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荆轲的行为是值得敬佩的,他的精神(
  从容赴死)是值得敬佩的。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哪一个人
  们称道的英雄手上没有无辜者的鲜血?而我们一直并没有以这
  些历史人物手上是否有血腥来判断他是不是英雄的呀?
  
  我也不想用“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来搪塞,人类历史就
  是如此,人们所做的选择是功利与道德的中和,纯粹功利和纯
  粹道德的事都是不可想象的。我很敬佩王蒙先生,他老人家到
  了六十以后经常地说他不在相信绝对的话,大话,和过分美好
  的话,他说他只相信常识。我觉得这很有道理!
  
  在这里很不好意思地沾了王蒙先生的光,我在这里也是在
  说常识!虽然它没有给人描绘能激励人的美好理想(也就没有
  煽动性?),但我相信凭谁都是不能违背这一基本常识的!
  
  你在文章后面引用的那个例子很好,但基本与本题无关。
  它不是那个著名的“秃头”的哲学故事的翻版吗?拔一根头发
  不算多,但一根根地拔下去,人也就秃了!但我认为这个例子
  似乎是与本题无关的!
  
  --
  
  
  我:
  
  【 在 wildgrass (野草)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么我怎么才能说服你呢?
  : 按照你的推论似乎荆轲刺秦王就根本是错误的,燕国只能
  : 等着秦来侵犯了,就等着去做亡国奴的份了?那么如果你是那
  : 个司机的话,你会宁可刹车而死也不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去轧
  : 死一个人了?
  
  首先,我并没有说荆轲刺秦是“错误”的----实际上这跟刺秦根本
  就是两回事(就象MORNING所说,既非充分,也非必要),非要以
  刺秦是否正义来判断是否应该砍掉别人的胳膊或者用别人的生命来
  试毒药是否正义是不对的。在任何情况下,伤害无辜的人都是不对
  的。我的观点是:只有以此为前提,才可以讨论别的。
  
  尽管MORNING说,现代人不该再讨论这个问题。可我觉得,现在的
  这种糊涂观念之盛,中国人根本没有资格自称为“现代人”。
  
  
  : 我在给你的回复中已经说了,在必须做选择一个人死还是
  : 一群人死时是“血腥的”,事实上正是如此,不管你写得多么
  : 感人,我不相信你在这个问题上不做这样的选择!如果老光和
  : 野草的死有助于荆轲去刺杀秦王,即使我们心中一千个一万个
  : 不愿意,也会有代表国家意志的“太子丹”强迫我们去死的。
  : 我们的身后大约也只有象老光这样的“傻”人才会去为我们喊
  : 冤的。如果野草和老光死了,能仅仅认为杀死野草和老光的只
  : 是太子丹一个人么?如果燕国的百姓知道我们的死有助于他们
  : 的生,谁又能不欢呼我们的死呢?换句话说,谁又会跳出来指
  : 责太子丹砍了歌姬的胳膊是不对的呢?
  
  WILDGRASS说对了,在某些选择中,无论怎样的结果都是“血腥的”。
  所以人们习惯为每一个选择找一个让自己安心的借口,“多数人的
  利益”就是一种。之所以说是“借口”,是因为它不讲道理,倘若
  宽容这些借口,任何不是人做的事情都可能被干出来。我是不愿意
  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我要“喊冤”,这既是我的利益,也在我的
  良心。WILDGRASS倒不必为不能说服我而痛心疾首。
  
  
  : 我无意为张承志先生辩护,这主要是因为我对他不了解,
  : 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荆轲的行为是值得敬佩的,他的精神(
  : 从容赴死)是值得敬佩的。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哪一个人
  : 们称道的英雄手上没有无辜者的鲜血?而我们一直并没有以这
  : 些历史人物手上是否有血腥来判断他是不是英雄的呀?
  : 我也不想用“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来搪塞,人类历史就
  : 是如此,人们所做的选择是功利与道德的中和,纯粹功利和纯
  : 粹道德的事都是不可想象的。我很敬佩王蒙先生,他老人家到
  : 了六十以后经常地说他不在相信绝对的话,大话,和过分美好
  : 的话,他说他只相信常识。我觉得这很有道理!
  : 在这里很不好意思地沾了王蒙先生的光,我在这里也是在
  : 说常识!虽然它没有给人描绘能激励人的美好理想(也就没有
  : 煽动性?),但我相信凭谁都是不能违背这一基本常识的!
  
  我理解的常识是:一个人,不能无辜地被其他的人伤害,不管其他
  的人基于怎样的出发点,有着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者他们背后的
  势力有多么强大,都不能改变这个常识。
  
  BTW,王蒙先生的这句话我也赞成。不过,他老人家过分聪明的处
  世态度实在叫我敬佩不起来。(这是题外话了)
  
  : 你在文章后面引用的那个例子很好,但基本与本题无关。
  : 它不是那个著名的“秃头”的哲学故事的翻版吗?拔一根头发
  : 不算多,但一根根地拔下去,人也就秃了!但我认为这个例子
  : 似乎是与本题无关的!
  
  这个例子是引申出来的。我正是担心会如WILDGRASS所说的,象燕国
  百姓一样,很多人会为无辜人的死欢呼(而不是内疚、感激、痛心、
  敬畏)。我是害怕,如果我看似精明地保持沉默,迟早也会给别人
  剁下手、拿去试毒药。
  
  --
  
  又过了几天,野草愿意“多说几句”:
  
  
  发信人: wildgrass (野草), 信区: Books
  标 题: 关于英雄的话题再多说几句
  发信站: 龙门客栈 (Tue Jul 21 13:34:13 1998), 转信
  
  
  前几天在网上和老光等人讨论英雄的话题,感觉受益很多,
  本来并不想再于这个老话题上多费什么口舌了,但总觉得有什么
  东西耿耿于怀难以挥去,所以仍旧是决定把它们说出来,也希望
  能够澄清一些什么。
  
  歌女的胳膊被砍,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太子丹想取悦于荆轲
  。我们且不论这件事是真是假,就单纯这件事来看,对歌女的同
  情可以说是自然而然的,那么对太子丹和荆轲的愤怒其实也是自
  然而然的。但任何事情都有个现象和本质的问题,都有个是非曲
  直的问题,若不问个究竟,虽然你可以显得很有正义感和同情心
  ,但你的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也是让人痛心的!
  
  首先我们要看看老光之所以得出荆轲是“一条走狗”的这一
  结论的事实依据是什么。
  
  第一,他说他是和张承志先生站在相同水平来看问题的。但
  为什么张得出荆轲具有一种清洁的精神,而老光却不是呢?
  
  第二,老光拿出事实来证明歌女的手是被强迫砍下来的,而
  不是她自己自愿牺牲自己的胳膊呢?老光能够证明她不是一个没
  有人身权利的奴隶吗?
  
  第三,老光能够证明用身体去试匕首的人不是死刑犯,或者
  不是奴隶吗?如果只要是杀人就要受到谴责,那么那些在刑场上
  执行枪决死刑犯的人都应该受到谴责以至惩罚了,或者是那些把
  他们判处死刑的人该受谴责或惩罚了?我所不明白的是:老光的
  同情心真的是源于人道精神的正义感吗?难道一丝“兔死狐悲”
  的影子都没有?
  
  《史记》的刺客列传我也读过多遍,倒的确是每读一遍都有
  感动。虽然经老光反反复复重复地试图证明荆轲是“一条走狗”
  ,但不幸的是我始终未能产生这样的感觉。荆轲是一个历史人物
  ,对他的评价应该慎重客观,也应该负责任,你说荆轲是“一条
  走狗”,你的根据呢?那么我们的后人又将怎样看待荆轲呢?他
  们又将如何看待我们呢?如果历史的结论能够这么轻易地不负责
  任地来下,那么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不联想起日本人是怎样地处心
  积虑地去篡改历史了!这与老光的言论当然有差别,但不论怎样
  ,我们先要记住一点我们谈论的是历史!
  
  上个星期天去书店瞎转悠的时候看见了张的《清洁的精神》
  一书,遂特意地看了以那篇文章题来命书名的文章。文章看后,
  感觉老光对它的评述确实是断章取义,这样来评书对读者来说可
  以说是弊大于利的。所以在此敬请老光慎诫之!当然最后我还是
  没有买那本书,只是原因和老光说的不一样。
  
  --
  
  
  道长:
  
  野草君与老光兄的争论我都看了,由于我对这个问题没有
  认真思考,所以不便置喙。但我读史记时的初初感受是:这些
  刺客的英雄主义似乎可以放小至哥们义气来考虑。哥们义气的
  特征之一是重诺而轻生。
  
  --
  
  
  我:
  
  好些天没上网,也没好好读书了。今天来客栈逛逛,看到
  野草君的这一篇,忍不住还要多说。
  
  小时候吵架,总要自己说到最后一句,否则觉得没面子。
  现在不该是要争面子的年龄了,但道理不讲清楚,还得象
  鲁迅说的,不能“带住”。
  
  【 在 wildgrass (野草)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几天在网上和老光等人讨论英雄的话题,感觉受益很多,
  : 本来并不想再于这个老话题上多费什么口舌了,但总觉得有什么
  : 东西耿耿于怀难以挥去,所以仍旧是决定把它们说出来,也希望
  : 能够澄清一些什么。
  
  野草君的“耿耿于怀”我很能理解。因为一位自己心目中
  的“英雄”突然被别人看作是“狗腿子”,总叫人难以接
  受。不过,想证明“英雄”还是英雄,只有一个办法,就
  是从公理、常识、逻辑来推断,感情是算不得数的。
  
  所以,让我们看看野草君的道理:
  
  : 歌女的胳膊被砍,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太子丹想取悦于荆轲
  : 。我们且不论这件事是真是假,就单纯这件事来看,对歌女的同
  : 情可以说是自然而然的,那么对太子丹和荆轲的愤怒其实也是自
  : 然而然的。但任何事情都有个现象和本质的问题,都有个是非曲
  : 直的问题,若不问个究竟,虽然你可以显得很有正义感和同情心
  : ,但你的这种不分青红皂白也是让人痛心的!
  
  野草君的这段话是有道理的。“正义感”、“同情心”都
  不能是“不分青红皂白”“愤怒”的理由——当然,也不
  能“痛心”的理由。我并不想通过对张承志的批评使自己
  “显得很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我有的是其他的机会),
  我也同样不以别人的“正义感”或“同情心”为然。讨论
  问题的时候,我们只能对道理信服。
  
  : 首先我们要看看老光之所以得出荆轲是“一条走狗”的这一
  : 结论的事实依据是什么。
  : 第一,他说他是和张承志先生站在相同水平来看问题的。但
  : 为什么张得出荆轲具有一种清洁的精神,而老光却不是呢?
  : 第二,老光拿出事实来证明歌女的手是被强迫砍下来的,而
  : 不是她自己自愿牺牲自己的胳膊呢?老光能够证明她不是一个没
  : 有人身权利的奴隶吗?
  : 第三,老光能够证明用身体去试匕首的人不是死刑犯,或者
  : 不是奴隶吗?如果只要是杀人就要受到谴责,那么那些在刑场上
  : 执行枪决死刑犯的人都应该受到谴责以至惩罚了,或者是那些把
  : 他们判处死刑的人该受谴责或惩罚了?我所不明白的是:老光的
  : 同情心真的是源于人道精神的正义感吗?难道一丝“兔死狐悲”
  : 的影子都没有?
  
  对于野草君的“事实依据”,我已经说明过了,如果野草
  君读过我前面的帖子,就会知道这丝毫不影响我的观点。
  也许野草君太急于“澄清一些什么”以至于并没有认清楚
  要反驳的对象。我愿意再讨论一遍。
  
  第一(这是野草君的“第一”,下同),我说过“希望和
  张承志站在同一个位置来讨论问题”。意思是,当大家看
  到的东西都一样时,就可以有共同的“事实”依据作为讨
  论的“依据”。我举了周润发的例子。我想说的是,在这
  个问题上,“历史事实”其实并不重要。我知道“歌姬的
  手被砍”,张也知道(野草君也知道);我知道“以人试
  毒”,张也知道(野草君也知道)。这就足够了。
  
  野草君问“为什么张得出荆轲具有一种清洁的精神,而老
  光却不是呢?”这话没有一点道理。我不去猜测张为什么
  会得出“清洁的精神”的结论,我只是揭露这个结论的虚
  伪。只有在引申的意义上,我才会分析张为什么会被荆轲
  感动。但我得先和野草君讨论更基本的东西:我为什么说
  荆轲是条走狗,燕丹子是可耻的主子。
  
  第二,我拿不出事实证据来“证明她不是一个没有人身权
  利的奴隶”;我也拿不出事实证据“来证明歌女的手是被
  强迫砍下来的,而不是她自己自愿牺牲自己的胳膊”。
  
  按照我的判断,她几乎肯定是一个奴隶了。可奴隶不是人
  吗?倘若奴隶的身份可以使这桩惨剧上的血腥淡一点,野
  草君的问题才是有意义的(而我则对此无话可说)。否则,
  我搞不懂野草君为什么会这样提问。
  
  我的常识告诉我没有人的为了别人爱自己的双手而同意被
  砍下来供人赏玩。不过,退一亿步说,即使这位歌姬为了
  所谓的“国家大义”而自愿牺牲自己的胳膊,也既不会为
  燕丹子、荆轲一伙遮住残忍的面目,或者为她自己脸上涂
  一点亮色。如果真是这样的事实,我会为燕丹子的“爱国
  主义”教育成果感到震惊,因为正是这种“爱国主义”不
  但在肉体上残害少女,而且在精神上使之成为“非人”。
  
  第三,野草君“死刑犯”的说法也同样不讲道理。原因是
  燕丹子、荆轲和“那些在刑场上执行枪决死刑犯的人”类
  比不正确。那些人杀人是本职工作,杀谁不杀谁他们不负
  责任。就是判人死刑的法官,也是以罪行和法律为判刑依
  据的。而燕丹子他们杀人是随心所欲的,不仅是杀,而且
  是虐杀。野草君希望我从这里体会到“正义感”,未免把
  老光的想象力估计得过分了。
  
  : 《史记》的刺客列传我也读过多遍,倒的确是每读一遍都有
  : 感动。虽然经老光反反复复重复地试图证明荆轲是“一条走狗”
  : ,但不幸的是我始终未能产生这样的感觉。荆轲是一个历史人物
  : ,对他的评价应该慎重客观,也应该负责任,你说荆轲是“一条
  : 走狗”,你的根据呢?那么我们的后人又将怎样看待荆轲呢?他
  : 们又将如何看待我们呢?如果历史的结论能够这么轻易地不负责
  : 任地来下,那么我无论如何也不能不联想起日本人是怎样地处心
  : 积虑地去篡改历史了!这与老光的言论当然有差别,但不论怎样
  : ,我们先要记住一点我们谈论的是历史!
  
  对不起,野草君。我谈论的不是历史,我谈论的是常识,
  一个人怎样对待别人的常识。历史这个小姑娘有时并不怎
  么漂亮,所以总有些人希望给她涂脂抹粉。想糟蹋她的日
  本人是这样,想给她立牌坊的中国人又何尝不是这样?
  
  但历史可以被涂抹,常识却不见得容易歪曲。“走狗”世
  世代代都会有,血腥的悲剧也从未结束过。倘使我们总以
  什么“历史局限性”之类的废话当遮羞布,这书也无须读,
  道理也不必讲了吧。什么“民族大义”、“爱国情怀”、
  “百姓利益”、“历史责任”……如果这些都堕落成为一
  桩虐杀的借口——唉,我真想骂一句脏话——(此处删去
  四字)!
  
  : 上个星期天去书店瞎转悠的时候看见了张的《清洁的精神》
  : 一书,遂特意地看了以那篇文章题来命书名的文章。文章看后,
  : 感觉老光对它的评述确实是断章取义,这样来评书对读者来说可
  : 以说是弊大于利的。所以在此敬请老光慎诫之!当然最后我还是
  : 没有买那本书,只是原因和老光说的不一样。
  
  书的好坏,读者自己心里有数。不仅如此,有些读者(比
  如老光)还愿意把看法拿出来交流。只要不象有人自命为
  “伟大的导师”来教育读者的话,我以为总是有利无弊。
  至少大家可以看看老光是怎样断章取义的,自己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野草君的“敬请慎诫”我是不要的,但也不方
  便原物奉还,且放在这里,看哪位有资格的导师拿去,衣
  冠楚楚一回吧。
  
  --
  
  往常争吵,我总是不愿意先住口,不过这一次,野草说到了最后:
  
  如果我不是野草,那么看了老光的RE,我都要不禁为之叫好了!
  可是,可是作为野草,总还是觉得受了冤屈的。我想再这样辩下去是
  没有什么意思的,我该说的基本也说了。另外如果说我不想做胜方,
  大家可能都不会相信,但我认为我还是说了我认为有道理的话的。
  
  的确,荆轲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就正如黄继光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一样。如果我说黄的勇于献身的精神是一种英雄精神的体现,而当有
  人说他当时是为了做英雄、为了出名,怎么办?我能够证明黄继光不
  是这么想的吗???面对这样的诘难,我只好说:“算了,算了!”
  ,而后我也只能坚持我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了。。。。
  
  白壁微瑕,不损连城之价,我相信荆轲是英雄!!
  
  --
  
  
  野草当然有权热爱他心目中的英雄,我只是希望他——还有张承志——在赞美他们英雄的时候,能有那么一小会儿,能想到那位断了手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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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惠娟文选评论(评论于2014/10/18 9:25:23
访客文选评论(评论于2009/2/20 9:32:14
访客........(评论于2008/8/7 20:01:33
访客点评9803号文选(评论于2007/8/16 9: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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