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72号馆文选__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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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晚报上看到一则新闻,标题是:“警犬冲入理发店,误把香水当大烟”。其具体内容,抄录于下:
“日来警局利用警犬搜索各处私藏烟土,功效甚大,但亦时有误会之处。十二日晚上七时余,复兴中路吉安路口一理发店内,正生意兴隆时,突有警犬两头冲入店内,两名警士接踵而来,两犬各咬住一瓶香水不放,摇尾示意,表示有烟土存内,但警士明知是香水,不是烟土,知是误会,遂带犬而去。一场虚惊,始告结束。” 当我读完了这条新闻,怀疑那两头警犬是什么闺秀名媛豢养的叭巴狗所冒充的,否则它为什么特别注意香水?这个“误会”太大了!后来翻翻日报,才知道确系警犬,并非叭巴狗。警局为了“缉拿毒贩”,“特向敌伪所接收之狼狗八十头”、经特别训练后,分发到二十八个分局、“即日起随同警局检查人员,前往交通口实施检查”,冲进理发店衔了两版香水的两位“宝贝”,确是敌伪时代的八十头狼狗中之二。或许因为中日语言不同,虽经训练,敌犬犹不甚明了“鸦片烟”三字之含义,或许“敌性”太深,不忘旧主,故意同中国人开玩笑,总之:它是受过训练的一条好走狗,是无可怀疑的了。 其实拿香水当大烟的小小误会,我们不能过分指责,而它那种“咬住一瓶香水不放”的忠于其事的一份劲儿,以及对警士不断“摇尾示意”那种唯恐不宠的谄媚姿态,也够你消受了!它究竟还是四足动物,较之两脚直立自命为人的高等动物,并无二致。“嗅觉”特别灵敏的特种人物,有史以来,自古有之,其任务与作为,也往往并不高超于冲进理发店的两个宝贝。曹营的蒋干、严府的汤勤,都曾劳而无功。北伐胜利后清党时代,不是也有把《马氏文通》当作马克思赤化著作吗?所以对那两头把香水当大烟的“宝贝”、加以深责,未免太不公道了。 (原载1946年11月1日上海《联合日报晚刊》) |
原文1946-11-1 发表于《联合日报晚刊》 浏览:3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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