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72号馆文选__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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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庭的审判厅上,公案前面站着一位二十四五岁的妇人,她穿的白夏布上衣,黑色的纱裙,头发往后梳得光亮平服,一个横八髻,挂在她的脑后,脸上似乎擦过薄薄的一层白粉,眼睛和鼻子都生得俏巧,嘴唇是充满着血色的鲜红;她正在诉说控告的原因。
法官端坐在公案的后面,脸庞圆圆胖胖的,嘴唇上生着八字式的短须,倒一些也没有普通法官那种凶相,他的眼梢嘴角时时显露着笑痕;所以那个妇人诉说的声调由轻微而响亮,从缓和而急切。坐在法官右旁的录事员,正低着头捏着笔杆忙着一宇一语的记录。 旁听席上,坐满了旁听者,甚至有几位先生已经没有座位,站在后方;他们都息心静气,好像在大会场上听学者演说一般的守秩序,很安静。被告席上,坐着一个青年,穿的是灰色府绸大褂,背面起了许多皱纹;他的头发蓬乱着,头部向下低低的垂着,脸上是急躁,不安,惶恐的表情;那位站着诉说的妇人的一字一语,都在震颤着他的心坎!我们知道这位青年是不幸的被告者了。 那位妇人诉说完了,端端正正的站着,似乎恭候法官的裁判,法官笑容可掬的开始逐一质讯: “那么你控告的目的,是请求和你丈夫离婚?” “是的,法官!我希望即日离婚。”妇人的答覆。 “据你诉说已经结婚3年了,怎么到3年后的今日,才觉得有离婚的必要呢?”法官又质问她: “这是不得已的事情,挨到今日,我再也不能忍耐下去;唯恐愈拖愈长,所以亟亟要提出离婚诉讼。”妇人的答复是毫无迟疑,出语也很迅速。 “你们结婚的3年中,他有虐待你的事情么?” “没有,一点也没有,一向是很和好的!” “这样说来,你们是很有爱情啦,为什么忽然要离婚呢?” “不,法官,我始终没有爱过他!爱与和好是两件事!请法官注意,结婚之前到现在止,我始终对他没有爱情!” “对啦,没有爱情的婚姻,不宜成就,既成就了3年,他又没有虐待你的事情,就不能要求离婚!”法官说这话的时候,非常沉重。坐在被告席里的那个青年也抬了一抬头,好像得着莫大的安慰。 “过去的3年不必说,现在我觉得有离婚的必要,理由是我和他毫无爱情,再不能同居!”妇人着急起来了,所以音调也没有先前那样温和。 “以前没有爱情,你们曾经同居3年,现在还是没有爱情,怎么又不能再和好同居呢?要知道离婚是件极不幸的事,劝你不要轻易尝试!” “法官,我已经说过了,就是因为现在再不能同居下去,过那没有爱情的生活,所以要请求离婚的!” “然而,我很愿意知道你现在不能和他同居的理由。” “法官,请你原谅,我有难于明言的隐衷。”妇人说的时候,两颊飞涨红潮,头也渐渐的低垂下来。 法官知道这是一件离奇的离婚案,他微微的现出笑容,看了妇人一眼;就叫妇人退下,接着唤那位被告前来,坐在被告席里的青年,已经没有先前那么颓伤了,然而他脸上还是笼罩着灰色的忧愁;他站了起来,离开座位,低着头走到公案之前。旁听席中的先生、太太们,都注意着那个被告丈夫,甚至有几个人站起来踮着脚跟,伸着脖子注视他。 法官还是那么温和可亲,微微笑着问他: “尊夫人要和你离婚呢,你的意见怎样?” “不,我无论如何不愿意!”青年的音调有些暗沮。 “她对你没有爱情,怎么办呢?” “我很爱她!从结婚到现在,一直是很爱她!”青年的头还是低低的垂下,说话的声音还是懒懒的缺少气力一般。 “她现在不愿意和你同居了,你还是爱她么?” “还是爱她,我格外要爱她!” 法官笑了,把右手捻一捻胡须,好像没有了主意。 1927年9月23日夜,上海 原载1928年《现代小说》创刊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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