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4号馆文选__烈士遗文及史实回忆 |
关于我营救内弟陈然烈士的情况
冷善昌 陈然是我爱人陈佩韦的小弟,岳父母,陈然及陈佩瑶均和我们一起住家,共同生活。岳父是在抗日胜利前半年因病去世的。 内弟陈然是三八年夏天参加宜昌抗战剧团的。该团是共产党领导的一个群众宣传抗日剧团,剧团的负责人是我的胞弟冷善远(二五年入党,后改名为钟纪明。解放后任西安电影制片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据我弟弟说,陈然当时年纪很小,但做事勤勤恳恳,人又机灵,大人们都很喜欢他。陈然在剧团内受到了革命思想的熏陶,以后加入了共产党。 陈然是在一九四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傍晚被捕,地点在我们家中。 我是在陈然被捕后一个月左右,在上海接到佩韦来的信。这封信的收信地址是上海民生公司南市仓库(当时我在民生实业公司申分公司上海南市仓库当主任),收信人是陈佩韦。我很诧异,拆开信后方知是佩韦写给我告诉陈然被捕之事。后来佩韦告诉我,陈然被捕后,特务们在我家监视了一个多月,平时全家行动受到监视。不许一人出大门,连买菜也要由特务去代买。佩韦对这些特务施以烟、酒、饭菜等小惠,使他们监视逐渐放松,终于同意保姆外出买菜。佩韦又借上厕所之机在厕所里写了这封告急信,由保姆放在菜篓底下带出大门邮寄给我。为免万一发觉而连累我,所以收信人写了她的名字。我看信后,十分着急,我在国民党军、政界无一熟人,只好设法托人营救了。 当时南市仓库有一名姓藩的管理员(我的下级),是袍哥帮的兄弟伙,他帮我介绍认识了“四川旅馆”的王老板。 王老板原是重庆卫戍司令部搞特务内部工作的,他后来搞到一笔钱,就离职去上海开旅馆。王老板也是袍哥大爷。我通过请客送礼,求得了他的一封私人信件,介绍我去找重庆卫戍司令部××特务(家住重庆灯笼巷,名字忘记了)。我是花了一个多月的工资,乘飞机到重庆。 到重庆后,陈佩韦告诉我陈然被捕的详细经过。即:四月二十二日傍晚,一群特务将全厂包围,十余名特务由厂大门入内,一拥而冲上楼梯。这时,陈然正关着自己的房门在印《挺进报》。特务们上楼后,看到这个门关着,就去敲门。我岳母说里面没人。特务不信,凶狠地吼道:房门在闩着的,里面怎么没有人!房门被砸破前,听到下面特务拉枪栓,并大声喊道:“你要跳窗子,我就要开枪!”房门砸破后,看到陈然手有油墨,急忙在收拾“纸张”等,椅旁还有一大叠印好的《挺进报》。陈然被押走后,我岳母大哭大闹,要去跳楼自杀,我爱人急忙叫老大、老二两个女孩抱着外婆左右大腿,拉进房内,嘱她们照顾好外婆,另一方面即到走廊(临长江这面)将“洗地板的拖把”挂出窗外(这是陈然他们使用的危险信号,外来同志看到这个信号,就不会入内联系,取报,避免遭难)。 我爱人还告诉我,在他被捕前几天,已收到一张纸条,上面写道:“近日江水暴涨,闻群欲买舟东下,谨祝一帆风顺,沿途平安!”意要陈然迅速离开重庆。陈然告诉陈佩韦说:“我的工作还没有谁来接替,我不能走,我不能当怕死鬼”。这样,他仍然坚守岗位继续印《挺进报》,直至被捕。 我到重庆后,三次去陕西街灯笼巷找王老板介绍的特务。 第一次见面时,带了一批上海礼物,王老板的私人信件,请他帮忙营救。他看了王老板的信后,面上很客气。表示释放陈然的事可以慢慢地商量。还说可将陈然当作病人,送他进医院治疗,然后由医院的门出去。听了这话后,我也猜到陈然在监狱里遭到毒刑,心里很难过,但是为了救人,只好求他帮忙。 几天后,我第二次去见他,听他的帮忙消息,该特务说,陈然的口供太硬,上次的想法不好办了。又说,另外想办法来放人。这个办法就是“瞒上不瞒下”。随即又提出要给下面的弟兄分点酒钱才能实现。当时要价十大条黄金。听后,我身上顿时发热,我是靠工资生活的,三年的工资还不够一大条金子呢!无奈,只能铤而走险,一方面要求他降价,另一方面回去在外借钱。后来在重庆怎么也借不到这些,差额太大。 我的假期也到了,钱又没有凑够,只好乘飞机回上海再想法。为了不断线,去上海前我第三次去见这个特务,又为了使岳母知道确实在全力营救陈然,以宽她焦虑的心,我带了陈然的妹妹陈佩瑶同志(当时她在读初中)。这次去一方面要求降低条件,另一方面告诉他由陈佩瑶继续与他联系。降低条件特务没有答应。 我回上海不久,接佩韦来信,说陈佩瑶又去过一次灯笼巷。因话不投机,没讲几句就谈崩了。当时特务威胁她:你要是再说下去,我就要把你这个小共产党也一起抓起来!以后,陈佩瑶也不敢再去了,我这里钱也凑不够数。营救的线也就断了。陈然的消息就此再也得不到了。 重庆解放前一个月,陈然在大坪被害。噩耗传来,全家悲痛万分(只好瞒着老岳母)友人小吕前来报信,并说伪保长不准家属装殓尸体。我当即拿出银元一百元,求小吕买通保长。购买棺材,将同被害的三位烈士一起安葬(当时我已调回重庆工作)。 解放后,我去大坪血墓祭吊。后由解放军将陈然遗体移去烈士公墓。 解放后的第三天,罗广斌和另一位同志(可能是蒋一苇)前来我家看望。 陈佩韦知道很多陈然情况,可惜没有机会留下来(她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去世)。我今年八十二岁了,唯恐带走,特草书,供有关部门完善陈然材料用,以慰然弟在天之灵。 电子版制作:陈然纪念馆 筱香录入 转载请注明出处:陈然纪念馆 chenran.netor.com |
原文1986年 发表于《重庆党史研究资料》1986年第6期 浏览:8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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