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55008号馆文选__玉照定真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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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照定真经(四)
返战无功,定乃出军人作贼。 注云:火得申子辰,水得四季土,土得亥卵未,木得巳酉丑,金得寅午戌。又云:火人得亥子,水人得四季土,土人得寅卯,木人得申酉,金人得巳午,但卦克本身者,定出军人作贼也。 命前台月,再立坟茔。 注云:凡命前犯台月,居旺再立坟茔,谓阳干前一位,阴干后一位是也。 命后一辰,家宅难寻。 注云:凡命后一位为破宅,阳干后一位,阴干前一位,如命后逢之,家宅难为建立,见之难立家宅也。此命后逢之主此。 生逢酉戌,小人奴婢多忧。 注云:如酉戌见全者,多有小人奴婢忧患耳。 丁旺巽坤,女子诗书好酒。 注云:丁未酒女,丁酉孤女,丁巳诗女,丁卯玉女。 如丁未、丁巳生人见全者,主女子好酒色、诗书,美貌之淑人也。 龙常未亥寅卯,经商利赂绵绵。 注云:谓青龙与太常有亥未寅卯者,主绵绵利赂之道也。 龙常未亥,常为酉,酉为太常,取辰酉相合,再加寅卵,经商利赂,绵绵不绝也。 甲乙壬癸全逢女,作烟花之色。 注云:甲乙木也,壬癸水也,谓水木太和,则生色木也。如在生旺之地,主门户出烟花之人,故水旺则泛,木盛则花繁而无实也。烟花言女妓之流。 艮金瘦小,离坎高雄。 注云:丑寅艮也,申酉金也,主生人瘦小。离坎者,子午也。若乘生旺之气,主生人高雄也。 三丁二丙到金,口舌生疮。 注云:谓丙丁之火多而到申酉之地,主口舌生疮,壬癸到寅卯亦然。 言丙丁南方朱雀之神,主有口舌是非,火亦主疮疾。 子午阴阳盛衰,两分卦兆。 注云:子午为水火,卵酉为金木,不可盛不可衰,盛则太过,衰则不及。火太过则炎盛,盛中有失,遇水则灭光。水太过则泛,泛中有流,遇土则有滞。木太过则繁荣,繁荣则不实,遇金则伤折。金太过则凶,遇火则消亡。土太过则晦,遇木成疮。大凡五行只要均平而已。 南多北少,家破人亡。 注云:谓多见丙丁巳午,而少见壬癸亥子,只有昼而无夜,乃阳多阴少之故也。 反此之方,男女消落。 注云:谓多见壬癸亥子,而少见丙丁巳午,只有夜而无昼,乃阴多阳少也。 东方全见,妻儿则难保长春。 注云:凡见甲乙寅卯辰,则妻儿难保长春,谓太旺之故,主有是论。 西旺东衰,金盛则家私不吉。 注云:凡庚申酉戌则家私不吉也。庚申乃身旺也,又遇酉戌金乡而旺之太过,庚金秋旺为白虎当权,言不吉宜矣。 癸壬亥子,工巧之人。 注云:凡见癸亥壬子水也。主为人性巧。 水主智,命多有者,主人有智慧机巧。 癸甲壬金,胡人狡佞。 注云:壬癸元武也。甲主鹊,酉金太常也。如见之,主人霸,谓旺金生癸水,故狡佞也。 月胎岁合,祖立他门。 注云:如月胎与岁合者,祖上立他人门庭也。凡排八字,当排胎月方合此格,论之方见。 岁日朝时,自身舍立。 注云:谓岁干与日时合也。如庚生人乙日时,丙生人辛日时,主自身舍离本家,入赘、过继之类。 合分内外,取于进退之方。 注云:有内外合,谓甲生人得巳日,此为内合。若四柱内除日,上有别合者,为外合也。内则主进,外则主退也。 略见其强,足见夫妻之势。 注云:夫立于旺相之地,主夫强盛,若妻立于旺相之地,主妻强盛。 此言夫妻各恃其强。 合逢四柱,后来妻再立儿郎。 注云:凡四柱中见在天干互相合,主后妻再立儿郎之故也。 隔合居中,妻子财门须见破。 注云:假令丁日见戊癸,年上见壬乃隔了合也,主妻破散,谓丑日卯时、辰日午时、未日酉时、戌日子时,至上合天干。 造于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 注云:若合在无力之地,临破绝之乡是也。假令乙庚合在丑寅之地,又见戊癸合在亥戌之地,主二姓三名人也,馀倣此。 时日暗投,逢合孤儿义女。 注云:假令癸巳、辛巳、壬午、甲午、丁亥、戊子,但时日上见暗合者,立孤儿义女也。【天干与地支藏干合】 地刑所见,他母所生。 注云:他母者,申子辰人见戌,巳酉丑人见未,寅午戌人见辰,亥卯未人见丑,如犯两重者,主他母所生也。【豹尾两重】 壬丁会命败之乡,出于偏房外妾。 注云:壬为天后,主妇人,丁为六合,主男子。壬丁相会此二干名私门,主邪婬身不正之人也。故主如妇少下婢妾之所生也,命败者甲人见子。【桃花为败神】 丁合身败,须信男女娼婬。 注云:凡有干合身到败地者,主男女娼婬也。谓丙寅人得丁卯,火到卯上谓之败地,馀倣此。【干合于桃花】甲子(木败),癸酉(水败),庚午(金败)。 身到旺乡有鬼者,自须贵显。 注云:如命到建旺之地,上带官鬼者,主荣贵显达也。 坎离子午丙壬重见,儿女双生。 注云:子午为阴阳之路,丙为长男,壬为长女。丙丁到寅,火长生之地,见二三重者,主双生男,壬癸到申,水长生之地二三重者,主双生女也。 时与胎运月合,必须延月而生。 注云:生时与胎月合者,主延月生也。受胎者受气也,癸卯戊寅,与癸合,日与胎。 辛多旺相,老妇长年。 注云:六辛者,阴也。为太阴之象,主妇人之属。如临旺气者,定主阴人寿长而且富者也。【辛为太阴、老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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