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55008号馆文选__玉照神应真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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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照神應真經注解(三)
130.酉上逢丁,后須絕嗣。 酉為門戶,主后嗣,酉為丁火克之,主絕后嗣。 131.戊己如生四柱,未申中三四同行,必主甘香肥壽。 土主丰肥,又遇長生旺相,主肥壽,戊己土為重厚之物,如到未申長生之地,逢建旺,主有壽也。 132.庚辛向無火之鄉,出不義軍人孤女。 金主義,若無火制,則不成器,主人不義,庚辛局中上不見丙丁,或下不見巳午火克,主出不仁不義之軍人孤女。 133.有气逢官,定為顯赫。 如甲乙木在有气之地,逢庚辛金克為官星,定主顯赫。 134.十干五行,見同上法。 余之天干在有气之地,逢官克也是。 135.癸壬旺中,必須流落。 土為堤防,水無土,主人流落,水多在旺地,多主飄蓬,主性不定而流落也。 136.盛則太過,小則不及。 137.四清本主俱全,而文武兩升。 寅申巳亥,為五行之四長生,干旺清,主文。支旺清,主武。 138.四柱見之有旺,則門中生貴。 子午卯酉,乃五行旺地,木旺于卯,火旺于午,金旺于酉,水土旺于子,陽干清,陰支濁,則主門中生貴子。 139.季中全犯有气,而庫藏之官。 辰戌丑未,乃五行庫印之鄉,上見有气者,而為庫藏之官。 140.我去刑辰,必主兵法之任。 日支刑年月時支,兵刑之任,年月時支刑日支,則主犯兵刑厄。 141.乙庚旺相,方外聲名, 金主聲,乙庚合金,若臨旺相之地,而四方之外,有名聲。 142.戊癸炎輪,多生禮德。 火主禮,戊癸合火,若在旺相之地,多有禮德。 143.丙辛真化,水盛陰淫。 水主智,丙辛合化水,在旺相之地,多智陰淫之象。 144.甲己同交,交之有信。 土主信,甲己合化土,在旺相之地,主有信行。 145.丁壬化木,旺多仁義。 木主仁,丁壬合化木,在旺相之地,主有仁義。 146.諸卦吉凶,視于接近。 147.木中有土,鬼怪當聞。 木中有土,戊寅己卯是也,或先見木,后見土,甲辰,甲戌,乙丑,乙未,主有惊恐怪异。 148.金上安仁,門中虛耗。 仁者,木也。金上安仁,如庚寅,辛卯,或甲申,乙酉昆也,主門中虛耗。 149.火加金位,孤獨貧窮。 火命人,丙丁者,到申酉之位,主孤獨貧窮。 150.火到水鄉,女人癱瘓。 火到亥子丑之位,主女人有癱瘓之疾。 151.巽离同住干宮,世出冷勞男子。 丙午、丁巳到戌亥之地,則主男子患冷勞之疾,蓋己亥為而沖地擊,丙丁臨旺盛之鄉。 152.丙壬同居震位,陰陽淫亂之宮。 丙壬生人,遇卯時,謂之人私門。丙長男也,壬長女也。卯上謂之私門,凡命中見之,則男女不正也。 153.木人煙中,疾為下小。 甲乙木到巳午火鄉,謂之木人煙中,主為下小之人。 154.旺相休囚,問于進退。 155.壬來朝申有貴官,中女須榮。 壬生人,申為長生,上逢官星,主榮貴,子為中女,子亦為壬之帝旺,主榮貴。 156.胎月朝時建旺,則祖先富貴。 胎月俱來朝生時,又臨建旺之鄉,則祖宗富貴。 157.三交四聚,因官而借出其名。 年朝月、月朝日、日朝時,互為官鄉祿馬朝拱,自有貴人接引成名,四柱有官祿交馳,貴人接引者,主大貴。 158.帶刑全申巳寅,定有官刑嗔訟。 寅為功曹主文章書曹吏,巳為太乙主官訟,申為白虎主刑,如申巳寅全,則主有官司刑訟。 159.自刑重見,自死自凶。 辰午酉亥,為自刑。若更內外戰克,臨死地,凶也。 160.子卯相刑門戶,全無禮德。 卯為三元之戶,子為水神之元,命見子卯相刑,主無禮德之人。 161.丑逢戌未犯支刑,肢病難痊。 丑為金墓,戌為火墓,未為木墓,命見丑戌未地支三刑,各持墓之毒元有傷,主四肢之病難痊。 162.辰卯相加,必有獄刑腰腳。 辰為天罡主獄事,卯為太沖主私門,卯木克辰土,必有獄刑、腰腳之病。 163.寅來加巳,子孫懮勞熱燒身。 寅木,巳火,謂木人火家之象,寅為陽火長生,克陽金長生巳,命逢寅巳,主子孫有癆病,發熱也,或有火燒身之病,乃寅刑巳也。 164.巳立功曹,必見兩宮所失。 乙巳,十二辰中,太乙為尊,被功曹所刑,有犯上之過,有所失也。 165.午逢丑位,久病內气之災。 午為旺火也,丑乃金墓也,丑午相害,故旺火克墓中之金,主久病由內气之災。 166.丑人炎陽,必有四肢深厄。 丑乃金墓也,炎陽,火也,火克金,如辛丑見丙午火,主四肢深厄。 167.子臨井宿,須生脾胃之災。 未乃井宿,子未相害,子旺水臨未土,主有脾胃之疾。 168.未到子鄉,定見尊凶婦厄。 未,小吉也,子,神后也,主婦人及尊人須有厄也。 169.亥申二勢爭強,不久道路散失。 亥申相害,亥、陰賊,申、傳送,主爭竟道路散失之象。 170.建逢酉戌克戰,鬼賊門病終懮。 酉為門戶,逢戌火之墓,而克旺金,主門房有鬼賊,小人相害也。 171.旺中有卦本全,而出自清名。 如亥卯未生春,巳酉丑生秋,寅午戌生夏,申子辰生冬,土生于辰戌丑未也,五行各得其局者,謂各有本卦全者,有气旺相,乃富貴之人,清名而出也。 172.五卦頗同,文武兩班自顯。 水木主文,金火土主武,如各得本卦,主貴顯,如木人得亥卯未或寅卯木。 173.分三辨五,旺相兩名,死囚休廢,為卑賤也。 分三主,辨五行,論旺相富貴,死囚休,為卑賤也。 174.子來合丑,宮觀閑人。 子丑相合也,子為華釋之宮,丑為云室之人,子人合丑為逆,為宮觀閑人。 175.丑到子鄉,复為貞吉。 丑人合子,順也,為貞吉。 176.亥朝寅位,滋養外人。 亥為木之長生,寅為火之長生,木生火,寅亥合,又亥藏壬水,滋甲木,但亥人合寅馬逆,故滋養外人。 177.寅人天宮,顯然之兆。 亥為天宮,寅人就亥水滋長之兆,寅人合亥,順也。 178.天魁到卯,破敗土田。 天魁為戌也,藏辛金,克卯藏乙木,主破敗田土,故戌合卯為逆。 179.木人天魁,复為吉兆。 卯合戌,為順,主吉。 180.酉朝罡上,金土兩合。 酉金合辰土,相合為金。 181.罡到金中,和中有訟。 天罡辰也,金指酉也,辰中有乙木,酉中有辛金,辛金克乙木,故辰酉先和而后訟。 182.巳刑傳送,道路長行。 申,傳送,為道路,巳刑申,則主道路長行也。 183.申到巳中,行人返复。 申、金也,巳、火也,申合巳,逆也,故于人返复。 184.未午合,分得失,未吉午凶。 未逢午則吉,乃土逢火生也,午逢未則凶,乃午火見未土,而晦滯。 185.全逢下克,四親孤,尤忌二尊。 支克干,謂下克,如甲申、戊寅,若四柱均俱下克上,主父母、兄弟、妻、子孤嘆,尤忌父母。 186.复克于上,多常退陰人小口。 干克支,如庚寅、丙申,若四柱均俱上克下,主常退陰人小口。 187.三來克下官嗔。 若四柱中有三干克支者,主官中嗔訟。 188.三制上時鬼賊。 若四柱中有三支克干者,主有鬼賊之害。 189.二上二下同類,則慮妻財之事。 若四柱有二干克支,二支克上,互相交克者,則懮妻財也。 190.一克論于胜負,尤分彼我之情。 以日干為我,日支為彼,我克彼則吉,彼克我則凶。 191.四時分辨吉凶,災福自然明矣。 四時者,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辨其生旺休囚,則明其禍福矣。 192.干要天分,支言十二用。 天分十干者,甲夷,乙齊,丙楚,丁蠻,戊韓,己魏,庚秦,辛冉趙,壬燕,癸狄,寅燕,卯宋,辰鄭,己楚,午周,未秦,申晉,西趙,戌魯,亥衛,子齊,丑吳。 193.地理山罡,足見清濁之用。 子寅辰午申戌為陽為山罡,丑卯巳未亥為陰為地理,陽支清,陰支濁。 194.大小凶衰,四神吉者,更兼蒿里。 四神吉者,乃甲丙庚壬,蒿里者,乃墓神,辰戌丑未也。 195.上推日月山河,中見人之內外。 甲主日,乙主月,丙主天上,丁主地下,戊主山,己主城,庚主國,辛主人,壬主水河,癸主海。 196.循環八卦之內,總推各該五行。 197.將十神言其面色。 甲青,乙碧,丙赤,丁紫,戊黃,己紅,庚白,辛淡白,壬黑,癸綠。詳日時之上,言其面色也。 198.地支神見,身貌俱詳。 支神生旺為大,休囚為小,卯酉為瘦,子午為雄。 199.干傷頭面之災,支損者四肢為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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