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48号馆文选__日知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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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八(一)
○拜稽首古人席地而坐,引身而起,则为长跪。首至手则为拜手。手至地则为拜。首至地则为稽首。此礼之等也。君父之尊必用稽首。拜而後稽首,此礼之渐也;必以稽首终,此礼之成也。今《大明会典》曰:“後一拜,叩头成礼。”此古之遗意也。 古人以稽首为敬之至。《周礼。太祝》:“辨九拜:一日稽首。”注:“稽首,拜中最重,臣拜君之礼。”《礼记。郊特牲》:“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秦泊享晋公子重耳,公赋《六月》,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襄公三年》:“盟于长樗,公稽首。知武于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二十四年》:”郑伯如晋,郑伯稽首,宣子辞。子西相,曰:“以陈国之介,恃大国而陵虐于敝邑,寡君是以请罪焉,敢不稽首。’”《哀公十七年》:“盟于蒙,齐侯稽首,公拜。齐人怒,孟武伯曰:”非天子卜寡君无所稽首。‘“《国语》:”襄王使召公过及内史过赐晋惠公命,晋侯执玉卑,拜不稽首。内史过归以告王曰:“执玉卑,替其贽也;拜不稽首,诬其上也。替贽无镇,诬王无民。’”可以见稽首之为重也。自敌者皆从顿首,李陵《报苏武书》称“顿首”。 陈氏《礼书》曰:“稽首者,诸侯于天子、大夫士于其君之札也。然君于臣亦有稽首,《书》称太甲稽首于伊尹,成王稽首于周公是也。大夫于非其君亦有稽首,《仪礼》:”公劳宾,宾再拜稽首;劳介,介再拜稽首“是也。盖君子行礼于其所敬者,无所不用其至。则君稽首于其臣者,尊德也;大夫士稽首于非其君者,尊主人也。春秋之时,晋穆赢抱太子顿首于赵宣子,鲁季平子顿首于叔孙,则顿首非施于尊者之礼也。 《荀子》言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颖;似未然。古惟丧礼始用稽颡,盖以头触地,与稽首乃有容、无容之别。 ○稽首顿首今表文皆云稽首、顿首。蔡邕《独断》:“汉承秦法,群臣上书皆言‘昧死言’。王莽盗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顿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 ○百拜“百拜”字出《乐记》。古人之拜如今之鞠躬,故通计一席之间,宾主交拜近至于百。注云:“壹献,士饮酒之礼,百拜以喻多”是也。若平礼止是一拜、再拜,即人臣于君亦止再拜,《孟子》:“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是也。礼至未世而繁,自唐以下即有四拜。《大明会典》:“四拜者,百官见东宫亲王之礼。见其父母亦行四拜礼。其徐官长及亲戚朋友相见止行两拜礼。”是四拜唯于父母得行之。今人书状,动称百拜何也? 古人未有四拜之礼,唐李涪《刊误》曰:“夫郊天祭地止于再拜,其礼至重,尚不可加。”今代妇谒姑章,其拜必四,详其所自,初则再拜,次则跪献衣服、文史,承其筐筐,则跪而受之,常于此际授受多误,故四拜相属耳。 《战国策》:苏秦路过洛阳,“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此四拜之始,盖因谢罪而加拜,非礼之常也。 今人上父母书用百拜,亦为无理。若以古人之拜乎,则古人必稽首然後为敬,而百拜仅宾主一日之礼,非所施于父母;若以今人之拜乎,则天子止于五拜,而又安得百也?此二者过犹不及,明知其不然而书之,此以伪事其亲也。 洪武三年,上谕中书省臣曰:“今人书札多称顿首再拜百拜,皆非实礼。其定为仪式,令人遵守。”于是礼部定仪,凡致书于尊者称“端肃奉书”,答则称“端肃奉复”;敌己者称“奉书”、“奉复”;上之与下称“书寄”、“书答”;卑幼与尊长则曰“家书敬复”;尊长与卑幼则曰“书付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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