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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
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48号馆文选__日知录

卷十二(四)

顾炎武

  卷十二(四)
  
  ○访恶尹翁归为右扶风,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具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所谓收取人,即今巡按御史之访察恶人也。武断之豪,舞文之吏,主讼之师,皆得而访察之。及乎浊乱之时,遂借此为罔民之事。矫其敝者乃并访察而停之,无异因噎而废食矣。
  
  《传》曰:“子产间政于然明,对曰:”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鸽之逐鸟雀也。是故诛不仁,所以子其民也。“
  
  《说苑》:“董安于治晋阳,问政于蹇老。蹇老曰:”曰忠、日信、曰敢。‘董安于曰:“安忠乎?’曰:”忠于主。‘曰:“安信乎?’曰:信于今。‘曰:”安敢乎?’曰:“敢于不善人。‘董安于曰:”此三者足。’“
  
  《盐铁论》曰:“水有扁狙池鱼劳,国有强御齐民消。”
  
  ○盗贼课《史记。酷吏传》:“武帝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此汉世所名为盗贼课,而为法之敝已尽此数言中矣。《汉书》言张敝为山阳太守,辽东盗贼并起,上书自请治之。言山阳郡户九万三千,口五十万以上,讫计盗贼未得者七十七人,他课诸事亦略如此。久处闲郡,愿徙治剧。夫未得之盗犹有七十七人,而以为郡内清治。”岂非宣帝之用法宽于武帝时乎,然武帝之末至大盗群起,遣绣衣之使持斧断斩于郡国,乃能胜之。而宣帝之世带牛佩犊之徒,皆驱之归于南亩。卒之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是则治天下之道,有不恃法而行者,未可与刀笔筐箧之士议也。
  
  《後汉书。光武纪》:“建武十六年,郡国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上乃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缠,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及以畏恢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徙其魁帅于他郡。赋田受禀,使安生业。自是牛马放牧,邑门不闭。”光武精于吏事,故其治盗之方如此。天下之事得之于疏,而失之于密,大抵皆然,又岂独盗贼课哉!
  
  ○禁兵器王莽始建国二年,禁民不得挟弯铠,徙西海。隋炀帝大业五年,制民间铁叉、搭钩、柔刃之类皆禁绝之,寻而海内兵兴,陨身失国。元世组至元二十三年二月己亥,敕中外,凡汉民持铁尺、手挝及杖之有刃者,悉输于官。六月戊申,括诸路马,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人官。二十六年十二月辛已,括三下马,一品、二品官许乘五匹,三品三匹,四品、五品二匹,六品以下皆一匹。顺帝至元三年四月癸酉,禁汉人、南人、高丽人不得执持军器,凡有马者拘入官,已而群盗充斥,攻陷城邑。至正十七年正月辛卯,命山东分省团结义兵,每州添设判官一员,每县添设主薄一员,专率义兵以事守御。故刘文成有诗曰:“他时重禁藏矛戟,今日呼令习鼓鼙。”鸣呼!“予视天下,愚夫愚妇,一能胜予。”古之圣王则既已言之矣。
  
  汉武帝时,公孙宏奏言:“禁民毋得挟弓弩。吾丘寿王难之,以为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字内日化,方外乡风。然而盗贼犹有者,郡国二千石之罪,非挟弓弯之过也。”“诚能明教化之原,而帅之以为善,保家之道,则家有鹤膝,户有犀渠,适足以夸国俗之强。”而不至导民以不祥之器矣。○水利欧阳永叔作《唐书。地理志》,凡一渠之开,一堰之立,无不记之。其县之下实兼河渠一志,亦可谓详而有体矣。盖唐时为令者犹得以用一方之财,兴期月之役。而志之所书,大抵在天宝以前者居什之七,岂非太平之世,吏治修而民隐达,故常以百里之官而创千年之利;至于河朔用兵之後,则以催科为急,而农功水道有不暇讲求者欤?然自大历以至咸通,犹皆书之不绝于册。而今之为吏,则数十年无闻也已。水日乾而土日积,山泽之气不通,义焉得而无水旱乎?崇帧时,有辅臣徐光启作书,特详于水利之学。而给事中魏呈润亦言:“《传》曰‘雨者,水气所化’,水利修亦致雨之木也。夫子之称禹也曰:”尽力乎沟洫。‘而禹自言亦曰“’後畎浍,距川。‘古圣人有天下之大事,而不遗乎其小如此。自乾时著于齐人,枯济徵于王莽,古之通津巨读,今日多为细流,而中原之田夏旱秋潦,年年告病矣。”
  
  划门县,今之河津也。北十里有瓜谷山堰,贞观门观十年筑。东南二十三里有十石垆渠,二十三年,县令长孙恕凿,溉田良沃,亩收十石。西二十一里有马鞍坞渠,亦恕所凿。有龙门仓,开元二年置,所以贮渠田之人,转般至京,以省关东之漕者也。此即汉时河东太守番系之策。《史记。河渠书》所谓“河移徙,渠不利田者不能偿种。”而唐人行之,竞以获利。是以知天下无难举之功,存乎其人而已。谓俊人之事必不能过前人者,不亦诬乎。
  
  唐姜师度为同州刺史,开元八年十月,诏曰:“昔史起溉漳之策,郑、白凿径之利,自兹厥後,声尘缺然。同州刺史姜师度,识洞于微,智形未兆。匪躬之节,所怀必罄;奉公之道,知无不为。顷职大农,首开沟恤。岁功犹昧,物议纷如。缘其忠款可嘉,委任仍旧。暂停九列之重,假以六条之察。白藏过半,绩用斯多。食乃人天,农为政本。朕故兹巡省。不惮祁寒,将申劝恤之怀,特冒风霜之弊。今原田弥望,吹浍连属,由来榛棘之所,遍为亢稻之川,仓庾有京坻之饶,关辅致亩金之润。本营此地,欲利平人,缘百姓未开,恐三农虚弃,所以官为开发,冀令递相教诱,功既成矣,思与共之。其屯田内先有百姓注籍之地,比来别人作主,亦量准顷亩割还。其官屯熟田,如同州有贫下欠地之户,自办功力能营种者,准数给付,馀地且依前官取。”师度以功加金紫光禄大夫,赐帛三百匹。读此诏书,然後知“无欲速”,“无见小利”二言,为建功立事之本。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零娄之野,庄知其可以为令尹也。魏襄王与群臣饮酒,王为群臣祝曰:“令吾臣皆如西门豹之为人臣也。”史起进曰:“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漳水在其旁,西门豹不知用,是不智也。知而不兴,是不仁也。仁智,豹未之尽,何足法也。”于是以史起为邺令,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後汉书。安帝纪》:“元初二年正月,修理西门豹所分漳水为支渠,以溉民田。”则指此为西门豹所开。为人君者,有率作兴事之勤,有授方任能之略,不患无叔敖、史起之臣矣。
  
  《汉书》:“召信臣为南阳太守,为民作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纷争。”此今日分水之制所自始也。
  
  洪武末,遣国子生人才分诣天下郡县,集吏民,乘农隙修治水利。二十八年,奏开天下郡县塘堰凡四万九百八十六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破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此圣祖勤民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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