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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
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48号馆文选__日知录

卷五(八)

顾炎武

  卷五(八)
  
  ○先君余尊之所厌尊尊亲亲,周道也。诸侯有一国之尊,为宗庙社稷之主,既没而余尊犹在,故公之庶子于所生之母,不得伸其私恩为之大功也。大夫之尊不及诸侯,既没,则无余尊,故其庶子于父卒,为其私亲,并依本服如邦人也。亲不敌尊,故厌;尊不敌亲,故不厌,此诸侯、大夫之辨也。后魏广陵侯衍为徐州刺史,所生母雷氏卒,表请解州,诏曰:“先君余尊之所厌,礼之明文。季末陵迟,斯典或废。侯既亲王之子,宜从余尊之义,便可大功。”饶阳男遥官左卫将军,遭所生母忧,表请解任。诏以余尊所厌,不许。
  
  晋哀帝欲为皇太妃服三年,仆射江[A170]启:“于礼应服缌麻。”又欲降服期,[A170]曰:“厌屈私情,所以上严祖考。”乃服缌麻。
  
  ○贵臣贵妾此谓大夫之服。贵臣,室老士也;贵妾,侄娣也。皆有相助之义,故为之服缌。《谷梁传》曰:“侄娣者,不孤子之意也。”古者大夫亦有侄娣,《左传》:“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死,继室以其侄,生纥”是也。备六礼之制,合二姓之好,从其女君而归焉,故谓之贵妾。士无侄娣,故《丧服小记》曰:“士妾有子而为之缌。”然则大夫之妾虽有子,犹不得缌也;惟夫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近之矣。
  
  唐李晟夫人王氏无子,妾杜氏生子愿,诏以为嫡子。及杜之卒也,赠郑国夫人,而晟为之服缌。议者以为,准《礼》“士妾有子而为之缌”,《开元新礼》无是服矣,而晟擅举复之,颇为当时所诮。今之士大夫缘饰礼文而行此服者,比比也。
  
  ○外亲之服皆缌外亲之服皆缌。外祖父母以尊,加故小功;从母以名,加故小功。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制:“令礼官议加服制。”太常卿韦纟舀请加外祖父母服至大功九月,舅服至小功五月,堂姨、堂舅、舅母服至袒免。太子宾客崔沔议曰:“礼教之设本于正家,家正而天下定矣。正家之道不可以贰,总一定义,理归本宗。所以父以尊崇,母以厌降,内有齐斩,外服皆缌,尊名所加,不过一等,此先王不易之道,其来久矣。昔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贞观修礼,特改旧章,渐广渭阳之恩,不遵洙泗之典。及弘道之后,唐元之间,国命再侈于外族矣。礼亡征兆傥见于斯。开元初,补阙卢履冰尝进状,论丧服轻重,敕令佥议。于时群议纷拿,各安积习。太常礼部奏依旧定,陛下运稽古之思,发独断之明,特降别敕,一依古礼,事符典故,人知向方,式固宗盟社稷之福。更图异议,窃所未详。愿守八年明旨,以为万代成法。“职方郎中韦述议曰:”天生万物,惟人最灵。所以尊尊亲亲,别生分类。存则尽其爱敬,殁则尽其哀戚。缘情而制服,考事而立言。往圣讨论,亦已勤矣。上自高祖,下至玄孙,以及其身,谓之九族。由近而及远,称情而立文,差其轻重,遂为五服。虽则或以义降,或以名加,教有所从,理不逾等,百王不易,三代可知。若以匹敌言之,外祖则祖也,舅则伯叔父之列也。父虽之恩不殊,而独杀于外氏者,所以尊祖祢而异于禽兽也。且家无二尊,丧无二斩。持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为人后者,减其父母之服;女子出嫁,杀其本家之丧。盖所存者远,所抑者私也。今若外祖及舅更加服一等,堂舅及姨列于服纪之内,则中外之制相去几何?废礼徇情,所务者末。且五服有上杀之义,必循原本,方及条流。伯叔父母本服大功九月,从父昆弟亦大功九月,并以上出于祖,其服不得过于祖也。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从祖昆弟皆小功五月,以出于曾祖,服不得过于曾祖也。族祖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祖昆弟皆缌麻三月,以出于高祖,服不得过于高祖也。堂舅姨既出于外曾祖,若为之制服,则外曾祖父母及外伯叔祖父母亦宜制服矣。外祖加至大功九月,则外曾祖父母合至小功,外高祖合至缌麻。若举此而舍彼,事则不均;弃亲而录疏,理则不顺。推而广之,则与本族无异矣。且服皆有报,则堂外甥,外曾孙侄女这子皆须制服矣。圣人岂薄其骨内,背其恩爱?盖本于公者薄于私,存其大者略其细。义有所断,不得不然。苟可加也,亦可减也。往圣可得而非,则《礼经》可得而隳矣。先王之制,谓之彝伦,奉以周旋,犹恐失坠,一紊其叙,庸可止乎!“礼部员外郎杨仲昌议曰:”按《仪礼》为舅缌,郑文贞公、魏徵议同从母,例加至小功五月。虽文贞贤也,而周、孔圣也;以贤改圣,后学何从?今之所请,正同徵论。如以外祖父母加至大功,岂不加报于外孙乎,外孙为报服大功,则本宗庶孙又用何等服邪?窃恐内外乖序,亲疏夺伦,情之所沿,何所不至。昔子路有姊之丧而不除,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不忍。’子路除之,此则圣人援事抑情之明例也。《记》不云乎:”毋轻议礼。‘“时玄宗手敕再三,竟加舅服为小功,舅母缌麻,堂姨堂舅袒免。宣宗舅郑光卒,诏罢朝三日。御史大夫李景让上言:”人情于外族则深,于宗宙则薄。所以先王制礼,割爱厚亲。士庶犹然,况于万乘亲王公主宗属也。舅氏,外族也。今郑光辍朝日数与亲王、公主同,非所以别亲疏,防僭越也。’优诏报之,乃罢两日。“夫由韦述、杨仲昌之言,可以探本而尊经;由崔沔、李景让之言,可以察微而防乱。岂非能言之士深识先王之礼,而亦目见武、韦之祸,思永监于将来者哉。宗庙之制,始变于汉明帝;服纪之制,始变于唐太宗。皆率一时之情,而更三代之礼,后世不学之主踵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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