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48号馆文选__顾亭林诗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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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林文集卷之五(四)
○貞烈堂記 古之人所以傳於其後者,不以其名而以其實,不以其天而以其人。以其名,以其天者,世人之所以為榮;以其實,以其人者,君子之所脩而不敢怠也。晉生文煜,關中之通士也。名其堂曰貞烈,而請為之記。其言曰:「余之祖妣,臨潼王府鎮國中尉懷墀女也。歸於晉,生余考及二姑。年十九而余祖考亡,余考方四歲,守節不二,迄六十有八而終。崇禎末巡按御史金公毓峒以事上聞,請行旌表。命未下而寇至,二姑死焉,故堂以貞烈名也。」余又讀朝邑李君楷所為傳,則二姑者,一適西安右衛昭信校尉王弘祖,一適臨潼王府奉國中尉誼濋,並封安人。早寡,寇至之日,各自投於井。長姑之子寅年十三,從焉。蓋三世而其節不隕,可無媿其名也已。史言郭昌娶真定恭王女,號郭主。主雖王家女,而好禮節儉,有母儀之德,生光武郭皇后。此特居室之常行爾,而當時稱之,史冊載之,其後郭后雖出,而東海恭王猶得保其餘慶,以垂於後嗣。乃晉氏之先祖妣其治家如郭主,加以柏舟之節,其女與外孫守死不辱,有卓絕之殊軌焉。屬當岸谷之變,門戶衰微,無能光大其業,使聲聞烜赫,傳之彤管,而僅以一堂之名託之文字,以示子孫不忘,此又其遇之懸於天,「實命不同」,而可為悲悼者也!然君子之為教,於家有百世之規,而不以一時之所遇為興替。易不云乎:「家人,利女貞。」自今以往,晉氏之為女者必貞,以宜其家;為子者必孝於親,必忠於君,以顯於其國;則受介福於王母以大其門者,不在其身,將在其子孫。而斯堂之名,永世弗墜,必有繼中壘而修列女之傳者焉。余濡筆俟之矣。 ○楊氏祠堂記 天下之事,盛衰之形,眾寡之數,不可以一定,而君子則有以待之。所以撫盛而合眾者,中人以上之所能,若夫為盛於衰,治眾於寡,孑然一身之日,而有萬人百世之規,非大心之君子莫克為之矣。古之君子,慮先人之德久而弗昭,於是為之祠堂以守之,其盛者及於始祖。古之君子,慮宗人之渙而無統,於是歲合子姓於祠而教之孝;奠爵獻俎,畢而餕食,以教之禮。其子孫之眾,或至於數千百人,此祠堂之所由興,而祭法之所由傳也。常熟楊子常先生,通經之士。於先朝之末,由訓導除都昌知縣,未任,以疾歸,而遭國變,至於今,先生年七十有二矣。先有一子,年二十餘以卒,晚得一子又殤,而其兄子亦中歲夭折。今其族孫之在者,不過二十餘人。其先世自關中來,祖、父並為農,風尚朴質。高祖以上,不能舉其諱字。自遷常熟以來,復無顯者,及先生始仕宦。今白首老矣,無親子孫。夫人之情,於身且若此,遑恤其後乎?而先生曰:「不然。吾父雖農,在里中頗能言民疾苦,以達於縣吏,而除其菑,當不至於無嗣。以五服之間,得一二十人,以合其歡而教之以孝以禮;豈必其中無能學以大其宗者。以吾之年雖老且獨,而幸有薄田之入,為先祖父所遺,可以舉先人未行之事而傳之其後人。」於是即祖墓之旁,建屋三楹,為祠堂,以奉其先人並諸父兄子姓之亡者。其下為田若干畝,以供歲時之祭。定其儀,秩其品,簡而文,約而不陋。曰:「及吾身存,與諸孫行禮其中,使諸孫之繼我,如今日焉,先德其毋墜已。」又於其墓之旁植木開河通水,凡世俗所為安死利生之法無不備,此非所謂衰而有盛之心,寡而能眾之事者乎?易曰:「可大則賢人之業。」傳曰:「人定能勝天。」吾以卜楊氏之昌於其後,必也。承先生之命而為之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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