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48号馆文选__圣安本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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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安本紀卷之五(五)
〔附錄〕 太監田成,浙中選到五人,選中王姓一人,又周書辦女一人;俱送進皇城內。 太監屈尚忠奏催大禮措辦銀兩;有旨:『著該部火速挪借』。 馬士英疏請設洋稅事:開洋船,每只或三百兩、或二百兩,設太監給批放行。於崇明等縣起稅,如臨淮關例。 戶部奏請徽、寧等府豫徵來年條銀。 侍郎申紹芳往浙、直催餉。 御史張兆熊奏:『王之明一案謗議沸騰』。有旨:『著法司即將口詞章疏連夜速刻印刷,務使逐郡宣佈』。 桂王子安仁王(由櫻)、永明王(由榔,後為永曆)召居近京。 太僕寺丞張如蕙丁艱還籍,著留行囊充餉。 御史劉勷奏:『緝奸嚴密,下役四出擾害』。 御史何□□疏:『請禁四六文章並坊刻社稿』。 贈鄒逢蘭太僕寺卿。 馬士英請令一榜廩生輸銀準貢。 前山東提學副使翁鴻業子世維奏請追卹;奉旨:『果殉難濟南,何待六年始請?明系潛逃偷生、徐希掩飾;不允』(按鴻業逃為僧,是秋還家;踰年死)。 起補王時敏太常寺少卿、范鳳翼光祿寺少卿。 特授從逆臣黃國琦為兵部給事中。 發明 叩逆闖者,賊也;擁戴逆賢者,亦賊也。故國琦與楊維垣等同書「特授」。若曰是皆賊也,何嫌同辭! 清兵入淮安,總兵東平伯劉澤清逃。 澤清既請入衛,諭以防邊為急。及聞清至,遂大掠淮安,席捲輜重西奔;沿河竟無一人守禦。豫王從容渡河至淮安,稍休即拔營南下。 發明 澤清助馬、阮而攻去姜曰廣、劉宗周諸人;威力如此,宜其清兵渡河,上之奏順昌之奇捷,下之效襄陽之固守。不取法乎此,乃法童貫太原之逃乎!昔日之權燄,今安在哉?書官、書爵、書「逃」以絕之者至矣。 下給事中吳適於獄。 時左兵東下,士英盡撤江北勁兵,堵拒江上;且曰:『寧為清所殺,毋為左兵所辱』。而朝議俱以為清不足慮,甚有欲用清以破左者。方國安、牟文綬名為禦左,實避清而西。吳適疏劾二將逗遛;有旨:『左良玉稱兵犯順,連破九江、安慶。國安、文綬方在剿逆,吳適為逆臣出脫,是何肺腸?著革職提問』。先是,阮大鋮、張捷輩欲借太子起大獄,因逼外議不果;及得適疏,決意借叛逆為名,曲肆羅織。既而清兵南下,遂不及具獄。 二十五日(丁丑),清兵入揚州,知府任明育、督輔大學士史可法等死之。 史可法時退守揚州。清至淮,可法猶以好語慰士民,謂『清騎尚阻黃河,豈能絕流飛渡』!迨清兵直抵六合,可法急令開城門,聽士民出城遠避。清未至,高、劉二鎮之兵已肆其劫殺之矣。豫王入揚州,監軍兵部主事何剛投井死,庶吉士吳爾塤被創死,知府任明育冠服坐堂上罵而死,諸生高孝纘公服自經於府學之明倫堂。可法擁七十騎突圍而出,行至班竹園地方,清追及,盡殲之;史遂死於亂軍之中。有押住者夷人也,為史內丁;豫王下令募生得之。至則勸之仕,不可;曰:『我受史閣部厚恩,誓於此生,靡敢失節』!豫王不忍殺,羈留半月,終不屈;乃縱之歸。歸即覓史屍,已不可得矣。今之葬梅花嶺者,乃史公衣冠耳。事平後,押住賃居邗關前一室,磨麵自給;有叩以往事者,惟慟哭而已。 附錄 馬士英請召黔兵入衛,為走貴陽計;黔兵三千調至,令駐雞鳴山,踐蹈僧舍民房殆遍。每夜撥二百名守護私寓。 二十七日(己卯),馬士英綑責報警。 鎮江龍潭驛探馬報:『清編木為筏,乘風而下』。又一報:『至江中發一砲,鎮江城裂四垛』。最後楊文驄令箭至,云『江中有數筏,疑是清架砲城下,火從後炸,震倒頹城半垛。早放三砲,江筏紛碎矣』!士英將前報二人綑責,而重賞後使。自是探報寂然。 二十八日(庚辰),召對百官於武英殿。 自左兵報至,上日怨馬士英王之明事,謀所以自全。二十六日視朝畢,問群臣遷都之計,錢謙益力言不可;乃退。是日召對,上下寂然無一言。良久,上云『人皆傳朕欲出行』。王鐸云『此語從何得來』?上指一小奄;鐸正色語奄曰:『外邊話,不可亂說,煽惑上心』。鐸因請講期;上曰:『且過端午』。贊周時泣前曰:『大事去矣!奈何』?上笑曰:『天下有老馬在,何憂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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