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献_中国古代文献~集部_348号馆文选__圣安本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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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安本紀卷之一(一)
甲申年、毅宗烈皇帝崇禎十七年夏四月戊午朔,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等誓師勤王。 是時,有傳京師失陷者,眾猶疑信相半。兵部尚書史可法同南京右都御史張慎言、戶部尚書高弘圖、工部尚書程註、兵部右侍郎呂大器、署翰林院少詹事姜曰廣、太常寺卿何應瑞、應天府尹劉士禎、鴻臚寺卿朱之臣、太僕寺丞姚思孝、給事中李沾、羅萬象、御史郭維經、陳良弼、周元泰、米壽圖、王孫蕃、朱國昌等誓告天地,號召天下臣民起義勤王。 發明 書曰「誓師勤王」何?緩辭也,陪京向稱重地,兵馬整飭有素,一聞賊逼京師之信,即當星馳赴援,奮不返顧:今先帝大行旬餘日矣,至是始議勤王,於被髮纓冠之義何居?齊桓公救邢至於聶北,「春秋」譏之,譏救邢之不速也;況君父之難乎!律以「春秋」之法,所謂不待貶而罪自見者乎! 附錄 時各鎮逃兵南下,江北震恐;漕撫路振飛即分兵防堵,令副將金聲桓守徐州、周士鳳守泗州、周原敬守清口。至是,振飛會淮安七十二坊各集義兵,每坊舉生員二人,一為坊長、一為副、躬自操演;日則團練、夜則魚貫巡邏,以備非常。 淮陽巡按御史王幞執偽官鞏克順,誅之。 賊選淮安知府鞏克順至清口,坊兵執之以獻;幞即斬以徇眾。時幞自任守河、漕撫路振飛守淮,士民恃以無恐。是月二十七日,振飛集義兵大閱,舉人湯調鼎等咸易戎服從事。 發明 書「執偽官」何?執其所當執也。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王幞此舉,不愧其職矣;故書以予之。 剿賊總兵高傑、劉澤清率兵南下。 時傑屯兵徐州、澤清屯兵宿遷,各聲言南侵;淮民大懼。巡按王幞自謂與澤清有舊,輕身詣之,勸其回轅北上;澤清不允,大聲云:『即不擾淮安,請假道赴揚州』!幞不可曰:『萬不得已,迂道從天長、六合行,則非我所知也』。淮安得免塗炭。 其書「南下」何?不當下也。傑寺受討賊之責,既不能剿而垂涎楊州,公行無忌,可惡甚矣!故書其官,以著其罪。 十五日(壬申),總漕巡撫戶部侍朗路振飛、巡按御史王幞執偽官呂弼周,誅之。 偽防禦官呂弼周以偽咨致王幞,欲赴任;遊擊駱舉佯迎之於中途,執以解。幞叱曰:『跪』!弼周曰:『人也不認』!幞曰:『亂臣賊子,我認得誰;今但知有國法耳』!幞,弼周門生也。幞細鞫其事賊及聖上、東宮所在,弼周一字不答。解至軍門,路振飛縛弼周於柱,舉觴勞駱舉,簪花旁立;集諸善射者立二十步外,五人為耦發一枝,不中者退,中者報名賞銀牌一。射者盡,乃命剮之;眾情大悅。時鹽城守備王某亦獲賊將董學禮及從者十三人解於軍門,悉斬之。 發明 亂臣賊子,凡民罔不憝,所謂「不待教而誅」者也。二臣此舉,深得誅討之義矣。恃書其日,以見誅亂臣賊子,僅此一日也;蓋美之辭。 二十八日(己酉),剿賊總兵高傑圍揚州。 揚州繁華素著,傑輩垂涎久矣。至是,屯兵城外,城外廬舍焚掠無遺。揚人厚犒之,不聽;江南北大震。 發明 高傑受先帝之顯擢,膺建節之重任,不能力討逆賊以抒不共戴天之仇,而汲汲焉揚州是圍,肆行暴虐,惡之極矣!詳書其官,蓋深罪之也。前誅偽官,書日以為美辭;此書日,則以著其惡者。「春秋」之法,一美一惡,無嫌於同。 附錄 是時各藩俱南奔,淮撫路振飛親駐河干,以令箭約諸藩舟魚貫而來;周王出行資,給賞各坊義士。 鳳慶總督馬士英標兵抄掠淮安,其部將莊朝陽行卻單縣,為民所殺。 時先希大行之信既確,南京文武諸大臣連日會議,潞主倫次稍疏、惠王道遠難致、福王有在不類事,莫之敢決。鳳督馬士英念福王奇貨可居,內結操江誠意伯劉孔昭、外結總兵劉澤清等同心擁戴;且移書諸大僚,謂以序、以賢無如福王,兼責史可法當王其議。二十二日,可法治兵於浦口。二十三日,諸臣謁孝陵定議,劉孔昭面詈呂大器不得出言搖惑;遂定議福王,先修武英殿。二十七日,南京禮部司務集齊百官,公啟迎主於儀真;福王得啟,即行。二十九日,福王舟至觀音們;三十日,百官謁見福王於舟次。王角巾葛衣坐寢床上,枕舊衾敝,帳亦不能具;隨從田成諸奄布袍草履,不勝其困。 五月戊子朔,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等迎福王入京,以內守備府為行宮居之。 是日,福王自三山門登陸至孝陵,從西門入饗殿祭告。詣懿文太子寢園展祀畢,從朝陽門進東華門,恭謁奉先殿。出西華門,暫居內守備府為行宮。文武百官進見,王色赧然欲避;史可法言:『殿下宜正受』!劉孔昭諸勛臣,人人皆有德色。群臣退,議先上監國璽綬而後勸進,乃即范金鑄「監國之寶」。次日,百官朝王於行宮,魏國公徐弘基先致辭。靈璧侯湯國祚即訐戶部措餉不時,其辭憤絮;太監韓贊周叱之起。呂大器曰:『此非對君體』!群臣退,議登極;張慎言謂:『國虛無人,可遂即大位』。可法密曰:『太子存亡未卜,倘北將挾以來,奈何』?劉孔昭曰:『今日既定,誰敢更移』!可法曰:『徐俟數日,似亦無妨』。諸臣乃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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