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26号馆文选__王效曾自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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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师范,一眨眼就读完了。1961年7月,我被分配当了国家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月工资29元5角钱。领上第一个月的工资,我就先给爷爷买了一包点心,一瓶烧酒。爷爷和爸爸吃着点心,喝着烧酒,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快乐。
我被分配到离家百里之外的一个偏僻小山庄石人坡完小任教。当时,正是国家“困难时期”,有些教师觉得教书不如回家种小块地,纷纷申请退职。我觉得我家费辛巴苦培养我,多么不容易啊!尽管喝三合面糊糊,饿着肚子教书,我还是舍不得丢了这份工作。学生尊敬,家长夸奖,领导信任。我爱校如家,直至放假,才离校回家。 一个学期的工资,除了我的伙食费,全部积攒起来带回了家。爷爷分文不取,教导我“孝顺父母天降福”,让我全部交给爸爸。爸爸听了我的花消报告,点了钱,交给继母保管。爸爸要求我:不要乱花钱买东西,要拿回钱来由爸爸统一安排。我也觉得:爷爷年事已高,应该少受点苦了;两个妹妹和小姑姑正在念书,都需要花钱;尤其是弟弟正在吃雇奶,钱就是他的命啊!我答应了爸爸的要求,一直不折不扣地照办。 邻里亲朋问长问短,祝贺我当了教师,受人尊敬。继母也一反常态,从此,对我格外亲热。 |
原文1996年12月 发表于王效曾自传 浏览: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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