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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音绕梁 桃花永驻
7915号馆文选__刘莹部分书信__心录

关于案子(1)


  (1)无奈的深圳:
  我之所以要在这里贴这个帖子并非是发泄我内心的悲凉凄楚,而是我的一个认识过程。我的女儿是在深圳遇害的,是在自己的寓所里遇害的,如今三年快三个月了。深圳那个地方我只呆了五天,已经伤透了我的感情 。经济越快速人情越冷漠。我由盲目地羡慕到心灰意冷!可怜我的女儿。。。。。。
  女儿出事后她的同学给她在网上建立了一个纪念馆。叫“风中之烛”后来我改为“余音绕梁桃花永驻”不见得更好。地址liuyingdudu.netor.com
  三年多以来,关注的人越来越多,忘记是哪个网友说“这个纪念馆犹如一座教堂,站在那里能唤起我们每个人本具的良知。” 多么希望深圳的执法人员、深圳的官员有机会打开这个网。此时我的心情很沉重。女儿遇害后我们回到天津,很长一段时间得不到深圳的任何消息,我才觉得应该主动与警方取得联系。在我的精力、体力有限的情况下。我打过多次电话,人很难找;我给唐四清法医、给辛苦的蒋队长、给尊敬的安惠君局长及深圳市公安局长、深圳市市长大人、深圳市政协、广东省公安厅郑少东厅长、尊贵的周永康部长大人、全国人大约投递了40多封信函。这中间曾得到“督办”的消息,让我兴奋了一瞬间!一个平头百姓想花有限的邮资投诉几封信就解决那么大的问题是有点异想天开!我是凭着对那里政府对那里公安的信任,我只有这点能力。但是我越来越怀疑他们所说的正在加大力度侦破???起码是个唐塞。网上也有几位警察朋友深表同情但爱莫能助;有的朋友强烈要求我去深圳;有的律师朋友指出:你如果认为罗湖警方懈怠消极,疏于破案。必须有足够的证据,然后到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于职业关系他说得没错!不过我也明白了,找政府去诉政府找公安去诉公安,此路难难于上青天!今天看了《死而复活的“女儿”》这是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里的一个节目。说的是湖南浏阳地区一个打工妹在深圳被拐卖骗到了福建六年,而当时深圳罗湖分局警方却随便找到一个女碎尸,通知家属:你们的女儿被害赶快来认尸。这样的刑警多么让人害怕!这样执法算犯罪吗?谁给定罪?我听说安惠君局长刑拘了,据说她的前任也刑拘了。。。。。。不过我在得到这些信息之前就已经不再投诉了,我再投诉到70岁也是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我亏了没去那举目无亲的深圳,真的去了这把老骨头不知会多惨?
  我已不指望深圳警察在有限的期限内将案子侦破,我也不相信个别基层的干警能代表整个深圳公安,我只是觉得深圳这个畸形儿应该做大手术了,不希望再有哪良家的女儿、国家的栋梁之材在深圳白白丧命!
  刘莹父母
  2005.1
  
  (2)叔叔:
  您好,来信已经收到.这次能够见到您们心里很高兴!我知道刘莹的案子一天没破,我们大家心里都会觉得不安,觉得对不起她.我也希望自己能够为此做出一点帮助.
  我记得我是2002年11月16日(星期五)从广东汕尾坐大巴回深圳的,当天晚上我去接刘莹下班,然后我们俩在她公司附近的一家海鲜酒楼吃的晚饭,吃完晚饭后我们一起逛了街!后来我们回到水库新村的租住屋.
  第二天11月17日,星期六,刘莹不上班,我们睡到大概十一点才起床,洗漱完毕后我们俩去了东门商业街吃饭,逛街.直到晚上回到房子!没有什么异常事件发生.
  第三天11月18日,星期天,也就是刘莹出事的日子!和平常一样,我们睡到快接近中午才起来,没有吃早饭,我们直接在水库新村里面的一家吃湖南菜的饭店吃了中午饭,吃饭的过程中没有任何异常,刘莹和我有说有笑,由于我下午要坐火车赶到广东梅州去,所以刘莹提议吃完饭后去超市给我买点吃的东西在火车上吃.于是我们俩吃完饭后就去了水库新村旁边的超市买东西!买完东西后刘莹和我回到家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帮我把这次出差需要带的一些衣服收拾了一下.我们一看这时候时间差不多下午2点了,于是我们从家里出来,叫了一辆出租车去了火车站!到了火车站以后,刘莹陪我在候车厅等着检票进去,由于我这一去又要半个多月,所以我们都很舍不得对方,彼此依依不舍的,下午3点多钟,
  我要上火车了.我叫刘莹不要送了,叫她打车回家,然后我就上了火车.火车刚开,我就打电话给她,问她有没有到家,当时她回答我说她坐的是公交车,我也听到了从手机里传来的公交车报站的声音!过了20分钟吧,我又给刘莹打了个电话,她说还没到家,于是我叫她路上小心点,回家后再给我打电话!
   然后我就在火车上休息了.到了下午5点多钟,我觉得她应该到家了,于是想打个电话问她,这时候手机打过去通了但是没有人接听,我觉得有些奇怪,随即我又打家里面的电话.也没有人接听.当时我以为刘莹可能在洗澡,就没有多想.过了10几分钟,我又打了刘莹的手机,仍然是没有人接听!我觉得很是奇怪,但当时完全没有往坏的方面想!我以为她可能出去了,没有听到手机铃声. 我大概是在晚上11点多钟到达广东梅州的,我有个同事已经先几天到达了,于是我直接去宾馆找他了.到了房间以后我又给刘莹打了手机,这时候手机打不通了,我又打家里面的电话,仍然是没有人接听!于是我又给天津打电话,因为我知道刘莹每天晚上都会给爸爸妈妈打电话的,结果阿姨告诉我今天晚上没有接到刘莹的电话,她的手机也打不通.
  这时候我们大家心里都有些担心,但谁也没有往那方面想!阿姨还跟我说:今天是狮子座流星雨,她是不是和好朋友向蓓一起看流星雨去了!于是我们盼望着明天一早她能区上班就没事了!
  这样忐忑不安的过了一夜,11月19日一大早.我打电话到刘莹的公司,得知她没有来上班,我觉得事情不妙,我恳求向蓓到水库新村去看看,结果就发生了我们大家都不愿相信的一幕!!
  刘莹遇害前后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我没有发现她有什么异常,也没有发现我们周围有什么异常,我想可能是歹徒在暗处我们在明处的原因!可能这个歹徒早就盯上了刘莹了,也可能这就是一个飞来横祸.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是盼望能够早日抓到凶手,以告慰刘莹的在天之灵!
  叔叔,阿姨您们要多保重身体,我尽我的能力回忆的详细,希望叔叔能有用!
  
   储忠祥
  
  2004年11月8日
  (3)对一个激情网友的回复:
  我们在网上刚刚接触,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了解谁,但是我们都是被害人家属,仅此就足以了!赏识你的肝胆你的古道热肠。如果我在这里说声“谢谢”实在不情愿,因为这两个字份量实在太轻了,甚至有拒绝的成分在里面,只是一时没找到最能表达我此时心情的词语。
  不满你说, 去深圳得我们来说不可想象。我不担心警察的态度对我们怎样,我不担心那里的不安全,也不担心身心的疲惫,钱财的耗费,是刘莹妈妈根本不具备那样的体力和精力。我们在女儿面前默默答应过:爸爸妈妈要相依为命,让女儿放心。
  人死不能复生,万事万物无不是幻生幻灭,娑婆世界的众生逃不出因果率。警察懈怠失职在这个世风日下的世间并不奇怪。我的漫长的投诉直到现在没有结果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我也没有足够的银子往警察那儿送。另外刘莹的案情和你妹妹不同 ,我们什么情况线索也不知道。就是她的手机在四川南充漫游还是网上的一次回复告诉我们的。也就是说,我没有一个问题是根据证据提出来的。我们无法锁定杀害刘莹的嫌疑人。我只是怀疑在最好的破案时机里不知深圳警察都做了什么?这个问题不需要他们回答,因为他们会说得非常漂亮。
  请理解我们不能考虑去深圳的问题。最后衷心希望你们的努力会有成果。
  刘莹父
  2005-7-8 221:2:34
  (4)中国有这样锲而不舍的警官吗?
  人生之苦各人有各人的感触体验,于我来说莫过于生离死别,不同于寻常的生离死别!。已经快四年了,这漫长的时间,我内心深处一直是三个人。我依旧做着一个父亲 ,每天看着刘莹妈妈心情好一点,就是眼前最平常的,这比案子本身更重要。
  在这次很有声势的全国性公安系统的大信访大接待中,我再一次的努力迟迟不见动静,从我投诉到现在已52天过去了。这本身又实实在在地教育了我:我要争取机会,但我又实在太渺小。那些穿制服的人不过是按指示去做的工具,没有一个是发自内心 。
  请看一位外国的警官是如何尽职的:
  法国马赛有一名警官,为了缉捕一名奸杀女孩的罪犯,查了几米高的文件和档案,打了三十多万次电话,足迹遍布四大洲,行程达八十多万公里。他的妻子也离他而去。最后,经过52年漫长的追捕终于把手铐戴在罪犯的手上。此时这位警官已75岁的高龄。中国有这样锲而不舍的警官吗?
  2005-7-20 21:10:40
  
  
  (5)请网友们参与
  两个月之后,我终于接到了罗湖分局信访办的回复,对我提出的七个问题作出简洁扼要的回答。整个回复中有几处错误,两处重要错误。2001年11月19日8时许报案说成是2001年19日下午14 时报案。男友为泰州市人说成是南京市人。在这次大信访大接待的特殊形式下,我作出最后的一次努力,抱着出现奇迹的梦想投递了这封快递,所谓“奇迹”不过是想得到合乎情理的回答,合乎这次大接待宗旨的回答。就像他们大门口的巨幅标语“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结果奇迹没有出现,使我深深感到公安部门的官风及形式主义实在是积重难返、病入膏肓!回复说,“不服可在壹个月之内向上一级部门复审”。多么让百姓心冷的话! 无疑,在我们面前公安部门是无比的强大,他们缺乏情感和责任的回答让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一言以蔽之还是保密、不宜(原来让群众知道杀人嫌疑犯的一些特征属不宜,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等等,不知他们现场究竟勘查了些什么?就在那时也不给家属一个必要的通知,岂有此理!
   沟通真是很难很难,两个多月我们打过八次电话,而每一次要打很长时间,没人接、找不到人,就是找到人了常常是没有结果的回答。没有上级的什么指示,仅仅是一种职业的需要。不能指望在中国的国情下能有这样锲而不舍的警官,我们已经习惯把日常的工作搞成从上到下的热闹形式,就像风一样。我想即使是风也没吹到我这来 !但我没放弃这次大信访大接待的机会。我多次催促下的这种回复和一两年前我得到的零星回复没有什么两样,仍然是“正在抓紧侦破”。尽管如此这也是一种答复。本来我就是注重过程不注重结果的,我知道他们只是摆摆样子罢了,但只要我做了心就安了,我可以告慰女儿:我尽力了!我们尽了作父母的责任了。同时教育我也教育世人,好事为什么总是办不成?好事是需要高素质的人去办的。其实是那些具体办事的人让我们感到那白纸黑字的东西总是要打折扣的。我们总是傻傻地把它当回事。这回复让我感到像有些官员召开记者招待会那样,对于一些尖锐的问题总是不正面回答你或者根本就否定你提出的问题。例如,我问,案发后我女儿的手机一直漫游到四川南充一带,这算不算一个有价值的线索?如果是,为什么没有使侦破工作继续下去?他们不正面回答。只说他们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办案的警察明明知道像这样的恶性案件最佳的破案时间是在案发后两个月之内,但他们却根本否定。说,不存在错过最佳破案时机的问题。所以你提的那个为什么也就不存在了。“保密”仍然是他们的习惯用语。其实他们自接报案到后现场没有给天津的家属发通知就是极大的失职!
  前几天见报一篇报道《办案主要进程接受群众查询》内容如下 :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第三次电视电话会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透露,全国刑侦部门将于近期实行刑事执法办案公开制度。不但要求相关部门在立案、破案后要向群众回告,在办案中要向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告知其权利义务,而且对办案的程序、时限、主要进展和结果要公开,接受群政查询。

何挺还介绍说,在涉及刑事执法工作的信访案件中,反应问题最突出的就是“破不了案、抓不住人、办不好案“。这表明侦查破案“能力不强,水平不高”是当前刑侦工作最突出、亟须解决的问题。为指导各地妥善解决疑难信访案件,公安部刑侦局已从全国挑选出了14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成立了公安部刑侦局处理疑难信访案件专家组到各地为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复核,复查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援。(任国平)
   以上消息指出和分析当前了公安在刑事执法中的关键问题,虽然非常之好,恐怕在实际当中还是要打折的。因为这些专家见到的只是下面的警察,无法见到受害人家属!
   在这种特殊的形式下,用两个月的时间回答七个问题,我们不说回复的具体内容,就这种办事效率本身已经说明他们工作的懈怠与懒散。并且其中还出现不该出现的错误。从里面的丢字,别字看他们是拖到最后,实在不好拖了才发出的。所以“正在加大力度侦破”这种回答永远是他们对付弱者的最省事的办法。
  刘莹父母 2005-8-12 16:41:52
  
  (6)刘 先生:您好!
   看了您的回信觉得您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我希望人们和您一样,但是善良和破案无关不能联系在一起,破案就是破案分析所有的案情。
  深圳警方放过了储并不能排除他的嫌疑,也不能表明深圳警方的高明!深圳警方把案情的时间和储是那里的人都搞错了,还有什么可信赖的?
  您说的以下几点我反对(为了刘莹):
  
  “ 一. 刘莹最近的人 ?? 储。连警察都放过了,看来和他不会有关系了。 ”
  储是最后一个和刘莹分手的人,必须有证据证明他和本案无关,不能感情用事,我这样说一定发现了什么。
  “ 二. 储和他母亲一直还和我们联系,储也特意到天津来过几次。也撂下点钱作为表示。刘莹的祭日邮递来鲜花。 ”
  
  这些和当时的杀人案无关!!!
  “ 三。他当时也非常难过,只会哭。 但以后他马上就离开了深圳,也不关心案子。他的话,就是飞来的横祸。他是一个既不善于语言更不善于文字表达的人。 ”
  第三条说的有意思,在这种情况下男子汉的真实感情是仇恨!储是哪年离开的深圳?请您把他的生日给我(不用时辰)。只有 飞来的横祸 才永远破不了案这是谁的希望?从储的信中看他是一个很善于文字表达的人,至少他没有说实话。
  请您千万不要放弃“必须有证据证明他和本案无关”的提议,不管什么结果这是唯一的突破口!!!
   易友
   (7)叔叔:
  
  您好!又是很久没有同您联络,希望您过得还好,阿姨的身体保持健康。
  
  我对储的不满是很大的,但是因为我根本不了解这个人,所以一些结论我不能轻易做出。刚才我就储在刘莹出事后的种种反应和我男朋友简单讨论了一下,他也觉得储的反应实在让人难以理解,难以接受。比如说:那天晚上您和阿姨因为找不到刘莹把电话打给储他轻描淡写;刘莹出事后3年,在您的要求下他才想起来同您交代他同刘莹最后的见面;还有他打给刘莹的那些最后的电话纪录等等。
  
  他不愿意,甚至回避牵扯入刘莹的案件,这是我们都无法理解的事情。您可以把这想象成他性格的缘故,或者他根本就不懂感情,但是有一个事实却是不争的:
  
  我一直试图通过储来给刘莹被害案件做一个定性,到底是报复杀人还是谋财害命,就是让他证实一下,在刘莹遇害后他和刘莹住的房间里到底有否丢失过贵重物品等等。他对这个问题,到底有没有过明确的回答?在我的记忆中,没有。
  
  而回答这个问题,何难之有?
  
  北京那个朋友提到储做假证的怀疑,这我原来倒没有印象。您能再讲讲吗?
  
  我原来曾经向您建议过,让储再提供一份当年深圳警察盘问他的记录,他似乎也没有作出过回答。
  
  说起来我在刘莹纪念馆里的出现比较唐突,上来就当众提出了很多问题;那些问题看上去似乎无足轻重,但是我觉得这都是会对我个人的思考提供有利的帮助。
  
  投诉的问题,说真话我觉得希望性不是很大。因为无论您投诉给谁,最后的执行者都会是深圳警方。如果他们愿意交代,早就交代了,何必要费这么大周折?我倒建议您从另外一个角度试试,就是抓住一点不放,比如就问:刘莹到底伤在何处?或者是案件到底是什么性质。多的问题不问,就是一个,而且合情合理,看上去也并不怎么为难他们。
  
  当然,如上只是我的一点想法,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吧。
  
  马上要到年底,新的一年又要开始。希望您同阿姨好好保重身体,我们的战斗还要继续下去!!
  
  无论如何我都会站在您和刘莹的一边,请您相信我!
  
  保重!
  
  ROSE
  (8)叔叔,阿姨你们好!
   我是LISA
   很抱歉刚刚才来看邮箱,看到叔叔给我邮的照片了。阿姨看起来真的是比从前瘦了许多。无论如何请你们保重身体,还有很多你们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在关心着你们,关注着莹莹。
  其实很久以来一直都想写封信给你们,但是一直都怕提起笔,关心的话安慰的话太多太多,怕触到你们的痛处,让你们伤痕累累的心看到那些话再回忆起过去。不说起不代表忘记,每天去莹莹的小窝坐坐,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哪怕什么都不说看上两眼也好。
   关于叔叔在网上的提议,我都看到了,也正在打算好好准备一下尽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我相信这天底下还是好人多,恶人必有恶报!虽然我们都是平凡的老百姓,坚信大家的这份执著也一定会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的!
   我现在在日本已经工作了,一切都很好,请叔叔阿姨放心。之前曾经在日本电视台放映过一个节目,大概是发生在印度的一个凶杀案,一个大富豪的妻子,女儿还有儿子被残忍地杀害了,但是一直都找不到凶手。后来这个大富豪找到一个会特异功能人,通过多次看她女儿曾经和朋友在一起玩的照片,确定了凶手,但是因为这个凶手的爸爸是国会议员,买通了警察,案发后几年一直逍遥法外。后来这个凶手的同党因为受不了折磨,而向警察自首,从而也确认了当初确实是特异功能确定的那个人。现在在日本也是频发凶杀案,也有类似的情况。我的意思是在通过正常渠道还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考虑找一些真才实学的特异功能的人,说不定对案件的发展有些好处。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想法,如果有帮助,叔叔阿姨是否可以考虑一下?
   叔叔阿姨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我会尽自己最大努力的。
  2005-9-1 19:38
  (9)叔叔您好:
       真的不知道该怎样的安慰您,我能体会到您的心情,能体会到失去爱女的痛苦.刘莹姐姐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福的,因为她有着这么爱她的爸爸妈妈,爱她的朋友们,还有这么多素不相识的朋友们的关注.我想刘莹姐姐也会安息了.我相信总会有将罪犯绳之以法的那一天.血债必定会血还的.真的好希望能看到那一天,能为刘莹姐姐报仇,解心头之恨.会有那天的,一定会有的.叔叔您一定不要对此失去信心.我想只要坚持就一定会有那天的.
   叔叔,看完了姐姐的事我曾经上网查过类似的消息,不知您看没看过,在百度上有这样的一个帖子,也是女大学生遇害的案件,2003年17,8号,同样是深圳的罗湖区水库新村.这个日子是姐姐遇害后的两年,也是这个时间,您说这不会是巧合吧.这会不会是同一个人?????这个案子到现在破没破?也许是我太多虑了,也许真的是巧合,也许真的是同一人.这点谁都说不好.我看了您在网站上的呼吁,我会替您呼吁的,同样我也会以刘莹妹妹的身份向当地的公安部门发邮件,来让他们重视这件事情的.我相信不会有一个人忍心看着这么优秀,这么可人的女孩就这么的离去.我相信他们早晚有一天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最后,请叔叔阿姨注意身体,姐姐也不希望您们倒下..叔叔阿姨;保重.
  394536524这是我的QQ号,我的E-mail :yy_0311love@yahoo.com.cn.
   杨艳 05/10/8.
  (10)我所认识的警察
  从我开始投诉到现在是可以用“漫长”两个字来形容了。我知道我的付出远远不够,但经验教训我已经得到了,即使付出我的全部也不过如此。我们小百姓怎么能改变这个大环境呢?
  “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是多么让人激动的口号,没想到却是真正的口号。我的投诉路如果是坎坷也毕竟有路可走,如果说是一片荆棘,那根本就没有路。
  在我的投诉过程中,实际上我一直没有指望警察破案,我只是想通过这一过程了解一下警界的形象、他们的作风和珍惜生命的态度、敬业精神、和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媒体的宣传到底有多大?
   我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我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害人的人天会惩罚他!未必要靠警察!于我来说即使这个罪犯站在我面前,也不会动他一根毫毛。令人悲哀的是警察的冷漠、懈怠、敷衍和命案的屡屡发生。我什么线索也提供不了,所有的问题都是向警察提出的。 又不了解公安局的内幕,哪有不失败的!
  最后,我只好无奈地说,远离他们吧!我再也不要投诉了。他们见到的命案就像我们天天批改的学生作业一样的平常,他们知道怎么做最省事。
  2005-10-24 21:44:40
  (11)及时公开案情的趋势(以保密为借口是站不住脚的!),
  据新华社报道,公安部昨日进行“命案侦破专项行动”部署时强调,“对一些影响大、危害大的案件的发案和破案情况,要及时向媒体通报,确保群众知情权”。在不破不报”惯例仍为大多地方公安机关所遵循的大背景下,公安部将“发案”情况与破案”情况一同列入向媒体通报的内容,令人关注。
  
    我们注意到,公安部对确保群众知情权”进行了特别强调。知情权利,是公民对于国家的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有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知悉的权利。与公众知情权相对应的是,国家的公共信息公开义务。
  
    公安部对“确保群众知情权”的特别强调,背后似乎有着一定的新闻背景。从前些年北京“敲闷棍”事件,到南充系列杀人案,再到近期黄勇案、杨新海案,这些轰动一时的血案告破之后,都伴随着对重大案件知情权的广泛讨论和反思。而与此相对应,马加爵案因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和群众举报而告破后,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发案情况也是公共信息,将危险信息通报社会,并不当然会造成“社会恐慌”。相反,隐瞒甚至阻止发案情况的正常传播,则不可避免会造成小道消息的流传,从而将使本可得到遏止的危害继续扩大,本不会造成的恐惧蔓延并加剧。
  
    应当看到,人们的恐惧往往来源于未知,而并非来源于已知。特别是当一些影响大、危害也大的案件发生时,更应满足人们对信息的知情欲,并保证正常的信息流通渠道畅通。也只有让公众及时“知情”,客观地“知情”和充分地“知情”,方可有效地堵住小道消息肆意滋长的空间。
  
    于案件知情权的还原之外,发案情况通报也有利于促进警民间的相互信任,进而促使警民间的互动与合作。这正契合了我们长期以来所孜孜以求的目标。而与其他信息公开的形式相较,发案情况通报可以更好地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发案情况的公开,使公安机关不得不在公众视线的关注下更积极主动地处理案件,外界的无形压力无疑将成为最好的监督者,促使办案人员更严格地依法办案,并恪守职业道德。
  
    如果将视角放得更宽一些,我们可以看到,近几年来,公安机关在信息公开上的亮点并不鲜见。远有“警务公开”口号的提出及践行,近有“新闻发言人”及“每周案情通报”制度的相继推出,一些成功的经验还在全国范围内被广泛吸纳。然而,我们亦应清醒地认识到,信息公开还未在公共安全领域立稳根基。这是因为,很多让人欣喜的信息公开的个案均来源于公安机关的自发自觉。以今次为例,发案情况通报显然并非制度化的信息公开原则,而是借着“命案侦破专项行动”的“东风”为公安部有关领导所强调。我们尚无法判断,发案情况通报会否将随着“命案侦破专项行动”的告一段落而终结。正因为此,对于发案情况的内容,公开发案情况的程序等,甚至于公开本身也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发案情况通报还未形成一项独立的、已被法制化的工作制度。
  
    发案情况公开,以及广而言之的公共安全信息公开,应该制度化,并尽快转化为公安机关的工作常态。也只有当公共安全信息公开在制度上成了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我们的欣喜才会来得更加踏实。
  远航2005-11-29 12:17:21
  
  (12)叔叔、阿姨:
   你们好!
   收到了你们的来信,您问我该怎么投诉的问题。
   其实这也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其实刘莹被害了4年,警方对此案件一直都是悬而未破,也没
  有给叔叔、阿姨一个满意的答复,广东警方不会为此负上应有的责任。这一点我太明白了,因为我自
  己是学公安的,毕业之后又到了公安系统工作,我太明白公安系统那一套方式了,我就打个很简单的
  比喻:我一个同学在公车上被小偷扒去了手机,事后才发现,手机是刚买的,新的,没有用多久,她
  非常着急,去附近的派出所报案,说明了事情经过后,警察对她说,你怎么丢了个手机也来报案啊?
  你怎么这么幼稚啊?我们要是帮你去找手机,那我们警察就不要做事了。
   其实这也是个很普通社会现象,4年的时间一个城市天天都会有暴力案件、杀人案件、抢劫、强奸
  案件,刘莹的案件没有线索,广东警方当然就把这件案件放下了,理由很简单,他们不会耗着一帮警
  力等着线索出现,除非这个案件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舆论影响,不破不足以平民愤的那种,他们警方才
  引起高度重视,集中警力破案。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有很多案件超过10年、15年都没有抓到凶手的
  都很多,也有一些案件是犯罪嫌疑人在犯其他案件被抓接受审讯时候给套出来的。这样的情况真的很
  多的。
  其实我不是很愿意很您谈论您女儿的案件,毕竟案件过去4年,谈起往事就好像揭您的伤疤一样
  但是其实我早就想说,您女儿的男朋友在这起案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不能肯定他具不具有重
  大嫌疑,这一点我还是不能确定,但是他负有主要责任。
  其实一个人被杀,分析原因,她绝对不可能没有任何理由的被杀,其实我认为这种不认识的人尾
  随刘莹进入以偷盗、强奸为目的的犯罪,我觉得可能性不大。我并不是十分清楚案情,这只是我的直
  觉。
  我觉得刘莹跟凶手还是认识的,叔叔,您想一下,这里面太复杂了。
  其实叔叔您说到投诉,我认为,您都没有必要向警方继续投诉了,这4年里您都不是一直在走这条看
  不到头投诉之路吗?通过四年的时间,您还看不清楚,这是走不通的,警方这样悬而未破的案件太多
  了,根本不可能都得到妥善的答复。
   其实我建议,您不如向新闻媒体求助,或者向网络求助,引起大家共同的关注,这样可能比较有效
  因为任何事都是害怕曝光的
  
  海懿
   2005、12、23
  (13)叔叔好!
  我赞同“天使在左边”“北京易友”的看法,无论怎样,储都算一个知道内情的人,但是他至今拒绝说出真话,则只能证明他自己有问题。我还是原来的观点:刘莹出事后到底家中丢失过什么财物这个他总知道吧?为什么不能说出来?
  原来出现过的那位小马记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很难理解她下过那么大苦功之后计划夭折。说得难听点,她是不是在去过南京,采访过储之后才放弃了她最初的设想?
  我觉得“天使在左边”的某些想法很好,就是通过网络去为刘莹申冤。但是其中有一点切记,不能再指责深圳警方的失职等等,因为这样,很难唤起别人的同情。叔叔我下面的这句话可能会很重,但是我必须要告诉您:在同其他朋友谈刘莹的案件时,所有人都有一个反应--为什么当您和阿姨身在深圳时没有对警方,储,极其它有关人和事刨根问底,为什么您事发一年后才想起来重新追究?
  只能说,在爱女出事后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您和阿姨都迷失了自我,这虽然是人之常情,但是,对不起,请原谅我:这是您的失职。
  既然您也有失职的时候,那么单纯的指责警方的失职则很可能会引起他人对警方的辩护,从而降低对刘莹案件本身的关注。
  我建议把重点放在怀念刘莹,纪念刘莹方面。
  计划建立刘莹奖学金,我很支持。如果我们计划得当,我想这应当可以成为现实吧。在国外,有不少这样类似的基金,如果您成功,这在中国将是第一份。那么它所蕴涵的能量,社会意义将无法估量。
  再次请求您的原谅,无论如何,我觉得说真话--这也算是我对您,您阿姨,对刘莹的一个承诺。
  请代问阿姨好!
  保重!
  ROSE
   2005-12-27 20:49
  (14)一个公安部门的网友中肯地劝我不要在投诉了,没有用的,不如争取媒体帮助。
  的确如此,向公安部门投诉警察的失职如同向医疗单位投诉白衣天使的医疗事故,难×难=难2。天知道警察都做了些什么?直到现在,我们不知道女儿被害致死的确切时间?他杀的具体性质?一个“案情属国家秘密”,再加上男友说“事发前没有任何异常迹象”。这样,把这个谜团裹得严严实实。明明是已经错过了破案的最佳时机,而回答仍是,正在加大力度侦破。警察是从来不会为破不了案而负责任的,这一点老百姓可以接受。但有一句话是警察不愿意听到的,就是为什么水库新村屡发生类似凶杀事件,假如被害人是有权势的领导干部的子女肯定不会是这个结果了!在大接访中,在我一再要求的情况下一个月后,罗湖分局信访处邮来了例行公事的书面答复。最后的几句话是说,他们仍有专案组、仍在积极收集线索、仍在展开调查、仍在抓紧侦破。这样的答复似乎可以多印若干份发给所有未破命案人的家属。我也承认他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如他们自己所说“夜以继日”,但他们立案为故意杀人案,看不出他们有多么专业,这是任何人都能得出的结果。故意杀人的人是什么人?锁定什么范围?大海捞针地去排查吗?不知现在他们的专案组是谁负责,又收集了哪些线索?又展开了哪些调查?侦破的进展又如何了。。。。。。
  这里有一则故事,说给大家听听:
  里有崔某者,与豪强讼,理直而弗能伸也;不胜其愤殆欲自戕。夜梦其父语曰:“人可欺,神则难欺。人有党,神则无党。人间之屈弥甚,则地下之伸弥畅。今日之纵横如志者,皆十年外业镜台前
  觳觫对薄者也。吾为冥府茶吏,见判司注藉矣!“崔自是怨尤都泯,更不复一言。
   刘莹父
  
  (15)刑事案件也是公共信息
  如今,信息公开逐渐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要求,刑事案件也是公共信息。深圳市警方从今年十月份起启动了“一周警情播报”制度,警情播报制度的建立,表明警方试图树立一种公开、透明、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彰显了三大意义。
  一是体现了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他们有权利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了解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治安、交通、消防等方面的事件真相。
  二是体现了警方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感的增强。
  三是警民和睦、互动局面的形成,有助于提高整体安全水平。
  冉福
  (16)悲剧又在发生
  今天惊闻水库新村又发现两名年轻女子在租屋被害,我顿时想起了你。为什么悲剧仍在发生?为什么世上会有如此恶毒的坏人?为什么坏人没有受到惩罚?让这个世上又多了两个不幸的家庭。刘莹,既然警察无法抓住这些坏人,那你在天堂就用你的方式,惩罚那些万恶不赦的坏人,让他们恶有恶报!
  30981佳佳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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