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释放人的文件:关于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等(概要)
发布时间:2009-01-08
1975年3月8日,汪东兴、纪登奎、华国锋、吴德写给中央《关於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根据毛泽东关於尽快结束专案审查、把人放出来的意见,由中央专案第一、第三办公室和“五?一六”专案组所管六百七十名审查对象,“大多数人的问题已经基本查清”。对上述审查对象,采取审查从严、处理从宽的方针,除极少数拟继续关押审查外,绝大多数予以释放。这些人,凡是专案组能够作出结论的,应作出结论;一时还不能作结论的,应先放出来,以后均由中组部会同有关机关和人员再作结论。”“这些人放了以后,中央专案一办、三办和‘五?一六’专案组即行撤消。”报告还对不同类别的审查对象,提出具体处理的意见。周恩来在“人民内部矛盾”一类中,加上“凡属问题性质严重而作人民内部问题处理的,应予释放,并将其结论在适当范围内宣布”。同年5月5日 经毛泽东、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汪东兴、纪登奎、华国锋、吴德3月8日《关於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和4月22日《关於中央专案审查对象处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宋任穷的回忆,相关人士亲口告诉过他说没有什么四人帮插手的问题:“我刚到中组部时,在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上,首先遇到的是接收并复查平反原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一、第三办公室和‘五?一六’联合专案办公室移交给中组部的大量案件。中央专案组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成立的。本来党中央在1978年6月就曾确定把原中央专案材料全部移交中组部,但专案办的主要负责人把着不交,说什么:专案办没有‘四人帮’干扰。意思很明白,就是不能复查平反。”“被审查的人中,有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有南征北战的元帅和将军,有原中央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和正、副省长,有中央机关和国务院各部委的正、副部长,司局长和一批专家、教授、作家、工程技术人员,甚至还有少数居民和学生。据统计,被列入中央专案审查的,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及省、市、自治区副省长(包括军队中相当这一级的干部)以上干部21人,其中八届政治局委员10人,中央书记处成员10人,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71人(不包括省、市审查的),国务院副总理7人。”(《宋任穷回忆录》,77-79)宋任穷听到的这个说法肯定不全面,后来在两案审判中间,曾经查证说江青插手过王光美专案组并在其中11个人的监护或者监禁(该专案组监护或监禁的总人数64人)报告上有圈阅或者同意的批复。吴德的回忆可以佐证“专案工作没有什么四人帮的影响”这个说法:“专案工作曾经由三个办公室管理,‘一办’由汪东兴负责,‘二办’由黄永胜、吴法宪负责,‘三办’由公安部谢富治负责。‘九一三’事件后,‘二办’撤销,其所管的专案分别划给了一、三办。周总理提议、政治局决定由汪东兴、纪登奎、华国锋、吴德负责办理、落实毛主席的指示,成立专案小组,汪东兴任组长。周总理说:毛主席曾经批评过‘搞专案的人,不搞出几个反革命好像就没有成绩’,华、纪、吴这三位同志没有与一、二、三办沾边,超脱一点,由汪东兴牵头,因汪东兴在毛主席身边,有事请示方便。”(《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朱元石整理,当代中国出版社200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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