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了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的一篇评论文章,题目是《网民可以制造舆论,不一定能探究真相》,晚上看了电视新闻的评论,评论者都认为探究真相是专门刑警部门的事,网民调查只是一种舆论监督,不能对网民调查提出那样的要求,这话是对的,网民不能取代国家机器应有的作用。从网民调查的录像可以看出,晋宁县的看守所作为执法部门,并不太愿意放手让网民深入现场作方方面面的调查,网民调查就无能为力了。执法部门为什么会这样呢?由于这个事件与执法部门自身对嫌疑犯管理上息息相关,把死人的事件说成是“躲猫猫”,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所有相关的当事人和管理人员都可躲过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了。所以他们并不喜欢网民介入这个事件的调查。故网民只能不作任何调查的结论了,我想参加网民调查组的成员,包括提出这次调查的省委宣传部门的副部长,都出于好意,不是为了作秀,因为他们都没有蹲过大牢,所以会觉得不可思议,如果是蹲过大牢的犯人来读这条新闻,就会觉得此事很平常,也很好理解了。
我曾经以所谓“反革命罪”被隔离审查,到过看守所,去过秦城监狱,在提篮桥监狱呆过足足六年,前前后后有十二年时间。在我接触到的监狱管理中,确实有一种不见于文字的潜规则。我虽然没有身受其害,然与同监犯人言谈的过程中,我却耳闻了不少。为什么我没有身受其害,因为我毕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犯人,上面关照过,他们也不会太为难我。而犯人之间的荣辱观念,与社会上不同,我虽然与刑事犯关在一起,犯人却把我看作政治犯,他们对我伸起大拇指,说见过大世面的,我的刑期比他们长,他们说我是好汉,他们文化水平低,当他们知道我是在大学里教过书的,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所以他们不仅不敢在我面前动手动脚,而且有什么事,无论是个人家庭的问题、学习上的问题、想不通的思想问题总来向我请教,我也是循循善诱地帮他们既讲道理,也作具体分析告诉他们如何处理。他们打架斗殴,被队长吃铐子,我到旁边一站,队长看我的面子很快放了他们,事后他们对我感激涕零。我在监狱的生活过程,对自己讲,就是不卑不亢,保持做人的尊严;对别人讲,无论是对管教还是对犯人,总为他们着想,与人为善,尽可能化解一些不必要的纷争,决不打任何人的小报告。问我任何人的情况,只说好,不说坏,不制造犯人之间的矛盾。管教的队长对我也是以礼相待。但并不是所有的犯人都能如我那样得到监狱如此宽待的,并不是所有犯人都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处境。 从我与犯人们交谈过程中,他们都说最难熬的是在看守所这一关,那时他们告诉我,看守所犯人多,地方小,许多犯人挤在一个小间,新关的犯人多,新来的犯人不懂规矩,那就要“校路子”,所谓“校路子”不是队长来告诫你如何遵守监狱的规则,而是让同监的老犯人来教训你,这些老犯人也有排序,谁蹲的时间长,谁的拳脚凶狠,就成为这间监房的狱霸了。他可随意地欺压同监的其他犯人,开饭的时候,新犯人得把肉让给那个狱霸吃,有家庭接济时,得孝敬那个狱霸,这个狱霸其实是得到管教怂恿的,哪一个新犯人得教训一下,管教的队长只要使一个眼色,他就有数了,到放风时,就一顿拳脚交加,这就让新犯人领教厉害了,然后告诉他该怎么守规矩。我在监狱中那些关在一起的狱友给我讲起自己在看守所被“校路子”的经历时,都谈虎声变,声泪俱下。其实用犯人殴打犯人来管教犯人是由来已久的潜规则,建国以前的监狱便如此。这个办法对管理人员来讲,最为省事,但后患很严重,它唆使犯人学坏,当过狱霸的犯人出来以后,往往成为屡犯,因为他习惯了横行霸道那套作法,被欺侮的新犯人,对监狱生活怨恨在心,起不了改造人的作用,“校路子”的时候,很可能会失手伤人,我想“躲猫猫”的事故,无非就是这么一回事,用不着躲躲闪闪,应该直面这个潜规则,认真改正看守所的管理制度就可以了。越是躲躲闪闪,那就可能成为没完没了“躲猫猫”事件,使政府失信于民。现在的监狱和看守所,既不是一片黑暗,也不是一片光明,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问题是如何使消极面转化为积极面而已。更不要为了那么一件事失信于民。从这件事本身讲,网络舆论还是一个好东西,它总能启发人们思考问题,从而促使事物向积极方面转化,于国于民都有利。当然网民发表意见时,激于一时的义愤和冲动,会说一些过头话,大可不必为此生气,以贵族老爷般的态度指责网民,并且给激愤的青年网民带上什么“魔性”、“暴民”的恶名,这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会激化矛盾,不要认为舆论只是知识精英的专利,网上让草根们自说自话,没有什么坏处,比那些动不动就想搞街头政治并有海外背景的“精英”们要好,网络上的舆论取代不了报刊上的舆论,但有一点不同的声音,在网上有一点群体性的反应还是好事,可以使我们防患于未然。也是国家机关与民众互相直接沟通的渠道,比起报刊要直接、灵活、机动得多。决不要因个别网民的出格言论而否定网络监督的作用。现在有最高检察院派员,省市的检察机关侦控这件案子,这样比当地的执法部门要客观的多,我相信不久就会有真相公之于众,并且最终一定会正确地处理好这个问题。 作于09年2月26日 相关链接:http://news.163.com/09/0227/17/5364HHDU0001124J.html 关于“躲猫猫事件”的补白 朱永嘉 今天二月二十八日,全国各报刊都刊载了“躲猫猫事件”的真相,不出所料,它是看守所内牢头狱霸殴打新犯人失手所致。说明只要下决心,检察部门会弄清楚事件的真相,而且公布于众,取信于民,消极因素会转化为积极因素。另一方面我倒希望对这几个失手打死人的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按刑法处分时,多少手下留情一点,因为这毕竟是从古代就留下来的一个潜规则。读一下《水浒传》,关于武松收监时的杀威棒,也就是古代的“校路子”。建国前的看守所便如此,许多事历来都是见怪不怪,通过这次事件,“躲猫猫”成了网络上一个新名词,或许哪儿再冒出什么躲躲闪闪失信于民的事,人们都会冠以是“躲猫猫”,网络语言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有趣,有趣。 一位朋友来伊妹儿,说生活中这种类似的“潜规则”实际上很多,人们都习以为常了。这件事情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可以多少触动一下社会生活中各种各样不合理不合法的潜规则,使我们的社会风气更好一些,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更和谐有序一些。 09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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