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九
一个人前世伤害过你,今世轮到你向他报复时,你因善念一闪,放弃了报复。那么他的果报由谁实现? phantacia 2004-2-17 21:47:03[点:5322] (46字) 我为什么关注宝马案 我曾经说过,对于宝马杀人案,我正在拭目以待。2004年,我都将拭目以待,直 到“疙瘩”解开之前,我就这样一直地拭目以待下去。我想,像我这样拭目以待的网友一定不在少数。所以,我的想法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这也是我的题目中敢于用“我们”一词的原因。那么,我为什么关注宝马案呢?(虽然我知道和我具有大致想法的人很多,为行文严密考虑,觉得还是用“我”为妥)。 首先是因为,我要关注我自己的命运。因为我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我没有生活在黑龙江那个可怕的地方,但黑龙江能发生那样可怕的事情,我所生活的地方怎么就没有可能发生呢?况且,就在我关注宝马案的时候,仿佛是为了给我的想法做注解似的,上海马上有事实为证了,差不多同样身份的人(网上称其为“贵妇”),同样的豪华车(我辈寡陋,不能区分宝马、奥特孰更贵重),同样的口气(“信不信我敢撞死你?”或“信不信我敢撞死你?撞死你我顶多赔二十万!”),同样的行动(都是“义无反顾”地撞去了,所不同的是卖葱农妇惨死,瞬间成轮下冤鬼;而那做保安的小伙子依仗自己身手敏捷躲过一劫),足以证明发生这样的事的几率不小。可以说,我很为我是个中国人而感到悲哀和担心,悲哀的是,中国人的命现在已经可以根据拥有金钱多少或权势大小而分出贵贱了,如我辈已能解决温饱并为自己窃喜者(有幸未沦为民工或被收容遣送对象),如果划分起来自然还是贱命;担心的是,要是我路上遇到此等贵妇(此类豪车),如何是好?我感觉到自己命悬一线,只盼祖宗保佑,别惹这类魔鬼生气,否则小命不保矣!虽说是贱命一条,但生命对于我来讲只有一次,蝼蚁尚且惜命耳,我爱惜自己的生命,想来没人会笑我迂腐吧。于是我想,为保命起见,最好是足不出户,那就能万无一失;可是,这又怎么可能呢?我刚才说,我很为我是个中国人而感到悲哀和担心,并不等于我不爱国,我是爱国的。但在一个国家里,连一个公民的生存(生命)权都可能随时被某些人随意剥夺的时候,我又不能不感到悲哀!为自己悲哀!为我们的国家悲哀!我们的国家不是号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吗?不是人人当家作主做主人吗?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怎么富人(当然可能同时也就是有权势的人)就那么高人一等,可以不把别的人当人,甚至于连生命都可以随便剥夺而不必担负多大责任?这与旧社会又有什么区别?以前教科书上说起万恶的旧社会,那情景不就是这样的吗?难道无数先烈抛头颅撒热血换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竟能容许演出这样一幕幕丑恶?!开宝马车的贵妇是人,卖葱的农妇也是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该活得有尊严!怎么能容许一些人为了自己活得更好就不让别人好好地活?!我们穷人、普通人对这样的现象感到寒 心,先辈地下有知,也会感到寒心的! 其次是因为,我要关注杀人者的命运。 其实关注杀人者的命运,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关注自己的命运。如果杀人者一命抵一命了,那么以后驾宝马或别的什么豪车故意杀人的事儿就会少些,我们走在路上也放心些;如果故意杀人者竟然可以逍遥法外,那么我们这些既无金钱又无权势的草民,真的只能像野草一样任人践踏了,我们还有什么盼头?我们连活着的信心都被粉碎了,不完整了! 再次是因为,我要关注中国的法律公正。 2003年是难忘的一年,因为这一年在法律公正上已经有所前进(至少我这样认为)。但2003年又留下了太多的遗憾,比如说对宝马杀人案的调查和处理就是一大遗憾。对这样一件重大案件,有关部门竟然如此草率定性,如此草率结案,如此经不起检验,一句话,如此不明不白!不能不令人产生太多的联想,不能不令人怀疑其中的猫腻!我真希望黑龙江有关部门能够让所有关注宝马案的人疑惑尽释,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而不是越描越黑!我们需要的不是被敷衍,不是被糊弄,而是被负责任地告知真相!难道,真的非要等到最高人民法院再来提审一次?!如果2004年我们在这件事上不能得到一个明确的交待,我(至少我个人)对中国的法律就没有任何信心了!现在我还能在这里呐喊,是因为我对中国的法律公正还有期待,还有幻想。所以我在这里发出我的声音。我愿意为中国的广大弱势民众(他们是最需要公正法律保护的群体)跪地祈祷:中国法律,别让我们失望了!我们再也失望不起了!(虽然1949年10月1日那天我们早就站起来了,我们再也不用下跪了,但君不闻上海市民可以享受保姆的跪式服务了?历史小儿真会捉弄人!……所以我愿意为此一跪,也算是与时俱进吧。) 当然,关注宝马案的理由还有许许多多,比如希望那些贪赃枉法者原形毕露,受到应有的惩处;比如希望死者能安眠于九泉,不至于死不瞑目;比如希望劫后余生者能获得更合理的赔偿,使下半辈子的日子不那么艰难也能勉强过下去,失去母亲的孩子能不失学,能战胜伤痛走好以后的人生道路…… 但愿我以上这些想法不至于被看作是梦呓! 为社会公义,我声明文责自负,并愿意承担一切可能降临的后果。 行文至此,还是忍不住想到毛主席。我和同事讨论过,如果毛主席在世时,这样的事那是什么结果;同事笑笑说:毛主席在世时,这样的事可能发生么?谁敢?! 唉!惟余一声叹息。忽然也就明白了为什么有些人那么仇恨毛。 三叶青 2004-2-18 21:51:53[点:5329] (2207字) 整整你们的帽子风纪 2001年11月18日在南方那个变态的城市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被害者是天津籍的女大学生,东南大学生医系的优秀学子,来深圳才4个多月,没有任何背景,被害地点在自己的寓所内;事发到报案只经过一夜,现场没有被破坏,应该说案情很简单。19日早警方接到报案后没有给家属发任何通知;家属到深圳后警方只给一简单的尸检证明和火化通知;没有告知被害者具体的遇害时间,现场勘查情况;也没有开据从死者身上取走所有遗物的清单。此后的一年多家属往深圳打过电话,通过邮局,网上给深圳警方,省公安厅以及公安部都发过信,合计有30多封,仅有寥寥几次空洞的“请相信我们!”“正在加大力度!”,而对我们的疑问以所谓“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回答,最有价值的一次回复是省信访处同志的电话,说:“厅长很重视,已有批示!”我们相信这是真的,但批示到现在又一年了,就再也没有消息了。一个网友在网站上贴了这样的帖子: 永恒的星星和地面的死亡 在一本《西藏生死书》里面说,我们人类死亡的时候,总有一刹那(在我们眼里的很短,但对灵魂足够长了)会回忆起自己这一生中的许多事情,许多很细致而我们现在都没记忆的东西在那个时刻都会展现出来。我们每做的一件事情,对我们的未来,对我们周围的人的影响都很清楚地展现出来。不过,可惜的是,那时候你就是再后悔,也一切都难以挽回了。。。。。。 能坐在这里和许多的网友通过文章来交流,就是说,我不知道是否将来在我身上确实也存在着这个现象,但是我是相信的。也正是因为这个信,我日常生活中尽量对别人友好,尽量多鼓励别人,因为我的一个小鼓励,可能真的能改变他(她)几个小时甚至几周的情绪,几年甚至一生的命运,全国有十几亿人,能和我们联系的有多少啊?为什么不给别人阳光而要敌对或者冷漠呢? 离开这个世界的,我的家人,我认识的,或者听说的,也不少了。但是确定被谋杀的,我也深深地被其家人的执着所感动的,刘莹是第一个。我常常维护这个网站;和她父母沟通;写些东西纪念这个我只在照片上见过的女孩子;纪念我们这个混乱的时代。 我们真的差得很远,很远。在我眼里看来许多不公平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我们辛苦地工作,要换成食物,要换成房子,还要换来许多许多我们需要的东西。很艰难的,但我想,既然活着,就要一直努力,直到最后啊。 我们网点的故事已经发生了27个月了,在这27个月里面,刘莹父母承担的痛苦,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每次电话的铃响,给他们带来的痛苦回忆和希望知道最新进展的企盼也只有他们明白;每次出门去邮局,总时怀着希望:这次有希望了吧?回家老俩口相互鼓励地等待着,等来的却是不得不再一次去邮局。。。。。。 案件得以破获的最佳时间就在家属一次次去邮局的过程中流逝了。 心理学告诉我们,接受亲人去世这个事实大约要半年时间。接下来,就需要家属足够的坚强来应对以后的生活。如果辅以适当的心理辅导会更好些,可是,我们中国有这样的辅导吗? 不必说心理辅导,就是一般的理解,受害者父母遇到的也没有。有的是:信件不用发了。我们破案呢。 案件久拖不决,而家属却连一点知情权都没有。只告诉“你孩子被害了,我们工作没做好。”人民要警察是做什么的啊,不就是保护好人打击坏人的吗?工作没做好,要更加出色地做,这样才对得起头上的盾牌徽记。工作已经没做好了,就不可以多和家属沟通,做得更人性化些? 在我们这个活人居多得星球上,看来,不单有活着的人,死去的人。也还有僵死的规章和冷漠的态度。也许,有一天,当僵死的规章的制定者,当一直冷漠待人的人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他们也能看到他们生前做的事情对周围,对我们这些小百姓的影响。那时可能他们也会后悔,可是那个时候,一切都无法挽回了啊。。。。。。。。 我们活着的人,要一直努力。 现实中的死亡,能将我们和亲人分开,却也能使我们团聚! 刘莹曾经说过的话,今天看来多么震撼人心,反差出人性来啊。叔叔阿姨家的代价是那么大,深圳警方呀——他们什么时候才能也成长起来呢?! 在准备写的文字里我想加这么一句:深圳的警察也和我们一样,会老,会死,退休后,他们会想起经手过的这个案件吗?会想起他们曾经接过的发自天津的特快专递吗? 这个正直的网友是又一定代表性的。我特别感到他的人性办案的提法是值得那些官员们参考的。再看看人民公安报(2003年11月1日)报道公安部纪委警务公开调研座谈会,题目为《深化警务公开严格公正执法》10月27日至29日,公安部纪委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了公安机关警务公开调研座谈会。公安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出席会议并讲话。最后强调: 要加强警务规范化建设,保证警务公开健康,有序发展;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警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努力把警务公开建成一项惠泽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效率工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阳光工程”。 我想实际作起来未必像开会那么容易!我们吃亏就迟早知报喜不报忧,客观上就是误导。我的女儿刚到深圳我就从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深圳被评上世界级的花园城市。实际上深圳还有很可怕的一面:凶杀,分尸每天都有,如果你走到街上,只管往前看快步赶路,不然你就会被人瞄上,就是走到家门口你最好回头望一望,深圳警察,我们我们失望! 国际歌 2004-3-20 11:01:41[点:5107] (2225字) 焦作那样的城市悬赏破案,重奖提供线索的人,结果5年未破的案一个月就告破。深圳为什么不行? --??? 2004-5-3 22:51:11[点:102] (45字) 叔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还有已不在的刘莹同学做些什么,哪怕只是那么微不足道的一点点. 说实话我在康佳的时候和刘莹的接触不是很多.在这里我尽量回忆起当时所接触的刘莹的点点滴滴,希望能对您老有一些帮助. 后来我们就没怎么看到刘莹和周在一起了,也没怎么听到刘莹提起他了,我们以为他可能知道刘莹故意躲她而知趣了,不再纠缠刘莹了. (因为我听刘莹说过早就和周说过她有男朋友了) 后来就是大家一起到东莞工厂了,在东莞的时候刘莹她们是7个人的宿舍,她跟同宿舍的同学的关系都不错,跟一个叫何xx的深圳女孩在一起的时候比较多,她也知道周常骚扰刘莹,所以常常和刘莹在一起.有一天晚上我已经洗完澡在床上看书,突然手机响了,里面传来刘莹有点带哭的声音让我到楼下去一趟,我心中猜可能是周的麻烦,我到了楼下看到周拽着刘莹的手往食堂那边拉,刘莹不肯去,但周死活不放,不让刘莹回宿舍,两只手把刘莹的胳膊给拽的通红.直到我和几个校友一起去了以后他才放了刘莹.后来晚上刘莹和我,何xx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刘莹说,他简直疯了,硬是把刘莹从宿舍喊出去,拉着她要往外面走,死活不让刘莹回宿舍,还喊着说不想活了,要为刘莹去死啊什么的一些乱话. 之后没几天又闹出了周把东莞康佳的一个车间女工人堵在宿舍,并打女员工的男朋友,结果被莞康工人群揍的事情,后来他就提前被送回总部了. 之后在莞康一个叫关xx的广东男孩(厦门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和刘莹走的比较近,他是一个比较斯文和有修养的人.刘莹离开东莞的时候他还送刘莹回了深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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